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

出版时间:2008.05  出版社:印刻  作者:莫欣.哈密,Mohsin Hamid  译者:謝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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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拉合爾巿集的一間茶館裡,巴基斯坦男子跟美國陌生人叨叨述說自己的故事。當夜越來越深,男子的故事漸漸透露出,兩人的相遇或許並非偶然……  生命中會有那麼些時候,一些比金錢、地位,甚至愛情更重要的東西,從心底蠢蠢湧出……   來自巴基斯坦沒落家族的成吉思,曾經努力編織美國夢,而他也的確擁有了許多移民夢寐以求的生活: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被曼哈頓的頂尖財務顧問公司招攬,跟氣質高雅的富家女談戀愛,擠身紐約上流社會。沒落貴族出身的他悄悄以為,命中注定他就是要過這樣的生活。然而,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什麼都變了。成吉思陷入劇烈的掙扎──周遭的世界、自己深愛的女人、內心的自我認同,所有的一切開始分崩離析,而一些過去從沒注意過、潛藏在心底最深處的東西,開始慢慢湧出。  *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由成吉思在拉合爾茶館裡跟一個美國陌生人的「對話」寫成,雖說是對話,讀者卻只能聽到成吉思單方面的聲音,美國人則始終神祕地躲在陰影裡。成吉思向美國人叨叨述說自己的故事,說到最後他決定放棄大好前程與富足人生,回到家鄉拉合爾,變成一個仇恨美國的激進分子,也就是眼前這個蓄鬍子、有點陰沉的敘事者。故事接近尾聲,夜也很深了,成吉思陪美國人走回他的飯店,兩人身後似乎還跟了一些人,美國人愈來愈不安,伸手進口袋裡彷彿要掏出什麼,全書結尾在控制得恰到好處的懸疑氣氛中達到高潮。

作者简介

一九七一年出生於巴基斯坦第二大城拉合爾,在當地長大,後來到美國求學,進入普林斯頓大學主修公共與國際事務,畢業後又轉到哈佛大學法學院深造,一九九七年取得哈佛法律博士學位。之後在紐約曼哈頓的財務管理公司擔任管理顧問,也曾擔任拉合爾特約記者,目前定居倫敦。
二○○○年,莫欣.哈密出版處女作《蛾煙》(Moth Smoke),這部小說獲得貝蒂特拉斯克(Betty Trask)文學獎、入圍美國筆會海明威文學獎,並獲《紐約時報》選為年度好書。二○○七年,他的第二本小說《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甫出版即在美國造成轟動,不但迅速躍上各大暢銷排行榜,還入圍英國曼布克獎、不列顛國協作家獎,並且被《紐約時報》選為年度好書、《出版人週刊》選為年度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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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7条)

 
 

  •     這幾天,看著這本《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雖然知道試讀結束前,我還是看不完,但是一路慢慢讀來,看著書裡的成吉思自我獨白,看似跟另一個人的對話,又像跟自己的對話,閱讀的感覺是非常奇妙的。可能是自己平時碎碎唸習慣了,所以看見這樣雖然加入另一個角色的碎唸文章,便會回到自己的內在,看自己與自己對話的聲音。
      
      這幾天,跟C聊著,關於「書寫」這件事。我說書寫對我來說是很有用的治療,檢視自己的、觀察別人的、感覺世界的,對我來說那種自我的對話,能助我聽見一些聲音,也清楚看見一些什麼。C說:「可是我太愛跟自己對話了,怕變成跟邱妙津一樣,是一種自溺!」我想想也是,自我的對話,要在過與不及中間,剛剛好就好。
      
      於是看《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的時候,便在想C是不是可以像這本書的成吉思一樣,假裝是在跟一個人對話,找出那個自己不想面對,又不得不面對的自己,與之對話,或許就會在這些過程中,釋放自己。
      
      我其實不太在意這本書裡的美國人與巴基斯坦人的關係,但是那種一個巴基斯坦人本來以自稱從美國來的自傲,到最後仇視美國的心情轉折,讓我十分著迷。那是每 個人每個階段都會有的過程,從信仰、存疑、矛盾到最後的轉變,然後再從另一個信仰開始,重複的經過這樣的循環。當然,有些人是一路信仰到底,有些人可能中 途找到了自己的信仰。又或者有些人是一直從未信仰些什麼。
      
      http://www.sun-line.idv.tw/blog/?p=445
  •     这是我今年读到的最好的一本书。我认为这本书的内容并不需要深究。读者自可从书中窥到自己想看到的东西。全书没什么废话,很干练的表达出了作者想表达出的东西。而且难得可贵的,作者用自己的亲生经历做了可信服的保证。这是一个来自内部的声音。
      从读到这本书的第一句话开始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     和陌生人闲聊其实很安全,时空、利益都无交集。那要和一个疑似敌人的在一起,就得担心自己的小命了。
      
      莫欣-哈米德试图玩弄一种独特的叙事手法,由一方讲述,另一方静默倾听。《陌生人》的主角成吉思怀揣着失望、愤怒的情绪回到家乡拉合尔,他已经逐渐蜕变为一个仇视美国的激进分子。他对着一个老美侃侃而谈,话题不设防。除了一种伊斯兰教赋予的极度自信外,也是对这个超级大国的轻蔑和敌视。闲谈结束时,老美越发不安,仿佛要从口袋里掏出什么,全书在悬疑气氛中戛然而止。
      
      如果老美真掏枪干掉成吉思,很有点活该的意思。
      
      成吉思来自巴基斯坦的穆斯林家族,虽家道中落,但仍然有背景和底蕴。美国让他重新焕发自信,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并且以优异的才干被顶级财务公司招募,成功跻身上流社会。当然,9.11改变了一切。
      
      成吉思感到了身份的撕裂,文化的对立,他最终走上分崩离析之路。不过这就算该书的卖点了?本拉登代表了伊斯兰教极端势力,甚至也代表了比较广泛的伊斯兰世界和西方文明的冲突。冲突到一个顶点时,自然要宣泄。9.11或许根本无法避免。
      
      美国号称“大熔炉”,但文化同化并不能完全对每一个个体起作用,这个意义上讲,成吉思的蜕变之路实属正常。另外,9.11后,如果络腮胡须的穆斯林在大街上被视为潜在的威胁,这也仅仅是正常人类的正常反映。
      
      莫欣-哈米德强在他早就注意到了这一场潜在的剧烈冲突——《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初稿于9.11之前。9.11爆发后,哈米德很应景的将相关内容融入该书重新出版,从而一炮走红。
      
      最后再来看成吉思蜕变的直接导火索——他被他的美国女友抛弃了。即使达到肉体的和谐,但他从未真正走进艾丽卡的内心世界——也就是说,他感觉自己没有被美国真正地接受。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获得了不少赞誉,在我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后9.11时代,西方世界急需对伊斯兰世界再认识,补功课,此题材的文艺、影视作品自然被高看几眼。《巨塔杀机》、《追风筝的人》、《拆弹部队》等等都在此列。
      
