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种松志、 樊崇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9-01出版) 作者:种松志,樊崇义 著 页数:351
前言
刑事审前程序是相对于审判程序而言的,是审判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到审判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其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近年来,学术界、实务界对刑事审前程序的研究逐渐多了起来。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对促进法制建设、保护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具有积极的意义。目前,对刑事审前程序进行系统研究的以学者居多。而这本书则是实务界人士对刑事审前程序进行的一次系统研究。作者是一名从事检察工作近30年的资深检察官。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使其能够对审前程序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长期的基层实践又使其能够根据我国国情,针对当前审前程序的弊病,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书所提出的一些构想,如“检察指导侦查制度”、“同步录音、录像、律师在场制度”是经过作者探索实验的,因此,该书既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在理论方面,该书为我们研究审前程序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视角,开阔了研究视野。在实践方面,该书为审前程序改革包括检察改革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有利于促进刑事诉讼工作包括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内容概要
《2008诉讼法学文库10:中国刑事审前程序制度构建》首先阐述了刑事审前程序的特点、功能、构成及其历史演进,论述了刑事审前程序的基本原则,即权力制约、公平正义、诉讼效益、程序法定、证据合法、国家追诉等九项原则,然后比较了中外审前程序的差异,客观审视了我国审前程序的现状,对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重构提出了全面的设想,即建立以检察官为顶点的司法审查制度,完善强制措施体系,改革审前律师辩护机制,起诉裁量制度,确立检察指导侦查制度,讯问律师在场、录音、录像制度,“起诉一本主义”制度,证据展示制度,量刑建议制度,诉辩协商制度。
作者简介
种松志,1955年10月生,河南省项城市人。1997年7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1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历任河南省检察院周口分院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起诉处处长、副检察长、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法学核心期刊、报纸发表了《论起诉裁量权》、《从权力制衡视角看检察权之配置》、《论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论权力模式与检察权的关系》等法学论文50余篇,著有《现代公诉制度研究》、《检警关系论》、《域外检察制度研究》等多部法学专著。有关成果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文章类一等奖、中国法学会第五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调研成果论文类三等奖等奖项。2006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书籍目录
上编第一章 刑事审前程序概述第一节 刑事审前程序的概念、特点和功能一、刑事审前程序的概念二、刑事审前程序的特点三、刑事审前程序的功能第二节 刑事审前程序的构成一、以刑事审前程序的阶段性为标准二、以刑事审前程序中的权能配置为标准三、以刑事审前程序中的法律关系为标准四、以刑事审前程序中的具体制度为标准第三节 刑事审前程序的渊源及演进一、刑事审前程序的产生二、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产生和发展第四节 审前程序与我国刑事诉讼一、审前程序的提出二、刑事审前程序的地位三、刑事审前程序的诉讼价值第二章 刑事审前程序的原则第一节 权力制约一、权力制约的基本原理二、刑事审前程序中权力制约的必要性三、刑事审前程序中权力制约的内容和形式第二节 公平正义一、公平正义之内涵二、公平正义对刑事审前程序之要求第三节 诉讼效益一、诉讼效益之内涵二、诉讼效益对审前程序之要求第四节 程序法定一、程序法定原则在各国的规定二、实行程序法定原则的必要性第五节 证据合法性一、证据合法性原则与法定证据制度的区别二、证据合法性原则的内容第六节 国家追诉一、国家追诉的产生二、国家追诉的价值三、国家追诉与自诉的联系第七节 控诉一体一、控诉职能一体之基础二、控诉一体之架构三、控诉职能一体之实现途径第八节 令状原则一、令状原则的法理基础二、令状原则的适用对象第九节 起诉裁量一、起诉裁量的内涵二、起诉裁量的限制第三章 刑事审前程序比较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刑事审前程序比较一、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刑事审前程序的共同点二、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刑事审前程序的差异第二节 俄罗斯与西方国家刑事审前程序比较一、俄罗斯与英美法系刑事审前程序比较二、俄罗斯与大陆法系刑事审前程序比较第三节 中外刑事审前程序制度比较一、我国与英美法系国家刑事审前程序比较二、我国与大陆法系国家刑事审前程序比较三、我国与俄罗斯刑事审前程序比较第四节 刑事审前程序比较启示一、刑事审前程序成为各国刑事立法关注的重点二、刑事审前程序的构建受到各国国情的深刻影响三、科学借鉴是完善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制度的捷径第四章 中国刑事审前程序制度构建提起之背景第一节 中国刑事审前程序制度的现状一、中国刑事审前程序制度的现状及困境二、国际刑事审前程序发展趋势的影响第二节 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背景一、刑事审前程序的制度设置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相适应二、人权和法治理念的深入为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创造了条件第三节 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构建之目标一、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构建的近期目标二、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构建的远期目标第四节 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制度构建的指导思想一、符合我国国情二、科学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三、注重平衡下编第一章 对侦查权的控制——司法审查制度第一节 侦查权司法控制的原理一、对侦查权进行司法控制是防止侦查权被滥用的需要二、对侦查权进行司法控制是保障人权的当然要求三、对侦查权进行司法控制是正当法律程序的应有之义第二节 侦查权司法控制的几种模式一、以检察官为顶点的三角构造理论二、审问式和弹劾式模式三、诉讼式四、立体性三角(四面体)构造第三节 我国侦查权司法控制的模式——以检察官为顶点的司法审查制度第二章 检警关系的构建——检察指导侦查制度第三章 建立科学的强制措施体系第四章 建立讯问时律师在场、录音、录像制度第五章 侦查程序中的律师辩护机制第六章 “起诉状一本主义”制度第七章 证据展示制度第八章 量刑建议制度第九章 检察官起诉裁量制度第十章 诉辨协商制度
章节摘录
第三节 刑事审亩前程序的渊源及演进刑事审前程序,是资产阶级革命“主权在民”、“三权分立”、“权力制衡”思想在法律上的反映,最早出现于资产阶级大革命后的法国。我国古代社会长期实行的是君主独掌政权的专制体制,民权意识非常薄弱,没有刑事审前程序产生的良好条件。直至清末,因饱受西方列强的侵略,清政府被迫进行了法制改革,西方的一些法制文明也随之来到中国,由此催化了中国刑事审前程序的产生。一、刑事审前程序的产生刑事审前程序是伴随着刑事诉讼的产生而产生的,而刑事诉讼是国家出现之后的产物,是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应对日益增多的犯罪问题的需要的结果。在原始社会,复仇是解决人们之间矛盾的重要方式,并且复仇被作为原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由于复仇的主体是当事人,应否复仇,如何复仇均由当事人决定,可以说,当事人集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于一身。随着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氏族社会的习惯经过国家认可上升为法律。为了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防止反复的仇杀,国家对于原始社会的人们复仇的“权利”,在予以认可的同时,又对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要求当事人必须通过法庭来行使复仇的“权利”,是否对侵害人进行惩罚、如何进行惩罚由法庭进行判断。这一时期,审判权由国家行使,控诉权则由私人行使,不属于国家权力。公元前21世纪,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建立的乌尔第三王朝颁布了《乌尔那姆法典》,该法典确立的诉讼制度规定“诉讼由私人提起,受害人本人或者家属有权控告犯罪,法庭只是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端的裁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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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诉讼法学文库10:中国刑事审前程序制度构建》为诉讼法学文库之十。《诉讼法学文库》是面向国内外专家、学者长期开放的大型专著丛书。自2001年面世以来,已出版发行了60余部以诉讼原理、诉讼规律为内容且有新意、有深度、有分量的专著、译著,对公安、司法工作有指导意义,对立法工作有参考价值。其中已有多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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