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風歲月

出版时间:2010/11/04  出版社:鸚鵡螺  作者:羅伯.麥肯曼(Robert McCammon)  页数:640  译者:陳宗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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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那已經不再只是一本書,是他生命的一部分:2008年新版作者序言  我剛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我寫的是一個發生在美國南方小鎮的謀殺故事,主角是警長,可是後來我發現,再這樣寫下去,連我自己看了都會睡著。  所以,我仔細看了前面寫完的兩百多頁,終於決定放棄,因為我覺得所有的人物場景都是死的。其實多年來我一直想寫一個男孩的故事,那男孩想當作家,而且在他家鄉所發生的許多事影響了他的一生。那個故事一直藏在我內心深處。現在,既然目前寫的這本小說描寫的是美國南方的一個小鎮,還有一宗謀殺案,那麼,我為什麼不乾脆來寫那個小男孩呢?  我寫作奇風歲月的時候,根本沒有故事大綱,腦子裏只有一大堆點子。可是,就這樣寫著寫著,不知怎麼這個故事忽然就活起來了,而且不祇如此,更驚人的是,我從前寫過的書,幾乎沒有一本能夠讓我產生這種活生生充滿生命力的感覺。奇風歲月寫作的過程有如行雲流水,那種感覺,好像不是我在寫這個故事,而是故事自己在寫,而我只是像個駕駛人一樣,偶爾轉動一下方向盤。  我想這大概就是寫作的奧祕吧。感覺對了,一切都是活生生的,每個人物都是活的,你會覺得自己像上帝一樣在創造生命。對一個寫作的人來說,天底下大概找不到比這更美好的感覺了。  寫完之後,我處於一種極度亢奮的狀態。雖然當時我已經寫過不少暢銷書,算是一個成功的暢銷作家,可是從來沒有一本書能夠讓我產生這種極度的興奮。我立刻把書寄給我的出版商,而且我確定他們一定也會跟我一樣興奮,然後會告訴我,這將會是我畢生的巔峰之作,神來之筆,實在寫得太棒了。  結果,我等了很久很久,終於接到一通電話。  他們說,我們還蠻喜歡這本書的,不過,這本來是應該是一本謀殺推理小說,可是怎麼看起來有點像你的自傳呢?這樣你會把讀者搞糊塗的。我們覺得你應該把描寫小鎮生活的部份拿掉,把重點擺在謀殺推理上,徹底改寫。  一開始我楞住了,一直跟他們說對不起。  可是後來,等我回過神來,我馬上打電話給他們,說我明天就坐飛機過去。第二天,我就大老遠從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罕飛到紐約,跟那幾個出版大亨見面。這一次,無論如何我都必須捍衛自己的寫作信念。  我告訴他們,我絕不改寫這本書。我說要是他們堅持要我改寫,那我寧可跟他們解約,我寧可退出文壇,放棄暢銷作家的成功之路。  那天他們引用了一大堆數據圖表,想盡辦法警告我,脫離暢銷書寫作路線的作家下場有多悲慘。不過最後他們還是說,沒關係,你高興怎麼寫就怎麼寫,既然你對這本書這麼熱情,我們還是會幫你出版。後來書雖然出版了,但我卻感覺創作的喜悅被澆了一盆冷水。  奇風歲月本來不是要寫給孩子們看的,可是,書出版之後這許多年來,我很意外的發現年輕的孩子熱愛這本書。