      9.11话题热度不减,是因为文化冲突并没有明显调和,而且人们还需要进一步地了解略带神秘的伊斯兰世界。《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虽然总体一般,但仍然具有可读性,特别是对没有纯洁宗教信仰的本国读者。不过,我更愿意推荐《巨塔杀机》。
  •     已经不记得是什么契机让我拥有了这本《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几天前和另一本小说一同阅读着,随着讲述者的故事发展,决定暂且搁下另一本,把这本不厚的小说读完。
      
      “美国梦”,American dream。身边总是存在一些有着“美国梦”的年轻人,并将能赴美国学习作为这一阶段人生的最大目标。一面鄙夷着资本主义的优势、福利和一些决策动作,一面又觊觎着从第三世界跃升至理想中富丽堂皇充满诱惑和机遇的美国。
      
      男主角Changez,意喻change。女主角Erica,意喻America。加起来或许是意喻着America is changing。从后爵士时代的纸醉金迷到如今挥舞着大棒充当世界裁决人。
      
      译者说这本书在说巴基斯坦人的事儿,或许对中国人也有一些启示。毕竟我们生活的环境是中国,虽然有一些类似台湾问题这样顽固的症结,怀揣“美国梦”并为之努力的年轻人仍然还是会受到周围同学及亲人的鼓励。如果与Changez同样的身份同样的境遇,放在一个中国人身上,一切都会不同。
      
      撇开政治问题,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着美国梦的年轻人的曲折的梦碎经历。毕业于世界名校,如愿来到美国,加盟不错的公司有着不错的职位和薪水,爱上了一个美丽的美国女孩,女孩也对自己有同样的感情,一切都显得那么顺利。可是一场911,因为战争,这位年轻人对自己身处的美国产生了怀疑,痛苦于自己的身份,对自己处于动乱中的故乡产生了自责和愧疚。日以继日,无法专注于自己的工作,甚至蓄起胡须以示抗议,在昔日工作伙伴将自己视为异类的眼神中,在自己为爱情郁郁不得欢的进退中,最终决定离开公司,回到自己的故乡,所谓落叶归根。
      
      只是这片叶不是因为年华逝去而落下归根,而是被政治被战争生生的从树枝扯下。
      
      
      书中讲述的爱情中间,无情地横亘了政治。虽然战争不是两人爱情的致命伤,但是也不能否认因为政治的因素,加速了两人爱情的终亡。
      
      Erica忘不掉逝去的男友,心里被黑洞吞噬,被思念占满。没有丝毫的位置可以腾出给站在门外的Changez,于是他们的交流仅是敲敲门,最大的接触便是打开门,握握手,然后因为心里的不安让Erica再次关上门。在治疗所失踪的她,是不是和Changez期望的那样,褪去了一身的衣服,被一个好心的婆婆收留过着清净地过着生活,或者是准备了一套全新的服装独自离开,去到一个遥远的国度忘记一切,会有一天心里的伤痛痊愈后回归原来的地方,真的参加了一个同学聚会留下一张照片里模糊的身影,等待被Changez发现。
      
      Changez不愧是个能说的讲述者,说出了一本小说。可惜聆听者并不称职,甚至有些被强迫。因为对Changez的怀疑和过分热情以及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挑衅的面孔,出于自卫在酒店门口掏出枪支。Changez或许什么都没有来得及解释就被击中身亡,或许在一番解释之后,转身离去。
      
      如果Changez被枪击身亡,如果Erica真的跳崖自杀,那么他们也终于可以在另一个世界里再续原爱。只是那个世界里有个Erica忘不掉的男人,Changez的爱情将会更加艰难。
      
      两人终究是无奈的寻根者,在历史的急湍里被政治荡起的浪花毫无办法地淹没。
  •      我读这本书可以说是动机不纯的,我是想领略一下刚哥翻译的风采才到图书馆去借的这本书(上外图书馆居然只有一本,很庆幸没有别人比我早发现它)。
       初拿到此书,先是被封面上凌乱的钢笔素描所描绘大眼睛所吸引。我猜想这应该是一个老者叙述一生饱经沧桑的书。但是我只猜对了一半,那并不是一个老者,只是个年轻人,但经历也足够沧桑了。
       书原名叫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08年台版的译者把它译为“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我知道刚哥还在教研究生的翻译课,对于翻译,刚哥总是很追求完美,后记里说本想翻成《无奈的归根者》,但由于文中的fundamentalist有多种含义而延用了台版的译法。我觉得这样译不仅能够避免中英翻译中由于隐含意义而带来的翻译难题,而且还有一种异域的风采,一看标题就知道故事是发生在拉合尔,又吸引着你去发现这个陌生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首先来说本书是少见的叙述方式。一个巴基斯坦男人在拉合尔茶馆对一个陌生的美国人叙述了他追寻美国梦而又最终破灭的经历。初读时,我对本书的叙事方法很不适应,一个人讲述而没有聆听者的反映,或者说聆听着的反映只能从讲述者的口中得知,这总让人觉得有些牵强和不自然。但慢慢读下去,会发现讲述者梦呓般的叙述,平静的让人激动。而其间穿插的时间变化标志,诸如微风,路人,蝙蝠,以及几次点餐都让人觉得更加真实,因为你若计算一下你的阅读时间,兑换成讲话时间,这些时间长度都是和作者的时间变化相吻合的。
       我不否认,从一开始我就以为那个聆听着最终肯定会出场,阅读期间我也不止一次想翻到最后一页,看看那个美国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可是到了最后,故事就这样戛然而止。我甚至还不知道那寒光一闪的金属到底是名片夹还是手枪。就这样结束了。后来我才想明白,那个美国人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美国人。昌盖兹只是想对一个美国人描述他的经历,一个完全陌生的美国人。他不是想让他知道他的经历有多艰难,异乡求学有多痛苦,他是仍然放不下他的Erica放不下他的America。
       我喜欢书里那些奇奇怪怪的比喻和刚哥翻译中娴熟的对成语的拿捏运用。如P65:"在这点上吉姆和我倒是真的挺相似的:他是在糖果店外长大的,我是在门槛上长大的,而且门对我渐渐关上了。" 这让我们更真切的体会到昌盖兹的渴望,他比吉姆离糖果更近,但却和他一样,从来没有得到过,因此也有比吉姆更深的痛苦。还有一个艾丽卡关于她自己和她写的文章的比喻(P48),像牡蛎把沙粒磨成珍珠好让自己变得舒服一点,可是当终于把珍珠从身体里拿出去时却留下了一个凹痕,一片空白。关于刚哥运用的成语,有很多都是我高中无聊看字典时候发现的,像“沆瀣一气”这种词我基本上自己写文章从来没用到过,而刚哥翻译的时候也运用的那么流畅,真是佩服(大家尽管嘲笑我才疏学浅吧= =)。
       书很薄,我后来才知道这是花了莫欣·哈米德6年的时间才写成的。所以肯定每个字每个词都是用心良苦。我对时政时局都不关心,巴基斯坦和美国的关系也只在新闻中道听途说。但我仍能感受到作者的用心,像刚哥说的“在这个喧嚣的时代有更宁静的心态,追求更深刻的成功。”
  •     这本书,是一个巴基斯坦青年在美国实现其美国梦的经历。一切顺利,入名校,交白人女朋友,美好的职业前途。但是一个911改变了一切。所有的关于融入的幻象消失,留下的是深刻且不可弥补的沟壑,你原来是什么,仍旧是什么,就像你能使自己适应西餐顿顿牛排咖啡,但最合口的,永远是家乡的小吃和茶水。看得到人的无力,在环境面前,你只能属于你自己。不是悲观的命定论,对于文化和价值观,作者做出了深刻的反思。
  •      像是一只咕咕咕叫不停的欢快的鹦鹉,小说的开头,是一位热情的幽默的马拉松式的开场白,而你——正在读这本书的人——仿佛就是那位美国佬。
      
       可是渐渐的,美国佬渐隐渐现了,絮絮叨叨的“我”成了主角,而你——正在读这本书的人——则成了真正的听众。
      
       口语化的叙事,轻松,活泼。
      
       作者对来自巴基斯坦的年轻的“我”在异国求学求职的自尊且自卑以及追求心上人的患得患失的心态,描写得生动、形象。
      
       这个春风得意的自信满满的年轻人会遇到什么事情呢????
      
