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 年 11 月 28 日 出版社:天下文化 作者:妮可‧克勞斯 页数: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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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世的最後一番話 明天或後天,當他們撰寫我的訃聞時,訃聞上將寫道:李奧?葛斯基身後留下一屋子廢物。我很驚訝自己沒被活埋。這個地方不大,但我得費勁在床鋪和馬桶、馬桶和餐桌、餐桌和前門之間,清出一條通道。我若想從馬桶走到前門,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我必須繞過餐桌才到得了。我喜歡把床鋪想像為本壘,馬桶為一壘,餐桌為二壘,前門為三壘。如果躺在床上的時候門鈴響了,我得繞過馬桶和餐桌才走得到門口。如果來人碰巧是布魯諾,我就一語不發讓他進來,然後蹣跚走回床邊。那群隱形觀眾的吼叫聲,在我耳邊隆隆作響。 我時常猜想誰會是最後一個看見我活著的人。如果我得打賭,我敢說一定是中國餐館送外賣的小弟。我一星期有四天叫外賣,每次他上門時,我總是為了找錢包大肆翻箱倒櫃。他捧著油膩的紙袋站在門口,在此同時,我則猜想今晚會不會是我吃了春捲、爬上床、然後在睡夢中心臟病發的一夜。 我試圖盡量讓人看見。出門在外時,有時雖然口不渴,但我還是買瓶果汁。如果店裡很擠,我甚至誇張到故意把零錢灑了一地,五分和十分錢銅板朝四方滾去,我則雙膝跪地。我跪下來得花好大功夫,站起來更是費力,不過嘛,或許我看來像個傻瓜。有時我走進體育用品店,問,你們有什麼樣的球鞋?店員上下打量我這個可憐的笨蛋,帶我看店裡一雙白得發亮的 Rockport 球鞋。不,我說,我已經有這款了,然後我奮力走到 Reebok那一區,拿起一雙根本不像球鞋的鞋子,說不定是雙防水靴。我跟店員說我穿九號,那個年輕小伙子神情更加謹慎地再瞅了我一眼,冷冷瞪了我好一會兒。九號,我緊抓著那雙有網邊的鞋子又說一次。他搖搖頭到店裡後面拿靴子,等到他回來時,我正脫下襪子,還捲起褲管,低頭看著自己老朽的雙腳。過了尷尬的一分鐘,店員才曉得我等他幫我套上靴子。我從來沒打算買鞋,我只是不想在我死去的那天,沒有半個人注意到我。 幾個月前我在報上看到一則廣告,說:繪畫班誠徵裸體模特兒,每小時十五美金。這麼多部位讓人觀賞,而且有這麼多人看,似乎理想得令人難以置信。我撥了電話,一個女人叫我下星期二過去,我試著描述我的長相,但她不感興趣,什麼樣子都可以,她說。 日子過得好慢,我跟布魯諾提起這事,但他聽錯了,以為我為了看裸女,才報名參加繪畫班,他也不想聽我解釋,她們會秀兩點嗎?他問,我聳聳肩。還會秀下面那裡嗎? 四樓的弗萊德太太死了三天,才有人發現她的屍體。我和布魯諾從此養成查看彼此的習慣。我們不時找些小藉口,比方說,布魯諾開門時,我跟他說,我的衛生紙用完了。一天後,有人敲敲我的門,我的《電視節目指南》不見了,他說。雖然我曉得他的《電視節目指南》跟往常一樣擺在沙發上,但我依然找出我那一份給他。有次他星期天下午過來,說,我需要一杯麵粉。這招可就不太高明,我忍不住點醒他:你又不會燒菜。接下來一片沉默,布魯諾瞪著我的雙眼,你懂什麼,他說,我在烤蛋糕。 初抵美國之時,除了一個遠房表哥之外,我誰也不認識,所以我幫他做事。我表哥是個鎖匠。他若是個修鞋師傅,我也會變成修鞋師傅;他若掏糞,我也會跟著掏糞。但是嘛,他是個鎖匠,他教我這一行,所以我成了鎖匠。我們合夥開了一家小店,後來他感染了肝結核,他們不得不切除他的肝。他發燒到攝氏四十一度,不治身亡,所以我接管了生意。他的遺孀後來嫁給一位醫生,搬到紐約海灣區,但我還是把店裡一半的利潤寄給她。我就這樣當了五十幾年鎖匠,但之前可從沒想到會過這種日子,不過嘛,其實我慢慢喜歡上這一行。我幫助那些被鎖在門外的人,也將某些不該進門的人屏除在外,讓大家高枕無憂、免做惡夢。 後來有一天,我凝視窗外,或許是望著天空沉思吧。即使把一個笨蛋擺在窗前,他也會變成大哲學家。午後時光漸逝,夜幕漸垂,我伸手去拉燈泡開關,忽然間,彷彿有頭大象一腳踩上我的心臟,我雙膝跪倒在地,心想我不可能永遠不死。過了一分鐘,再過一分鐘,然後又一分鐘,我在地上爬行,拖著身子爬向電話。
内容概要
