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美德

出版时间:2007  出版社:左岸文化  作者:安.蘭德  译者:焦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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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書的題目也許會引出下面的提問:「你為什麼要用『自私』一詞來表示性格中的善良品質?這個詞彙讓那麼多人反感,他們對該詞彙的理解並不是你想表達的意思。」對那些提出這個問題的人,作者的回答是:「為了讓你們害怕這個詞彙。」
人們對「自私」一詞的一般理解不僅是錯誤的,而且還代表一種具有毀滅性的知識,與其他任何單一因素相比,這種錯誤理解是造成人類道德發展停滯不前的更重要原因。
在一般的用法中,「自私」一詞是罪惡的同義詞,它喚起的形象是一個殘忍的惡棍踏著成堆的屍體來實現自己的目的,他關心的不是鮮活的生命,僅僅是想滿足一時衝動的、沒頭沒腦的奇想。
然而,詞典對「自私」一詞的定義是:「只關心自己的利益。」這才是「自私」的準確涵義。「自私」的概念並不包含道德評價,它並沒有告訴我們只關心自己的利益是善還是惡,也沒有告訴我們人的現實利益是由什麼構成。
我們一般的社會都強調所謂的利他主義聲稱,為他人的利益而採取任何行動都是善,為自己的利益而採取任何行動都是惡。因此,誰是行動的受益者就成為道德價值的唯一標準──只要受益者是除自己之外的任何人,任何事就都可以接受。
但是安.蘭德正是認為,就是在這樣形形色色的利他主義理論體系之下,駭人聽聞的道德敗壞、長期的不公、怪異的雙重標準以及無法解決的衝突和矛盾,便在整個歷史進程中成為人類關係和人類社會的特徵。

作者简介

安.蘭德(Ayn Rand,1905-1982)
俄裔美國作家、思想家及公共知識份子。她的主要中心思想及哲學就是所謂的客觀主義理論,亦即一種「理性的自私,合理的自利」和強調自由競爭資本主義的原則。她的獨特思想和哲學在全世界都具有廣泛而深入的影響。
安.蘭德也創作了許多部長篇小說,都是討論闡述她的客觀主義概念,卻也都暢銷搶手。其中《阿特拉斯的聳肩》(Atlas Shrugged)更被評為「繼聖經之後對當代美國人影響最大的一本書」,已累積銷售上千萬冊,至今每年仍銷售十萬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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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6条)

 
 

  •      本来想写个短评MARK一下,字数不大够就写了个评论。
      
       安兰德所谓的自私是客观主义伦理学的表述,也就是说,她推崇的自私是“理性的自私”,是经过价值权衡之后的理性判断。这种价值判断的基础是人延续生存和自尊的正当的“愉悦-痛苦”机制之上的,这种机制带来理性的人,理性的人能进行基于自身的价值判断。
      
       书的前两章是论证,也就是人为什么要“自私”,后面的章节是具体的表述,关于要如何去自私和自私的真正做法。
      
       先说观点的部分。后面的章节包括危机时刻的伦理选择、人类利益冲突、非理性社会问题、政府和集体化问题以及胁迫式争论等。比较出彩的是危机时刻伦理学和利益冲突,把自私和其他各种主义区别开来。在这里解决了几个问题,其一,我是否应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人,当他落水被淹/困于火场/将要被卡车撞倒等等。其二,假设两个人申请同一份工作,其中只有一个人能被雇佣,这是不是利益冲突?一个人获得利益是不是以牺牲另一个人的利益为代价?其三,老人在生病时获得医疗,这不值得向往吗?消除贫民窟,这不值得向往吗?科学难道不令人向往吗?
      
       对第一个问题,安兰德的答案是,要判断何时、是否应该帮助别人,正确的方法是参考自己的理性私利和自己的价值等级体系:自己付出的时间、金钱和努力活着自己所做的冒险,应该与那个人的价值成正比。如果被救的是陌生人,那么只有当救人对自己的生命威胁最小时才应该去做,只有缺乏自尊的人才会把随便一个陌生人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要重。如果被救的是爱人或重要的人,那么施救的人也许愿意冒更大的风险,这种风险源于落水者的价值,冒着生命危险去救落水的爱人,这不是无私,而是诚实,诚实地出自自私的原因:没有爱人的生活难以忍受。
      
       对第二个问题,安兰德的回答是,在理性的人们中间不存在利益冲突。因为一个人想要某物,仅仅这个事实还不能证明他想要的东西是好的,或者获得了这个东西对他有利,或者他就值得得到它。二人之中的任何一人都不具备这样的道德权利,宣称什么都不考虑,只想要一份工作。如果不知道满足自己的欲望或利益需要什么,他并没有资格拥有欲望。多竞争环境是企业采纳人才和生存的基础,没有竞争,没有企业,就没有二人相争的岗位。两个人都想要一份工作,仅仅这个事实不能证明两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就必须获得或者值得获得这份工作。
      
       对第三个问题,如果不考虑任何项目背景,答案是肯定的。但具体实行就要进行价值判断:有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实行手段是否正当?只有思想被集体化的人才会认为人的生命可以互换,只有这样的人才期待,为了公共科学、公共工业或公共音乐会可能给未出生者带来的利益,牺牲几代活着的人是有道德的事。
      
       回到前两章,无非是从生存角度论证。人类社会为什么要有道德和伦理,即使有,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好的价值判断。论证还是不够完全。
      
       最后说一句,安兰德所有的观点前提是自由的社会,人能够自由地进行理性选择,“在非自由的社会中,人们只能走向毁灭”。另,五十年前的书加上特定的观点,书中空想成分的语言就不加引用了。
      
      
  •     看完《自私的德性》这本书,他差不多改变了我一直以来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在现实生活中充分印证了本书的理念与价值,是一本使我终身受益的好书。几十年来受着集体主义思想的教育,使我对现实的很多客观问题无法找到答案,为什么书上说的是一套,现实社会却差距这么大,看完这本书使我对集体主义思想有了更深的批判,中国现在是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用集体主义思想再也无法适应了。自私的德性,使我重新认识了世界运行的规律,人就应该自私的奋斗,只有靠自己自私的奋斗才能找到人生的出路,人生才能有出彩的机会。
  •     最近读书群要讨论安兰德。我就翻出了一本旧书《新个体主义伦理观——爱因 兰德文选》。买到这本书的时候研究生已经毕业。买回来一直没看。直到昨天。顺手写了点笔记,现在不做研究了,没有认真组织文字和思想。有点散乱。
      
      兰德大抵是从生命的自保、理性利己推出一系列伦理主张的。“客观主义伦理学的价值标准——这种标准是用来判断善与恶的——是人类的生命,或者说是一种人类生存所必需的东西。”(17-18页)“由于理智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手段,因而,与理智存在相适应的是善;而否定、相对或破坏这种存在的是恶“(18页)
      
      ”智慧是人的基本德性,是所有其他德性的源泉“(20页)”智慧的德性意味着明白并承认把理智作为知识、价值判断和行为指南的唯一源泉“。(21页)因此她认为道德的价值标准是有客观依据的,即智慧,或者说理性。理性和善是一致的。“客观主义伦理学把人的生命作为价值的标准——并且把他自我的生命当作每个个体的伦理目的。“(19页)
      
      概括地说,与生存、生命一致的就是善,而且这种善是客观的。
      
      论证上存在一些问题。二十世纪伦理学一个很大的前提是区分了”事实“与”价值“。两者之间是有一道鸿沟的。
      
      兰德的客观主义论证,是回避了事实与价值的区别。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客观主义伦理学有三种基本的价值——这三种价值何在一起成为终极价值的手段,并使之得以实现,它就是自我的生命——具体来说就是理智、目的和自尊,于此相应有三种德性:智慧、创造和自豪。“兰德这样一个论断直接跨越了事实与价值的鸿沟。目的和自尊是超越理性的,如何从理性推论出来呢?”任何目标、价值和行动都是发生在现实世界中的,而不是超越于每个人的认知之上的。它也意味着遵循这样的原则,即把人类的信念、价值、目标、欲望和行动都建立在思维过程中,并由这种思维过程来推导、选择和确证所有这一切。“之后还有一连串的说明。她忽略了知、情、意三者是三个不同的层面,把情和意还原到仅仅思维的层面是有逻辑上的跨越的。
      
      "有些研究客观主义的人,很难理解客观主义的原则,即,‘在理性生活之间,并不存在着利益冲突’"。(48页)尽管兰德的个体主义支持自由的市场经济,但是这个客观主义却很容易导向凯恩斯的方向。没有去研究,仅仅是猜测是不是有某种联系。这个可能是兰德理论中埋伏的一个内在矛盾。可以是一个有意思的研究课题。到底有还是没有,如果有,怎么虚了她的理论根基。如果没有,她认为根据理性的判断来生活就可以达到至善的依据也不充分了。
      
      “他(指理性的人)也知道即使在爱的问题上,理性的人也没有利益冲突”,还说:“在情感支配的人们之中,爱和情感都没有意义”(57页)。这些论断把情感还原成理性,简单等同,模糊了两者的区别。
      
      但兰德的客观主义有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因为”事实“与”价值“的分离,所以很多流派走向了语义分析或者情感主义,找不到价值的客观依据,容易走向怀疑论和极端相对主义。兰德提出客观主义,为价值寻找客观的依据。
      
      更有意思的是:她的论证虽然存在一些理论缺陷,但是结论特别有意义:”对所有人类关系而言,无论是个人的还是社会的、私人的还是公共的,交易(trade)的原则是唯一的理性主义伦理原则。这是正义的原则。“”政府唯一合适的道德目的是保护人民的权利……没有私有财产权,其他任何权利都是不可能的。“这样的结论,确实是很多人依据常识、依据理性乐意接受的一个结论。论证的缺陷和伦理结论的可接受性甚至是普遍接受性同时存在,恰恰映证了事实与价值的鸿沟:伦理学或者说价值的问题,有时候不是逻辑能解决的。
      