       911发生了,美军入侵了阿富汗。
      
       以前,在纽约坐地铁,没有人对他的胡子指手画脚;此后,好像每个见到他的人都在议论纷纷、窃窃私语。因为美国要反恐。
      
       就像一只鼓鼓的气球泄了气,美国梦因为世界政治风云很快破碎了。
      
       就像书中比喻的那样,整个美国好比一只牡蛎,有个小颗粒在它身体不时发威。
      
       我想,最让我着迷的还是艾丽卡这个角色,她的神秘和脆弱,她的聪慧和情痴。
  •     有一天,一位美国公民来到了巴基斯坦拉合尔市的某家茶馆,在他打算吃顿便饭就离开的时候,我们的主人公——一位餐厅痴汉出现了。他牢牢揪住这个美国人进行了一番长篇大论的独白,深情地讲述了他曾经为之奋斗的美国梦,以及这个梦最后破灭的过程:他是如何意气风发的从普林斯顿毕业,如何进入顶级的评估公司就职,如何爱慕着一位美国姑娘,最后又如何在911事件后看清了美国的本质而回到巴基斯坦的。
      
      这个老套的故事之所以让人厌烦,根本就在于,“美国梦”只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东西,如果说它曾经存在,那也是上世纪的事情。在菲茨杰拉德的小说里,它曾经鲜活而腐朽,让一代美国青年沉沦其中。在资本主义向前一路猛跑的时期,它曾经带给了无数美国人奋斗的源泉——而那仅仅属于美国人本身。在这片新大陆之外的地方,这个梦就像是口口相传的黄段子,只是一场自得其乐的意淫罢了。在21世纪的今天,当这个国家的文明被放在世界的聚光灯下解剖的时候,就再也没有了半遮半露的挑逗,梦早就没了,只剩下你情我愿的交易。
      
      如果说一个普林斯顿的高材生压根就没看清楚这个事实,那只是因为他被上了民族主义的眼药。在中东这样的穆斯林火药桶边上,一个巴基斯坦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他无法突破加诸于他身上的桎梏,在911之后反而觉得自己是为美帝国主义效劳的“现代版苏丹禁卫军战士”,在它即将侵略自己祖国的时候无动于衷,并为此感到迷茫和痛苦。他最后回到了巴基斯坦,与其说是因为他发现了美国的真相,不如说是他自觉接受了民族主义的召唤。
      
      但事实上,美国的真相又是什么呢?它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保守的国家,它最核心的精神从来都是被爱国主义和道德主义所围绕。那些多数人眼里的美国象征:高度繁华的曼哈顿、自由包容的旧金山、纸醉金迷的好莱坞,恰恰最不能代表美国。只有从科罗拉多到德克萨斯,从广阔的西部边疆到传统的南部乡村,才是美国最广泛的根基。对于那些外来移民,正如《右翼美国》一书中所指出的:他们只有融入这样的美国,而不是华尔街和常春藤,才能真正成为这个国家的一员。
      
      而被那个光鲜亮丽的躯壳所吸引的巴基斯坦青年,他最终的幻灭并不是基于内心强烈的意识觉醒,只是因为他偏激而幼稚的民族主义情绪。在恰逢筷子楼被炸之后亢奋的美国,他遭到了之前在左派集中的大学里所没有感受到的歧视,脆弱的心灵也因此受到了伤害,最后选择了回到自己的国家寻求慰藉。他没能等到激进的新保守主义退潮的那一天,就迫不及待的跑掉了。
      
      这其中并没有什么所谓的美国梦。如果说文化的冲突,那这冲突早已存在,只是主人公昌盖兹人为夸大了这种冲突的严重性,他没有看到不同思想之间的碰撞以及碰撞所带来的自省精神。这本平铺直叙没什么特点的小说能够在美国引起广泛的讨论,正是这种自省的体现,而它的作者,一位民族主义精英,却因为自身的局限未能将目光看的更远,这无疑令人遗憾。
  •      边缘的自语,还是沉默的对抗?
       ——读《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
      
