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很美

出版时间:2002  出版社:大塊  作者:王朔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北京復興路29號的保育院裡,解放軍的孩子託養在這裡,男童、女童……還有不男不女鬼里鬼氣的方槍槍。五歲的方槍槍,年小志氣大,頭也大,靈魂還比別的小孩更大。媽媽終日忙碌不見蹤影,他以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遠房親戚」。保育院的李阿姨被他當作獅子精,一天吃一個小朋友再換個小妖精來變身頂替,揭發真相的唯一辦法,就是在澡堂逐個摸過他們的屁股,誰有尾巴誰就是妖精變的……。方槍槍看了些電影,聽了些故事,終於發現李阿姨根本就是特務化身,還不快快趁夜帶全院幼童將她就地正法……大頭方槍槍,年紀不到少年大頭春的一半,卻更教人一個頭兩個大。看完方槍槍的怪童回憶錄,你才恍然想了個分明,大人覺得孩子胡鬧其實是他們自己腦筋不清醒;看完方槍槍的幼幼版懺情記,你這才悠悠想起,童年,原本就是抒情的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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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8条)

 
 

  •      王朔非常用情的回忆那些很美时光。很喜欢这书,因为很纯,看老男人回忆童年,回忆几岁时候的事情,真的是一件很能满足好奇心的事。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总能在别人所讲述或书写的记忆中寻找到自己记忆的蛛丝马迹,而非被改写。而那些无法经历的事情,却有可能深深钻入脑髓,成为日后揣摩效仿的对象。王朔似乎就在谈笑中把一切说清楚了,透过方枪枪的眼睛看着一个世界的毁灭与重建,那是崩坍的世界观,我们在残垣断壁中行走,感受当时广场大喇叭和人民大会里传达的所谓种种术语。
  •     “孩子还学会了一个新词:王八拳。中国武术没这一路。那拳不叫“打”“使”而叫“抡”。要领是以肩为轴,两臂能伸多长尽量伸长,然后”抡”起来,左右画车轮。车轮转的越快越好,在眼前形成一个密不透风的屏障,谁进来都是一顿雨点般的拳头落身上。打的时候最好边哭边“抡”,那样震慑效果最佳。
        不会王八拳不行埃孩子长不大。孩子每天都要和全班小朋友较量一番。一起床,还没穿完衣服,就要先跟陈北燕抡一通王八拳。下地皮后,每一张床的小朋友都在摩拳擦掌,等他一到就开始抡拳。要走到活动室必须一路抡过去。上厕所也要边抡边尿。旁边不能有人,也腾不出手扶把。做游戏的时间几乎没有了,只要阿姨一解散。小朋友们就围着方枪枪狂抡王八拳。也不见得非要打中,关键是运动起来,别让他闲着。经常形成小朋友们围成一圈,方枪枪一人独在中间,各抡各的,谁也没打着谁,个个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像邪功导师领着信众在练气哭啊闹埃阿姨也不明白这些孩子为什么同仇敌忾跟方枪枪过不去。问原因没人说得上来,一个比一个委屈;三令五申又制止不住,转身孩子们就打成一团。”近期少有的,沒能一口氣看下來的書。
  •     也许《看上去很美》有些人觉得不怎么好看,琐碎、情节性不强,没有什么高潮迭起,就是一帮小孩子瞎闹。的确,我读小说一般希望自己能在两三天内看完,连续不断地看是我的习惯,一般情况下每天是不怎么听课的,只要愿意所有的时间都可以用来看书。可是,这本书,连续看两三个小时就有点想要放一段时间,调整下心态,过一会儿再来看。还是坚持下来了,没有中途换一本其他小说再拾起来读。
      为什么呢?
      我突然觉得这本书,很像《蜡笔小新》。方枪枪这个孩子的古灵精怪,幼儿园里的故事和《蜡笔小新》的题材真的很像,作者都不把小孩子看得很幼稚,认为他们都很有思考能力,用他们狡黠的孩子眼光看这个世界。为什么《蜡笔小新》大家看起来不觉得乏味,而这本书就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想原因之一是,看《蜡笔小新》大家都已经默认它是一部日常散漫搞笑的故事,每一集之间没有什么联系都可以接受。而看《看上去很美》的时候就没有这种心境,拿小说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来要求它,而这本小说这四步还真不怎么明显,在我读来,没觉得这有什么高潮,就是以时间为线索把有趣的重要的事情一件件地记录下来。如果不抱有“看小说必须获得一个有始有终有高潮有看点的故事”的期待,也许这本情节不那么紧凑的小说看起来也很有味道。就像《蜡笔小新》那些故事永远发生在那个5、6岁孩子身上,十几年没见他长大,你也不觉得烦,这本关于方枪枪的小说你也不妨当成发生在他那一段时光的日常故事。多发挥点想象力,可以在脑内演绎一个动画版《方枪枪的日常》。
      其实我假象了一下,假如《看起来很美》被制成像《蜡笔小新》类似的动漫,也许会很有看点。就是怕会把小孩子们教得贫嘴加暴力,呵呵。
      
