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

出版时间:2010-8-16  出版社:皇冠文化  作者:張愛玲  页数: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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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張愛玲逝世15週年全新改版。那是一個激烈動盪的年代,中國農村在改革後卻越改越窮,人們只能以米湯配青草度日。即使榮獲勞動模範的金根也不例外,只是此刻他心上記掛的,不只是自己和女兒的溫飽,還有去上海打工、即將要回家團聚的妻子月香。月香回到鄉下後,才發現村民都在饑饉中煎熬,大家想盡辦法藏牲畜、藏米糧,卻仍被政府搜括一空。眼看著就要過年了,忍無可忍的群眾終於發生暴動,結果遭到民兵開槍鎮壓,金根和月香的女兒被活活踩死,夫妻倆則被當成「反革命份子」追捕。新年到了,全村的男男女女抹上胭脂,跳著「秧歌舞」慶祝豐收。但由於年底被打死了很多人,整支隊伍顯得參差不齊,在寒冷的灰色晨光中,原本該歡愉的景象卻只透著蒼涼與無奈……一般人對張愛玲的認識,多半停留在以大城市為背景、寫愛情深刻見骨的那個張愛玲,但《秧歌》卻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完全不一樣的張愛玲。然而即使故事的場景移到了一九五○年代的中國農村,張愛玲的描寫功力還是一樣犀利,在看似平淡的筆下,饑餓、恐懼的痛苦卻鮮活得刺眼,而蘊蓄其中的強大感染力,時至今日讀來,依然讓人震撼不已! 

作者简介

張愛玲  本名張煐,一九二○年生於上海。二十歲時便以一系列小說令文壇為之驚豔。她的作品主要以上海、南京和香港為故事場景,在荒涼的氛圍中鋪張男女的感情糾葛以及時代的繁華和傾頹。有人說張愛玲是當代的曹雪芹,文學評論權威夏志清教授更將她的作品與魯迅、茅盾等大師等量齊觀,而日後許多作家都不諱言受到「張派」文風的深刻影響。張愛玲晚年獨居美國洛杉磯,深居簡出的生活更增添她的神秘色彩,但研究張愛玲的風潮從未止息,並不斷有知名導演取材其作品,近年李安改拍〈色,戒〉,更是轟動各界的代表佳作。一九九五年九月張愛玲逝於洛杉磯公寓,享年七十四歲。她的友人依照她的遺願,在她生日那天將她的骨灰撒在太平洋,結束了她傳奇的一生。

