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

出版时间:2007  出版社: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珍‧雅各(Jane Jacobs)  译者:吳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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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 美國都市街道生活的啓發,ISBN:9789570831672,作者:珍·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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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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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留学中介质量排名:这些最近更新的美国留学中介排名的重点在三个因素,一个良好的知名度的评分、一个被认可的咨询顾问的专业度的评分、委托办理美国留学的学生对录取满意度的评分。这与家长与学生的立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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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著名城市规划学家简·雅各布斯曾说过——“伟大的街道造就伟大的城市”。任何城市都是由局部的街道所构成,而街道里则流淌着城市的文化基因。街道、建筑,以及围绕它们所产生的故事、传说、文化、叙事,往往构成我们对一座城市的基本认知。
      其实,如果能够以百年、甚至千年的时间单位梳理我们的记忆,便会发现每个城市是以什么样的符号方式进入我们的视野。比如,一说到成都,首先想到的是李冰的水利工程、杜甫的草庐和诸葛亮的祠堂;再比如南京,它给我们的印象除了诸多淡出历史的王朝,还有就是“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
      比起用水泥和砖石搭成的建筑,文化、思想、意象和故事总是显得虚无缥缈,但有趣之处或许就在于最坚实的东西却最“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阁,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当一切都归于尘土的时候,唯有文化,唯有叙事,让城市依旧是城市自己。
      而为了捍卫我们城市的独特性,为了防止“它”成为“其它”,作为一名知识分子,一名历史的言说者,文学艺术家们的使命应该是,以个体的名义,拿起叙事的武器,记录和再现城市的现场。
      什么是现场?现场是一种对时空的细节描述。最重要的是,现场能够让以后的人们可以想象:当年的街道是怎样的,人是怎样的,空气是怎样的,声音和画面是怎样的?有时,方寸之间,亦可见城市的精神气质,虽然,也许仅仅是局部的精神气质。
      2011之前,我一度在深圳南山的一个城中村居住。楼房是当地村民的集资房,回字形的格局,很容易就让人想起电影《七十二家房客》。我家对门儿住的是陕西人,老头儿是退休的基建工程兵,老太太是清洁工。有俩儿子,都在深圳的企业工作,一位娶了个江西媳妇,一位娶了个河南媳妇。老头很淳朴,有时会送他们家包的饺子给我们吃。陕西人会包饺子,看似一样的工艺,做出来的饺子格外香。他告诉我们家,做好吃饺子的诀窍就是要用本地的水和本地的肉;我曾试过,用深圳的水煮北方肉包的饺子,的确是味道差很多。
      住我们这栋楼的其他邻居身份很杂,各阶层都有,说话口音也都不一样。有广东本地的原住民、房产中介公司的职员、开餐厅的小老板、在科技园上班的工程师、还有护士、清洁工和回收废品的等等,人员经常流动,虽然遇见了也会打招呼,面孔却认不全。
      我们楼下是一家中等规模的超市,白天夜里都在反复播放同一首粤语歌《恭喜恭喜恭喜你》,不管是否过年。超市边上是几家卖肠粉、快餐、刀削面、川湘菜的小餐厅,他们除了正餐,都兼营烧烤,并且有时因为消防、卫生或执照等原因被贴上封条,但是一开业,立刻就宾客盈门。深圳人爱吃饭,不管是什么阶层都能在各色餐馆里找到自己的位置,都能以平等的身份享受顾客的权利和饮食的乐趣。
      我们“七十二家客栈”旁边是村办的企业,每天早上和傍晚,会有成百上千穿着蓝色衬衣的男女工人从院子门口经过。随着城市产业的升级,改革开放之初那种“蓝领儿”下班的壮观场面已经不多见了,但城中村里尚有村办企业,有时会让你产生回到八十年代的时光错觉,这恰是城中村对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一种历史性保存。工人们会在路边小摊买大饼炒饭炒粉吃,然后就在超市门口三五成群的坐着,听那反复播放的同一首歌,他们的面孔很接近也很难分辨,但每天他们都会在这里打发一下无所事事的自由时光。
      曾有西方学者以城中村类比工业化和城市化高速扩张过程中产生的贫民窟,但换一种视角来看就会发现并不一样。深圳的城中村是外来移民进入大城市的落脚点,更是大量平民聚集的地方,其中亦不乏追求生活质量的中产阶层。从建筑形态上看,城中村或许不按规划生长,人群内部又自成其社会规则。这里为人们提供生存的条件、发展的机会、社区交往的场所和满足衣、食、住、行、学、医需求的公共配套。对某些人来说,这里显得拥挤和混乱,但这里的市井空气又会让人很亲切——城中村是另一方面的真实深圳,
      超市门口除了穿蓝色衬衣的工人,还经常聚集着一些游民。他们的面孔似曾相识,但身份是不固定的,有时是蓝牌车司机,有时做搬家业务,有时回收旧品或者做电器维修,有时则是做你想象不到的各种事情。当你从他们身旁经过时,他们会用老于江湖的眼光肆无忌惮的揣测你,但未必有不良企图,可能是在寻找生意。
      我总会记起楼下一个收废品的河南小伙子。有一次他正在路边吃盒饭,我很不客气的询问他回收一个抽油烟机要多少钱。他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慢慢盖上饭盒,转过身来用很从容的语调对我说:“十块钱!”那个过程就包含了三层意思:第一,他是讲卫生的;第二,他用这段时间来思索要价;第三,收废品的人也有尊严。没过多久,我又在楼下的面馆里遇见了他,可能是因为卖废品发了点小财,他请一个朋友吃面。他们用河南南部的方言愉快的交谈,热气腾腾的面碗背后是一张充满了阳光和希望的脸孔。
      这事情给人的一个启示就是,在深圳不要轻易慢待任何一个人,别管他的职业和身份,他能在这里生存下去就会有过人之处,而他的未来你也无法预测。以我的经验,中间阶层以下的大部分深圳人,职业或者角色的上下流动是家常便饭,开蓝牌车的司机一不留神会沦落到街头收废品,企业里穿着衬衣西服的女秘书转眼也许要去夜总会上班。大部分人混几年就得回老家,坚持留下来的人多少有出人头地的梦想。像收废品小伙子那样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对城市生活充满了憧憬,他们的个人奋斗也经常给这城市带来奇迹般的故事,而城中村就是他们人生发迹的中转站。
      因为聚集的人多,超市门口成为了一个小的广场,有时会有商家搭台子推销商品的演出,有时还有残疾人歌手卖唱。歌手们经常反复唱着同一首励志歌曲,竟能引得许多人围观,让“广场”成为一个公共情感宣泄的地方,人们甚至会感动,并且掏出一两块钱。歌手多半都不是固定在一个地方,因为唱一会儿就会被保安赶走,但当你担心他们生存的时候,他们又不知会从哪个角落冒出来。总的来说,深圳还是包容他们的存在,草根的人们似乎也需要从他们那儿得到娱乐和情感的释放
      “广场”上有几个电话亭,插卡就可以打电话,我没打过,但经常看到里面是有人的。一次看到一个秃头中年男人在里面大呼小叫,似乎是在哀求他故乡的老婆不要离开他;还有一次看到一个小姑娘喝醉了,一边哭一边给她的男朋友打电话,打着打着就在里面睡着了,我半夜回家看到她还蜷在里面,早晨去看时,人已经没了。
      超市背后是一家美发店,但常年灯光昏暗,看不到有人进去理发。美发店旁边则是一家药店,主营中西药品兼卖避孕药具,并且每天下午都有一位老中医在里面坐诊。那位老中医是从内地退休后过来上班的,每天给附近的老人、妇女和小孩号脉。他是一个慈眉善目的人,总是像个菩萨一样平静的端坐在那里。有一次我看到一位怀孕的年轻姑娘在他那里号脉,姑娘一直在诉说什么,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整张脸都哭红了,他还是用很平静的语气劝慰她,那一刻宛如一名神父,似乎有圣洁的光芒。
      在城中村里,因为多数为外来移民,人际关系看似陌生和疏离,但其实人们会自然找到精神沟通的渠道和情感抚慰的方式,换句话说——人群有自我治愈的需求和能力。
      最初,在修建或者加入这座城市的时候,深圳人天然的具有某种冒险和乐观的精神。为了解放欲望及理想,人们以骑士般的勇敢气魄,毫无顾忌的破坏了旧规则;这种城市氛围会鼓励个体,同时也就忽略了来自外界和彼此的温暖。当然,信仰的沦丧、精神的困惑、情感的迷失、文化的焦灼,是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急速迈入现代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问题,只是在新兴城市很多现象会被集中和放大;但如果说深圳就是个丛林社会那也很不负责任,事实上是,经过了三十年的经济腾飞之后,深圳已经有了初步的文化积淀,城市也产生了慢下脚步,对自身的社会和文化进行“精耕细作”的需求,这时,我们需要把目光投射到身旁的街道,投射到更多城市自然生长的地方。
      虽然人们印象里城中村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但其实城中村提供了样板化景观化城市之外的另一种叙事可能,并且成为一个相对自足的社会,为外来人口提供了各种机会,甚至熔铸了城市一种内在的精神气质。谁说城市就一定要是干净漂亮、整齐划一的模样呢?我们总是以皇宫的标准要求城市,其实忘记了现代城市的本源,就是在工业革命前后,舍弃了单一的行政中心,大规模的工商业人口基于政治、经济、文化的需求,自然聚集、交流的地方。
      在这里,人更应该得到尊重,而不是建筑。
      一位德国摄影师J-ROM,曾让我带他到最“深圳”的地方,我想了想,除了世界之窗等深具“山寨特色”的景点之外,首先推荐的就是城中村。某种意义上来说,“城中村”这个词汇甚至更像急速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整个中国的一个隐喻,也具有鲜明深圳特色——容忍个体的,自然混乱的,不守规则的,自由平等的,多元性叙事的,反抗权威,当然也是展露人性和充满希望的,居住在这里,很容易就联想到狄更斯、莫泊桑、雨果、福楼拜和巴尔扎克那个年代的伦敦、巴黎。如果有优秀的小说家和导演,这里并不缺乏匪夷所思、撼动心灵的题材和故事。
      J-ROM曾有一幅平面摄影作品,拍的是深圳跨海大桥,桥身上被他随意涂抹了形态不同的各国语言,桥的尽头则被他加了一根通天的柱子。J-ROM说这是一个谜语,代表了他对深圳的理解。
      我认为,这是一个借助于《圣经》的隐喻:通天的柱子就是巴别塔,象征人类登上天堂的努力和渴望;不同的语言则代表了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文化,也代表个体之间自然的共处和沟通的艰难。
      J-ROM的谜底显而易见:深圳,是一个多元文化共同创造的奇迹,更是一座冒犯上帝的城市。
      
  •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被奉为城市规划的经典必读之作,之所以称为经典,是因为这本书是对传统城规研究的一种突破。它的突破点在于研究对象的选择。传统的城规研究对象是城市,这似乎很容易理解,城市规划不就是研究城市的嘛,但看过这本书便会注意到,人,才是城市生活的主体。不是因为建好了城市才有人来居住生活,而是因为有了人,有了人的聚集,才有了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传统城规研究者实际上是将因果倒置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研究对象的错误选择,如果研究对象选择不对,研究的结果也就没有了意义。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恰好先看了勒•柯布西耶的《明日城市》。他所设计的城市的确很现代,而且从他那个时代来看甚至是超前的。它的中心辐射花园城市看似很吸引人,但是有可能会实现吗?正像雅各布斯评论的这不过是个乌托邦的世界罢了,我们从什么地方找这么大的地方修建这样一个城市,我们正在使用的城市又该如何处理呢?也许这样的设计可以在将来人类有能力到外太空或其它星球安家时再来实践吧。总之,这样的研究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无法做出实际的改变。
      雅各布斯从人出发来研究,她首先观察人们的生活,人们在街道上的活动,以及不同年龄,职业,阶层的人,他们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方式,人们之间的活动怎样相互影响。通过这些寻找出一些问题,比如有一些看上去很规整,环境优美,在人们印象中很安全的街区为什么常会发生抢劫,而那些嘈杂,人流多,看似很不安全的地方却很少发生抢劫?为什么有些街道人去得多有些去得则很少,这些很少人去的街道往往是恶性事件的发生地,应该怎样减少这些地方来降低恶性事件的发生?最后,通过思考这些问题来提出解决方法。这样的研究才是有价值的吧,毕竟,是人在城市中生活,是人在影响着城市的发展,而人是一种很复杂的生物,只有先研究不同的人的活动和行为方式,才会明白这些行为发生的原因,找到原因才会对症下药。我觉得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启示吧,当你选择一个“东西”来研究时,你的研究对象是什么(也许并不是那个“东西”)。
      那么,是什么促使雅各布斯从人来研究城规呢?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是实践。通过实践来找出现实与理论之间的差异,从而完善理论,因为现实是处在不断发展之中的,理论如果不随现实改变而改变,就无法反作用于现实。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以前学新概念4,有一篇写伽利略的文章,其中有这么一段话:The old view of Galileo was delightfully uncomplicated.He was,above all,a man who experimented:who despised the prejudices and book learning of Aristotelians,who put his question to nature instead of to the ancient,and who drew his conclusions fearlessly.伽利略从自然中寻求答案而不是像亚里士多德学派那样从先人,从理论,从权威人士那里找到答案。这也不能说明他们学习时没有思考,只能说他们没有联系实际来思考,或者更严重的是,他们将学习和生活分离了,他们只在学习时思考,在生活中很少不思考,正因为这样,他们没法发现学到的和实际看到的之间的差异。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太相信权威了,本能的觉得权威的就必定是对的,盲目的跟随,过度的崇拜,反而会将自己局限在条框之中。所以,对于学习,最重要的还是要去实践吧。
  •     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是城市规划方面的经典著作,历来享有盛誉。我个人对于城市规划没有学术上的了解,甚至对于基本的、普通的城市生活也缺乏必要的理解;雅各布斯所写的也是半个世纪前的美国城市情况,与我仅有的一些对于城市的了解在背景上相差也比较大,所有这些使得我对书中谈到的具体问题的理解并不能深入。不过阅读一部与自己已有的知识结构交叉比较小的领域的作品,首要的应当也不在于对于具体细节问题的领会;更多的是能够知道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大家在做什么。自己习以为常的认识可能在那个新的领域要多番推敲甚至引发质疑,而那里约定俗成的一些看法却也可能与自己已有的知识体系相左。在这种头脑开放和碰撞的过程中,也许就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和感悟出现,也会在这样的过程中让自己不至于太过愚蠢而不自知。罗素说,他不会为自己当前信仰的东西献出生命,因为他永远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对的。如果一个人不太自负,大概就应当有这样的共识,对世界的认识是随着自己的人生阅历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在人生的任何一个点把那个时候的认识当作永恒的真理,都似乎显得狂妄了点;而要是觉得自己的认识就停留在那个时候,以后永不会再有所发展,这后面的人生也未免悲惨无趣了些。
      
      回到这本书上来。雅各布斯认为一个有活力的城市构建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多样性。应该有老的新的各式建筑,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的需要;要混合各种主要功能,不要作简单的功能分割;要能保持一定的人群密度,才能维持活动的多样性,如此等等。像北京一些大型郊区住宅区的规划,似乎就有些违反多样性要求。因为在这些住宅区周围没有商业区,甚至缺乏必要的生活配套设施,使得人们把这里当作纯粹睡觉的地方,工作休闲都要去市中心。这也人为的增加了交通干道的拥挤程度。另外像新农村建设,也有不少需要思考的地方--如果年轻人都去城市了,没有人气的新农村有什么用处呢?
      
