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过境迁,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Jonny Race出场的四部小说,笔者已经悉数读完了。也不由得在此胡言乱语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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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nel Jonny Race was a highly intelligent ex-Army Colonel who had a stint as a leader of the British spy agency MI5. He is known for his patience, composure, and ability to quickly detect facts without anyone else noticing. The Colonel starred as a detective in four of Christie's books:
The Man in the Brown Suit (1924) 褐衣男子
Cards on the Table (1936, with Poirot) 底牌/牌中牌
Death on the Nile (1937, with Poirot) 尼罗河上的惨案
Sparkling Cyanide (1945) 死的怀念/万灵节之死/闪光的氰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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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雷斯上校这个人物,脑海里徘徊着最多的便是这样一个词汇——纠结!此话怎讲?请看,在他出场的四本书中,《褐衣男子》里他是女主角安娜的患难之交(最后却也没什么更深的情谊,-_-|||),《底牌》里他是夏塔纳先生邀请的“警方”一桌的四个人之一(其余三人分别是苏格兰场巴特尔警督、作为阿婆“影子”的著名推理作家奥利弗太太和比利时裔神探——波洛),《尼罗河上的惨案》里他身为帝国敬业的境外军人(管管殖民地、情报部门,《死的怀念》中可知他还曾是反特部门要员)恰巧追踪犯人到船上遂成为了波洛的左膀右臂——1978年的经典电影版里她还救过波洛的命,《死的怀念》里他终于超越苏格兰场肯普警督成为了拥有主要戏份的古典式侦探——然而最后的推理解说桥段阿婆却安排给了男主角安东尼(也算凑合了,安东尼同学跟雷斯是同行,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嘛……)
纠结完雷斯同志之后,我们来纠结一下《死的怀念》这本书吧!众所周知,阿婆是推理小说史(恐怕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著名的毒杀题材作家了——《斯泰尔斯庄园奇案》(1920)、《三幕悲剧》(1934)、《哑证人》(1937)、《死亡约会》(1938)、《无人生还》(1939)、《啤酒谋杀案》(1943)、《柏棺》(1940)、《死的怀念》(1944)、《白马酒店》(1961)、《黑麦奇案》(1953)、《破镜》(1962)等作品都是或毒杀诡计优秀或作品整体不错的毒杀题材推理小说。扯回来——大家一定都在上述列出的书单中发现了这本《死的怀念》了吧?好,现在来认真剖析一下它。
--------------下面慎入,讲不定我会说漏嘴呢!-------------
我简单陈述一下剧情——罗斯玛丽·马尔小姐天生丽质、风流潇洒(请原谅,我只好用这个词,以含蓄地体现罗斯玛丽的……),却嫁给了年长厚道的乔治·巴顿先生(天哪,本书出版后,次年——美国军事家小乔治·巴顿将军就横死于车祸了……)。巴顿先生没有掌握太太的能力,她于是依然忘我地在社交场上东跑西转,得知了“军火商”安东尼·布朗曾有一段不光彩的往事,又和新锐政客斯蒂芬·法拉第鬼混上了。斯蒂芬出身贫寒,凭借实力崭露头角,搭上了政坛豪门基德敏斯特家族并不出众但是颇为冷静的“实力派”(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和思考能力)女儿——安丽珊德拉(桑德拉),桑德拉嫁入法拉第家。罗斯玛丽愈加肆无忌惮,逐渐使斯蒂芬濒临婚外情暴露的边缘,幸好罗斯玛丽这时生了一场流感,又恰逢生日宴会将至,觉得自己不能辜负乔治的苦心准备,于是暂时不将此事公开化。但出人意料的是,罗斯玛丽在卢森堡饭店中自己的生日宴会上突然中毒暴毙,致死的便是大名鼎鼎的氰化物!谁有可能杀了她?——出于嫉妒的乔治?准备灭口的斯蒂芬?报复情敌的桑德拉?热爱雇主的乔治之秘书莱辛小姐?抑或是表面风平浪静的妹妹爱丽丝·马尔?最令警方头痛的是,根据当时得到的证词,分明没有任何人能把氰化物投入罗斯玛丽的杯中——除了她自己……一年后,正当往昔的众人再次聚首卢森堡饭店,为爱丽丝庆祝18岁生日时,命案再次揭幕,又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从宏观角度看,本书的三卷逻辑紧密,第一卷采取了5个人各自对故去者罗斯玛丽之“死的怀念”;第二卷主要围绕着乔治·巴顿的古怪行为进行叙述;第三卷则以苏格兰场肯普警监、乔治老友雷斯上校、神秘的安东尼·布朗为主角,叙述众人如何不断调查两起案件(最后还有一次历险),揭穿作者在第二起案件中设下的圈套,最终一举直捣黄龙,引出耸人一惊的真相。
从细节角度看,本书依然承袭了典型的A.C.模式——人物登场、谋杀发生、侦探慢查、宣布结果……至于细枝末节处的plot设计还是那么巧妙别致,认真读过本书的朋友一定会有所感触!A.C.在细枝末节处铺陈线索、暗示、犯罪心理的本领一向高超,这种“以小见大”也是她作品最令读者津津乐道的招牌之一。作为一位推理小说家,这种技巧也正是很难掌握的,就像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名著《浮士德》中所云:“既要新鲜别致,又要冠冕堂皇——我们究竟应该怎样来演唱呢?”
恐怕也正是由于长篇推理小说存在这种难度,于是在诡计和红鲱鱼几乎穷尽后,“黄金时代”便难以避免地走向没落了。或许,本书之名便是一种不祥的暗示——嘿嘿……当然,细节plot优秀的诸如C.布兰德等本格派作家还是能发发“末日余晖”的哟,在此不表。
最后还是要为这部雷斯系列终曲的真相感慨,悲哀悲哀!临卷涕零,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