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案例评析

出版时间:2010-5  出版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作者:陈晴 编  页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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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律书籍的出版,为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整合资源,打造更具影响力的作品,该出版社决定重点开拓民商法领域,推出“民商法系列丛书”,并委托本人筹划这一出版项目。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政治、经济目标决定了法律必然要在社会生活中扮演核心角色。民商法作为维护社会普通民众、市场主体正当利益的法律部门,具有最为广泛的影响力,也最受社会关注。中国当前的绝大多数法律纠纷为民商事纠纷,各级法院审理的绝大多数案件为民商事案件,律师从事的绝大多数工作为民商事业务。民商事立法是中国立法机关花费时间最多的立法,民商事法律课程是中国各个大学法学院中学分最多的课程。与民商法的这一重要地位相当的是,在中国的法律出版物中,民商法领域的图书所占数量也最多。本套丛书要在如此多的出版物中产生影响力,就应当具有自己的特点。我认为,本套丛书应当坚持如下几个原则:(一)解决中国的问题。在选题上,应当选择中国目前在民商法领域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而不应是单纯介绍外国法。(二)具有开拓性。作为探讨对象的主题应当是尚未被充分地分析、整理、研究的问题,从而使作品在某一领域居于领先地位。(三)尊重学术规范。每一部作品都应当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作品内容要有创造性,作品形式要符合国家在体例上的要求。绝不因赶进度而放弃质量,更不允许抄袭与剽窃行为。在中国目前重数量而不重质量的学术浮躁现象面前,应当告诫自己做事要更慢一点,更严谨一点。

内容概要

本书以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为主线进行章节编排,全书共分11章,精选案例,并将每个案例分为“案情简介”、“审理结果”、“法理评析”和“法条点击”四个部分。为突出实用性和通俗性,本书在案例选择以及内容安排上主要考虑:(1)交融性。与主流教材的体例、内容相契合,以方便读者查阅和研习。(2)典型性。根据案情与票据规范的关联度选择案例,并对争议焦点进行学理探讨和法理分析。(3)工具性。在每个案例后面都附有相关法条索引,以便读者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票据行为  1.在旧版票据上所为的票据行为是否有效?    ——无锡某销售有限公司与江阴某总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  2.无直接交易关系而签发的票据是否有效?    ——上海某干燥设备公司与上海某机械加工部票据纠纷上诉案  3.票据上伪造的签章是否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唐山某信用合作社与某银行分行票据纠纷再审案  4.有多余签章的支票是否有效?    ——上海某食品商店与上海某食品厂、上海某经营部    票据纠纷上诉案  5.如何认定没有记载任何内容的票据效力?    ——烟台某开发公司与烟台某城市信用社票据纠纷上诉案  6.出票人授权他人开立账户并签发的汇票是否属于有效票据?    ——上海某羊毛衫厂与上海某针织绒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第二章  票据权利的创设  7.收款人名称记载错误,票据是否有效?    ——某银行上海某支行与南汇某商场票据纠纷上诉案  8.出票人对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应承担何种责任?    ——佛山某纸业有限公司与广州某综合贸易部票据纠纷上诉案  9.未交付票据的出票行为是否完成?    ——深圳某进出口公司与某银行无锡某支行票据纠纷上诉案  10.空白支票的持有人将自己补记为收款人,该支票是否有效?    ——上海某国际贸易公司与上海某贸易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第三章  票据权利的转移  11.收款人未背书的情况下款项被取走,付款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某贸易公司与某银行南京分行某支行票据纠纷上诉案  12.付款人可以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吗?    ——某市宇光贸易公司与某银行某支行票据纠纷上诉案  13.在背书人栏原记载人发生更改的银行汇票是否有效?    ——雅安某股份有限公司与雅安某厂票据纠纷案  14.未能按期获得付款的贴现行应如何救济?    ——某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某工业品公司、上海    某材料公司票据纠纷案  15.贴现银行未履行审查义务而取得票据,能否享有票据权利?    ——石狮某服装有限公司与某银行武汉某支行票据纠纷上诉案  16.质押票据载有“不得转让”,质权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    ——某投资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某对外贸易公司票据纠纷案  17.质押背书手续不完备,质押关系是否有效?    ——某银行无锡分行与某银行江宁支行、无锡某化工公司票据纠纷案第四章  票据权利实现的保障  18.付款人承兑汇票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绍兴某纺织经营部与某银行支行、绍兴某纺织厂票据纠纷案  19.付款人签章有缺陷,承兑行为是否有效?    ——某银行与某开发公司票据纠纷案”  20.保证人记载“保证”字样的,票据保证是否成立?    ——某银行支行与上海某工贸公司、上海某彩印公司等票据纠纷案  21.仅记载“贴现保证”能否构成票据保证?    ——上海某合作银行与上海某发展公司、上海某集团公司、上海某东风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第五章  票据权利的保全与行使  22.支票被退票,持票人是否可以起诉出票人?    ——梁某与谈某票据纠纷上诉案  23.未获退票通知书的票据权利人能否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顺德某机电器材公司与顺德某电机厂、林某票据纠纷上诉案  24.票据背书签章有瑕疵,票据权利人能否行使付款请求权?    ——厦门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与上海某羊毛衫厂票据纠纷案  25.持票人未行使付款请求权时,能否直接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张某与何某票据纠纷上诉案  26.背书人被追索并清偿债务后,能否向其前手进行再追索?    ——浙江某冶炼公司与上海某钢铁公司、上海某贸易公司票据纠纷案  27.负有被追索义务的票据债务人是否可以占有票据?    ——江苏某棉麻公司与河南周口某公司票据纠纷案第六章  票据权利的消灭  28.持票人逾期未提示付款的,能否享有票据权利?    ——某国际贸易公司与某网络服务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  29.持票人未及时行使追索权,能否再主张票据权利?    ——李某与某建设公司广州分公司、某建设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  30.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某农机公司与某银行绍兴分行票据纠纷案第七章  票据责任及其抗辩  31.支票持票人可否要求支票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    ——上海某通讯器材公司与上海某通信设备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  32.持票人是否可以向任意前手行使追索权?    ——某银行支行与上海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某纺织品公司票据纠纷案  33.票据债务人能否以持票人不履行约定义务进行抗辩?    ——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上海某物资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  34.持票人取得汇票时未给付对价,能否行使票据权利?    ——汕头某商贸发展公司与某银行荆州分行票据纠纷上诉案  35.票据债务人是否可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约定对抗持票人?    ——上海某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与上海某能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第八章  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  36.出票人能否以票据原因关系对抗持票人?    ——北京某机电中心与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  37.票据关系的有效是否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    ——黄某与深圳市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  38.持票人该如何就空头支票行使票据权利?    ——佛山某玩具公司与佛山某贸易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  39.出票人未履行资金协议义务对票据关系有何影响?    ——某银行沈阳某支行与沈阳某电子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案第九章  票据瑕疵  40.票据伪造的法律责任应如何确认与分担?    ——某银行珠海某支行与河南某股份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上诉案  41.存款被他人以伪造票据冒领,付款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某银行天津某支行与天津某工贸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  42.付款人未能识别票据金额被变造而划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某银行北京某支行与北京某销售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案  43.支票被变造后的法律责任应如何划分?    ——上海某船舶修造厂与上海某工贸公司、上海某商厦票据纠纷上诉案第十章  票据丧失与补救  44.如何认定付款银行在接到挂失止付通知后仍予兑付的行为?    ——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与某银行上海某支行票据纠纷案  45.出票人未采取法定失票补救措施是否应承担票据责任?    ——北京某电子技术公司与北京某科贸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  46.如何认定收到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在公示催告期的付款行为?    ——某银行广州某支行与庞某票据纠纷上诉案  47.非持票人能否申请公示催告?    ——上海某印务公司与上海某印刷公司票据纠纷上诉案第十一章  票据法上的法律责任  48.代理付款银行未尽审查义务而解付票款,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某所与某银行支行、某银行营业部票据纠纷上诉案  49.签发空头支票是否应受到行政处罚?    ——沈阳某酒店与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营业管理部金融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50.使用伪造的金融票据是否构成金融票据诈骗罪?    ——李某票据诈骗上诉案  51.银行工作人员对违法票据予以付款是否构成犯罪?    ——张某票据诈骗,卞某、马某、陈某对违法票据付款案

