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奴役之路

出版时间:2009年8月  出版社: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作者:F.A. Hayek  译者:殷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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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殷海光向來以自由主義者自居,不過,他的思想旅途,卻也曾面臨困惑難解的時候。尤其當社會主義思想在二十世紀中葉甚囂塵上,嚴重威脅自由民主體制之際,殷海光為之苦思無已,始終難求出路。
因緣際會,當殷海光讀到了海耶克的《到奴役之路》一書,猶如覓得一劑求答解惑的思想良方,甚感興奮,於是開始進行這部經典的翻譯工作,本書即是他的工作成果。
在本書中,殷海光的翻譯時有刪有易,大致不失本真。他就理解及聯想所至,添加許多「按語」。其按語幾乎成了本書的特色,因此書中還更換字體,和正文加以區別。殷海光的按語,不但見解獨到,而且妙趣橫生。此外,殷海光在部分章節之前寫了長短不一「譯者的話」。此外,本書最後附有胡適的一篇講詞──從《到奴役之路》說起,由此文也可看出當時臺灣自由主義發展的處境。
透過閱讀本書的正文、按語及附錄,不僅有助於我們對《到奴役之路》這部經典之作的初步理解,深化我們對自由主義的認知;更能對殷海光的思想轉折變遷,有進一步的認識。

作者简介

殷海光(1919年12月5日-1969年9月16日),湖北黃岡人。殷海光本名「殷福生」,「殷海光」是在抗戰結束後踏入出版界時採用的筆名。他早年求學於西南聯大哲學系、清華大學哲學研究所,1949年赴台後於臺大哲學系任教,先後開設課程有:邏輯、邏輯經驗論、羅素哲學、理論語意學、科學的哲學、現代符號邏輯、歷史與科學等。他亦曾任《中央日報》、《自由中國》主筆。
殷海光是1950-60年代臺灣最有影響力的知識份子之一。他深受羅素、海耶克、波柏等哲學大師的影響,所寫文章以科學方法、個人主義、民主啟蒙精神為基準,極力宣揚反抗權威、追求自由思想,並堅持以筆的力量來對抗言論思想禁制。因而,他曾被倫敦《中國季刊》推崇為"臺灣自由主義思想的領袖",為台灣自由主義的開山人物與啟蒙者。
時至今日,殷先生已成為臺灣某一世代的象徵人物。談到上世紀六十年代的臺灣或臺灣的自由主義,必然會談到殷先生及他著作。而殷先生的著作,以思想深刻、邏輯層次縝密、文句充滿情感著稱,有一種極為獨特的感染力。其著作,數十年來影響了海內外的無數讀者,早已成為華人世界共享的精神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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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条)

 
 

  •      “观念的转变和人类意志的力量塑造了今天的世界。”
       自由观念是一种冷静、成熟的观念。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传统来源于古希腊,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北部城市的兴盛,自由贸易的发展,人权观念形成,人的关系趋于平等,经济与政治自由齐头并进,自由社会快速演进。当人们习惯了自由带来的恩泽,习惯了披荆斩棘的顺利,无法容忍自由社会出现的问题,转而走向了奴役之路。
       作者力图通过厘清概念,探明选择一种方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消除对自由主义的误解,抵御集体主义对自由的侵蚀。作者反对历史主义对社会主义必将取代资本主义的断言,而坚信虽然自由制度不完善,但它通过自己的方式能够不断改进。
      
       1.控制欲下的骚动,使我们无法忍受对未知的服从:
      
       “在自由竞争制度下,我们简直无法确知谁会获利,谁会遭受损失。”“在自由制度中,每个人能获得什么,至少有一部分系凭其能力和企图心,而有一部分则由于不可预见的机会所致。”
       “在过去,使文明能够成长壮大的正式人们对市场的非人为力量的服从,没有这种服从,文明就不可能得到发展;正是通过这种服从,我们才能够每天协力筑造某种比我们当中任何人所能充分了解还伟大的东西。”
       经济自由意味着人们公平地处在非人力量的环境中,摸索并服从规律,最终决定自己的行为。人是独立的,他能够追寻自己的欲求,在这种情况下,人本身就是意义。而经济自由最低限度地保障着政治自由,因为当人被集体分配收入,支配消费,发配工作时,人与人的差异就被磨平了,人成为工具。“假若我们工作所得额一切酬报,并不以金钱偿付,只以社会地位或特权之形式偿付,或超越他人之权力来偿付,那就意味着一点,即不复允许受酬者有选择之自由,而且给予酬报者不仅能酬报之大小,又能决定了受酬者享受酬报时应取何种形式”。因为就像如此复杂的社会,人们无法从整体上对其掌控一样,人们也无法根据每个人的特点具体而微地为他量身定制他所欲的生活。
      
