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文藝對談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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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0条)

 
 

  •     关于艺术的经典之作,但作为缺少艺术细胞的初学者来说,看起来还是很晦涩。需要静下心来花很长时间反复阅读才能明白大意。
      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根本不明白在说什么,还好有导读和后记,才明白一点柏拉图和苏格拉底的思想。
  •     因为在看《古代智慧与现代爱情》关系
      
      
      所以到图书馆里寻到这本书来看,目的也仅仅在其中的《会饮篇》
      
      
      在那个没有光纤电缆、没有苏丹红没有地沟油的年代
      
      
      大师们就那样,常常觅一处阴凉地,一边喝着小酒,一边高谈阔论、直抒胸臆。
      
      
      但是当我们吃着美味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这就是物质的发达与之精神的贫瘠吧
      
      
      1、关于爱情
      
      关于这个永恒的话题
      
      是的,你在追,我在寻,歌里在唱,书中也不厌其烦的一遍一遍的尽数全解。
      
      直到上个月忘记在那篇文章里读到的一种解释,写到:爱情就是一种理想。
      
      我们常常因“爱”而伤,往往是因为"理想“照不进”现实“
      
      再看苏格拉底从第俄提玛处领会的要义:
      
      1、爱情必有对象
      
      2、钟爱者还没有得到所爱的对象
      
      3、爱情就是想占有所爱对象的那一个欲望
      
      后面谈及的又是可朽者绵延不朽,再由追求美好的形体升华至美好的心灵,如是等等。
      
      ”一个人如果随着向导一个人如果随着向导,学习爱情的深密教义,顺着正确次序,逐一观照个别的美好的事物,直到对爱情学问登峰造极了,他就会突然看见一种奇妙无比的美。
      
       他的以往一切辛苦探求都是为着这个最终目的。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
      
      ……
      
       它只是永恒地自存自在,以形式的整一永与它自身同一;一切美的事物都以它为泉源,有了它那一切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
      
      ……
      
      总之,一个人从人世间的个别事例出发,由于对于少年人的爱情有正确的观念,逐渐循阶上升,一直到观照我所说的这种美,他对于爱情的深密教义也就算近于登峰造极了。
      
      ……
      
      先从人世间个别的美的事物开始,逐渐提升到最高境界的美,好像升梯,从一个美形体到两个,从两个到全体;再从美的形体到美的行为制度,从美的行为制度到美的学问知识,最后再从学问知识一直到以美本身为对象的那种学问,彻悟美的本体。”
      
      爱情是什么,也不是什么莫可名状的东西,也许并不是很玄的东西,它因为抽象地忽胖忽瘦,让你靠近了感觉不真实或者离别后深崁其中百转千肠。
      
      一种情绪,一种欲望,一种理想。。。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
      
      2、旁的什么
      
      先说说诡辩论
      
      我并不能深刻体会这是个什么鬼东西
      
      只是听着前几位大神赞颂美神的妙语,感叹于他们独辟蹊径的思考力,每每想吸收为精华的时候,就发觉书的注脚写着“此为诡辩论”的话语。
      
      诡辩?就是把黑的说成白的,也能让听着鼓掌?我以为是这样,所以我觉得自己非常没有立场,没有辨析能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小女子道行尚浅,修行的路绵延深长。。。
      
      再说说对话
      
      前几位赞颂爱神都从各自的角度,诚心诚意地献上美好的敬意,唯独苏格拉底采用问答的方式以探究出爱的奥义,当然,这也是个充满说服力的逻辑过程,就像律师在法庭中的辩论,每一次提问均有暗意。
      
      想到自己常说要反思要分辨,殊不知,在这其中,少了一个重要的提问步骤,没有提问,便没有导向思考,便没有递进升阶。长久以来,我都是把问题抛给别人,在一个一个回答中对比求中。
      