  •      之前对于王朔的印象就一个字“痞”。北京人自以为是的痞我还真心看不上眼。自然对他的作品根本不会有什么好感。但是翻完几页后,我完全改观了。这是一本可以说是每个字都用心的书。
       前半部分就像在氤氲中,看不清方枪枪是有好处的,就像封面上的脸庞,会化作无数个读者自己的形象。每个人心中都有个方枪枪,所有的记忆都只是些片段或者说你根本分不清楚到底有没有发生过,如梦似幻,选择性失忆或者艺术性夸张。我想这种不真实的记忆感知人的一生或许只有两个阶段有:刚记事时的孩童和痴呆的老人——真是一个完美的轮回,从混沌中来到混沌中去。
       就像书中的这段话:
       “我以为过去的日子每一天其实都真实存在,只是我不在场,方枪枪则一秒也没缺席。我有一种神奇的能力,可以加快时间的流逝,遇到尴尬危险无聊便翩然离去。他却无从逃身,每一天都要一分一秒地度过。我想我错过了很多重要的时刻和机会,以至今天也不能说真正了解了生活。”
       这段时期中的很多记忆,没想到居然和作者是相通的,无视了年龄代沟和南北地域界限,奇妙地产生了一次又一次地共鸣。
       全书的两段式,正如爬在浴室玻璃上的水汽被擦去般,顿时一切都真切起来。之前的朦胧戛然而止,之前的美也变成了看上去很美。
  •     看完全书,我迫不及待的想再看一遍自序。想起才看的时候,看了自序我却不想看后面的内容。只看完前两章的时候,我甚至都不想看完全书了。那里的感觉是凌乱,人称与场景随意穿插,无关联的故事。有时有点无厘头的场景很让我觉得这有失一位大家水准。到第三章以后,才恍然大悟:我怎么能用一个大人的眼光去看小孩的故事呢?这时才佩服起王朔还原真实的能力,让你不从一个小孩的思维去对待情节时,就会陷入不可理喻的困境之中。当我再次整理心态,用小孩的思维去看时,一个人在宿舍里笑出了声。
      
      问题出在要结尾的时候。毕竟我不是小孩子,我无法不去追究文中的深意,这是平凡的成长和长期的语文教育留给我的硬伤。困难的是,我怎么也找不出书中除了方枪枪小朋友的种种劣迹和幻想外,还在所谓的“字里行间”里告诉了我们什么。这种感觉像中学时被老师组织踏青,回来要求就春游写作文时,蒙了。我除了去走了一趟,在路上和同学吹牛,一个人掉队在大树后撒了一泡尿之外,真没做什么。写什么呢?流水账么?
      
      王朔可能早就预料到我这样的读者很多,所以在序中就鲜明的指出了自己的写作意图:真实,虽然囿于小说的虚构。当我再读完序后才发现,对于每个人的童年来说,留下最多的不就是“真实”么?有比童年的主题和背景更能表达真实这个主题的么?可当我们从成人的角度再来思考真实时,却又出现了另一个困惑:真实的本身是一本糊涂账。童年的记忆里没有成型的故事,只有片段似的文字和模糊不清的人脸与名字。这些都是毫无意义的东西。难道真实的本质就是一种无意义?再想想,才发现,真实本身就是一种不求周圆与清晰,只求存在的事情。不在乎有意义与无意义,存在过,就真实。
      