章节摘录

  內文試閱一  一到了這小鎮上,第一先看見長長的一排茅廁。都是迎面一個木板照壁,架在大石頭上,半遮著裏面背對背的兩個坑位。接連不斷的十幾個小茅棚,裏面一個人也沒有。但是有時候一陣風吹過來,微微發出臭氣。下午的陽光淡淡的晒在屋頂上白蒼蒼的茅草上。  走過這一排茅廁,就是店舖。一排白色的小店,上面黑鬱鬱的矗立著一座大山,山頭上又現出兩抹淡青的遠山。  極窄的一條石子路,對街攔著一道碎石矮牆,牆外望出去什麼也沒有,因為外面就是陡地削落下去的危坡。  這邊一爿店裏走出一個女人,捧著個大紅洋磁臉盆,過了街,把一盆髒水往矮牆外面一倒。不知道為什麼,這舉動有點使人吃驚,像是把一盆污水潑出天涯海角,世界的盡頭。  差不多每一爿店裏都有一個殺氣騰騰的老闆娘坐鎮著,人很瘦,一張焦黃的臉,頭髮直披下來,垂到肩上;齊眉戴著一頂粉紫絨線帽,左耳邊更綴著一顆孔雀藍大絨毬──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興出來的這樣的打扮,倒有點像戲台上武生扮的綠林大盜,使過往行人看了很感到不安。  有一爿吃食店,賣的是小麻餅與黑芝蔴棒糖。除這兩項之外,櫃台上還堆著兩疊白紙小包,看不出是什麼一類的東西。有人來買了一包,當場就拆開來吃,原來裏面包五隻小麻餅。櫃台上另外那一疊紙包,想必是黑芝蔴棒糖了。──不過也許仍舊是麻餅。  另一爿店櫃台上一刀刀的草紙堆積如山。靠門卻懸空釘著個小玻璃櫥,裏面陳列著牙膏牙粉。牙粉的紙袋與髮夾的紙板上,都印有五彩明星照片,李麗華、周曼華、周璇,一個個都對著那空空的街道倩笑著。不知道怎麼,更增加了那荒涼之感。  幾隻母雞在街上走,小心的舉起一隻腳來,小心的踩下去,踏在那一顆顆嵌在黑泥裏的小圓石子上。  東頭來了個小販,挑著担子,賣的又是黑芝蔴棒糖。  不論是鄉下,是城裏,永遠少不了有這麼一爿香燭店,兼賣燈籠,一簇簇的紅蠟燭,高掛在屋樑上,像長形的紅果子,纍纍的垂下來。隔壁的一爿店堂裏四壁蕭然,只放著一張方桌,一個小女孩坐在桌子跟前,用機器捲製「土香煙」。那機器是個綠漆的小洋鐵盒子,大概本來是一隻洋油桶,裝了一隻柄,霍霍搖著。  太陽像一隻黃狗攔街躺著。太陽在這裏老了。  路上來了個老太婆,叫住了那小販問他芝蔴糖的價錢。她仰著臉覷著眼向他望著,忽然高興的叫了起來:「咦,這不是荷生哥麼?你們家兩位老人家都好?荷生嫂好呀?你四嬸好?」  那小販起初怔住了,但隨即想起來,她是他四嬸的娘家親戚,彷彿曾經見過兩面。她個子生得矮,臉型很短,抄下巴,臉色晒成深赭紅,像風乾的山芋片一樣,紅而皺,向外捲著。她戴著舊式的尖口黑帽匝,穿著補了又補的藍布大襖。她總是瞇>著眼睛,彷彿太陽正照在臉上;說話總是高聲喊叫著,彷彿中間隔著大片的田野。  「你這位大嬸,難得到鎮上來的吧?」這小販問她。  「噯,我今天是陪我姪女兒來的,」老婦人大聲喊著。  「姪女兒明天出嫁,嫁到周村,今天到區上去登記,那孩子可憐,爹娘都沒有了,就一個哥哥,嫂嫂又上城去幫人家去了,家裏就是一個哥哥。他們周家人多,今天他們都要到的。我們這邊人太少了不像樣,我只好也跟了來了。」她仰著臉覷著眼望著他笑。「噯呀!也真是巧──怎麼會碰見你的!我們剛來,正在那邊路亭裏歇腳。我對他們說,我說你們先在這兒坐一會,我去瞧瞧,看他們周家的人來了沒有。不要我們比他們先到,顯得新娘子太性急了不好。」  「新郎來了沒有?」  「來了!來了!我瞅見幾個周家的人坐在區公所的台階上。我得要走了,去把新娘子領來,讓人家老等著也不好。你也不要老站在這裏說話,耽擱了生意。生意好吧?你剛才說這糖多少錢一斤?」  這小販這次就不肯告訴她價錢了,他彎腰揀起兩根棒糖,硬塞在她手裏。「大嬸,這個你拿去吃。嚐嚐,還不壞。」  她虎起了臉,推開他的手。「噯,不行,不行,沒這個道理!