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之死

出版时间:2007  出版社:天下文化  作者:強‧克拉庫爾  页数:334  译者:莊安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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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一九九二年九月初,在阿拉斯加一輛廢棄的巴士裏出現一具男屍,他是來自華府、大學剛畢業的克裏斯·麥克肯多斯。生前,他家境富裕,前途似錦,但他卻拋開一切、走向曠野,從此踏上不歸路。他的所作所為是虛擲生命,抑或擁抱生命?他的死是自絕生路,還是意外、命中註定?……

作者简介

  強·克拉庫爾(Jon Krakauer),美國作家和登山家,以野外和登山報導著稱:曾任《戶外》雜誌(Outside)特約撰述,同時也曾為美阎數家報章雜誌撰寫文稿。《阿拉斯加之死》出版後,長踞《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建兩年以上,也為他贏得傑出探險類作家的名聲。他以一九九六年親身經歷山難寫成的分析報導,在《戶外》雜誌發表後,榮獲,“美國國家雜誌獎”(National Magazine Award):之後擴寫成《巔蜂》(Into Thin Air)一書,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第一名,並入圍一九九八年普立茲獎。除上述兩本暢銷書外,尚著有:《愛格爾蜂之夢》(Eiger Dreams)、《在天堂的旗幟下》(Uncterthe Banner of Heaven)等。現與妻子住在科羅拉多州。    莊安祺,台灣大學外文系畢業,美國印地安納大學英美文學碩士。譯有《愛之旅》、《感官之旅》、《鯨背月色》等書。現任職傳播媒體界。

书籍目录

推薦序 生命豈止是三吾兩語作者序 一個唯美旅人的殯落第一章 走入曠野第二章 旅人之死第三章 亞歷山大超級遊民第四章 解放與冒險第五章 早嶄新的生活第六章 老人之愛第七章 惺惺相惜第八章 朝聖的旅客第九章 追尋美與孤寂第十章 死亡消息第十一章 少年克里斯第十二章 媽媽,救我!第十三章 無盡哀思第十四章 年少輕狂第十五章 不安的靈魂第十六章 反璞歸真第十七章 探索靈魂的原鄉第十八章 永遠的曠野跋中英地名索引附圖一 克里斯·麥克肯多斯旅程圖 蝴蝶頁附圖二 阿拉斯加全圖附圖三 史坦必德小徑及廢棄巴士附近地圖附圖四 猶他、內華達、亞利桑納、加州及墨西哥交界圖附圖五 科羅拉多河流域附近地圍

章节摘录

  電池沒了電,無法發動車子。如果克里斯想把車子移回道路上,勢必得步行到有關單位,並說明他目前的處境。不過如果他去找公園管理員,他們一定會提出一些令人厭煩的問題:首先,為什麼他不顧路上的警告標誌,擅闖河床?他知不知道車子的牌照兩年前就已經到期,還沒有更新?他知不知道自己的駕照也已經逾期,而且車子也沒有保險?  如果老實回答這些問題,恐怕管理員不會滿意。克里斯也許可以試圖以更高的層次來回答這些問題,諸如他最近成為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的忠實信徒,視梭羅的散文(論非暴力反抗之義務)(On the Duty of Civil Disobedience)為聖經,因此以藐視州法為己任。然而,聯邦政府代表恐怕不會認同他的觀點。他得應付許多宮樣文章,支付許多罰款,當然也會通知他的父母親。有個辦法可以避免這些惱人的事:他可以拋棄車子,徒步繼續流浪;他正打算這麼做。  克里斯非但沒有因這番波折而沮喪,反而感到愉快:他認為這場大水正好讓他拋棄不必要的行李。他把車儘量以褐色的防水布遮蔽好,扯下維吉尼亞州的車牌藏起來;又把獵鹿來福槍和其他未來可能還用得著的財物埋起來。然後,他又做出可能讓梭羅和托爾斯泰都感到欣慰的事:把所有的紙鈔都在沙上排成一堆——可憐只有一美元、五美元和二十美元的一小堆,然後擦了一根火柴,一百二十三美元法定貨幣立刻化為灰燼。  我們能知道這一切,是因為克里斯把焚毀紙幣及後來發生的大部分事件,都記錄在一本快照記事相簿裡;他在前往阿拉斯加之前,把這本相簿交給韋恩保管。雖然這本日記——以誇張、自覺的第三人稱寫作,充滿通俗劇的味道,但就現有的證據來看,克里斯並未捏造事實;說實話是他堅守的信條。  克里斯把剩下的少數家當收進背包,於七月十日出發,徒步到密得湖附近旅行。他在日記中承認,這是樁「大錯誤……在七月中,氣溫簡直教人發狂」。他中了暑,好不容易攔下過往的船隻,順路載他到湖西岸的碼頭卡爾維爾灣,然後在那裡伸出拇指,搭上便車。  接下來的兩個月,克里斯在美西流浪,為大地的廣袤和力量深深迷惑,為依大自然法則而生長的低矮樹叢震懾,享受與其他漂泊者萍水相逢的濡沫之情。  ……

媒体关注与评论

  令人震懾,卻又令人感動……。描述人類慷深處的追尋,足以令人心碎  ——《紐約時報》    所有曾經想流浪荒野、擁抱自然的人,都該讀這本扣人心弦的書。  ——《華盛頓郵報》    這是一本很難用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書,就如同你很難用三言兩語把生命的本質和人類最潛在的心靈世界描繪完整。……它觸及到人類彼此的了解和成長的苦痛,但是更多的時候,它觸及到人類更內在的神秘呼喚和生命的躍動。  ——名作家 小耶    本書表面上呈現的也許只是一個意外,一項單純的死亡。不過,我認為潛藏在事件背後的動機,和引發的各種人為因素,才正是每位閱讀應該去深思探究的。……透過本書,我相信也提供了許多父母和青春兒女心靈語言的另一種省思。  ——專欄作家 陳美儒    我們曾經有過夢:流浪、狂戀或歡唱。多數的人很快學會了謹慎,如此便能保證人類社會以目前的方式繼續深化不至滅絕。卻有別一些(形體上或精神上的)遊民,放不下自己的純美固執,在都市的底層或心靈的邊緣,持續那個浪漫得一塌糊塗、卻美麗高貴的夢。原我們也是。  ——音樂工作者 雷光夏

编辑推荐

  他是我所見過最認真的人,不論什麼工作,他都全力以赴……,他很聰明,知道怎麼操縱獨木舟前往墨西哥、怎麼跳貨車、怎麼在舊市區的傳教單位找僩鋪位,我也相信他能夠在阿拉斯加想出辦法來。  ——克里斯在旅途中認識的朋友    人生的歡樂來自我們接觸新的經驗。如果你想要由人生中獲得更多,就必須放棄自己追求安全但一成不變的習慣。  ——克里斯寫绐老翁隆納德的信    和遊民、流浪漢、酒鬼-起在街上住了數週,然而拉斯維加斯並非漂泊的終點。……這僩故事在一九九一年五月十日至一九九二年一月七日之間,沒有照片紀錄。不過這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些經歷、回憶以及活著的極度歡欣喜悅,才有真正的意義。上帝,活著真是美好!感謝祢,感謝祢。  ——克里斯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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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43条)