      最后,说说这本书
      
      很遗憾,因为还有别的书目要读,所以读完《会饮篇》之后马上还掉以借其他,如果有机会希望把其他章节通篇阅览。
      
      很喜欢这本书的排版,更值得一提的是注解,尤其是每一位发言者最后,译者还会将其论点提炼出来以便读者理顺其思路。
      
      只是,书名若取掉“文艺”二字会更好吧。
      
      
  •     
       阿里斯托芬说:“我说全体人类都只有一条幸福之路,就是实现爱情,找到恰好和自己配合的爱人,总之,回原到人的本来性格”。在此之前,他讲述了一个非常神奇的人类神话:从前人的形体是一个圆团,每人有四只手四只脚,头上有两副面孔……这样的人总共有三类,男人、女人、阴阳人。因为人类触怒了神,神把人截成两半,所以我们每人只是人的一半,一种合起来才见全体的符。每个人都常在希求自己的另一半,那块可以和他吻合的符。于是他认为因为我们本来是完整的,对于那种完整的希冀和追求就是所谓爱情。
       我相信这个是我听说的最好的爱情的神话由来,不是被丘比特一箭穿心,更不是被月老红线牵引,只因我们曾经是一个人,现在我们就要找回被神劈开的另一半,回到最初的自己。然而我也明白,即使爱情的源头如此奇妙,我仍然无法相信这个就是爱情的真谛。
       一如斐德若所言,爱神助人就善避恶,有道德的作用;尊敬爱神的人须全心全意,不惜牺牲性命,才达到爱情的最高理想。再如跑塞尼阿斯所说,爱神不只一种,应颂扬的是“天上爱神”而非“人间的爱神”,是心灵的爱而非肉体的爱;一切行为自身无所谓美丑,美丑因“做的方式”好坏而定,爱也是如此。此后在阿伽通那里,爱神得到了世间最尊贵的赞美:“人世间的和平,海洋上的风平浪静,狂风的安息,以及一切苦痛的甜睡”。爱神是集世间之大美与大善于一生的存在。
       于是我不由涌起对无上真爱之向往,努力要抓住它,将这份桃花源一般的美好握于掌心。无奈它却是肥皂泡那样,五光十色,但一触即破。正如《歌剧魅影》中,我无法不相信克莉丝汀不爱魅影,她以为魅影是她父亲派给她的音乐天使,她以为魅影像天使那般拥有皎洁的光辉。然而她见到的是一副丑陋的面庞以及处于地底黑暗之处的他的居所。理所当然的她把身心投向了自己拥有显赫权势地位的青梅竹马的怀抱,她和魅影心灵交汇的爱情脆弱无比,恍如幻影。
       所以我知道,一切关于爱情的光鲜表象都不是它的本质,它远远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也正如爱神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丽。
       苏格拉底说:“一个人既然爱一件东西,就还没有那件东西;他想它,就是想现在有它,或是将来永久有它。”爱必有对象,爱情的对象是美的,故而美就是爱情所缺乏的,还没有得到的。既然爱神缺乏美,所以她不美。不过爱神并非单单是不美的存在,美善同一,所以爱神也不是善的。爱情那层绚烂的外衣终于被慢慢脱下。
       听闻过女巫第俄提玛对于苏格拉底的教诲,我们也就明白了爱神介乎美丑、善恶,有知与无知。神与人之间的一种精灵,是丰富和贫乏的统一,总之,就是一个哲学家。她和我们少数人有着共同性,而非高高在上的神灵,甚至可以说是她是我们之间的一员。
       明晰爱神的真实身份之后,对于爱情的本质也更为深刻。爱情其实就是想凡是美的善的永远归自己所有的那一个欲望,爱情的目的是在美的对象中传播种子,凭它孕育生殖,达到凡人所能享有的不朽。
       爱必然是我们要达到不朽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我们人类的寿命何其短暂,不过光转几十年,也因此自古帝王多爱寻找长生不老灵药。我们在时间的冲刷下,从稚嫩到衰老,几乎是片刻的变化。很快便尘归尘、土归土。仿佛风中的裸岩,当最后它被千百年的风雨销毁得只余下泥土时,谁还能记得它昔日的形貌?它无疑被放逐在过去,永远被遗忘,永远地腐朽着。如果我们没有了爱神,我们便会同这裸岩一道,在过去腐烂殆尽。是故可朽者尽量设法追求不朽。达到不朽的唯一方法便只凭着生殖。
       我和第俄提玛有着一致的观点:“我们通常以为每一个动物在它的一生中前后只同是一个东西。”但这个其实是不成立的,因为我们始终处于变化中。“可是他虽然始终用同一个名字,在性格上他在任何一个时刻里都不是他原来那个人。他继续不断地在变成新人,也继续不断地在让原来那个人死灭。”如此即使无法得到永生,依凭着生殖以后一代接替前一代,以新的接替旧的。新的个体必然与原有者相类似,所以可朽者得以不朽。
       在第俄提玛的观点中,生殖力分为身体与心灵两方面。身体方面的爱的方式便是求生育子女,得到名字的久传,得到无穷的后世,以此令自己得以不朽。心灵方面的爱的方式便是创造,心灵孕育的东西就是思想智慧以及其他心灵的美质。一切诗人以及各行技艺中的发明人都属于这类生殖者,他们孕育了巴黎圣母院,他们孕育了诗三百,他们孕育了悠扬的歌谣……这一类的人,只有他碰见一个美好高尚而资禀优异的心灵才会五体投地去爱慕着。因其有着这样一个爱的对象,他自小便孕育着的心灵生殖能力带给他丰富的思想,而他们之间生育的子女比寻常肉体子女更美更长寿。他们的许多子女至今仍活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们是最最成功地获得了不朽的能力。
       我无法忍受分辨不清爱情之种种,我不愿意因为爱情而变得迷狂。爱神的存在是让人们更为幸福地去求知。人生而具有一半兽性一半神性,因为爱神的缘故让人们拼命地淡化自己的兽性,逐步向神靠近。神是世上唯一不朽的存在,接近神性,也就让我们更为接近不朽这一人生终极。
  •      读的这本是从单位的阅览室里借的,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定价九毛七。里面除了大希庇阿斯篇,其他都读过2、3遍了。但借书读书的过程仍是幸福的,因为它勾起了我那段泛黄的年少回忆。上中学的时候因为学业枯燥,对读书由爱转恨,总想象着:上了大学就好了,再不用读学习的书,倒是可以在图书馆里坐在心仪的女生旁边,安心欣赏她读书的样子。
