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9-30 出版社:商周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提耶希.柯恩 页数:320 译者:林說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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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言 我什麼感覺也沒有。 其實有啦,就像一陣強風,甚至更勝於此,像一記重拳打中腹部與臉上,但是不會痛。 當這個男人在福勒惠斯站上了八十三號公車,我馬上覺得他怪怪的。他像見了鬼似的,表情像是剛剛撞到鬼,懷疑是不是有鬼追在後面;他的眼神像恐怖片裡的變態殺手,口中唸唸有詞。不過巴黎多的是怪人,我有時候也覺得自己是怪人。反正,我有我怪的地方。 當我們眼神交會時,我才開始害怕。他好像既驚訝又不爽在這裡見到我,我以為他要跟我說話,說什麼「小孩子怎麼一個人搭公車?再不下去我就要打人了!」之類的話,總之我不懂我在這裡礙著他什麼。我心想他這樣看著我,可能是因為他不喜歡小孩……或是太喜歡小孩,你懂我的意思吧。媽媽總是要我小心會傷害小孩的瘋子。 我通常不是個膽小鬼。好吧,我承認當我弟扮鬼嚇人時,雖然處在黑暗中的我假裝沒在怕,但我弟實在太會裝鬼,最後我不得不開始害怕起來!但眼前這個人……我開始後悔為什麼不走路回家。我搭公車是因為爸媽不希望我單獨走路回家,要過太多次馬路,太危險了。 太危險?很滑稽吧? 不,一點都不好笑。 我有想到要執行「市區兒童獨行守則」(這是爸爸說的)的第三條守則:如果你受到威脅,就往老太太身邊靠,請她幫你。但是,第一,在這輛擠滿人的公車上,我身邊唯一的一位老太太睡著了;第二,她滿臉的皺紋加上下巴長的毛,讓我怕她的程度不低於那個男人;第三,我不算真的被威脅。我害怕是因為那傢伙的眼神怪異,一個人喃喃自語又不斷盯著我看。 既然我不會去叫醒老太太,又只剩幾站就要下車,所以我決定挑戰自我:「你數到三,然後就直盯著那人看,直到他低下頭為止。如果你做得到,你就是個男子漢!」我喜歡這樣自我挑戰,畢竟,幹嘛怕一個走路像殭屍、自言自語的人?於是我挺起胸膛,大口呼吸,然後轉過去看他。一、二、三,太遲了,他轉頭了、不注意我了,他跑去對著車門,我想他是對著玻璃上的倒影說話。 巴士到了國會站,這下可恐怖了!當車門打開,那人大聲叫喊。我不知道他在叫什麼,好像是「嗚啦啦,卡拉梅爾牛奶糖!」之類的。好啦,我知道他喊的不是這個,我沒那麼笨!怎會有人為了一條卡拉梅爾牛奶糖而謀殺整輛公車的乘客? 很妙吧? 不,一點都不好笑。 他的叫聲嚇死我了!其他乘客也嚇到了,大家都看著他。我想有些人已經明白發生什麼事了,因為他們像恐怖片裡一樣睜大了眼睛。他沒有立刻引爆炸彈,所以我有時間看著所有過程,他應該停頓了一、兩秒。一秒?兩秒?我不知道,這很難說,而且根本不重要。 總之,如果可以的話,我倒想看看他的炸彈長什麼樣子,我天生是個好奇寶寶,我媽老是這樣說我!但炸彈可不是天天都能見到的,不是嗎?而且,你也不可能每天被炸到。 好笑吧? 我知道…… 事實上,這跟電影裡演的完全不一樣:沒有砰地一大聲、沒有煙霧,也沒有痛苦慘叫,至少那些被炸死的人沒有如此反應,只有一道難以置信的光以及一陣讓人喘不過氣的強風……就這樣。 總之,即使我很害怕那男的像變態一樣的眼神也聽不懂他喊的話,即使他殺了我,我還是很想像個男人一樣跟他面對面,對他說:「喂!老兄,根本不會痛!」 我兒子被炸成碎片那天,我的人生也結束了。他的每一塊碎肉上都印著我生命的片段,卻就這麼被炸彈的暴風捲走、被火灼燒,這麼多存在的碎片黏在馬路的瀝青與車體的鋼板上,混雜在其他人的碎肉當中。 收集這些碎片對我來說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它們已不再屬於我,微乎其微。 