我不知道有多少孩子買了這本書,我只知道,全國很多中學都採用這本書當文學教材,因為很多學校都邀請我去演講。有一天,我收到英國一位八十幾歲的老先生寄來的信,還有西雅圖一個十三歲的小男孩寄來的信。他們都說他們對這本書的熱愛是無法形容的。後來,2008年這本書又登上日本最具權威的排行榜「這本推理小說了不起」,被日本讀者票選為二十年來 Best of Best。那種感覺真是奇妙,我想,可以這麼說,這本書已經屬於全世界了。  另外,我必須特別提到一封讀者來信。幾年前有一位小姐寫信告訴我,他年邁的父親最近過世了,臨終前,她父親要求她把奇風歲月這本書和他一起埋葬,陪伴他長眠於九泉之下。那位小姐告訴我,奇風歲月這本書,他父親已經讀過不知道多少次了,感覺上,那已經不再只是一本書,是他生命的一部分。  我不知道怎麼形容看到那封信的感覺,我只能說,對一個作家來說,可以死而無憾了。  不久前,我走進一家全美國最大的連鎖書店,走到「經典文學」陳列平台前面,看到上面擺的都是文學史上偉大作家的書,像是狄更斯的塊肉餘生錄,雨果的悲慘世界,史坦貝克的憤怒的葡萄,馬克吐溫的湯姆歷險記,馮內果的第五號屠宰場等等。沒想到,就在那堆經典文學裏,我竟然看到一本奇風歲月。  那是我的孩子。  基本上,我很懷疑自己這輩子是否還能再寫出一本那樣的書。我會繼續努力。不過,也許可以這麼說,一輩子能夠有一本書擺在那座平台上,也就夠了。◎ 每一位老師畢生的夢想  過去這七年來,我一直把《奇風歲月》當作我那班初二學生的文學教材。不過,我只讓他們在暑假期間看。有幾個原因。第一,因為那本書厚得嚇人。第二,因為那是一個懸疑神秘的故事,深情動人,他們不會讀到打瞌睡。第三,因為那本書的主題和下一個學年的課程有關。  到目前為止,總共有兩百多個學生讀過那本書,他們一致公認,《奇風歲月》是他們到目前為止看過最好看的書。這本書對他們意義非凡,因為,書中的角色和情節,有很多是他們的親身經歷。他們有很強烈的共鳴。  有一個學生親口告訴我:「這本書讓我開始了解什麼是人生。」這本書的主題涵蓋了親情,友情,死亡,寫作,勇氣,正義,善良,惡勢力,種族偏見。我讓學生在課堂上公開討論這些話題,並且說出自己的親身經歷。  不久前,兩個已經畢業的女學生到家裡來找我。聊著聊著,其中一個學生無意間看到我書架上有一本《奇風歲月》,立刻走過去把書拿下來。她說:「嘿,這本書我看過多少次了你知道嗎?到現在已經五次了。」  她話才剛說完,另一個學生立刻接著說:「我那本都已經翻爛了,整本散了,沒辦法只好用封箱膠帶黏住。我下次要去買一本新的。」  沒想到一本「文學教材」竟然會讓學生迷戀到這種程度,一讀再讀百看不厭,真是聞所未聞。這本書讓很多痛恨讀書的學生變成嗜書如命的書蟲。這真是全天下老師畢生的夢想。  ──馬克.凱利 美國德州休士頓中學老師  ◎ 一本書,創造了另一個56號教室的奇蹟  初次接觸到這本書,是當年我還在喬治亞州教高中英文的時候。當時,這本書是學校指定的高一文學教材。當老師的第一年寒假,我自己買了一本,準備下學期用來教學生。沒想到一讀之下,內心的震驚無法形容。這輩子從來沒看過這麼好看的故事,無論是從個人閱讀的角度,還是從教學工作的角度,這本書都無與倫比。每一頁幾乎都有無窮盡的素材可以拿來作教學之用。後來,退休之後,我又重讀了好幾次,那故事的迷人魅力一次比一次更令我震驚。我一直搞不懂,這本書為什麼從來沒得過任何美國文學大獎?  我教的那班高一學生都迷上了這本書。