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与回应

出版时间:2008-7  出版社:蒋剑鸣、黄维智、高铭暄、 马克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8-07出版)  作者:蒋剑鸣,黄维智 著  页数:313  

前言

尽管程序法是我的学术籍贯,20多年前我曾比较系统地接受过程序理论的教育,并且对诉讼机理进行过一些研究,但岁月的流逝不仅销蚀了我有关程序理论知识的记忆,也减弱了我对程序技术问题的研究兴趣。因此,对于本书所涉及的民刑程序中的具体证据或政策问题,我已缺少应有的评价能力,而引致我对本书发出一点议论的是与本书相关的其他因素。换句话说,对于本书,我的关注点在书外,而不在书内。本书的作者是常年工作于司法审判第一线的法官和检察官。这很容易使我想起社会学研究中的田野考察。如果说田野考察是社会学研究者必要却又是间或性行为,那么,工作在司法审判第一线的研究者则经年累月地处于田野考察之中。因此,有理由把这些身处司法审判第一线且富有成就的研究者称之为“田野法学家”,借此突出他们的实践性、经验性以及业余性特征,并与“书斋法学家”相区别和对应。在我国,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互相脱节的“两张皮”现象较为突出。法学界与司法界虽然未及“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境地,但彼此间的樊篱的确是越发厚重。

内容概要

  在更为广阔的视野中审视,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其生命力从来都根植于实践。法学史上重要的理论成就皆导源于法学家们对社会实践的敏锐把握。典型的例证是,今天为我们所崇仰的霍尔姆斯、庞德、布兰代尔、卡多佐等法学大师,都是手执法槌、坐堂问案的职业法官。他们的理论光辉遮蔽了他们在司法实践方面的重要建树,以致我们常常忘却了对他们真实身份的辨识。中国的法治实践,尽管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可供借鉴与仿效,但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诸种社会条件的差异,中国推进法治的过程亟须原生性的创造。实现这种创造,既有赖于书斋法学家的智慧,也绝不能缺少田野法学家的参与。并且,基于我前面分析的原因,在法学理论研究存在一定程度虚空化的当下,田野法学家的理论贡献更值得我们期待。

作者简介

蒋剑鸣,男,汉族,1 962年7月生,四川武胜县人。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证据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先后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经济学硕士、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现为四川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主持国家社科项目1项、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项、省部级社科项目3项;参与国家社科项目1项。已出版著作共4部,于核心期刊发表法学论文30余篇。黄维智,男,1968年3月生,四川内江人,中国检察系统首批检察业务专家,现系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副处长。于四川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著译《清白的罪犯》、《鉴定结论论——作为证据形式的相关问题研究》、《职务犯罪证据的收集与运用》、《证据与证明——以刑事法治为视角》、《刑事司法中的潜规则与显规则》、《刑事证明责任问题研究》等著作6部。在核心期刊发表法学论文90余篇。