      雅各布斯引用沃伦·韦弗关于科学发展的一段论述来说明城市规划问题的性质,颇有启发意义。韦弗认为,科学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用来解决简单性问题,无序复杂性问题和有序复杂性问题。简单性问题是那种可以用几个变量之间的比较确定的关系描述的问题,比如经典力学;无序复杂性问题是那些涉及变量参数非常多但这些参数之间并没有复杂耦合的问题,比如气体的动态,可以用统计平均的方式来很好的描述;有序复杂性同样涉及很多的变量参数,使得它不同和更为难以解决的是这些变量间有复杂的相互影响,因而对它的描述不是统计平均可以解决的。有序复杂性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复杂性科学真正关心的问题。典型的例子如生命科学--生命的产生、进化,生物体各个组织的功能影响等等都是非常多的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要想知道其中的真正原因,就需要对它的机理的比较明确的理解,而这一点往往是非常困难的--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话。
      
      雅各布斯认为城市规划是一个有序复杂问题,也就是说,是一个真正复杂的问题,而不是无序复杂的伪复杂问题。假如是后者,各种规划设计可能会很简单。比如说人口密度影响城市活力,那么是不是在作规划的时候只要把建筑物的安排符合这个要求就行了呢--问题显然不会这么简单。在一个有序复杂的系统里,可能一个非常小的因素就会引起很大的后果。而假如想更好的理解系统的运作机理,那就需要艰苦的努力,像雅各布斯所做的,深入探讨街区、老建筑、公园等各种系统组件的功能,并且更重要的是,把这些系统组件的作用放到整个系统的层面上去理解。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我们所关心的社会问题,比如经济运行、道德环境形成、流行文化、教育体系设计,等等,都是麻烦的有序复杂问题,里面有复杂的反馈结构,有本身系统对参数的敏感性,和其他各种目前我们并没有完全认知的因素的影响--而且即便我们能够无限接近于这些复杂性的本来面目,我们也几乎绝无可能对不管是系统的自然轨迹还是我们施加的影响进行精确预测。这听起来有些让人沮丧;不过这也是我们生活的本质的乐趣来源--假若一切都已知道,活着岂不太无聊了?
  •     突然很怀念本科时候的校园了。以前觉得它小,觉得它旧,觉得它人太多太嘈杂,现在回过头来发现那才是真的美好。从寝室走两分钟就到了自习室,从一楼到三楼找自习教室的焦灼的感现在想起来都觉得美好了。现在是不同的楼属于不同的学院,不上课时教室都是锁的,没有办公室的话看书只有去图书馆,要走好远。学校里常年没啥人,大家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室内,风景是好,但是太闭塞了,买个东西都不方便。
       怀念以前南门,北门和西门出去的那几条热闹的巷子,每次学习累了就自己在那走走,就几分钟就走到了。小吃种类很多,都很便宜,几块钱就吃饱肚子了。还有一些经常流连的杂志摊。本科四年没有谈过恋爱,到哪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人,可是想想其实也还挺好的。现在的学校,楼下到处是保安,进门凭证,有寝室丢了个东西啥的保安就更严了。学校里平时走在路上的人就不多,很多地方晚上的时候一点人影都看不到。尤其是图书馆正门的那块地方,晚上黑洞洞的,大家都不从那里走。这样的环境要是没有人陪着不敢一个人到处乱逛了,而且也没多少想逛的意愿,没有人气没有活力,就是空气还可以风景还可以,可是看久了也就不新鲜。
       是因为这边人少的原因么?我以前学校属于老校区,人数说不定还没有整个大学城多。是因为这边都是研究生所以大家都习惯宅着么?还是因为单位面积的人数比较少?要我看,就算这边再开几个学院招进来几千号人也依然是这样。这个学校太“象牙塔”了,绿化太好了,到处都是风景,北大南门的哪条路两边都是树,一点商业都看不到,很少有人在那条路上走,尤其是晚上。
       以前很向往深圳是因为它的绿化很好,学园林的肯定有点专业敏感性的。拿个摄像机走一圈基本上没有多少室外角落是没有绿的。以前也向往这种大面积铺开而不是所有的功能都高密度挤在一起的空间,因为感觉宁静舒适,风景优美。深圳当时早期规划的时候生态规划和景观规划肯定都是得到了很大的重视。但是很奇怪,这个城市很多地方看不到人,尤其是在那些绿化很好很生态的地方。所以这样的城市,不敢像以前一样晚上看书看累了一个人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在学校里或学校附近到处逛逛,虽然学校里到处是保安。感觉最安全的地方也就是哈工大门口和门外的城中村,因为有一定的商业活动和不少的人流,但是从我们这边走过去太远了。
       以前觉得深圳在我心中代表着一种乌托邦,考研时候看了不少生态学,深知“设计结合自然”,然后一味觉着某种价值观就是最好的。现在反而不完全认同了。乌托邦阵亡了?理想阵亡了?高密度noisy,低密度creepy。我想,没有普世的价值观,如果有一种真正的乌托邦存在,那不是一个道德至上的世界,也不是田园牧歌,而是一种多元性的共存吧。
  •     摘自《北京规划建设》 作者:俞孔坚
      
      
      
       城市到底是什么?城市的生命来自何处? 城市规划的目的是什么?是谁毁了我们的城市?怎样来挽救我们的城市活力?
        简•雅各布斯以其鲜明的建设性的批判立场,于1961年发表了《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宣言般地提出了城市的本质在于其多样性。城市的活力来源于多样性,城市规划的目的在于催生和协调多种功用来满足不同人的多样而复杂的需求。正是那些远离城市真实生活的正统的城市规划理论、乌托邦的城市模式和机械的、单一功能导向的城市改造工程,毁掉了城市的多样性,扼杀了城市活力。要挽救大城市活力,必须体验真实的城市人的生活,必须理解城市中复杂多样的过程和联系,谨慎而精心地,非粗鲁而简单地进行城市的改造和建设。
        雅各布斯关于城市的思想和对策是具体而日常的,却恰恰是与正统的城市规划背道而驰的。如:街边步道要连续,有各类杂货店铺,才能成为安全健康的城市公共交流场所;街区要短小,社区单元应沿街道来构成一个安全的生活的网络;公园绿地和城市开放空间并不是当然的活力场所,孤立偏僻的公园和广场反而是危险的的场所,周边应与其他功能设施相结合才能发挥其公共场所的价值;城市需要不同年代的旧建筑,不是因为它们是文物,而是因为它们的租金便宜从而可以孵化多种创新性的小企业,有利于促进城市的活力;城市地区至少有存在两种以上的主要功能相混合,以保证在不同的时段都能够有足够的人流来满足对一些共同设施的使用;巨大的单功能的机构和土地使用将产生死寂的边缘,当行政中心、音乐厅等大型设施与城市的居住区和其它功能相分离而独立成区时,必将会出现死寂的边缘带;贫民区并不一定如正统规划人士所认为的“城市的毒瘤”,相反,可能是城市最具活力和安全的区域,不应采取大规模投资改造和搬迁的方式来进行消灭,而应通过鼓励和培植自我更新的能力来逐渐脱贫;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不是靠修更多的道路来解决,那只能使城市最具的活力区域不断受到侵蚀,而是应该通过减少汽车的使用机会的方式来解决,包括提高使用汽车的难度以及提供多种出行选择来慢慢减少人们对进城汽车的依赖;城市应该分解成高效的、尺度适宜的社区单位,通过这种社区单位使市民能在城市规划和改造中表达和捍卫自己的利益;大型旧城改造工程,特别是救济式住房项目,不能与城市原有的物质和社会结构相割裂,改造后的工程必须能重新融入原有城市的社会经济和空间肌理;城市的视觉设计必须反映城市功能,城市的秩序是城市功能秩序的体现;等等。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曾经是、现在仍然是一面高悬在城市上空的明镜,值得每一个开发商、规划师,各级城市的规划、建设及管理者,尤其是市长们时时能关照一下自己的行为。
        雅各布斯强调城市规划必须以理解城市为基础。正是从一个城市居民的生活体验出发,雅各布斯发现城市生命和社会经济的活力在于城市功用的综合性和混合性,而不是其单一性。因此,城市规划的第一要旨在于如何实现多种功用的混合、为各种功用提供足够的空间。城市功用的丰富多样性,才使城市有了活力,城市文明才得以延续和繁荣。
        而在当时的美国和西方世界的正统规划理论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实践,恰恰无情地扼杀了城市的活力。《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的矛头所指是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之后主导西方城市建设的物质空间规划和设计方法论,主要包括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柯布西耶的“光明城市”理论,以及始于19世纪90年代流行于北美各大城市的城市美化运动(更确切的说是城市化妆运动)。合起来,它们被雅各布斯讥讽为“光明田园城市美化”(Radiant Garden City Beautiful)的“伪科学”。它们不是从理解城市功能和解决城市问题出发,来规划设计一个以城市居民的生活为核心、富有活力的城市,而是以逃避城市和营造“反城市”的“田园”为目标,用一个假想的乌托邦模式,来实现一个纪念性、整齐划一、非人性、标准化、分工明确、功能单一的所谓理想城市;凡是与这一乌托邦模式相违背的城市功能和现象,都被作为整治和清理的对象。
        确切地说,雅各布斯所激烈抨击的是西方世界自文艺复兴以来一直延续下来的、特别是二战之后十多年里那种无视城市社会问题的大规模城市改造和重建方式。在雅各布斯之前,这种批评和反思已经在许多社会学者和城市规划学者中悄然兴起,但雅各布斯的抨击是最无情而有力的。尽管有争议,且并非出自专业规划理论家之手,《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仍被认为是二战之后最重要的城市规划理论著作。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代表了西方城市规划思想和理论的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城市被理解为建筑的延伸,或是建筑的放大;城市规划被理解为物质空间的设计,尤其是美学意义上的城市整体设计;误认为一个优美的城市图案和空间设计就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城市规划过程被认为是一个纯技术的过程;规划师(常常是建筑师)依据一个乌托邦模式,设计他认为理想的城市;规划成果最终体现为作为终极成果的、类似建筑物施工图的蓝图。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之后(更确切地说是20世纪60年代之后),城市逐渐被清晰地被理解为一个系统,有着复杂的结构和丰富多样的功能,它们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 而城市规划是一个建立在对城市的理解基础上的系统的调控过程,是城市中复杂关系和不同人群利益的协调过程,更多的是一个政治过程,绝不是一个纯技术的过程;规划不是以技术蓝图为终结,而是一个多解的过程和一个不断根据系统的反馈进行调整的动态的城市管治过程。
        城市是个活的有机体,城市规划本身也是一个富有生命的活的过程。而价值观和社会道义,更确切地说是尊重和关怀普通人的价值观和道义是这个生命过程中跳动的心脏和灵魂。
        近半个世纪过去了,美国和西方的城市规划及建设的思想早已沿着雅各布斯所呼唤的科学、理性和人文的方向大大前进了,雅各布斯当年提出的许多思想和原理早已成为西方城市规划教课书的内容,并被广泛作为城市规划和管理的导则而付诸实施。
        斗转星移,快速的城市化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运动的幽灵从西半球来到了东半球的中国。今天不妨也将雅各布斯的那面城市生与死的明镜高悬在大江南北各大城市的上空,照照我们的大城市。我们会发现,非常可悲的是,我们并没有从美国和西方城市的生死试验中获得经验和教训,利用城市化这一个3000年难得一遇的良机来建设美好家园,而是变本加厉地在扼杀我们城市的活力、毁灭城市的特色。
        如果说学习西方先进思想需要结合中国特色的话,那么,我更愿意把雅各布斯女士的那面城市生死之镜,比作《红楼梦》中那面贾瑞从神秘道士那里得到的、警幻仙姑所制的“风月宝鉴”,它正可照见风花月夜,最终却使人在短暂的欢愉之后,命归黄泉;反则可照见骷髅朽骨,却可以救人于膏肓,有起死回生之效。而我们的城市规划师们,尤其是市长们,已经或正在用巨大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代价,在乐此不疲地为了片刻的短暂欢愉,挥霍着城市肌体的生命:
        看那,各大城市的的科技园区、大学园区、中央商务区、文化中心、大剧院如雨后春笋出现,创造了多少“干净整洁”的死寂边缘和毫无生机的单一功能区,而原有的故居民宅被推土机早已“三通一平”彻底抹去;
        看那,一个个活生生的“城中村”是如何被无情地“铲除”消灭,并以此为城市建设的政绩被广为赞颂;
        看那,街边针扎着生长出的小摊小贩们,或者是形形色色的特色零售街、艺术家村,是如何被警车和推土机当作有碍市容的垃圾,被周期性地铲除,充满活力的街道生活无不在美化和净化的名义下不分青红皂白地不断受到遏制;
        看那,我们的一个个居住小区是如何被围困在各自的铁栏围墙内,与城市和街道分的清清楚楚,充满活力的街道生活正在被抛弃,隔阂与冷漠正在城市中滋生;
        看那,宽广的城市车行干道无情切割着城市的社会、经济和空间结构,恨不得让汽车开进城市的每个角落,步行和自行车空间一再被挤压,使城市的人性空间和活力不断受到侵蚀;
        看那,十几甚至几十公顷的巨大硬地广场、远离居民和其它城市功用的大型体育设施、奥林匹克中心和会议中心正在各地轰轰烈烈地剪彩,谁曾思考,它们除了纪念性的展示,对城市的活力会有多大的贡献?
        看那,我们的每个城市的财力和物力是如何被集中挥霍于城市总体规划所描绘的XX轴和XX中心等形式的蓝图,当年美国城市美化运动中的故伎、当年希特勒所热衷的城市轴线,是如何通过当年帝国建筑师的徒子徒孙们和狂热的信徒们在中国各大城市中上演。
        借用雅各布斯“仙姑”的“风月宝鉴”,希望我们的民众、规划师和市长们能看到一个个正在走向病入膏肓的中国城市,果能如此,则城市生命由此走出膏肓。
        所以,让我们再次聆听雅各布斯的告诫:城市规划的首要目标是城市活力,城市规划必须围绕促进和保持活力来做文章: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最大限度地催生和促进大城市的不同地区中的人及其使用功能的多样性;而要实现城区功用的多样性,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必须有两种以上主要使用功能;小街区;不同年代的旧建筑的同时存在;足够的人口密度。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促进连续的街道邻里网络的形成,它是城市孩子们可以安全健康地成长、大人们可以交流的公共空间,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空间结构。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打破对城市物质和社会结构有破坏作用的真空边缘带,它们往往由功能单一的设施和机构所造成。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市民对大城市和城市分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通过为原居民的就地脱贫和发展创造条件,来实现城市贫民区的脱贫,而不是靠阉割手术式的、集中安置和大规模拆迁来解决,那样只能使贫民区从城市的一个地方扩散或移植到另一个地方,治标不治本。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珍惜和呵护已经形成的基于功用多样性的城市区域,避免某种强势功能排斥其它有共生关系的弱势功能,导致其向功能的单一化趋势演化。
        为了城市活力,规划必须彰显反映城市功用的城市视觉秩序,而不是形式主义的、与功能不符或者有碍功能的城市化妆。
        感慨爱因斯坦的名言所揭示的:“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是永恒的,其一是宇宙,其二便是人类的愚蠢,而对于前者我还不敢确定”。但我更愿看到中国古老寓言所期望的“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愿中国的城市不会落得《红楼梦》中贾瑞的结局,在狂欢与庆典中走向灾难。
      
  •     从第一章开始,就被作者的心灵和眼睛震撼了。这么复杂的关系竟然被作者观察到,她是如果做到的呢?最后一章作者描述的自己的思想方法:
      1. 观察过程
      2. 归纳总结,由点到面。
      3. 留意“非平均”因素。
      
      对三种科学方法的总结同样令人叹为观止,这是1960s的作品吗?
      
      我是把它当技术书、科普书读的,整本书却文采斐然,充满了浓浓的人文关怀,让我对城市充满了敬意。
  •     11/09/2012
      
      Page 10. 我以为,要弄清楚城市表现出来的神秘莫测的行为,方法是仔细观察最普通的场景和事件,尽可能地抛弃以前曾有的期待,试着看看能否发现他们表达的意义,是否从中能浮现有关某些原则的线索。这是我在本书第一部分试着做的事情。
      
      Page 17. 在规划和建筑学校里,在国会、立法机构和城市议会中,非中心主义者们的思想却逐渐被当做能够建设性地解决城市本身问题的基本指南被接受。这是这个悲哀的故事中最令人吃惊的事:最终,那些真诚地想要强化大城市的人们却接受了这些目的非常明确的、以破坏甚至摧毁城市的系统为己任的处方。
      
      Page 18. 在另一个意义上,从相对容易被公众接受的角度看,勒·柯布西耶的辐射也是依赖于花园城市的概念的。花园城市的规划者以及它的在住宅改革者、学生和建筑师中不断增加的追随者们都曾不知疲倦地推广超级街段、廉租住宅街区和固定规划的概念,以及草坪至上的思想。更有甚者,他们颇为成功地把这些特征树立为具有人性的、对社会负责的、实用的、超凡脱俗的规划标志。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并非城市规划系科班出身的,而是以记者的身份,在负责报道城市重建计划的过程中逐渐对传统的城市规划观念发生了怀疑,才写出了这本书。相比传统的规划书籍,它以一种感性主义的角度切入,把居民的活动放在了最关注的着眼点上,传递给建筑师、规划师一种以人为本的观点,虽然在初版(1961年)的时候这种人文主义观念还未得到广泛的关注,正值向后建筑主义的转型期,所以没有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然而到了二十一世纪,人们把注意力从玻璃盒子中抽离出来,更加关注城市的外部空间,城市规划的人文与民主特征成为了较为重要的元素。雅各布斯把我们引向的思考层面是很有意思的,然而有关人及其心理学的讨论实在是一个太大的议题,我觉得这甚至有可能在今后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因为从心理的角度去做外部空间的规划可以对居民产生巨大的影响和经济效益。但是从这一点来看,雅各布斯挖掘得却远远不够,此书作为抛砖引玉足矣。
      
