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巴比倫

出版时间:2009/03/16  出版社:新雨出版社  作者:Fitzgerald, Scott  译者:柔之,鄭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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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繼《班傑明的奇幻旅程》之後
費茲傑羅又一撼動人心的悲傷情歌
「在我倆開始無意識地折磨彼此的愛,並將
它撕裂成碎片之前,我曾是如此深愛著妳。」
一種掙扎,一種吶喊,一種不平靜的,
讓人為之心碎卻又低迴不已的聲音!
當曾經的絢爛浮華褪盡 剩下的是令人心碎的無盡寂寞……
《重返巴比倫》(Babylon Revisited)是費茲傑羅繼《班傑明的奇幻旅程》後,又一本精彩的短篇小說合集。本書收錄了費氏自1926年至1937年之間陸續撰成的八篇作品,其中包括了刊載於《星期六晚郵》的〈富家男孩〉、〈寶貝派對〉等六篇精彩短篇小說;著於1931年,被譽為作者最優秀作品之一的〈重返巴比倫〉;以及作者晚年的短篇傑作〈長路漫漫〉。
在本書中,在社會與家庭劇變中掙扎的費茲傑羅,以宛若要滿溢而出般的情感,寫成了一篇又一篇直擊人心的動人經典。從自信滿滿的浮華年代,到自我沉淪與走向絕境,費茲傑羅用他的筆,在短暫的生命歷程中,寫下無數讓人為之心碎卻又低迴不已的文章。良善與冷酷,華麗與落寞,愛情與仇恨,喜悅與悲愴……在爵士時代落幕的鐘聲中,費茲傑羅將帶領讀者一同體驗舞台上最後的絢爛與幻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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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9条)

 
 

  •     
       写这个书评前,首先反思下自己大学时对欧美文学避而不见的态度。
       那时《外国文学》是必修课之一,但因为对译文感觉拗口,自己在阅读文字时有困难,且私下认为翻译的文字表达不出原文的意蕴,同时自己英语实在太蹩脚,所以一开始就抱定放弃态度。
       我至今仍记不起这门学科写的是哪篇作品的论文----算是混过去的,唯一记得的,就是认真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恰好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而这也是我在京东没看简介就买下其五本作品集的原因。
       如今重读欧美文学,跟重拾欧美电影、音乐的心情一样----实在太迟了,当年怎么那么排斥呢?但幸好,现在再读也不迟。
       我不知道译林翻译的版本会不会好点,文化艺术出版社的有点小问题,刚看一页,就发现有文字错误(第一页某段某行多了一个“他”字,没办法,以前做编辑落下的习惯),而且翻译得不是很通顺,读着拗口,难理解。(深信错过了某些经典对白),直到读到后半部分,才慢慢习惯这样的翻译方式。
       另外,我不得不说,由于记忆力下降,非常容易忘记男女主角的名字(特别是外国姓名),因此不得以在小笔记本上记下重要人物的姓名和关系。另为了加强故事记忆性,我把安森、波拉、多丽等角色代入我刚看着的《吸血鬼日记》的主角里面(但安森绝对没有达蒙或史蒂芬的帅气,书中描述他不算英俊,波拉也不会是艾琳娜,因为她是一个肤色黝黑的女子),当然,不久我发觉这样的做法好玩又好笑。
       回到故事中。关于安森爱上波拉的过程,以及后来又分又合最终波拉另嫁的故事不想多说,谁明白美国20世纪20年代是怎么一回事(至少我已经忘记美国文学史,只隐约记得前序有介绍这是个“爵士时代”),他的挣扎,优越感,徘徊,改变一如我对名著改编的欧美电影感觉一样----真心不明白这些宴会礼仪和交往方式。(一如外国人看中国明清小说一样迷惘吧)
       我对故事入心的感觉,是安森猛然发现自己很孤独,年近三十打电话想找人聊天却没有人再像以前一样需要他的桥段一样。我感觉自己现在太像他的写照了,想当年闺蜜甚多,大家都给我说秘密聊天逛街,结果刚有男朋友的,就随便找借口打发我,结婚的更不消说,十有八九以家庭为重,把我忘记到天涯海角去了。其实,那种感觉,真心受伤。
       说说我对安森的感觉。高富帅,有条件,严重的个人优越感,被打击一次就不相信爱情不愿付出(其实他应该不爱波拉,只是波拉先他一步下手,嫁给他人,让他不甘心被人遗弃,宁愿错误归类自己爱她的情感,其实他不过是个虚伪份子,抵不过自尊的创伤),他圆滑,会处世,以为可以得到所有人认同,但实际上别人需要他的时候当他是神,不需要他的时候绝对可以成为轻视的对象。结局可想而知,可悲的人,应该是看不到幸福的曙光了。
       你说,爱情是像波拉一样二嫁过后跟安森重逢,说自己没有忘记他但现在很幸福的样子吗?或者像多丽一样,迷恋着他却突然嫁给佩里,又或者,像安森一样经过波拉这座巫山再没心情找另一团云代替?都不是吧,爱情纯粹些多好啊,那么多家庭、生活圈、观念等纠结乱缠,看着都让人心烦,但谁说这又不是现实呢?看自己身边,这样的狗血事情不就经常上演吗?或者有一天,自己也逃不开这样的怪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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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重拾生活,戒网戒博客,愿能清心纯粹,认真看书。
      