       谁知上了大学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书还是要读,习还是要学,却日渐没了兴趣。四年下来,每天都在磨洋工,要么就是踢球,但求考试通过就好。直到大二刚开始的时候,偶然得到一个在图书馆的兼职工作,每周两个下午,在那里帮忙整理图书。还书、上架,还干过移库的重活。现在想来,倒是一段很好的日子,也正是在那里,我又重新发现了与书的亲近感。
       原来自己不理解的那些编码,慢慢都知道了他们所代表的意义,知道了图书分类的规则。从之前的晕头晕脑,到后来可以很快找到那本书应该在那里。能迅速的提借阅者找到他需要的书,是一种很有成就感的事情。而移库则很累,需要把整架整架的书搬上搬下,书库里非常闷热、气味难闻,有时简直想逃走不干。最厚重的就是字典和百科全书,简直能把人累死,一次只能搬几本。每次工作结束后,我们还会讨论今天遇到了一本什么什么书,有多重。偶尔自己也会挑选感兴趣的书借回去看看,也不会觉得有多麻烦。而图书馆里最大的秘密,就是借书卡。就像《情书》里面的情节,借书卡上面,承载着校园里那些陈年旧事。那些久远的年份,甚至在我出生之前,那些陌生的名字,不知道在何处肩负着何种使命。将他们整齐有序地罗列在一起的,正是同一本书。他们的生命未必会有交集,也可能会有交集,可能在某一刻在校园里擦肩而过,甚至可能会成为未来的同事、朋友。总之,就在借书卡上歪歪扭扭地书写着的岁月里,正是他们在阅读同一段文字,尝试理解同一种感受、获取同一种认识、寻找相似或不相似的问题的共同经历。可能他们带着同一个问题,在书中得到了不同的答案,可能他们带着不同的问题,得到了相同的答案。总之,在读者求知的路途上,也是人生的路途上,他们的阿里阿德涅线团就在这张小小的卡片上缠绕在一起。一个多么令人惊奇而又有趣的发现啊,也许不是每个人都能注意到。后来毕业前为了写论文,自己也借了很多书。因为在图书馆打工,所以有方便条件,可以直接到库里挑,要知道,这是博士生凭着介绍信才能有的福利啊。
       一转眼离开学校已经六年了。工作后读了不少书,一是因为工作的缘故,二是因为学业的缘故,三是因为人生的缘故。也常常感叹自己曾浪费的光阴,今天却常常没时间弥补。读着、看着,也在良师益友的引导下,慢慢有了自己的价值取向和标准,也对读书和生活都有了新的认识。偶尔还会到阅览室借书,第一个习惯还是打开最后一页,看看借书卡上的名字和时间,看看某年某月,是谁在陪今天的我一起分享这段泛黄的时光。猜想也许熟悉也许陌生的名字今天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也回忆在他们与黄卷青灯相伴的时候,我在什么地方,做着什么,是否依然无忧无虑,是否曾经虚度光阴,是否为人生的困惑不解黯然神伤。时至今日,借书卡早就没了用处,借还书的记录变成了电脑程序中的几个数字符号,我们也更难去作类似的猜想和回忆,或者这种尝试本就是一种自欺欺人。因为,我们共同读过的那本书也只是万千拷贝中的一本,那些借书卡上没有的名字,反而可能同我们有着更为一致或相似的精神体验。
       读书,因为我们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寻找答案。
  •      《柏拉图文艺对话集》,“朱光潜译”这四个字是我翻开这本书的因素之一,权威的翻译应该会好过其他人的吧。
       第一篇是《伊安篇》,或许这篇是最不有名的一篇,整文读下来,就像走过一段坑坑洼洼的山路,总觉得逻辑上总是有点问题。
       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柏拉图本身的表达方式的问题,此篇的逻辑推理有些难以令人信服。我更相信是翻译的问题,能量的转化总是伴随着许多耗散,柏拉图写就此文是用希腊文,而朱光潜前辈是根据英文翻译成汉语的,一波三折,虽不至于面目全非,但精髓也会失去大半。
       开篇不久我就觉得逻辑有些不大对劲,所谓“诵诗人”的技艺属于一种独特的技艺,伊安耗费大量心力在荷马诗作上,因此得以对荷马解读的最好,但苏格拉底(或者说柏拉图本人)却要让伊安和“占卜师”“渔夫”“医生”来较量解读荷马诗作的不同内容:
       苏:假如要你和一位占卜家来解说这两位诗人说到占卜的话,无论他们说的同不同,谁解说的比较好呢?
       伊:占卜家会解说的比较好。
       ~
       ~
       后面就是和医生渔夫等的比较了。
      在这里就有点问题,诗,是一种文学,解说诗,便是通过解说人的解说表达出诗人想要表达的感情和内容,而不是比谁对诗里面的内容更为了解。
       如果要比这方面,那么诗人在诗里提到的任何内容都有某方面的专家比诗人更清楚,就像诗人写战争,名将比诗人更了解战争,诗人写建筑,建筑师比诗人更了解建筑,如此推理下去,我们要诗人做什么?
       诗人虽然没有比这些“专家”更专业,但是在表达方面却是专业的,所以诗人的存在意义便是畅快淋漓表达出人类内心的感触。
       因此说诵诗人也掌握一种技艺,这种技艺是通过长时间的学习训练得来的(即便是灵感也要有无数的汗水作为基础),解说诗人所想表达的感触和内容,更好的帮助群众了解诗作的一个途径。
       苏格拉底(或者说柏拉图)此后的推理很多都是有点无法理解的,在现在看来都是错误的,不过这也恰好证明人类文艺的发展。谁又知道呢,说不定我们自以为是的文艺论在后人看来也是可笑的。
       继续阅读~
  •     一直以来,许多人有观念认为爱情片是俗气、没底蕴、不高明的东西。许多用以描述爱情的电影,其表达的套路也是千篇一律:王子公主被相逢,阴差阳错再别离,最后误会解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创意者既已如此没创意,就不怪品读者没兴致了。其实就算这样,在众多描写爱情的影视作品中,仍然留下了许多不朽佳作。
      