      建筑在某种层面上看是吞噬人的产物,在两者的对比中,人在更多情况下扮演客体的角色,所以在设计中除了考虑到功能的作用,对人的关怀是可有可无的。但在近期的趋势中可以看出,亲人的表达是越来越明显,而整个建筑史也是按照这样的脉络在进行。而城市规划就截然相反了,在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人的因素,以至于非要把人这个主体放在相当重要的位置上,这样才能通过设计改变居民的生活和行为,造成影响。以雅各布斯的观点看,包括柯布西耶都犯了一个秩序至上的错误,在权衡两者关系时受到了从建筑派系引发出的刻板影响,从而对人类行为的理解造成认知偏差。他们在实验中所设置的环境都是理想主义的,不切实际,而作者则可以站在记者的角度从社会学、心理学出发考虑问题。
      
      Page 26. 一个成功的城市地区的基本原则是人们在街上身处陌生人之间时必须能感到人身安全,必须不会潜意识感觉到陌生人的威胁。做不到这一点的城市地区在其他方面也会同样糟糕,并且会给它自己,给城市造成沉重如山的麻烦。
      
      在“人行道的用途:安全”一章,作者反复提到了“监视”,大致的意思就是人行道可以起到保障居民安全的作用,而这是要依靠两侧的居民和行人通过监视来保障执行的。也许这是有大量的案例为佐证的,但未免还是把问题简单化了。这取决于整个社区的性质,在某些情况下,在群体中人们可能会对犯罪行为产生漠视,甚至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所以在这里安全是监视的必要非充分条件。例如在臭名昭著的纽约哈林区,即使你在人行道上受到了居民的监视,也未必会感到安全。不可否认的是,通过一定的设计手法可以增强行人对街区的安全感,但毕竟从属于笼统的概论。
      
      Page 27. 城市公共区域的安宁——人行道和街道的安宁——不是主要由警察来维持的,尽管这是警察的责任。它主要是由一个互相关联的,非正式的网络来维持的,这是一个有着自觉的抑止手段和标准的网络,由人们自行产生,也由其强制执行。
      
      Page 49. 这种在某个街区范围内平常的、公开的接触——大部分都是偶然发生的,都是跟小事有关,所有的事都是个人自己去做的,并不是被别人强迫去做的——其总和是人们对公共身份的一种感觉,是公共尊重和信任的一张网络,是在个人或街区需要时能做出贡献的一种资源。缺少这样一种信任对城市的街道来说是一个灾难。对于这种信任的培养是不能依靠机构来进行的。总而言之,它并不意味着个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在社区营造上,最关键的体认是要让居民认识到自己对环境改造的力量。每一个经济人都是理性的,我们不能奢求他们为社区的外部空间做出什么贡献(不然就是共产主义了),但是若让他们从改善环境得到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这就成为了理所当然的行为了。由此可见,把人行道和街道的安宁交给居民来维持是可行的,他们只需要付出监视的成本便可以获得安宁。但是很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这一条在中国大陆很难推行,当在人行道上发生事件,我觉得居民更多的是围观(被提著脖子的鸭子),而非是监视(尽管这原始的目的是出于无聊而非责任感),在谈就要谈到民族性了,就此打住。至于公共尊重和信任,我是不能同意更多。居民之间天然的默契是机构和政府无论如何也求之不得的。
      
      Page 55. 当城市的一个地区缺少人行道生活时,那儿的人们就必须要扩展他们的私人生活,因为他们需要寻找与邻居交往相应的活动。可是,他们却不得不满足于一些共有的形式,在这样的形式中,人们必须“共享”比人行道上的生活更多的东西,否则他们就只好少一点交往。其结果不可避免地就是两者选一,无论哪个都会产生令人苦恼的结果。
      
      提到居民隐私的时候,雅各布斯触碰到了城市规划中隐私的本质:如果简单地靠窗户、阳台角度的调整就能解决的话,只需要百叶窗就足够了,何必煞费苦心呢。而渗透进生活的却是另一层意思,居民关系的发展状况决定了他们隐私的暴露程度。当代大都市的公寓中,人们只能选择两种,全部共享(亲密至极的关系)抑或互不相闻,即便是小区中的居委会,也很难实现自发形成的共享纽带。但是作者所希望的是一种调和,既能实现一定的社区交往,又能完全按照个人意愿保护自己的隐私,如香港的公屋、新加坡的新市镇,都是通过城市规划和社区营造而实现这一点。居民与商户之间微妙和谐的关系,也是非常令人向往的。在作者的实践中,看似能够以人行道为中心,实现这一点,“传统上人行道被认为纯粹是行人走路和连接房屋的地方,而其特有的作为城市安全、公共生活还孩子成长的地方这一至关重要和不可替代的功能却没有被认识到,也没有被给予重视。”至于后来推行后的效果如何,还需更多的数据佐证。
      
      12/09/2012
      
      Page 62. 这是一个很有效的方法,用分散的精力去完成挨家挨户要做的大量的工作。这样的方式同时也比挨家挨户的方式能更多地开展一些公共谈话和获得公众的意见。
      
      Page 71. 这种谬论认为公园和玩耍休憩的空地对孩子来说自然而然是一个适宜的地方,而街道则原本就不是。活跃的人行道当然有着很多可供孩子玩耍的地方,至少,这与人行道上拥有的安全和对孩子的保护一样重要。
      那种认为玩耍空地、草地和雇佣来的保安或监管人员对孩子们来说是必然有利的,而普通人来往的街道则对孩子们有害的看法说到底是对普通老百姓的深深的蔑视。
      
      
      
      更新中。
  •     我很赞同里面很多观点,譬如更合理的布局规划,使得片区的利用率提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中心商务区在晚上如同鬼城一般死寂;街道的便利会让生活更加多彩,我确实也希望我家楼下有间水果店有间理发店还要有一家糖水店一家杂货店,单单只是水果店就回让生活多彩了多少。
      
      可是,现实却是市场经济本身就会致这样的规划于死地。
      
      中心商务区是必定会集群的,一方面是政府等各方面在这个地区提供的办公便利,另一方面是集群之后也必定会推动这个地区办公更加便利。这是符合市场规律的,经营者肯定会趋向于经营成本低以及利用效率高等有利因素趋利避害的。
      
      至于街道本身对于商店是没有多少集群效应的,但是对人却有异性相吸的吸引力,我当然倾向于住在这么个舒心而有趣的地方。
      
      然后一场符合市场规律的驱逐便开始了。
      
      租金会上涨。
      租金会上涨。
      租金会上涨。
      租金会上涨。
      租金会上涨。
      租金会上涨。
      租金会上涨。
      租金会上涨。
      
      最后剩下的就是现实中的中心商务区以及失落落的住宅区。
      从这个角度看,多用途的城市分区几乎不可能,预约舒心的街道生活也是妄想。除非地主是个有远见的人,乐意接受水果店理发店糖水店便利店的低租金要求。否则只会进化成同一功能分区。
      
      我确实希望楼下就有个水果店,我相信我会给他带来好生意的。然而就如今封闭式花园式的小区来说,这可他妈的真是痴心妄想。
      
      同时,书中强调了,街区的人群构成的层次多样性会带来多样化的需求,从而使得整个街区充满活力云云。然而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最终的发展会使得这个街区的阶层同一,最后还是会毁了这个街区。
  •     “多样性”与“老建筑”策略
      ——读简•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
      