通常我都會指定他們前一天晚上讀完某個段落,結果到了第二天,他們都迫不及待想跟我討論故事內容,反應之熱烈簡直不可思議,令人嘖嘖稱奇。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我教的那二十個學生是放牛班,前一任的老師根本就是放牛吃草,對他們不聞不問,而他們也認定自己是被老師放棄的學生。上課第一天,當他們看到我要他們讀這本厚達六百多頁的磚頭文學教材,每個人都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看我,彷彿認為我是瘋子。後來,等到他們一開始讀,每個學生都迫不急待的讀完了,遠遠超前我指定的進度。最令我感動的是,他們產生了一種成就感,開始愛上讀書。  《奇風歲月》寫的是五○年代一個十二歲男孩在美國南方小鎮成長的故事。但在敘事技巧上,作者讓我們感覺到,那男孩同時用兩種不同的角度看這個世界,一個是小孩的角度,一個是大人的角度,兩者互相交融,形成一種完美的平衡。透過長大成人的男孩回顧過往,我們也彷彿親身經歷了那小男孩的成長過程。  如果說作者羅伯麥肯曼的文字有一種神奇的魔力,這樣的形容恐怕還太保守。除了涵蓋各種深刻的文學主題,故事情節的懸疑曲折也已經到了令人沈迷到渾然忘我的境界。更重要的是,字裏行間散發著無限深情。從表面上看來,這本書可能會被歸為懸疑推理小說,但書中感情刻劃的深沈動人是一般懸疑小說根本無法達到的境界。  《奇風歲月》完美融合了懸疑曲折的故事性和深沈動人的文學主題,完全顛覆了類型小說和主流文學的界限。  每當有人問我,這一生中最愛的書是哪一本,我腦海中浮現出來的第一本書,永遠是《奇風歲月》。  ──茱莉·萊特 美國喬治亞中學退休教師                

内容概要

  二十年,永遠是Amazon書店史上評價最高的不朽傳奇  二十年,永遠 100%全滿五顆星的完美口碑  全美圖書館員票選「有史以來最好看的100本書」  橫掃小說大獎,1992「世界奇幻獎」「史鐸克獎」雙料冠軍  跨領域征服全球18歲─80歲的讀者,橫掃日本書迷  日本「這本推理小說了不起」二十年嚴選Best of Best  一本懸疑小說,破天荒被美國中學選為『文學教材』  全美中學生瘋狂迷戀,書讀破了再買新的,聞所未聞  這是一首獻給生命的情詩  它會喚回一種神祕的力量,帶你回到一個你已經遺忘的世界  然而,當你再出來的時候,原來的世界會變得不太一樣……  而你,也將不會再是原來的你……  那並不只是生命中的一段歲月。那是一個神奇的世界,一種神祕的力量,我們在真實與想像的邊界學習認識生命……  想像一個寧靜如詩的南方小鎮, 想像微風輕拂的夏日午後,想像一個魔法與傳說交織的神奇世界。最深的河裡潛伏著一隻史前時代的爬蟲巨獸,沼澤區住著一個一百零六歲的黑人女巫「女王」,聽說她能夠和死去的人說話……  你最親的兄弟,是一隻叫「叛徒」的小狗,而你形影不離的夥伴,是一輛腳踏車。那是女王送的禮物,車頭有一隻金黃燦爛的眼睛。它也有一個名字,叫「火箭」。每到夏季開始的那一天,你總是騎著「火箭」,載著「叛徒」,帶著那群朋友,飛到最高的天際。  那是十二歲的柯力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切,奇風鎮,自在快樂的神秘歲月。那是生命的起點,生命如旋風,如彗星,如野火燎原。  一個春寒料峭的早晨,天還沒亮,柯力陪爸爸挨家挨戶送牛奶。半路上,忽然有一輛車沿路衝進湖裡。根據當地的傳說,那是一座深不見底的湖。