       茶馆,与我似乎已不是一个时代的事物,看着吴家林所拍摄云南那些茶馆的景象,我总觉得一种错过的可惜。然而在我第一次听说这本小说的时候,并没有产生要阅读的渴望。
       真正吸引我阅读的,是我无意间看到书的封底所写的那段话“……我向他们诉说的内容之一就是: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这样轻易地把死亡加诸其他国家的居民,令如此遥远地方如此多的人感到恐惧……”,它完全颠覆了我对这本书之前预料的内容。于是,决定打开。
       书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条线来叙述:主人公昌盖兹,一位一心要出人头地的巴基斯坦青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有一份高高在上的工作,跻身曼哈顿上流社会,处处以美国人自居,以美国人特有的形式方式行事,并以此为荣,然而痛苦的9•11的发生,改变了他的事业,周围人对他的眼光同样产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另一方面,昌盖兹爱上了美国姑娘爱丽卡,一个气质高雅,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到哪里都是话题中心的女孩子。他和这个貌似完美的美国姑娘跨越了地域文化差异,跨越宗教信仰,走下了爱河。然而问题就在于,随着和爱丽卡的交往加深,昌盖兹发现她自始至终是一个有着心理障碍的女孩——她一直没能走出前男友的死去的阴影,9•11发生以后,随着和昌盖兹感情的急剧变化,她的病情越加严重,直到最后,她选择了跳崖自杀,当然,结尾没有结尾,爱丽卡始终被认为是失踪。
       然而这一切只是小说的情节发展,如果真正说震撼的,是无法言清的人的心理世界,那无法追溯的是非,和那死寂的沉默所表达的抗议!
       这本书于我而言,里面充满了很多暗示和寓意。就拿两位主人公的名字,昌盖兹(英文名Changez),它暗示着主人公自始至终的变化。他的世界,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的一切,戏剧性的和9•11挂上了钩,并以此为转折点,做着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让人几乎不能适应。特别是他的心理变化,那种在暗自沉默中,自语似的反省和挣扎,让我想起米兰•昆德拉笔下的托马斯,在两个女人之间的游走,在心里的对决、挣扎,和没完没了的自语,让我对人的心理世界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当然昌盖兹最后终于选择回到了他的故乡,巴基斯坦,拉合尔。可是这并不是结尾,结尾没有结尾,他也许如文中所说是自我选择,做起了大学教授,但最终还是被卷进了这场对抗中,只是从选择美国,跳向了选择巴基斯坦。或者说,从西方世界走向了伊斯兰世界——那个被打上反西方标记的世界。
       而爱丽卡,是否是作者想要暗示的那个貌似强大完美高度文明,其实内心世界有着缺陷,极其脆弱的新世界——美国?Erica,Am(erica)?这个可怜的女人,自始至终不能走出自己的世界,或者说不肯从过去走出,我总感觉,这里是作者的暗示,暗示这个外表强大的国家,自始至终不肯面对现实,固执的认为,它所代表的是惟一的一种生活方式,生活只有像它那样,才是文明,才是进步!它在满世界追讨着恐怖分子,满世界寻找着对手,甚至把美国之外的所有人都看作是对它有恶意的人,要伤害它的人。而无视自己跑到别人家的后花园、厨房大打出手的有悖逻辑的疯狂行为!这里又让我想起美国作者莫顿森所写的《三杯茶》,莫顿森跑到巴基斯坦乔戈里峰下的小村庄,为那里建学校,虽然最终的确他帮助了那里,可他也从最初“救世主”的认识中走了下来,他明白了,这里的确需要帮助,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向西方那样,才是唯一正确的生活方式!
       作为小说剧情戏剧性的变化,有两个事件和两个人不得不提:9•11的发生,昌盖兹所在公司派给他的最后一个项目——到智利的瓦尔帕莱索去评估一家图书出版公司;两个人物分别是昌盖兹的前辈吉姆,和智利那家图书出版公司的老总,胡安•巴蒂斯塔。
       9•11,我相信,对于每一个美国人,对于每一个穆斯林,都是不可绕开的话题。然而,究竟9•11是因还是果,我相信,真相只有一个,谁也改变不了它!我想说的是,在这个事件中,究竟谁是受害者?毋庸置疑,受害者,永远是那些没有话语权,无法言说的弱者(它不再区分国籍,信仰,族群),包括美国那些被拴在暴力战车上无法言说,也无法辩清真相的弱势群体。小说中,当昌盖兹在机场被检查人员逼迫,脱得只剩下一条裤头的时候,尴尬的场面出现了,那竟然是一条印着泰迪熊的粉红裤头!一种多么彻底的美国情节!他的待遇,在9•11前后的大转变,与其说是一种鸣不平,倒不如说是对美国所谓文明,所谓包容的讽刺,尖刻的讽刺!
       说到最后一次的评估项目,先说说昌盖兹所在的这家公司——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一个以“全力做好最基本的事”为信念,崇尚效率,崇尚利益的公司。作者让我想到了卓别林大师晦涩幽默中的那颠倒了位置,不再是人控制机器,而是机器控制人的冷冰冰的机器时代!这里没有任何吸引我的东西,我只有逃跑和远离的念头:难道这就是文明?这就是更正确更高尚的生活?!
       吉姆和胡安几乎是两个对立层面的人物,他们同样来自第三世界,但面对美国,他们发出不同的声音,也代表着昌盖兹思想矛盾的对立面。昌盖兹思想的变化,也在他和这两个人物的交流中挣扎着,最终那个让人冷汗淋漓的关于土耳其苏丹的禁卫军的故事,让昌盖兹看清了一切,也让他清醒认识到自己当前的位置……
       矛盾自始至终都存在,冲突依然不断。小到人们对琐碎的认识,大到人们对文明的界定,无不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可我想说的是,作者究竟想要告诉我们什么?这个从文章一开头就一直自语(虽然有这个陌生美国人作为倾听,被动的倾听者,但你自始至终都能感觉到那种无法说清,那种无处言说的,病态的自语者强烈的表达欲望!)的男人,言说的结果是什么?那个美国人最后掏出了金属的什么?名片夹?手铐?枪?你希望是什么?我可以说,你对美国的认识是什么,那个金属就是什么!
       文明冲突论甚嚣尘上,武力的大棒挥舞着统一的招式,媒体在粉饰着什么,又在掩盖着什么!!当全球化的大旗让这个世界翻江倒海的时候,我们,究竟该在边缘自语,还是在沉默中对抗?
      
  •      摩尔的王公招募哥特基督徒,巴格达的哈里发征调突厥和呼罗珊,等到突厥人得势时他们雇佣库尔德人从军——众所周知,努尔丁的库尔德军师里走出一个响当当的大人物,他被十字军侵略者敬畏地称为萨拉丁。
      
       西亚北非的回教邦国大多有这样的习惯,他们蓄养同信回教的异族奴隶作为常备军。赞吉王朝的古拉姆骑兵和阿尤布王朝的马穆鲁克骑兵构筑了对抗十字魔鬼的坚强锋线,最终在百余年的奋战后克复了圣地;及至后来的奥斯曼帝国在勃起之后也放弃了“加齐”圣战志愿军,代之以巴尔干基督教家庭的男孩组成的耶纳塞里新军——正是这支大名鼎鼎的狂热部队攻陷了君士坦丁堡,为伊斯坦布尔的霸权实现了最后的奠基。
      
       君主的逻辑在君主看来总是完美的:蓄养异族部队,培养异族将领可以有效防止本族军事长官篡变朝纲,同时异族除从军外无法取得社会地位,身居军界高位也不会对统治者的权威产生威胁。
      
       而理论的错误总是体现在实践,失败的例子比比皆是:萨拉丁革命终结了法蒂玛王朝的什叶派政权;穆罕默德·阿里——这个阿尔巴尼亚人驱逐了土耳其宗主实现埃及独立。
      
      
       在被征服者中,智利的文学家同样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圣地亚哥的老头向一个来自巴基斯坦的美利坚禁卫军诉苦并打动了他,理由软弱无力,纯粹靠的是运气——但我们和他们面对的威胁不再是苏丹的武力奴役,而是现金流、大财团和得意洋洋的自由贸易。资本收购世界,横冲直撞志得意满如入无人之境。经济霸权胜过枪炮,在于它从没将文化当成个稀罕物,世间万物皆买卖而已。
      
       所以说本书作者在族群和教群问题的自怨自艾实质依然没有与时俱进的——这不是美国人踩着一代代征服者民族的肩膀要用自己的文化征服世界——消费主义的融蚀,自由贸易的膨胀——幕后黑手是无形的,也是无所不在的。它只是以美利坚作刀俎,以非美的存在为鱼肉。而无论刀俎还是鱼肉都不再是过去的自己。
      
       然后呢?邪恶就这样胜利了吗?福山先生曰:“历史就这样终结了。”我看未必。过分庞大的世界里总是不缺异数和变数——十字、新月、卐字旗和镰刀铁锤都没有完成的事业,市场也不会完成。
      
       至少我们有一些善良的佣兵。
      
      
  •     对于所谓的全球化,持有反对的态度应该算是可选择的观点之一,以目前的情势看,全球化,正越来越成为“美国化”的代名词,这是件危险而滑稽的事情。很难想象,当我们的世界只剩下一套价值观的时候,单调、乏味与无趣的感觉将会怎样撕咬我们的神经。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群,都在千方百计地想要成为同一种人,并且,都想要经历同一种生活的时候,我们有理由相信,那样的生活,即使令人向往,也难逃使人厌倦的结局。
      