      
      本书概览
      加拿大女作家简•雅各布斯于1961年在美国出版了《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当时的她还是一位美国公民,而且是一位关注城市发展的热血女记者。 虽然并非城市规划科班出身,但其中的一些理论依然可以给我们很多启发。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讨论城市的特性,其中前三章着重分析人行道对于构建街区安全与塑造儿童成长的用途,第四章和第五章介绍街区公园和城市街区的用途,其着眼点依旧是安全。第二部分讨论城市多样化的条件。这一部分也是我认为书中最精彩的一节。其中讨论了城市多样性的重要性,并且从构建混合用途、规划小街段、老建筑与新建筑混合使用和城市密度增加的四个措施着手,设计了城市多样性之实现的方案。第三部分讨论城市衰落与更新的问题,雅各布斯认为是多样性的渐渐消失导致了城区的衰落,而政府做出的非贫民区化的努力和急剧性资金的投入都无法缓解更不要说根治街区的衰落。第四部分讨论如何使得已经衰落的街区恢复多样性,进而重新充满活力。主要的方式是限制汽车、重建视觉秩序、利用廉租住宅区等。
      人行道之作用与多样性
      从我个人的阅读体验出发来看:第一部分中关于人行道用途的分析的那三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人行道这种往往被忽视的城市规划中的小元素被雅各布斯赋予了重要的内涵和使命,“街道及其人行道,城市中的主要公共区域,是一个城市的最重要的器官。” “维护城市的安全是一个城市的街道和人行道的根本任务。” 雅各布斯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她是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角度来观察城市,而非站在月球上冷漠地如同城市规划者,她从市民的心理感受入手,主张“一个成功的城市地区的基本原则是人们在街上身处陌生人之间时必须能感到人身安全,必须不会潜意识感受到陌生人的威胁。”
      其中雅各布斯重点阐述的是被她形容为“城市‘芭蕾’”的多样性体现。街道上的人们充当街道的监护者,进而维持了街道的安全;而多样化并且亲密联系的人群又形成了对街区的归属感。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街区呈现出一种生动而和谐的状态,这种状态决非一种偶然迸发的热闹,而是日常生活意义上的充实和稳定的活动。从雅各布斯起床,到她上班离家,再到下班后返回家中,最终到临睡时的深夜,“芭蕾”始终不间断地上演,它“永远不会停顿,但是总的情景是安宁祥和的,总的节奏甚至是悠闲的。” 虽然雅各布斯是以她自己生活的街区为例的,但是这种多样化而引发的社区活力的模式在我看来是可以复制到其他社区的。而这一切都在于人行道的功用的良好发挥。
      除了安全的功能之外,雅各布斯还讨论了人行道对于街区交往和儿童社会化的用途。雅各布斯在论证了良好的人行道能够提供安全之后,又考虑到了大城市中所需要的隐私的观念,安全确保了信任,而“隐私是大城市生活的一个礼物,受到深深的珍爱和小心翼翼的防卫。” 而街区需要满足这种对于隐私的需求,同时还要营造一个能够使得街区居民能够交往的空间。“人们决意要护卫基本的隐私,而同时又希望能与周围的人有不同程度的接触和相互帮助,一个好的城市街区能够在这两者之间获得令人惊奇的平衡。” 而其中雅各布斯又提出了类似于“城市芭蕾”的又一个独创性概念——公共人物,“公共人物是经常与众多人群接触的人,而且对于做公共人物有着足够的兴趣。……他只需在场,当然也需要足够多的与他对应的人。” 通过公共人物,整个街区的原本已经原子化了的个人被重新网罗到同一个社交网络之中,“互相不认识的人能够在文明的、带有基本的尊严和保持本色的基础上平安地相处、容忍”,街区的活力由此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 而关于人行道城市的第三个功用则是侧重其作为儿童社会化的场所进行探讨的,儿童在一个开放并且友好的空间内观察不同的人的行为,获得了最初的社会化和成长,这无疑是对儿童的成长非常有利的。
      而整个关于人行道的功用进行探讨的三章除了在内容上给了我很多启发之外,还引发了我对这种写作和研究方式的兴趣。或许我们应该摆脱以往的大框架之下的只从大方面着眼的研究习惯,在做大尺度的城市规划的同时,也需要从微观的角度研究城市生活中的微小元素的社会学功用,并且充分考虑到居住者的心理舒适度,在细节上做出贴心的设计,而非不合理的设计。也许专职的城市规划者未能有闲暇来思考这样的问题,那么对于社会学人而言,我们似乎有必要承担起这样的一份工作,从社会学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而有利于进行城市规划趋于合理。
      “老建筑”对比观察:纽约与上海
      在第二部分,雅各布斯主要讲述的是促进多样性生发的四种策略:其一,主要用途之混合;其二,小街段的设置;其三,老建筑的保留;其四,街区建筑密度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而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第三种策略,即老建筑的保留。
      首先,我们需要理清雅各布斯的老建筑的定义:“所谓的老建筑,我指的不是博物馆之类的老建筑,也不是那些需要昂贵修复的气宇轩昂的老建筑——尽管它们也是重要部分——而是很多普遍的、貌不惊人和价值不高的老建筑,包括一些破旧的建筑。” 老建筑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种功用:其一,老建筑具有商业功能。雅各布斯认为这种老建筑经历了时间的洗礼,相对街区内的新建筑而言,有着较低的租金。而这种租金上的优势为那些新的商业思想的实践提供了场所,不需要负担太多的租金,而能够实现新商业的实行。“旧的主意和思想有时可以在新建筑里实践,但新主意必须使用旧建筑。” 其二,老建筑具有社会功能,它们“对街道和街区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种必需,人们离不开它们提供的方便和亲近的人际关系”。
      而老建筑也有一定的缺点,即需要考虑建筑老化引发的不方便甚至是不安全,所以对于老建筑,在使用之前需要进行整修和维护。“在大城市的街道两边,最令人赞赏和最使人赏心悦目的景致之一是那些经过匠心独运的改造而形成新用途的旧建筑。” 雅各布斯强调的是老建筑的重新利用,是因为时间付清了成本,老建筑于是在价格上具有了极强的优势,所以老建筑能够吸引使用者,由此焕发活力,而这种活力又将影响整个街区,增加了街区的多样性,促进的街区活力的增加,进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Arthur T. Row.对雅各布斯关于老建筑的策略提出了一定的批评意见:“她对于东部城市地带的大型中心城市里的特定的混合进了旧建筑的地区(主要是居住区)之重建非常有兴趣。尽管她希望有一些商业活动处在这些有着老建筑的地区,但是她对于城市地区的经济结构不感兴趣。她也并不关心郊区,尽管她确实对郊区有一些强力打击。简而言之,她仅仅对几个城市的问题的一个方面感兴趣。”(Her interest is in the reconstruction of certain old mixed [but primarily residential] areas which lie within the large central cities of the eastern urban regions. And, although she wants certain kinds of business activity in these old mixed areas, she is not interested in the economic machinery of urban regions.She is not really concerned with the suburbs, though she does take a few swipes at them. In short, she is interested in only one part of the problem of a few cities.)
      尽管雅各布斯的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这种观点与国内对于老建筑的太多颇为不同,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下面我将以关于上海的研究为例来说明两种观点之不同。我认为:雅各布斯以为的“老建筑”其实更接近于一种“旧房子”,中文里的“老建筑”被赋予了的是含义与之非常不同,“老建筑”更多指的是特定历史时期内留下的风格独特或是与重大历史时间相关的精致而有代表性的建筑。而这种“老建筑”是需要精心呵护的,往往有了一丁点商业用途的痕迹,就会有大量的文保专家跳出来为之大声疾呼“要维持原貌”云云,这种老建筑是不能被重新使用的,只能如同木乃伊一样保留着,成为城市中的点缀,或者是一种对于历史的怀旧的抓手。
      我将选择上海与雅各布斯笔下的老建筑作对比。原因是:雅各布斯的研究重点是纽约,而上海与纽约有一定的相似性。雅各布斯在书的扉页上写道“献给纽约城/我曾在那里找寻运气/结果如愿以偿,因为我找到了”,从这句话可以看出雅各布斯对于纽约的特别感情,而书中雅各布斯进行分析的依据也大多是纽约、芝加哥等几个美国的大城市,而其中更是以纽约为主,书中的众多结论都来自于她在纽约生活时的日常生活观察。Paul A. Pfretzschner 认为:“它是关于纽约、芝加哥和洛杉矶的,尤其是关于纽约的。更确切地说,它是基于她的自身观察的,是关于雅各布斯女士看到的事物的,是关于她如何思考她所见的一切的,是关于她已经得出了的结论的。”(It is about New York and Chicago and Los Angeles, but especially New York. More particularly, it is about what Mrs. Jacobs has seen, what she thinks she has seen, and what conclusions she has reached, based upon her own observations.) 虽然这一点颇被城市规划的业内人士诟病,视之为不专业的把柄,但是这种来自日常生活的“接地气”的观察未必没有参考的价值。
      至于上海与纽约的相似性,李欧梵先生在《上海摩登》一书中从城市的建筑形态和文化心态两方面都论述了上海与纽约的相似性。“高高的摩天大楼加上内部的装饰艺术风格在上海滩留下了另一种新的建筑印记,那是纽约的风格,但上海可与之媲美。” 如果上海和纽约在建筑形态上的相似性的沟通点在于装饰性建筑,那么依据约翰逊(Tess Johnston)的讲法“上海是世界上拥有最多装饰艺术的城市”,上海与纽约是有着极强的相似性的。 而上海的摩天大楼开始争相建立的年代与纽约并未相差太远。“虽然上海的摩天大楼不及纽约的高,但它们与纽约的大楼非常相像。” “20世纪30年代,上海已和世界最先进的都市同步了。” 正如李欧梵所言:茅盾先生的诗“Light, Heat, Power!”宣告这已经是“西方现代性的到来”。
      “按上海权威历史学者唐振常先生的说法,西方现代性的物质层面比它的‘精神’层面更容易被中国人接纳。” 以西化程度最高的地区租界为例,“租界人口主要还是华人……华洋之间在日常生活和休闲方式上的区别还是存在的。” 而在建筑对上海造成了“景观入侵”之后,上海人尤其是其中的知识分子们已经开始接受了“摩登”的观念。他们习惯出入法租界的咖啡馆,进行沙龙式的对谈,并且欣赏法国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这样的小群体逐步开始接受西方文化,然后带动了城市整体的文化心态的转向,上海人开始逐渐接受、喜欢甚至崇尚西方文明,形成了一种结合了prudent与parsimony的独特的世界主义。
      这样看来,纽约与上海的可比性已经建立起来了。关于上海,让我们首先来看陈丹燕的相关作品。从身份上来看,陈丹燕是作家,雅各布斯也是作家,两者相比似乎有可比性。而陈丹燕的“上海三部曲”中主要是书写以点状分布在上海的几个街区和一部分街道上的花园洋房、大厦、公园等等地点的历史,是以故事的形式配合着一个上海人的自身的对于上海的认同和略微的自恋展开的情绪。 其中展现的是陈丹燕对于殖民时代留下的种种西洋风格的老建筑的留恋与珍惜,她甚至到了为某个建筑着迷,看了一张关于那个建筑的照片就能意淫出整个发生在那栋建筑里的故事,而其中的典型就是关于维克多•沙逊的描写。这种老建筑是需要呵护的,是不能允许被那些新兴的产业进驻的,以古董花瓶的姿态装点着城市。而陈丹燕笔下的那些老建筑却在李欧梵笔下呈现出了不同的面目——“那些标志着西方霸权的建筑有:银行和办公大楼、饭店、教堂、俱乐部、电影院、咖啡馆、餐馆、豪华公寓和跑马场,它们不仅在地理上是一种标记,而且也是西方物质文明的具体象征,象征着几乎一个世纪的中西接触所留下的印记和变化。” 李欧梵视之为西方霸权遗迹的建筑被陈丹燕格外珍惜,当然,我在这里并没有任何所谓阶级或者是“反帝”的思想,陈丹燕的珍惜是出自建筑自身所携带的审美价值和历史价值,而非一种意识形态,所以这种珍惜的情感是非常能够理解的。更何况,陈丹燕是个上海人。
      我们接下来看另一种关于上海“老建筑”的态度。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教授张松在《为谁保护城市》中大部分的内容是以上海为例讨论城市景观保护问题(其实我觉得书名也可以改成《为谁保护“上海”》!)。张松非常强调城市需要成为风景:
      “欧洲及北美的历史城市,虽然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现代经济大发展的时期,但都保存了完好的历史景观,呈现出高雅的文化沉淀和强烈的民族气质。当你走进这些城市的街区,无论是坐车‘走马观花’或是漫步大街小巷,你会觉得它们是现代的,而不是那种古董式的陈列品,更不是像我国许多地方的、舞台布景式的仿古街。这些城镇的房子都是老的,是原汁原味的真东西,房屋内部却都有现代化的生活设施,居民的生活是现代的,在老城里,也有一些新房子、一些新设施,许多老建筑拍了新用场,但新与旧却是和谐统一的,并没有突兀的感觉。历史和现代像水乳般交融,从这些历史性街道上你可以读出城市的年轮,读得出时代的更迭。与此同时,新与旧、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形成十分协调的城市风景。”
      张松先生在很多观点上与雅各布斯有共通之处,比如他也强调从居民的角度进行城市规划,“一个城市没有了人,没有了普通人的生活,也就没有了真正的地域文化或社区文化的存在。” 在这样一种前提下,张松也对多样性非常重视,“城市需要尽可能错综复杂并且相互支持的功用的多样性,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这一点也与雅各布斯的观点相同。 不过针对实现多样性的策略中的“老建筑”的使用,两者的观点非常之不同:雅各布斯认为老建筑的价值在于租金低,有利于创业;而张松认为“历史建筑、历史街区是城市设计中的景观资源,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资本,是保持城市特色的物质要素。” 张松是将老建筑当成了一种“景观”而非一种实用的建筑。这样看来,又与前文他倡导的欧洲的老建筑那种外部保留原貌、内部现代化改造的道路有一点矛盾。而这种矛盾在看我看来有如下原因:面对我国急速发展经济的现实,开发商展现出一种急躁,保存老建筑并且使老建筑内部现代化似乎难以落实。两者的相互融合是在一定尺度下的精确的技术活,一旦超过界限,就可能对建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与其如此,不如小心翼翼地努力维持建筑的原貌,不做改动,让其成为古董,不应用于新产业。而基于中国建筑业的现实,我们似乎不具有那些年代略久远但是仍能使用的建筑,旧房子被拆,就地建起新的高楼,房地产叶欣欣向荣。上海的老建筑大都是殖民时代的遗留,更确切的说是“遗产”(heritage)。
      整体上看,张松先生是非常推崇老建筑的新用途的,只是限于目前的现实条件不敢大力推行,怕是那些低劣的建筑商毁了老建筑。而旧建筑的活化依赖的不仅仅是个别的学者的研究或者记者的呼吁,需要的是整个建筑行业、整个社会做出转型——建筑行业需要让民众放心,放心他们能够改造好老建筑,而整个社会需要做的事情则更多,需要摆脱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改变为经济利益是图的人生追求。 达成了以上两点之后,我们才能谈老建筑的重新使用,否则都只是老建筑的再破坏。
      评价
      关于对雅各布斯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的评价呈现出两个阵营。
      首先从国外的书评来看,书评写作者大多是职业城市规划者,他们攻击雅各布斯的出发点就是雅各布斯不是一位城市规划从业者,而仅仅是一位喜欢叫嚣却不解决问题的记者。这些批评言辞之尖刻让人震惊,如:“这书属于好争论的新闻领域而非不是学术领域”(it belongs in the realm of polemical journalism rather than of scholarship.) 。“简•雅各布斯已经脱离了现代美国城市规划的重点。”(Jane Jacobs had missed the point of modern American city planning.) “雅各布斯女士看起来没有理解现代都市这个词的意义。”(Mrs. Jacobs does not appear to understand either the modern city in the total sense of that word.) “尽管她的批评自身看上去非常有确实根据,但是她的解决方案根本不是解决方案。”(Although many of her criticisms are valid in themselves, her solution is no solution.) “很期待简•雅各布斯能够再写一本书,一本关于城市的严肃著作,而且越快越好。”(One hopes that Jane Jacobs writes another book, a serious book about cities. The sooner the better.) “不仅是平庸的而且是完全误导性的。”(not only trite but utterly misleading) “提供了非常有魅力也非常危险的修正和过于简单化的解决方案。”(offering the most intriguing and dangerous corrections and oversimplified solutions.)
      除去这些出于职业城市规划者自身的职业尊严的愤怒之外,他们也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批评意见。其一,“雅各布斯的观点并不是什么新观点,大部分有观察力的人都主义到这种社会关系了。”(What she says is really not new; most observant people are aware of these kinds of social relationships.) 其二,思想具有一定的空想性。比如:“这些变化中的大多数之所以发生是因为这个地点作为居住社区已经变得越来越陈旧。在这个循环里的某一点上,雅各布斯女士希望去停止这个进程。但这是不可能的。”(Many of these changes took place as the location became increasingly obsolete for its use as a residential community. At some point in the cycle, Mrs. Jacobs wants to freeze it. It cannot be.) 其三,学术功底不深厚,进而导致了对学术史的不了解,没有办法掌握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而随意指摘城市规划者。“很少关照19世纪的城市情况。”(shows little awareness of the 19th century urban conditions) “从来没有提及北欧城市重建的努力,而这段历史或许能够对于美国的城市问题有所启示。”(never mentions the rebuilding efforts of Northern European cities, the history of which might shed considerable light on American urban problems.) 我认为:这些批评归根结底都是雅各布斯是非科班出身,她对城市规划行业不了解,所以其观点或许不能被城市规划行业接受。而这些批评大多也是受到城市规划者自身的立场的影响,他们受不了这种大规模的严厉批评。
      对于雅各布斯的批评比较集中的是针对“多样性”的建设。Paul A. Pfretzschner与D. H. Crompton都认为社区的多样性未必能够受到居民的欢迎。Paul A. Pfretzschner用形象的描写对多样性理论提出了质疑:
      “但是万一人们不喜欢城市多样性这个观点成为都市发展的关键呢?万一他们坚持住在社会上和经济上都有分层的社区和街区呢?万一他们不在乎在他们的街区中混入图片店、咖啡屋、工作室、街角杂货店、小工厂、商业机构或者是书店呢?万一他们比起有亲密感的、有香气的和高价的意大利水果市场,更喜欢那种忙乱的大型超市呢?不论他们在选择住在能够随意进入一家书店的老城市的老街区的老房子里的雅各布斯女士的眼里,是多么的不妥当、多么目光短浅,多么明显地错了,难道他们就需要去否定他们的生活方式么?(But what if people are unhappy with the idea of civic diversity as the key to urban development? What if they insist upon living in socially and, economically stratified communities and neighborhoods? What if they don't care to intermix their residential neighborhoods with picture frame shops, coffee houses, studios, corner groceries, small factories, commercial establishments, and, oh yes, bookstores? What if they prefer the bang and bustle (and the economy) of the supermarket to the intimacy, fragrance, and higher prices of the Italian fruit market? Are they to be denied their way of life, however indecent, short-sighted, and clearly wrong they must be in the eyes of Mrs. Jacobs who chooses to live in an old house in an old neighborhood in an old city where one can simply wallow in bookstores?)
      而D. H. Crompton则从更加理论化的角度对多样性理论提出了同样的质疑。“他们意识到了有着很多社会方面的优势的土地利用多样性原则是与那些要求安静。安全和阳光等等的高标准设定的要求违背的,而这些要求需要将社区中不相容的活动和建筑类型分开来建设。”(they recognise that the principle of diversity of land use, with all its social advantages, is in conflict with the demands set by high standards of quiet, safety, sunlight etc., where some separation of incompatible activities and building types is called for.)
      与美国学者们的冷静和客观相比,中国的城市规划者似乎因为雅各布斯指摘的是美国的同行而与自身无关,反倒没有了美国同行们的愤慨,对于雅各布斯的观点有较多的认可和高度的评价。“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部理论巨著也对中国城市规划和建筑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受到了众多学者的推崇。” 中国学者在推崇之外,还积极地设想将雅各布斯的理论应用于中国老城市的老街区的再造改建。而且广泛地使用雅各布斯的概念来分析我国城市的现状,比如雅各布斯非常强调的社区衰落后形成的“死寂”给我国学者敲了警钟,他们开始用其看待我国城市过快的不理性发展的后果:“看那,各大城市的科技园区、大学园区、中央商务区、文化中心、大剧院如雨后春笋出现,创造了多少“干净整洁”的死寂边缘和毫无生机的单一功能区,而原有的故居民宅被推土机早已“三通一平”彻底抹去。”
      除去推崇,其中也有冷静的声音。毛其智指出:“但今天看来,此书的观点并非雅各布斯独创。凯文•林奇(Kevin Lynch,1918~1984)等学者在此之前,已经注意到如城市公共空间沦为社会犯罪场所的情况,并于1960年发表《城市的意象》(The Image of the City)。” 殷冬明在《一个“民科”的非学术化呐喊——评Jane Jacobs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文中指出了国内关于此书的几个误区:其一,该书“是有关城市规划科学的重要官方文献”;其二,该书“颠覆了一个时代,同时开创了一个时代”;其三,“指导了美国城市问题的症结”;其四,“书中蕴含的思想已经被规划界吸取、借鉴”。
      殷冬明分析了多样化难以形成、密度难以保证的原因。“J.J.的确抓住了使一个社区和谐的核心:彼此需要。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美国人之所以在心理上产生了彼此需要的需求,恰恰是因为在技术、郊区化和人口膨胀的那个时代,加上从美国诞生之初就根植于性格中的个人主义,他们之间潜意识里越来越远了。……我们的人民之间已经彼此疏远到了需要呼吁大家相互需要的地步了吗?显然还没有。” 而雅各布斯在该书的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针对美国的中心衰落、密度降低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决措施,从批评廉租房计划到减少汽车数量,而这些策略我在阅读中几乎没有感受到共鸣。生活在中国这种人口大国,难以感受到雅各布斯所形容的那种因为街区内人少而感受到恐惧的场景,而那些针对密度低的解决方案自然对中国目前的城市发展状况并不太多的参考意义。我们应当理性对待,而不能盲目搬来针对美国的策略就应用到中国,更何况,美国的城市规划从业者都不太认同雅各布斯呢。
      殷冬明认为:“J.J.的理论不足以支撑起一个新的规划时代。她的非科学性的论证方法的确充满煽动力,却往往体现出一个充满热情的世界观中常见的自相矛盾。如当她多次强调‘街道眼’的重要性时,实际上是在多次重温她在那种典型的相互熟悉的街区里获得的温馨感受,而这种感受是以一个外来者感受到的强烈的被排斥感,或者至少是被孤立感为代价的。在这样的街区里,陌生人的位置在哪里?” 雅各布斯因为缺乏城市规划专业学养而导致的理论不完整的缺陷又一次暴露了,仅仅局限于自身居住的社区的情况的研究很难具有高度的适应性,而且容易带上过多的主观情感。
      此外,还有学者指出了中译本的翻译问题:“如将“L.朗方”(Pierre Charles L'Enfant)误译为拉芳(第193页),使读者无法知道这就是1791年负责编制美国新首都华盛顿总体规划的建筑师。在写到著名的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
      Howard)时,将“一个英国的法庭速记员”(an English court reporter)误译为“一个英国皇室记者”(第16页),反映出译者有关城镇规划和建筑基础知识的不足。其中问题最大的,是将有着丰富社会学内容的“Neighborhood”(邻里、街坊四邻、邻居关系、附近或周围地区)一词,简单译为“街区”并贯穿全书,误读了原作的学术概念。如可能,希望再版时有所补正。”
      小结
      雅各布斯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给了我了解美国都市的在1960年代面临的困境的机会,同时让我了解到了雅各布斯女士从身边日常生活的角度进行研究的方法,她考虑居住者的心理与街区居住的舒适度和安全感,而非仅仅从大尺度的角度进行规划。她的研究启发我认识到:城市中的小元素,如人行道,也都具有重大的功能,需要我们深入的研究。而她对于老建筑的观点更是引发了我的思考,同时引导我将纽约与上海进行对比,分析雅各布斯与中国的城市规划者对于老建筑的不同态度。
      同时,我也通过查阅文献发现了美国的学者对于雅各布斯的评论多为负面,指责她的非专业性与非学术化。对于中国而言,我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她的观点和研究方法,但是不能照搬,要理性地对待,不能一味地推崇。
      
      时间有限,才疏学浅,如有问题,敬请斧正。
      
      
      
      【引用文献】
      1. [加拿大]简•雅各布斯,金衡山译:《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纪念版),译林出版社,2006年第二版,2012年1月第11次印刷。
      2. [美]李欧梵,毛尖译:《上海摩登——一种新都市文化在中国1930-1945》,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2页。
      3. 陈丹燕:《外滩影像与传奇》,作家出版社,2008年。
      4. 陈丹燕:《上海的风花雪月》,作家出版社,2008年。
      5. 陈丹燕:《公家花园》,作家出版社,2009年。
      6. 张松:《为谁保护城市》,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
      7. 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 by Jane Jacobs. Review by: Arthur T. Row. The Yale Law Journal, Vol. 71, No. 8 (Jul., 1962).
      8. Panning the Planners: 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 by Jane Jacobs. Review by: Paul A. Pfretzschner. The Antioch Review, Vol. 22, No. 1 (Spring, 1962).
      9. 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 by Jane Jacobs. Review by: Paul Kutsche.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New Series, Vol. 64, No. 4 (Aug., 1962).
      10. 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 by Jane Jacobs. Review by: D. H. Crompton. The Town Planning Review, Vol. 33, No. 2 (Jul., 1962).
      11. 宋云峰:《《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及其对我国旧城区复兴的启示》,《规划师》,2007年第4期第23卷。
      12. 俞孔坚:《高悬在城市上空的明镜——再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国建设信息》2009年1月。
      13. 毛其智:《城市规划的公众原则和社会作用——重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的几点思考》,《北京规划建设》,2006年3月。
      14. 殷冬明:《一个“民科”的非学术化呐喊——评Jane Jacobs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北京规划建设》,2006年5月。
      15. 彭小瑜:《“经济利益不是生活的全部”——理查德•亨利•托尼的资本主义批判》,《史学集刊》2011年第四期。
      
      
      
      
  •     我读这本书是因为要写城市社会学的读书报告。以下是读书报告,欢迎指正。
      
      阅读了《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之后,我想起了自己的经历。我住在远离市中心的一个大型小区里。所谓“大型”,指的是整个小区的门牌号码有近80个,人口上万。小区的景色很优美,有一个和未名湖相比差不多大小的人工湖,植物也很茂盛。小区的东西两侧各有一个非常大的公园,西边的公园同时也是一个烈士陵园。小区与西侧公园之间有一条六车道马路,马路的尽头,是一座小有名气的寺庙,初一十五来烧香拜佛的香客有不少。小区的南边有一所住宿制的小学,小学旁边有一家小便利店。
      