      其实,爱情本是一件极不俗气的事情。如果一定要说这其中有着某种世俗的成分,一定是表达者在其表达的过程中,将其不小心地世俗化了。口口声声的“我爱你”,就将这一精灵般的事物拉到了凡俗生活中间,使其出现的频率多于一日三餐,多于柴米油盐,在这种高频度的口语强化之中,爱情就被大多数人习惯性地误解了。其实,“爱犹如佛家的禅,不可说。”因为说出来全是错。爱情是什么?这是上帝也在思考的问题。
      
      柏拉图早在古希腊,试着探讨过这类问题。在《斐德若篇——论修辞术》中,借助苏格拉底的爱辩论之口,柏拉图认为:“有一种欲念,失掉了理性,压倒了求至善的希翼浸淫于美所产生的快感,尤其是受到同类欲念的火上加油,浸淫于肉体美所生的快感,那就叫做”爱情””。在文章中多处,柏拉图认为爱情是一种欲念。他认为,人类天生的求快感的欲念与习得的求至善的希翼相互调和且相互冲突,前者占优势时便为“纵欲”,后者占优势时便为“节制”。一个人若被“欲念”控制,变成快感的奴隶,他便想方设法从他的爱人方面获取最大限度的快感,便嫉妒爱人身边的亲友,便想办法把爱人占为己有,便在爱情消失的时候失信背义。借助对无爱情人的歌颂,善于雄辩的苏格拉底与斐德若在最初都反对美少年去接受一个神魂颠倒的有爱情的人,而赞赏他们去接受一个神志清醒的没有爱情的人。
      
      斐德若诵读莱时阿斯的文章,褒扬无爱情的人不受情欲的驱遣,能够顾及到自己的利益,不会为了爱情而忽略事业,不会为了爱情而造成家庭纠纷,不会为着未来的爱人而抛弃现在的爱人,不会到处张扬私情,只讲实惠而不讲虚名,他所说的,没有爱情可以让彼此的交往更加长久稳定,原因全部在于没有爱情的人是理智而清醒的。
      
      在后面的讨论中,苏格拉底反而开始颂扬爱神,他认为有爱情者之所以容易犯妒忌和失信弃义的错误,是因为他们被爱情的“迷狂”所指使。这种迷狂是神灵的禀赋,有爱情者的迷狂远胜于无爱情者的清醒,因为一个是由于神力,一个只由于人力。老天要赐人最大的幸福,才赐他这种迷狂。
      
      在我认为好的爱情电影中,它对爱情的诠释都不是那么工工整整,功功力力,条条分明的。爱情不是清晰可见的午餐,一旦罗列,便可以碰触和使用。如果说爱情是一种关系,倒不如说爱情更像一种情绪;如果说爱情是一种心安理得,倒不如说爱情是充满欲望的迷恋与狂热。爱情是人性中的五彩缤纷:《祖与占》中,爱情是充满嫉妒的疯狂相遇;《色戒》中,爱情是肉体横陈的身体博弈;《感官王国》中,爱情是完全的占有与彻底的毁灭;《爱情万岁》中,爱情是闷在心里无可提及的孤独;《筋疲力尽》中,爱情是无征兆无理由的背叛。
      
      由此可见,“王子与公主最后甜蜜地生活在一起”的爱情娱乐片惯常套路可能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叙事,更像是婚姻生活的叙事。爱情本是一件不计得失,不见未来的微妙的感官感受,爱情是当下。多数影视作品会把爱情扩展为事件,事件的结尾是爱情双方的从属与别离,电影院里的观众会在影片结束时对这段爱情予以评价“爱情成功了”或者“爱情失败了”,这是不高明的做法。好的爱情是留在心里的情绪与情节,是《断臂山》中杰克离开时埃尼斯躲在墙角掩声哭泣的压抑,或淡然,或沉浸。是《色戒》中王佳芝为了易先生的床戏搭上性命的乐趣,或赤裸,或浓烈。
      
      柏拉图对于爱情的描述中,我觉得最好的部分不是他对爱情所下的高度哲学的定义,也不是对迷狂与清醒的划分,而是他对爱情的一段精彩叙述,很多人把精神之爱称为柏拉图式恋爱,可能也是源于此,我觉得这是我所读过的,描写爱情的最好的文字:
      