 
 

  •     也许,麦坎德利斯不过是另一个你,在另一个时空,代你进行一次期待已久的远行。至于这次远行的前因与后果,付出与所得,也只有你自己能给出一个合适的判断。
      人从自然中来,每个人身上都潜藏着亲近自然的天性。
      
      
      看年初写下的书单,发现自己完全没照着来啊,除了手头的一些书外。读书,好像也变成了这样一种事,可遇不可求。想读的书有时老是总是碰不见找不到,却又总能在不经意间邂逅一些意外的惊喜。
      《荒野生存》就是一个惊喜。
      图书馆里找《追风筝的人》,按编号找不到,意外看到《荒野生存》,拿下去啃。翻了几页后,想起几年前我也曾这么翻过这本书,那时是真的只翻了几页。
      几个小时之后,我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场梦,梦的最后有眼泪忍不住地流。
      乔恩•克拉考尔是《户外》杂志的记者,他说他始终追求的是真相,所以他愿意一遍遍地去探究麦坎德利斯的死因,用大量的文字,亲身的经历去告诉世人麦坎德利斯绝对不是一个傻子,他绝对有荒野生存的能力,否则不可能自己在荒野生存一百多天,他的死去或许只与两个疏忽有关。他不是反叛者,也不是精神病,他只不过在追求自己生命中的某些东西,或者说是在探究属于未曾发现的属于真正自我的一部分。
      麦坎德利斯的日记里记录了他的全程经历,大量的关于当地植物与动物的描述,以致警方在最初以为他是个生物学家。
      无数与麦坎德利斯相遇的人讲述了他们见到的这个男孩,他们说他是个好孩子,很有个人魅力,可以很容易得与人相处。他一路走过,交到许多朋友,八十多岁老人的心扉因他被打开,恳求他可不可以做自己的孙子,甚至听从他的建议离开公寓去营地居住,在听到的死耗后放弃对上帝的信仰,原因是上帝应该保护这个好孩子。他与农场的老板始终,摆摊的夫妻始终保持联系,给他们寄明信片,告诉他们自己的近况。他们说相信他一定会回来,渴望拥抱这个可爱的年轻人。一个与他短暂相处过的人说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很希望再见到他。
      调查之后的结果显示,他,麦坎德利斯,来自一个富裕的家庭,在完成大学学业后,悄声从家人的世界里消失。他无限表达出对父亲的反抗,偶然发现父亲曾脚踏两只船的秘密更让他憎恨父亲。他说他有机会就会消失。在离开家的两年,他未给予家人任何信息,在发现他失踪后,他的妈妈每日出门都会特地为他留言。他妹妹说我知道他离开后一定过得很快乐。
      他的家人和朋友描述他是个天才,很小就表现出商业才能,没有富家子弟的纨绔,他很懂礼貌,很有爱心,经常跑去给流浪汉送食物,和他们交朋友。
      乔恩•克拉考尔说他理解麦坎德利斯所做的一切,自己与他一样,违背父亲的意愿,将登山作为一生的事业;也曾独自走进阿尔斯加,只不过自己足够幸运,仍旧活着。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以为自己想要的一切就是可以得到的一切,我们渴望去冲撞,去流浪,不是傻瓜的冒险,不是没有头脑的冲动,只是想切切实实地去探索另外一个自己。只是想努力活得丰盛。
      麦坎德利斯说或许会在回到人中后写一本自己旅行经历的书,他已经准备回去,与荒野旅行告别,只是结局是一个遗憾。
      他不是一个傻瓜式的理想主义者,也不是孤僻、冷漠、高傲的富家流泪王子。他喜欢与人相处,也喜欢一个人的独处。
      或许,生命本就如此。
      
      我想起曾经的事,几年前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在陌生乡间的迷路。我看到那个自己,被无可救药的痛苦与孤独包围的自己,我感觉已控制不了自己的生活,忍受不了自己,于是我有一段只属于自己的旅程。在陌生的城市走路,与陌生人说话,开玩笑,一个人享受寒冷,在山巅狂掉着拍日出。坐上巴士却到了无从辨认的乡间,我努力回忆来时的路,一个人走,恐惧,不安,内心大声呼喊,绝望,希望,因为那样的情况下是不允许有绝望的,一旦绝望一切都会完。好在最后的结果是我成功拦截到了巴士。坐在巴士上我庆幸自己终于回来。
      自此,我不再一个人旅行。生活中无助的痛苦开始消失,我对自己承诺,无论怎样,都要自己拯救自己。
      只对一个好朋友和一个陌生人讲过这段事。
      我想那样的日子已经彻底过去了。不会再一个人旅行,不会再那样痛苦。
      回头看,想笑,自己也曾这么走过。
      那么祝所有想要去流浪的人好运。
      推荐所有人去看《荒野生存》。
      流浪,一个人的旅行,都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得到什么,收获什么,只有自己知道。
      
  •     无论是叫《荒野生存》还是《走进荒野》都是对人在荒野中的一种情感,先看的电影版,这种另类和平常人生活完全不同的经历一直是年轻人对未来的一种探索。
      
      内容是说一名叫亚历山大超级流浪汉(流浪时候的假名)毕业后徒步北美最后进入阿拉斯加的故事,作品取材于真人真事,对大同生活观的一种颠覆,一直觉得只有偏执狂才会改变世界,就像书中说的年轻人总是对未来充满着各种各样的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且年轻人比成年人更难得的是,他们会把这种幻想慢慢付诸于行动,各国征兵都喜欢征年轻人,因为他们对于未来更多的是理想主义层面的精神感受,成人年往往年纪越大,越为现实社会中各种琐事缠身而忘却了很多事物的本质。
      
      记得是去年看的电影版,我承认要是我没有过徒步旅行的经历,没有自驾旅行的经历,我也会为之疯狂,就像很多事情一样,如果想的太久,想的太过于周全,是不是会错过惊喜的本质,居家中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要:“做好准备”。人类已经进化到了无法简单的通过肉体来制造和捕获生活所需,文明社会中的相互依赖,造成我们各自分工,各司其职,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小河有水大河满,每个人都有改变世界的能力,内心是怎样,折射出的世界就会是怎样。
      
      期初是对无知无畏者的尊敬,他们跳出常规,有一种可敬的自律和道德观要求自己,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情,慢慢的大家理性的分析这个问题,发现情感是不是都被冲动冲昏了头脑,太片面的,太形而上学的看待问题了,一切问题都要用辩证法的眼光来看待,世界是不停转动的,自然也是一样,电视节目都常说:“只有准备好打战才能避免打战”。不要把无知当理由,只有活到最后的人才有资格,起码只有存在者才有能力阐述观点。
      