      有这样的一件事情,一直令我印象深刻。2000年小区一期刚刚建成,却在建成一年之内突然就更换了物业公司。当时小区还在建设二、三期,因而还没有业委会,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雇的。而开发商突然把那家大品牌的物业公司变成了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业主们纷纷表示愤慨,因为这家有名的物业公司是很多人购房的考虑因素之一。但是大家只是每天上下班在楼道口碰到的时候就抱怨几句,没有什么人采取什么行动——自己的工作都忙不过来了,哪还有时间管这件事呢?后来要缴物业费了,人们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几个在小区里比较活跃的退休阿姨“代表”了全小区的居民向开发商讨说法。问题的确是合理解决了,开发商因为没有履行合同而败诉,虽然没有能够把小区物业公司换回来,但是减免了那几户人家五年的物业费。但是只是“那几户人家”而已;退休阿姨们只是得到了居民们的声援,但没有委托代理关系,因而小区的大部分居民依然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
      有人提议说,赶紧成立一个业委会吧,把居民自己的权利从开发商手中要回来。我想,大家应该是纷纷响应的;但是到了投票那天,来的人寥寥无几。在差点选举无效的情况下,选出了第一届的业委会,由业委会出面代表全体居民维权。但是由选举的凄惨境况,我们已经可以想象之后工作开展之困难了。贴在楼道里的联名信得不到足够的响应,业委会资金的管理也因为参与不够而不仅短缺、混乱、而且时时遭人质疑。最终,业委会决定还是每户人家自己与开发商谈判。这样做的结果可想而知:每户人家得到的优惠是不同的,而谈判成本(包括物质和精神的)之巨大也困扰着许多家庭,当中还因为问题得不到解决而发生了肢体冲突或者打击报复等种种恶行。于是在搬入这个小区的头三、四年,人们就发现这里的生活其实并不如想象中的、或者房地产商广告中说的那么美好。于是,五六年间,越来越多的住户搬出了小区,把自己的房子租了出去。
      
      物业公司事件只是种种不愉快之一。一个远离商业区和工作区的大型纯住宅区,由于缺少足够的公共交通,周边的马路在上下班高峰——也只有在上下班高峰——的时候,会出现极其拥堵的情况;白天,只有周边的那座寺庙还有少量游客,而周边的营业场所只有两家供应针对游客和香客的毫无特色的素食饭馆和三四家香火铺,而小区里面则只剩下三五结伴的退休老人们在花园里聊天晒太阳;另外就剩下小学和靠着小学生们存活的便利店,而小学也只有在每天放学之时和周末家长们接小孩回去的时候才稍显热闹。很多时候,这个上万人的住宅区比马路对面的烈士陵园还要冷清;那个烈士陵园至少隔三差五还会有很多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沿街的商铺永远在“招租”。,纵使有几万个人住在里面,纵使晚上宽阔的马路上有明亮的路灯照着,每每稍晚一点回家却还是会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令人不禁加快脚步。
      
      为什么会这样?我父亲给出的答案是,这地方没有什么公共交通,所以人来得就少;人来得少,所以就没有什么活力。这也是我周围很多邻居的感觉。这个结论的结果是:既然我们改变不了公共交通的现状,大家就都买了车,结果公交车就更加没有人坐了。对于这样一个结论,我很同意后半部分,但是对于前面一半理由,却颇有微词。且不论私家车对于公交车的挤占,即使有足够的公共交通,把这地方变成了一个地铁枢纽,那人一定就回来么?来了做什么呢?这地方除了住人,以及具有很强时间性的庙会和扫墓外,其实“没什么可留恋”的。对于这个地区以外的人来说,是因为这里的生活都与他无关——如我生活的那个小区,外人对小区里居民的生活毫无兴趣——或者与他有关却是千篇一律的统一模式或者过于纷繁复杂以至于毫无重点;而对于这个地区内部的来说,既然这里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而我生活的其他方面都在这个地区之外,那么只要能睡上一觉,其他的还有什么关系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这里不值得留恋?为什么大家觉得自己无法改变现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没有“人”的社区——作为“城市”的一个缩影——呢?
      
      显然我所居住的那个地方是一个纯住宅区。无论是成人还是孩子,我们都不能否认,一个一元化的社区,对于一个自然追求多样性需求的“人”来说,总是不相协调的。但是,事实上我们的城市却变得越来越“一元化”。在这里,“一元化”并不是指我们拥有了越来越多的单一功能城市,而是在城市中居住的人们的生活可及范围内的所获得功能越来越单一。我们拥有超级大的住宅区,但是在住宅区我们除了睡觉却有可能什么都做不了:我们的工作区域却是在两个小时车程之外的中央商务区或者市郊的大型工业区,而我们买东西则要去那些被特意开辟出来的商业步行街和商圈;甚至只是要买个菜,我们还要开车出门去已经被规范化的菜场或者大型卖场,而简单的、家门口的路边菜场则因为卫生和安全问题被明令禁止。
      
      简•雅各布斯(2006)认为这是传统城市规划理论——她特别批评了霍华德的花园城市和勒•柯布西耶的辐射城市理论——把城市看成是简单性问题或无序复杂性问题、并一直试图从这个方面来分析和对待城市问题的结果。早期的规划理论和实践中,规划概念中的变数,如人口、用地规模,以及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开敞空间等等,它们往往被认为是简单的、又相互关联的简单的变数,被置于一种封闭的、静态的体系中。当然,许多规划理论家和实践者早已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20世纪,城市规划理论开始汲取统计、概率理论这些新思想,一不小心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似乎城市问题就是无序复杂性问题,只有通过纯粹的统计分析才能理解城市。有了这种认识和概率统计方法,也就有了可能对城市进行的声势浩大的调查,也就有了很多可以炫耀的统计数据和各种图表。一如柯布西耶所言:“人类的幸福已经存在于数字、数学、经过计算的设计和规划等术语中,从这些术语中已经可以看到城市”(斯科特2004,154)此外,从统计方面勾画出城市规划图也就有了可能,而人们往往对这种图还深信不疑。这也恰恰是我们许多人在今天乐此不疲正从事的工作。新的方法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但城市中的问题真的是非理性、不可理解、不可预测的吗?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来说,概率和统计这种方法只能使得我们对所谓的城市问题进行“鸟瞰”式的分析,提供一个更广泛的分析范围而已。事实上,以柯布西耶理论为基础建造起来的巴西利亚等城市已经证明了这种理论的错误。社会是自发的,是无法通过数字化的“俯瞰”式的、出于管理方便和财政导向的“清晰化”和“简单化”的管理方式所能限制的:“在规划中心区的秩序和清晰的代价要由边远地区规划外的巴西利亚来支撑。两个巴西利亚并不是不同的,它们是共生的。”(斯科特2004,173)这正如雅各布斯所言,对贫民区的“消灭”不会“消灭贫民区,而只是把它从这个地方挪到了另一个地方”(雅各布斯2006,262)。
      
      作为反现代主义城市规划理论的先锋,雅各布斯认为,“城市就像生命科学一样也是一种有序复杂性问题”(雅各布斯2006,397)而非“简单性问题”或“无需复杂性问题”。城市中的各要素处于这样一种情形中:诸多的变数各不相同,但同时又通过一种微妙的方式相互联系在一起。因此,城市问题表现出来的往往也不会是单独的一个问题,我们只要通过对现实的观察和分析就不难发现这样的事实。这些问题表现出很多变数,但并不是混乱不堪,毫无逻辑,相反,它们互为关联组成一个有机整体。
      
      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当今的这种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CBD的明晰的区分其实已经关注到了“有机整体”这个概念——虽然仍然带有无需复杂性问题那种简化的视角。它将整个城市比作一个生物体,而其中各个地区、街区、街道就扮演者器官、组织、细胞、血管的作用。我们不能说在城市规划时那些设计师规划师们没有考虑到“多样性”的概念或者没有思考过这些区域的位置、功能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规划师们事实上也在不断改进住宅区和工作区之间的交通出行(因而出现了高速路、沿着地铁站的大型停车场和巨大而拥挤的交通枢纽),但是似乎问题从来没有被解决过。
      
      那么,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我认为,至少从表面上看,问题在于“多样性”的层次。我们仔细阅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就会发现,雅各布斯所谓“多样性”指的并不只是城市总体功能的多样性,而是深入地区、街区、街道的多样性,是每一条街的多样性。无论是主要用途的混合、小街段、老建筑还是合适的密度,也无论是隔断还是地标的运用,都在于一个小范围内的——或者借用上文的名词,即“城市居民生活可及范围内”的——多样性。雅各布斯认为,“尽管城市的街区有着其内在的外向性的特质,城市人并不是因此没有街区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即使是对一个最具城市化的人来说,不管在街区外面有多少选择,他也得关心他所在的街道和地区的氛围;对于城市人的日常行动和生活而言,他们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所在街区。……城市人互相间拥有的最大的共同点莫过于共享一个地理位置。但是,如果他们不能很好地管理,这里就会成为一个失败的地方。”(雅各布斯2006,104-105)
      
      人的多样性、人的需求的多样性以及人的欲望的多样性是不言自明的。因此,每一条街道的多样性实质反映的是街道中生活的“人”所内生的多样性的要求。而这恰恰就是(极端)现代主义所要消灭的。(极端)现代主义想要建立的是源生于“人”、又在城市发展中逐步脱离了“人”的、作为客体存在的城市;它的目标并非是人的自身价值的最大化,而是城市本身、以及城市拥有者(国家)价值的最大化。
      这样一种宏大的、而非“个人”的视角可以称之为“俯瞰”的视角。1929年,勒•柯布西耶访问南美。在两位飞行家的帮助下,他从空中考察了里约热内卢。对于这位建筑大师,这绝对不仅是一次激动人心的经历。飞机在高空中为他提供了一个史无前例的视角,从这个制高点看下去,里约热内卢被简化成一座线性城市,它像一道飞檐那样伸展,一边是浩瀚的大海,一边是陡峭的火山岩。柯布西耶兴奋地勾画出城市的规划草图,一条离地约100米高的混凝土高架桥沿着海岸线延伸了数公里,在高耸的桥下才是人们的居住地(弗兰姆普敦,2004)。柯布西耶喜欢俯瞰;俯瞰,是一个超越的视角,同时也是一个简化的视角。它似乎一览无遗,实际上却极端抽象。它崇尚简约的线条、几何的色块和巨大的体积,几乎本能地厌恶复杂、混乱和细节,因为这些现象是非数字的、非概括性的。
      
      因为“俯瞰”,我们就不会奇怪在《明日之城市》里面看到了一座没有“人”而只存在着“功能”的城市;遥远的俯瞰完全忽视了人的存在,而只看得见远远比人要宏大得多的城市片区。然而我认为,城市本身,只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类为了通过规模效应实现更大利益的一种组织形式而已。这种“组织形式”集合的是“有共同兴趣的人”(雅各布斯2006,106),是“广泛的选择和丰富的机会”(雅各布斯2006,104),因而城市最初应当是为了突破农村社会的资源限制、更大程度上满足城市人的从生理、安全到情感、自我实现的不同层次、方面、类型的需求而存在的;而“功能”只是城市实现人的愿望过程中的一个附属品而已。城市应当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为了“城市”自己而服务的。但事实是,当城市成为掌权者的领地,或者成为国家的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时——即“对社会的发现”(斯科特2004,120),城市的目的发生了偏移。掌权者们——或者笼统的说,“国家”——正如城市中的其他居民一样,关注的是自身的利益,而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拥有对于城市这个“共同家园”的绝对的、或者相对强势的支配权。他们将城市作为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工具,而城市原本内生的多样性就是一股天然的反对他们的强势介入的巨大力量。他们要改变的正是这一点:“现代国家的先决条件就是假设一个简单和一致的财产制度的存在,它们是清晰的,因而可以自上而下加以操纵。”(斯科特2004,41)他们关注的并不是“城市人”,而是城市的“功能”(财政):“实用主义者的话语中用‘自然资源’代替了‘自然’就反应了他们只关注自然可为人类有用的那些方面。”(斯科特2004,7)为了达到这样的工具性的目的,国家就需要忽略那些在他们看来并不重要的存在,在“将无限具体的的内容简化为几种类型,使之可以进行概括的描述、比较和汇总”(斯科特2004,22)。换言之,要实现国家的利益,就要从自然的繁复中抽出真正重要的内容,使之清晰化;而实现清晰化的最有效便捷的方法,就是简单化,虽然与之伴随着不同程度的不准确、缺失、各种各样的错误、伪造、疏忽和有意的歪曲。因此,作为城市创造者的城市中活生生的人变成了统计数字和身份证号,被抹去了其异质性,成为了为城市“功能”服务的流水线上的工人。这样对作为城市主体的人的压抑和对作为客体的城市及其功能的人为提升,使得城市,如齐美尔的“主体文化”与“客体文化”的概念一样,脱离了诞生了它的“人”,本身成为了具有主体性的客观存在。柯布西耶的“明日之城”就是一个典型:在那座空寂无人的却极其宏伟壮观的都市里,似乎没有人在其中生活,城市也能照常运作。城市逐渐脱离“人”,从为“人”服务变成了为“城市”自身服务;城市来源于人,却在发展过程中失去了人,由一座座活生生的生活世界变成了规划师们笔下的设计蓝图。这就是没有“人”的城市的第一层含义。
      
      至此,城市这个“第二自然”,也就被当作“自然”的对立面、甚至“替代自然”而存在了。在这里,“自然”不仅仅是作为生物性上的存在,而且还是一种对于繁复、多样、自治、平衡的社会事实的描述。既然清晰化、简单化已经成为城市之所以成为城市的手段,那么这种显然与清晰、简单相反的“繁复、多样、自治和平衡”自然也要遭到最致命的打击。“多样性和复杂性所反映的不是国家利益,而是纯粹的地方利益。这也就是说,如果不加以转变和简化,变成至少有一部分是虚构的简单表达,它们就不可能被国家的管理结构所吸收。”(斯科特2004,25)如果我们说,城市的产生是因为人群的自然集合,是一种“自然”的话,如果我们承认人本身的对于需求多样性的追求也是一种“自然”的话,那么当城市脱离了“人”而成为了一种客观存在之时,这种城市就成为了对抗自然、对抗“繁复、多样、自治和平衡”的武器。但事实上,这种对抗的真正对象是人本身,是将城市与城市中的人相对立,是将“自身具有主体性的城市”与“自然的城市”、“客体的城市”、“被建构出的城市”相对立。在这种对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如上文所言,是掌权者的利益驱动;而推波助澜的,则是“极端现代主义”——“对科学和技术进步的强烈(甚至是僵化的)的信念”(斯科特2004,117)。这种“极端现代主义”认为人工的、被操作的社会完全有可能被按照经过思考的、理性的和科学的标准设计,而不是习惯或历史偶然性的产物。于是,城市发展中的角角落落、点点滴滴都可以被加以改进:个人卫生、饮食、儿童教育、住房、娱乐、家庭结构、社会风气,乃至臭名昭著的人类遗传基因与种族主义。
      
      当一种全面的、且不一定正确合理的标准以强迫的姿态凌驾于原本繁复、多样、自治的一切时,我们就可以看到权力的转移。对于柯布西耶来说,最能体现这种权力转移的,并不是城市规划,而是他所推崇至上的统计学。统计学与城市规划一样,背后都活跃着权力的身影,都具备同样的俯瞰视角。在城市规划中,最没有发言权的最不值得描绘的就是被规划的人。在统计学中,最没有细节特征的也是人,他们在抽象化的过程中成为数字和代码。柯布西耶甚至将俯瞰的视角等同于极权主义的视角。他的格言就是:“规划:独裁者”,因为“真正的专制统治者并不是人,而是规划。正确的、现实的和精确的规划是全面而和谐的。”(斯科特2004,148)这种基于现代技术的独裁性具体表现在它与现代社会本身的矛盾中。社会的突出特征是流动,而现代性的经验首先是令人眩晕的速度、运动和变化的经验。令人讽刺的是,肇始于现代的技术和统计方法,却被用来形成单一的计划权威,来取代同样现代的多样性和流动性。技术至上引发了一种新的秩序,简单、明了、类型化、数字化;这种新的秩序的诞生伴随着自然的、纷繁复杂但是自成一体的旧秩序的迅速消亡。
      
      因此,用极端现代主义所包装出来的城市,就是这样一个去异质性的、千篇一律的、令人乏味的、抽象的城市,是一个只能看见标准而看不见每一个具体的生命力的城市。然而“在那种社会里,对不同可能性的限制,对个人的约束不仅仅只是体现在同于创造艺术品的材料和观念上,而是设计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思想领域)以及人与人的关系。这样的限制和约束对我们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也是不能忍受的,因为它是对生活的窒息。”(雅各布斯2006,343)在“极端现代主义”推波助澜下的城市作为一个主体的独裁性的存在,是没有“人”的城市的第二层含义。
      
