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8 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作者:黄莉丽 编 页数: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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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l世纪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规划教材”——一套适应地方本(专)科院校音乐学专业学生使用的教材将陆续出版。这既是当前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又体现了地方高等学校音乐教材建设的新方向。 本套教材的编写以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指导方案》、2006年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为指南,以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主要理论依据,在教学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地构建了地方高等学校音乐学专业课程教材体系。教材编写成员均是长期工作在各门课程教学第一线的专家学者,他们具有坚实的学科背景与丰富的教学经验,能最大限度地解决现行教材中存在的诸多与地方高等学校教学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了音乐教育的全面发展性、综合性、创新性、专业性、基础性与适用性,从而达到协助地方高等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目的。 本套教材与以往同类教材相比,更加注重课程内容的整合,重视音乐文化、民族文化和多元文化知识的关联;更加注重基础理论的学习,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方法的探讨;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联系,重视运用音乐知识指导艺术实践活动方法的研究;更加注重对先进教学方法的运用,重视对富有个性特点的教学模式的探讨等。同时,针对现行教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 (1)关照学科知识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内容上注重知识的融合与渗透。做到在分科的前提下,加强各学科之间的统整与沟通,对于教材中的重复知识和交叉内容进行重点研讨,使课程内容既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又有合理的代表性。 (2)注重基础理论的学习与应用,主动接受当代音乐理论的研究成果,把目光放在学科前沿,时效性强。努力改变基础内容“繁、难、偏、旧”和过于强调“高、精、尖’j的现象,减少过于程式化的内容,做到既减轻学生的负担,又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使音乐学科知识与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成为一个有机的文化整体。 (3)教材内容做到循序渐进,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和学习规律,以学习者的水平、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学习者的水平、需求为目的,以音乐学科的审美体系为内在逻辑,保证学生认知结构的完整性和学习过程的有序性。 (4)教材内容加强了实践性环节,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教学设置既针对学生实际需要,又注重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造能力的培养。教材内容简单、明了、清晰,贴近学生,贴近教学,教材的编撰体现了编写者多年教学活动的成功经验。 (5)教材有计划地增加了中外民族文化艺术的内容,特别是增加了中国的民歌、曲艺、戏曲等艺术形式的内容,以培养学生尊重、热爱本土艺术文化的情感。 (6)加强了理论知识的指导作用,实践活动的设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直接体现在教材体例上,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能指导学生的艺术实践。 (7)教材编写的纵向发展层次与横向发展内容(如知识点、技能点等)有机融合,达到了预设性目标,并关注学生学习的全过程,以促进学生能力的可持续性发展。 本套教材是具有创造性和开拓性的选题,是推动我国地方高等学校音乐学教材建设的重大工程,凝聚了编写组的集体智慧。对于教材中存在的一些疏漏和不足,我们诚恳地希望专家和读者多多指正,使其得以完善。本套教材的编写得到了暨南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我们对编审人员细致入微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感谢他们为全国地方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事业所作出的贡献。
内容概要
本书在学术界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传统分类基础上,增加了宗教音乐一章,并对以往教程很少提及的伊斯兰教音乐、基督教音乐以及其他民间宗教音乐做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全书还在各章增加了已列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音声技艺形式,如侗族大歌、木卡姆等。全书力求学科体系的系统性、全面性、前沿性,同时注重内容的专业性、实用性与趣味性的有机统一。该书旨在已有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拓宽知识面,精选各民族、各地域、各种体裁形式中具有代表性的曲目作为教学内容,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音乐认知能力和情感体验,从而使民族音乐文化得以更好的传播和弘扬。
书籍目录