李奧是位獨居在紐約的退休鎖匠,寂寞終日,生怕孤單死去無人知曉。他的祕密是:六十年前在祖國波蘭,他有一位非卿莫娶的青梅竹馬;後來,他有了一個永遠不能相認的兒子;還有,他寫了一本書《愛的歷史》,書中的女主角,就是他的摯愛艾瑪…… 戰亂拆散了李奧與艾瑪,也迫使他逃離波蘭,無法把《愛的歷史》手稿帶在身邊,只得託付給好友茲維保管。李奧萬萬沒有料到,這本手稿幾經磨難,最後竟在南美洲問世,但書的作者不是他,他也完全不知道它的出版…… 同樣在紐約,有位同樣叫做艾瑪的十四歲少女,是個單親家庭的長女。艾瑪的母親始終無法忘懷亡夫,努力寄情於翻譯工作。艾瑪見母親因寂寞日益憔悴,千方百計想為母親尋得第二春。此時,有人願出重金委託艾瑪的母親翻譯一本書,正是那本《愛的歷史》!原本只想代母尋友的艾瑪,在看了母親的譯稿後,不由自主,開始尋找書中那位與她同名的艾瑪…… 一個名字、一本書,在命運的棋盤上,竟串聯著三個乍看之下毫不相干的家庭,牽動三代之間的愛恨。這些在浮世間漂流的小人物,在各自的世界裡飽嘗孤寂、歷經死別,卻沒想到,因為對愛的堅持與追尋,他們的人生之路,逐漸交錯……
作者简介
妮可·克勞斯﹝Nicole Krauss﹞ 1974年生於紐約,長於長島。史丹福大學、牛津大學畢業,主修文學及藝術史。自小博覽群書,文采洋溢。未上中學前,即已涉獵亨利·米勒、菲利普·羅斯等人作品。十九歲開始寫詩,詩作曾發表於Paris Review、Ploughshares等刊物;小說作品散見New Yorker、Esquire等雜誌。 2002年出版第一本長篇小說 Man Walks Into a Room,同年即獲選《洛杉磯時報》年度最佳好書,Esquire雜誌並稱讚她為「全美最佳新秀作家」。 亦自2002年起,開始發展《愛的歷史》故事雛形,2004年以短篇小說形式發表於New Yorker雜誌,大獲好評,迴響熱烈,決心擴寫為長篇小說。《愛的歷史》在2005年問世後,立刻登上英美重要暢銷排行榜,更迅速售出全球多種語文版權,可謂奠定國際文壇地位之作。 與小說家Jonathan Safran Foer為美國文壇知名夫妻檔,兩人育有一子,現居紐約的布魯克林。 施清真 **政治大學新聞系學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大眾傳播碩士,美國西北大學人際傳播博士,曾任教於淡江大學及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系。現定居舊金山,專事翻譯寫作,譯作包括《蘇西的世界》、《神諭之夜》、《遺愛基列》、《不存在的女兒》等。
章节摘录
因為它如此特別。 如此的「特別」,非但沒有嚇跑讀者,反而讓它成為以27種語言,暢銷全球的口碑之作。即使在出版兩年後,它仍是英美書店架上閃閃發光的名字。 有些小說會在開頭數章內,就交代主角們的身家背景、個性,以及彼此之間的關係,讀者不久就可以串起各種關連,進入狀況,跟著故事發展走下去。或者,為了緊緊抓住讀者,書裡沒多久就安排一個劇情高潮。 但《愛的歷史》不是這樣的小說。 書中的主角們,在各自的世界裡各自生活、各自悲喜。每個核心人物各佔部分章節,輪流出場,每一章,都讓我們多了解他們一些。但也因此,坦白說,讀者大約要到了第三章,才會發現,原來這些毫不相干的故事之間,藏著一個重大的聯繫。 於是,你才會恍然,原來每一章都在鋪路,一步步導向結局,而作者巧妙地從一開始就布下了線索。於是,你忍不住看下去,因為你愈發急切地想知道,這些人物將如何走向彼此?作者要怎麼把這些線索,在結局裡兜攏?於是,你非但不會暗罵怎麼看了這麼多頁仍不明所以,還可能會在看完全書之後,重讀、再讀,因為你忍不住想再確認那些線索、回味主角經歷的人生波折。 有些小說的敘事方式平鋪直敘,順著時間發展進行;有些則會變些花樣,例如讓主角輪流出場發言,或跳接時空等等。 但《愛的歷史》不僅僅是這樣的小說。 作者除了讓主角輪流出場,還為每位主角設計了不同的語言和發言方式,時間先後更是偶有交錯。因此本書不僅有文體的變化,內文更呈現不同的層次。對於這樣的巧思安排,我只能用「豐富」兩字來形容:很少看到層次如此豐富,敘事卻如此清晰又深刻的小說。更難得一見的是,作者運用了簡單的文字編排,就創造出富含情緒的視覺語言。箇中奧妙,必須看了全書才知道。 有些小說,儘管劇情千迴百折,但用兩句話就說得出故事大要。這是朋友之間互相推薦好書時最需要的訊息,也是賣書時吸引消費者的關鍵。 但《愛的歷史》不是這樣的小說。 它自成一格,活出非常獨特的風貌。基於前述的原因,它實在很難只用兩句話形容。 但它好看極了。在amazon.com、amazon.co.uk或google找找,不難發現,為什麼這麼多國外媒體、讀者,給了它五顆星的評價,用更為特別的形容詞讚美它。 如此特別的它,曾在2006年,數次感動了與它邂逅的我。 之後,我發現,有同樣感動的人愈來愈多。 他們來自不同的性別、年齡層、職業、國家,但他們的感動說著一樣的語言。 因此,這本小說,此刻來到你的眼前。雖然書籍簡介只收錄部分章節,但希望你可以感受到它的特別之處。 願它為你帶來一段忘情的閱讀時光,並成為你書架上珍重收藏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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