柯力的爸爸奮不顧身跳下水去救人,沒想到,當他奮力游到車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飛魄散的景象:那個人已經死了,兩手被銬在方向盤上,全身赤裸,而且顯然受過酷刑,體無完膚,脖子上纏著一條鐵絲。死去的人怎麼可能開車衝進湖裡?無法解釋的謎團隨著車子漸漸往下沈,彷彿被深不可測的黝黑湖水吞沒。那天以後,柯力和爸爸開始嘗試追查真相。而就從那一刻起,精心設計的謀殺出現漏洞,兇手被迫要收拾殘局……  而湖底的一幕如惡靈般糾纏著單純善良的爸爸,他精神瀕臨崩潰。柯力必須找出真相,才能喚回他摯愛的爸爸。  一根綠色的羽毛,帶著柯力一路追查兇手,探索神祕的奇風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織的善良與邪惡,探索生與死的意義……

作者简介

  羅伯.麥肯曼Robert McCammon  1952年生於美國阿拉巴馬州,畢業於阿拉巴馬州立大學,主修新聞。  少年時代,他沈迷於愛倫坡的作品,所以,他的作品有濃濃的超自然元素和哥特式小說的靈異色彩,瀰漫著美國南方風情,淡淡的懷鄉情緒,魔幻寫實的文學手法。  從1978年起,他從驚悚類型小說展開寫作生涯。到1985年,他開始成為「紐約時報排行榜」的暢銷明星。然而,他作品不多,一種題材都只寫了一本,而且每一部作品都超越了類型小說的侷限,展現出非凡的人物刻畫功力,比影像更逼真的描寫能力,對懸疑氣氛的掌控爐火純青。而且,即使後來躋身暢銷作家的行列,他依然堅持自己對寫作的信念。  他說:「我從來不是為錢而寫作,也永遠不會。我辦不到。我深信,寫作是為了要寫出『自己想看,而且會看得入迷』的書。我無法忍受重複。我只想寫自己從來沒有寫過的東西。寫作是為了創造出一個世界,創造人物,然後親手賦予他們生命。就像畫一幅人像,眼看著畫裡的人活起來了,那種快樂沒有任何東西比得上。」  1991年,他寫出了一本「為自己而寫」的書──《奇風歲月》。  1992年,《奇風歲月》飽受出版商的嘲諷冷落,說他背叛了暢銷書的所有法則,背離了保證賺錢的寫作路線,說他即將葬送自己的寫作前途。  1993年,出版商拒絕出版他下一部「為自己而寫」的作品,逼他重回類型路線,於是,他憤而放棄暢銷作家的成功之路,就此在文壇上消失了十年。  二十年來,《奇風歲月》逐漸被美國中學採用為文學教材,和《麥田捕手》《梅崗城故事》《憤怒的葡萄》等書並列為經典。其中,《奇風歲月》是最能讓學生讀得廢寢忘食、終生迷戀的一本。  美國德州一位中學老師說:「這本書是每一位老師的夢想。這個令人沈迷到廢寢忘食的故事,讓很多痛恨讀書的學生變成嗜書如命的書蟲,同時完成了他們人生教育的第一課。」

章节摘录

  【神臂小子】  大雷家就在附近。我騎到他家門口,可是他媽媽告訴我,大雷和強尼一起到棒球場去練習了。我在我們的少棒聯盟棒球隊──「印第安隊」擔任二壘手。今年我們已經跟別人打了四場,結果四場全輸,所以,我們必須加緊練習了。我跟大雷的媽媽說了聲謝謝,然後就騎著火箭往棒球場去了。  棒球場沒多遠。球場上陽光燦爛。我看到大雷和強尼站在內野,兩個人拿著球丟來丟去。我騎火箭進了球場,然後繞著他們轉圈圈。他們一看到火箭,立刻目瞪口呆。接著,他們當然要用手摸一摸,親自坐上車踩踩踏板騎兩圈。跟火箭比起來,他們的腳踏車簡直像破爛古董。大雷試騎了兩圈之後,他對火箭的感覺是:「把手好像不太好控制對不對?」而強尼的感覺是:「真漂亮,可是踏板踩起來好吃力。」