      安兰德的理论是individualism,我更愿意用个体主义而不是个人主义来翻译它,因为个人主义在汉语的上下文中多出了很多individualism不具有的内涵。在她的学术盟友布朗德(Branden)的一篇文章里说到:“真正的利己——即:真正关注什么是自我利益,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后果,拒绝按照盲目的奇想、心情、冲动或即刻的感觉而行动,坚决忠诚于自己的判断、信念和价值——代表一种深刻的道德进步。”(同前书,179页)
      
      安兰德的理论反对道德虚无主义和相对论,这个我看得出当时的学术背景。而她激烈批判利他主义,反对把集体、政府和国家凌驾于个人之上,不知道与她的个人经历是否有什么关系。
      
      安兰德的理论在Business Ethics中有着重要地位。“商人是这样一种人,他赚取属于他的东西,既不付出不该付出的,也不拿取不该获得的。他不把人看成是主人或奴隶,而是独立平等的人……商人不希望通过欠款而是通过事业的成功来使自己得益。"以往,商业伦理几乎总会碰到一个几乎不能解决的基础性的问题:即趋利避害的企业与公平正义善良等道德价值存在一定的冲突,商业伦理何以可能?如果以兰德的理论为基础,这个问题就比较容易找到破解。
      
      
      华东师大哲学系伦理学研究较早在国内注意到经济伦理这个领域,这就是时任华东师大哲学系西方伦理学教师的译者在1992年翻译了这本小册子的原因。
      
      遗憾的是,知的领域真的太难跨到情感和意志领域。很多事情,译者不见得不知。结果却令人唏嘘不已。另,书中把Atlas Shrugged译作《巨人的无奈》,比阿特拉斯耸耸肩能传达更多的意义。只是不知道是否忠实于原著的意思。
      
      这本小册子里面还搜集了兰德盟友的文章。总的来讲,兰德这些论文观点相当智慧,但论证稍嫌单薄,有时还有点幼稚。
      
      翻了翻《一个人》甚觉无趣。《源泉》和《阿特拉斯耸耸肩》没看。最怕文以载道的东西。现在也不做伦理学研究了。不看也罢。
  •     PS:读完觉得很震撼,不愧是影响了50年代美国人观念的哲学家.而且作者本人也说到了以“每一个活着的人自身就是目的,而不是实现他人目的或福利的手段”为代表的客观主义伦理学是资本主义的哲学基础,深以为然.
      
      1.人无法依靠本能知觉来生存,但人拥有潜力:“意志力”,物质即宇宙中的一切,人能够获得多少知识和物质享受取决于个人的努力。
      
      2.道德是指导人们选择和采取行动的一套价值规范。
      
      3.善,不是上帝的旨意,也不是社会中一定数量个体所追求的欲望。
      
      4.价值是一个人行动所要获得或保持的东西。
      
      5.生命依靠特定的活动过程,只有生命才能拥有或创造目标,只有生命的概念才让“价值”成为可能。
      
      6.通过选择而接受的价值规范,才是价值规范,是生命本质的恩惠。
      
      7.人需要的每一件东西都需要自己的头脑去发现,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适合理性的生存方式:思考和创造性工作。
      
      8.客观主义伦理学把人的生命作为价值的标准,每个人自己的生命作为他的伦理目标。
      
      9.合理性美德意味着承认,和接受理性,把理性作为知识的惟一来源,作为价值的惟一判断和对行动的指导。
      
      10.创造性美德就是承认,创造性工作是人依靠头脑维持生命的过程,不只是适应环境,而是调整环境以适应人。
      
      11.自尊的美德,人必须生产出维持生命的必须物质价值,必须因此个性价值让生命得以维持下去,人由自己的奋斗创造财富,也靠奋斗创造灵魂。
      
      12.客观主义伦理学是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的道德基础。
      
      13.政府只有一种合乎道德的目标,保护人民的权利。
      
      
  •     或许接下来的文字会让你的胃部和大脑同时抽搐,毕竟它的内容与我们自小所被灌输的意识形态有着本质上的激烈冲突。可是在一遍遍反刍兰德的论述,在《自私的德行》中的时候,孩提时对于某些戴着啤酒瓶底厚度眼镜,梳着麻花辫,不修边幅的老妇人嘴里喋喋不休的“人生的价值就在于对于他人无私无偿奉献”时的本能厌恶就从脑海深处翻了上来。
      
      所以我更愿意成长为“自爱的品质”,一个更加中性或者说带着我好憎的名字。
      
      人类社会所构建的社会契约,本质上就是各方面对于彼此行为的肯定与相互间资源分配的最优方案,而规范化这一配置的圭臬,即为我们所熟知的法律与道德。而“利他主义”,本质上是寄生于某些文化道德体系里的一只丑恶的毒虫。它广泛存在在一切文明的历史里,不断分泌恶毒的浓汁,腐蚀着人们领会权利概念以及个人价值的认知能力。它叫嚣为他人无私奉献的所谓高尚与正义,却罔顾为实现某些利益集团贪欲的代价就是狡黠而无良地牺牲另一些公民正当的天赋权利。而在我身边的一个小小例子就是:在某一次牵涉到期末成绩的分组合作展示中,正当我需求合理的最佳配合的时候,却得知外教已然为我们分好了组,理由是为了兼顾部分英语水平不是优异的同学,以及某些经常性缺课或是在个人演讲中得低分的极个别人士。当时的无力感自是言尤难喻,第一反应就是我们竟然被赋予了义务去为他人的不劳而获而付出不必要的精力与时间。更不用说看到糟糕的分组名单时的震惊:即使将作为稀缺资源的女生合理分配一下,也不会出现一个组八个大男生来演话剧的崩坏局面。而这,坊间自是流传了这纯属那个外教一时心血来潮的冲动,亦或是其对于某些他看不惯的同学的具惩戒意义的考验……
      
      当然,这是一个完全不需要计较的小例子,但个中的价值取舍与伦理矛盾却在短时间内激化的冲突中显而易见了——内化的“利他主义”价值观不仅阻碍了每一个公民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更是成为了恶化族群内部和谐关系的导火索。而这,却成为了某些既得利益者为达成其不可告人之企图最为堂而皇之的理由。小小的班级,这样不值一提的小事尚且有商榷的必要,那看似合理而不可辨驳的方案尚且有回旋的余地。更毋庸怀疑如若将这个场景扩大至复杂至社会乃至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呢?难道我们就应该在犹疑与踯躅中丧失对自主权利的维护,转而走向所谓“利他主义”的不归路上吗?
      
      不可否认,也确实存在的普适原理就是,随着政治体系逐渐扩大的变革过程,冷静的理性必然要让位于莽撞的投机者,愚民的民粹主义在激情之下终究会践踏公平与正义,最后蜕变为恐怖或是毁灭。并且,太多的事实已经证实,市场机制从未有被真正的规范过,我们也从未是真正理性的智者。
      
      所以说,这是一本开启民智的书籍,在文行字间里打击威权主义的拳头,不经意间,图穷匕见,一剑封喉。
      
      对于生活在社会资源高速分配的今天的我们来说,这本理性且疯癫的谈话集在似有若无间为我们挑开了蒙在眼睑上的白膜:人,终究是要把生活当做最终目标。
      
      在各种针锋相对的理论体系中作出自信的判断与选择向来困难重重。但一定要,一定要自己做出选择,选择能够诠释自己的理念。走向相对主义,终究只是逃避问题的幌子。
      
      意识形态都怀有脱变为谎言的潜能,主义也都有成为真理的可能。区分的是语言学,真正的evil是policy。
      
      补记:这本书93年上海三联版本译名为《新个体主义伦理观》,译者秦裕,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行查阅一下这位同志,想必上海的同学会比较熟悉这个名字。他,据说就是宋思明的原型。
  •      阅读这部书的几年前,曾经读过兰德的《阿特拉斯耸耸肩》。大约是在它刚刚作为一本畅销书在市场上发行的时候。读毕,只觉得若将之分类到科幻小说中,大概更合适些。几年后,在忘却了那个耸肩的兰德的前提下,感觉这本评论自私的书籍不论观点、还是语言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又是那个耸肩的兰德。
       这感觉怎么说呢?阅读的最深刻体会是仿佛在观赏一部美国70年代的影片,隐隐的总能嗅出些时过境迁的味道。其次,女性的语言和思维中仿佛总能在字里行间中找到些怨怼和不满。。。
       落笔之初本想说,这是本承载着过时思维和观点的书籍。但想想便觉得不妥。人类从穿着、吃食、品味、爱好及至学术等等方面,哪里有过过时的东西,不过是流行与不流行的区别而已。若干年后,兰德的观点又被摆放在时尚的浪尖上被人膜拜和推崇也是未可知的事情。所以,自觉还是收回这样的说辞比较妥当。
       但,百般思虑,还是不得不说,这是一本任何年龄都不适宜阅读的书籍。
       个人觉得,读书并希望从中汲取养分的人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分。姑且将二者的分类标准简单的界定为是否具备独立的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作为未成年人,这本《自私的德行》显得过于偏激和片面,对于阅读和判断能力都尚待提高的未成年人而言,很容易截取文章中的若干语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以为有用甚至受益的观点,最终对自我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产生误导。比如,文章中的宣传语:放弃“自私”也就是放弃自尊。这句看来颇有哲学味道的只言片语很容易让心智尚未健全的少年人对“自私”的概念产生片面的理解。对于成年人,我相信,仔细阅读过各篇文章的读者都会对其中的观点保留些属于自己的看法。毕竟,当有过一些人生的经验和阅历后,对于自私这个普遍存在甚至须臾不能视而不见的人类共有的秉性,大体都会有些自己的看法。在这样的基础上,成年人往往很难接受兰德这种颇有些颠覆味道的观点。
       最后,从出版的角度看,这本书并非仅仅收集了兰德一个人的文章,宣传做得诸多有益于读者云云,出版社对此有不可推卸的炒作的嫌疑。
      
  •     --人类利益的“冲突”
      
      他知道矛盾的就是不可能的,在现实中不可能获得自相矛盾的东西,试图实现自相矛盾的东西只会导致灾难和毁灭。因此,他不允许自己持有矛盾价值,追求矛盾的目标,或者认为追求自相矛盾的东西对自己有利。P46
      
      理性的人决不会为了投合他人的非理性、愚蠢和欺诈,而歪曲或损害自己的标准和判断。他知道这样做是自取灭亡。P48
      
      谦卑和专横是同一块心理勋章的两面,当一个人心甘情愿盲目地受制于人时,这种行为中隐含着向其主人提出盲目要求的特权。P49
      
      
      --怎样在非理性时代过理性的生活?
      