      可这是一本虚构的小说。作者也承认了小说虚构的本质,提醒读者不要相信里面的内容。
      
      内容的虚构,本质的真实,是否又体现了另一种功力?
  •      以往都会是先看完原著再看电影,然后总会觉得还是原著靠谱,电影不管是情节还是人物总是会给人或多或少的遗憾,这也许就是先入为主的缘故吧。这次不同,先看电影,再看原著。当然我不是来写影评的,但是我不得不说,扮演方枪枪的小孩儿,简直演活了方枪枪。读起原著,眼前不由得会浮现那个留着瓜皮头穿着开裆裤挂着鼻涕眼泪的方枪枪。当然这都是后话,针对这本书,我还是要说些什么的。
       我总觉得,我们每个人都是方枪枪,看王朔笔下的方枪枪,不管是幼儿园的方枪枪,还是上小学的方枪枪,欺负女生啦,在幼儿园捣蛋啦,甚至邪恶的看别人的屁股啦,估计各位小时候肯定或多或少的“沾染”过。也许我们生活在不同的时代,流行的东西不同,玩的也大庭相径,但是儿时的那股子“劲儿”,那是每个人都有的。
       什么叫”劲儿“?这绝对和青春期的叛逆是不一样的。从幼儿园到小学一二年级,不管往前或者往后的岁数,特点都大不相同的。这个年纪的孩子,幼稚,有不掺杂任何邪念的烂漫幻想,也会”拗“,总认为自己是个”小大人“,但是真遇了事儿又得鼻涕眼泪的掉,也许他们离不开父母,但更愿意的是跟同龄的小朋友们一起玩。我总觉得,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最宝贵的,是对男女观念的那种纯真,他们开始有了懵懂的男女观念,但却不会完全的羞耻与异性的孩子接触,正是这种又懂又不懂,纯真的让人觉得宝贵。所以这就是我觉得那股子”劲儿“。当然,“劲儿”这个词,只是我自己的理解罢了。
       方枪枪小时候的年代和我相差甚远,但是方枪枪的某些行为却总会引起我的共鸣。
       比如幼儿园,看完书,我在回忆的是我的幼儿园生活。怎么形容?我小时候,上过仨幼儿园,但是前两个由于年龄太小,早已没了记忆,对于第三个幼儿园,确实,想想方枪枪的事儿,我感同深受。当然我没有尿床,也没有耍小聪明逃出幼儿园,但是在幼儿园的时候,脸上天天挂满鼻涕眼泪的,那必定是我。还有个老师,现在想来,我总觉得她就是李阿姨和唐阿姨的结合体,作为个不怎么乖的小孩子的我,确实不怎么跟她对脾气。
       在幼儿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尿裤子的事吧,现在想来,这事做的真够窝囊。前文说到的那个女老师,我隐约记得她姓尹,因为我上课说话,所以叫我罚站,还不许我吃午饭。我记得印象特别深,我哭我闹,她不许任何小朋友理我,她带着小朋友们去楼下做游戏,去吃饭,把我自己丢在教室里,我那时已有了些羞耻心,知道罚站很丢人,也跟她说过“再也不敢了“,可她依旧对我置若罔闻。我那时候早晨喝了一肚子水,总想上厕所,就这么站着,她有不让动,后来实在憋得肚子疼,有回教室的小朋友问我怎么了,我说我要尿尿,她去叫了老师,我也不知道那个姓尹的女老师是怎么想的,竟然不许。想想,要搁到现在,这就叫体罚,我们家就该告她了。那会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憋到极限了吧,也许是小孩的倔脾气,心想你不让我上厕所我就尿给你看,反正我在那里站着就尿了,只觉得一股热流顺着腿流下,在地上聚成一小滩水。
       当然这件事后,女老师也有点害怕,亲自把我送回了家,还跟我爸妈打了电话。也因为这事儿,我算是在幼儿园出了段时间的名儿,都知道我是个尿裤子的货了,又因为是大冬天,我还受了凉感冒了。小孩子嘛,事情一过,就抛到了脑后。不过对于尹老师,即使现在看来,我可没什么好印象。
       甭说我这人叛逆,但是我看到方枪枪反抗阿姨的时候骂的那句脏话,真心让我热血沸腾了一把,我想,这小子,有尿性,是人才!确实,这么小就懂得反抗,确实厉害,这也就是我为什么喜欢方枪枪的原因吧,当然具体的心理学术语我说不出来,但讲得”糙“点儿,我喜欢方枪枪,那是因为除了他和我像,他身上还有我想要的却没有的东西。
       当然对于幼儿园,还有小学低年级,总是有很多的回忆,也许有的时候有些回忆已经变得模糊,有些早被爸妈亲戚当做笑料没事拿来说说,但是我们所经历的这段时光,却是那么的鲜活有那么的幼稚。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和我一样,想想儿时的傻事,总会忍俊不禁?
       未看之前,看看书的简介,我知道王朔的这本书,半实半虚,通过孩子的视角,写了孩子的世界,虽然他不承认写的是他自己,但我想,方枪枪描写的就是他自己;看完之后,我才明白,方枪枪谁也不是,因为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有方枪枪的影子,我们,才是方枪枪。
       最后,不得不说,我喜欢那个结尾,因为只有小孩子说的话才会让人摸不着头脑,戛然而止,耐人寻味。
  •     我历来羡慕有一副好口才,好到满嘴跑火车的贫嘴人士,更羡慕满腹新故事,娓娓道来的说书者——王朔——这个“小市民”作家,兼具了以上两者特点——说他小市民,我并无讥讽嘲笑的意思,这样的小市民作家气息跃然纸上,就好像冯小刚导演的贺岁喜剧,而笔下的“方枪枪”,大概可以比喻成他的御用男主角葛优同志。
      
      而影视不同于小说大概也就在于那体现的是一个集体意志:很多人参加劳动、最终都参与了意见,在角色的身上倾注了自己喜爱的品质,最终还给作家一个陌生人。因此看完《看上去很美》原著,以及传说以此改编的电影以后,我便越发觉得独立思考与创作的可贵。
      
      方枪枪在书中,一直是那么个年幼无知的孩子——他在尿床、打群架、入队、穿爸爸的军装里安然又无知地度过了十年动乱前前后后的丑时代,由保育院的李阿姨、翠微小学的朱老师、怒发冲冠的老爸、风风火火的妈、海军总参大院、磨刀霍霍的炊事班、以及面目清晰或模糊、多多少少的那个时代的大人物——调教出了一副不拍摔打的贱骨头, 不怕出糗的厚脸皮,自然还有丰富的苦中作乐精神和磨不破的嘴皮子。于是多年后回忆一切,这本揭疤丑时代书名定义为《看上去很美》。
      
      正如作者本人所认为,当时——“那些貌似热情的话都是开涮,这种涮人的恶癖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优越感。是的,自以为了不起,有折腾劲儿却少立身之才,沦入社会底层而不自知,肉烂嘴不烂,于话语中维持自大,好像活在梦里,依旧卓尔不群、睥睨众生。是爱装大个儿的、是流氓假仗义、也有点不甘寂寞。然而,这么做的还真就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笑容可掬的所谓小人物。”
      
      “那个时代给人的感觉很生猛,即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时常常不自在,这就叫堕落吧?”
      
      “那个时代所有大人都显得很忙,不知道他们都在忙些什么,既没有给我们积累出多少物质财富也没留下什么文化遗产。我想它待在那么高的位置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有朝一日坍塌下来。”
      
      方枪枪大概在他那动荡又美丽的童年时期作了不少梦——打仗的、抓特务的、文斗武斗的、吃猪肉的。他说夜晚的到来首先是从一些黑色的暗影在高高的天花板上聚集起来而开始的,他也说,夜晚并不是光线的消失,而是大量有质量的黑颜色或者晚霞一样的红颜色的入侵,如同墨汁灌进瓶子,这些颜色有穿墙的本领,尤其能够轻易穿透薄薄的玻璃,当他们成群结队,越进越多,白天就失守了。于是这便成了那个时代的颜色。
      
      与文化大革命有关的小说都会描写荒诞的情节,比如王安忆的《启蒙时代》,又比如苏童的《红桃Q》。《看上去很美》也有类似这样的东西,但也嘚亏了王朔能贫,似乎就在谈笑中把一切说清楚了,透过方枪枪的眼睛看着一个世界的毁灭与重建,那是崩坍的世界观,我们在残垣断壁中行走,感受当时广场大喇叭和人民大会里传达的所谓种种术语,也不一一罗列它们了,似乎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对其总会有好奇的心态想去了解更多,这书就有如管中窥豹,虽有一叶障目之嫌,但也如醍醐灌顶,教人如梦初醒一阵激灵。
      