      大部分在这样独裁性的城市中进行社会化的人,必然也就失去了其独特的生命力以及展现自己多样性和独特性的权力。一方面,统计学和俯瞰视角下的城市规划忽略了个体的存在,将所有的个体视作是一致的、雷同的、平均的;另一方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正是因为整个城市社会秉持着这样的“平均人”的、将人数字化、符号化的理念,因而社会化出来的人也就是几无个性的“平均人”——他们不能也不敢实践自己的多样性和独特性,否则将被视为“越轨”而被社会排斥。因此,对于统一和秩序的渴望提醒我们注意,现代国家机器(例如已经国家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也是国家内部殖民化项目,它借用帝国主义“传播文明”-“反对落后、越轨”的花言巧语实现自己的目的。它告诉人们:你们无法改变世界,因而只有改变自身;而改变自身的过程,则是一个平均化、一致化的社会化过程。它的目标是使个人由对于自身多样性需求的关注转移到对于城市整体功能的服从。这样一种社会化的过程,在我们的教育体系中已经体现出来:城市经济学告诉我们,CBD、工业区和纯住宅区的产生是必然的、而且是最有效率的。这种效率体现在它能够最大规模的实现资本的集结,从而推动整个城市经济的发展;而其中最让人心动的一点是,这种资本集结和发展不正是人们集合在一起形成城市的目的吗?但是在整个论述中,我们发现个体——“人”——成为了一种非人的、平均的“劳动力资本”,它假设了每个人的目的都是如此,每个人都能够在这样的资本集结中发挥出自己最大的“人力资本”。我们或者完全忽略人的存在,追求的是整体城市的发展;如果把“人”纳入了考察范围,那么我们也只关注“人力资本”,而且是可数字化、可规范化、可预测的“人力资本”,而人性、人的多样性作为不可考的内容而被故意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不再是互相交融的社会交往,而只是流水线上人力资本之间的连结;犹如一串珍珠项链,“人”只是一颗颗外形相似、互不相关的珠子,由一条线从中穿过。原子化的个人体现出: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者并不仅仅是描述、观察和绘制,他们要重新塑造人民和景观,使之适合他们的观察技术。
      除了“社会化”之外,另一条剥夺了城市人的多样性权力(权利)的途径是资源的掌握。中世纪末期资产阶级对于城市的赎买换得了自治权,通过民主的手段将城市社会的资源集中在掌权者手中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的再生产。然而当城市本身已经异化为一种反过来制约城市人的客体时,所有的掌权者(无论是否是通过民主体制上台的)本质上都是以为“城市人”服务的名义在为一个客观的“城市”服务;因而,与其说是掌权者掌握了城市的资源,不如说是一个作为主体而存在且不因掌权者变换而变换的“城市”掌握了城市的资源。城市人赖以生存的资源的集结产生了“城市”对于“城市人”的权力;按照韦伯的定义,“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2006:81)。而权力的存在对应着权利的具体使用;当没有权力的时候,即使名义上仍然拥有权利,但这样的权利没有任何可以实施的基础。
      
      因而,齐美尔(1991)得出了他认为的“城市性”,即认为大都市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与现代性有关的晕眩:陌生人、原子化、新颖性、奇异性、片段性和碎片化。但是这是否是不可避免的呢?如果像上文柯布西耶及其追随者们所预测、规划和实现的那样,在这样一个逐步脱离生活在其中的“人”的城市中,的确是这样的。在文章开头的故事中,已经说明了这种原子化的特点。人们不再关心自己所身处的社区、社会、城市,把这样一种与生俱来所拥有的“城市权利”拱手让给了外部的规划者们。城市人从城市的主人变成了为城市服务的仆人,在城市的独裁性下,城市人逐步丧失了自己的权利;平均化、原子化的个人在横向上拆散了城市人之间的联系,而资源的集结则是在纵向关系上剥夺了城市人应有的权利。这样的结果,是一个庞大的、权力旺盛的“城市”,以及它治下的原子化的、无力的“城市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城市要做到压抑乃至奴役个人是非常方便的,因为个体之间少有横向的联系、每个个体本身又被夺去了抗争的资本。这就是没有“人”的城市的第三层含义。
      
      但显然,在反现代主义的雅各布斯看来,这不是必然的结果。她反对极端现代主义规划思想下的城市,因而她认为“只有充满活力、互相关联、错综复杂的用途才能给城市的地区带来适宜的结构和形状。”(雅各布斯2006,346)她认为“组建一个行之有效的地区的关键过程……必须发展一个互相关联但保持差异的关系网。”(雅各布斯2006,119)自然的多样性的城市自有一套自己的秩序规范,它是可以实现自治的、不需要从外部来的干涉。这种自治的基础就在于自然生发出的多样性和错综复杂。被赋予对等权利和义务的个体之间的互动的结果,是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勾连、相互契合和相互制约。这就是城市自有的秩序;而这种秩序形成了“共同体”,在共同体之上又形成了村社、城镇和城市。城市的发生和发展应该是由下而上的,而不是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变成了现代主义那般的由上而下。这种自下而上的自然秩序与自上而下的现代主义秩序一样,(至少在理论上)都保证了城市人行为的可预测性。但是两者具有本质上的不同:自然秩序建立在人和人的需求的多样性、全面性之上,它强调了城市人之间的相互连结,具有主动性、自发性的特点;而现代主义秩序,则是建立在人的一致性、平均化基础之上,它通过人的原子化、去异质化强调的是城市本身的利益,具有被动性和权威感。在自然秩序之下,城市的发展是每一个城市居民的权利,也是每一个城市居民的义务;而现代主义秩序下,城市的发展脱离了城市人,城市本身具有了通过一切途径实现自我发展的动力,因而也承担了以往由城市人来发展城市的义务。显然,在前一种情况下,城市人有动力去营造一个合意的城市,即使发生了错误,也容易改正;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了错误,又有谁去担当这个责任呢?城市的掌权者?即使他们下台了,新上任的无非是用另一种方法去为“城市”服务。那么城市人呢?他们已经被剥夺了管理城市的能力和权利,又怎么能期待他们能够为城市发展的失败买单?如同在我自己的故事中所描述的那样,人们对于自己所住的街区没有认同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那么他们对于城市的其他地方有什么留恋吗?也许有,留恋往往停留在那些他们认为有所作为的地方,在这些地方,人们会主动去保护、维持乃至参与到街区的建设中去。同样也可能没有,因为正如同住宅区那样,他们感到一种身处于城市之中的无力感。现代主义秩序束缚住了人的多样性需求,城市人只能在城市不同角落获得相应的、单一的需求,因而他——就像他所身处的城市那样——是分裂的、清晰的、简单化的。“城市”的发展必然离不开“城市人”,但是被夺权了的“城市人”已然没有能力也没有兴趣再去关注自己身处的“城市”了。这样的“城市”还会有“明日”吗?
      自然秩序显然比现代主义秩序更加具有“人”性、更加令人向往。然而我还想提出另一个问题:这种自然秩序是否只是一种假说呢?或者说,自然秩序本身是不是与城市这个人类的组织方式天然违和的呢?一方面,自然秩序要求一定范围内的人能够形成一个大家公认的“合约”,而形成合约的前提就是相互了解和信任。而城市作为一个将大量资源和各种人集合一起的一种组织,生活在其中的人必然会接触到各种自己所不熟悉的人和资源,这种由陌生带来的不确定性我们如何消除?雅各布斯的论述固然是关注到了“城市人”的状态,但其最多只涉及到了街区的发展,但是街区本身是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谋求的也不仅仅是一个个街区的发展,而是整个城市的发展。不得不承认,现代主义抨击自然秩序的一个重要原因“多样性和复杂性所反映的不是国家利益,而是纯粹的地方利益”(雅各布斯2006,25)是有一定道理的。与“民主”一样,隐含着地方主义、利己主义前提的自然秩序可能会对整个城市的发展造成致命的影响,但是如果能够得以协调,也是能发挥出巨大的推动作用的。但是正如雅各布斯也不得不承认,“这既是最需要的也是最困难的。”(雅各布斯2006,383)
      
      即便假设我们能够协调好这种地方主义,自然秩序的另一个暗含是“分散”,而这恰恰与人类集合成城市的初衷“集中资源”、“规模发展”是相违背的——正如城市经济学和人文地理学告诉我们的那样。雅各布斯在谈论到“多样性的自我毁灭”时,谈到“关键的问题是要阻止在一个地方过度复制一种用途,把这种重复分散到别的地方去,在那些地方,它们就不会是重复,而是有益的增补。”(雅各布斯2006,251)雅各布斯出于反对现代主义的角度,指出三种方法,即目标是多样性的划分,公共建筑的“坚强性”和竞争性分散(雅各布斯2006,251)。这种想法的初衷是好的,也是处于关注城市人本身的利益的,但是这是否会降低、损害人们之所以集合形成城市的目的呢?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城市的工业如果散漫在城市之中会造成何种程度的污染,我们也很难想象金融机构或者商业机构若不能集中在一起的话,怎样实现规模效应。如果强行驱散的话,不仅不能达到“城市”之所以为“城市”的目的,同时还可能会造成巨大的浪费和破坏。不仅如此,“分散策略”本身是注定要要失败的,正如雅各布斯自己所承认的,“任何形式的划分,任何形式的公共建筑,任何形式的税收评估政策,不管它们是多么的开明,最后都会在强大的经济压力之下败下阵来。” (雅各布斯2006,231-232)城市本身具有的集约性、经济发展的巨大压力、城市土地面积的有限性以及城市区域发展的历史延续性,都会导致人为“分散”的失败。在这个过程中,极端现代主义只是一个助手而已;它满足并实现了城市自身的种种要求,成为了压抑城市人的一种手段。
      这是不是意味着没有“人”的城市终究是一种必然?也许是必然的吧。如前文所言,随着城市本身的发展和其特点的不断展现,城市脱离了城市人而成为主体的存在;进而在极端现代主义的推波助澜下,城市形成了独裁性,而城市人丧失了其应有的地位和权利(权力),从城市开创者和主人沦为了城市的附属品。由此形成了一座没有“人”的城市。但也许,我们是可以改变这种趋势的。如果我们能够做到雅各布斯(2006)所提议的这些或者这些中的某几项,包括交叉功能、老建筑的保留、较短的街道、适度的密度与公园的布局、竞争性分散、助人自助的非贫民区化、渐次性资金、隔断与地标等等,也许我们能够延缓这样一种趋势,为真正的对策积累经验、创造时机。我一直相信,人们为了生存,来到了城市;为了生活得更好,人们留在了城市。没有“人”的城市在短期内可能是发展的,但是长期来看,它是不可持续的。它所忽视的那些“人”的因素必将以其他的形式表现出来,而这些形式往往是现代主义秩序更加不能接受的。柯布西耶们所决不能容忍的贫民窟即是一例:它既是现代主义秩序所要消灭的,同时也是现代主义秩序的必然产物。它是对于现代主义秩序的最现实的、最彻底的报复。
      
      
      
      
      
      
      参考文献:
      格奥尔格•齐美尔,1991,《桥与门:齐美尔随笔录集》,涯鸿、宇声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简•雅各布斯,2006,《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金衡山译,南京:译林出版社
      肯尼斯•弗兰姆普敦,2004,《现代建筑:一部批判的历史》,张钦楠等译,北京:三联书店
      勒•柯布西耶,2009,《明日之城市》,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马克斯•韦伯,2006,《经济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
      詹姆斯•C•斯科特,2004,《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王晓毅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1 翻译很有改进的空间啊翻译哥们,三行念两遍才半懂的书不是给人看的。
       2 国情差异:美国大城市的住宅区貌似没有“小区”的概念,因为国内任何一个园林设计的本科毕业生都知道要在小区景观设计中考虑人们参与的成分:一位主妇如何在厨房煮饭且轻松地探头监视着在院子里玩耍的孩子,两位推着婴儿车的新妈妈怎样在小区里相遇并交谈互相交流育儿经验。然而该书给我们的印象是,美国的住宅区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小区内公共活动空间,而提供人们集散交流的空间,完全在街区(block)间的公共绿地(我理解的就是街心公园,毕竟国内的“公园”一说也是西方园林引进)。因此作者才连篇累牍地训诫“人行道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敢问中国的大城市,谁会让自家孩子像作者说的那样在人行道尽情玩耍。
       3 国情差异二:以作者观点,主要功能在一天之中过于集中的分布在一个时间段(如许多公园除了重大节日否则人迹寥寥尽是滋生犯罪之地,以及没什么人去写字楼附近餐馆会在每天中午一个小时人满为患而其余23小时可以打烊)是不良的发展模式。试想在我国,人口众多地不大物不博,可耕和可人居面积只有美国的22%,哪里的公园不是人满为患,哪里的广场不是挤满了广场操的大妈。即便真出现像作者所说的“一天之中只有集中的很短时间得到利用”,譬如白天炙烤的城市广场,到晚上还不是散步跳舞轮滑遛狗齐聚,周边烧烤摊刨冰摊甘蔗菠萝摊齐聚,流窜或蹲点儿兜售孔明灯和气球的齐聚。中国大城市会不断涌入定居的人而热闹,而不是像美国那样搬离而冷清。
       但是据说,北京多环大饼的模式有了新规划,像书中作者鄙夷的“花园城市”那样插入“楔形绿地”。有人说这将彻底隔断二环出城的道路。我其实不知道是咋回事儿。我等着看呢。
  •     部分节选如下:
       雅各布斯强调城市规划必须以理解城市为基础。因此,城市规划的第一要旨在于如何实现多种功用的混合、为各种功用提供足够的空间。
       而当时的美国和西方世界的正统规划理论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实践,恰恰无情的扼杀了城市的活力。《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的矛头所指,是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以后主导西方城市建设的物质空间规划和设计方法理论,主要包括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柯布西耶的“光明城市”理论,以及始于19世纪90年代流行于北美各大城市的城市美化运动。在雅各布斯看来,这恰是逃避城市和营造“反城市”的“田园”为目标,用一个假象的乌托邦模式,来实现一个纪念性、整齐划一、非人性、标准化、分工明确、功能单一的所谓理想城市。
       确切的说,雅各布斯所猛烈抨击的是文艺复兴以来,西方世界一直延续下来的那种无视社会问题的大规模城市改造和重建方式。雅各布斯的批评是最无情且有力的,尽管有争议,并且并非出自专业规划理论专家之手,该书任然被认为是二战之后最重要的城市规划理论著作。
       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代表了西方城市规划思想和理论的分水岭。在此之前,城市被理解为建筑的延伸,或是建筑的放大;城市规划被理解为物质空间的设计,尤其是美学意义上的城市整体设计;误认为一个优美的城市图案和设计就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
       城市是个活的有机体,城市规划本身也是一个富有生命的过程。而价值观和道义是这个过程的心脏和灵魂。
      
  •      我们在哪,又该往哪去?
      