      人永远不能放弃道德评判。
      
      没有什么像道德不可知论的戒律那样,能彻底地破坏与瓦解文化或个人的性格。这种戒律认为:人不得对他人加以道德评判,人必须对任何事物都抱着道德宽容的态度,善意味着决不区分善恶。
      
      要成为评判者,就必须拥有无可指责的品格;他不需要全知全能或绝无过错,因为这不是知识上的错误问题,他需要的是无懈可击的正直,换言之,就是决不沉溺于任何有意识的、蓄意的邪恶。P71
      
      如果人拼命不承认恶就是恶,那么他将发现,承认善会变得越来越危险。P74
      
      
      --集体化伦理学
      
      只有思想被集体化的人才会在僵化的空想中认为:人类生命可以互相交换;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期望:为了公共科学、公共工业或公共音乐会可能给未出生者带来的所谓的利益,牺牲几代活着的人是“有道德”或“令人向往”的事情。
      所有公共项目都是坟墓,不光外表相似,而且付出的代价也相似。P87
      
      
      --人类的权利
      
      如果一个人所谓的“权利”必然侵犯他人的权利,那么这种“权利”就不是也不能是权利。
      任何人都无权把未经选择的义务、没有回报的责任或非自愿的服务强加给他人。世界上不存在“奴役他人的权利”。
      权利不是实现他人权利的物质工具,只是依靠自己努力来争取那种权利的自由。P95
      
      政府对人权造成了最大的潜在威胁:它拥有合法的垄断权来对那些在法律上手无寸铁的受害者使用暴力。当政府不受个人权利限制和约束时,它就是人类最致命的敌人。《权利法案》不是针对私人行为的防范措施,而是针对政府行为的反方措施。P96
      
      
      --集体化“权利”
      
      当“权力”反对“权利”的时候,“权力”的概念就只有一个意思:野蛮的武力——它事实上并不是“权力”,而是最没有希望的无能为力;它只是毁灭的“力量”,是四处逃窜的禽兽疯狂奔跑的力量。P100
      
      个人权利并不屈从于公众的选票;多数派没有权利通过投票剥夺少数派的权利;权利的政治功能恰恰是保护少数派免受多数派压迫(而世界上最小的少数派就是个人)。P103
      
      
      --政府的本质
      
      私人行为与政府行为的基本区别(如今人们完全忽视和回避了这个区别),即这样的事实:政府垄断武力的合法使用。政府必须获得此项垄断权,因为政府是控制和防止使用武力的代理;而且,正式出于同样的原因,它的行为必须得到严格阐释、限定和限制;在政府行为中不允许有丝毫的奇想或任意性;政府应该像没有个人喜好的机器人那样,把法律作为它唯一的动力。如果一个社会要成为自由的社会,它的政府就必须受到控制。
      
      在正常的社会体系之下,个人合法地拥有随心所欲采取任何行动的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的权利),而政府官员在他的每一个政府行为中都受到法律限制。除了法律禁止的事情之外,个人能够做任何事;而政府官员除了法律允许的事情之外,他不能做任何事。
      这就是让“权力”服从于“权利”的手段。
      
      政府的权威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这意味着政府不是统治者,而是公民的仆人或代理人;这意味着除了公民为了特定目的而委托的权利之外,政府没有其他权利。
      
      如果一个人希望在自由、文明社会中生活,他必须同意的基本原则只有一条:放弃使用武力,并把人身安全的权利委托给政府,目的是为了有序、客观、合乎逻辑地阐释怎样执行这项权利。P109-110
      
      
      --种族主义
      
      ...他们鼓吹为了多数派不受限制的统治而牺牲所有的个人权利,然而却摆出一副捍卫少数派权利的姿态。而世界上最小的少数派就是个人,那些否认个人权利的人,没理由说自己是少数派的捍卫者。P134
      
      
      --伪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者是为了自己且依靠自己的头脑而生活的人;他既不会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也不会为了自己而牺牲他人。P140
      
      人云亦云者宣称:“它是正确的,因为别人相信它。”但是,个人主义者却不会宣称:“它是正确的,因为我相信它。”个人主义者会宣称:“我相信它,因为的根据理性看出它是正确的。”P141
      
      
  •     Rand's characterization of selfishness as a virtue, including in the title of the book, is one of its most controversial elements. Philosopher Chandran Kukathas said Rand's position on this point "brought notoriety, but kept her out of the intellectual mainstream."[5] Rand acknowledged in the book's introduction that the term 'selfishness' was not typically used to describe virtuous behavior, but insisted that her usage was consistent with a more precise meaning of the term as simply "concern with one's own interests." The equation of selfishness with evil, Rand said, had caused "the arrested moral development of mankind" and needed to be rejected.[6]
      
      Critics have disputed Rand's interpretation of the term. Libertarian feminist writer Sharon Presley described Rand's use of 'selfishness' as "perversely idiosyncratic" and contrary to the dictionary meaning of the term, Rand's claims to the contrary notwithstanding. Presley believes the use of the term has caused Rand's arguments to be frequently mischaracterized.[7] Philosophy professor Max Hocutt dismissed the phrase 'the virtue of selfishness' as "rhetorical excess", saying that "without qualification and explanation, it is too paradoxical to merit serious discussion."[8] In contrast, philosophers Douglas J. Den Uyl and Douglas B. Rasmussen described Rand's response to the question of why she uses the term as "neither antagonistic nor defensive, but rather profound."[9] Philosopher Chris Matthew Sciabarra said it is "debatable" whether Rand accurately described the meaning of the term, but argued that Rand's philosophical position required altering the conventional meanings of some terms in order to express her views without inventing entirely new words.[10] Philosophy professor Stephen Hicks wrote in the Internet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that Rand's "provocative title" was matched by "an equally provocative thesis about ethics."[11]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Virtue_of_Selfishness
  •     一个也许重建你人生世界观与价值观的伟大女人,一个也许改变你一生的思想家,哲学家,一个也许让你改变命运的伟大作品。。。,为了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安兰德,欢迎大家加入安.兰德QQ交流群:160566271,本群旨在讨论与交流安兰德思想,无论是支持或反对安兰德思想的朋友我们都欢迎加入,只要大家理性客观的交流,相信我们都有新的收获与分享!
      
      
  •      首先要阐明,此“自私”绝非我们传统意义上的理解,它在此更多的意指“理性的个人主义”。在看这本书前,我本是抱着“小我”的想法来看看究竟如何在自私与无私间取舍,没想到,这竟然是一部深刻的阐述伦理道德观点的著作。既来之,则安之。那就静下心来好好品味一下,倒真教我感受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甚至是道德观点上的冲击。
       他说,“道德的目的是阐释适合于人类的价值和利益;人关心自己的利益,这是道德生存的本质;人必须受益于自己的道德行为。”
      
      一、理性
       他始终在强调做一个理性的独立思考者,极力反击了妄图做一个不思进取、不敢承担责任的“集体主义者”。在《客观主义伦理学》一文中,他说,“人类的基本罪恶,亦即其他所有的罪恶的来源,就是不集中精神的行为,就是让意识中止活动,那不是盲目,而是拒绝去观察;那不是无知,而是拒绝去了解。”他将思想上的懒惰视作一种罪恶,而“合理性的美德意味着承担自己做出判断的责任,承担依靠自己头脑的工作来生活的责任(独立);意味着不得为了他人的观点和希望而牺牲自己的信念(正直);不得企图以任何方式粉饰现实(诚实)—— 不得追求或几首不劳而获、无功受赏之物,不管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公正);不得苛求无因之果,不得逃避自己造成的后果。永远不得像傻瓜那样,在不知道自己的目标和动机的情况下行动;永远不得在脱离环境的情况下做出任何决定,形成任何信念或者追求任何价值,也就是脱离或者北理自己全部的只是。最重要的是,永远不得寻求侥幸以逃脱别人的反驳。”由于人是靠自己的奋斗来创造财富,因此人也是靠自己的奋斗来塑造灵魂。
      
