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传媒大学(原北广学院 作者:崔银河 页数:220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本书结合具体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逐条详细的解释与分析,对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媒介等从业人员有指导作用。 本书为相关院校广告学专业教材,亦可作为广告业界培训教材。
作者简介
崔银河,笔名,杨速。男,1962年12月生。华东师范大学广告学专业教授、星海广告文化公司总经理,广告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小说作家,中国广告协会广告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广告协会广告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国广告年鉴评委,首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分赛区评委。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中国广告法制史第三章 广告法立法目的与原则 第一节 广告法立法目的 第二节 广告原则 第三节 广告活动主体第四章 《广告法》解读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广告准则(上) 第三节 广告准则(下) 第四节 广告活动 第五节 广告审查 第六节 法律责任第五章 广告职业道德 第一节广告道德概述 第二节 不道德广告行为 第三节 如何看待名人“效应” 第四节 虚假广告还要猖獗到何时 第五节 加强道德意识更应反不正当竞争第六章 广告与精神文明建设附录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附录二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附录三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附录四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附录五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 附录六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附录七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复审制度(暂行) 附录八 兽药广告审查标准 附录九 兽药广告审查办法 附录十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十一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 附录十二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附录十三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十四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附录十五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附录十六 广告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十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通知 附录十八 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虚假广告的通知 附录十九 关于禁止发布含有不良内容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的通知 附录二十 关于按照新修订的《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附录二十一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资质标准及经营范围用语规范 附录二十二 广告活动道德规范 附录二十三 广告行业公平竞争自律守则 附录二十四 中国广告主协会章程出版后记
章节摘录
从广告法规史角度研究,其实早在古代社会就有了广告法规以及相关自律条例,往早可追溯到宋代,宋代广告业被认定为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广告发展的一个高峰;但是就在其广告健康发展的同时,虚假广告也伴随着出现在商业运作中,这从另一方面看也是广告的趋利本性所致,比如在“尹穑的《庸医行》中就揭露了当时的庸医及其虚假广告行为:‘南街医工门如市,争传和扁生后世。膏肓可为死可起,瓦屑蓬根尽珍剂。岁月转久术转疏,十医九死一活无。北市医工色潜动,大字书牌要惊众。偏收弃药与遗方,纵有神方亦无用……’”对于关系他人性命的特殊商品和服务——医药与医疗广告,那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置他人性命于不顾,恬不知耻地做着虚假广告,“争传和扁生后世”,“膏肓可为死可起”,实质上“瓦屑蓬根尽珍剂”,结果,“十医九死一活无”。除了药品、医疗广告外,当时就连文具类商品也有人在产品质量毫无保证的情况下,肆无忌惮地夸大其词做广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欧阳修曾描述东京相国寺东笔铺广告‘京师诸笔工,牌榜自称述,累累相国东,比若衣缝虱’,广告中大肆称颂的笔竟然都是‘有表曾无实,价高仍费钱,用不过数日。’”的劣笔,作为消费者的欧阳修对于这类虚假广告深恶痛绝,讽之为“衣缝虱”。鉴于在当时已经引起了老百姓极大不满的虚假广告,宋代统治者曾下令各地要严查从商者用不实广告骗取钱财和的行为。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