       当所有语言都简化为终极问题时,这终极语言就包含了太多内容,而无法明确地表达你到底要说什么。生活可以升华为艺术,但要把艺术作为生活,就会如同艺术本身一样抽象而不可捉摸。同样,从一条人行道上,我们可以看到各式人群的穿行逗留、交谈观看:孩子们的嬉戏打闹,行人的匆匆忙忙,商铺的熙熙攘攘。而后,你可以从这些现象中总结出人行道的一些基本用途及组成这些用途的一些因素。更进一步的,你可以审视这些因素背后的运作原理并逐条解析。从这些原理上,你开始看到一个城市运作的雏形。而反过来,城市中的一些“痼疾”也可以根据这些原理进行剖析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深入挖掘城市的本质及让城市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原则与策略。一个自下而上的完整过程就这样呈现在你眼前。带着对城市的热爱,简·雅各布斯以平实而理性的言语从细小琐碎的城市生活中抽离出了城市的基本运作原理。而最为关键的,是让这些相互交叉的现象与原理一条条明晰化又始终相互关联但不至重复的过程。这也是我最受触动的地方。
      
       城市会随着时间发展而出现不同的问题,城市也会因为地域的不同而产生差异。所有的解决方案或策略提供的只是参考,就像历史一样,曾经有一段时间在一个地方,人们这样解决问题。如今的监控系统与信息化发展、传统的宗族意识与文化、自我权利的忽视与监控体系的缺失,很多解决方式都无法照搬。甚至作为解决核心的居民联盟与反抗,在我们如今的体制与社会下还很难出现,从这个角度讲,这本书在我们这里甚至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更看重的是雅各布斯的考察与研究方式,从我们的街道,你可以看见什么,你能否将其细致而明晰地表述、分类、总结,进一步思考中国城市的现状与运行原理。解决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关键是你是否准确而明晰地了解了我们的城市,表达了我们的生活。雅各布斯说“缺乏研究,缺乏尊重,城市成为了牺牲品”,这话在我们的如今依旧适用。既然有所不同,既然知道有所进步,何不踏踏实实地去描述、记录、表达不同之所在。不知根底的解决只是制造更多问题,现今中国缺乏的就是这种静下心来从最基本开始的踏实。
      
       搭上经济快速发展的高铁,我们的城市在无限地膨胀,但越来越多的人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去往何处。
  •     五千年的文化底蕴与浓厚的历史色彩让中国城市各具特色,踏上不同城市的土地上,就会领略出不同城市的韵味:北京大气醇和,厦门美丽温馨,广州生猛鲜活,成都休闲洒脱,武汉豪爽硬朗……读雅各布斯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让我感受到美国城市街道中的小市民社会,让我体味到贫民窟大规模拆除所带来的恶果,让我理解了以批判霍华德、科布西耶和芒福德为基点的新城市规划思想,了解更多的,是她精辟的阐述多样性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保持多样性的方法。
      通篇把《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读下来,第一个感觉就是描述得非常感性,笔触十分市民化,其次就是见解十分独到,给人以另辟蹊径之感,也许这与作者的经历有关。记者、速记员和自由撰稿人等工作经历磨练出她特立独行的性格,通过敏锐的洞察其所居住的格林尼治村的人行道,她写出了这部作品,并在其中插入了大量的街景生活事例,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街道生活。由于那时候绝大多数主流规划观点都主张消除城市贫民窟,简•雅各布斯则拥护能聚集各种人群和活动的空间,因此,她从外围指出了这一“当局者迷”的问题,挑战了读者对于城市的传统理解。
      “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雅各布斯如是说。然而,当我们看到中国各地区域开发遍地开花,形式单一的城市建筑构成了座座高楼大厦,千城一面的局面越来越消弭了原本具有历史特色的城市特性,这份城市的天性还能保持多久呢?我常常漫步于不同的街道,有些街景依然保持着独具魅力的特色,然而更多的是原始风味的退色与缺失,结合我对本书一些言论的看法,我将从街景的视角来谈谈多样性与城市的发展。
      城市街景是城市文化的一种,马修•阿诺德认为文化是向社会传播美和真的人类优秀思想、精神遗产,是在工业化时代对抗机械性和物质主义从而维护人的完整性的伟大力量[1]。梁漱溟也指出文化在本义上是无所不包的[2],这说明文化本身就有着多样性的特质。租借的特殊经历给上海留下了特殊的街道风景。无论是淮海中路上的各式小洋房,还是七浦路上的小商品贸易,抑或是多伦路上隐秘的咖啡厅,尤其是荫郁的街边梧桐,都让人有种别样的情怀。
      每次去城隍庙,总会惊叹于那里人流的密集,似乎那里从来没有过清静的时刻。然而,对比与我家乡的小城镇——安徽安庆高河镇,街道的景象却是大相径庭。当我看到雅各布斯关于城市多样性产生条件的理解时,我将这两个区域的街景进行对比,感受到不论是美国,还是中国,城市运行的机理却有着不变的模式,正如爱德华•霍尔所说,文化的一切方面是相互关联、纵横交错的[3]。雅各布斯提出的四点要素,在这两个城市中有所体现。
      我的家乡高河镇是一个新兴的小城镇,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的迅猛前进带动了高河的发展,原先的阡陌交通变成了开阔的柏油马路,低矮的黄土瓦房变成了三层式水泥房,一个个开发区颠覆了农村景象,新建的商业楼、居民楼拔地而起,这两年房价月月都有新变化,若以年度来比较甚至是成倍的增长。尽管在镇上买房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很多人都只是作投资之用,各条大街上都是一派门前冷落鞍马稀的状态,人流十分稀少。
      若从区域功能、街道特点、建筑物和人口密度来看,高河的街道景象与繁华的城隍庙街景或是其它部分上海盛名街道,差异很大。
      雅各布斯指出要想在城市的街道和地区生发丰富的多样性,四个条件不可缺少。首先是内部区域的主要功能必须多于一个,最好多于两个。由于城隍庙与高河的主要街道都是以商贸为主的,因此如果单单从街道商业来看,就须从街道两旁的商铺来作对比和区分。城隍庙主要的销售对象是往来的游客,因此出售的商品呈现出多样化,给人以琳琅满目的感观,比如针对女性消费者的服饰类——衣帽、鞋子、丝巾和挂饰,针对儿童游客的各类玩具,以及一些纪念品、小吃饮料等。高河的街道由于外出打工民工较多,平日人流较小,生活类商贸本就不多,今年来受炒房热的影响,装潢类商店占主导地位。此外,高河商贸很奇特的一点在于,极大的发挥了集聚效应。这与学校对面的华轻市场十分相似,相同类别的商品在一条街道售卖,形成有特色的窗帘街、家具街、服饰街等等。一方面,这对带有特定目标的消费者十分方便,如果要购买窗帘,可以在一条街上来货比三家,既省时又省力。另一方面,这又使得人们往往出门逛街的目的,就是为了要买某样东西,而不是因为街道的特色吸引人们前来光顾,使得街道丧失了活力,沦为了简单的消费场所。
      从街道特点的角度,作者指出当人们行走在大街上时,街道能够很容易拐弯,这其实是为了解决某些街道只具有一个特征的问题。上海街道以窄小著称,尤其是一些未经改造的街道短促而曲折。高河镇除了各个街道功能比较单一之外,它的特点还在于街道十分开阔,马路的特点在于宽、直而且长。一般说来,初来高河镇的人都不会迷路,因为摊开高河的规划图,你会发现整个规划图纸就是一条条笔直的线条构成的方整的图形。长长的街道和宽阔的马路吸引着人们用摩托车和汽车来代替步行,鲜有人徒步走在几乎毫无荫处的大道上。这样的布局实质上阻碍了小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妨碍了多样性的发展,并适用不同目的的人群,加剧了街道景观的单一化。
      在建筑物方面,作者主张建筑物应该各色各样,包括适当比例的老建筑,从经济效益上看,随着建筑成本的日益上涨,城市更新的代价也越来越大,而延续老建筑的使用则相对廉价得多。更多的效益源于老建筑的人文气息、给行人带来的心灵体验,如外滩上独具魅力的老房,霞飞路上的武康大楼等,都积淀着浓浓的历史色彩。高河镇由于是从农村快速发展为城镇的,古建筑本来就不多,在加上新建房屋时多是就地取材、就地取景,互相模仿,甚至以整齐划一为美,因此在建筑上呈现不出特色。
      此外,雅各布斯还强调人口的密度必须要到到足够高的程度,这也正是城隍庙与高河镇的最大差异所在。上海是国际大都市,有着强劲的竞争力,吸引着各地的人才、游客,两千多万的人口使得这个城市有着很高的人口密度,大城市拥有众多人口,人们有各自不同的兴趣、品位、需求。这样千姿百态、纷繁多样的城市生活正是雅各布斯所青睐的。但是作者也指出她所谓的高密度不能与拥挤相混淆,然而,上海的发展趋势中,交通、购物等各处生活细节都显现出拥挤的状况,但无可否认的是,这样高密度的人口也为上海带来了多样化的发展。安徽则素来是一个劳动输出型大省,高河镇的很多居民也都外出打工,这是平常大街上门庭冷落的重要原因,每年在过年的光景,回乡的人才会使得城镇街景显现出少有的活力。
      “城市多样性本身就会带来和刺激更多的多样性的产生。”反而言之,多样性的缺失带来的往往会是一种恶性循环,高河镇从长远来看,亟需解决的是引入新的区域功能,增加街道多样化特点,尽力保护诸如海子故居等建筑物,随着大城市人口的日趋饱和,小城镇的吸引力将会逐渐提升,为吸引人才的回流,高河镇要在多样性发展上增大投入力度,改变纯粹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发展模式。
  •     摘自《北京规划建设》 作者:杨保军 范嗣斌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这个哈姆雷特式的命题,曾经引发了许多人对人生的感叹和思索。但是,生与死的拷问,并不仅仅局限于人。1961年,简•雅各布斯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问世,在西方规划界掀起了一场“大地震”,现代主义城市规划制度、方法、原则及其强烈作用下的城市被推到质疑和拷问的境地,并由此萌生了后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种子。尽管雅各布斯并非城市规划专业人士,在书中对城市规划界一直奉行的一些金科玉律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其言辞也十分犀利甚至几近刻薄,但却引发了规划界对社会公正、城市多样性、复杂性、人性化等全方位价值判断的深刻反思。此后,城市规划开始由工程技术转向关注社会问题,人本主义在规划中逐渐张扬。可以说,雅各布斯的观点深深地影响了城市规划的走向,也启发了人们对城市及其生活的重新认识。
        记得多年以前,有个同事说起他学生时代的一次课程设计。那是一条老街道,两侧的建筑有些破旧,环境也比较凌乱,但却充满着浓郁的生活气息,街边的铺面、摊点人头攒动,也有主妇闲聊、小孩玩耍、路人过往,这一切跟雅各布斯所描绘的街道生活十分相似。设计的目标是将它改造为一条交通方便、分区清晰、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新街道。在当时来说,这是最平常不过的一次课程设计了,但刚好有个外籍教师在该校访问交流,他觉得题目不对,会误导学生对生活的理解。他认为原来的街道生动、真实,生活丰富多彩,充满着活力和温馨,为何要改造它呢?同事说他当时很不理解外籍教师的观点,因为教科书上早就列举了破旧、混乱、复杂、无序的种种弊端,应该以崭新、整齐、简洁、清晰取而代之,那样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空间秩序并带来视觉美。这个外籍教师连基本的城市规划原则都不遵循,不是幼稚,就是猎奇。同事当时怀有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因为那时,我们正在接受现代主义城市规划思想的洗礼,还没有了悟“生活本身就是目的”的真谛。
        许多年过去了,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交流越来越多,雅各布斯的观点早就连同其他各种观点被引介进来了,但并未在规划界引起多大的反响。为何时至今日,当《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的中译本出版后,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呢?答案可能跟时代背景有关。但凡一石能击起千层浪的著述,大都直面现实,切中时弊,方能引发共鸣。雅各布斯撰写该书之际,正是西方战后大规模重建之时。从思想领域来说,理性主义占据主导地位,从城市规划领域来说,现代主义大行其道,规划师们普遍相信:他们在描绘美好的物质空间的同时,也在设计着美好的社会和美好的生活。他们注重了空间的物质属性,却忽略了空间的社会属性,似乎只要用新环境来替代旧环境,各种社会问题就能自动解决。事实并非如此,现代主义创造了许多钢筋混凝土森林,使城市容纳了更多的人口,但却没能提供一个温馨的家园,反而造成了各种消极后果,社会结构被肢解,人际关系被割裂,种族隔离、贫富差异、犯罪率上升、小汽车肆虐、社会动荡等问题越来越尖锐。现实与愿望相去这么远,对现代主义的质疑自然会引起强烈反响,这或许是当时该书引发“地震”的时代背景原因。从国内情况看,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城市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西方存在差异。改革开放以来,先是解决各种短缺问题,其次是解决改善和拓展问题,时至今日,各种累积的社会问题开始显现出来,成为城市的主要问题之一,这可能是该书在国内能引起强烈反响的时代背景原因。当然,国内人文意识的觉醒也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当人们用社会学的视角来观察我们的城市及其城市规划时,就发现半个世纪前美国发生的一些故事,似乎在我们身边上演,并且很容易拿书中的事例相互印证。因为雅各布斯不是城市规划专业人士,无须高屋建瓴地去构筑宏大、完整、系统的理论框架,她涉足城市规划领域的方式是批评当时流行的做法,其依据也非主要依赖于理性分析和逻辑推理,而是从自身生活体验出发、从一个空间的使用者角度去感知、从发生在身边的故事中去思考、从实地调查中去总结。在眼睛和心灵面前,所谓的专业知识变得无力招架了,因为说到底,城市不是建来看的,而是要为使用者服务的,使用者有没有专业知识,并不妨碍他的真实感受。同样的,国内各界人士从自身生活经历出发,也很容易诟病当下的城市规划,特别是所谓的旧城改造,因为后者已经带来并且会继续引发成堆的社会问题。
        也许人们会问,既然雅各布斯早已把现代主义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作了颠覆性的批判,并且从事实看来很有道理,为何还不放弃这些教条呢?答案并不是那么简单。任何学说和理论,都是针对当时当地的问题而提出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学说十分罕见。雅各布斯对现代主义规划的两位大师霍华德和勒柯布西埃都给予了无情的批判,并且言之成理,但并不能因此得出她比那两位大师正确或者高明的结论,因为他们当时面对的城市问题完全不同于雅各布斯时代的城市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自然不会相同。即使这两位大师之间,观点也大相径庭,要想去伪存真,还得厘清城市规划发展演变的脉络,才能准确把握住不同时期、不同学说之中的精髓,不至于滑到“非此即彼”的陷阱中去。
        18世纪下半叶,产业革命席卷欧洲。到了19世纪,西方基本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并迎来机器大生产时代。工业成为城市的主要职能,城市随着工业生产的集中而迅速扩张,原有的城市形态难以适应工业化时代的各种要求,使得城市在组织制度、社会结构、空间布局、生活形态等方面都遭遇强烈冲击,到了霍华德时代,社会矛盾极度激化,城市环境十分恶劣,交通拥堵、住房短缺、地价飞涨、疾病流行、道德沦丧、人口爆炸等“城市病”可谓病入膏肓。人本主义思想家们认为,大城市是罪恶的渊薮,是违背人性的,是不人道的,必须加以控制和消灭。霍华德就是持这种观点的人之一,出于对人性和自然的热爱,在对土地所有制、税收、城市膨胀、城市贫困、环境恶化等种种社会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田园城市”理论,由此奠定了现代城市规划的基石。诚然,霍华德最擅长的并非形体规划,其理论的精髓也不是田园城市的总平面,而应该是他的社会改革主张。之所以将他推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奠基人,是因为他首次突破了以往城市规划要么炫耀统治者权威、要么彰显规划师个人审美情趣的巢臼,提出了关心公众利益的宗旨,这一点成为了城市规划百年不变的职业信条。
        真正构建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是稍后的柯布西埃,他坚决反对霍华德用空间分散的手法来解决“城市病”的“田园城市”模式,认为那是“麻醉剂”,认为应该在人口进一步集中的基础上借助新技术手段来解决城市问题。他反对传统的街道和广场,认为那是旧城市所有弊端产生的根源,他自信已经创造出现代城市最终并且通用的形式,如功能分区、道路分级、街区的土地尽可能空旷并用作绿地、城市格局简洁严谨蕴含秩序、建筑按照群体灵活自由布置、大型公共建筑富有雕塑感并体现几何形体之间的协调与均衡等等。伴随着现代建筑运动,柯布西埃的规划思想也影响到世界范围,此后的大规模重建和新建,基本按此模式展开。新建的典型城市如昌迪加尔和巴西利亚,都是按照图纸建造出来的,并在一段时期得到广泛赞誉,后来却出现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改建的地区则如雅各布斯所描绘的那样,也产生了很多问题。所以,到了1970年代,西方对现代主义的批评越来越多,直至“后现代”学者干脆宣告它的终结。不过,用历史眼光来看,他简洁明晰、追求效率的思想对战后急需重建家园起到积极影响,也体现了技术进步的作用。另外,他的思想被许多发展中国家所接受,因为其设计思想中具有明显的社会主义色彩,其低成本、高效率的建造模式也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其高度理性也容易受到发展中国家决策者的青睐,其作品的形式美具有感召力和吸引力,所以,尽管1970年代以后在西方开始出现后现代思潮,但在发展中国家,现代主义依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可以说,现代主义解决了一些城市问题,却又带来了另一些新的城市问题。当带来的新问题上升到主要问题时,就是它遭遇拷问、走向终结或者变革、新生之际。
        今天,我们正处在社会矛盾凸现期,大城市的一些痼疾也愈演愈烈,困扰着市民的生活,对效率的过分追逐使得我们放弃了其它许多目标。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并没有带来相应的生活质量的改善,反倒失去了一些传统魅力地区,城市被切割成一个个孤岛,汽车仿佛成了城市的主角,空间变得单调乏味,可望而不可及,或者专注表面文章,街道生活渐趋式微,人际关系也逐渐淡漠,一句话,“现代城市病 ”的若干症状开始凸现。当此际,重读《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给我们的感觉已经不再是他山之石可攻玉,而是有切肤之痛了。我们的确应该深刻反思城市规划的习惯做法,校准我们观察现象、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的坐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改进规划方法和决策程序,使规划真正起到维护公众利益的作用。
        尽管该书讨论的是40多年前美国大城市的问题,但对于我国当前仍极具借鉴意义。书中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无论是从认识论还是方法论的角度上来讲,亦不无启发。
        启迪之一是对于城市的理解。我们在建设和使用城市,对这种使用的经历都有着亲身体验,因此可以说我们拥有一个很好地认识和理解城市的基础。跳出职业规划师的角色,以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去观察,也许会有更多的体会和收获,正如本书作者以一个普通公众或社会工作者的角度去观察城市中的生活一样。城市是一个极富动态和多样化的地方,书中所提到的那些成功的城市区域在这一点上尤为突出。作者用富有激情和感染力的文字对大量城市生活进行了生动地描述(如作者将某一街道上从早至晚的生活场景描绘成“芭蕾”),这能让我们深切体会到,当我们面对城市时,我们面对的是一种生命,一种最为复杂、最为旺盛、最为真实、最为鲜活的生命。因此,当我们面对和处理城市问题时,必须抱着一种敬重的心情和谨慎的态度,去仔细观察和辨析城市生活中的细节以及隐藏在背后的秩序和原则。
        城市始终处于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中,其中包容了动态的、丰富的生活。城市不会是一件凝固的艺术品。艺术是生活的抽象,与真实总有一定差距,而城市里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的则是活生生的、真实的生活。因此,我们必须理解和认识到城市的这种多样化、复杂性甚至是矛盾性。那些“大师”、“天才”笔下描绘的非凡的城市蓝图、乌托邦式的城市理想,是试图把城市当作一件终极的完美的艺术品去创造,也许在“天赋神权”或“天赋皇权”的时代这种理想有可能实现,但在今天这种人权、民主的时代,永远只能是也仅仅是一张美丽的蓝图。对于城市这个概念的理解,有学者曾这样描述:人们为了生存,来到了城市;为了生活得更好,人们留在了城市。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也是城市的生命。城市需要各种各样的多样性,各种互为联系、互相支持、错综复杂的多样性,基于此,城市生活才可以进入良性和建设性的运转,城市中的人也因此可以保持并推进社会和文明的进程,才能“生活得更好”。有了这种对城市本质(生活)的理解和对城市天性(多样性)的认识,也就能确定我们城市规划和设计的终极目的。目标瞄准了,当面对复杂的城市问题和各种有关城市的理论、理想时,才有助于我们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抉择。
        启迪之二是对传统城市规划理论及实践的质疑和反思。经受过传统规划教育,从事这个行业的规划师,常常沉迷于一种宏伟的、激动人心的、终极目标式的规划设计成果,而又为其实施所困扰。“墙上挂挂、纸上画画”,常常是规划师所面对的无奈。而有些时候,规划的实施又真的能带来图板上的蓝图所描绘的那种美好场景吗?事实上并非如此,有些时候某些规划的实施恰恰不亚于一场灾难。作者在书中通过美国大城市的实例对此有过描述和分析。不幸的是,40余年前发生在美国的有些场景今天在我们的国家却正在上演,尽管时代背景、政治制度、经济状况有所不同。而在我们今天的时代和地域背景下,在强有力的调控下,规划的实施似乎还更加轻而易举。值得质疑和反思的是,那些美丽的蓝图跟城市当中天天发生的生活或事件是不是真像我们想象中那样有着直接的联系?一些传统的思想和做法(作者认为如霍华德)想做的就是把权力、人口、用途和资金的增加等等都“冻结”起来,然后将其安排在一个处于静态的形式中,控制起来。本书作者将这种思想视为“封建思想”。这种思想也许在具有强力计划控制的背景下还有一定意义(其真正实施也不见得就是好事)。但在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时时处于动态变化的背景下,这种静态的思想、宏伟蓝图似的结果就显得不合时宜了。
        本书几乎完全是从过程和动态的角度来谈论城市及其组成部分的。生活不会是静止的,城市也不可能是一天建成的。对城市而言,过程是本质的东西,这不仅体现在城市的形成过程中(在“神权”或“皇权”时代,也许有的城市出现不需要过程,但那不是我们现在讨论的这种意义上的“城市”)。城市日常的运行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更进一步说,一旦我们从过程的角度考虑城市问题,那么我们也就必然会考虑到产生这些过程的因素以及隐藏在背后的各种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也是本质的东西。发生在城市里的过程并不晦涩难懂,并不只是专家才能弄懂。在城市中生活的任何人都可以看懂和理解这种过程,但我们有时候往往一不小心就沉迷于一个梦幻般的结果中,却忽视了这种过程。
        启迪之三是对城市问题及方法论的认识。本书中,作者引用了沃伦•韦弗(洛克菲勒基金会自然和医学委员会前副主席)的观点,科学思想发展的过程也就是处理以下三个问题的能力发展的过程:
        ⑴ 简单性问题,包括几个有着直接联系(通常可以用公式来表达)的变数(因素)问题,如古典力学,声、光、热、电学等;
        ⑵ 无序复杂性问题,各个变数(因素)处在杂乱或不可预知的状态中,但从整体上来看系统又拥有一种可以分析的平均特性,如现代的统计学、概率论等;
        ⑶ 有序复杂性问题,各个变数(因素)都是相互关联的,以致可以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本质上是有序的,如生命科学。
        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常常把城市看成是简单性问题或无序复杂性问题,也一直试图从这个方面来分析和对待城市问题。早期的规划理论和实践中,规划概念中的变数,如人口、用地规模,以及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开敞空间等等,它们往往被认为是简单的、又相互关联的简单的变数,被置于一种封闭的、静态的体系中。当然,许多规划理论家和实践者早已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20世纪,城市规划理论开始汲取统计、概率理论这些新思想,一不小心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似乎城市问题就是无序复杂性问题,只有通过纯粹的统计分析才能理解城市。有了这种认识和概率统计方法,也就有了可能对城市进行的声势浩大的调查,也就有了很多可以炫耀的统计数据和各种图表。此外,从统计方面勾画出城市规划图也就有了可能,而人们往往对这种图还深信不疑。这也恰恰是我们许多人在今天乐此不疲正从事的工作。新的方法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但城市中的问题真的是非理性、不可理解、不可预测的吗?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来说,概率和统计这种方法只能使得我们对所谓的城市问题进行“鸟瞰”式的分析,提供一个更广泛的分析范围而已。
        作者认为,城市就像生命科学一样也是一种有序复杂性问题。城市中的各要素处于这样一种情形中:诸多的变数各不相同,但同时又通过一种微妙的方式相互联系在一起。因此,城市问题表现出来的往往也不会是单独的一个问题,我们只要通过对现实的观察和分析就不难发现这样的事实。这些问题表现出很多变数,但并不是混乱不堪,毫无逻辑,相反,它们互为关联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种有序复杂的机体充满着很多可能还没有检验过的关系,但显然这些关系不仅互为关联,而且完全可以被理解。对待这种问题的方式,是先确定一个变数(因素),从其存在和行为着手,然后想方设法弄清这个变数(因素)与其他变数(因素)的紧密关系,以此来达到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最终目标。从有序复杂性的角度来看待城市问题,需要通过显微镜式的细致观察的方式才能对这些活动有所理解,这种观察方式既不同于适用观察简单性问题的那种粗糙的、肉眼的方法,也不同于适用对待无序复杂性问题的那种鸟瞰似的观察方法。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处理简单性问题和无序复杂性问题的分析方法也会得到使用,但只是作为一种辅助策略。这一点,也许是本书从方法论上给我们最大的启示。
        多样性是城市的生命,因为城市中的生命和生活就是多样和复杂的,我们根本的目标就是提高城市的活力,营造丰富的生活。规划和设计城市,实际上就是在规划和设计生活。那么别人的生活可以被你规划和设计吗(尤其是当面对城市中成千上万人的时候)?也许很难,所以我们必须抛掉曾经罩在我们头上的光环,以一种谨小慎微的态度去面对和理解城市中的一切。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因而城市是复杂的,但是,它也是有序的。我们可以去感受丰富多样的城市生活,去挖掘隐藏在背后的秩序,因而我们也就可以通过规划和设计去引导城市的生活,通过引发城市的多样性,而使城市富有活力,这也就是我们今天所从事的工作的意义。尽管我们面临着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但是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充满信心。因为“一个城市有了活力,也就有了战胜困难的武器,而一个拥有活力的城市则本身就会拥有理解、交流、发现和创造这种武器的能力。……充满活力、多样化和用途集中的城市孕育的是自我再生的种子,即使有些问题和需求超出了城市的限度,他们也有足够的力量延续这种再生能力并最终解决那些问题和需求。”
        绝妄去迷证真如――我愿意用本文标题与规划界同仁共勉。
      