      “每逢他凝视爱人的美,那美就发出一道极微分子的流(因此它叫做“清波”),流到他的灵魂里,于是他得到滋润,得到温暖,苦痛全消,觉得非常欢乐。若是他离开了那爱人,灵魂就失去滋润,它的毛根就干枯,把向外生发的幼毛窒塞住,不让它们生发。这些窒塞住的幼毛和情波融在一起,就像脉搏一样跳动,每一根幼毛都刺戳它的塞口,因此灵魂遍体受刺,疼得发狂。但是只要那爱人的美一回到记忆里来,他就转痛为喜了。这痛喜两种感情的混合使灵魂不安于他所处的离奇情况,彷徨不知所措,又深恨无法解脱,于是他就陷入迷狂状态,夜不能安寝,日不能安坐,只是带着焦急的神情,到处徘徊,希望可以看那具有美的人一眼。若是他果然看到了,从那美吸取情波了,原来那些毛根的塞口就都开起来,他吸一口气,刺痛已不再来,他又暂时享受到极甘美的乐境。所以他尽可能地不肯离开爱人的身边,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父母亲友全忘了,财产因疏忽而遭损失,他也满不在意,从前他所引以自豪的那些礼节和规矩,也被他唾弃了。他甘心做奴隶,只要人家允许他,紧靠着他所渴望的人躺着,因为他不仅把他当做具有美的人来崇敬,而且把他看成消灾除病的医生。”
      
      “因此那爱人受到无限崇拜,就像是一个神,而那情人并非开玩笑,而是出自真心真意。。在爱人方面,他对这个忠仆也自然有一种友谊。”
      
      “这样的他在爱了。爱什么呢?他说不出,也说不出他尝的什样滋味儿,为了什么理由。……他的情人像一面镜子,在这里面他看见了自己的形象。”
      
      爱情是magic,爱情也是miracle。在这个爱情事件很丰盛,爱情很贫瘠的时代,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都谈些什么。
      
  •     深夜里看到这段,灰常震撼。
      建议看英文版。朱翻译得其实还可以。但是英文的语境貌似更贴切。
      A man is called the same,and yet in the short interval which elapses between youth an age,and in which every animal is said to have life and identity,he is undergoing a perpetual process of loss and reparation—hair,flesh,bones,blood,and the whole body are always changing.Which is true not only for body,but also for soul,whose habits,tempers,opinions,desires,pleasures,pains,fears,never remain the same in any one of us,but are always coming and going;and equally true of knowledge,and what is still more surprising to us mortals,not only do the sciences in general spring up and decay,so that in respect of them we are never the same;but each of them individually experiences a like change.For what is implied in the word "recollection",but the departure of knowledge,which is ever being forgotten,and is renewed and preserved by recolletion,and appears to be the same although in reality new,according to that law of succession by which all mortal things are preserved,not absolutely the same,but by substitution,the old worn-out mortality leaving another new and similar existence behind unlike the divine,which is always the same and not another?And in this way,Socrates,the mortal body,or mortal anything,partakes of immortality,but the immortality in another way.Marvel ont then at the love which all men have of their offsprings,for that universal love and interest is for the sake of immortality.
  •     此乃一本记录苏格拉底生活中与他人的对话的书籍,从苏格拉底的语句中可略窥这位哲学家的思维方法与思想深度,但由于与我辈相隔的年代甚远,社会背景相异甚远,抑或本人的水平不及,苏格拉底的很多想法不能为我所认同,阅读时略有不爽之感
  •     《柏拉图文艺对话集》札记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重印 2005年购于当当网
      
      
       谈哲学和听人谈哲学,对于我向来是一件极快乐的事,受益还不用说。此外的谈话,尤其是你们这班有钱人和生意人的谈话对于我却是索然无味的,你们既是我的同侪,我不能不怜惜你们,自以为做的是天大事业,其实毫无价值!也许你们也在怜惜我的不幸,不过你们只自信是对的,而我对你们的可怜情形,不只是相信,而是真正知道!(朱光潜译)
      
       【附录】
       自己谈论爱智慧的事,或者听人谈论这方面的事,我认为这样做给我带来乐趣;至于别的谈话,特别是你们这些富户和有钱人的谈话,我觉得索然无味。我也怜惜你们这班朋友,因为你们自以为做了点事业,其实毫无价值可言。也许你们也在怜惜我,认为我不中用,我却认为你们是自以为是;我不仅认为你们不行,而且知道你们不行。(王太庆译)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谈论和聆听哲学更加愉快,更不用说从中受益了。而那些日常谈话,比如你们这些人谈生意和金钱,令我感到兴味索然。当我的朋友们在做那些绝对没有价值的事情,而且还以为自己非常忙碌的时候,我真为他们感到遗憾。当然,我也知道你对我的看法。你把我看成一个可怜虫和倒霉鬼。如果你是对的,那么我也不会感到惊讶。但我并不认为你不幸,我认为你非常幸运!(王晓朝译)(按:末句读来不知所云。)
       2005.11.5
  •     友情提醒:此文与书只有一毛钱关系,入者慎。
      
      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网上流行的东西多是对他人——包括他人的书籍,操蛋的时事等——进行描述分析的东西,凡是涉及自我的(明星八卦除外),无人问津者居多。萨特说炮轰他人会有人为你鼓掌,屠刀对向自己,便不乏有人向你开炮。但是,不做英雄,不过是想做回人,为什么就“向我开炮”了?
      