书籍目录

前言上篇 司法发展与证据运用第一章 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基本理论问题一、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概念二、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特征三、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分类第二章 方式与机理:论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多元三角结构一、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方式与机理问题的提出二、当事人主控的证据调查模式——立体三角结构三、法官主控的证据调查模式——平面三角结构四、对当事人主控型与法官主控型两种证据调查模式的评析五、我国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模式定位——虚线三角结构第三章 民事证据调查程序中证人当庭询问程序研究一、交叉式询问程序二、职权式询问程序三、结合式询问程序四、特殊式询问程序第四章 民事诉讼鉴定结论的调查程序研究一、鉴定结论调查的必要性二、鉴定结论调查的内容三、鉴定结论调查程序的设置四、我国鉴定结论调查程序的改革五、结语第五章 再论“口供中心”一、从“一元中心”到“多元中心”二、保障口供的合法性与补强口供的真实性三、鼓励供述的自愿性与“强迫”供述的有效性下篇 司法发展与政策运用第六章 积极运用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建立公诉案件刑事和解机制的目的和意义二、公诉案件刑事和解机制的内容和程序三、试行公诉案件刑事和解机制的效果和路径第七章 轻缓刑事政策的适用原则与路径一、领悟刑事政策宗旨,从方法上保障轻缓刑事政策适用的正确性二、建立繁简分流机制,从程序上保障轻缓刑事政策适用的可行性三、推行量刑建议改革,从手段上保障轻缓刑事政策适用的可靠性四、树立公诉一体意识,从机制上保障轻缓刑事政策适用的抗扰性五、构筑案件质量防线,从制度上保障轻缓刑事政策适用的可信性第八章 过失犯罪中的轻缓刑事政策适用实证研究一、刑事和解在过失犯罪中运用的三种效果,从结果上保障轻缓刑事政策适用的正确性二、刑事和解在过失犯罪中运用的三种路径,从方法上保障轻缓刑事政策适用的有效性三、刑事和解在过失犯罪中运用的两个要件,从措施上保障轻缓刑事政策适用的可行性第九章 建立多元化刑事被害人救济机制一、有效促进民事和解二、积极支持附带民事诉讼三、建立联合救济机制第十章 “前科消灭”与缓刑制度一、前科消灭制度比较考察二、“前科消灭”与缓刑制度三、我国应构建宽严相济的前科消灭制度第十一章 累犯相关问题研究一、累犯制度的理论基础二、累犯制度的具体适用三、累犯制度与前科消灭制度参考文献附录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庭前程序工作规程(试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规则(试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专业鉴定工作意见(试行)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基本理论问题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等。对民事证据调查程序概念的正确把握,必须首先界定证据调查的含义、民事证据调查的含义,并在此基础上定义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概念及构成。通过研究程序控制权属的分配,按照控制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当事人主控与法官主控两种基本模式,但就总体而言民事证据调查程序具有目的指向性、时空特定性、运行技术性、过程法定性和要求正当性五个重要的程序特征。从不同的视角可以把民事证据调查程序分为五种基本类型,即按照民事证据调查程序依据的主导控制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当事人主控型和法官主控型;按照证据调查的信息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言词证据调查和实物证据调查;按照证据调查的时空特征和所起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庭审调查和庭前调查;按照证据调查方法是否具有强制性,可分为强制性调查和任意性调查;按照证据调查方法是否公开进行,可以分为公开调查和秘密调杏。

后记

我们同是龙宗智教授的学生,自称是“龙的传人”。在恩师长期的熏陶下,我们也在理论与实践之间跃跃欲试。我们分别在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工作,分别关注着民事司法实务和刑事司法实务,长期坚持用学习研究提升工作,用工作推动学习研究,即在工作中发现真问题,在学习研究中思考真问题,并尽可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本书对司法实务与司法政策、实体与程序、制度与技术、证据与证明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探讨和梳理。在长期的研习写作过程中,我们要感谢单位领导的支持和宽容,尤其要提出的是众师兄弟的鼎力相助,如果没有他们的“精神按摩”,很难想象我们能一直沿着这条艰难的学术之路坚持走下去。在此要特别感谢师弟张斌博士、万毅博士、周湘雄博士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术思想,特别是上篇中的许多观点就直接来源于他们的启发,感谢何良彬博士、张志军博士、谌辉博士等对本书的指点,尤其要感谢的是梁群巡视员在工作、学术研究中给予的支持和关怀。感谢向永丽硕士为本书的策划校对付出的辛劳,感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的编辑。最后,对所有关心和支持我们从事法律研习的各位良师益友表示诚挚的谢意。司法活动和司法政策的研究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本书的一些粗浅研究成果但愿能对我国司法活动和司法政策的研究理论有一点点推进和促进作用。

编辑推荐

《司法和合主义系列2:转型与回应:宏观视野下的证据与政策运用研究》是“司法和合主义系列”之一,全书共分11个章节,对司法实践中证据运行、政策调整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的研究,具体内容包括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的基本理论问题、民事证据调查程序中证人当庭询问程序研究、民事诉讼鉴定结论的调查程序研究、积极运用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轻缓刑事政策的适用原则与路径等,其特点在于其相关叙说中具有对应性的实践形态,表现出较强的实感。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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