我知道他們絕對不是故意要潑我冷水。他們是我的好朋友,他們都替我高興。所以,他們會有這種反應,純粹只是因為他們喜歡自己的腳踏車。火箭是屬於我的,為我量身打造的。  我把火箭的停車支架踢下來,然後站在旁邊看他們投球。大雷丟了一個高飛球給強尼。我看到幾隻黃蝴蝶飛過草地,然後抬頭看看天空。蔚藍的天空萬里無雲。接著,我看向土黃色的露天看台。看台邊緣是一整排的廣告海報,都是商店街上的店家提供的。接著,我忽然看到看台最上面那排座位有個人影坐在那邊。  「嘿,大雷!」我叫了一聲。「那是誰?」  大雷轉頭瞄了一眼,然後抬起手套接住強尼丟過來的球。「我不知道。不知道哪兒來的小孩。我們剛來的時候就看到他已經坐在那裡了。」  我看著那個小孩。他彎腰向前傾,一隻手肘撐在膝蓋上,手掌撐著下巴,眼睛盯著我們。我轉身從大雷旁邊走向看台。這時候,看台上的小孩忽然站起來,好像準備要跑了。  「你怎麼會坐在那裡?」我大聲問他。  他沒吭聲,就只是楞楞的站在那裡。我看得出來他正在盤算要不要跑。  我慢慢靠近他,可是卻認不出他是誰。他一頭棕髮,剃得很短,額頭左邊的頭髮翹得亂七八糟。他戴著眼鏡,可是那眼鏡卻大得離譜,幾乎快把他整張臉都遮住了。他大概只有九歲或十歲吧,瘦巴巴的,看起來有點笨手笨腳。他穿著白色的T恤和牛仔褲,褲子的膝蓋上全是補丁。他臉色蒼白,一看到知道他很少出門。我走到看台的圍欄旁邊,然後開口問他:「你叫什麼名字?」  他還是沒吭聲。  「你不會說話嗎?」  我注意到他在發抖。他好像很害怕。  「我叫柯力麥肯遜。」我說。我站在圍欄邊,手指頭扣在圍欄的鐵絲網上。「你有名字嗎?」  「有啊。」那孩子終於說話了。  起先我還以為他說他的名字叫「優雅」,後來我想了一下,忽然才想到他可能有點結巴。「你叫什麼名字?」  「尼莫。」他說。  「尼莫?跟鸚鵡螺號那個尼莫艦長一樣的名字嗎?」  「什麼鸚鵡螺號?」  顯然他沒讀過凡爾納寫的《海底兩萬里》。「你姓什麼?」  「科理斯。」他說。  科理斯。我想了好一會兒才想到在哪裡聽過這個姓。原來他就是那個剛搬來的小孩。他爸爸就是那個業務員。達樂先生讓他坐在那匹玩具馬上幫他理頭髮。那個娘娘腔。  尼莫科理斯。嗯,這名字倒還蠻適合他的。他看起來就像是那種兩萬里深的海底才撈得到的怪異生物。不過,爸媽一再提醒我要懂得尊重別人,不論那個人長得像不像娘娘腔。而且老實說,我自己也不是長得多帥。「你是剛搬來的對不對?」  他點點頭。  「達樂先生跟我提到過你。」  「是嗎?」  「對,他說──」我差點就說溜嘴說你坐在玩具馬上。「他說他幫你剪過頭髮。」  「呃,我頭髮差點就被他剃光。」尼莫抬起手搔搔頭頂。他手指頭細得可憐,手腕瘦得皮包骨,皮膚好蒼白。  「柯力!小心上面!」我忽然聽到大雷大喊了一聲。我立刻抬頭一看,看到強尼使盡全力丟了一個高飛球,結果球不但從大雷頭頂上飛過去,甚至飛過看台的圍欄,掉到第二排看台上,然後滾到最底下的地上。  「嘿!小弟,拜託你幫忙撿一下!」大雷用拳頭拍拍手套內側大聲對尼莫說。  尼莫走到看台最底下,把球撿起來。他恐怕是我這輩子看過最矮的矮冬瓜。另外,我自己手臂已經夠瘦了,可是他卻瘦到皮包骨。他看了我一眼。巨大的眼鏡後面是兩隻棕色的眼睛,他整張臉看起來真像貓頭鷹。「我可以丟回去給他嗎?」他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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