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5年05月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作者:陳子平,陈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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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法律人推薦
坊間的刑法總論教科書,艱深莫測的刑總教科書易尋,而平實易懂、又兼顧我國多數見解的刑法總論教科書卻屬難得。陳子平教授這套刑法總論(上)(下)兩冊即屬後者,本書旨在令讀者對我國刑法的學說理論建立『初步而通盤的理解』,既無艱深的法學德文名詞夾雜,亦無複雜囉唆學術論文引用。對於初學刑法總則的讀者而言,是一套相當容易吸收消化的刑總教科書。
我國新修定刑法於九十四年元月通過後才嶄新出版
的本書,以嚴密的體系架構闡明作者的主張,在國內刑
法學說理論紊亂之現狀下,尋回既有的學說理論傳統思
想,並介紹、說明新的國外學說理論(日本學說理論為
主),也儘可能地將目前國內主要學說理論(多數屬德
國學說理論)及實務見解納入各相關章節,俾便讀者對
傳統與現今的學說理論及實務見解都能掌握通盤的理解
。無論法律系學生或法律工作者,皆可藉由體系完備、
理路清晰的本書,建立深厚的刑法學素養。
自序
陳子平
由於大學時代對於刑法學的深厚興趣,我在大學畢
業次年就前往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所專研刑事法學
,而接受我入學申請並擔任指導教授的,就是素未謀面
而年僅四十一歲的曾根威彥教授。當時曾根教授已是一
位有名的早稻田大學教授,我卻還看不到先生自己撰寫
的教科書,對此我一直感到納悶,於是在一次與教授喝
咖啡聊天時,就問先生為何尚未出版自己的教科書,教
授回答說:「要等到五十歲才會出教科書」。我一時之
間並無法瞭解原因何在,等到多所接觸之後,才比較深
入瞭解日本學界的現象,對於日本學者而言,畢竟一本
教科書(體系書)代表其本身在該專業領域的思想結晶
,所以諸多日本學者的教科書幾乎是在年逾五十之後才
問世。
我在民國八十年(1991年)所出版的《刑法總論(
講義綱要)》,是為了減輕聽課同學抄寫之辛勞而制作
的,內容僅是綱要式之重點提示,並無一般教科書應具
備的敘述式之詳細內容。該講義綱要出版迄今已有十多
個年頭,也顯示我個人的刑法教學已有十七、八年的經
歷,儘管不敢妄言已有圓熟的刑法思想,也自忖已然形
成一套獨自的刑法體系架構。再觀察我國的刑事立法、
實務見解、學說理論,向來都受日本深厚的影響,卻由
於近二十多年來,留日學者遞減、留德學者大量增加,
而形成國內刑法學界幾乎全面引進德國刑法學說理論之
局面,並導致我國刑法、實務見解、以日本學說理論為
基礎的國內傳統學說理論與以德國學說理論為基礎的國
內多數學說理論之間存在相當大的斷層,這不僅造成刑
法學界之間對話上的困難、與實務見解之間極大的鴻溝
與落差、以及刑法學進步的嚴重阻礙,更造成法律學子
在學習刑法學上的嚴重困擾。這些理由,也可說是本書
出版的一大推手。
本書的出版,不敢奢談能夠消彌立法、實務、日本
學說理論、德國學說理論等各層面之間的斷層,僅希望
做為一個開端、一個墊腳石,藉此拋磚引玉而促使更多
承先啟後的刑法教科書出版。一般而言,法律學是一門
社會科學,所欲探討的議題就是我們生活所涉及的社會
問題,能夠有效解決該社會問題的學說理論,不可能拋
棄傳統思想而僅僅全面引進外國學說理論即可形成。因
此,本書希望能找回既有的傳統思想(學說理論)之同
時,也能將新的國外學說理論(尤其是日本學說理論)
加以介紹、說明,並且儘可能地將目前國內之主要學說
理論納入本書各相關章節,俾便讀者對於我國學說理論
(無論傳統或目前的)都能有初步通盤的理解。
本書分為上、下兩冊,上冊是以刑法之基礎理論與
犯罪論之行為論、構成要件論、違法性論、責任論為主
要內容,下冊則以犯罪論中之未遂犯論、正犯與共犯論
、罪數論以及刑罰論為主要內容。於犯罪論之構成要件
論是採違法行為類型(不法類型、不法構成要件)說;
於違法性論是採結果反價值(結果非價)、行為反價值
(行為非價)二元論;於責任論則採法的責任論;換言
之,本書的整體架構,就是以此等理論為核心基礎,而
嘗試解決細密的刑法問題。
本書的完成,除了要感謝早期敦促我、協助我制作
《刑法總論(講義綱要)》的許多同學外,我還要感謝
擔任本人助理的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班同學陳奕仲與陳
宏銘,更要特別感謝東吳大學法律系博士班的王容溥同
學、政治大學法律系博士班的潘怡宏同學為本書初稿細
心校正、惠賜寶貴意見。而在我逾越半世紀的人生旅程
中,多位鼓勵我護持我的師長、摯友與賢隸、在法學教