      二、自尊
       “自尊的美德意味着人必须使自己的道德臻于完美,从而争取权利,实现最高的自我价值。最重要的是,自尊的美德意味着拒绝扮演献祭动物的角色,拒绝任何视自我献祭为美德或责任的教条。”这里,自我牺牲并非崇高的美德,而是另一种形式的逃避,牺牲本身就意味着自我放弃理性选择的权利。
       安 兰德说“幸福就是一种没有矛盾的愉快状态——这种愉快不会让人在遭受惩罚或感到内疚,这种愉快不会与你的任何价值冲突,也不会导致你的自我毁灭……只有理性的人才有可能获得幸福,因为他只想实现理性目标,只追求理性价值,只有在理性行为中才能找到乐趣。”没错,就是那种没有矛盾的愉快状态,我不为自己做出的决定后悔和愧疚,生活坦荡,和谐愉快,没有冲突,这就是幸福呀。
       而善恶的标准也并不由别人说了算,它同样是一句理性。“如果你按照理性的价值标准达到了善,那么你必将获得幸福;但是,如果按照某种不明确的情感标准行动,你也同样感到幸福,那就不一定是善。”
       “爱就是珍视。只有理性的自私者,只有自尊的人,才能够爱——因为只有她能够持有坚定、一致、不妥协、不背叛的价值。不珍视自己的人也不可能珍视其他任何事物或任何人。”这种爱是平等的,清醒的,并不因为爱一个人就失去自我。
       他指责给利他主义道德家,“你们一直把恐惧当成武器,利用死亡来惩罚那些拒绝接受你们那种道德的人。我们则利用生命来奖励那些接受我们这种道德的人。”我喜欢这句话,生命是对我们的奖赏。
       在《与精神健康相对立的神秘主义和自我牺牲》中,他再次强调了自尊,“为了成功地应对现实——追求并获取生命所需要的价值——人需要自尊:他需要对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感到自信。”但究竟怎样才算自尊呢?“忧虑和内疚是自尊的对立面和精神疾病的标记,它们会瓦解思想,歪曲价值,阻碍行动。”自尊是指一种和谐无悔的态度吗?再此自尊似乎又是另外一层含义了,事实上,我还没有找到答案……
       “维持生命和获得自尊都要求人全面运用其理智性,但道德却教人依靠信仰、需要信仰。屈服于信仰的人将恰恰在最需要理性的问题上求助于信仰。”信仰并非绝对不好,它是一种平定内心不安的抚慰,只是有时,人们把它等同于了“听天由命”,以致失去了本来色彩。
      
      三、骄傲
       “人的生活和自尊要求他为自己拥有思考的力量而骄傲,为自己拥有生活的力量而骄傲。但是,人们接受的教诲却说:骄傲是最严重的道德罪恶,尤其是知性的骄傲。人们接受的教诲说:美德始于谦卑,谦卑就是承认人的精神无助、渺小和无力。”这里,他崇尚知性的骄傲,“知性的骄傲并非如神秘主义荒谬地暗示的那样,伪装成无所不知和绝无错误。相反,恰好是因为人们必须为获得知识而奋斗,恰好是因为追求知识需要付出努力,那些承担者一责任的人才真正感到骄傲。”事实上,并非我们生活中看到的所有骄傲都可以当成真正的骄傲,有些实则是装B……
       “通俗的说,骄傲被认为是假装获得了事实上并未获得的成就。但是吹牛者、自夸者以及假装品德高尚者不是骄傲,他只是选择了最卑下的方式来暴露自己的谦卑。”这话实在是一针见血,这样的“骄傲者”,更像是跳梁小丑,卑微的乞求关注和光芒。
      
      四、自我牺牲与道德沦丧
       “非理性道德是与人的天性、事实和人的生存需要相对立的,它必然强迫人们接受这种信念:道德与实际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人们必须选择要么品德高尚,要么幸福;要么理想主义,要么获得成功,但是他们不能二者兼得。”且看安·兰德如何解释这种矛盾。
       在《危急时刻的伦理学》中,他说,帮助自己所爱之人,这种美德不是“无私行为”或“牺牲”,而是诚实。在实际生活中,要实现有意、亲情和爱情,就要将相关者的幸福(理性的幸福)融入自己的价值等级体系,然后再依照个人的价值层次而采取行动。
       实际上,当我们考虑个人时,我们考虑的是我们的亲人、爱人、朋友们组成的价值体系,而非单纯的个人。这是广义上的自私,唯有让每一个小价值体系都幸福,在自己可控制的范围内努力做到最好,这个社会才能幸福。
       ”由于在认知和道德方面人生来就是“白板”,因此理性的人认为陌生人是无罪的——直至有证据证明他有罪,并且按照人类潜力,把那种原初的善意给予陌生人。正是基于对人类生命价值的一般善意和尊重,人们才在危急时刻帮助陌生人——只在危急时刻。“这又解释了见义勇为的行为。曾有激烈探讨,牺牲一个大学生去救一个落水儿童是否值得?他将这解释为对人类生命价值的善意和尊重,做你认为对的,这就是对生命的尊重。
       ”人们应该在危急情况下帮助别人,但这一准则不能延伸到把所有人类痛苦都视为危急情况,并把改变他人的不幸变成自己生活中的首要任务。“见而为之,他不用让自己的生活服从于他人的福利,他不用为了他们的需要而牺牲自己,减轻他人的痛苦不是他首要关心的对象,他给予的任何帮助都只是例外,不是常规;是慷慨的行为,不是出于道德责任;只是少量的、偶然的行为——正如在人类存在的过程中,灾难只是少量的、偶然的事件一样;而且,人类生命的目标、首先关心的对象和动力室价值而非灾难。
      
      五、原则与妥协
       《人类利益的“冲突”》中谈到,”理性的人绝不会为了投合他人的非理性、愚蠢和欺诈,而歪曲或损害自己的标准和判断。他知道自己这样做事自取灭亡。“这是对原则的把握,而所谓的妥协往往也是有条件的,”谦卑和专横是同一块心理勋章的两面,当一个人心甘情愿盲目地受制于人时,这种行为中隐含着向其主人提出盲目要求的特权。“试问,这种心甘情愿的盲从真的是无条件的吗?
       ”放弃为自己的利益和生活承担责任,也就是放弃了必须考虑其他人利益和生活的责任——不管怎样,个人欲望的满足要通过他人才能实现。理性的人们中间不存在利益冲突,甚至在爱的问题上也是如此。就像其他价值一样,爱不是静止的、可分配的数量,而是一种不受限制的回应。“
       没有人强迫你放弃原则,盲目遵从,能够控制你的只有你自己,当你觉得自己在妥协时,请想一想,这难道不是你通过理性做出的选择吗?
       《人不都是自私的吗?》中,阐述了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区别:利己主义认为,人自身就是目的;利他主义认为人是实现他人目的的工具。利己主义认为,在道德上,行动的受益者应该是采取行动的人;利他主义认为,在道德上,行动的受益者应该是采取行动者之外的其他人。
       然而,”真正的利己就是真正关心什么符合自己的私立,承担获得私利所应担的责任,拒绝按照盲目的奇想、情绪、刺激或一时的感觉而行动,从而背叛自己的私立,毫不妥协地忠实于自己的判断、信念和价值观,这代表了意义深远的道德成就。“承担获得私利所应担的责任,这本身就是一个理性的决定,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自己应该为之付出什么,忠于自己的判断,这是对原则的坚持。
       生活同样需要妥协,然而,”如今当人们说起“妥协”的时候,他们指的却不是双方的合理让步或交易,而恰恰是背叛他们的原则,向毫无根据的非理性要求做出单方面的屈服。“诚实的含义并不是指忠实于自己的主观奇想,而是指忠实于理性原则。
      
      六、性、愉悦
       《愉悦心理》中谈到,”对人来说,愉悦不是一种奢侈,而是一种深刻的心理需要。人追求愉悦或享受的事物从心理上深刻地揭示了他的内心。这些事物是其性格和灵魂的标记。“
       ”人能够享受的各种愉悦中,最伟大的是骄傲,这是人们从自己的成就以及自己性格的创造物中获得的愉悦。而从他人的性格和成就中获得的愉悦是敬佩。这两种反应——骄傲与敬佩——最热烈结合的最高表现就是浪漫的爱情。爱情的庆典就是性。“
       在一个人浪漫的性反应中,很有说服力地揭示了他对自己以及存在的看法。一个人所爱的人、对他有性吸引力的人,反映了他自己最深刻的价值。对于自尊的人,愉悦的效果就是奖励与肯定。对于缺乏自尊的人,愉悦的效果就是威胁——他受到焦虑的威胁;其惟自我价值的基础受到动摇;而且他害怕自己的伪自我价值体系会崩溃,他发现自己讲直接面对苛刻的、绝对的、未知的、无情的现实,这种日益逼近的恐惧越来越尖锐。
      
      七、批判
       《怎样在非理性时代过理性的生活?》,“评判,并准备接受评判”。
       道德中立的对立面,不是盲目、专断、自以为是地谴责那些与自己的情绪、自己记忆中的座右铭或自己一时的突然判断不相符合的观点、行动和个人。不加区分的宽容和不加区分谴责并不是两个对立面,而是同一种逃避的两种变体。宣布“每个人都是白色的”、“每个人都是黑色的”或“每个人都既非白色亦非黑色,而是灰色的”,这并不是道德评判,而是逃避道德评判的责任。
       道德中立必然导致人们逐渐同情邪恶,反抗美德。如果人拼命不承认恶就是恶,那么他将发现,承认善就是善会变的越来越危险。对他而言,具有美德的人是一种威胁,能够颠覆他的所有逃避——尤其当设计立场鲜明的正义问题时。
      
      八、权利与权力
       书的前半部分主要阐述了道德理论基础,而后半部分则主要针对这些理论的应用,在《政府的本质》一文中,他称赞”把宪法当做限制和约束政府权力的方式,这样的概念仍然是一项无与伦比的成就。“
       ”宪法是对政府而非个人的限制,它只对政府行为而非个人行为作出规定,它不是维护政府权力的宪章,而是保护公民不受政府侵害的宪章。“这是对美国民主的本质揭示,也是中美政治截然不同的关键。
       在中国,法律的界限如此模糊,有个人有罪无否会因为政策的改变而得到截然不同的结局,这在经济商业行为中尤为明显。回溯上一代企业家的沉浮史,无一不带着”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心态,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生死全在于政府的政策决断,自己无力掌控,这是对基本权利的剥夺呀!
      