      
      
  •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这本书,虽出版于半个世纪以前,而且在同一年中,另一本名叫《城市发展史》的著作也相继问世,但在这半个世纪以来,围绕着对于城市发展的问题,以及对于雅各布斯女士种种论点的讨论依旧存在于延续。由此可以看出,这本书所带来的影响和意义还是很深远的。
      
      相较于同时期出版的路易斯·芒福德的著作《城市发展史》,《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相比较于芒福德的那本《城市发展史》,其并不是一本涉及城市设计问题的专业理论书籍,没有引用过多的专业文献资料,讲述方式酷似小说体。这些种种的表征暗示着这本书是一本区别于传统学术专著的“另类书籍”。是以作者本人对于城市生活的认知与体验为基础,从城市生活的细节层面谈论城市发展的突出矛盾与问题。
      
      在这本书中,雅各布斯女士断然将芒福德的相关著作点评为对于城市老城阴暗面的抨击,指出芒福德等人的理论观点以支持城市非中心化为主体,批判城市中的老城缺乏生机、环境卫生恶劣倾向,并以此提倡城市应该进行有效的人为规划以及提倡城市的反中心发展。以此来推广他们所提倡的城市新秩序理念。而且,这些观点也最终被视为当今城市规划界得权威理论。
      
      而雅各布斯女士所持的观点并非如此,她将自己的目光也投向了旧城,但是其所提出的设想并非对于旧城的局面进行全盘的否定,而是以两种观点对其进行分析:
      
      第一、城市发展中的老城所面临的衰退不是不可避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通过一系列有效的途径进行恢复的。在此,她提出了恢复城市生机的一大法宝------城市街区必须进行有效的功能多样性的复合。
      
      雅各布斯女士将注意力放在了合理的多样性、富有活力的街道、多元用地类型、年代久远的建筑,以及经济增长和循序渐进的适应性等方面,并以此来支持对于城市多样性发展的态度。
      
      第二、当今城市规划界的主流观点,是以背离以人的行为需求以及多样性的生活取向为目标的看似规划合理、有秩序,实则无法产生丰富街道空间以及城市多样性生活模式的方式进行城市规划与设计。在这一点上,将老城中原有的一些有利因素视而不见,而将其作为城市更新过程中的毒瘤一切而断,转而在这些片区安置出以他们所设想的美好城市模式,但是实际情况却是这些地区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处于二次衰败的处境。
      
      因此,对于城市的发展,不管是对于老城地区的更新,还是对于新城市的开发,这本书给予我们的观点很明确,那就是城市不应该以片面的追求整齐划一、功能分区明确为指导原则,应该遵循在城市中生活的人的实际体验为准则,尽可能的以多种功能模式相混合的方式对城市中的各个片区进行设计与更新,这样做的好处不仅可以有效的平衡不同地区由于单一功能属性所导致的城市安全受到威胁(比如到了夜晚,没有夜生活的街区将成为犯罪率高发地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城市各个片区带来生机和活力,城市从此涅槃重生。
      
      当然,恰如之前所说的,这本成书已逾半个世纪的著作,对于当下城市发展究竟还有没有可供参考的价值,或许应该分两个角度来探讨。一方面,她忽略了营建小而复杂的社区必将给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压力,以至于城市因一味的功能重合与复杂化造成城市的资源浪费;以及眼光的局限性,只是对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靠资本运作的大城市的城市发展状况的论述,而忽略了针对发展中国家城市发展的特点的关注。但另一方面,全书中所蕴藏着的深刻的对于城市设计过程中保有着对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的追求,却是一直没有衰败的。这一点可以说是这本书可以发行半个世纪长久不衰的强大精神支柱,不管对于任何国家,任何城市,都不会是一个过时的观念。
  •     对城市规划和设计我完全是外行。只不过,成长于一个古老繁荣、住满腓力斯人的外省城市,长大后亲眼目睹那些弯曲小巷的消亡,市中心的百年老街变成步行广场,那种随着年龄增长而愈加强烈的乡愁,就算愚钝如我,也感觉十分真切。
      
      这本书对我来说,仿佛揭露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原来,高档社区、草坪公园、高速路和立交桥并不会带来更好的城市生活。相反,繁杂无序的老街区、儿童打闹的人行道、惹人讨厌的酒吧、甚至棺材店,却都是健康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看完这本书,应该有人不会再受房地产商忽悠,转而关注老社区中的二手房。因为谁都不想让孩子在空旷的公园被人袭击,谁都不想与同质化的邻居老死不相往来。
  •     1,导言里,作者说,在城市里,街道(并人行道)除了承载交通外,还有很多别的用途。但她没具体列出还有什么“别的用途”,下面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街道的功能:
      承载交通、零售商业(商店报亭)、广告信息媒介(广告牌),社交场所(谈话、搭讪),运动休闲场所(跑步、遛狗),政治活动场所(拉票、游行)、聚合商圈(商业街,电玩界,酒吧街)、绿化、社会治安治理单元(抢劫、巡逻)、居民垃圾收纳(垃圾箱、下水道)、社区活动(扭秧歌)、文化旅游景观、公共消防 。
      
      老单于亦有贡献。
  •     見田先生心目當中的社會學和司馬遷對史學的看法有異曲同工之妙,司馬遷在《報任安書》中說道,“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這句話在見田先生眼中就是那種探求真理的執著。首先要知道自己想知道什麼,你所想知道的東西是真正屬於你的重要問題,所以你才會對它誠實並忠實地探討。當年,眾人都對NN的行為嗤之以鼻,並且一廂情願地認為他所代表的外來務工人員是社會不安定的病灶,很少有人去探討悲劇背後的原因。見田先生對NN事件的分析和由此帶出的關於自由的探討的整個過程就是社會學特色的全方位體現。無獨有偶,在《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裡,Jane Jacobs也運用了社會學廣泛的分析方法解讀美國都市在1960年代的衰敗。雖然她並非社會學家,但是她在拆解美國都市衰敗問題的時候往往不收理論的束縛,哪怕眾多建築師朋友仍然豎著“閒人免進”的招牌,她仍然像一個無知小女孩走進問題發生的地方,實地觀察,體驗並且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見田宗介還是Jane Jacobs他們在書中提到的問題都是他們那個時代的問題,而我們現時代面對的問題又會有所不同。《地獄之眼》裡的課題是日本60年代戰後經濟騰飛時社會的不公平,《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分析的是美國1960年代都市計劃的破產。而當下的日本和美國都市面臨的問題就當另作他論了。見田在《渴望現實感的人們》一文當中又分析了另外一起發生在2008年和NN相似的殺人案件,但是這兩者之間的社會學想象卻完全不同,因為他們的時代變了,社會也變了,隨之而來我們面臨的問題也就變了。那邊廂的美國,用Harvey的說法,早在1980年代就進入了資本的第三輪循環(3rd Circuit)轉而進行都市文化、消費和教育的討論。社會學的學問的特色和魅力也就在於這種越境之美,因時因地因人而變。但是萬變不離其宗的是對問題本質的探求,也就是見田提到的“最初的火焰”。“最初”二字當時看到問題時的第一感,即為什麼會這樣。NN為什麼會濫殺無辜,他為什麼要背井離鄉,為什麼有這麼多NN要湧入東京;抑或是,為什麼我們的都市這麼多犯罪,為什麼城市規劃師在面對現實和理論的時候決然拋棄了現實,為什麼我們在都市裡追求自由卻又築起高牆。而“火焰”則是事件背後的事實,即人立志為學想得知的真理。資本主義讓NN的故鄉凋敝,他來到資本主義大本營─都市裡又四處碰壁,60年代日本經濟的騰飛就是踩在NN這類子弟的血肉上,而他們還受不到尊重;同時代的美國卻在經歷經濟的不景氣和都市的衰退,城市規劃師照本宣科拿起手術刀快刀斬亂麻地將所謂的貧民窟毒瘤切除,卻讓城市留下巨大傷疤。可以說,讓NN越境到美國他仍然是死路一條。因為城市規劃師們並無在城市裡給他們畫上一席之地,反而起高牆隔離了之,所謂眼不見為淨。
      不論是司馬遷還是見田宗介,不論是Jane Jacobs還是Harvey David, 當他們跨越自己的本行,跨越自己的時空的時候,那種社會學的想象是隨處可見的(所謂的社會學感動在我看來就是社會學的想象)。為了“最初的火焰”而不断跨领域/跨境域以至“越境之知”,这个过程就是解惑的过程。社会学的感动或者想象力就在于打破理论的桎梏和隔閡,設身處地接觸問題的本源,而非閉門造車埋身象牙塔中。
      
  •   精彩的分析与总结~~~现在很多的规划仍是以一种精英规划的模式来设计城市,可是所谓的精英并不能深刻的理解生活,总是用功能主义的手法简单、粗暴的将城市进行分割,认为整齐划一、功能明晰才是正确的,任何不一样的存在都是错误的
  •   我觉得你写得很有意思。
    这本书较早前才看到一半。
  •   很专业,包括格式,看到文章参考里,斯科特出现频率很高,有空看看这本书。
  •   您這不就是期末作業麼==
  •   我發現我寫偏題了,所以作廢仍到這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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