然而,我還是得挖掘出某些碎片,試圖重建我所不知道的真相。 我要為他、為那些活著的人和必須承受遺憾的人,說出真相。這是為了我愛著、卻再也見不到的人,也是為了我自己,更是為了避免我在迎接生命終點前先被瘋狂吞噬。 所以我要以我僅存的清醒,來面對這些分散的記憶,並訴說我的生命與死亡。 我的生命:指的是在這該死的一天之前的歲月。那段過去的日子,現在看來,似乎不曾存在過。 我的死亡:指的是那些不斷用同等力道攻擊我心智的痛苦時刻。 那些有一天有機會讀到我故事的人,或許可以從中找到意義。至於我,我辦不到。
内容概要
為了你,什麼都可以 ◎ 媲美馬克?李維與紀優?穆索的新銳作家、《被偷走的人生》作者全新力作 ◎ 感人程度直逼《蘇西的世界》、心痛指數超越《不存在的女兒》、復仇爭議直追《告白》、《瀕死之眼》 是愛,讓人萬劫不復。卻也是愛,讓人得到救贖。 我兒子被炸成碎片那天,我的人生也結束了。 人們不斷告訴我,應該恢復正常的生活,可是我不知道怎樣才叫正常。 我的孩子死了算正常嗎?一個人藉由炸掉巴士來表達訴求算正常嗎? 復仇,成為我活著唯一的理由。 人說,失去摯愛後連呼吸都會痛 我感覺不到 因為那像一種癌 只會毫無所覺地 一點一滴蠶食我的靈魂、腐蝕我的心 忙於加班工作、應付上司的丹尼爾錯過接送兒子下課,意外讓傑宏死於恐怖分子的炸彈攻擊,也徹底粉碎了丹尼爾苦心經營的幸福家庭,更讓他重拾幾乎遺忘的過去——他曾是幫派分子和小偷,因為愛情,才決定浪子回頭,辛苦爬到社會認可的地位。他終於如願成就事業與家庭,幸福卻如此短暫! 身為被害者家屬,他既憤怒於政府的無能,又對兒子的意外自責,於是萌生了可怕的復仇念頭,擬定瘋狂的復仇計畫,甚至?下傷心欲絕的妻子和稚幼的么兒,千里迢迢獵殺他的「仇敵」。 當罪人終於伏法,輿論卻不斷追究加害者的人權問題,血債血還是否過於暴力? 從被害者一躍而為加害者,這個父親到底哪裡錯了? 一本讓你驚呼連連、直呼過癮的小說,融合?心情感煎熬、懸疑弔詭的情節,以及動作片般的畫面節奏,看了,就不得不屏息到最後。
作者简介
法國讀者評為媲美馬克?李維與紀優?穆索的新銳作家,更以《為了你,什麼都可以》被讀者讚譽可與哈蘭?科本一較高下。生於摩洛哥卡薩布蘭卡,長於法國維勒爾巴納(Villeurbanne)。先後修習心理學、社會學、通訊(高等深入研究文憑DEA)與商業(巴黎高等商業學校碩士Master école Supérieure de Commerce de Paris),並曾任職於巴黎通訊廣告業,目前與家人在里昂創立名為「A Capella」的通訊公司。已婚,擁有幸福的家庭和四個可愛的孩子。由於特殊的成長背景及豐厚的社會學、心理學學養,柯恩能深刻剖析書中角色的心情起伏及轉折,同時利用人際衝突創造高潮起伏;更由於通訊廣告業的背景,成功運用電影分鏡般的模式,讓小說呈現電影般的刺激感。曾以《被偷走的人生》拿下2007年Jean d’Ormesson夏季法文小說大獎。欲了解更多作者資訊,請上官網:www.thierry-cohen.fr
章节摘录
前言 我什麼感覺也沒有。 其實有啦,就像一陣強風,甚至更勝於此,像一記重拳打中腹部與臉上,但是不會痛。 當這個男人在福勒惠斯站上了八十三號公車,我馬上覺得他怪怪的。他像見了鬼似的,表情像是剛剛撞到鬼,懷疑是不是有鬼追在後面;他的眼神像恐怖片裡的變態殺手,口中唸唸有詞。不過巴黎多的是怪人,我有時候也覺得自己是怪人。反正,我有我怪的地方。 當我們眼神交會時,我才開始害怕。他好像既驚訝又不爽在這裡見到我,我以為他要跟我說話,說什麼「小孩子怎麼一個人搭公車?再不下去我就要打人了!」之類的話,總之我不懂我在這裡礙著他什麼。我心想他這樣看著我,可能是因為他不喜歡小孩……或是太喜歡小孩,你懂我的意思吧。媽媽總是要我小心會傷害小孩的瘋子。 我通常不是個膽小鬼。好吧,我承認當我弟扮鬼嚇人時,雖然處在黑暗中的我假裝沒在怕,但我弟實在太會裝鬼,最後我不得不開始害怕起來!