      
      
  •      看到前面的评论还在怀疑,有这么烂吗?读过之后,觉得果然很烂。自己很少有读不完的书,因为写过不完整的小说,才知道字斟句酌的痛苦,所以想尽量低尊重别人的脑力劳动,但是这本书,对不起了,真的是完全读不下去。到170页左右的时候,果断地弃了!
       不知道原作怎么样,但是这本书真的看不出翻译的用心。对于翻译,尤其是文学的翻译,应该先理解,然后在做适当地变通。文学作品对于翻译的要求极高,要“信达雅”实在很难,但是语句通顺、句意清楚,让人读得懂应该是最起码的要求了,然而读有二十年阅读史的我,完全不知道小说想要表达什么。
       由此,我总结出,翻译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它可以成就一本书,也可以把一本优秀的作品糟蹋得体无完肤,此谓之“鬼斧神工”
  •     没看过英文原版,不知道怎么样的翻译是更好的。但是仅从中文语法来说差错也太多了吧,好纠结要不要读下去了。
      第一次被译文绊倒是这句话:
      P5 “虽然如此,他真正的优越感却阻碍了他过成功的学院生活——独立却被误认为以自我为中心,适当的敬畏拒绝接受耶鲁大学的标准,被以为贬低了所有那些具有这样标准的人”。
      适当的敬畏拒绝接受耶鲁大学的标准——主谓宾:敬畏拒绝接受标准?
      跳过,一目十行地到了第7页:“有一晚舞会之后,他们同意结婚了。”不追究舞会能不能用“晚”,他们同意结婚了?他们跟谁同意结婚了?他们彼此互相同意结婚了?她同意同他结婚了?他同意跟她结婚?据我浅薄的语文知识,同意这个词用法应该是谁同意谁吧?
      一目二十行到了12页我泪流满面:
      “经过与安森充满活力的四个月交往后,让所有男人相形见拙。”
      主语呢主语?句式杂糅吧这是!
      “他们的柔情蜜意与欲望已增强到了顶点。”
      好吧,我的愤怒与无奈也增强到了顶点。
      我我我。。。。。
  •     爱菲茨杰拉德,爱他的爵士时代的风情,但是这本小说集子不太对自己的胃口,至少没有‘本杰明的奇幻历程’那么的闪耀着旧日的光辉。
      “在他俩无意识地开始折磨着彼此的爱,将它撕裂成碎片之前,他曾是如此深爱着她。在最闪亮的时代也是最孤寂的时代,用带着悲伤的爱与希望去呐喊”
  •   “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了不起的盖茨比》,写于最后。
  •   这也是我看了第一页之后,果断翻看出版社的原因,很可惜,真不是译林出版社的,看来以后看外国名著都要认准出版社啊!
  •   LZ,菲茨杰拉德的遣词造句原本就是独树一帜的,美国有“点石成金”的赞誉说的就是菲氏的文章。
    由于菲茨杰拉德写作经常用大长段大长段的句式杂糅,因此既体现英文风味又还原文章本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我读过上海译文的,说实话太一般,对照原文的话基本就是拆句子自己组合小短句;宇航出版社有本《返老还童》还不错,但也是拼凑句子;我想文化艺术出版社的这个是想尽可能复活英文的滋味,可惜译者的笔力不够吧。
    菲茨杰拉德被誉为“最好的英语”写作楷模,基本上只有读原文才有理解,再加上时代背景的关系,我国喜欢他的并不多。
  •   我觉得我的英文水平不够读原文的。大段大段的长句在英文和中文中都不算少见,但句子没有结构,不讲语法还能受欢迎的估计是没有的吧。不管怎么折腾句子,得有人能读懂才有传播的价值。不知道原文怎么样,但我想语病肯定不是菲茨杰拉德的特色。正是因为听过这位的大名,才想找来读一读,至少中文翻译成这样磕磕绊绊,不知道要多大包容心才能不注意乱七八糟的语病只读故事情节的。
    另外说句闲话,体会作者的语言真的要读原文,每个国家或民族都有特色,要一一体会得精通多少语言才行。。。。
  •   跟lz的感觉一样,又自愧没有阅读原著的能力,以前老师都推荐译林出版社,不知哪个出版社的还会好一些,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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