      作为一本小说来讲,本书可作为“美国化”本质的“全球化”失败的个人范本,并且,这种失败已被书中的“叙述者”高度认可,从叙述者平静而淡定的语气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失败,差不多已成为不可更改的无可挽回。书中的主角昌盖兹来自巴基斯坦拉合尔一个正趋衰落的中产家族,是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的精英。可以这样认为,这样的一种人物设置,已经使主角“充分靠近了美国”,倒像是伏地等待枪响的短跑选手,除了一头扎进美国化以外,好像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这应该也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除了将自己的头脑武装上哈佛商学院的商业思维,并朝着“大HOUSE,大车子”的美国梦奋勇前进以外,其余都成了潮流之外的失败。
      
      昌盖兹的前行堪称美国梦的模版,如果不是他脸上因为信仰的一把大胡子,他好像已经可以像一滴水一样融入到美国的那一盆水里去了。在经过百里挑一的面试之后,他进入了评估行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Underwood Samson,缩写即为U.S.)担任分析师,开始“心无旁骛地做好最基本的事”,“一切为了取得最大限度的回报”。我们相信,那时候的昌盖兹已将实用主义作为其唯一的道德,他已经变得比美国人更像一个美国人了,如果能找到一把好用点的剃须刀,全球化的实验,就要在他身上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可是(可是之后一般就是悲剧的开始),9•11事件爆发了,“有人用如此明显的方式让美国弯下了膝盖”,昌盖兹融入全球化追求美国梦的幻想迅速破灭,几乎在一夜之间,他就失去了他的美国生活和美国女友,最后,心灰意冷地回到家乡拉舍尔开了一家茶馆。好吧,就是这么一个故事,只是另一个“美国梦的破灭”而已。除了本书的叙述方式——絮絮叨叨的戏剧性独白——比较吸引人之外,本书的现实意义好像并不够得上“布克奖入围作品”的分量。
      
      如果我们往更深入一点想呢?本书的确叙述了一个悲剧,一个我们大家正在走向的悲剧。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取得了物质上的极大成功之后,似乎,团结在他们周围的被同化的所谓全球化,成了我们不可避免的选择。可是,这种选择,真有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美好吗?不管在文化上还是经济上,难道,我们不更应该坚持自己的特色吗?如果大家都按照自己的价值观生活,会不会更好一些?即便美国人现在没把这世界弄得一团糟,光是想想需要跟在他们身后实践所谓的全球化,会不会就觉得挺恶心的?昌盖兹的悲剧就在于,既然他明白回到拉舍尔开一家茶馆,跟人絮叨地聊天挺让他觉得高兴的,又何必去什么劳什子的U.S.?
      
  •     用了近五天零散的时间终于是读完了。一个人,对着一个陌生人,用了一天的时间来讲述他在美国的经历,以及离开美国的经历。虽然最终主人公选择离开了美国,可还是多多少少惦记着那里,只不过结尾我有些搞不懂了,那几个人为什么要跟踪那个陌生人,而那个陌生人最终掏的到底是不是手枪:-(
      
      推荐那些崇拜美国以及发达国家的人可以看看这本书!
  •     
      善意与聪明
      
      书名:《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
      作者:莫欣•哈米德
      译者:吴刚
      出版:上海译文2009年1月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出版于2007年,入围了布克奖决选,被译为二十多种文字,算是本成功的当代小说。作者莫欣•哈米德,1971年生于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拉合尔,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主修公共与国际事务,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一九九七年获得法律博士学位。纽约曼哈顿财务管理公司管理顾问,现居伦敦。——除了在书的勒口上能看到的这段简介和一张小照片外,如果对他还感兴趣,可以到他的主页里,www.mohsinhamid.com里,找到更详细的简历,更多的文章,和一张更帅的照片(以及他的电邮)。
      
      总之,哈米德先生的个人主页干干净净,一目了然,有一种以简制繁的现代主义美感。他的风格很国际——一点也不民族。但《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的主题是很民族的,而且重要。这是一本讨论九一一后美国与穆斯林国家关系的书,是一本严肃而富含感情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昌盖兹是一个有为青年,他读名校,进好公司,遇到上流社会的美丽温柔的姑娘,生活与事业都一帆风顺。美国似乎足够大度地让一个巴基斯坦青年找到美丽新世界。但是时局变化得很快,九一一像是当头一刀,劈出了两个时空。他遭到了屈辱的检查,也遭到了同事的冷眼,美国梦幻灭了,连带着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与方法论也一骨脑儿得到了反省与质疑。昌盖兹放弃了一步步走向“成功”的人生规划,回到了哈合尔,痛定思痛,成了祖国大学里的青年领袖,思想先锋,或者换个角度说,一个“疑似恐怖分子”。
      
      这本书以一种倾诉体写成。大概是昌盖兹在哈合尔一个茶馆里揪住了个美国人,冲他滔滔不绝地从早说到晚。这个大情节框架的安排不能不说有那么一点别扭:为什么非得跟美国人这样批心沥胆地剖白呢?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终归还是有旧情,旧情还未了,才这样有倾诉欲,不然话也不用说,直接飞机对大楼。因此《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的立场,是深受美国文化影响的年青一代巴基斯坦青年知识分子的立场,对美国的留恋与对美国的抵抗是一体两面。——这倒没什么不好,从文化交流的角度上说,这样的人才最有可能成为“纽带”,怀着沟通的期待,带来沟通的可能。等他从白天说到黑夜,一直把美国人送到酒店门口,握手之际,寒光一闪。这个巴基斯坦小伙子依然颇为厚道地提供选择:你该不会是要掏出手枪,而是掏出你的名片夹吧。
      
      因此,这是一本颇为善意的书。虽然昌盖兹在看九一一报到时居然笑了笑,体现了人性的黑暗与复杂,但整本书是很单纯的,很善感的。他对心不在焉的美国恋人怀着温柔爱重之心,伊人已杳然,还专门订了份校友录看消息。但从主人公昌盖兹到作者莫欣•哈米德,都不只是单纯善感,他们还都特别聪明。这种聪明使小说的情节特别流畅:每一个转折关口,都能以一种敏悟很快跳出原来的局限,进入新问题,进行新思考。但有意思的是,这种聪明最终还是成了小说本身的局限所在:它提供了一个思想的维度,但没有真正的力度或者深度。也许面对着这样沉重复杂的主题,精英阶层的个体性思考都显得太单薄,带着某种书生气。而思想的深度也许更来源于,直接面对一个庞大的,混杂的,良莠不齐的群体状况,不那么急于去寻找一个线性逻辑中推演出的解决方案,而在共时共存中,更多地呈现出每一群落的现实体验。
      
      
      