但眼前這個人……我開始後悔為什麼不走路回家。我搭公車是因為爸媽不希望我單獨走路回家,要過太多次馬路,太危險了。 太危險?很滑稽吧? 不,一點都不好笑。 我有想到要執行「市區兒童獨行守則」(這是爸爸說的)的第三條守則:如果你受到威脅,就往老太太身邊靠,請她幫你。但是,第一,在這輛擠滿人的公車上,我身邊唯一的一位老太太睡著了;第二,她滿臉的皺紋加上下巴長的毛,讓我怕她的程度不低於那個男人;第三,我不算真的被威脅。我害怕是因為那傢伙的眼神怪異,一個人喃喃自語又不斷盯著我看。 既然我不會去叫醒老太太,又只剩幾站就要下車,所以我決定挑戰自我:「你數到三,然後就直盯著那人看,直到他低下頭為止。如果你做得到,你就是個男子漢!」我喜歡這樣自我挑戰,畢竟,幹嘛怕一個走路像殭屍、自言自語的人?於是我挺起胸膛,大口呼吸,然後轉過去看他。一、二、三,太遲了,他轉頭了、不注意我了,他跑去對著車門,我想他是對著玻璃上的倒影說話。 巴士到了國會站,這下可恐怖了!當車門打開,那人大聲叫喊。我不知道他在叫什麼,好像是「嗚啦啦,卡拉梅爾牛奶糖!」之類的。好啦,我知道他喊的不是這個,我沒那麼笨!怎會有人為了一條卡拉梅爾牛奶糖而謀殺整輛公車的乘客? 很妙吧? 不,一點都不好笑。 他的叫聲嚇死我了!其他乘客也嚇到了,大家都看著他。我想有些人已經明白發生什麼事了,因為他們像恐怖片裡一樣睜大了眼睛。他沒有立刻引爆炸彈,所以我有時間看著所有過程,他應該停頓了一、兩秒。一秒?兩秒?我不知道,這很難說,而且根本不重要。 總之,如果可以的話,我倒想看看他的炸彈長什麼樣子,我天生是個好奇寶寶,我媽老是這樣說我!但炸彈可不是天天都能見到的,不是嗎?而且,你也不可能每天被炸到。 好笑吧? 我知道…… 事實上,這跟電影裡演的完全不一樣:沒有砰地一大聲、沒有煙霧,也沒有痛苦慘叫,至少那些被炸死的人沒有如此反應,只有一道難以置信的光以及一陣讓人喘不過氣的強風……就這樣。 總之,即使我很害怕那男的像變態一樣的眼神也聽不懂他喊的話,即使他殺了我,我還是很想像個男人一樣跟他面對面,對他說:「喂!老兄,根本不會痛!」 我兒子被炸成碎片那天,我的人生也結束了。他的每一塊碎肉上都印著我生命的片段,卻就這麼被炸彈的暴風捲走、被火灼燒,這麼多存在的碎片黏在馬路的瀝青與車體的鋼板上,混雜在其他人的碎肉當中。 收集這些碎片對我來說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它們已不再屬於我,微乎其微。 然而,我還是得挖掘出某些碎片,試圖重建我所不知道的真相。 我要為他、為那些活著的人和必須承受遺憾的人,說出真相。這是為了我愛著、卻再也見不到的人,也是為了我自己,更是為了避免我在迎接生命終點前先被瘋狂吞噬。 所以我要以我僅存的清醒,來面對這些分散的記憶,並訴說我的生命與死亡。 我的生命:指的是在這該死的一天之前的歲月。那段過去的日子,現在看來,似乎不曾存在過。 我的死亡:指的是那些不斷用同等力道攻擊我心智的痛苦時刻。 那些有一天有機會讀到我故事的人,或許可以從中找到意義。至於我,我辦不到。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丹尼爾是一個幸福又倔強、愛講反話的一家之主,兒子死於巴士攻擊、被炸成碎片,他痛徹心扉、瘋狂大復仇。 在一連串的獵殺後,丹尼爾真正面對恐怖分子才知道,對方也因為一顆美國炸彈,失去妻兒和全村的朋友。 「白人小孩的價值,跟阿拉伯小孩,有這麼大的不同?」 這是一本痛到令人難以呼吸的書,劇情張力、對話深度更勝電影,曾經恨到想把仇人撕裂,卻因為更多親情的灌注,讓父親冰冷堅毅的心,溫暖了,修復了。」 --主播夫妻檔/岑永康.張珮珊 「一場爆炸事件,奪走了丹尼爾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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