      曾看一篇描写翡翠首饰的文章,作者在末尾加了点亲身经历与个人见解,文章下面有人评论,说前半段都很好,唯独太主观,个人东西太多。如果以这个思路看,评论者喜欢看的大概是客观,是报道类文学,如,新闻通讯。一如身体冷暖,自知不需他人教授。
      
      那么就来看什么是客观,它是不是你用笔描写的眼见的事物?你对一张桌子立体印象深刻,也有生花妙笔,描写出的桌子与实体桌子八九不离十,肤质颜色,高矮胖瘦,一概不差,但依然是经过了大脑加工,我们是不是承认经过人为加工的就意味着具有主观能动的参与?那么客观从何而来?柏拉图说万物都有其“理式”,只有它是客观的,是真实的(其实理式是虚构的),作为实体的物体本身依然不过是“理式”的个别事例,所有现象物体都不过是理式的影子,而对现象世界进行描绘则是“影子的影子”,“摹仿的摹仿”。这么看文字,绘画,等等一切艺术行为都逃不脱主观加工,艺术雕饰。
      
      既然都是主观,接下来我们再看,为什么含有“我”的篇章往往比较冷门?莫非真是因为人心似魔,隔着画皮隔着地狱,亦或是鸡蛋好吃,何必知道下蛋的母鸡?自曝过多相当于自掘坟墓,把个人言行一五一十得记录在案,犹如建立档案,属于中情局的高度私密,也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陌生人惦记恐惧症”。
      
      接下来看文字的功能,它最初是替代结绳用来记事,发展到后来才有交流,与此同时书面语形成,而书面语形成之后竟然逐渐代替口头表达,成为宅人们,文字工作者们最主要的沟通方式,这很让人惊奇,为什么人要放着活生生的现实不去“体验”,转而极尽描述想象之能事,在文字中寻求解脱,吃得精神爆胀?
      
      苏格拉底对文字记录很不屑一顾,个人的永远都是个人的,在文字中任凭想象驰骋四方远不如在大千世界中品味众生来得畅快淋漓,也即古时所说的“言教不如身教”,相比而言,显然是现实中的实体更有质感。但苏格拉底走得有些过头,文字也有质感,但介于整个希腊历史更重视哲学上的思辨,而不重个人情感,于是反映个人生活的文字反倒滞后很多年才出现,从文学即神学转变到文学即人学,所用时间非短。这方面倒是中国千古流传的文字理念更为动人心弦,可怨可言志,发展到现今就是,文字里个人的,社会的,政治的,五毛的一概不缺。
      
      再看一个人在认知上是否有限?有公式为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是针对个人所言,又有公式,最了解你的人永远是你自己,推论得出,对他人的任何探讨都是有失偏颇的。问题自然显现,是何促成越来越多的人对解剖“他人”上瘾而对与自己切身相关的一言不发?我想不妨从以下两个大因素着眼。
      
      首先,社会因素。社会因素其实包括很多,诸如文化,制度,环境等等,为避免被强,略微简述。一般来说,一个社会的个人身份越是隐形,那么社会的总体价值取向一定是相对宏大的群体身份,说白了,也就是轻视个体,取而代之的是强化整体。而我们这一代很不幸,这个整体恰好是时常凌驾与个人之上的强奸意志。书写自我,一旦与社会的整体价值取向有出入,那么搞不好就是,永别了,伙计。
      
      第二,个人因素。理念中不追求宏大的理想就妄为文化人,所以“为文”如果出现“为人”则代表了一种失败,抱有此观念的人多数是有着满腔的热血,也在寻求着另外一种反抗形式,即,在听话中不听话,话说得隐喻含糊,而不至于触犯底线,本来应该是文学家最擅长这种反抗形式,但目前看,国内似乎还找不到一位像样的文字工作者可以厉害到含沙射影,一剑封侯的。当然另外一种人是完全的退避寒舍,躲进小楼,坚决不触雷,同时也不叙述自我,而是有意识的做好自我的那份差事,我认识很多这样的人,也很钦佩他们泰山崩于眼前而不撒腿就跑的沉着冷静,只因为退避本身就是一种极为有力的还击。
      