章节摘录

业公司的签章与其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不符,该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但因银行同意纸业公司更换印鉴的日期是2003年11月3日,而纸业公司的出票日期是2003年12月31日,即纸业公司是在银行更换了预留印鉴后仍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对纸业公司关于印鉴的辩解,不予支持。贸易部持纸业公司签发的支票到银行提示付款,因纸业公司签发了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空头支票被银行退票,纸业公司应当承担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向贸易部付款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贸易部造成的利息损失。据此,按照《票据法》第90条、第87条第1款、第88条、第89条、第10条第1款的规定,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如下:纸业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贸易部支付支票金额10万元并赔偿从2004年1月10日起至同年3月17日止的利息938元以及从2004年3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付清款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判决后,纸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口审理结果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支票上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与“支票上必须记载出票人签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纸业公司关于其在支票上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而根据《票据法》第85条的规定,出票人签章是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因而诉争支票无效的主张不能成立。纸业公司主张其与贸易部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也未给付对价,因而贸易部不具有票据权利。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贸易部只是诉争支票转让后的受让人,并非纸业公司出票后的直接取得者,故纸业公司不得以此为理由进行抗辩。纸业公司作为诉争票据的出票人,应承担基于其出票行为而产生的票据责任,即承担向贸易部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处理正确,应予以维持。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口法理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出票人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时,出票人是否应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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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9条)

 
 

  •   适合有一定基础的人读,案例很多,理论解释不多
  •   案例很丰富,解答很清晰。
  •   书很薄,案例很多。对于银行业的人员来讲有较大使用价值。
  •   也买了同一个系列的物权法.感觉物权法那本内容比较深,而票据法这本内容比较浅,适合我这种菜鸟
  •   内容非常有意义值得学习
  •   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推荐购买。
  •   发贷速度快,非常好。
  •   很实用,在时间操作中可以借鉴
  •   正好最近需要学习这方面的知识,相信这本书会给我带来帮助。
  •   受益匪浅,很有帮助
  •   研究手中的票据纠纷案件买了该书,书挺实用。
  •   很不错的案例分析教材,语言流畅,分析到位。
  •   书上的案例还不错
  •   薄而实用
  •   很好的书、学习也很轻松。
  •   是给公司领导买,她看了,没提问题,我想应该可以。
  •   票据法已经收到!
    很好!
  •   案例太简单,
  •   拿到手,发现好小好薄,内容也不系统,心里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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