      九、伪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者是为了自己且依靠自己的头脑而生活的人;他既不会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也不会为了自己而牺牲他人。“
       ”这些主观主义者没有发明或创造任何东西;他们极度无私,没有自我,因此拼命想弥补缺乏自我而造成的空虚——通过他们认可的唯一“我行我素”的方式:为了蔑视而蔑视,为了非理性而非理性,为了破坏而破坏,为了奇想而奇想。它们都试图让个人主义脱离理性。“
       个人主义并不意味着我行我素式的个性,而是理性的独立。
      
      十、胁迫式争论
       ”胁迫式争论的主要特征是:它诉诸道德自我怀疑,并依赖于受害者的恐惧、内疚和无知。它以最后通牒的形式得以运用,把受害者示威者唉道德上课吃,以此来威胁对方,要求受害者不经讨论就放弃特定的观点。“其运用模式总是这样的:“只有那些邪恶的(不诚实的、无情的、麻木不仁的、无知的等等)人才会拥有这样的观点。”
       ”当一个人为自己的判断给出理由时,他就为此承担了责任,并且必须让自己接受客观的评判:如果她的理由是错误的或虚假的,他就得承担后果。但是,不给出理由就妄加谴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在道德上逃避责任的冲动,而这就是胁迫式争论的本质。“
       好吧,我承认自己曾经被”胁迫式争论“过……所以,”在道德和只是问题上,光是正确还不够,还必须知道自己是正确的。“
      
       引用了很多作者的原话,因为这些话本身就是经典。总之,是个值得慢慢品味的作品。
      
  •      利他主义将两个问题打包,混为一谈:一、什么是价值?二、谁应该成为价值的受益者?利他主义偷梁换柱地用两个问题取代了第一个,逃避了定义道德价值规范的任务,事实上,这样一来使得人们失去了道德指引。
       利他主义声称,为他人的利益而采取任何行动都是善,为自己利益而采取任何行动都是恶。因此,谁是行动的受益者就成为道德价值的唯一标准——只要受益者是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任何事都可以接受。
      
       要反抗如此具有毁灭性的罪恶,就不得不反抗其基本前提。要救赎人类和道德,就不得不重新建立“自私”的概念。
      
  •     鼓吹利他主义(表现为奉献精神、集体主义)的人大致分为两类:明白其伪善目的的伪君子和丧失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云亦云者。前者更具体的名称是:独裁者、一党砖政(音)的政府官员、强盗、寄生虫。这些人劝大家行善、牺牲自己、做老好人、不破坏社会“河蟹”是为了方便自己坐享其成、渔翁得利,肆无忌惮地做坏人。后者则是鲁迅笔下浑浑噩噩的普通中国人。每个人都应该警惕利他主义,除非我们愿意再次成为纳粹德国、红色高棉、金日成父子迫害的对象。
      
      一个人是否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完全取决他自己的道德选择,容不得他人胁迫。集体主义必然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请问问你自己,谁愿意成为“这部分人”?谁能保证自己不变成“这部分人”?为了维护社会“河蟹”(集体的光荣),死于毒奶粉的孩子和奋力抗争母亲变成了“这部分人”;死于地震豆腐渣校舍的孩子和他们的家属变成了“这部分人”;去首都上访,被暴力遣送回乡的公民变成了“这部分人”;自焚以抗议房屋被强拆的公民变成了“这部分人”。
      
      兰德的《自私的德性》是对这种“集体的光荣”的冷静批判。
      
      *******************************************************************
      怀疑有一处翻译错误:
      
        华夏出版社《自私的德性》(2007年3月第1版,2010年4月第3次印刷)第7页,第3段,第2行。
        
        书中译文:他是通过“愉快或痛苦”的生理知觉。
        
        英文原文:By means of the physical sensations of pleasure or pain.
        
        原文出处:http://www.aynrand.org/site/PageServer?pagename=ari_ayn_rand_the_objectivist_ethics
        
        这里“physical sensations”是否应译为“生理感觉”?
        
        “知觉”是“perception”。可参考书后索引。
        
        另外,书后索引的页码和正文对不上,难道直接套用了英文版的页码?
  •     引用 ---
      
      " 人們對「自私」一詞的一般理解不僅是錯誤的,而且還代表一種具有毀滅性的知識 "
      
      
      
      这个毁灭性的知识就是被社会灌输的利他主义思想.
      
      利他主义的最大弊端是助长了不平等交易。 因为利他主义原则上是不能讨价还价的。 导致一方利益不断膨胀 另一方利益不断削弱 最后变成强大一方向弱小一方的强制掠夺。 这只是一方面 我还没来得及认真看看这本书
  •     这本书的主题正如其题目。
      
      德性仍然来自人类的利己主义,而这种利己主义隐藏很深,通常被认为是利他主义了。
      
      反而言之,动机利己主义还是利他有什么意义呢?
      只要有益于社会,我的观点是道德行为主义。
      
      事实上,道德感和道德行为更多的是一种后天习得的习惯。
      作者讨论道德感的自私与否在某些方面是个伪问题。
      
      行文风格非常啰嗦,一两重的思想用了一吨的文字,(稍微有点夸张)
      这种书作为通俗著作还是可以的,启蒙民智。
  •     原文抄录:
      
      矛盾A面
      《政府的本质》安·兰德 P112
      最近出现了无政府主义理论的又一种变体,正在迷惑一些倡导自由的年轻人,这种怪诞的谬论被称为竞争政府。现代中央集权论者看不到政府功能与工业功能之间的区别、武力与生产之间的区别,鼓吹企业归政府所有。“竞争政府”的鼓吹者接受了现代中央集权论者的基本前提,认可这同一枚硬币的另一面,他们宣称:既然竞争对商业如此有利,那么它也应该适用于政府。他们宣布,同一个地理区域内应该存在若干不同的政府,取代单一的垄断政府,各政府为获得公民的支持而展开竞争,每一个公民都自由地“选购”和资助他选中的任何政府。
      记住,政府必须提供的唯一服务是对人们的强行控制。问问你自己,竞争在强行控制中意味着什么。
      不能说这个理论本身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它显然对术语“竞争”和“政府”缺乏理解;也不能把它称为不固定的抽象概念,因为它缺乏任何与现实的联系和关系,根本不能具体化,甚至连粗略地、近似地具体化都谈不上。举个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假设史密斯先生是A政府的顾客,他怀疑隔壁的邻居琼斯先生——B政府的顾客——抢劫了他;A政府的一群警察朝着琼斯先生的房子前进,在门口遇到了B政府的一群警察,后者宣布,他们不能接受史密斯先生的控告的有效性,而且不承认A政府的权威。那时会发生什么呢?你会明白的。
      
      矛盾B面
      《自由社会中的政府资金》 安·兰德 P116
      自由社会的政府不能主动使用武力,而且只有在反击那些最先使用武力的人时,才能够使用武力。……
      在完全自由的社会,税收——或者更确切地说,向政府服务所付的报酬——应该是自愿的。……
      有许多可能的方法可以实现自愿原则基础上的政府筹资。……
      考虑下面的这个例子(仅仅作为例子)的可能性。保护公民之间的契约协议是人们最需要的服务之一,而且只有政府能够提供这项服务。假设政府只保护——即承认其法律有效性和可行性——那些付钱给政府而获得保险的合同,这笔钱是按照法定的固定比例,从合同涉及的交易数目中扣除的保险费。这样的保险不是强行收取的,那些没有选择购买保险的人不会受到法律的强制惩罚,他们可以自由地达成口头协议,或者签订没有保险的合同——如果他们希望那么做。其唯一后果是:这样的协议或合同不能得到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如果有人违反合同,遭受损失的一方将不能在法庭上寻求赔偿。
      
      
      
      矛盾解读:
      由矛盾B面可推出,既然人们可以自由地不选购政府的服务而不受到强制惩罚,那么必然会产生的一个后果是:会有人成立另外的公司/ 组织,提供类似的“契约保护”服务,只是有不同的价格,不同的服务条款和规范,略微不同的服务范围;签订合约的双方有权力去购买这个公司的服务,而政府无权进行干预(因为尚无哪一方率先使用了武力)。而这个“公司”,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个“竞争政府”:它尽量以比政府低的价格提供更好的服务,吸引更多的客户。与矛盾A面“根本不能具体化”矛盾。也就是说,兰德自己提出的一个自由社会当中的政府运营模式,其实已经就是一个“竞争政府”的模式。只是她没有看到她提出的模式迅速演变成为“竞争政府”的必然性而已。
      兰德举出史密斯先生和琼斯先生的例子,试图证明“竞争政府”的不合理性。但事实上,“史密斯先生”和“琼斯先生”早就已经在现实当中存在了。他们存在的历史与政府的历史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有了政府,就已经有了琼斯先生和史密斯先生。那就是黑社会。人类社会当中,有了政府,就有了黑社会,其原因,就是因为政府有些时候不能保护部分人的安全和财产,才逼迫这些人去购买黑社会的保护服务。具体有什么后果呢?无非就是警察与黑帮的火拼。事实上的多政府问题,政府与政府之间的火拼问题,现有的强制税收体制无法解决,兰德提出的自由社会政府同样无法解决。这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deal with it.
      鉴于政府所提供的服务是有意义的,是经济上有价值的,我们唯一可以确信的一件事是,那种提供最公正、有效的政府服务的组织,将会是经营状况最好的;它拥有最强大的实力和财力,来尽力保障它的客户不受到那些“黑社会”的侵犯。我相信,人们对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诉求,将会在“竞争政府“的状态下,帮助最富有正义感的公司占据”政府服务“市场的最大份额,从而维持社会的基本秩序。这也是为什么我不担心在竞争政府的状态下,社会会陷入混乱的原因。这当中的过程很复杂,欢迎进一步留言讨论。
  •     
       安兰德去世时77岁,是28年前的事了,我看她作品时22岁,用了三个月读完,以后三年应该还会再回味,不,是一辈子,一辈子……
      
      一 爱·人
      
      “爱和友谊是个人的、自私的价值,十分复杂:爱是自尊的表达和确证,是对自己的价值体现在他人身上的回应”。自私,她有自己的定义,“自私的根源是人按照自己的判断来行动的权利和需要”。“自尊是精神完全致力于理智的结果,表现和回报”。
      
