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3 出版社: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作者:张巧良,曾良秀 主编 页数:379 字数:476000
前言
我国越来越多的高等院校设置了经济管理类学科专业,这是一个包括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图书档案学6个二级学科门类和22个专业的庞大学科体系。2006年教育部的数据表明在全国普通高校中经济类专业布点1518个,管理类专业布点4328个。其中除少量院校设置的经济管理专业偏重理论教学外,绝大部分属于应用型专业。经济管理类应用型专业主要着眼于培养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要求既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发展后劲,又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并且还要求具有较好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在当前开拓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新时期,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注重经济理论的系统化学习,特别是现代财经管理理论的学习,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素质和应用实践能力,培养出一大批高水平、高素质的经济管理人才,越来越成为提升我国经济竞争力、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这就要求高等财经教育要更加注重依据国内外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适时变革和调整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要求经济管理学科专业更加注重应用、注重实践、注重规范、注重国际交流;要求经济管理学科专业与其他学科专业相互交融与协调发展;要求高等财经教育培养的人才具有更加丰富的社会知识和较强的人文素质及创新精神。要完成上述任务,各所高等院校需要进行深入的教学改革和创新,特别是要搞好有较高质量的教材的编写和创新。 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通过对国内大学经济管理学科教材实际情况的调研,在与众多专家学者讨论的基础上,决定组织相关老师编写并出版一套面向经济管理学科专业的应用型系列教材,这是一项有利于促进高校教学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
内容概要
本书紧扣我国税收法规的最新改革动向,依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对我国新税制下税法和税务会计的基本原理、流转税及会计处理、所得税及会计处理、资源税及会计处理、财产和行为税及会计处理、特定目的税及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为便于教学及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本书提供了大量规范的复习思考题,并且在每章前有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及导入案例,在每章后有本章小结及本章主要的税法依据,强化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思路,提高了教材的实用性。 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本专科生的教材,也可作为其他专业本专科生、研究生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的参考用书,还可以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参考用书。
书籍目录
第1篇 税务会计原理 第1章 税法概论 1.1 税法的基本概念 1.1.1 税法与税收法律关系 1.1.2 税法的构成要素 1.1.3 税法的分类 1.2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1.2.1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内容 1.2.2 税务机关的设置 1.2.3 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 1.2.4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 1.3 税收征管的主要程序 1.3.1 税务登记 1.3.2 纳税申报 1.3.3 税款缴纳 1.3.4 纳税检查 1.3.5 违法违章处理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税法依据 复习思考题 第2章 税务会计原理 2.1 税务会计及其历史演进 2.1.1 税务会计的概念 2.1.2 税务会计的产生和发展 2.1.3 税务会计工作的内容 2.2 税务会计的对象、目标和职能 2.2.1 税务会计的对象 2.2.2 税务会计的目标 2.2.3 税务会计的职能 2.3 税务会计模式的国际比较 2.3.1 财税分离的美国税务会计模式 2.3.2 以日本为代表的企业导向的税务会计模式 2.3.3 以法国为代表的政府导向的税务会计模式 本章小结_ 复习思考题第2篇 流转税会计 第3章 增值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 3.1 增值税概述 3.1.1 增值税的含义及分类 3.1.2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3.1.3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 3.1.4 纳税地点 3.2 应纳税额的计算 3.2.1 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 …… 第4章 消费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 第5章 营业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第3篇 所得税会计 第6章 企业所得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 第7章 个人所得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第4篇 其他税种会计 第8章 资源税类及其纳税会计处理 第9章 财产和行为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 第10章 特定目的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 第11章 关税及其纳税会计处理附录 各间节实务题参考答案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第1章 税法概论 1.1 税法的基本概念 自税收产生以来,税法与税收就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收之所以必须采用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决定的。 1.1.1 税法与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与税法历来是不可分割的,有税收必有税法,无税法必无税收,因此,讨论税法的概念,首先要明确税收的概念与本质。 1.税法的定义 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此可见,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即有关税收活动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认识税收的概念,最直接或较为容易把握的是税收的特征。关于税收的特征,我国多数学者通常将其概括为“税收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1)税收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依据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对征纳税双方的税收行为加以约束的特性。税收强制性集中体现为征税主体必须依法行使税权,纳税主体在法定义务范围内必须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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