  •     同样是成长的故事,印巴:不离不弃的两个孩子,梦醒梦灭中相守。
       贫民窟展现了破败的第三世界、美女、金钱和无尽的巧合。童话世界里太阳总会升起坏人总会被打败,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好片是好片,动人的票房收入会不会也有金融海啸一份功劳。茶馆里那位就没那么好运气了,一腔热忱在一脸胡渣中破灭,一切尽在他人掌握。是人是鬼不过是当权者一句话~
       小阿三抱得美人归将影片推向顶峰,艾丽卡却永远的离开大胡子叔叔,也许真的坚持才能胜利。爱与被爱,付出与接受,放弃与等待,失败是因为没有选定边,买定离手各找各妈便已是另一轮游戏。
      我需要一颗无比结实的心来面对这个现实的世界…
  •     很有趣的一本小说,当然也沉重,发人心省。
      读完后不知怎么就想起了beyond的《光辉岁月》。
      书中有很多映射和暗喻。
      Changez对Erica的感情就暗喻世界上一些国家与美国的复杂关系,一时一个样。
      Erica说变就变,难以捉摸。Changez对自身身份的思考和自己祖国的担忧等等也映射了很多的意象。
      书中一段“一个吉普尼司机也正在瞪着我看。在他的表情中有一种毫不掩饰的敌意。……但他的厌恶之情是那么的明显,那么切身,以至于它穿透了我的皮肤……”(P61)印象比较深刻,我甚至能完全体会和理解这个司机的情感……
      但愿在这土地里,不分你我高低……
      本书要认真读一读,力荐!
      
      
  •     “对不起,先生,能帮你什么忙吗?啊,我看出来了,我让您受惊了。不用为我的大胡子而感到害怕,我是一个热爱美国的人。”入围2007年布克奖短名单的小说《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这样开头。这本仅有178页的小说是一篇独白,或者说对话——但作为听众的美国人的声音被隐去,小说唯一的叙事声音来自昌盖兹(Changez),一位在美国上学、工作、后来又返回故乡的巴基斯坦人。
      
      身份的冲突
      
      昌盖兹来自巴基斯坦拉合尔一个正趋衰落的中产家族,是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的精英。经过百里挑一的面试,他进入了评估行恩德伍德·山姆森公司(Underwood Samson,缩写即为U.S.),担任分析师。公司强调工作时要“心无旁骛地做好最基本的事”,“一切为了取得最大限度的回报”,也就是说,实用主义是其唯一的道德。昌盖兹在公司里表现出色,渐渐“言谈举止看起来都更像是一个美国人”。(P60)
      
      然而,其身份的分裂是固有而内在的。在菲律宾,一位陌生司机带有敌意的目光令昌盖兹意识到,“他和我都有一种‘第三世界的敏感性’”(P62);而“9·11”事件的爆发放大并激化了其身份的冲突。当昌盖兹看见世贸双塔倒下时,他“笑了起来”,因为“吸引我注意的是整件事的象征意义:有人用如此明显的方式让美国弯下了膝盖。”(P67)
      
      后“9·11”的反思
      
      在《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里,作者莫欣·哈米德对“9·11”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他指出,当时“生活在纽约突然间变得像是生活在一部反映二战的电影里”,国家陷入了一种“危险的怀旧情绪”(P105)。而这恰恰说明了“作为一个社会,你们不愿意对痛苦进行反思”(P152)。
      
      在个人的层面,日益严重的种族问题和不断升级的印巴局势使昌盖兹愈来愈不安。在智利圣地亚哥评估一家出版公司时,老人的一席话终使昌盖兹幡然醒悟:“如果你的生活建立在破坏别人生活的基础上,你会对此感到不安吗?”(P137)昌盖兹由此找到了那种“被撕裂的感觉”之由来:“我成了一个现代版的苏丹禁卫军战士,正在为美利坚帝国效劳,而此时,它正在侵略一个与我的祖国血脉相关的国家……”
      
      就这样,昌盖兹用他分析师的锐利眼光,重新审视了所身处的社会的全部:原来商业从来就不是世外桃源,因为“经济是美利坚帝国施展其权利的主要手段。”于是他选择拒绝继续工作,回到了拉合尔。
      
      作为镜像的爱情故事
      
      主人公昌盖兹与艾丽卡(Erica,暗合amErica)的爱情故事,是小说的另一条主线。作者没有简单地把爱情故事处理为小说的调料,而是以昌盖兹与艾丽卡的关系,映射昌盖兹与美国的关系;在这种对应里,两性关系与身份、历史、记忆、宗教等重大主题杂糅,以轻盈的叙事寓言般诉说着沉重的主题。
      
      昌盖兹与艾丽卡的关系与他和美国的关系并无二致:一开始,艾丽卡裸裎的乳房是最初的诱惑,而昌盖兹颇具异域风情的气质(“像美宝莲广告里的睫毛”)也吸引着艾丽卡。然而,艾丽卡对己故男友克里斯挥之不去的感情成了他们彼此关系的绊脚石,他们的第一次做爱因此失败。在小说最具张力和戏剧性的一幕里,昌盖兹决定“假装我就是他”(P96)与艾丽卡做爱,在这“另一个世界里”,爱与死在高潮中并存,而昌盖兹“既感到心满意足又感到羞愧难当”,因为“由于我扮演了别人,我在自己眼里变得猥琐了”。(P97)角色扮演终究是无用的尝试,艾丽卡与克里斯的爱,对于昌盖兹而言是“一门我永远也不会被接纳为教徒的宗教”(P104);而最终,他们的关系也像昌盖兹与美国的关系一样破裂了——艾丽卡在医院失踪,昌盖兹也终究没能进入她的世界,哪怕是她的小说里。
      
      戏剧性独白与和解的可能
      
      从叙事手法而言,戏剧性独白(Dramatic monologue)是《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最显而易见的特点。戏剧性独白常见于维多利亚时代的诗歌中,一般由虚构或历史角色来发言,表达自己的感情、行为或者动机。
      
      在《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里,潜在的听众是一位来到拉合尔、但身份不明的美国人。莫欣·哈米德曾在一篇访谈中曾解释说:“叙事者和他的听众同时也是小说中的人物,这种形式可以反照出美国人跟巴基斯坦人(或者说穆斯林世界)之间的相互猜疑。巴基斯坦籍的叙事者在猜:眼前这家伙只是个普通人呢,还是冲着我而来的杀手?那个充当听众的美国人也是这么想。这让小说有了内在的情绪世界,呼应着我们外在的政治世界。这种形式是一个邀请,读者如果接受,就会开始介入故事之中,因为最后的结局必须由读者自己来决定。”另一方面,在这“说”与“听”之间,也暗示了一种和解的可能,毕竟在这满是“美国声音”的世界,有一个美国人也正在倾听并试图理解“巴基斯坦声音”。
      
      戏剧性独白也使叙事者可以自由地控制叙事节奏,暂停(“我应该暂停一下,因为我觉得我接下来想讲的东西会让您感觉不舒服”,P66)、闪前(“说着说着又跳到后面去了”,P133)或自我指涉的评论(“哪怕就算我在扯谎的话,我也看不出来,为什么这件事就会比其它我跟您讲过的事情更不像是真的。P138),都被巧妙地整合进故事之中——这也增强了小说的游戏性,一如莫欣·哈米德所言:“我认为,努力地达成轻盈,以此来平衡主题的沉重或灰色,对于作家而言至关重要。”
      
      
      http://btr.blogbus.com/logs/34799260.html
      
      
  •     
      罗豫/文
      
      尽管历史上从来不乏怀有大同理想的人,但“他者”,甚或是“敌人”,常常却是界定“自我”所必需。在二十一世纪头几年中,对于标榜自由、平等、多元化,且素有“熔炉”(Melting Pot)之誉的美国社会,“他者”是个绕不过的话题。《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的主人公——巴基斯坦人昌盖兹不啻是这样的一个“他者”。
      