       “对于服从那个非人为的和貌似不合理的市场利率的唯一替代选择就是服从另一些人的同样不能控制的,因而是专断的权力,除非要毁灭这个复杂的社会,人们在渴望摆脱它现在所感觉的那些讨厌的羁绊的时候,往往不会意识到新的专制主义羁绊行将取代这一羁绊。”
      
       “经济恐惧”:我们这一带人觉不愿意为所谓的经济理由而牺牲自己的任何要求,不能容忍加在我们眼前目标之上的一切束缚,并且也不愿意向经济困难低头。——人们不愿意屈从任何规则或人们所还不了解其基本理由的任何需要。
      
       2.欠考虑的美好意图:
      
       经济平等安全,全民富裕,这是伟大的理想,但理想应有个限度。这个限度在于它实现的方式。社会主义与纳粹在对集体主义的运用上是孪生兄弟,它必将带来奴役。“没有理由证明任何制度必然跟着我们的理想走。”在计划经济之中,产生了垄断和更大程度的不平等与更少部分人的安全,因为“计划内”便有“计划外”,权力阶层由此形成,遍及所有人的恩惠无法兑现不说,人们不得不依附于权力,最终沦落为“猪的经济平等”。
      
       当人们认定只有计划经济才能实现目标时,诸如“垄断”便不成为本要解决的问题,而成为实现平等的必要手段,以不劳而获、依附权力为尚,价值扭曲。而集体必须教育群众相信集体,创造价值判断,如此循环,自由之路一去不复返。
      
       道德取决于个人的决断,“我们没有权利以他人的利益为代价来博取自己的美名”,而他人强迫的高尚行为也并不是道德。而个人的社会良心与实际行动之间有着千沟万壑。“我们这一代人在对现行社会秩序的不平等感到愤懑这一点上,大概超过了大多数祖辈。但是这一态度对我们专属的道德领域内的积极标准和个人行为的影响,同它对我们面对社会及其的自利和迫切需要而维护道德原则的认真程度的影响则大不相同。”
       ●“要求当局来创造一个可取的局面,甚或只要他人就必得这样做自己就甘愿从命,和不顾含有敌意的公众舆论、甘愿牺牲个人道德欲望来做个人认为正确的事情,这两者之间有天壤之别。”
      
       同时,一个人的幸福是由许多因素组成的,不能认为有一种因素能令所有人幸福,更不能认为自己所欲求的同样也是他人所渴望的。
      
       3.自由的真谛和保障:
      
       自由在于人们可以自主做选择,规避风险或追求己之所欲。
      
       自由主义不等于“放任不管”,自由竞争意味着不受外力压制,它需要法治来保障,法治系统能够“使吾人正确预见别人的行动为何”,为人们提供一个机会来预期行动所带来的风险,法治下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法治保障人权,它最重要的标准是对每个人等而视之,因而它最重要的法律是抽象的形式法律。“形式法律只图建立起对于一切在其影响下的人都有利的形式”。
      
       自由主义不等于“冷酷无情”,经济安全、社会正义是自由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法律的普遍性原则一样,保障经济安全目的应是惠及所有人,经济平等应最大限度的实现机会平等而不是被分配的结果平等。当实行非竞争的方法时,应衡量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比较利润与损失。(EX:美国私立大学)
      
       ●“让我们尽一切努力来确保每个人享有一个统一的最低标准,但同时也让我们承认,有了这种基本的最低保障以后,个别阶层必须放弃对确保享受特权的一切要求,必须取消允许某些群体为维持他们自己的特殊标准而排斥新来者分享他们相对繁荣的一切借口。”
      
       自由不等于“自私自利”。在自愿的前提下,人们为同一个目标,依据自身的能力,联合到一起,是为“组织”。这样的组织能发挥每个人最大的力量,因为目标是组织中的成员所欲求的。同时,当目标达成,组织自然解散,并不影响人们的自由。而“在被规划的工作中,个人价值不以客观能力实现而由当权者主观认定,人们无法贡献全力。”
      
