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縣志

出版社:遠流出版公司  作者:臺灣史料集成編輯委員會 编  页数:352  

内容概要

《恒春縣志》二十二卷(另有卷首、卷末各一卷),由清.恒春知縣陳文緯主修、屠繼善總纂,清光緒二十年(一八九四)稿成,卻未刊行,今有修史廬抄本傳世。恒春舊名「瑯嶠」,原為生番之地。清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臺灣設一府三縣,瑯嶠隸鳳山縣分汛,以其地山海交錯、草木叢雜,民風待化,及沈葆楨提兵渡臺,百廢始興後,疏請設縣,命名恒春,時同治十三年(一八七四)十二月;光緒元設官分職,恒春從此與鳳山析治。清光緒十八年,臺灣省有纂修通志之議,設通志總局,檄各府縣輯采訪冊,廣徵資料,以備修志。時恒春知縣陳文緯以采訪事務屬諸邑人汪春元、邱輔康,而總成於屠繼善,然今所謂之「恒春采訪冊」未見其稿,而所見之修史廬抄本《臺灣恒春縣志》二十二卷,則是以采訪冊增訂而成之志書。又按此志係出自采訪冊,每一門目各列一卷,尚未依志書體裁歸併志門,編次亦前後錯雜。再者,恒春建置不久,開闢較遲,各項門目可記者無多,如風俗,雖有可述,然采訪不及,僅錄賦一首以充數;物產一門,未親采實物,卻廣引字書,至為失當。惟恒春建置迄修本志時,不逾二十年,而采訪時限僅一年耳,有此記錄亦屬難得。《恒春縣志》未付諸梓版,而臺灣已割讓日本,此稿遂攜歸內地,始終無聞。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編印〈圖書室報告第二冊.方志目〉,始著錄該所藏有晒藍抄本;民國三十九年,方豪得見於臺灣楊梅中央研究院史語所書庫,乃撰文敘述發現之經過 。民國四十年,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據此版本重新排印出版,由林熊祥、廖漢臣負責校對標點,《恒春縣志》自此始傳布於世。民國四十九年,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據省文獻會刊本再度排印出版,列為「臺灣文獻叢刊」第七十五種,由方豪校閱;民國五十七年,「臺灣方志彙編本」三度重印,打字排版,方氏另撰有「校後記」。此外,日人森?之助撰有〈紅頭嶼之蕃民〉一文(見大正四年六月二十五日臺灣時報第六十九號),內載有汪金明等編之「恒春縣志稿本」,「汪金明」是否即陳文緯所稱之「汪春元」不得而知;該文所引述之文字與今修史廬抄本亦略有出入,據此,則《恒春縣志》是否又有別本?惜至今尚未得見。本合校本係據中研院史語所傅斯年圖書館所藏之晒藍抄本為底本,並參酌文叢本以為校定。又抄本目錄中原以匏、土、革、木……分集,今仍存留於目錄中,以見編輯者之構思,相關圖錄則據中研院藏晒藍抄本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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