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4 出版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作者:樊宝玉 编 页数:243
前言
《基础会计》是应用型本科、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也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课程之一。 本书以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一应用指南》和《企业财务通则》为依据,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济业务为会计主体,以会计核算方法体系为主线,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处理程序和基本操作技能。本书在内容上针对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了基本操作技能训练,体现了高职高专会计课程教学的要求。 本书本着循序渐进、通俗易懂的原则,在侧重基本操作技能培养的前提下,各章均包括学习目标、会计理论与实务、综合练习四个部分,以便于教师授课和学生自学。 本书由樊宝玉主编,设计全书的框架,拟定编写大纲和最后对全书进行总纂、定稿。本书第一、二章由刘缓同志编写;第三、四、十章由刘晓红同志编写;第五、八、九章由樊宝玉同志编写;第六、七章由刘桢同志编写。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专著和教材,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编者水平的限制,本书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内容概要
《全国商贸类“十一五”规划应用型教材: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专业)》以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一应用指南》和《企业财务通则》为依据,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为会计主体,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操作技能。 全书共分为十章。第一章总论;第二章会计核算基本理论;第三章会计科目与账户;第四章复式记账;第五章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及成本计算;第六章会计凭证;第七章会计账簿;第八章财产清查及内部控制制度;第九章会计账务处理程序;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全国商贸类“十一五”规划应用型教材: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专业)》既可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院校、成人高校财务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从事财会工作的社会人士使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论第一节 会计概述第二节 会计对象和会计要素第三节 会计的职能和会计目标第二章 会计核算基本理论第一节 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第二节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基础第三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原则第三章 会计科目与账户第一节 会计等式第二节 会计科目第三节 会计账户第四章 复式记账第一节 记账方法概述第二节 借贷记账法第三节 账户按用途和结构的分类第五章 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及成本计算第一节 资金筹集的核算第二节 供应过程的核算第三节 生产过程的核算第四节 销售过程的核算第五节 财务成果形成与分配的核算第六节 产品成本计算第六章 会计凭证第一节 会计凭证的含义和作用第二节 原始凭证第三节 记账凭证第四节 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第七章 会计账簿第一节 会计账簿的概念和分类第二节 会计账簿的内容、启用和登记规则第三节 会计账簿的格式设置和登记方法第四节 对账和结账第五节 错账的查找和更正第八章 财产清查及内部控制制度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方法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第四节 内部控制制度第九章 会计账务处理程序第一节 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概述第二节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第三节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第四节 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第十章 财务会计报告第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概述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第三节 利润表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第五节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五、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在会计实务中,交易或事项的实质与其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的明显表现并不总是一致的,当二者不一致时,应当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仅仅按照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进行,而其法律形式又没有反映其经济实质,其结果将不仅不会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反而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同时,在企业贯彻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时,还应注意的问题是,在企业不按照法律的形式反映企业经济业务所带来的风险时,如对收入的确认,不能仅以商品是否交付购买方或货款是否收到这些表面形式判断收入是否实现,而是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等实质条件来判断。 六、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如对于不重要的项目,也采用严格的会计程序,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就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成本高于收益。在评价某些项目的重要性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一般来说,应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分析。从质上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量上来说,当某一项目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一般为10%),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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