十方一念

出版时间:2009年7月24日  出版社:亮光文化  作者: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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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內容簡介 :
《十方一念》是林夕第一部奇書。
奇在於,你可以說這是他個人的新詩詩集;
也可以看成為他遊走於大千世界,人生百態、光影愛情、時事世道之間,感悟出來的一些哲理嘉言金句;
亦可以視為他第一部親手打造的圖文書。
多種身份定位,原來都繫於一念。
一念去十方,十方又歸一念。
於是,《十方一念》就成為珍藏版的完全林夕心簡,不過,心簡暫印於紙上。
看其序文,可以感受到此書之「奇」。
「十方無界天地給了我無字天書
我想用文字來演譯天地的一念
彈指間發生的事情給過我剎那的感受
我想用剎那的感觸記下生滅間的感悟
想從一粒沙看見三千世界的浮色實相
想從三千世界攝下一粒沙的詩情畫意
想從雜念生懸念
從懸念生想念概念妄念正念
一念 一念 又一念
聯念出 可大可小 可增可減的心念
留下還值得念念不忘的一些意念
十方:東南西北四維上下
一念:一彈指有二十瞬間。一瞬有二十念。一念含九十剎那。一剎那含九十生滅
一彈指間何止灰飛煙滅。還閃現三百二十萬個將生即滅欲滅又生的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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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条)

 
 

  •     本来在友人家中翻的书,原著港版并获赠签名,喜欢得不得了,曾经诚恳地借书,后面友人感觉不太靠谱害怕爱书一不留神惨遭被毁、被损、被折的命运,出于本能地坦率地拒绝了我。
        
      由于不知道如何搞到港版,于是本着”我也只是贪图文字享受而已“的高尚情操入了内地版。然而书甫到手,随手翻翻,编辑排版果然不能与原版相比,顿时大打折扣。好歹我们读的是诗,当然也得页面漂亮才有心思钻研内容。还真不曾想到我连读书都成了外貌协会一员,囧!
        
      书中本来没有分篇别类,却是我在心中自行划分哲理篇、情感篇、佛理篇及社论时评篇。作为修为不够知识欠缺的本人,对佛理篇及社评篇不敢多言,倒是好几篇哲理情感类如常击中心中要害,若有所思,沉迷沉沦沉没下去不能自拔...
        
      把五日四夜留在东京,把一生一世带回香港」 这是《环游世界》的开篇,让我一见钟情决定购书的就是它了。心里掂量着夕爷真的很喜欢东京,一样都是大城市,但东京应是最容易让人及他自己浮想联翩的地方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如果感情有力量!證明有感情沒感情有多大分別。」但这篇不是情感篇,分明是在嘲弄日常无聊交际无趣的社会当下,即便如此,谁又能轻易逃离世俗,于是「五日四夜的东京」「九日四夜的巴黎」才显得难能可贵,「上海的过期青春」才值得一辈子收藏,「香港的沧海桑田」才忽然有了意义。
        
      后面回头看序,是他自己写的序。
        
      「十方:东南西北四维上下
       一念:
       一弹指有二十瞬间。
       一瞬有二十念。
       一刹那含九十生灭。
       一弹指间何止灰飞烟灭。
       还闪现三百二十万个即生将灭欲灭又生的灵光。」
        
      一下子被夕爷的数字列举震住了,如同常识普及,终于明白了「一刹那即永远」的奥妙,「给我一分钟静静回味,将一生一世翻天覆地」从前知道是什么回事,现在更是了解为什么。喜欢他的敏感(虽然会患焦虑症),敏感里装了一屋天地。
        
      喜欢他的情感类诗篇,失落的时候,不想面对世界的时候,最爱躲进他的字行里间,那里有我愿意相信的信念,有我想要守护的天地。
        
      我们没有富士山。
      「寡言的你活如供我遥望的一尊雕塑
       刻不尽骨而心有无字志铭
       我听了五十次人来人往
       明白富士山看过就够
       被逼相信
       爱若难以放进受力何不放进心里」
        
      道理唱遍大街小巷之后他的袒露心声,正如骗过全世界之后最终要面对自己。我喜欢他对感情的笃信,这种信念来自内心深处自然而然生长,任凭现实可耻佛法强大却无法将它扼杀毁灭,不相信永恒而它却保持着永恒的生机勃勃。是要感谢生命中的那个人,没有他怎能有这天大的奇迹光临?
        