总序前言绪论 一、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悠久历史 二、民族音乐、民间音乐和传统音乐 三、民间音乐的分类 四、民间音乐的特征第一章 民间歌曲 第一节 概述 一、民间歌曲的界定 二、民间歌曲的历史沿革 三、民间歌曲与人民生活的关系 四、民间歌曲的艺术特征 五、民间歌曲的分类 第二节 汉族民间歌曲的体裁 一、劳动号子 二、山歌 三、小调 第三节 少数民族民歌 一、概述 二、少数民族民歌选介第二章 民间舞蹈音乐 第一节 概述 一、民间舞蹈音乐界定 二、民间舞蹈音乐的历史沿革 三、民间舞蹈音乐的艺术特征 第二节 汉族民间舞蹈音乐 一、秧歌 二、花鼓 三、花灯 四、采茶 五、二人台 六、二人转 第三节 少数民族民间舞蹈音乐 一、藏族民间歌舞音乐 二、维吾尔族民间歌舞音乐 三、蒙古族民间歌舞音乐 四、朝鲜族民间歌舞音乐 五、苗族民间歌舞音乐 六、傣族民间歌舞音乐 七、彝族民间歌舞音乐 八、高山族民间歌舞音乐第三章 民间说唱音乐 第一节 概述 一、说唱音乐界定 二、说唱音乐的历史沿革 三、说唱音乐的艺术特征 四、说唱音乐的文化功能 第二节 汉族说唱音乐 一、汉族说唱音乐分类 二、汉族说唱音乐赏析 第三节 少数民族说唱音乐选介 一、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说唱” 二、蒙古族的“乌力格尔”和“好来宝” 三、侗族的“琵琶歌” 四、维吾尔族的“热瓦甫库夏克”和“达斯坦”第四章 戏曲音乐 第一节 概述 一、中国戏曲音乐界定 二、中国戏曲音乐的历史沿革 三、戏曲音乐与人民生活的关系 四、戏曲音乐艺术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戏曲音乐的艺术形式 一、戏曲音乐的艺术特色 二、戏曲音乐的构成和功用 三、戏曲唱腔结构的两种形式 四、戏曲的剧种和声腔 五、戏曲艺术的角色行当 第三节 曲牌体戏曲音乐 一、昆腔系剧种 二、高腔系剧种 第四节 板腔体戏曲音乐 一、梆子腔系剧种 二、皮黄腔系剧种 第五节 地方性剧种选介 一、越剧 二、晋剧 三、碗碗腔 四、湘剧 第六节 少数民族戏曲剧种选介 一、藏戏 二、侗戏 三、吹吹腔 四、壮剧第五章 民间器乐 第一节 概述 一、民间乐器与民间器乐界定 二、民间乐器的历史沿革 三、我国民间乐器的分类 四、我国民间器乐曲的分类 第二节 独奏乐器与独奏音乐选介 一、笛子 二、二胡 三、琴 四、筝 五、琵琶 第三节 合奏音乐选介 一、丝竹乐合奏 二、鼓吹乐合奏 三、吹打乐合奏 四、民族管弦乐合奏 第四节 少数民族民间乐器及器乐曲选介 一、藏族民间器乐 二、蒙古族民间器乐 三、维吾尔族民间器乐 第五节 民族器乐的特征 一、民族器乐的音乐特征 二、民族器乐的文化功能第六章 宗教音乐 第一节 中国佛教音乐 一、佛教概况 二、原始佛教音乐 三、中国佛教音乐的历史及形态 第二节 中国伊斯兰教音乐 一、伊斯兰教概况 二、伊斯兰教音乐 三、中国伊斯兰教的音乐构成和分类 第三节 道教音乐 一、道教音乐的界定 二、道教音乐的历史发展概况 三、道教音乐的构成与分类 四、道教音乐的风格特征 第四节 中国基督教音乐 一、基督教音乐界定 二、基督教音乐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 三、基督教音乐的类别与艺术特征概述 四、中国基督教音乐赏析 第五节 中国民间宗教音乐 一、民间宗教的界定 二、民间宗教主要类型及其音乐 三、民间宗教音乐风格特征 四、民间宗教音乐赏析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二、民族音乐、民间音乐和传统音乐 通过上文对中国民族音乐文化作概括的历史性叙述,我们认识到:中国的民族音乐,正是由于它有着数千年的历史积累,并在其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得到各民族人民,各阶层人民的加工、改造、筛选、提炼,因而,无论在音乐的题材和形式上,还是在音乐的音调和风格上,都呈现出了丰富多彩的面貌。面对形式各异、资源丰富、积蕴深厚的中国民族音乐,中国的音乐学者们积极投身到对音乐的整理与研究中,并且通过数十年的努力,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随着研究的开展与深入,一些学者提出的相关概念在学界被广泛运用,但同时也有一些学者由于对研究对象所采取的角度不同,对这些概念的理解与界定尚存在一定的分歧。就目前而言,在对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教学与研究中,通常会涉及到这样几种主要的概念:民族音乐、民间音乐、传统音乐等。 什么是民族音乐?世界上所有民族,无论历史长短,人口多寡,都有其独特的音乐文化,这些民族所拥有的独特的音乐文化,就是该民族的民族音乐。中华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创造的音乐文化则称之为中国民族音乐。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中国民族音乐的包容面是很广的。它既包括汉族音乐,又包括55个少数民族音乐;既包括传统音乐,又包括现代的新音乐;既包括民间音乐,又包括专业创作的音乐。具体来说,自古至今的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民间音乐以及“西乐东渐”以后近现代专业音乐家创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音乐和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通俗音乐都可称之为中国民族音乐。 什么是传统音乐?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必须明确两点:第一,传统音乐是一个小于民族音乐的概念,它是民族音乐的一部分;第二,传统音乐是一个与新音乐相对的概念,也就是说,传统音乐这一概念是在新音乐产生之后产生的。关于这个概念的界定与理解,学界尚存在分歧,一种认为“中国传统音乐是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其中不仅包括在历史上产生、世代相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也包括当代中国人运用上述方法、形式创造的,具有上述形态的作品。”换言之,中国传统音乐和新音乐的区别在于形式及风格特征的不同,而不在于创作时间的先后。另一种认为“传统音乐是指具有一定流传时间的、不是当代创作的作品,即把清代以前业已形成的音乐统统划归为传统音乐的范畴”②,而在此之后所创作的音乐皆为新音乐。前者是以音乐作品的形态、风格以及所采取的创作技法为原则;后者是以音乐作品形成的时间为准则。笔者认为这两种概念的界定所依据的标准虽不同,但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冲突,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融通,即在界定时如果能同时考虑到时间、风格和创作群体,这样可能会作出相对符合中国传统音乐现实存在的认识。综合上述两种观点,笔者尝试着将中国传统音乐的概念作如下界定:中国传统音乐是指20世纪以前业已形成的中华民族固有的音乐和20世纪以后主要由民间艺人们创作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和风格的音乐。这里,我们把20世纪以后的传统音乐限定为是民间艺人所创作,一方面是考虑到20世纪以后的专业音乐家所接受到的音乐教育体系,以及在音乐创作中所采用的音乐技法等主要是西方欧洲的音乐体系,在“律、调、谱、器”等音乐本体中心方面与中国固有的传统音乐有所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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