      兰德在她的著作中,强调的是客观主义、理性前提下的个人主义。《自私的德性》不止一次提到:“个人主义者是理性的人。人的生命依靠的正是思考的能力和人的理性能力。理性是独立和自立的前提。”
      
      二 理性
      
      对于理性(理智),她这样解释,“是对人的意识提供的材料加以确认与综合的能力,人不得不通过选择来练习这种能力。”“对于理性的人,其利益观中涉及四点彼此相关的考虑因素:现实、背景、责任、努力。”
      
      “非理性的社会属于道德懦夫——他们因为失去道德标准、原则和目标而麻木不仁。在这种非理性社会中采取主动的只会有两种人:要么是乐意承担责任、维护理性价值的人,要么是不受任何责任问题困扰的恶棍。”
      
      “对于自己所爱之人的利益而采取的任何行动都不是牺牲——如果在他的价值等级体系中,在他能够做出选择的整个背景中,这么做对他具有最大的个人(和理性)价值。”这样一说,世界上很多甜言蜜语都变得虚伪不堪。
      
      “帮助自己所爱之人,这种美德不是无私行为,而是诚实,诚实就是忠于自己的信念和价值。”
      
      三 思考
      
      思考不是一个自动的功能。人在生命中的任何时候,不管碰到什么问题,都能自由地思考或者逃避思考。思考需要完全集中注意力。“人只要活着,他对思考和带动的需要就永远不会结束”。
      
      四 信仰
      
      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信仰救人”,兰德提出,“信仰就是意识致力于没有感性事实和理性证据的信念。”“屈服于信仰的人将恰恰在最需要理性的问题求助于信仰。”我在想,那些心中所谓的信仰,到底是什么,他们是绝对的吗?
      
      五 愉悦
      
      “五个领域允许人体验到享受生命的快乐:创造性工作、人际关系、娱乐、艺术和性。”“要求高的愉悦,是运用理智的愉悦,是练习辨别力、判断力和认识力所带来的愉悦。”
      
      认为幸福存在于没有竞争、奋斗或努力的地方,这种人的灵魂极其缺乏自尊,他渴望在不需要能力的世界中感到安全。
      
      六 妥协
      
      “妥协就是通过双方让步对彼此的冲突作出调节。这意味着妥协双方都有某些合理的要求,都有某些价值可提供个对方。而这还意味着双方在某些基本原则上达成一致,以此作为他们之间交易的基础。”
      
      在自由与政府控制之间,不可能存在妥协。在基本原则或基础问题上不能有丝毫妥协,生与死、真与假、理性与非理性。
      
      妥协的含义并不是指一个人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而是指一个人做自己明知为罪恶的事情。
      
      七 集体化
      
      如果一个人考虑“社会”应该会穷人做什么,那么他就会接受集体主义的前提:人们属于社会,他作为社会一员,社会有权利处置他们,为他们设定目标、或者制定计划、“分配”他们的劳动。
      
      今天的集体化心态带来的社会进步就是以不在乎人类的前提沉溺于利#他主义的政治计划。
      
      八 后记
      
      所写的基本上是抄书的,总之一句话,那些在理性前提下具有独立思考品行的人啊,非爱不可?非爱不可。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她的那本《源泉》,是该拿出来看看了,还有那本《阿特拉斯耸耸肩》,我什么时候才能拥有呢?
      
  •     
      
       在哈耶克的最后一本著作《致命的自负》中,他竭力阐明一个基本事实:扩展秩序(市场游戏规则)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进化”而来的,它背离了人类的本能,与习惯、风俗、道德等有关系。人类“利他”的本能不会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只会带来小团体的自闭。正是在这种对本能的“背叛”上,文明与经济才获得了发展。在读“朝圣山学会”的著作时,我有些狐疑于为何“利他主义”不是正面的东西。
       在研读自由主义的著作时,我也曾不安于自由主义缺乏必要的伦理基础。
       直到读到《安·兰德》的《自私的德性》一书。这两个疑惑方释然。
       《自私的德性》正是自由主义的伦理学底座,真是在“自私”的基础上,自由主义才有可能实现,“利他主义”不属于自由主义与自由社会,它通往的是役役之路,因为利他主义将人当作工具而不是目的,将行动者与行动的受益分开,利他主义必然倡导福利社会,福利社会意味着政府或集体规定什么是“幸福”,政府或集体对幸福的定义必然带来奴役,《致命的自负》等书中早就论述过。只有“自私”,也即“客观主义伦理”才将生命当作目的而非手段,才能带来平等与公正。正是在“自私”的基础之上,自由主义反对利他主义、反对福利社会。
       安·兰德的“客观主义伦理”支持的是自由主义、自由社会,自然间地反对权极社会、种族主义、福利社会。
       有了这本《自私的德性》,自由主义在其伦理学上方有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摘录:
      
       词典对“自私”一词的定义是: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这才是“自私”的准确含义。“自私”的概念并不包含着道德评价,它并没有告诉我们只关心自己利益是善还是恶,也没有告诉我们人的现实利益由什么构成。
      
       利他主义伦理学创造出恶棍的形象作为上述问题的答案,旨在让人们接受两种非人的信条:一、任何关心自己的利益的行为都是恶,不管这些利益是什么;二、这个恶棍的行为事实上只对他自己有利。
      
       由于人必须通过行动获得和/或保持价值,行动者和受益者之间的任何分裂都必然导致不公正。
      
       客观主义伦理学的价值标准——人判断何为善恶的标准——是人的生命,或者说是人作为人而生存所需之物。
      
       客观主义伦理学的三个重要价值是理性、目标和自尊,这三种价值一起构成通向价值(亦即生命)的途径,并使终极价值得以实现。与这三个价值相对应的美德是:合理性、创造性和自豪。
      
       客观主义伦理学的基本准则是:正如生命自身就是目的,同样,每一个活着的人自身也是目的,而不是实现他人目的或者福利的手段。因此,人必然为自己而活着,既不能为了人而牺牲自己,也不能为自己而牺牲他人。为自己而活着意味着实现自己的幸福是人最高的道德目标。
      
       它(客观主义伦理学)反对三种主要的伦理学理论流派:神秘主义、社会主义和主观主主义。
      
       今天,世界面临着一个选择:如果要让文明幸免于难,那么人们就不得不拒绝利他主义道德。
      
       信仰就是意识致力于没有感性事实和理性证据的信念。如果人拒绝把理性作为判断标准,那么他就只剩下一个标准可供选择:他的感觉。神秘主义者就是把自己的感觉当做认知工具的人。信仰就是把感觉等同于知识……信仰是一种恶念,任何系统都无法泰然忍受;屈服于信仰的人将恰恰在最需要理性的问题上求助于信仰。如果人从理性转向信仰,如果人拒绝现实的绝对性原则,那么他就削弱了意识的绝对性——而且他的大脑也变成不可信任的器官,它变成了神秘主义所要求的东西:一种曲解的工具。
      
       牺牲意味着更高的价值屈服于次要的价值或者无价值。如果人为了获得他真正重视的东西而放弃自己不重视的东西,或者,如果人为了获得更大的价值而放弃较小的价值,那么这就不是牺牲,这是获利。
      
       人们应该在危急情况下帮助别人,但这一准则不能延伸到把有人类痛苦都视为危急情况,并把改变他人的不幸变成自己生活中的首要任务。
      
       一个人对他人的惟一义务,就是维持合适的社会体系,让人们自由完成、获得和保持其价值。
      
       利己主义认为,人自身就是目的;利他主义认为人是实现他人目的的工具。利己主义认为,在道德上,行动上的受益者应该是采取行动的人;利他主义认为,在道德上,行动的受益者应该是采取行动者之外的其他人。
      
       利己需要:(1)按照个人私利确定价值等级体系;(2)拒绝为了较低的价值或者无价值而牺牲较高的价值。
      
       政治经济方面:
      
       一个独裁者被看作是道德君子,因为他犯下不可告人的暴行是为了造福于“人民”而不是为了他自己。
      
       交易者靠劳动挣得属于他的东西,既不给予不应付出之物,也不接受不应获得之物。他不会把人当作主人或奴隶来对待,只当做独立、平等的人对待。他通过自由、自愿、不强迫、不压制的交换方式与人的交道——通过他们自己的独立判断来进行交换,这对双方都有利。交易者不希望通过拖欠债务而获得报偿,只希望通过自己的成就而获得报偿。他不会把自己失败的负担转嫁给他人,也不会为了他人的失败而抵押自己的生命,任人奴役。
      
       政府只拥有一种正确的、合乎道德的目标,那就是保持人民的权利,即保护人们免受暴办侵害;保护他们享受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没有财产权,其他权利都不可能存在。
      
       没有任何事物像资本主义那样被如此多地歪曲、误解,以致误传掩盖了本质。今天,几乎没有人知道什么是资本主义、它是如何运转的、它的真实历史如何。
      
       在自由与政府控制之间,不可能存在妥协;接受“仅仅少量控制”就是放弃个人权利不可剥夺的原则,代之以政府专制权力不受限制的准则。
      
       你问问自己,为什么极权主义独裁者认为有必要不惜金钱、不遗余力地大肆展开官方宣传,欺骗他们那些无助的、身爱枷锁的、言论自由受到钳制的奴隶,而这些奴隶毫无反抗或防御的办法?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如果意识到自己正作为牺牲而受到宰杀——不是献祭给某些不可理喻解的“高尚目的”,而是献祭给明明白白的、赤裸裸的人类邪恶,那和甚至最卑微的农夫或最低贱的野蛮人也会发动盲目叛乱。
      
       如果一个人考虑“社会”应该为穷人做什么,那么他就会接受集体主义的前提:人们的生命属于社会,他作为社会的一员,社会有权利处置他们,为他们设定目标,或者制定计划“分配”他们的劳动。
      