      说到最后似乎什么也没说,甚至越说越糊涂。卖糕集训说就是这样,我噤若寒蝉凿凿无声地说许是这样?哈哈,歇菜,收笔去偷菜。
  •     《文艺对话集》中的《大希庇阿斯篇》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篇系统研究美学的文章,其主要探讨的问题是“美是什么?”通过借用老师苏格拉底的名义,在与古希腊赫赫有名的诡辩者希庇阿斯的针锋相对的辩驳中,体现了柏拉图自己的美学思想。
       在《大希庇阿斯篇》的末尾,苏格拉底说:“至少是从我和你们的讨论中,希庇阿斯,我得到了一个益处,那就是更清楚地了解一句谚语:‘美是难的’。”为什么说“美是难的”呢?因为在这篇文章里所要探讨的是关于美的本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而希庇阿斯一开始就将这个问题理解成“什么东西是美的”,就把这种“美”具体落实在某一个事物上,即用个别性来定义普遍性,这是不合理的。如一开始希庇阿斯认为“美就是一位漂亮的小姐”,但苏格拉底反驳说,一匹漂亮的母马,一个精致的陶罐,一个美的竖琴,这些东西看上去都是很美的,但据希腊唯物哲学家赫剌克立特认为,最美的猴子比起人来还是丑,因之可推导最美的年轻小姐比起女神来也还是丑的。这里所体现的是美的相对性,是流动的、暂时的,当然不能成为美的定义;又如之后希庇阿斯提出“美是黄金”,认为凡是东西得到了黄金的修饰与点缀,就成其为美了,但苏格拉底又用希腊大雕塑家菲狄阿斯用象牙和云石雕刻出了饱含真实、自然之美的雅典娜女神像的例子来证明美不一定是黄金所赋予一切事物的。柏拉图在《会饮篇》中对于个别事物的美与美的理念作了区分:“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它不是在此点美,在另一点丑;在此时美,在另一时不美;在此方面美,在另一方面丑;它也不是随人而异,对某些人美,对另一些人就丑。还不仅如此,这种美并不是表现某一个面孔,某一双手,或是身体的某一其他部分;它也不是存在于某一篇文章,某一种学问,或是任何某一种个别物体,例如动物、大地或天空之美……。”
       在以上两个物质主义的观点被苏格拉底否定之后,希庇阿斯终于回到了美的本质的普遍性问题上来了。那么究竟什么是美呢?可能的第一种答案是“美是恰当”,因为苏格拉底在前面引用雅典娜女神像的例子时提到她的面孔和手足是象牙做的,而她的两只眼珠使用云石做的,这种组合产生了美感,所以希庇阿斯就一口咬定“使每件东西美的就是恰当”。虽然这个结论看不出有什么大的谬误,我个人也曾把这种“恰当”看成是“和谐”,符合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主张,丰子恺先生也说过:“美学上所谓‘多样的统一’,就是说多样的事物,合于自然之律而作成统一,是美的状态。”但希庇阿斯举的例子则把这种“恰当”的范围给缩小了——一个相貌不扬的人穿上一件合适的衣服,外表就好看起来了。于是苏格拉底指出,如果恰当只使一个事物在外表上显得比它实际美,那只是一种错觉的美,隐瞒了美的真正本质,所以不能明心见性而成其为美。因为“至于恰当是否产生实际美,对话并没有明白地谈到”,所以这种“恰当就是美”在狭小的定义中被驳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到了此时,理屈词穷的希庇阿斯借口想逃,于是苏格拉底自己提出一些可能的定义来与之讨论。他先提出了“美就是有用的”观点,说明白就是人类最早的朴素的审美观念——实用主义,说某一事物有用,是因为在某种情况下发生的效果能帮助达到某种目的,就是美的;反之,若它毫无用处,就是丑的。这种十分近似于后来出现的亚里士多德“四因说”之一的说法,因其目的带有很强烈的主观因素,判断的标准不是“美本身”,而是人,所以苏格拉底就指出人的目的有好有坏,有用而用于坏目的,就不是美而是丑了。
       接着,苏格拉底又抛出了一个观点“有益的就是美的”。如果说有益的就是指产生的一种好结果,那么,产生这种好结果(善)的原因就是美。这个观点与真正的那个苏格拉底的主张如出一辙。“阿斯木斯评论到苏格拉底的这一观点时,说过一段很精辟的话:美不是事物的一种绝对属性,不是只属于事物,既不依存于它的用途,也不依存于它对其他事物关系的那种属性。美不能离开目的性,即不能离开事物在显得有价值时它所处的关系,不能离开事物对实现人愿望他到达到的目的的适宜性。就这个意义说,‘美’和‘善’两个概念是统一的;也就是从这个意义出发,苏格拉底始终一贯地阐明了美的相对性。”但(假)苏格拉底又辩驳说原因和结果不能是一回事,就像父亲不是儿子,儿子不是父亲一样,所以,“美不就是善,善也不就是美”。我个人认为,柏拉图的这个观点,是对老师苏格拉底的学说的一种突破,也是对当时流行的对美的认识的一种挑战,具有进步意义。
       “美就是视觉和听觉的快感。”这个结论是最后的观点了,而希庇阿斯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美的定义,因为一些美的事物刺激人的视觉和听觉能产生一种美的快感。但是否真是这样呢?苏格拉底也否定了这种看法。它的理由有三:第一,有些习俗制度是美的,但与视听产生的快感无关;第二,如果美单纯是感觉上的愉快性,但抛开视觉、听觉,其他如饮食、情欲之类也能产生快感,却不能成其为美,甚至是丑的;第三,眼睛和耳朵是两种不同的器官,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不是相同的,这就意味着美是两种不同的快感。但美本身只有一个属性,不能有两种不同的快感组成。所以“美就是视觉和听觉所生的快感”的结论也是不对的。
       那么,美到底是什么呢?柏拉图解苏格拉底之口否定了六种结论,却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美与和谐、实用主义、感官主义和道德伦理还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大希庇阿斯篇》虽是柏拉图早期的美学思想的体现,还只是其美学理论的一个雏形,但“可以看出,他企图把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理性和感性割裂开和对立起来解决美的本质问题。”
       朱光潜先生认为这篇对话是美学的重要文献,后来美学上许多重要思潮都伏源于此。我觉得对于我们这些初涉美学领域的求知者来说,《大希庇阿斯篇》所体现的美学思辨值得我们细细推敲和品味上一番了。
      