       最后,自由不等于对人的能力的高估。
      
       ●“主张统制思想的人看到社会上并非每个人具有相同的独立思想的能力,因而否认知识自由之价值。吾人须知,知识自由之所以有其价值,之所以为知识进步之原动力,并非因为每个人都能思想或都会写作,而是由于每个人对事物发生之原因都能提出其观察,并且加以探讨,在这种气氛下,可以养成容忍异己的心理习惯。”
      
      
      
  •     
       虽然多年过去了,很多具体的内容都已模糊,可我还清晰地记得最初阅读这本书时的狂喜――所有的迷惑都在哈耶克思想的照耀下云开雾散,哈耶克不是学者,不是专家,他是敢于挑战一个时代精神的斗士,是几代人共同的精神领袖。
      
       自从十九世纪,集权主义的德国和日本先后崛起,在二、三十年代经济危机席卷全球时苏联模式的成功,这些都加速了人们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怀疑与背离,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公有制都成为一个时代的共同选择。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哈耶克却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大声疾呼:选择社会主义就是选择了一条通往奴役之路!在计划经济和公有制下,必然是最坏者当权!
      
       从和凯恩斯的论战失败,到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他成为自由主义和自由市场思想最伟大的先知式领袖,在漫长的一生即将结束时,他看到了计划经济的全面崩溃——他的思想无法改变历史,尽管他已准确预言了历史的方向!
      
       在今天看来,尤其是读过了他的《自由秩序原理》、《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后,《通往奴役之路》显得有些过于通俗了。然而,青春的记忆永远无法抹去,正是这本书,决定了我一生关于自由、市场、法律、社会组织的全部基础性观念——在人的一生里,能决定我们方向的书,又有几本呢?
      
       无论怎么样感谢哈耶克都不为过,集权主义的思想家可以改变历史和普通人的生活,去创造翻天覆地的变化,自由主义者无法做到,不是他们缺乏力量,而是因为自由本身的选择――自生自发的秩序拒绝人为设计的疯狂――而人类啊――浅薄的人类总是经受不住疯狂的诱惑,在这一点上,哈耶克是无力的。但是,自由主义的伟大传统因为有了哈耶克而重放光芒,当他成为撒切尔夫人和里根总统和精神导师,成为一切热爱自由人士的精神力量时,我们向他献上再多的赞美,都不过份。
  •     汗。。。读完,都数不清自己睡着了多少次。殷海光老湿真是个自由主义的愤青,让我觉得不太客观和公正,总是有点偏激的意思,尤其是每章之前的“译者的话”,有点干扰原文的阅读。作为一本评价很高的译本,恐怕i也有这种激愤的情绪在起作用吧。毕竟是一本自由主义的经典,很耐读,还是很值得一看,有人说,30岁之前不是个自由主义者是没有良心的,后一半就不说了,我还处于培养良心的状态。。。。
  •     现在有很多人在讨论自由民主,并在自由民主是否是普世价值的问题上有很大分歧。其实讨论是否是普世价值这个问题没什么意义,讨论自由民主到底好不好才重要。但当问及民主自由为什么好时,很多人不知所以然。
      在书中,哈耶克的观点是:自由主义是保持经济活力的根源,而民主只不过是工具。没有自由的,计划的民主(也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只会导致集权和经济活力的衰退。
      
      
      一、计划和自由
      众所周知,哈耶克反对计划,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两点:
      首先,计划规定了各个集团要求的优先程度和所在位置,并人为区分个人利益的利害程度,又不能像每个人充分解释安排计划的理由,所以必然导致各个集团矛盾。
      此外,因为个人选择偏好存在差异,而计划无法顾及多样性,计划无法确定个人边际需要,人在不满意现状(包括所从事的工作)时无法改变。因此计划对整个社会的福利有所损害。
      
      二、民主
      哈耶克对民主的阐述对现实很有指导意义。布尔费墨经常引用哈耶克、米塞斯的观点来证明民主不是好制度。
      的确,民主不是个好制度,民主只是个工具,没有自由主义只有组织的民主只会滑向集权。而没有清晰产权界定或不保护个人权利的民主(人民民主专政),因为人的意见不一致,单纯的少数服从多数只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另外议会制民主在经济问题上往往不能达成一致,经济计划在民主制下也会是暴政。
      但是正如丘吉尔所说:民主不是个好制度,但是还没有找到比它更好的制度,所以我们不得不用它。哈耶克也承认:本书意图不在于描述一份合乎我们愿望的未来社会秩序的详细方案。所以我们可以明白民主并不是根本问题,重要的是保护个人自由和正当权利。
      