      王朔似乎一直是在逼着我们回忆挖掘那些记忆断层的东西,那些迷迷瞪瞪的日子,五迷三道之间就造的孽。回忆得累了,又讲几句幽默的笑话逗你一乐。比如:
      
      “胜利是总会胜利的,但总的加起来,好像还是坏人舒服的时候比较多。”
      
      “我是不会让你落到敌人手里的,赶明儿我俩被包围了,你负伤了跑不动,我能跑也不会跑,只剩下两颗子弹,一颗给你,一颗我用。我先打死你! 最后一枪最后一枪再打死我自己!不对,我还是得再想想最后这一枪怎么用。”
      
      “写入队申请从写完到交上去,方枪枪都被一种陌生的情绪所控制,有点像骄傲,但没有看不起人,有点大义凛然的想死,但又不害怕,感觉自己很大,又像是全卖给了谁,这样的感觉就叫做找不到北。”
      
      看这本书之前,我是带着一点儿自以为是的——不就是一本讲一个小孩儿童年时代故事的书嘛,还能难读到哪里去。读是花了3天就上下读完了,却老是觉得有点怪味含在嘴里不吐不快。这本书让你嘴角下撇还是上扬,就全在见仁见智了。
      
      
  •      是值得一看的书。
       我只说语言。
       我对王朔是的语言不是很感冒,尽管那种卖弄很真实。但这就像你不会因为方枪枪说过脏话总是尿床而不喜欢这个孩子,那些需要我读两次才能断好句的文字真的值得推敲。我想起一本我很熟的书《三重门》,《看上去很美》比起它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我是说韩寒的文字逊于王朔吗?——《三重门》是韩寒18岁时的作品,而著作《看》时,王朔已过不惑之年。
  •     
      看上去很美的潜台词,好像就是一点都不美呢。想想也是,我不记得那一天是什么温度,有没有下起一场迟迟的专属于北国春天的雪。不记得睁开眼见到的灯光是否刺眼,不记得自己啼哭的声音是否洪亮。
      
      无论如何,我还是出生了,也带着很多人的祝福和期盼。
      
      小时候的事情,大多是以片断存在,而且是闪烁着出现,没准儿哪个恍惚的瞬间,我便想起了几件琐碎的,我自己都会怀疑是否发生过的事情。几次下定决心说,每想到一件,就写下来一件,可是终究抵不过自己懒惰。
      
      从我记事起,便住在一个门前有小泥沟的平房里,房子的地势很矮,向左向右望去,都是比自家住处高出许多的建筑。每次上街,都要走很长很远的上坡路,很累。
      我曾经在电视里见过很多外国人,我想,我们这一片“洼地”里的住户就是一国的了。
      
      当时的房东太太是一个中年女人,很富态,两个孩子,大儿子是空军某部的飞行员,小女儿和我年纪相仿。
      我已经记不太清那个昔日伙伴的样貌和姓名了,大概叫铭铭。上个假期回家还听老妈念叨,说是去北京念了电影学院。
      呵呵,片段又冒出来了,我记得铭铭曾经给我吃的那种三角形的里面有人造奶油的蛋糕,还有数字饼干、青豆之类的零食,是爸妈不会买的人间美味。还记得冬天,我们穿着塑料底的假鞋,在别人泼的脏水上面打出溜滑,有时候还能透过冰层看见下面的蛋壳面条。在春天我们一起蹲在门前的小水沟撒尿,别人家的大人看见了便会调笑女孩子真不知羞,我们还浑然不觉的哈哈大笑。
      
      当时住的院子里应该不止我们一家租客,但我实在没什么印象。只记得天气暖和的时候,院子里的女人们总是自发的走出家门坐在一块,打毛衣或者打牌,顺便八卦些家长里短,为适龄青年牵线搭桥。
      
      我们租的房子大概有十几平方米,但在当时我的眼中已经是很宽敞很有规划的了。一个房间,一张床,一个碗橱,一张桌子,还有一个炉子。
      那个时候还没有温室效应和厄尔尼诺的吧,印象中的冬天总是比现在要冷上几倍,三个人挤在一张床上,点着炉子也还要插电热毯的。对于那个屋子的最深印象,也就是某个大人蹲在地上费力的扒拉着炉子里的火苗,无数个晚上。
      
      当时的厨房是几家合用的,厕所也是。冬天炒个菜都要穿得厚厚的,一出锅便马上飞奔进屋,不然立刻就会冷掉。记得在那个又冷又黑又脏的厨房里,老妈给我做过糖葫芦,每次从串串儿开始我就馋的不行,等到挂糖浆的时候口水更是流了不少了。我还记得吃完糖葫芦连签子都要舔上几百遍,然后就站在碗橱前面装模作样的做天气预报员。
      再有就是做冰激凌了,用一只玻璃大碗,冲上奶粉、砂糖、有时候也和上点赤豆馅儿,放在窗户外面冻上一宿,第二天就能吃了。一直怀念那个味道,前一阵子吃“佰豆集”,我立刻大叫,这完全是我老妈的创意!
      