      按中国话说,总有些吃饱了没事干的外国人才喜欢没事给自己找罪受。大家熟悉的蹦极,垂直起降,跑酷等各类的极限问题,都是建立在一个基础上,就是吃饱了的基础,饭都吃不饱,整这些玩儿。没吃饱的时候满脑子只有吃饱饭这一个想法,吃饱后的想法却是千万种。Christopher McCandless流浪的时候一直都是吃不饱的状态,而且他以吃不饱的状态流浪了好几年,作为一个资优生他放弃文明社会步入荒芜的精神本身就是值得探讨的。有,放弃和没有,自弃,完全是两个层面的状态,前者多的是自律,后者多的是一种无奈跟妥协。任何事物都是这样,所谓拥有也只是一种对时间理解的概念,人生短短数十载,真真能够一直保持独立思考能力的时间并不是很多,每个人都掌握自己命运,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做了对的事情总比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做了不对的事情要对一点。时间和地点一直都在那里,不会为任何改变,客观的存在,只有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
      
      对于陌生的事物,城市里所谓过着单调生活的现代人对于任何能够来点刺激的人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和围观的心态,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的心态多是一种看电视节目的心态,一遍欣赏一遍褒贬,那些真真生活在荒野周边的人懂得是现实中的需求以及荒野求生一些实际技能,幻想总是美好的,就好比小时候常无意间思考,是上北大好还是清华好,而回归现实中却发现,能上个大专都是万幸。
      
      看书后总是产生一些杂感,然后和自身联系起来,经历本身是美好的,怎么去看待和体味经历,然后在新的一天生活是最为关键的。个人来说一直是有意无意的规避风险,尽可能的离危险本身远一点,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瞬间,原始的冲动,想要去挑战危险,阿拉斯加荒野什么的,暂时是没啥冲动,但是阿拉斯加雪橇犬还是十分中意的。
  •     这本书朋友推荐了很久,我当了中文版和英文版,开始看后者,看得很慢,对我来说太难了。在无聊的聚会上忍不住看起了中文版,一发不可收拾,很快就看完了。
      
      看书的时候很感动,忍不住要落泪。仿佛在阅读他的内心。
      
      在他心里,是否深藏着一个流浪的愿望,一颗忍不住要拥抱大自然的心?是不是所有崇高而纯粹的人都真诚地像个孩子?
      
      当读到克里斯的妈妈深夜惊醒,说她的孩子在向她呼救时,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相信,相信他呼救的声音生存的渴望穿过遥远的阿拉斯加,触到了他母亲的心,只是,妈妈不知道他在哪里,不能及时地将他挽救。
      
      有点担心有一天他也会追随克里斯的脚步,走上流浪的不归路。我们不能说什么对一个人就是好的或者对的,每个人内心都有自己的选择。克里斯内心有不能克服的伤痛。他太优秀了,所以一定要用这样的方法表示他和父亲的不同,来挑战父权。其实,他很爱他的父母,真因为深爱才不能接受他们的不完美。
      
      克里斯真诚地面对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他从来不妥协,也不打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给自己找一个位置。他的理想就是流浪,有一个我们年少时都有的梦,离开父母,独自去流浪。也许他在逃避什么,也许就是无法停止追寻一个个新奇而未知的新世界。他有热情,不幸的是有了一个悲剧的结局。他无法找到一个合适他的生活节奏,最后选择做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异类。死亡固然是悲伤的,但这是他的选择,不是吗?
      
      
      发觉自己喜欢像孩子一样单纯和这个社会有点格格不入的人,也许是因为自己选择了妥协,所以更欣赏他们的坚持!
      可是这样的人怎么生存呢?
      也许在某个社会他们能找到一个平衡点,找到一个深爱他们完全接纳的人,继续自己真实的人生!
  •     若干年前,我不会看这本书。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觉得自己的人生好像是缺少了什么。但又无以言表。到底是什么呢?在追寻缺失的路上,amazon把这本书推送到了我的面前。断断续续的随着alex的步伐穿越了美洲大陆。感动我的不是那沿途的风景和他的死亡,而是他不断追寻内心的步伐。缺失的或许也正是listen to your heart. follow your dream.
      
      在多源的美国,alex应该也是个另类。但我相信有他类似经历的人在那样的文化环境里是层出不穷的,这或许也是美国强大的原因之一吧:一代代的年轻人,怀揣梦想到处闯荡。少部分人开创了历史成就了自己,大多数人丰富了阅历,了解了自己,带着对自然、社会的崭新认识重新融入了主流,成为中流砥柱。最后剩下的一小部分以alex为代表的人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在花样年华逝去了。那又何妨?活的精彩,别人的碎语又如何?
      
      这也是我们当下社会所缺少的一种精神吧!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时代的洪流会发生转变,因为曙光已现。乘着年轻追梦吧!!!
  •      朋友推荐我读的书,说实话很难读下去。从可读性,价值观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折磨。我理解主角对父母的反抗,我理解他跑到没有人的地方去追求自己的内心。可是我无法赞同他的做法。他的种种做法看起来就是找死。就是追求刺激。平淡没什么不好,安于平淡和追求内心没有什么冲突。他烧钱、丢车看起来是摆脱物质对他的束缚,其实那些都是外物,真的束缚他的是他自己的内心。所以他一直向外寻,需要无人之地,极端恶劣的生活环境来找到自己存在的感觉。我更喜欢佛家的说法,安于当下,向内探寻自己的内心,虽然你和别人一样地生活,但是这种表面地一样里面是有更多地感悟的。是对生活理解之后的臣服,而不是一味追寻不同。
       我蛮怕这样的书影响到一些价值观还不稳定的读者。有时候读者没有读懂作者的真实含义。就像这本书的主角理解的杰克伦敦和我理解的完全不一样。就像很多孩子读了韩寒变得愤世嫉俗。那都不是写书的人想要的结果。
  •     哲学猫跟我唠叨了四五遍这本书,从欧洲路上说到亚洲赤道。原来作者是乔恩,写了《进入空气稀薄地带》,是山友的必读。文笔很流畅,故事情节穿插妥当。我喜欢作者对少年儿童时期的心理分析,作者以自身成长经历及其父因素来分析麦坎德利斯的心理状态,还有数位死在荒野的冒险家经历。我做了七处笔记标记。书中的延伸阅读很不错,我收录了大部分。乔恩把书稿费捐了超过170万美元给慈善,我的榜样。
      
      此书让我联想起几件人与事,第一是梭罗的《瓦尔登湖》。第二是00年进藏从那木措出来,碰到一位美丽女孩背大包坚持要从那木措自己走出来,非常酷,但大家都知道那木措山谷每天下午会有暴风雪,应该会有藏人帮助她出山。第三是一位朋友在荒野搭帐篷时,一条毒蛇钻入其睡袋,他夜间进入睡袋时,毒蛇十分生气,咬了他一大口走人,他自己吸毒血出来,后来昏迷几日,被善良的藏人救起,活命后在丽江开了一家酒吧……赚了些钱,再上路。
      