      三、资本垄断和劳工运动(工会)
      实际上,哈耶克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实际上,哈耶克并不偏向任何一个阶级,他认为有组织的资本和有组织的劳工甚至民主都会导致集权。也就是说哈耶克只偏好自由主义。
      很大程度来说,垄断来自于政府的政策保护,而垄断有很多弊端:in a nutshell, 垄断厂商内部的高利润来自于“清贫者”和“靠工资生活者”(哈耶克的阐述没有详细到涉及西方经济学中的消费者剩余减少)。哈耶克认为政府应该通过提供信息引导企业决策。
      虽然有些行业边际成本递减,形成规模效应,存在自然垄断。但只要它们仍是独立的垄断组织,就会比国家垄断强,因为它们无法忽视潜在的竞争威胁。
      哈耶克认为工会也是一种垄断,获得最大利益的是劳工中的特权集团。因为最低工资制度使一部分工作能力差的工人无法就业,也使从属于力量较小的工会的工人失业。(西方经济学里,当最低工资高于均衡水平时会出现的失业现象)
      这一部分更新了我对工会的认识,很有启发性。
      
      三、法制
      法制的很重要的一个元素就是:适用于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生效。也就是说立法者立法前无法知道针对一特定人有何影响才能做到不偏不倚,并且“在某一特定问题上最直接有关系的人”不应该作为社会利益的判断者。
      哈耶克阐述说规则是否毫无例外的普遍适用有时比规则内容更为重要,例如:沿马路左右开车并不是问题,只要所有人都做同样的事。有一点就变得非常重要政府行动涉及到的人要能预见到政府的行动,并作为自己行动的依据。
      以上的这些哈耶克认为在计划社会中无法达到 。
      
      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并不排斥规则,政府只是用来维护产权,并负责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公共物品和外部性问题。
      
      哈耶克的论证非常全面庞杂,从政治经济文化国际关系方面论证了自由主义的重要性。也指出了没有自由主义的民主和法制都会导致集权。
      
      但有一点,哈耶克犯了错误,他将社会主义与斯大林主义,纳粹主义混淆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已经指出德国的社会主义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并认为德国的社会主义“用诅咒异端邪说的传统办法诅咒自由主义,诅咒代议制国家,诅咒资产阶级竞争和新闻自由,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他对马克思批判的同时并没有注意到马克思也是自由主义的倡导者。
      
      
  •     不可否认哈耶克是个强硬的反社会主义者,其著作最主要的观点就是指出了社会主义与纳粹主义有着相同的哲学根源——集体主义,进而进一步论证社会主义必然走向极权和专制。作为一个在社会主义国家生活多年并接受教育的人,初读此书时我虽感醍醐灌顶但仍不敢苟同其把社会主义与纳粹主义归为一类的观点,然而《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的诸多观点对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确实有着警醒、借鉴的意义。
      一、哈耶克于社会主义之批判
      哈耶克对于社会主义的批判基于一定的历史背景。19世纪末,资本主义世界危机频繁,第一次世界大战彻底摧毁此前的秩序,人们急切的需要建立一个新的秩序。此时,在苏联建立起的社会主义制度成为了世界的一剂强心针,然而那时苏联所建立起的社会主义强调高度的集权统一,这也正是哈耶克所批判的。
      哈耶克把社会主义的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剥离开来,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是实现社会正义、更大程度上的平等和保障,然而这只是“乌托邦”式的理想,原因不在于目标本身,而是实现该目标的方式。他认为有关社会主义的争论很大程度上也是针对社会主义的方法能否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而言的。哈耶克对社会主义的批判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具有独裁性质,其倡导者的思想只有通过独裁的方式才能实现。哈耶克在书中指出“对他们来说,社会主义意味着,它只不过是通过等级制度的路线审慎地改革社会,并强加一种强制性的‘精神力量’,以此‘终结革命’的一种尝试”。
      第二,社会主义对外所允诺的“新自由”只是一种宣传,而不具实质意义。因为在实现“新自由”的过程中势必会受到来自集体的束缚,而这就违背了自由本身。
      第三,社会主义所提倡的集中管理反对财产私有制,这抑制了人们自由地选择权和市场的自发竞争,从而导致经济效率低下。哈耶克认为计划和竞争不能共存,他指出“竞争和集中管理二者如果是不完全的,都将成为拙劣的和无效率的工具,它们是用来解决同一问题的只能任择其一的原则,把两者混合起来就意味着哪一个也不能真正地起作用,其结果反而比始终只凭借二者之一的情况还要糟糕些。或者换一种说法:计划和竞争只有在为竞争而计划而不是运用计划反对竞争的时候,才能够结合起来。”
      第四,社会主义会导致“最坏者当政”。哈耶克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集体主义,集体主义有两个特征:一是有一个被整个集体所认同的共同目标,二是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而赋予集体最大权力。而当政者,或者说独裁者,利用共同目标来掌握集体权力。当政者能够实现掌握集体权力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使道德和知识水平低化,当政者为了追求相似性和一致性而降低道德和知识标准;其次,不断地向民众灌输不能和不准思考的信条,并使人民相信当政者能带领其实现共同目标。最后是树立一个共同的敌人,不断地煽动仇恨。
      