      当时爸妈都上班,所以我从小就上幼儿园,其实就是一个老太太在自家弄的看护班。五六个孩子,每天什么都不学,就是疯。那时候一天中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吃午饭,大家坐一排,老太太拿一块湿抹布在每个人手上胡乱蹭几下就算洗过手,然后她手里端着一只大碗,坐在我们对面,一勺一勺的按顺序向每个人嘴里送。如果当勺子新一轮传到你面前而你又没有咀嚼完毕的话,那很抱歉,这一轮你就吃不到了。所以我想,我一直吃饭很快就是从小养成的毛病。
      那时候她是我心目中最权威的人,她的抹布、勺子和大碗,总是很清晰地出现在我眼前。
      吃过午饭,便开始午睡,起床后就又是重复上午的游戏。每到这个时候,从左边还是右边的那个坡上便会下来两个乞丐,是对父子,精神有点问题,听说是因为婆娘跟人跑了,老子先疯了,又把儿子打疯了。
      两个乞丐总会隔着幼儿园的墙朝我们大喊大叫,每到这个时候我都特别害怕,我怕他们会把我抓走然后把我吃掉。
      
      小时候真的特别盼望长大,那个时候特别希望人生就像电视剧,不开心的一天一下子就过去了,眼睛一眨,下个镜头便是黑色荧幕上的几个大字:“N年以后”。现在我却开始后悔我那么来不及地长大,踮着脚尖不停往前看,却没有多留一点时间,陪在我的小时候身边。现在属于我的那个孤单的小姑娘只好偷偷地跟着我,悄悄藏在我身体里面。
      
      我五岁,老爸单位分了房子,才从那个“洼国”搬出来。我才知道,原来外面的人跟我还是同一个国家的人。
      
      我从小就是一个特别内向特别怕生的小孩,听我妈说我可以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几个小时,不哭不闹的,有时候扔给我一台坏掉的收音机,三个按钮我就可以摆弄一个下午。
      
      我还记得第一次到“新家”时的情景,我能明显的感觉到我身边两个大人的开心,但我还是不知道搬家是什么。我们的全部家当连搬家公司都不用麻烦,坐了几趟公车就搬完了。
      当我走进那座七层楼房的时候,我觉得可怕,黑黑的门洞和一咳嗽便亮起来的黄灯。直到进了家门我还以为这是去别人家做客。
      
      老爸指着马桶对我说了什么,当时马桶盖是扣着的,我便以为那是个凳子,和老太太家的一样,只不过大了点高了点而已。我吃力的爬上去,一动不动的在上面坐着。两个大人还沉浸在乔迁之喜里,当他们发现我不见了急的团团转的时候,我还一本正经地坐在马桶盖上啃我的指甲。
      
      搬家之后乐趣少了很多,买了冰箱,也就再没机会吃母亲牌糖葫芦和冰激凌了。
      
      新家的院子是地质局的家属区,整个院子里的叔叔阿姨都是“长辈”,见面要问好,给东西吃要说不要,见到小朋友要握手,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拿着棍子满世界乱跑,更不能在家门口撒尿。
      每天院子里面都是冷冷清清的,几乎看不见人走动,我又去了新的幼儿园,老师是烫着大卷发的时髦女性,会弹电子琴,每天要学拼音数字,要唱歌跳舞,要认字背诗。每个人有贴着自己名字的水杯、小碗和汤匙。
      
      
      我总觉得还有另一个我没有跟我一块走,她留在那个“洼国”,以我的名字我的样子经历那些原本应该我去经历的充满乐趣的事情。可是又仿佛她跟我走了,那个怯生生的小姑娘就藏在我的身体里面,她时不时觉得无聊了就跳出来提醒我:我还在这里呢,快陪我玩儿!
      可是我就要上学,要和别的大人聊天,要看动画片,要吃大餐,将来还要谈恋爱,要工作糊口,多半是没时间陪她。她闷得实在受不了了,就在里面轻轻踢我一脚:别忘了我!
      
      呵呵,她还那么小,踢我应该也不碍事儿。
      
  •      方枪枪在当时大人们的眼中可能是个非常淘气的孩子,调皮捣蛋、欺负女同学、跟老师作对、打架,但王朔通过方枪枪的视角把这些事件叙述出来后,却让人觉得他是如此的可爱,孩子时天真无邪的,该检讨的应该是大人的行为,这世界上的事物对孩子们来说都是新奇的,他们也不具备大人们的社会经验和判断力,所以他们的想法有时对成人来说是不可思议,但我们也不能简单粗暴的将其扼杀,要对其进行耐心正确的引导。初为人父的我看完这本书后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但更重要的是让我思考如何去理解儿童的世界,如何更好的教育自己的孩子。
  •     看得很开心,幼儿园里的方枪枪,小孩子的无知无畏,在我们大人看来是那么有趣,所以他很认真的讲述,我们笑得不行。可是笑着笑着就觉得很羡慕他们,仿佛过去还是停留着的,而我们自己的过去呢,已经不属于我们自己了。不过,我不知道这本书有什么深意,好看不就行了!
       开始看得有点奇怪,为什么一下子是“我”,一下子又是“他”好像有点分裂,不习惯。但是越到后面,越觉得自然。可能太孤单了,也可能是现实和理想的不和谐,一个方枪枪却是两个我。
       一本小孩没长过10岁的书,可见内容得有多细致了。就是这些细小的情节,完整地构建了一个小孩,一个成长的小孩。其实我觉得方枪枪基本上没怎么受周围人的影响,他是个理想的小孩,按照自己心中的想法去成长。
       总之,好玩,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幽默是智慧的表现。
  •      看这本书,开心的同时也被内容所感染,想到了自己的童年,也出现过类似的故事和想法,觉得当孩子的时间真好,无拘无束,放飞梦想,做过那么多愚蠢可笑的事,长大回想,耐人寻味。想到童年的玩伴,想他们,想知道他们在哪里,羡慕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一直在一起。
  •     
      