      第四件事,想起在坡一位17岁学生,就像麦坎德利斯一样,他在两个月前把一张六百万新币支票捐给近裕廊处的一家慈善机构,由我的另一位学生陪伴。捐款来自于其中国的家族生意收益,家长后来知情后暴怒。
      
      今年1-4月从国内订购了57本书,5月订购11本。6月计划回国运50本书回坡。五月连续阅读第十一本,阅读比日间的工作还耗时、耗精力……但精神非常愉悦,比麦坎德利斯在荒野生存获得精神愉悦更大,他到最后的日记中除了食物,就是食物……
      
      书评+日记
      
      朱迪
  •     有些人说,他们不认同alex的做法,我表示没有不认同过alex,比起不认同来,我更是一种怀疑,我没有过不认同他,只是一直在一步步中怀疑,怀疑他当时所凭借的价值观,所凭借的真理是不是真的,现实一步步让那个梦想破灭。我开始怀疑他,你猜怎么着?你对这个社会唯心没有任何用!该伤害你的还是伤害,即使你从心中一点一点改变又能如何?我只能慢慢的在心中报复,报复这个社会中那些我所相信的人对我造成的伤害,在我看来,alex从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纯洁的天使,只是一步步被逼到这条路上,你难道没有看到,只有alex在离开了那个家之后,家人才会怀念他,为之前所做的而感到忏悔。在他的家人为他感到后悔的那一瞬间,我感到了一种恶心,如果alex没有踏出那一步,那么他的家庭就不会有任何改变,alex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忍受不了,却又怕被这种现实改变,所以选择了逃避,起码alex没有选择自杀来逃避,而是选择了一个更有意义的方式。知道为什么alex最后写出了“分享”这个词么?在经历过那么久之后的流浪之后,他早已看透人性,并且心中非常清楚,如果他妥协了,最终会被这无声的现实所折磨至死,所以最终他不得不逃往阿拉斯加,即使是在经历了那么多的温暖之后……他一直没有回家,他只是一步步遵循自己内心的声音,跑到阿拉斯加,最后的分享是他对这个世界最真诚的祝福!他纯洁得像一个天使,即使是在社会对他造成这么多伤害之后,即使是自然将他推向深渊之后,他依然能在心中发起一道真诚的祝福,只可惜我已经做不到了……说真的,扪心自问一句,你如果是他,你有多少勇气?你敢前往阿拉斯加么?我相信,你只不过会把阿拉斯加这个意图当做是一个梦,一个幻想而已,什么狗屁太极端,什么狗屁太自私,说这些的那些人,只会在现实中一步一步妥协,一步步向现实投降,而作不出任何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清楚这一点,alex只是做出了他的选择,并且实实在在的迈出了那一步。alex已经近乎成为了我心中的一个神,他有足够的勇气,智慧,才华,在一个美好的前途面前,他毅然选择放弃这些浮夸的东西,追寻自己内心的声音,我们有多少人能在权力与诱惑面前找到自我?又有多少人还能够发现自己厌恶什么,逃避什么。他不是没有缺点,但是在这伟大的使命面前,我们有什么权利去评价alex的缺点?他也是一个人,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毕业生,却有着如此坚定的内心,在这深刻的思想面前,我颤抖了,一种由心底而发的感动,他道出了我的心声,在alex踏往阿拉斯加之前,谁又看到过他在选择时的迷茫?谁又看到过那些人伤害过他后的哭泣?又有谁看到过在他赢得了大学学位时,那些人为他鼓掌,他眼中的那一丝深深地蔑视?他为了这个事情想了绝非一点半点,计划了绝非一两年,在那人们的鼓掌声中,我想、alex只是期望能在生活中看到一点真的东西,真实的,充满着真诚的爱的,只是alex在生活中看不到,所以他迫不得已,只能走向那条路,难道想到这些的时候,心中没有一丝颤抖?心中没有一丝对于他的怜悯?我想,心中没有怜悯的那些人,只是被世俗观念和嫉妒心所占据了吧。
      
  •     看了电影完全被吸引,其实每个年轻人都可以从alex身上找到自己,我也一样,所以立刻买了书来看,可能作者不是作家所有更多的是叙事陈述事实吧,很喜欢每章开头引用的名言。其实我想说alex绝不是自负,愚蠢,很多人说他幼稚,大人总是喜欢用成熟这个狗屁借口去判断年轻人的行为,你可以有自己的意见但是不能断定克里斯是错的,你们怎么不说生活让你们麻木了?妥协了?失去追求的激情甚至逃避的勇气?他有着青春的激情和冲动,内心对荒野,对远离现代文明的追求超过了他的理性,他住在公交车内,营造了自己的阿拉斯加。他不够了解自己的环境,不是没有充足的准备,如果他利用太多现代技术手段充分了解这个地方,他不就对此处有种控制权,不是和他寻求荒野的本意相悖了吗?但是他的不了解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他最终的悲剧。可以说他的偶然不偶然,可能是个死循环。但是他用自己的经历,生命为我们解疑答惑了。其实现在又太多人和他相像了,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加上他本身的个性使他上演了一出游记。我和他讨厌一样讨厌的社会,家庭,我和他一样偏执,一样偏激,一样善良,一样喜欢大自然,一样喜欢旅行,一样梦幻。但是我没有他固执,没有他叛逆,没有对荒野的向往。最后,为在天堂的他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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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我总认为归于平淡的生命是种悲哀
          10荒野令人敬畏
          11生命诚可贵
  •     主人公,这次的旅行。我觉得源于寻找自己的内心。
      主人公很善良,很爱这个世界,更爱他的父母。可是正是因为在乎,父母给予的伤害才会在他的心里无限的放大。
      
      在了路途中,他也经历了各种世间百态,有哭,有甜。触手即可得到的爱情,友情与亲情。可是他都选择了放弃,他还是要追寻自己的“世界”。因为在他以为的那个世界里面,什么都没有,就连伤害也没有。
      
      他在逃避。
      
      由于他的优秀,让他多了对自己的信心,从而也更加不能原谅父母,原谅自己。
      
      其实,他想去体验,想去寻找那个能不让自己的心,一想起来就那么痛的世界。。。。。。
      
      可是,他最后终于悟出来了。唯有分享,才能最终幸福,他这一生很幸福,因为他分享过。。。。。。
      
      主人公,至真至纯。
      
      感谢这部电影,我也跟父母与自己,与这个世界痛苦过,我也逃避过。
      不过,看着电影,与主人公一起探索了问题的答案。
      
      唯有原谅,唯有分享,才能得到最终的幸福。
      有些伤痛,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没有必要一直纠结。真正的幸福,其实一直就在我们触手可及的地方。生活,去继续,去奋斗。感受现在的生活,已经足够了。
  •     最近似乎冥冥中命运安排了许多东西来提醒我要勇敢做自己。
      一星期前看了那部描写托尔斯泰晚年生活的电影The Last Station.
      看完后去查阅了一些有关托尔斯泰主义的资料。
      这个视金钱、权利如粪土,始终宣扬博爱、刚正道德的文学巨匠,在身体不适的晚年还毅然离家出走。
      他始终追随着自己的思想,谁也阻止不了。
      