      他好像很喜欢打电话。
      「有空请回电
       已经客气到这个地步
       再没有没有空的自由
       否则客人就要生气
       除非这个身体的主人
       有权力一个人生病
       凭一味独活疗养」
        
      纵然是痛,终究是甜蜜的痛。两颗心扎着一根线,这边扎紧一下那边疼一下。假如心疼你,便舍不得折腾自己,假如折腾你,自己更疼得要死,最终相信,心灵感应可以被练习。
        
      他好像很喜欢说「什么」。
      「心里想要说什么
       嘴里要说什么
       要记住什么
       要忘记什么
       没答案问什么」
      「什么」在林夕口中就像是一个魔法词,什么都可以是什么,什么都可以不是什么。其实早在《脸》的歌词中他就已经玩过这个游戏,那种玄妙你理解什么那就是什么。
      -「最好没有人知道我说什么,只有你明白我说什么」
      -「什么,我没说什么~」
        
      他还很喜欢说「亲爱的」。可是与Y不同,如果Y胖的「亲爱的」更像是八婆式的打招呼,他的「亲爱的」则更贴心更接近亲爱的,而我只会联想到一个人:谢谢您,亲爱的。
  •      林夕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十方一念》里的文字不属于严谨规定的现代诗,仍是那句:从学院派对现代诗的角度来说,《十方一念》的文字并不符合学院派的诗歌定义,我只能说这是一部拟似诗的诗集。当日可以这样创作确是因缘际会,有一本综合杂志《明周》让我可以写点甚么,不单纯是文字、散文,因为在同本杂志,我已有一个散文的专栏。编辑想以多媒体表达,于是,想到不如用相片或图象配合文字。既然无规范,就在纯商业世界,尝试玩玩文字的擦(边)球的游戏,不想写学院派严格定义的诗,而是希望以浅白语言写拟似诗体,希望这些被称为诗的文字在普罗杂志上,读者看了没那么抗拒。当然,出版后有意见表达有些诗未免太直白,显浅,有些读者甚至说看不下去。不打紧,我觉得这文字游戏几有趣,绝对比歌词更自由。
       应该说这是诗的一次大胆的探索吧。
  •      想写一篇关于林夕的东西,由来已久。可是谁都知道老爷不是可以轻易动笔评议的,弄不好就是亵渎。所以要在此鸣谢涛哥的《十方一念》。虽然还没有拿到手,却已然可以臆测纸页间绵柔的质感。也算是契机。让我来用夕爷的字,写一篇他的字传。
      
       我不知道其他听歌的人是否会把歌词看的比曲调或歌手演绎本身更重,反正我是的。从这个角度讲,林夕是诗人,而非简单的词人。诚然填词的人,李绰雄姚若龙深白色方文山黄伟文也算大家。但华语词坛从未有甚至以后也不可能有人超越林夕。以至于我听一首歌,只为某一两个句子而爱不释手之时,查它的词人必是林夕,屡试不爽。
      
       词如其人,带着深重的宿命感和浓的化不开的悲戚压抑。一种千帆过尽的平淡寥落,一种繁华落尽的隐忍无奈。与身世无关,与感情无关,与经历无关。天生的悲剧人物。不管他浓墨重彩还是浅斟低唱,都能于不动声色中置听者于撕心裂肺。
      
       因为一首《再见二丁目》,老爷最爱杨千嬅。而他与王菲是“无名份的夫妻”,于是把最好的词给了她两人;次一点的呢,想必是给了陈奕迅跟张学友,于是造就了香港乐坛的两大歌神。而那些估计自己都不知所云的下脚料,就给了twins之流。
      
       既然起了这个题,自然要从“东京”和“不快乐”说起。
      
       东京之于老爷,是最深的记忆,最痛的印记吧。
      
      
      
       原谅我不再送花,伤口应要结疤,花瓣铺满心里坟场才害怕
      
        如若你非我不嫁 ,彼此终必火化,一生一世等一天需要代价
      
      
      
