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5 出版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作者:王宏军 编 页数:329
前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一套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规划教材的想法由来已久,现委托我来组织编写,我感到很荣幸。近年来,中国法学教育的繁荣发展是令人欣慰的,全国设立法学专业的院校多于五百所,在读学生数万人,这对法学教材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已经出版的几套法学系列教材可以说各有特点。我们编写这套教材,算是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做一点自己的贡献,让读者多一种选择。作为本套教材的组织编写者,我要对所有的作者表示感谢,并特别感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刘传志等老师的辛勤劳动。 本套教材由全国数十所高校教师共同参与编写。具体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吉林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东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重庆邮电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河南大学、海南大学、暨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河海大学常州商学院、江南大学、湖南商学院、中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 本套教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其难易程度比较适中。教材主要面向本科学生,以介绍大纲规定的基本知识为重点,避免写成法学理论专著。其次,避免写成大部头。编者对教材的篇幅作了比较严格的限制,在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的同时,注意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最后,本套教材的主编,均是来自教学第一线的年轻教师,多数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他们年富力强,思维敏捷,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使他们对于各种版本教材的特点有直接的认识,可以取长补短。当然这套教材适用性到底怎么样,只有读者才具有最终的评价权。 借此机会,我想对法学专业的同学们多说几句,概括起来就是“一种技能两颗心”。
内容概要
税法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因此,经济形势的变动会导致税法的频繁变动。2008年1月1日,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制度得到了统一。2009年1月1日,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开始实施,我国的流转税制度较修订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01条偷税罪作了重大修改。这些变化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本教材以最新的立法为依据,充分反映了这些重要的变化。主要介绍了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关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资源税法,行为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国际税法等内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税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 税收概述 第二节 税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税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税法的分类及构成要素 第五节 税收法律关系 第六节 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本章小结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法基本内容 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进口货物征税 第六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七节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小结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第四节 计税依据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第七节 征收管理 本章小结第四章 营业税法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第四节 计税依据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第七节 税收优惠 第八节 征收管理 本章小结第五章 关税法 第一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关税完税价格 第三节 关税的税率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关税减免 第六节 关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小结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概述 第二节 纳税人与征税客体 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税率与应纳税额 第五节 税收优惠 第六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七节 源泉扣缴 第八节 特别纳税调整 第九节 征收管理 本章小结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 第三节 税收优惠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小结第八章 财产税法 第一节 财产税法概述 第二节 房产税法 第三节 契税法 第四节 车辆购置税法与车船税法 本章小结第九章 资源税法 第一节 资源税法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法 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法 本章小结第十章 行为税法 第一节 行为税法概述 第二节 印花税法 本章小结第十一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法律责任 本章小结第十二章 国际税法 第一节 国际税法概述 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 第三节 国际双重征税与双层征税 第四节 国际逃税与避税及其防范 本章小结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2.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 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 对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一并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合计数,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4.折扣方式销售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同在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这里需要注意的几点是:第一,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惠(例如:在10天内付款,给予货款2%的折扣;在20天内付款,给予货款l%的折扣;30天内全额付款)。销售折扣实质上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第二,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应该按增值税条例中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 5.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但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销售额,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进行确定。6.还本方式销售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时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纳税人采取还本方式销售货物的,其销售额是同期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7.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以物易物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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