      还有远离尘嚣,隐居自然的梭罗。在瓦尔登湖畔过了两年离群索居的日子。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大自然的纯净让他写出了这样一段让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的话:
      “如果你欢快的迎来白天和黑夜,生活像鲜花和香草一样芳香,而且更有弹性,更如繁星,更加不朽——那就是你的成功。整个自然界都庆贺你,你也有理由祝福你自己。最大的益处和价值往往得不到人们的赞赏。我们很容易怀疑他们是否存在。我们很快把它们忘记了,它们是最高的现实。也许那些最惊人,最真实的事实从没有人与人之间交流。我每天生命的最真实收获,也仿佛朝霞雾霭那样不可捉摸,不可言传。我得到的只是一点儿尘埃,捉住的只是一段彩虹而已。”
      
       每次读这段心里都填满了惊叹号。
      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得到别人的赏识才算是成功呢?
      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默默选择别人创造的思想、服从别人的意愿?
      努力地做自己,哪怕不合群,没有出人头地,难道就不值得了吗?
      因为我们看到的、读到的这些“边缘人”都成功了。他们的故事被我们知道了。
      于是我们更容易反过来质疑自己,如果坚持所谓的自我,能否和他们一样成为榜样。
      就好像五月天、八三夭。
      这些曾经平凡如你我的高中生,在逆风飞行了几年后,才终于做到了“不求做超级的偶像,但求一刻你能倾听我”。
      用一把吉他对抗万千炮火,用音乐改变世界和生活。
      可是每年玩乐团的热血青年那么多,真正能做到这些的只是九牛一毛。
      于是我们又开始动摇,抬头看看身边步调一致的众人,只好也默默戴上自己的面具。
      
      昨晚刚读完几个月前买的《荒野生存》。
      提到托尔斯泰和梭罗也是因为书中的“亚历山大超级流浪汉”十分推崇这两个人。他们思想的交集绝对不止一点点。
      早在大学时期就看了Sean Penn执导的电影,深深震撼于Chris McCandless过世前的那个镜头
      盈满泪水的眼里映出的太阳光圈。瘦削凹陷的脸颊布满了络腮胡。干裂的嘴唇不再蠕动。风在头顶吹,树叶在晃动。曾经深爱的自然在这一刻并没有伸手救他,而是自顾自地微微迎风摇摆,亦如几千年来的常态。
      这部电影带给我的震撼在几年后依然延续,强大的后遗症让我更渴望了解Chris这个人。
      也许我们都曾想成为一个游民,在这个安全而又物质过度的社会无法满足我们的冒险精神时,想要背上行囊去荒野中宣泄,寻求最原始的自我。当我们没有这样的勇气和能力时,就只好去别人的旅程中寻求刺激和慰藉。
      书里更相信地描述了Chris的行程和想法。这个名牌大学毕业的富二代,在弃了车,烧了所有的钱之后,才算开始真正的冒险。用了两年的时间从美国东部来到了阿拉斯加,最终在费尔班克斯附近遇难。
      这样一个逃离家庭桎梏、躲避人际关系、一心追寻净土的故事虽然以悲剧结尾,却让我们这些没了电就什么都干不了的人精神上过了把瘾。看吧,这里就是个失败的例子。但不妨碍我们追求跃动而非安逸的生命历程。就像Chris在写给友人的一封信中说的:
      “人的灵魂中,最基本的核心是他对冒险的热爱。人生的欢乐来自我们的新体验,因此再没有比每天面对不同的地平线和新太阳,更能令人心生喜悦。如果你想从生命中活得更多,就必须先放弃自己追求安全、一成不变的习惯,接纳起初也许令你觉得疯狂的、看似狼狈的生活方式。但一旦你习惯这样的生活,就能体会到它的意义和令人难以置信的美。”
      
      也许追求的那一片星空,几年后就能抬头看见它覆盖整个视野。不要急,认真活。
  •     最先开始看的是电影,然后买书看的,真的觉得是要有怎样的灵魂才会迈出这样一步,唯一就是结局好难过。 就如旅行一样,我们可以暂时的回避现有的生活状态,但是当自己生的希望都成了觊觎的时候,我们很难感叹沿路风景的美好。不过书倒是没带来消极的一面,反而给我更多生活的希望,让思想遨游那样一片净土,带着浪漫主义的情怀过生活,,,
  •       等了很久,才选择在一个平静的单人夜看《荒野生存》——电影。
        等了很久,才选择在一个安静的秋天看《荒野生存》——此书。
        我想,也许,等一辈子,我也很难看到一个真人版的“荒野生存”。
        不敢轻易看电影,不敢轻易看书本,是因为知道这种震撼会让人久久无法还原,它不是给你你灌顶醍醐,而是让一把利刃直插心底。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年轻的克里斯把生命留在了严峻的大自然,无论你是否赞同他的举动,却不可否认流浪是大部分人心中都曾有过的梦。在这个世界上,更有人会走到极致,选择的不只是流浪,而是放逐。这些年轻的不容于世俗的生命,他们所摒弃的,正是我们所不舍的。
        书前的编辑的话已经说得很好:
        “谁敢说自己不曾年轻过,不曾有过敏感、叛逆和渴望流浪的心?美国有‘嬉皮士’、‘垮掉的一代’;中国有无数为崔健的音乐疯狂,曾经梦想抱着木吉他去流浪的年轻人。只不过,我们绝大多数人在成长中学会谨慎理智,甚至反过来责难那些不切实际的游民,正由于此,人类社会生生不息地繁衍、发展。但是,一小撮被视为另类的边缘人,形体上的或精神上的游民,他们放不下自己唯美的固执,在霓虹灯的阴影,在心灵的边缘,坚持着那个浪漫得一塌糊涂,却高贵动人的梦想。
        拥挤的人群不一定代表丰盈满足,人们在写字楼里,在宴席中,在24小时灯火通明的大都市,不是也常常会感到空虚迷茫?只不过,人们以为是自己拥有得不够,因为贫乏而失落,于是更急切地去寻找更多的填充物,而不是一无所有的荒凉之地。
        有人说,我们是不举的衰神,绝大多数人没有和这个社会较过一次真,只是选择默默地接受由别人创造的社会、思想、规则甚至邻居的看法。我们自己掂量了一下自己,决定还是把头默默地低下去继续,其间用很多精神食粮和爱情信仰调调味,让它容易下咽一些。
        成为传奇的人物却不接受这样的活法,他们说,即使活不下去,也要活出我自己。
        也许,这么多人言辞激烈地苛责克里斯,是因为克里斯让他们想到从前的自己。曾经年轻、敏感、叛逆、偏激的自己。莫名心惊。莫名失落。
        所有曾经发现内在声音的人,都应该看看《荒野生存》。”
  •     当你要去寻找,当你经过生活的矛盾,就会去找寻内心深处的安静,远离人群。在荒野以为自己能够的到重生,但是谁知命运的车轮又把你拉回座位上。巴士始终在行驶,不会因谁而停下。越想看清自己,越容易陷入迷惘,最后只有死亡可以带来心灵的豁达。安静与喧嚣从来就是矛盾不堪的,最后找到自己,也失去了自己。寻找上帝、感知上帝、仰望上帝,让我们安静在上帝里面。
  •     书所要探讨的中心,我想应该是有关自由的概念。我们每天穿行在城市之中,身无枷锁,却无时无刻不是被困在一座巨大的钢铁牢笼之中。带着伪善的假面,所有人重复着一样角度的微笑,我们想要的自由在这座城市里究竟能否有可能实现。而有些人选择出走,去用赤足感受泥土,去用双目触摸残阳,但这种看似无拘无束的生活就是自由吗,难道我们真的可以这样下去一辈子,还是终究会选择向现实社会去屈服。精神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吧,物质世界终有拘束,当人真正顿悟了,无论何地也许都是自由吧。
      