這些年沒見面,哪有一見面就拿人家的東西?」  「你拿著,拿著。帶回去給小孩子吃。」  「我倒是想買點回去哄哄孩子們,不能叫你送。我自己是吃不動它──老嘍!牙齒一隻都沒有嘍!」  兩人推來讓去好一會,那兩根亮瑩瑩的白花點子小黑棒漸漸溶化了,黏在小販手上。他雖然面帶笑容,臉上漸漸泛出紅色,有點不耐煩的樣子。  費盡唇舌,那老太婆終於勉強接受了,滿腔委屈的辭別了他,蹣跚的走開去。她這一轉背,小販臉上的笑容頓時移轉地盤,在老太婆的臉上出現。他板著臉挑著担子走了,她卻是笑吟吟的,小腳一拐一拐,走過那一排店舖與茅廁,出了巿鎮,向官塘大路上那座白粉牆的亭子走去。  「碰見一個人,」她老遠就喊著。「再也想不到的!我不是有個表妹嫁到桃溪?這就是她婆家的姪子。我看著他好像眼熟,這些年不見了,都不敢喊出口來!」  她姪子金根聽得有點不耐煩起來。「他們來了沒有?周家的人。」他問。他站在路亭的穹門下等著她。是個高大的年輕人,面貌很俊秀,皮膚是黯淡的泥土的顏色。寬肩膀,隔著一層棉襖都看得見。舊棉襖越穿越薄,而且洗褪了色,褪成極淡的藍。  「來了,我看見他們的。來了。」  「那我們去吧?」金根回過頭來向他妹妹說。  他妹子金花像沒聽見似的。她坐在亭子裏,背對著他,正在吐唾沫吐在手絹子上,替那小女孩擦手。小女孩是金根的女兒,他們今天把她也帶了來了。那孩子正在那兒鬧彆扭,因為她不明白為什麼要在亭子裏等著。她煩躁的在板櫈上爬上爬下,又伸手去摸那扇形的窗戶,把兩隻手抹得烏黑。不久她一定會把那些灰都抹到她姑姑的新衣服上去。金花今天穿著的一件紫紅花布棉袍,也就是明天的結婚禮服。  金根看他妹妹不答話,他站在那裏叉著腰望著她,透出沒有辦法的樣子。  老婦人喘著氣走進路亭。「怎麼還不去?」她大聲喊著。  「走吧!我們走吧!」金根對他妹妹說:「別這麼老腦筋。」  「誰老腦筋?」她並沒有回過頭來。「也得讓大娘坐下來歇會兒,喘過這口氣來。才走來又走去,人家不累麼?」  「走吧,走吧!」譚大娘說。「別害臊了。現在這時世不興害臊了!」  「誰害臊?」金花賭氣站起來,領著頭走到鎮上去。她今年十八歲,可是看上去還不到這年紀。稚氣的秀麗的臉,嘴唇微微張開著,因為前面有一隻牙略有點齙。她的頭髮前面鬅得高高的,額上一排稀疎的前劉海,留得很長,直垂到眼睛裏去,癢梭梭的,所以她總是瞇>著眼睛,從髮絲裏向外面望著,彷彿帶著點焦慮的神氣。  這小小的行列,她走在最前面,老婦人在後面緊緊跟著,就像是怕她隨時會轉過身來逃走。金根抱著他的女兒跟在她們後面。快到區公所的時候,老婦人就本能的走近一步,托住金花的肘彎,攙著她走。  「大娘,別這麼封建,她自己會走。」金根說。  區公所前面坐著蹲著的人群中起了一陣騷動。「他們來了!新娘子來了!」大家喃喃說著。有幾個周家的人走上來,含笑和金根招呼。有個五十來歲的高高的婦人,一臉精明的樣子,是新郎的寡婦母親,朝著譚大娘走過來,抓住她兩隻手說:「噯呀!大遠的路,讓你走這麼一趟,真不過意!」  明天要做新郎的那男孩子站得遠遠的微笑著。誰也不朝新娘子看,但當然她還是被觀察著的。她也微帶著笑容,而彷彿心不在焉似的,漫無目的的四面望著。  大家招呼過了,就一同進去,先經過一番低聲爭論,要推出一個人來,出面和幹部說話。當然應當由男方上前,而且剛巧新郎的母親在一切有關方面是她最年長。  但是她堅持這不是女人做的事,要金根去。金根一定不肯。最後是新郎的大哥做了他們的代言人。和幹部說明來意之後,大家都擠在桌子前面,等著幹部找出該填的表格。新郎新娘被推到最前方,低頭站在桌子跟前。  「你名字叫什麼?」幹部問那年輕人。  「周大有。」  「是哪裏人?」  「周村的人。」  「你要跟誰結婚?」  他很快的咕嚕了一聲:「譚金花。」  「你為什麼要跟她結婚?」  「因為她能勞動。」  金花也回答了同樣的問句。問到「為什麼要跟他結婚?」