      二、哈耶克于社会主义之批判引发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考
      虽然哈耶克对于社会主义的批判基于一定历史背景,且可能过于偏激,但我依旧从他的激烈言语中看到了值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思之处。
      (一)民主
      1、区分自由与民主
      自由民主似乎永远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但现实社会中的大部分人却往往将自由与民主混为一谈。哈耶克认为民主是手段,自由是目的,我表示同意他的观点,从我个人理解来说,自由是个人天赋的一种自然权利,民主则是社会人为了保障自然权利而采取的方法。因此,自由与民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主是为保障自由而存在的。
      对于哈耶克社会主义必然走向专制的观点我不敢苟同,毕竟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可以说实现社会主义根本目标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以民主为核心来建立的,制度甚至考虑到了各少数民族、各民主党派的利益。但我国的民主是否真的能走向自由?我想谈论社会主义不仅仅是要关注它的目标和实现手段,更要注重手段的运用效率。当一国人民莫名其妙地“被代表”,当代表们不分时间不分场合的呼呼大睡时,我很难不怀疑这个国家能否真正意义上的实现民主,从而实现自由。
      2、辩证看待民主与决策
      哈耶克认为,“民主制度本质上是一种个人主义制度,与属于集体主义之一的社会主义本立于无可调和的矛盾之地”。于此,哈耶克对社会主义中多数人的民主能否做出科学决策提出了质疑,指出了多数人的决策不但不能超越个人智慧,甚至可能愚蠢至极。
      中国有句话“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概括了哈耶克的观点,但我认为关于民主与决策的关系必须辩证的看待。一方面,“少数服从多数”未必能够实现科学的决策,甚至可能产生“多数人的暴政”,这种情况在中国近代历史上也是发生过的。但另一方面,民主虽然不一定能够绝对的保障科学的决策,但却能降低决策失误的风险。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要实现公民就一个政治问题达成100%相同的观点是不可能的,如果一味追求个人至上,那么便会大大降低决策的效率。所以能否科学决策的关键在于公民自身的道德和知识水平,公民的道德和知识水平达到一定水准,便能大大降低决策失误的风险。
      (二)计划与竞争
      哈耶克把社会主义的计划定义为:“根据一个单一的计划对一切经济活动加以集中管理,规定社会资源应该‘有意识的加以管理’,以便按照一种明确的方式为个别的目标服务。”对此,中国历史上一段计划经济的岁月确实让国人认识到了完全计划的闭塞。
      哈耶克始终忠实的支持自由市场的竞争,他认为不受干预的市场经济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最优方式,但是这种自发的竞争要以法律为保障,以财产私有为基础。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自由竞争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经济政策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用事实打破了哈耶克的计划和竞争不能共存的观点。但近年来却也涌现出了一系列例如毒奶粉、地沟油、黄浦江死猪等等的问题。由此,哈耶克的“自发的竞争要以法律为保障”的观点确实需要引起广泛的重视,法律不仅仅是对市场竞争的保障,更是对政府宏观调控的规范。对于哈耶克的财产私有制的观点,我认为应该辩证的看待,一方面,财产私有制能够提高公民的劳动积极性,保障经济发展效率。另一方面却可能会更加加大社会的贫富差距,从而与“共同富裕”的目标渐行渐远。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不似哈耶克眼中的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那般集权专制,但离实现社会主义根本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不断的进行自我警醒、防止偏离轨道就是阅读《通往奴役之路》的意义所在。
      
  •   美女都能写这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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