  •      我们究竟是谁?
       我们究竟何在
       什么是生活中必要的事情?
       生活从来就不诗情画意。
       因此,无论如何,
       记得给自己留条回来的路。
       ——《荒野生存》
      
       这几句话很好的概括了书中要表达的精神,我没料到克里斯会死,我以为这又是一个讴歌旅行家伟大事迹或哲学精神的故事,可是,事情的结尾不是小说“诗情画意”,它在传达给我们克里斯追逐自由理念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说:“记得给自己留条回来的路”。
       我对克里斯的做法无疑是嫉妒的,丢掉一切,换个姓名,忘记一切感情束缚,投身于大自然,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去自己的精神世界度假。但我们毕竟不是他,我们抛不下父母,烧不掉money.
       像很多人所认为的,我觉得克里斯独自前往阿拉斯加的行为略显自大,但谁让他之前的生活过的太如意呢?说到底,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发生的,克里斯的性格和他的家庭,智慧等一切都分不开,而他的死更是家庭,聪明,经历这一切的产物。
       他的自私多过自大,他只在乎了自己的生活,父母的感受他似乎压根不准备在乎。“一个人如果把他和身边的人隔开,那他就变得自然而然的只在乎他自己的生活了”
       如果换个嬉皮的角度想问题,我会觉得克里斯是个看书看得走火入魔不分现实和虚拟的装逼屌丝,好好的生活不过,非要文艺一把去什么阿拉斯加,现在好了?
       但我依然要感谢克里斯麦坎德利斯,做了我们不敢做的事情,至少他对生活有想法,至少他会付诸实际。他是精神洁癖者,读了他的故事,看过电影版,会觉得自己也去了一趟阿拉斯,受到了大自然的洗礼,世界一片干净整洁,我真的会坐下来好好想想自己的生活,想想我到底是谁。
       感谢他,让我知道,世上有人可以这么不平凡的活。
  •     在一个午夜看完了《荒野生存》的电影。如果是用“阿拉斯加之死”这个名字,我想我的内心不会如此波澜壮阔,“荒野生存”让我充满了希望去度过两个多小时,直到最后一秒,屏幕渐黑,泪眼婆娑,还不愿确认克里斯的死亡。
      拿到书的时候,有一点点的失落,因为在我心里,只有一本厚如砖石、布满文字的书籍才能配的上一场如此丰厚的生命,而区区196页怎可述完扣人心弦的阿拉斯加之谜?但也正是因为这本书只有196页,所以也让自己读的如此仔细。无论他是亚历山大超级流浪者,还是克里斯,他都会吸引我们从字里行间,跟随着他的足迹,搜寻着他的踪影,哪怕一个举动,一句话,都想去了解,因为,正如编辑手记中所说,他们是形体上或精神上的游民,他们放不下自己唯美的固执,在霓虹灯的阴影,在心灵的边缘,坚持着那个浪漫得一塌糊涂却高贵动人的梦想。
      电影对克里斯的家庭情况花了不少笔墨,可书中却只是从克里斯生命中的过客嘴里大致了解到他的家庭境遇。克里斯留给了我们一个思考,当你符合社会所谓成功的种种标准后,你是否真的成功了?社会认可的成功对自己究竟意味着什么?我想克里斯很早之前便思考过这个问题,并开始有所领悟,他的出走,是探索自身、寻回自己灵魂的旅程。
      他卸下身上的责任与包袱,长舒一口气,便轻装上阵,迎向他向往的世界,毫无畏惧。如果说捐赠奖学金、放弃名牌大学、抛弃车子只是克里斯对理想国的初体验,那么之后对金钱及人际关系的厌恶则是他对自己理想国的极致捍卫。当然,这之间经过了一段时间,在众多的旅行后,克里斯知道了自己要什么,自己不要什么。知道自己要什么,让我们有目标,知道自己不要什么,会让我们在需要做出选择时更加简单而坚定。
      书中不止一次地提到,当杂志登出关于克里斯的报道时,有相当一部分人表达出了自己的钦佩之情,但也有很多人表达出了对克里斯的不满,指责他让家人伤心,更有人说,克里斯的行为是个十足的笨蛋,如此疯狂不理智,以至于搭上自己的性命。而作者也不止一次的在书中拿出种种的证据,想以此证明克里斯并不是一个鲁莽者,他聪明有学识,并为自己的旅行做了大量的准备,健身、学习辨别植物的知识、读自己钟爱的作品以锻炼自己的意志……就连最后,当所有人都认为克里斯是因为犯一个大意的错误,误食了马铃薯籽导致死亡时,作者甚至找到了证据来印证克里斯并没有犯这个错误。也许在作者心里,也放不下自己唯美的固执吧。
      关于名字。克里斯一度隐藏自己的身份,并坚持用“亚历山大超级流浪者”的名号。直到他得知自己在阿拉斯加已陷入危险,才开始用真名写纸条求救,电影中当克里斯迈入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刻下了要用正确的名字去命名事物的字样,留下了克里斯•麦坎德利斯的真名。这是对自己误食植物的懊恼,还是对找回自我的肯定?
      在克里斯对世界及自我的探索过程中,可以看到他对金钱及人际的态度逐渐明朗,从开始的抛弃金钱,与人交往;到出于需要去赚钱,出于需要去交往;再到完全摈弃金钱与人际;克里斯说,金钱使人心生戒备。他喜欢一个人的旅行,可是与人友善并相处愉快,遇到的人都对他印象深刻,但谈起阿拉斯加那片无人的荒漠,他又是如此兴奋。他是完完全全的行动者,为自己心中的向往付出每一秒的准备与努力,到达阿拉斯加梦中的家园,在这里的一百多天里,他在日记里写道:“快乐只有在分享时才真实”,之后准备走出荒原,然而没有实现。
      书中说,饿死是一种痛苦的死亡方式。随着饥饿程度的增加,身体逐渐耗损,饥饿者会因肌肉疼痛、心悸、落发、晕眩、呼吸急促、畏寒、身心疲惫而饱受折磨;皮肤褪色;脑部发生化学失衡,产生痉挛和幻觉。不过,听到差点饿死后被抢救回的人表示,在濒临死亡时,饥饿感消失了,可怕的痛苦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同一般的愉悦感,非常宁静,一种超然的宁静。我想克里斯一定是如电影中一般,当他躺进母亲为他缝制的睡袋,感受生命最后的温度时,一定是得到了这样美好的体验。正如克里斯的母亲所说,他很坚强,所以最后没有选择自杀。这是我内心唯美的固执。
      我与作者一样,幻想着如果这一连串的蝴蝶效应没有发生,克里斯成功走出了阿拉斯加,他会是什么样呢?解除心中的武装、不再逃避亲密关系、重新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员?但我想他不会放弃阶段性的流浪,因为,他是形体与精神的游民啊!
      书与电影的前半部分都是如此鲜亮夺目,一个阳光、高智商、积极向上、与人友善的男孩,因为某些原因独自踏上旅程,领略着这片大地上最瑰丽的景色,书籍做伴,不断自我实现,当然还有路遇的浪漫爱情。
      倔强的开始,迷样的结束,短暂而丰厚的生命,伴一场飞扬的灵魂。
      书中每个章节开篇,皆为克里斯所钟爱读物中的节选,它们伴随了这个年轻人生命中的大段光景,是他心灵的领导者与镌刻者。也许每个年轻的灵魂读到它们,都会有精神的激荡,时而矛盾,时而兴奋,时而迷茫,可是这一切的体验,一定都是值得。
      