      他和众多第三世界国家的年轻人一样,怀揣“美国梦”,远赴美利坚求学,以优异成绩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并从众多应聘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家顶级的评估公司中的佼佼者。然而9·11事件后,种种与“美国梦”不协调的色彩渐次进入昌盖兹的视野,他和白人女友艾丽卡的关系也出现裂痕。经历精神危机后,昌盖兹放弃待遇优厚的工作,回到故国。在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拉合尔,他对一位萍水相逢的美国陌生人敞开心扉,娓娓道来自己的情感历程。他的坦诚和好客,似乎向美国陌生人发出了友好、善意的信号,却不知对方心怀何意……
      
      虽然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有自传色彩,作者莫欣·哈米德和笔下的昌盖兹依然有所不同。他在美国生活了十多年,如今又居住在伦敦,却既不像昌盖兹一样回归了巴基斯坦身份,又不像奈保尔一样完全认同了自己接受教育的那个文化。照他自己的话来说:“我是一个在巴基斯坦和美国住过很多年、现在住在伦敦、喜欢吃寿司、爱写作的家伙,我不像昌盖兹,我不想选定‘穆斯林’和‘巴基斯坦人’这两种身份,我宁可选择复杂的名字而拥有平静的内心,我不要选择简单的名字,然后因舍弃了其它身份而必须面对内心的挣扎。”
      
      “美国梦”对于本国人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公民而言,意义并不完全相同,而它至今魅力不减,想必也不断有人获得成功。而在文学和文化领域,轻而易举就能列举出一长串关于“破碎的美国梦”的文本:美国国内首当其冲的经典自然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但更早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已在其自传性小说《马丁·伊登》中涉及了这一主题。第三世界国家的此类作品更是数不胜数。2006年布克奖得主、印度女作家基兰·德赛的《失落》已经引起相当的关注,中国人自己也很熟悉《北京人在纽约》。在穆斯林文化中,最有影响的恐怕是埃及知识分子萨义德·库特卜。哈米德笔下的昌盖兹比库特卜温和得多,但他也在美国梦破裂之后回到自己家乡宣传如何摆脱美国的控制。
      
      在文化冲突所带来的身份焦虑面前,哈米德的站位,成了库特卜和奈保尔两种极端之外的另一类典型。但哈米德还是选择塑造昌盖兹这样的角色,或许在哈米德看来,萨义德·库特卜及其众多追随者的选择的确不是历史偶然,也或许他试图借这部作品探寻9·11事件的深层根源。9·11事件后,身处美国的穆斯林,多半领教过昌盖兹那种尴尬境遇——因为自己留着大胡子遭人怀疑、在机场安检时被特殊对待。和穆斯林的关系,给美国的自由、平等承诺带来了又一次挑战。正如小说结尾暗示的那样,面对穆斯林陌生人,美国选择掏出名片夹还是掏出手枪,对双方的未来影响巨大。
      
      亨廷顿死了,奥巴马就职了。他在就职演说中,已对这一挑战作出了口头回应:“面对穆斯林世界,我们寻求一条新的前进道路,以共同利益和相互尊重为基础。”希翼在不远的将来,这一笔也会写进美国历史,与妇女争取投票权、黑人反种族歧视等历次实现宪法承诺的努力置于同一章节,从而成为美国社会“进步”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于美国梦魇中化茧成蝶
      
      范典/文
      
      书很薄,份量却颇重,有一种简单的形式上的对照,同时,也使得故事的叙述在形式上体现了“戏剧性”。看似从一而终的个人絮叨,却有明确的叙述对象,及针对的目标。就像很多异乡人远离故土身置他国异域所要厘清的“身份”认同,特别是东南亚一批移民的中青年作家,从普利策得奖人裘帕·拉希莉的《同名人》,亦或谭恩美的《喜福会》,到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等文学作品中,或多或少都打上了这种“身份”识别的标记,与此相附相生的正是地域文化的差异性,以及作者作为一个复杂的“人”而具有的忧患意识。
      
      这本由莫欣·哈米德花费六年心血几经修改创作的《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通过一位巴基斯坦男子在茶馆向一位美国男性游客讲述自己在美国的经历,来展现和揭露了美国社会金玉其身却弊病累累的现实,这当然体现在其遭受9·11恐怖事件后所作出的反映。一个学业出类拔萃且在一流团体中风头强劲的年青人,本来前途无量,却因为这次恐怖事件后,在身处的这个社会环境中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身份,那种孤立无援致使其一度迷失自我。是继续为这个学习工作生活了十几年的国家“奴役制”的打工,还是回到祖国与亲人同心携力来抵御炮弹的袭击?这显然是一个难以抉择的必选题,尤其是要面对这个既是敌国、又是灌输自己思想、精神的国家,说得形象一点,无异于在面对险境时是先救生母还是养母的问题。
      
      整个叙述的线路十分晓畅,由这位名叫“昌盖兹”的巴基斯坦的男人娓娓道来,看似侍候、招待这位偶遇的美国游客,但没有任何人出现在叙述之外的场景中,我们甚至看不到这位美国人的面貌。从昌盖兹的描述中,时间缓慢地流逝,一道道茶点及颇富民族味道的餐宴摆上桌来,以及他们身处的周边环境皆巨细无遗的有所交代——显然,作者以此作为了串联的手段,将其在美国的经历以断章有机的“粘帖”在一起,工作、爱情的线索以进食的前后关系作了先后顺序的分布。这一结合,使得时间、空间相冲撞的效果更为强烈而醒目,广义及狭义上的时间经历一快一慢及空间感的一远一近产生了对照。
      
      比较有意思的是故事中占较大比重的这段爱情故事,竟然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了结。昌盖兹迷恋同班女生艾丽卡,并试图占据对方的芳心。可对方却始终落落寡欢,究明原因,竟然为了青梅竹马长大却已然辞世的前男友。昌盖兹几番尝试仍然无法赢得艾丽卡的爱,以致于一度代替“死人”与之做爱,可是不久艾丽卡即深陷失落情绪中无法自拔,直至失踪不见。这个人物很明显被打上了象征的印记,她为众人所瞩目,却总是活在自己的情绪中,对感情的从一而终反倒显出她身上的传统观念——最近冯小刚热映影片《非诚勿扰》中,那位空姐梁笑笑不正是中国版的“艾丽卡”吗——作者当然不是将这段爱情故事作为单纯铺垫或夺人眼球的要素安置本书当中,有一段非常明显的描述表达了他的用意:“或许有点受心境的影响,但当时的美国在我看来似乎正不断陷入一种危险的怀旧情绪中。……但可以明显看出来的是他们正拼命地给自己套上另一个时代的服装。我不禁在想,那个时代是否出自虚构(这念头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大逆不道),而要是它真的能再现的话,像我这样的人又能否在其中拥有一个角色。”(P105)这是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后,昌盖兹走在大街上所闻所见的一段描述,所谓的“怀旧”情绪恰恰对应了艾丽卡那种无法复原的心绪,如果说一开始我并不了解作者意图,到这儿,实在是不能再清晰了然了。而这里提到的“角色”,也正是作者试图掘取的身份认同的问题。恐怖主义令其民族及信仰受辱,作为正在融入美国上层阶级的昌盖兹却一下子遭受到“隐性”的排斥,这种待遇顿时让他迷失不前。爱情上输于一个死人,惹人好笑,但角色输于扮演者的身份,却令人反思。
      