       只有当科学能延长人的寿命,丰富和保护人的生命时,它才具有价值。脱离这样的背景它就毫无价值,任何事物脱离背景都会毫无价值。
      
       “征服宇宙”也是同样恐怖的谬论——如果征服者是通过剥削他人的劳动来实现这个目标,而被剥削者连双鞋子都买不起。
      
       只有思想被集体化的人才会在僵化的空想中认为:人类生命可以互相交换;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期望:为了公共科学、公共工业或者公共音乐会可能给未出生者带来所谓的利益,牺牲几代活着的人是“有道德”或“令人向往”的事情。
      
       所有的公共项目都是坟墓,不光外表相似,而且付出的代价也相似。
      
       你下一次碰到“热心公益”的梦想家时,如果他愤愤地告诉你“没有每个人的参与,就无法实现非常令人向往的目标”,那么你就告诉他,如果他无法让每个人自愿参与,那么他的目标最好别实现——而且人们的生命并不是任由他处置的。
      
       如果有人希望倡导自由社会,也就是资本主义,那么他必须认识到,资本主义不可或缺的基础是个人权利的原则。
      
       在人类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伦理学是形形色色的利他主义—集体主义教条,它使得个人服从于某种更高的权威,要么是神秘主义的,要么是平均主义的。结果,大多数政治体系都是同一种中央集权制独裁的变种,差别只在于各自的程度深浅,而不在于基本原则。
      
       任何人都无权把未经选择的义务、没有回报的责任或非自愿的服务强加给他人。世界上不存在“奴役他人的权利”。
      
       任何独裁国家、原始部落或任何形式的专制暴政都无权要求获得主权。侵犯自己公民权利的国家无论如何不能要求获得此类权利。
      
       “民族自决”的权利只适用于自由社会或努力追求自由的社会,而不适用于独裁国家。正如个人的自由行动权利不包括犯罪(即侵犯他人权利)的“权利”,同样,民族决定其政府形式的权利也不包括建立奴隶社会的权利(就是使奴役他人成为合法权利)。
      
       个人权利并不屈从于公众的选票:多数派没有权利通过投票剥夺少数派的权利;权利的政治功能恰恰是保护少数派免受多数派压迫。……正如一帮强盗不能因为其成员一致投票选择参与他们那种特别的群体活动,而要求别人承认他们的“权利”,要求获得与企业或大学相同的法律平等。
      
       在完全自由的社会,税收——或者更确切地说,向政府服务所付的报酬——应该是自愿的。
      
       种族主义只有一种解毒剂:个人主义哲学及其政治—经济推论—自由资本主义。
      
       在自由市场中,重要的不是一个人的祖先、亲戚或者基因、身体的化学性质,重要的只是这个人的品质:创造力。
  •     看过源泉之后,对安兰德这位女性作家的思想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小说中确实看到了所谓的美国精神
      不知这本哲学书会不会和小说重复太多
  •     范美忠先生让我钦佩,尤其是他的诚实,安·兰德说过,“他不用让自己的生活服从于他人的福利,他不用为了他人的需要牺牲自己”。在地震来临的那一刻,惊慌失措的范美忠先生从教室里跑了出去,在那一刻安·兰德的灵魂附体。这个俄裔美国女人是美国的精神偶像,她的代表作《地球的战栗》一书销量达到 8000万册,据说仅次于圣经。她提出的哲学概念,如一个人应该作为英雄存在,并以他自己的幸福作为他生活的道德目标,以创造性的成就作为他最高贵的活动等,成为二十世纪50年代美国青年的价值准则,但那时,因为极端的颠覆,她成为整个主流社会的敌人。
      
      1905年,安·兰德出生于俄罗斯圣彼得堡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943年,她写了七年的小说《源泉》成为畅销书,由于违背当时的主流思想,该小说曾被12家出版商拒绝,但最后小说终于被 Bobbs-Merrill出版公司接受,并为她带来了巨额财富。1957年,她写了十四年的巨著《地球的战栗》上市,成就了安·兰德的终极辉煌。这本小说的英文版据说有1168页,有人形容“放在铁轨上可以让火车出轨”。当时的出版商蓝登书屋曾经建议她删去部分内容,安·兰德回答说:“你会删减《圣经》吗?”。这就是我正在读的这本书的作者,一个巨牛巨牛的女人,她已经于1982年离开人世,寻找她的纯粹理性了。
      
      1998年,美国知名出版商蓝登书屋曾经举行了一个读者投票评选活动,选出“20世纪100佳英文小说”,结果安·兰德的《地球的战栗》(Atlas Shrugged)名列榜首,她还有三部小说在前10名之中。由此可见她对美国民众的影响。后来有人说,安·兰德哲学是美国现代精神的支柱。
      
      《自私的德性》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部文章集锦,共有18篇文章(原著共19篇文章,中文版少收录了一篇),160页,主要是安·兰德和纳撒尼尔·布兰登的一系列文章,论述了安·兰德哲学的主要方面。这位纳撒尼尔·布兰登是安·兰德的忠实粉丝,是一个安·兰德哲学传播机构——“纳达涅·勃兰登研究所 ”(NBI)的创办者和实际控制者,是公认的安·兰德哲学思想的衣钵传人。据坊间传闻,这位小安·兰德25岁的年轻人在数十年中与安·兰德保持着暧昧的关系直到1968年二人彻底决裂。
      
      客观主义伦理学,无论从哪个方面讲,都是一个枯燥的概念,但安·兰德在《客观主义伦理学》这篇文章中,从价值开始,论证了“每一个活着的人自身就是目的,而不是实现他人目的或福利的手段”,人不能为他人牺牲自己,也不能为自己牺牲他人,人必须要为自己活着。为自己而活意味着必须把自己的幸福当作最高的道德准则。她的论证是严密的,是环环相扣的。
      
      从存在主义的角度说,追求理性目标的行动就是维持生命的行动;从心理学的角度说,这种行动的结果、酬劳及其伴随物就是幸福的情感状态。理性的追求和幸福的感觉在安 兰德的哲学体系中是统一的。在她那里,理性并不是冷冰冰的机械,而是幸福感觉。在这本书中,安·兰德的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进行着针锋相对的斗争,自始至终,她都在批判利他主义、集体主义给人类带来的伤害。其中,有很多和我们传统观念抵触的地方,比如一直宣扬的集体主义,比如一直提倡的牺牲精神,这些都会让我们深刻的反省与思考:我们一直秉承的观念是否真的那么正确,那么不可动摇。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告诉自己,它不是一次就可以读完的书。我想,以后还有第二遍、第三编。其中的每段文字都会让我思考很多东西,看这书有点累,但你会觉得自己必须思考。
      
      我不知道是不是能做成一个理性的人,安·兰德据说也没能做成一个理性的人,那理性人是不是人发展的终极目标呢?
      
      狂奔的范跑跑是不是在无意中踏破了人类生死之间的界限,穿透地震的是人性最本质的光芒么?
  •     其实我觉得这个书名并不好,让人看了就会生厌,按照传统的观点,“自私”是个贬义词,谁都会自私但是绝对不会有人承认,也许作者是希望用这个比较极端的字眼来刺激大家,如果在美国是可以的,但是在中国,真的比较不好。
      书的前半部教给了大家一个比较科学的人生观,后半部教你怎么做,还算是比较实用的,但是我觉得这本书只能给那些自我意识强并且理性的人看,这些人是有些客观基础的,如果给普通大众看,恐怕接受起来还是有些难度的,至少我男朋友在刚开始看的时候就一直在说“她怎么会这么看问题呢?”然后就把它还给了我。
      我一想,也对,美国毕竟是个相对思想自由的国家,看这本书的人必定都是有些思想基础的,所以接受起来很容易,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导致了这本书在中国不好卖,我想在其他的亚洲国家应该也是如此。
      其实这本书的实际内容并不是那么“洋范儿”,至少我的归纳总结就是“艰苦奋斗、自力更生”,道理说白了,就是那句大俗话“人首先要先爱自己,然后才能得到别人的爱,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即没有能力去爱别人,也不可能有人去爱你。”再为了避免让“自爱”意识过度,在后半部又给了一定的规范,就是不能去伤害别人,道理也很简单,就是:如果你想变成大富翁,可以,需要凭借自己的努力去挣钱,不能去抢银行。
      这本书多数的例子都是很经典的,很适合现在迷茫的小年轻们好好看一看,首先是要认清自己的欲望,再次是确定自己的人生目标,最后才是思考怎么做。
      唯一的缺点是,因为书中太多理性的字句,感性的人阅读起来会感觉非常困难,但是他们才是更需要读这本书的人。
      看过之后,我总在想,如果把兰德的内容写进“思想道德”的教材如何?
  •     想知道美国资产阶级用谁的理论武装自己,用什么话语为源源不断而来的财富作出解释么?看了这本书也许你能找到最佳答案。
      
      出版社翻译成“德性”让我觉得好难念,常常会觉得说的是“德行”(类似于“瞧你那德行”的语气所用的词汇),所以不太舒服。因为我总是将这本书写为《自私的美德》,这个词带上了一点主观色彩,感觉却稍微舒服点。严格来说,兰德是在阐述自私的德性,是强调“性质”不应该这样主观的,何况她的哲学叫“客观主义哲学”。
      
      不纠结译名了,大家好好看就是了。中国暴富人群一定会喜欢看的,普通民众也许也会乐于阅读这类与自己接受的教育完全不同的理论。
      
      这本专著位于1999年现代文库20世纪100部最佳非小说类第一名,是不是足以说明很重要的问题。除此之外罗纳德•佩可夫撰写的专著《客观主义:安•兰德的哲学》居于这个榜单的第三位,由帕克斯顿(Michael Paxton)撰写的评传《安•兰德:一种生命的感觉》(Ayn Rand: a Sense of Life)则位于这个榜单的第六位。
      
      再去看看小说类榜单,小心不要被shock到哦!
      