      写到最后,依然想用前段时间读到的一段话来结束:
      “一个人一生必须艰苦跋涉,越过一大片土地贫瘠、地势险峻的原野,方能跨入现实的门槛。说青春是幸福的,这只是一种幻想,是已经失去了青春的人们的一种幻想。但是,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脑子里充满了灌输给他们的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一旦同现实接触,总是碰的头破血流。看来,他们似乎是某种阴谋的牺牲品,因为他们所读的书(由于必要的选择很理想);还有长辈们之间的谈话(他们是透过玫瑰色的雾霭来回首青春的),这一切都为他们准备好了一个不真实的生活。
      他们必须自己发现,他们所读过的书,所听到的话,全是谎言!谎言!谎言!而每一次的发现,都是往那具已被钉在生活十字架上的身躯再打入一枚钉子。奇怪的是,每一个经历过痛苦幻灭的人,由于受到他自身抑制不了的力量的驱使,又总是无意中增添了这种幻灭的痛苦。对于菲利普来说,和海沃德的交往是一件最糟糕的事。他任何东西都不肯亲眼去观察,而只是通过书本来认识。他是危险的,因为他欺骗他自己,达到了如痴如狂、诚心诚意的程度。他真诚地将自己的淫荡误认为是浪漫的感情,把自己的优柔寡断误认为是艺术家的气质,把自己的偷懒误认为是哲学家的冷静。他的思想因为追求风雅而变的庸俗起来。他把一切事物都看得比实物大,轮廓模糊,还给它们蒙上一层多愁善感的金色雾霭。他扯谎,自己却没有意识到。别人为他指出来时,他却说谎言是美好的。他是个理想主义者。
      于是,我想,话题又回到了我们所相信的东西是否真实,是否在愚弄自己。我们不能说我们读到的听到的都是欺骗。因为那是别人的理想。理想和现实,想象和实践本来就是有差距的。我们只是不能按着我们读到的和听到的做。因为青春是自己的。想象也应该是自己的。青春是面对现实去想象的能力而不是按着别人的想象来欺骗自己。”
      
      因为青春是自己的。想象也应该是自己的。青春是面对现实去想象的能力而不是按着别人的想象来欺骗自己。嗯。就是这样。
      
      
  •     《阿拉斯加之死》讲的是一个叫克里斯的美国青年去实现自己梦想的故事,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想每个人都有梦想,但是有多少人会像克里斯这样努力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呢?
      
      有人会说,我想去追寻我的梦想,但是现在去追寻梦想会影响我的前途;看看克里斯是怎么做的吧,在从阿莫瑞大学毕业后,克里斯放弃去名校继续攻读法律的机会,毅然去追寻他的梦想。
      
      有人会说,我想去追寻我的梦想,但是在我的梦想可能会让我蒙受经济的损失;看看克里斯是怎么做的吧,他将大学里辛苦打工所攒下的24000美元悉数捐给牛津飢饿救济委员会,并烧掉手裡的零钱,毅然去追寻他的梦想。
      
      有人会说,我想去追寻我的梦想,但是我的梦想会让我远离亲友,使我孤独;看看克里斯是怎么做的吧,他离开自己的朋友、父母和妹妹,独身一人,毅然去追寻他的梦想。
      
      有人会说,我想去追寻我的梦想,但是现在的时机还没有成熟,我要再攒一些钱,结交更多的朋友帮助我实现梦想;看看克里斯是怎么做的吧,他没有因为“时机的不成熟”而拖延实现自己梦想的时间,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如果经济上制约了他,他会耐心地打工赚钱;如果需要比人帮助,他会真诚地恳求别人。在这个过程中,他结交了很多挚友,有些是他的雇主,有些只是和他短暂相处的路人。
      
      有人会说,我想去追寻我的梦想,但是我的梦想太过疯狂,我害怕世俗对我的不解和嘲讽;看看克里斯的梦想是什么吧,他要前往冰封的阿拉斯加寻找“远离人类文明的绝对自由”。还有比这更疯狂的梦想吗?
      有人会说,我想去追寻我的梦想,但是我的梦想会让我处于危险,让我的健康受损;看看克里斯是怎么做的吧,他在没有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在荒野生活了113天,最后由于误食植物的种子而丧命。
      
      现在让我们来完整地叙述一下克里斯的梦想和他实现梦想的过程:在从阿莫瑞大学毕业后,克里斯放弃去名校继续攻读法律的机会,并将他在大学辛苦打工所攒下的24000美元悉数捐给牛津飢饿救济委员会,烧掉手裡的零钱,离开自己的父母和妹妹,独自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的荒野,寻找“远离人类文明的绝度自由”。在达到阿拉斯加之前,他一路打工赚取路费,但更多的时候是搭便车,在这期间他结识很多好朋友,许多都是忘年交。在终于到达他梦想的阿拉斯加后,克里斯在没有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在荒野生活了113天,享受着实现梦想的快乐,但最后因误食植物的种子而丧命。在临死的时刻,他写下了给世人的最后一段话:“我已经拥有了快乐的一生,感谢上帝。再见,愿上帝保佑你们。”
      
      我要承认,他的梦想和追寻梦想的过程有些极端,但是他实现梦想的精神却是我们应该崇尚的。在年轻时,我们往往拥有一个强健的用于实现梦想的体魄而缺少去实现梦想的强健的心,而当我们的心足够强大时,却往往又失去了去用于实现梦想的强健体魄。其实并不是我们的心不够强健,我们有太多的理由让我们不敢跳出“安全的现状”,而像克里斯那样把自己的心放逐于梦想的旷野之上,也许而当我们真正这样做时,才会发现自己的内心有多么强大。
      
      当我们的一生快要结束时,在闭上双眼的那一刻,我想萦绕我们眼前的,更多的是此生对未能实现梦想的惋惜,而不是对自己成就的骄傲吧。所以,不要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什么遗憾,勇敢地去追寻自己的梦吧。
      
  •     错字、漏字都不计较了,整本书设计都太失格调,从封面到封底,没能找到一页上眼的,出版社还自吹自擂弄个了“小红帽”,唉~~。最不解的是,居然在首页来上个“成就商业阶层事业与生活的梦想”的口号,湛庐文化纯SB!!!
      