       前尘硬化像石头,随缘地抛下便逃走
      
       我绝不罕有,往街里绕过一周,我便化乌有
      
       ---《富士山下》
      
       你说,有这样安慰人的么?在被人离弃后听到这样安慰的话,想必要么自杀,要么羞愤的把对方弄死。而夕爷是第三种,他把所有的惶惶然不可终日的等待和海一般的深情铸入了他的词,而将这忧伤举世流传。低到尘埃里,然而又是心甘的,并不因不被爱而怨恨。连为对方开脱,都充满着深深地无奈苍凉。仿佛抛下自己于东京冰天雪地中的,不是黄耀明,而是不可说不可测的命运。是宿命。
      
       时间没有丢下你,只是他,忘了带你走。你总是装作不懂。
      
      
      
       原来过的很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
      
         无论于什么角落,不假设你或会在旁。我也可畅游异国放心吃喝
      
       --《再见二丁目》
      
       歌曲背景依然是东京。感谢明哥,仅那一次的东京之行,给了老爷多少灵感。当然,悲哀化成的,你懂的。
      
       我总觉得最后一句,有着不可言喻的荒凉。就如另一首被传唱的熟烂的歌,“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爱而不得的人,是连逃亡,都惶惶然不辨方向的吧。
      
       我一直都在流浪可我不曾看见海洋。我以为的遗忘,原来躺在你手上。
      
      
      
       纵使你壮阔胸膛,不敌天气,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约定》
      
       当有人问起老爷最喜欢的词时,他说了这首《约定》。很多年后在一部LES电影《花吃了那女孩》第三段《梦见相反的梦》中,两个人十年后重聚,在KTV唱起这首歌时,一部有些莫名其妙的片子,可每次看到这里都会流泪。
      
       时候已经不早了可我一刻不想离开你;我一刻不想离开你可毕竟时候是不早了。更何况世界大生命长,不止与你分享。“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忍住眼泪才敢细看”犹如多年前昏黄色路灯下的某次看似不经意的凝视。竟让人泫然要流下泪来。
      
      
      
       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记得要忘记。
      
       --《花事了》
      
       有时候他写词像在玩一场文字游戏。虽然任何东西我都更爱它朴实的部分,因为朴实往往代表着真实和厚重。可是随心所欲游弋于文字的的人,是令人欢喜的。“记得要忘记”,也只有夕爷想得出如此玄妙的排列组合。
      
       这首歌的国语版是《乘客》。对应歌词“我是这部车,第一个乘客”。我想这是一种非常低调的有恃无恐。无论此后你们如何翻云覆雨,我是第一个。还有那句“天空血红色,星星灰银色”我一直觉得这是从小到大曾在我梦境里反复出现的意象。
      
      
      
       天黑 刷白了头发 紧握着我火把
       他来 我对自己说 我不害怕 我很爱他
      
       --《彼岸花》
      
       彼岸花三字。应该是老爷的原创吧。虽然后来被安妮宝贝、沧月和电影《刺青》反复援引。很多人爱后一句,我爱前一句。
      
       想起那场演唱会,《彼岸花》做了最后一首,象征轮回。王家卫做的总导演。音乐响起时后面的LED显示屏开始绽放大朵大朵诡艳的花朵。如此华丽的如同幻觉的视觉冲击,我无法描述那是心里的撼动。犹如--进入了轮回一般。
      
      
      
       红 像蔷薇任性的结局
       红 像唇上滴血般怨毒
      
       --《红》
      
       我至今保留着张国荣那场演唱会的视频。唱这首《红》的时候,穿着红色高跟鞋的哥哥美艳的让人心悸了。就好像他在《霸王别姬》,依依呀呀唱起那段《看霸王在帐中和衣睡稳》时,我深深地震惊于那样芳华绝代的美并且觉得,虞姬就是这个样子了,没有想必。
      
       可惜老爷只赶得上与哥哥合作最后一张专辑。不然哥哥的歌,会拥有更高的音乐水准,而不是尽因歌者的生平和死因而被人唏嘘怀念。我甚至很八卦的认为,若不是相同的身份,其实哥哥和夕爷也会是绝配的一对吧。一个风情,一个解风情。一个喧哗妩媚而难掩自卑,一个孤绝沉静而不失高贵。
      
       你是 最绝色的伤口 或许
      
      
  •     经书说,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却都归于一个“空”字。我常认为,以心如止水,贯看周遭历历,身于其中,心于其外,便是最好的读书之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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