  •     (一)凭宙斯,让我向爱神致礼。
       爱神,最古老的神,这就是出身的光荣。
       ”首先存在的是混沌,然后是宽阔的大地,一切事物的永恒的安稳基础随之而起,随后,就是爱神。“
       爱神,最高幸福的来源
       如若没有对于坏事的羞耻和对于善事的崇敬,论谁都无法做出伟大优美的事来
       纵然是最怯懦的人,也会受爱神鼓舞,做出英勇的事来。
      
       被爱的人向爱的人表现的恩爱更博得神的赞赏,
       因为爱人是由于爱神的凭附,更富神性;而被爱的人所触动的,是纯粹于人的情感。
      
      
      (二)一般雅典人的论调:与其暗爱,不如明爱
       人们对于爱人都加以极大鼓励,把追求爱情的胜利看作光荣。
       为着争取这个胜利,爱人可以做出种种离奇之事,而习俗给予这种自由,因为他所要达到的目的是非常高尚的
       而这些离奇行为,如果为着旁的目的或效果,而不是为了爱情,就逃不过哲学的极严厉的谴责:譬如苦求,哀恳,发誓,睡门槛...
       为着品德而去眷恋一个爱人,总是一件很美的事。
      
      
      (三)最相恶相仇的,是那些相反的品质,例如冷与热,苦和甜,燥与湿
       如果有一种有节制的爱情,把他们约束在一起,使相反为相成,便会产生适度的和谐,
       这是爱情的两重性,音乐也是一样。
      
      
      (四)如果这样一个人,无论是怎样,碰巧遇到另外一个人恰是他自己的一半,那会产生怎样的情形呢?(这个一半,有三种并存)
       他/她们就会马上互相爱慕,互相亲昵,不肯分离。
       他/她们终生在一起过共同的生活,可是彼此想从对方得到什么好处,却说不出。
       很显然地,两人心中都在愿望着 一种隐约感觉到而说不出来的另一种东西。
       这一切原因就在于我们本来是完整的,对于那种完整的希冀和追求就是所谓爱情.
       全体人类都只有一条幸福之路,就是实现爱情,找到恰好和自己配合的爱人,总之,回原到人的本来性格
       这种回原既然是最好的事,那么,达到这个目标的最捷的路径当然也是最好的路径,就是得到一个恰好符合理想的爱人.
      
      
      (五) 爱神勇敢,连战神也抵挡不住爱神
       而一个人,不管对诗多么外行,只要被爱神掌握住了,就马上成为诗人.
       阿波罗怎样发明射击,医药和占卜?都是欲望与爱情的诱导
      
      
      (六)处在特殊的境遇,
      
       爱神介乎贫乏与丰富之间,有知与无知之间.
      
      
  •   我觉得吧,苏格拉底的目的就是要说明诗,颂诗,都是一种来自于神的灵感而不是普通的技艺……虽然我对技艺这种说法还不是很了解……
  •   今天我也在读这本书,那段话也妙极了。
    可是,爱情也的确能把人煎熬得很痛苦,
    爱人也不会那么容易接受情人……
  •   柏拉图肯定是经历过真正爱情的人,不然是描写不出这么细腻的爱情的感觉的。。。
  •   看到你的提醒,又翻看了一下中文的,果然觉得英文的情绪要强烈很多。
  •   可惜不懂希腊语,要不然可能会有更好的感受。
  •   只看过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070410/
    ....
    所以还缺个 2b的么...
  •   乃有多闲来看这个啊。。。
  •   大概没有文艺的咸...我很早就看过这个啊【高中?...
  •   我是说看这个评论!!!
  •   哦...只不过无意点到你的页面 顺手看看有啥好玩的而已...花线这个了 所以吐吐槽...
  •   王太庆赢了这一局。
  •   不认识自己岂能认识他人
  •   “柏拉图所著的《文艺对话集》中……”,前面6个字须去掉。
  •   谢谢,已作修改。当时文字很稚嫩,见笑了。
  •   写的很好啊,我最近也在读这个,但是有几个问题想与你探讨,其中一个就是假苏格拉底一开始说美与善由于因果关系而非同一概念,而后面为什么又不甘心承认“美不善而善不美”呢?
    就我自己读的感觉,似乎后者是在说,美的东西,或者美这个理念并不善,这里的不善有贬义,理解为不是善的,反之善不美也亦然。可是,如果这里说的是美的东西并不善,善的东西并不美,则与前面美(的概念)不是善(的概念),善(的概念)不是美(的概念),有偷换概念之嫌。
    如果说是另一种,说美这个概念并不是善的,我指的是包含贬义的不善,则似乎带着一种悖论。首先按照柏拉图的观点,任何东西本身能够是善的,也是因为有善的这个东西加入,而不是这个东西就是善,因此美与善不是同一个东西似乎并不妨碍把善加入到美中,尤其是善作为美的结果,一个美的东西自身的美可能自发的就导致了善。另一方面,难道有什么东西能够是善的吗?我指的不是分有善的概念,把善加入到这个东西之中,而是与善这个概念同一,既X既善,善既X。在柏拉图的一元论范式下,这个东西是不可能的,他会说如果这两个东西即使善又是X,那么一定有一个更加高级的理念去包含他们两个。我对柏这里的证伪过程尤为困惑,坦白的说,我觉得有点奇怪。所以还望不吝赐教。
  •   而如果单纯的就是说美的理念不是善的理念,或者美的概念不是善的概念,这个又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   对于爱情的论说,确实很棒
  •   没看出有什么高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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