      
      《看上去很美》是假期读书计划外的一本,到手纯属无意,细想这些年也算是读过几本书,但“痞子”王朔的书还读的真是少,于是决定看一看。正遇上家中有事,前后拖拖拉拉,也耗了四五天的时间,实际阅读时间也不过一天的时间。
      好久没写,因为总在思考,想多了还真是下不去笔,今天也不打算写成文章,列几个条目算是谢谢感想吧!
      这本书乍一读,其实不如《顽主》等书看上去爽快,就像一块被风干了的辣条,或者没煮熟的牛筋,有嚼劲就是不烂。差点就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虽然开篇的自序写的他妈的一个真诚,不打算深读的我,差点就感觉被序言忽悠了。好不容易读下去,也就慢慢适应了这种慢了吧唧的节奏,回头一想,还是朔爷牛逼,起了这么个牛逼的书名——《看上去很美》,确实,看上去很美。
      1写小孩的故事,自然也联想起自己的童年。那时候,自己也是在大院里长起来的,整个厂子有几十个孩子吧,大孩子是一伙,小孩子是一伙,我性格偏软,于是总是往小女生边上蹭,也得到了几个小女生默许,加入他们玩布娃娃的行列。看到扎针的情节,想起和一个我想不起名字的女生在河边的草地上玩扎针,那草地到处很漂亮,开满了黄色的小花,我没记错的话,我是给那个女生摘了一捧小花才换来和他玩扎针的游戏,当然,是趴在地上路出屁股用手当针。当小女生要求给我打针的时候,我却大义凛然的拒绝了。小女孩哭着把花扔了就回家了。
      2想到这,又想起另外一个小女孩,也忘记了名字。一天好多人玩过家家,我当新郎,他当新娘,然后经历了各种“磨难”,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这时也是回家的吃饭的时候了,我们进了“洞房”(也就是没有人去的破旧厂房)后,他们也就一哄而散了,我不愿意走,就问进洞房该干什么,小女生摇摇头说不知道,我说是不是该亲嘴。小女生没说话,我就怀着激动的心情,准备去亲,结果我闻到了一股很浓的韭菜馅的味道,那时对这个味道敏感,直接放弃了。转身就跑了,小姑娘又哭了。
      3读书读到的一半的时候,想起了“龙妈”龙应台的两本书《亲爱的安德烈》和《孩子,你慢慢来》,龙妈说一个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要告诉孩子什么是宇宙,什么是关系,什么是未来,什么是坚持。一个孩子的成长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得到的答案就会对未来的成长有着深刻的影响。我们的成长需要什么样的环境,不应该走循环反复的路子。
      4看完书,想到了前段时间看到的微电影《红领巾》,以及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和都梁的《血色浪漫》,不得不说,这些作品里面充斥着王朔的身影,如果说他真的没什么的话,这些作品所有灵感的起源便是反驳的证据。还有,当年北京城的大地痞“小混蛋”的真实性让我有了疑问,本以为只是小说虚构出来的人物,却在很多地方遇到,只能百度下,一辨真伪了。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虽然我不是很喜欢王朔的作品,即使是这本我写了千字的小品,我也不喜欢,或许过些日子看看别的作品会喜欢上。
      给三星,没余地。
      
      2012-7-17
      
  •      很喜欢王朔说话的那股子劲儿,有点儿不吝,有点冷幽默。在这本书里,都赋予那个叫方枪枪的小朋友了,从小淘气的没边儿,有自己的想法。在保育院那段日子真是笑死人了。小孩子的天真无邪,还有那么骨子固执认真,让人又爱又恨的。军队大院孩子的生活,有地域代表性,活动范围都在大院附近,反而对“北京城”知之甚少,甚至极少涉足,但他们的生活又有自己独特的乐趣。跟“胡同片子”北京小孩好像是两个世界的。
       书中称这片地界儿为“新北京”,孤悬于北京旧城之西,那是1949年以后建立的新城,居民来自五湖四海,五一本地人氏,尽操国语,日常饮食、起居习惯、待人处事、思维方式乃至房屋建筑风格都自成一体。与老北平号称文化鼎盛一时之绝的七百年传统毫无瓜葛。叫“大院文化割据地”。
  •     在看王朔的《看上去很美》,王朔很了解小孩子。从小孩子眼中,放大几百倍的世界很似曾相识。本来那些小问题也被放大了几百倍,觉得天都会塌下来。受了委屈跑出去,开始躲着大人,再后来更希望大人找到他。小孩子的心理描写很好啊~
      
      这个喜欢骂人也不怕人骂的老痞子,写的方枪枪是不是就是他的小时候呢?不说痞相尽露,也是说明了如今的痞子王朔之所以能成为痞子王朔。
  •     单从作品名来看,潜台词就是其实不美。
      其实对于本书有很多可以拿来说的,
      比如方枪枪那或早熟或单纯的童年,
      比如对80,90后而言业已成为传说的60,70年代的些许真相,
      比如它的后半部分让我联想到奥古斯都·洛夫司机·马卡罗维奇曾说过:“意识的初级和终端形态都是邪恶的”,“所谓真理,永远只存在于你的想象中”
      但谈童贞太远,谈历史太难,谈哲学我又太过肤浅,
      亦不过是借着兴头出来附庸风雅一把,
      其实读完回过头一看,反正都只是看上去的问题,到底美不美,其实无所谓。
      