      昌盖兹最后在智利一位老人的点拨下彻底清醒,通过苏丹禁卫军的事例明白了一个道理:维系、坚守国家、民族的尊严及身份是最为根本的。引用老人的原话是:“他们通过战斗所毁灭掉的是他们自己的文明,因此他们再也无家可归了。”(P137)作者虽然写的是小说,却将这种血液中不可替代的民族正义感通过主人公的经历抒发了出来,在他的笔下,昌盖兹的确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特异性,前者表现于他对自己身份的在意,后者则表现于他毅然辞职回到祖国。以“辞职”来作为抗议的手段,用现实的评判标准,不知是“愚蠢”还是“聪明”,但作者最终实现自我的意愿,为文化及民族的双重身份驱使回归了精神原乡却让人感动至深。在这一系列事件的描述中,美国被标以“冷酷”、“无情”、“重利益”、“轻人情”等符号——当然,作者时不时插入思辨性极强的话语,意在嘲讽这个傲慢的国家,而他再也无法遮掩的愤怒之中其实充满了隐痛,这与他无法赢得艾丽卡的芳心又是对应的。
      
      据说此书有很多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影子,同样讲述“美国梦”的破碎,虽然我并未翻过这部伟大的作品,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两者有多接近,菲茨杰拉德不可能经历9·11事件,因此也不可能写出像莫欣·哈米德的这部《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了。
      
      ——已载于《嘉兴日报》
      
      
      书名:《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
      作者:莫欣·哈米德
      译者:吴刚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定价:20.00元
  •     中文書名取作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其實跟原書名完全不同,不過對中文讀者而言,顯然是這個名字比較更能討喜、親近。拉合爾 (Lahore) 在那裡?它是巴基斯坦的第二大城市,人口約300萬,它是蒙兀兒王朝的首都,現存有世界最大的清真寺之一。
        
        書一開始就是一名巴基斯坦男子拉住一位美國人,主動要跟他聊天,有點百貨公司售貨小姐的 Can I Help You 的味道,說著說著就帶他到拉合爾的一間小茶館去喝茶,看起來像是熱心的當地居民和善對待觀光客,但是因為911事件剛發生過後,讓整件事的氣氛微妙了起來。
        
        說是對話,其實一直只有紀錄成吉思(Changez)說的部份,美國人的部份完全付之闕如,成吉思說他在美國待了四年半,求學時上的是名校普林斯頓,第一份工作是「安德伍參孫」(Underwood Samson) 評估顧問公司,它本身的作用是評估「公司的價錢」,可以決定一家企業的生死、左右公司的價值,是純粹資本主義運作下的產物。當時的他意氣風發,走路有風,以為自己:「我懂了那個體制的力量,既講實際、又有效率」
        
        生活不總是完美的,自從911事件後,美國人看不同膚色、宗教信仰的人多了一層審視的眼光,成吉思開始覺得不自在,卻激起了他的叛逆心,堅持留鬍子對抗路人的注目禮跟防備心,最後的一番深刻反省,他認為自己的聰明才智應該報效族國,而不是作一個「美利堅帝國的僕人」,所以他毅然決然回到這個出生的地方。
        
        其實我壓根底認為這是一場鴻門宴,兩個人談話時的環境充滿風聲鶴唳的氣息,作者說故事的功力很強,看了書前面的導讀跟後面的作者專訪會了解其中的更多隱諭,這種氛圍的塑造非常成功,沈澱下來後,會發現餘韻留在篇幅外,一切其實盡在不言中。
  •   want to read it some time
  •   “曾经有的 ”
  •   应该是这这样的,否则难以解释美国的很多政策和政治选举,我们在新闻、电影上看到的都他妈是过滤之后的美国民意。south park的一些情节也能印证。
  •   只有从科罗拉多到德克萨斯,从广阔的西部边疆到传统的南部乡村,才是美国最广泛的根基。
    我也觉得这是国家精神的核心,就像我们国家不是看北京上海那些高楼大厦一样。
  •   从书评的角度来说 试试把故事叙事者和作者分开来看待 也许会更有帮助 尤其当主人公不被你认同的时候 
  •   小弟以为有点意识流~~~
  •   十字、新月、纳粹和镰刀铁锤都没有完成的事业,市场也不会完成。
  •   不过,如果认为市场是和前面几种东西一样仅仅是供人崇拜的,那我倒没有话说;问题在于它的机制一旦产生就从未停止运行过。对市场,十字、新月禁绝不了,纳粹和镰刀铁锤自行研制的替代方案也运转不灵。
    再考虑一下。
  •   这本书是非常有意思的。
    他的幸运,在于突变后,他还有一条路,而我们呢。
  •   “除了本书的叙述方式——絮絮叨叨的戏剧性独白——比较吸引人之外,本书的现实意义好像并不够得上“布克奖入围作品”的分量。”对于楼主大哥的这个说法,小弟实在不敢苟同。我觉得这部小说的叙述方式首先确实吸引人,让我想起了电影《阿甘正传》里,阿甘讲故事的方式;但是,这部小说现实意义又何尝不重啊。我想,很大程度上,我们理解不了、想象不到小说人物的内心痛苦,关键可能在于我们没有处在他那个特殊的地位吧。我们不是穆斯林,我们不在巴基斯坦,我们接受的还不是美国的大学教育。
  •   总之,期待和楼主大哥的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   谨小慎微的聪明和与生俱来的善良,似乎普遍是外来人在米的生存哲学。看了这篇,我想,反过来呢?米对外国人究竟是什么样的态度?
  •   最近的两本据说获奖的书都叫我失望
    《三杯茶》,《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
    后者我以为简直名不符实。主题复杂,小说相比可以叫轻佻
  •   “而思想的深度也许更来源于,直接面对一个庞大的,混杂的,良莠不齐的群体状况,不那么急于去寻找一个线性逻辑中推演出的解决方案,而在共时共存中,更多地呈现出每一群落的现实体验。 ”
    喜欢你的这种想法。
    不过大概只有东方文化才能培养出这种思考问题方式的可能。
  •   怎么有点老舍的味道。
  •   开年第一篇?
  •   有没有中国的关于文化融合的文章呢?
  •   “希翼在不远的将来,这一笔也会写进美国历史,与妇女争取投票权、黑人反种族歧视等历次实现宪法承诺的努力置于同一章节,从而成为美国社会“进步”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这个讲法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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