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9 出版社:王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10-09出版) 作者:王锴 编 页数:349
前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一套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规划教材的想法由来已久,现委托我来组织编写,我感到很荣幸。近年来,中国法学教育的繁荣发展是令人欣慰的,全国设立法学专业的院校多于五百所,在读学生数万人,这对法学教材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已经出版的几套法学系列教材可以说各有特点。我们编写这套教材,算是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做一点自己的贡献,使读者多一种选择。作为本套教材的组织编写者,我要对所有的作者表示感谢,并特别感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刘传志等老师的辛勤劳动。本套教材由全国数十所高校教师共同参与编写。具体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吉林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东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重庆邮电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河南大学、海南大学、暨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河海大学常州商学院、江南大学、湖南商学院、中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
内容概要
《宪法教程》以我国现行宪法为基础,力图帮助学生理解好中国宪法的文本和制度。综观全书,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1)权威性。《宪法教程》作者都是国内著名高校从事宪法学教学的一线老师,都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宪法学重镇获得宪法学博士学位。他们不仅有较为深厚的宪法学理论功底,.而且对中国宪法学的学说有准确的把握。(2)全面性。《宪法教程》囊括了本科阶段应当掌握的宪法学所有的基本知识,并且涵盖了我国现行宪法的所有条文。(3)通俗性。《宪法教程》作者坚持文风的朴实、流畅、清新,力求通过显白的语言来阐释复杂的宪法学原理。(4)实用性。《宪法教程》在知识点上力求与现行司法考试宪法学部分保持一致,从而在帮助学生学习宪法学知识的同时,也帮助他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书籍目录
第一编 宪法基础理论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第一节 宪法词源的演变第二节 宪法的特征与本质第三节 宪法的分类本章小结第二章 宪法的发展历史第一节 宪法产生的历史背景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史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宪法史本章小结第三章 宪法渊源第一节 宪法渊源及其种类第二节 我国宪法的渊源本章小结第四章 宪法基本原则第一节 人权原则第二节 人民主权原则第三节 法治原则第四节 分权原则本章小结第五章 宪法解释第一节 宪法解释概述第二节 宪法解释的作用第三节 宪法解释的主体第四节 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第五节 宪法解释的效力本章小结第六章 宪法修改第一节 宪法修改概述第二节 宪法修改的方式与程序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修宪历程本章小结第七章 违宪审查第一节 违宪审查概述第二节 违宪审查的理论基础第三节 违宪审查的主体第四节 违宪审查的对象第五节 违宪审查的程序第六节 违宪审查的效力本章小结第二编 国家基本制度第八章 国体、政体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一节 国体第二节 政体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章小结第九章 国家结构形式与行政区划第一节 国家结构形式第二节 行政区域的概念、设置、建置与边界划分第三节 普通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本章小结第十章 选举制度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第二节 选举的原则第三节 选举程序第四节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本章小结第十一章 经济、文化、军事、外交制度第一节 经济制度第二节 文化制度第三节 军事、外交制度本章小结第十二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概述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演变本章小结第十三章 特别行政区制度第一节 “一国两制”构想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第二节 特别行政区的概念、特点和法律地位第三节 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第四节 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本章小结第十四章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第一节 基层群众性台治概述第二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第三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的内部构造本章小结第三编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第十五章 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第一节 基本权利的概念第二节 基本权利的特征第三节 基本权利的主体第四节 基本权利的分类第五节 基本权利的保障第六节 基本权利的效力范围本章小结第十六章 平等权第一节 平等权概述第二节 平等权的效力范围第三节 平等权与合理差别本章小结第十七章 政治权利与自由第一节 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节 政治自由本章小结第十八章 宗教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第一节 宗教信仰自由第二节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节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四节 住宅不受侵犯第五节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本章小结第十九章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第一节 财产权第二节 劳动权第三节 休息权第四节 社会保障权第五节 受教育权第六节 文化活动的自由本章小结第二十章 监督权和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第一节 监督权第二节 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章小结第二十一章 公民基本义务第一节 公民基本义务概述第二节 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本章小结第四编 国家机构第二十二章 立法机关第一节 立法机关概述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本章小结第二十三章 行政机关第一节 行政机关概述第二节 国务院第三节 我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本章小结第二十四章 司法机关第一节 法院第二节 检察院本章小结第二十五章 国家元首和军事机关第一节 国家元首第二节 国家军事机关本章小结
章节摘录
近代西方的“宪法”一词,源于拉丁文的Constituti0一词,原本为组织、确立、结构、整体等含义,在古代西方,“宪法”一词主要有以下几种与法律有关的含义:在古希腊,“宪法”是法律的一种,是关于城邦组织和权限的法律。主要包括有关公民资格、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以及城邦议事机构、行政机构和法官的选任、权限、责任的法律,类似于近现代的组织法。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将古希腊各城邦的法律分为宪法和普通法律。他认为,政体(即宪珐)是城邦一切组织的依据,尤其着重于决定政治的“最高治权”组织。在古罗马,“宪法”被用来指称皇帝的“诏令”、“谕旨”、“敕令”等,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宪法或宪令,经常出现在罗马的法律和法学著作中。由查士丁尼皇帝钦定的、并被赋予法律效力的《法学总论》的序言中,曾四次使用“宪令”一词,①都是在上述意义上使用的。在历史上同一时期,已出现了初具根本法特征的法律文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根本法观念。
编辑推荐
《宪法教程》: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规划教材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