育工作上與我抱持共同理念而克盡心力的同事、一生堅
毅勇敢而無怨無悔關愛我的母親、一路伴我走來而源源
不斷豐富我生命的愛妻,都是灌溉我心靈、支撐持我意
志、讓我得以耐煩有恆專注於研究的貴人,我感恩無限
。
陳 子 平 謹 識
2005年三月天於永和無知齋
第一篇 刑法之基礎理論
第一章 刑法之意義與功能
壹、刑法之意義
貳、刑法之性質
參、刑法之分類
肆、刑法規範
伍、刑法之功能
陸、刑法之謙抑主義
柒、刑法與社會倫理規範
捌、刑法學
第二章 刑法之歷史與理論
壹、封建制度之刑法制度
貳、啟蒙時代之刑法思想
參、前期古典學派之刑法理論
肆、後期古典學派之刑法理論
伍、近代學派之刑法理論
陸、學派論爭與其後之發展
柒、全體主義(納粹德國)之刑法理論
捌、戰後之刑法思想
玖、日本近現代之刑法思想
拾、我國近現代之刑法思想
第三章 刑法之基本原則
第一節 罪刑法定主義
壹、罪刑法定主義之意義
貳、罪刑法定主義之沿革
參、罪刑法定主義之思想基礎
肆、罪刑法定主義之內容
第二節 行為主義
第三節 責任主義
壹、責任主義之意義
貳、責任主義之內容
第四章 刑法之效力
第一節 刑法之時的效力
壹、時的效力之意義
貳、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
參、限時法
第二節 刑法之地的效力
壹、地的效力之意義
貳、立法主義
參、現行刑法之地的效力
肆、外國裁判之效力
第二篇 犯罪論
第一章 犯罪之概念與犯罪論之體系
第一節 犯罪之概念
壹、犯罪之意義
貳、一般概念之犯罪
參、犯罪之本質
肆、犯罪之分類
第二節 犯罪論之體系
壹、犯罪論體系之意義
貳、犯罪論之階段性(階層性)構造
參、犯罪論體系之構成方法
第二章 行為論
壹、行為論之體系地位
貳、行為概念之功能
參、行為論之各說
第三章 構成要件論
第一節 構成要件之概念與理論
壹、構成要件之概念
貳、構成要件之理論
參、構成要件之功能
肆、構成要件之種類
第二節 構成要件之要素
壹、依構成要件要素性質之分類
一、客觀的構成要件要素
二、主觀的構成要件要素
貳、記述性的構成要件要素與規範性的構成要件要素
第三節 不作為犯
壹、作為犯與不作為犯
貳、不純正不作為犯之成立要件
第四節 因果關係
壹、因果關係之意義
貳、條件關係
參、因果關係理論
一、條件說
二、因果關係中斷說
三、原因說
四、相當因果關係說
肆、客觀歸責(歸屬、歸咎)理論
第五節 構成要件的故意
壹、故意之意義
貳、故意之體系地位
參、故意之要件
肆、故意之種類
第六節 構成要件事實之錯誤
壹、構成要件事實錯誤之意義
貳、構成要件事實之錯誤
參、具體事實錯誤(同一構成要件內事實之錯誤)
肆、抽象事實錯誤(不同構成要件間事實之錯誤)
第七節 構成要件的過失
壹、構成要件的過失之意義
貳、傳統的過失理論(舊過失論)
參、新的過失理論(新過失論)
肆、構成要件的過失之要件
伍、信賴原則
陸、可容許之危險
柒、過失之種類
捌、過失之競合
第四章 違法性論
第一節 違法性之概念
壹、違法性之意義
貳、違法性之實質(本質)
參、違法性之判斷
肆、可罰的違法性
第二節 違法性阻卻事由(正當化事由)
壹、違法性阻卻之意義
貳、違法性阻卻(正當化)之一般原理
參、違法性阻卻事由(正當化事由)之種類
肆、可罰的違法性
第三節 正當防衛
壹、意義
貳、正當化之根據
參、要件
肆、防衛過當
伍、誤想防衛
陸、誤想防衛過當
柒、防衛行為與第三人
第四節 緊急避難
壹、意義
貳、本質(緊急避難不罰之根據)
參、要件
肆、避難過當
伍、誤想避難
陸、誤想避難過當
柒、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
第五節 依法令行為、業務上正當行為
壹、意義
貳、依法令行為之意義
參、業務上正當行為
一、意義
二、種類
(一)醫師之治療行為
(二)新聞記者之採訪活動
第六節 超法規違法性阻卻事由(超法規正當化事由)
壹、意義
貳、被害人之承諾(同意)
一、意義
二、法律效果
三、正當化之根據
四、要件
五、推定之承諾
六、安樂死與尊嚴死
參、其他社會相當性行為
肆、自救行為(自力救濟)
第七節 義務衝突
壹、意義
貳、種類
參、義務衝突之法的性質
肆、義務衝突之處置
作者简介
作者:陳子平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碩士
日本早稻田大學博士課程修畢
【現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講授科目】
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刑法專論、刑法專題研究
刑法案例解析、特別刑法專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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