  •     我是水瓶,所以当我知道男主角是水瓶时我就一点也不诧异了,所有的事情都有了解释。这颗围绕太阳自东向西运动的星星本身就是怪异,它漂浮在太空中和所有星星背道而驰,向着自己的方向努力前进,这就是水瓶不被人理解的地方,在水瓶这里只有自己认为正确的才是真理,其他的都是狗屎----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这是有点固执,但总比随波逐流的好,在这个纷繁的世界有很多的诱惑,我们往往很难坚持自己内心真实的欲望,抛开理论道德不说,男主角的做法实在是值得推崇,有自己的想法并且将之付诸实际仅仅这一点就很是让人佩服,所以不论结果是怎样,为什么我们不能做一次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勒?
  •     但凡看了会心疼,会流泪的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克里斯。我只看过电影,是一个已经差不多踏遍千山万水的罗马尼亚男孩子极力推荐给我的。经常看到他的照片,不是在雪山里,就是在湖泊上。所以他的心中有一个和克里斯一样的梦,into the wild
      绝对要力荐的好片好故事,那种让你无所适从的心痛,从心底疼到了喉咙口。虽然为克里斯心疼,但是自己心里还是明白:那是他选择的路,只要他觉得值得,那便无所可惜
  •     有人批判。有人力顶。每个人心里多少都会有克里斯的想法吧。只是深浅程度而已。也许他偏执,于是他有敢于追求的心,他以他心目中的真理作为行为准则,身体力行。他又是感性的,他追求的是绝对的自由与平衡,当现实与内心发生冲突,他就勇敢地去追求。没什么不对。只是理想终归为理想,似乎结局也只能这样。
      
  •      先看了电影,对于结局很是无赖,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觉得还是应该看了书比较好。在没有电脑的日子,这本书倒是陪伴了我。
       真的蛮理解主人公的,每个人有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生存观,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对别人的价值观做任何评价,人和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活着的想法。
       的确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平静而又充实的生活,拿我自己来说,对生活的要求也就没有那么高。梦想就是以后毕业工作了,能有份稳定的不太累的工作,钱够花,遇见好的朋友,能每年出去旅游一次,每年给父母做健康体检,安安静静、稳稳的就行。还有就是能去香港见见最喜欢的华仔老大,抱抱他,要求也真的不多,却总也是觉得梦想很遥远。不管怎么样,要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努力了,不管结果怎么样,以后也不会后悔。所以,要加油,要努力!
       总之去做最好的自己,追寻自己的梦想,明天会更好的。
  •     我至今都无法描绘看完这本书的震撼,有各种说不出来的复杂感受。最令人唏嘘的当然是这段话:“有些人认为他们注定得不到爱,他们静静地走向没有感情的未来,试图断绝和过去所有的联系。”如若断了过去所有联系,还有什么能够支撑他们活下去呢?电影与书一样精彩。
  •      和想象中的不一样,所以很失望。故事繁多,穿插,大段的引用。其实我只是想要看超级流浪汉的日记,但是书里全是评论,引用的故事。大失所望。
      
      如果喜欢这种题材,建议看《万里任禅游》,比《在路上》和《荒野生存》好的太多,有阅读的快感。
      
      而且我一直在寻找作者的观点,最后发现作者根本是在码字凑数。电影应该比这本书要好的多,往往吹得越凶残的书,内容往往惨不忍睹。
      根本搞不清作者想说些什么,荒野生存指导?深度精神追求?什么都没有!!!
      
      ps
      收获,杰克伦敦是个大胖子,酗酒,只去过一次阿拉斯加。
      
  •     一个人踏入荒野,没有电话,没有酒,没有烟,没有一切毒害心灵的东西。与人性的虚伪隔绝,去寻找最真实的世界。独自面对冰冷的石头,只靠自己的双手和大脑!
  •   说得好 真正无所束缚的人是内心无所束缚的人 内心嘈杂的人到了再孤寂的环境心中也是一团糟
  •   面对自己喜欢做的是才是无拘束的 我觉得作者感受到他的真实 他了解地球上唯一真实的地方 他要告诉我们不要在虚伪下去 坚持面对自己独有的真实
    作者发现地球上没有真实的地方 只有回到过去没有虚伪 没有装B 只有单纯的‘‘自然’’ 没有金钱一样活得很好 有的只是智慧去改变别人
  •   活在当下虚伪的白痴
  •   就是在适应虚伪 自己才变得虚伪
  •   第一次有人骂我白痴哎,有意思。
  •   哇,五月才过了一半,已经读了11本了!强人!向你学习:)
  •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013208/
    如何阅读一本书
    有用的
  •   如何阅读一本书?书名么?
  •   之所以想把他的故事说给更多人听,因为这个孩子身上有种东西在闪光。他在短短时间内,获得如此丰富的人生体验,令我羡慕不已。
    ——肖恩·潘
    当然也可以通过读书。如果你说的是新加坡,良好的经济条件可以让人闲适、阅读,读书同样可以快速获得丰富的人生体验。也可以借由旅行、冒险获得经验。
    大陆很多人没有阅读的习惯,再过两代人应该会有所好转。要极力促成~
  •   很惭愧,《如何阅读一本书》我一直没看完。另一本没看完的书是《如何解决拖延症》-_-#
  •   看过留感 写得好就不说了
  •   书和电影都好,看的太有感触~
  •   哈哈 同感!
  •   一个人一生必须艰苦跋涉,越过一大片土地贫瘠、地势险峻的原野,方能跨入现实的门槛。说青春是幸福的,这只是一种幻想,是已经失去了青春的人们的一种幻想。但是,年轻人知道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脑子里充满了灌输给他们的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一旦同现实接触,总是碰的头破血流。看来,他们似乎是某种阴谋的牺牲品,因为他们所读的书(由于必要的选择很理想);还有长辈们之间的谈话(他们是透过玫瑰色的雾霭来回首青春的),这一切都为他们准备好了一个不真实的生活。
  •   哈哈!好久不来,还有一个好友写了这样一篇文,不错!
  •   你说出了我的心声
    这是本好书,内容没什么好挑剔的
    但是装帧设计还有排版将这本书毁于三流之外。。。
    其中好几页的莫名宣传广告我都想撕下来,但鉴于想是珍藏又不忍破坏其完整性。。。哎。。。
  •   来看看你
  •   这个属于非虚构类纪实文学,自然不能和虚构的小说相比什么故事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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