      更多请去参观安·兰德小组。
  •   现在才看到亲爱的在毕业季也在看这本。(我也不记得我是不是推荐过)
    这本我觉得本来也不算是系统的论述,是把他以及还有另一个人的很多论文放到一起了
  •   Your comment was really thought-provoking. Thanks for sharing:)
  •   看了记下以后再读
  •   这本书废话太多,一斤的文章, 思想只有五两。
  •   清晰的表明了,“自私的德性” 的价值
  •   1.在承认自私的德性之前,也许更有必要承认价值的多元。自由的前提是认识自己的幸福所在。
    2.如果考虑到中国的情况,把“自私”翻译成“自益”会更好。
    3.考虑到地球人已达70亿,我感性地觉得自由主义不靠谱。。。虽然它从理论上或许很“好”。
  •   为什么每年都有几本仅次于圣经的书出来
  •   我一直都不理解那麽多人对范跑跑的震怒~
  •   2009-04-14 10:23:35 飞翔语
      我一直都不理解那麽多人对范跑跑的震怒~
    因为范跑跑如果只是自私没人抱怨他,但他缺乏德性的时候就像犯了
  •   ls,你指的缺乏德性是什么?
  •   沉默面对风暴
  •   范跑跑的行为并没错,只是他大胆挑战了世俗长期以来把道德置于人性之上的扭曲的价值观。
  •   范跑跑并不是像各位说的那么伟大,我是看不到什么光辉。他的逃跑成功只是沾沾自喜的本能。我不想评论他行为的对错,只是觉得这种事根本就没有什么对错可分,危难面前道德是来不及思考的。事后盲目的寻找答案,何苦呢?
  •   可以假设范美忠什么都不说,那他依然可以悠闲的当他的老师;正是因为他挑战了某条线,事情才变得相当狼狈;从这个角度讲,他还是想要利他,想要更正什么,绝对的利己犹如政客,滴水不漏。
  •   范美忠是一个思想烈士,他自己这么说的。
  •   他在践行着他的想法,他不想精神分裂或是内疚自责。只是在那种悲伤的大环境下,他的声音太刺耳。。。
  •   Ls几位的话让我认识到舆论真是个奇特的东西。反正我在范跑跑身上看不到光辉,看到的只有无耻。
  •   ls傻逼无误,被集体主义洗坏脑子的
  •   Ls不管你怎么说,我认为他无耻。还有我认为你也是傻逼无误。
  •   我一直觉得范跑跑谈不上是不道德 我很欣赏他的诚实
  •   诚实并非美德的顶点,面对日本兵的刺刀,把身边的女同胞推出去换取自己继续苟活的某些男人也足够诚实,是不是他们就值得楼主歌颂赞美。世界上不可能有绝对的无私,但是自私也该有个限度。兰德、跑跑和楼主,显然不知道“诚实”和“无耻”之间,隔着一条叫“限度”的红线。
  •   看危机时刻的哲学(那一篇似乎是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也想到了范跑跑。兰德强调要在保护自己生存权的基础上救人,如果救此人能够实现自我价值的话。按此说范跑跑的确有理由逃跑。但LZ不要忽视范同时也是一个老师。既然选择了老师的身份,他就有义务对学生负责。由篇一可知,一个人若不对己所作之行为负责,他不能算是理性之人。
  •   范的这种行为只是自我对自身动物性的屈服罢了,与安·兰德所说的‘理性的自私’完全不能混为一谈,安·兰德在书中解释过自我主义者即是创新者,是时代的推进者,是为了自身信仰而力排众议的英雄气概。这种自我主义是积极的,而不是人向动物的倒退。不禁想到李敖先生曾说过,读书是危险的。
  •   我虽然没有看过这本书,但是lz的标题很有杀伤力。我相信作者要讨论的问题,和范跑跑事件不完全重合吧。
  •   对那些宣扬赤裸裸的自私,赤裸裸的唯利是图,赤裸裸的蔑视道德、良知等“无用之物”的人,我只要问一个问题:如果给你巨大的报酬,你是否愿意和你父亲在街头当众做爱?
  •   对那些宣扬赤裸裸的自私,赤裸裸的唯利是图,赤裸裸的蔑视道德、良知等“无用之物”的人,我只要问一个问题:如果给你巨大的报酬,你是否愿意和你父亲在街头当众做爱?
    -------------
    巨大是多大?
  •   从生物学的角度说:人就是自私的。
  •   只是范跑跑倾向动物 安兰德是更倾向马克思主义中理想国中的智士 这就是精神修养的不同
  •   一个人若不对己所作之行为负责,他不能算是理性之人。这句话我很赞同,范跑跑只是自私而已,谈不上理性的自私,不要滥用理性的自私,理性的自私是在对自己负责的基础上的,他不对自己负责否则不会抛弃他的本职工作应做的事情——教师。
  •   范跑跑的行为再正常不过,他只是在那个瞬间选择了保护自己
  •   巨大是多大?
    -------------
    你开个价。
  •   范跑跑当年的两个核心观点:一是地震时房子一定会跨,慢了一定死;二是维护秩序虚有其表,不能救学生。这两个核心观点都是错的,首先他所在的校舍并没有垮,同时地震中学校最大的伤亡往往来自于踩踏,维护秩序就可以避免。所以首先他放大了风险和成本,其次你不要以为学生的收益跟你无关,学校组织结构是一个利益回馈机制,学生受损会直接影响你的既得利益,最后范跑跑不就亏大了么。建议楼主充分了解一下“成本收益”“长期与短期”这类概念,不要以为偷了腥就赚了,你还得考虑成本,以及对长期收益的影响。
  •   2013-05-22 12:55:45 卡通卢
    巨大是多大?
    -------------
    你开个价。
    1000亿美元
    我相信很多人可以低于这个价码
  •   有必要那么极端吗?一边把范跑跑像偶像一样维护,一边又把他像孙子一样踩踏。此人只是一枚屌丝而已。一定有相当一部分人处在那种情况下,和范跑跑一样溜了。所以导致范跑跑倒霉的,不在于他自私的行为,而是他之后的沾沾自喜和文过饰非。
    相对于安·兰德的理性利己主义,范跑跑招致讨伐丧失利益的行为表明,他的确是利己主义,却是非理性的。和兰德并不一致。
    所以需要留意兰德的两个观点:1. 我可以为你而死,却不能为你而活。
    2. 当妻子溺水,会游泳的你怕死不救,最后孤荦一生,这并不符合理性的利己主义,在道德上是有缺失的。
  •   范跑跑事件后,一所大学重新制定教师守则,其中一条是:
    遇到重大灾难,等所有学生撤完,教师才能走。
    无人敢提异议,只一位年迈的督导提交辞呈:不能给学生添麻烦。
  •   假使把兰德的内容编进“思想道德”的教材,OMG,肯定是一场完全颠覆现代传统道德的革命!
    中国的文化是什么?是谦恭和折中,也就是中庸,站在一个中立的态度。所以,对于这本书的观点,我也是站在中立的角度!相信能去静下来看这本书的人,无论是对兰德本人还是她的观点产生莫大的兴趣!
  •   正在看着这本书,还没有看完。但是因为看过她的小说,所以比较了解并且赞同她的哲学思想。
    我也同意她的思想对中国人或者说亚洲人来说太颠覆太震撼了,而这正是兰德的可贵之处。我们需要这样的声音,告诉我们现实到底是怎样的,人生到底该怎么过。
    我觉得中庸等于没用,等于没有伦理道德标准,在兰德的哲学中,没有中庸。只有对和错,只有黑和白,A is A。
  •   即使在美国,兰德的观点也是有点极端的。
    左派批评她自私,右派批评她无神论。
  •   对我个人来说,总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喜欢自己愿意喜欢的,冷暖自知
    自私也好,无神论也好,对兰德小姐来说,不过是普罗米休斯的身边的秃鹫而已
    很看不起拿中国文化来为自己的软弱世故做遮羞布的人,如果对自己的价值观有信心又何必到故纸堆找个只言片语做虎皮呢
    难道“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不是中国文化?“君子特立而独行”不是?不党,慎独不是?任何说法都能在古籍中找到支持,所谓什么文化却只能是当下趋利避害的人性支配下所有选择的综合而已。
    就好像乌托邦是个梦想,所有人同意兰德小姐的看法也是不可能。
    管他的,窃窃的喜欢,心有寂寂的击节而赞不是也是享受么,我才不要它进什么思想道德呢。
  •   只要政府控制着教育,即公立学校的存在,兰德的思想就不可能进入思想道德课。因为兰德的思想鼓励独立精神,主张利己主义,大张旗鼓的反对利他主义。而这些都是政府害怕的,政府希望人人都是利他主义,这样政府才能继续存在下去,权力才能越来越大。
    虽然指望所有的人都同意兰德的思想不可能,但我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人起码读到她的思想,知道有这样一种哲学存在,一种比任何哲学都更科学更客观的哲学。
  •   她说的东西也很极端, 不过看过之后可以让人思考,思考过后选择清楚自己的立场的确也是很重要的,
  •   上面都说得好啊。
    其实我看这本书只是为了多了解一些思想和看法。
    被她吸引则是因为我也是这么一个“自私”的人,呵呵。
  •   我倒是觉得因为很多的历史原因 中国传统的文化 道家和儒家的思想在流传的过程中不断被误解和曲解 才导致了现在我们很片面地看待这两种思想文化~
    但是我觉得说到根本上 只是个人生观的问题 都有道理 都不能偏颇
  •   她说的很多观点,包括推断的方式总有点偏激。但无疑给了在传统伦理道德之路走惯的我们提供了深思的方向。
    我想,他也死了那么多年,总有后人为他的观点修正吧,好像我也没看到有这方面的书。
    各位不知知道否?
  •   我翻了书的前几页,感觉是一本有价值的的关于思想道德的书,但是看了不到十页发现作者的很多观点并不客观,举得例子甚至有点想当然,感觉纯粹是一家之言,便没兴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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