      注1:奥古斯都·洛夫司机·马卡罗维奇,好吧,我承认没这个人,这个太扯了。
      注2:如标题所言,以上都是废话。
  •     很美的童年,也是不可复得的童年。现在大多是独生子女了,幼儿园里姐姐大班、妹妹小班的机会不多了。最逗的是方枪枪的数学天才,被一个怕人的故事激发出来,又为幼儿园老师们认可。
  •     看这本书是因为哪天看了这部电影,觉得挺文艺的,也挺无聊的,然后又在哪天发现了这本书,,,我就是到现在也分清什么是贫什么是文艺,我发现现在的所谓文艺全他妈的是在贫,,,不过我挺喜欢的,真的喜欢这种形式的文字,无需多想,只消你睁着俩眼儿去看就好,这种感觉,两个字,舒服。。。
  •     《看上去很美》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不是只有孤独才能够拥有自由呢。由这本书开始读好多王朔,喜欢那些文字。电影版的,看哭了,推荐给了同学,让很多人想起了童年吧,她们一直笑着,我。。。算了,我怎么也读不出那是喜剧。
  •     如此孩童
      如此父子
      
      连着看了王朔的《看上去很美》和《我是你爸爸》。
      他真的很擅长打比方,竟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张爱玲那些曼妙的比喻。当然,男作家与女作家的文字本质迥异。然而,王朔的理性与机智里又渗透出女人一般的细腻。
      很佩服他一点,那就是写什么像什么。可以惟妙惟肖地模仿一个幼儿的思维和语言,也可以将单身父亲的形象塑造得那么活灵活现。让人几乎察觉不到那类虚构文章充斥着的矫揉造作的虚情假意。
      两个故事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亲情,他说:“因为我们身心枯竭,所以迷信自娱,拿血缘关系说事儿。”自认为很能理解他的观点,因为我曾经也说过肉体太低级,血缘太虚伪,感情太离谱之类的话。不想就亲情这个话题本身争论什么,每个人身世有别经历不同,大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况且很多时候过于清醒也许并非好事。别人给我说过,悲观带来灵感和创造力。现在我更相信这句话了。王朔作为一个普通人,也自有他的狭隘,写出这些文字说不定正源于他自身冷漠的一面。
      两个故事我都没有坚持看完。记得过去总是被教育说不能只挑自己感兴趣的书读,应当广泛涉猎。可是我想自己终究做不到。
      
  •     王朔的文字就是这样,开始时很美,结局却有些失落。这本书让人遐想、反思,王朔的文字就是这样,让人看过后,会有苦涩的感觉。就像一剂良药,需要你去慢慢品味,意犹未尽。好书啊。看来需要一段时间来慢慢消化它了。
  •      很温暖的书名,很温存的文字,书中的“我”令我有种重回孩童时光的错觉,那个爱玩爱闹还经常爱做白日梦的方枪枪,不能说我与他完全相像,却总驱使我在读完每一章节时,不由发的顿了下来,坦白的说,在那短瞬的几秒里,脑中的联想虽是发白的无限虚梦,可却在那不经意间仿佛闻到了清淡的奶香味。
       书中 所记录的故事虽是文革那个特殊的年代,但却与孩子们是无关的,和方枪枪一样,小时候的我也是被送到保育院,(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幼儿园)和同龄的孩子一起学习,一起疯闹,一起吃饭,一起唱歌,当然,还有像妈妈一样照顾我们的老师,用方枪枪的话来说,少不了“爱吃小孩”的“李阿姨”。
      
       我的记性要是和王朔相比,真可谓是天与地的差别,现在的我还时常抱怨自己做事老爱丢三落四,更让人痛苦的是,自己所学的专业几乎全要靠那惊人的记忆力来支持,这可苦了我那不发达的脑细胞,一个个的争着抢着要奋勇自焚,我曾幻想过,要是换做我来绘写那小孩的世界,绝对是写的乱七八糟,因为自己幼年的记忆大都已忘却,只剩得些零星片段,任凭我怎去创想,也无法写出女版的方枪枪。在这一点上,不得不对王朔打心眼里加之倾佩。
       看了方枪枪的童年,自己还真的回想起我幼时的一些记忆来,不知什么原因,对这两件事情尤为印象深刻,有时突然会感慨:幸好还有这两件事情来支撑我幼时的记忆, 每当和朋友忆当年时,我总是会说起那两件事情,而自己总是情不禁得先哈哈大笑起来。
      
       第一件事是我在幼儿园上中班的时候,有回中午放学,我妈来接我回家晚了,同学们都被家长所接走,就孤零零的剩我一个,老师便把我带到了她的家里,(不记得那老师姓什么名字了,只记得她是教我们舞蹈的,对我很好,那时候我还有点自恋,觉得她很喜欢我,对我尤其偏爱),她让我坐在沙发上,给我一个鸭梨吃,按理说我应该礼貌的说声谢谢,并把它吃掉才对,可在那一刻,我清楚的记得脑中闪过了一个很奇怪的念头:不能吃,别人的东西不能吃的,会有毒的。我警告自己要克制住那个鸭梨的诱惑,虽然那时候我对它很馋。
      