她也照別人預先教的那樣,喃喃唸著標準的答案:「因為他能勞動。」任何別的回答都會引起更多的問句,或許會引起麻煩。  新郎新娘在表格下面捺了指印。他們的婚姻在法律上已經成立了,但是習俗相沿,明日還要熱鬧一下,暫時新娘還是跟娘家人一同回去。周家和譚家的人在區公所外面分了手。  「明天早點來呵,譚大娘。」新郎的母親再三說。  「你今天早點回去歇歇吧,明天有你忙的。」譚大娘說。  譚家幾個人在小鎮上緩緩走著,一路看熱鬧。金花靜靜的,一句話也不說,手裏牽著那小女孩。他們走過鎮上唯一的飯館子,是一座木板搭的房屋,那沒油漆過的木板,是一條條不均勻的鮮明的橙黃色。  門面很高大,前面完全敞著,望進去裏面黑魆魆鬧烘烘的。房頂上到處有各種食料纍纍的掛下來,一棵棵白菜,灰撲撲的火腿,長條的鮮肉,乳白的脆薄的豆腐皮,與淡黃色半透明的起泡的魚肚,都掛在客人頭上。  跑堂的同時也上灶,在大門口沙沙的炒菜,用誇張的大動作抓把鹽,撒點蔥花,然後從另一隻鍋裏水淋淋的撈出一團湯麵,嗤啦一聲投到油鍋裏,越發有飛沙走石之勢。門外有一個小姑娘蹲在街沿上,穿著郵差綠的袴子,向白泥灶肚裏添柴。飯店裏流麗的熱鬧都滿溢到街上來了。  金根的小女兒站在飯店門口,不肯走。金花硬拉她走,她哭了起來,拼命向後掙著,賴在地下。  「不要哭!不要哭!」老婦人說。「明天就有好東西吃了。明天你姑姑出嫁,我們都去吃喜酒。又吃魚,又吃肉。你再哭,明天不帶你去!」  但是連這個也嚇唬不住她。孩子鬧得使大家非常窘,飯店的夥計站在灶前向他們看著,那蹲在外面添柴的女孩子也別過頭來看他們。  金根彎下腰去,把孩子一把抱起來,不管她怎樣掙扎亂踢著。他很快的走出了巿鎮。孩子哭得一抽一抽的。  「不要哭!」他柔聲說。「你媽就要回來了,她帶好東西來給你吃。你還記得媽吧?」  孩子的媽在上海幫傭。她好幾個月前就寫信回來,說她要辭工回來種田--金根現在分到了田了,自從土改以後。但是家裏仍舊很苦,全靠她在外面寄錢回來,所以她一直延挨著沒有辭工。金根現在對孩子說是這樣說,其實他心裏估著,她今年不見得能回來過年。  他們這孩子叫阿招,無非是希望她會招一個弟弟來。但是這幾年她母親一直不在家鄉,所以阿招一直是白白的招著手。  「不要哭,阿招。」金根喃喃說著。「媽就要回來了,帶好東西來給你吃。」  這話似乎並沒有發生效用。但是那天晚上他聽見她問金花:「姑姑,媽什麼時候回來?爸說媽就要回來了。」  他臉紅得非常厲害,因為被人發現他在那裏想念他的妻,分明是盼望她回家。這是晚飯後,他正站在門口吸旱煙,背對著房裏。  然後他聽見他妹妹的回答:「噯,媽就要回來了。你有媽,不會想我了。」她的聲音聽上去是微笑著的,但似乎有點悲哀。  他上床以後看見他妹妹房裏還點著燈。  「早點睡吧!金花妹。」他高聲喊。「明天你還要走十里路。」  「你還沒睡?你來回要走二十里呢!」  燈仍舊點著。他聽見她在房間裏走來走去,不知道在忙些什麼。他心裏充滿了惆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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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7条)

 
 

  •   好評!!!
  •   终于到货了,大陆不出版的,好!
  •   其他几本赶紧进货
  •   张爱玲•秧歌
  •   张爱玲秧歌
  •   典藏版3印了
  •   这本书没有大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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