       后来是姑姑来接的我,至于最后我对那个鸭梨坚持到底了没有,我也不是十分肯定,不过到了下午,再次来到幼儿园时,我便向同学得意的说,我去过老师家,还一个劲的问别人,你们去过吗?回想起那时我的表情,真的是自己自恋到家了。至于后来的事情记得不大清切,反倒变得朦胧起来,这便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是也是在幼儿园,不是上的小班便是中班罢,只记得有回下课,我爸给我买了个玉让我戴着,我还记得那个是我的生肖,一个十分生动的小羊羔。我特兴奋,因为我有了别人没有的东西。到了学校便向同学炫耀,心里可别提有多自豪了,后来他们问我这玉能摔碎吗?(当时我们小孩儿都认为好玉是摔不碎的,到了现在我也对这个观点感到诧异),只记得当时的我拍着胸脯,倍儿有信心的回答,怎么能摔碎?那你摔一个给我们看看。他们便让我现场试验一次,我当然不能拒绝了,一口就答应,试就试。于是,我轻轻的摔了一次,玉没碎,那可把我乐呵的,一兴奋我那小脸到现在还记得涌得红彤彤的。你摔得那么轻,不算。他们用怀疑的眼神望着我说,那好,我再给你们摔摔看,让你们看清楚了。有了上回成功的支持,这回我可有了底了,使劲力气把那小羊羔摔在了地上,这回却听啪的一声,那清脆的声音,现在我还记得。后来,我伤心极了,回去向我妈告状,结果反被老妈狠狠吵了一顿。不过,老妈告诉我,那是好玉,只有好玉才能摔碎的,我那小小的自尊心一下又被救回来了。到了学校我又“帮”友伴们改证那个错误的观点:假玉才不能摔碎,因为那是塑料的。说完又想起了我那“死去的小羊羔”,好像竟哇哇大哭了起来。后来的事还是一样,脑中的影像到此就让我观看到这里。这便是第二件事。
      
       小时候,和方枪枪一样,我也问过自己的父母,我是怎么来的?记得妈妈那时候说,我是地里挖出来的,我又问在哪挖的,我妈说在我家的床下,我听后高兴极了,那时候我认为如果把床板掀开,准能再挖出个妹妹来,这样她就能陪我玩了。那时候也没想到那地是水泥的,怎么能挖得动呢?把这一点反倒被自己的小算盘给忽略掉了。
      
       那时候的自己,有自我的一些小思想,对这个世界的一切有自己的一番独特理解,有些天真,又有点傻气,有些困惑,又有点小虚荣心,有些自傲,又有点小自卑,有些可爱,但又有点“充大头”……认识了方枪枪,惊奇的会发现有些事情上我怎么和他会如此的相像?
      
       王朔的作品可能会让人觉得有点诙谐过头,用北京的话来说就像是另一个贫嘴张大民,总是让你觉得他说的话特不把事当回事,但这部作品,个人觉得不愧是他的代表之品。一个纸白的年龄,一个稚嫩的方枪枪,这部书让你在感受王朔的自然幽默时,更多的感受却是纯净与真挚。更多的是让你在和方枪枪玩耍的时候,会让你产生一种奇怪的幻觉:总觉得那个方枪枪的身上有自己当年的影子。
      
       童年的记忆总是令人怀念,我认为它是最美好的东西,每当我想起那时的我时,心里总是有种别样的感味,但我相信,那就是幸福的味道。
      
       回想起那时扎着羊角辫的我,那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发自内心得不想长大,真想立刻拿着时光机再回到那个时光,此刻的我忽然幻想,如果明天醒来,我变回还在上中班的自己,就像方枪枪一样,告诉自己现在的一切都是一场梦,那该又是怎样的一番人生呢?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看上去很美》,并且我们在演绎着不同版本的方枪枪。只可叹的是没有这么多如果,更没有我那天方夜谭的幻想。属于我们的只有现在,一种被逼着长大的感觉,竟如此的现实犀利。甚至苍白的有点令人难过。现在的我们只能远远的向那个时候的自己,无力的摇摇手,乞赖着望着那个虚渺的背影,却再也无法看到她转过身来。
      
       如果有机会,有幸在梦中遇见那时候的我,终于看到那个傻笑的她清澈的面孔时,我会上前走过去,不多问她什么,只想亲切的对她说:“嗨、李某某,好久不见。”
      
      
      
      
      
      
  •     其实,很淡.
      淡淡的天,淡淡的云.淡淡的小快乐和小忧愁.
      是我们懂又不懂的.
      细细读,会有一个方枪枪在你心里不是么?
      你我都是活在一个容不下自己的社会.
      无论大的小的.
      我们在抗衡着.努力滴.
      但是最终.
      还不是一样.
      妥协了...
      偶尔打挺.但是呢?
      已然精疲力尽.
  •     王朔的文字就是这样,开始时很美,结局却有些失落。这本书让人遐想、反思,王朔的文字就是这样,让人看过后,会有苦涩的感觉。就像一剂良药,需要你去慢慢品味,意犹未尽。好书啊。
  •     方枪枪凶猛厮杀在“战场”的快乐,     方枪枪被小朋友们围追堵截的抡拳,     方枪枪恣意枉为的欺负对床陈北燕,     方枪枪被陈南燕教训后的悲惨下场,     方枪枪与唐阿姨李阿姨冲突后出走,     方枪枪绝望地看着暮色中离去背影,     方枪枪主动说了对不起仍无济于事,     方枪枪只好心里怒骂糖包和大鸭梨,     方枪枪被孤立被隔离在集体生活外,     方枪枪每日数着大房间216条床腿,     方枪枪怀念刚起兵时大家亲密无间,     方枪枪出了麻疹被放置在隔离室里,     方枪枪被唐阿姨耐心地喂着吃面条,     方枪枪谨记唐阿姨教诲不用手抓脸,          方枪枪,我爱你。     你忠心,你勇敢。    方枪枪,我爱你。   你单纯,你诗意。         嘻嘻,我真是喜欢方枪枪小朋友,甚至想要化身去做当年的保育院阿姨。     嘿嘿,我这也就是热血一时冲动,如果真的做了没准还不如糖包大鸭梨。     呵呵,我很喜欢方枪枪勿容置疑,若能跨越时代人生会不会是另番光景?
  •   结尾不觉的草率嘛~感觉还有很多需要表达
  •   是啊,后面似乎写起来很不得劲,也可能是因为方枪枪长大了,内心的想法变少了
  •   书的中间部分还是有喜剧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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