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出版时间:2007-8  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  作者:金炳镐  页数:1429  

内容概要

  《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发展研究(全3册)》: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非常重视民族工作,把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本丛书是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十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之一,该丛书全面研究和总结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光辉历程和丰富经验,对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云南省的地理资源、民族简况、民族历史简况、民族工作等进行了研究。该书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者简介

金炳镐,男,黑龙江延寿人,朝鲜族,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列主义学院院长、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院长,中国民族理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从1993年开始享受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政府特殊津贴。两次(1989、1995年)获得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2002年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2003年获首届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称号、首届全国高校教学名师称号,成为全国民族院校首位国家级教学名师。2004年获首都五一劳动奖章、获首届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主要从事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在国内外出版学术著作32部,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论著中获国家部委级奖17项。

书籍目录

《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发展研究》第一编(内蒙古 宁夏篇)第一章 内蒙古概况第一节 内蒙古地理资源和民族简况第二节 内蒙古历史简况第二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的民族工作(1921-1949)第一节 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的民族工作第二节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的民族工作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实践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二、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三、内蒙古自治区全境解放第三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内蒙古地区民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是内蒙古民族民主革命胜利的核心力量第二节 实事求是分析内蒙古民族问题是革命成功的重要前提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是符合内蒙古人民意愿的正确思想第四节 革命统一战线是内蒙古民族民主革命胜利的重要保障第四章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初十年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地区的民族工作(1947-1957)第一节 深刻的社会变革一、社会民主改革二、社会主义改造三、结束“旗县并存,蒙汉分治”第二节 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区划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第三节 关于成吉思汗陵的西迁与回迁一、成吉思汗陵西迁二、成吉思汗陵回迁第四节 自治区成立十年来的辉煌成就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推行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贯彻实施三、教育、科学、文化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四、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行民族识别五、培养党的民族干部第五章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工作(1957-1966)第一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经历的曲折一、整风运动与社会主义教育二、“大跃进”与人民公社运动第二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在曲折中发展一、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二、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的建立和鄂伦春人的定居三、开展民族统战工作大检查第三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的成就与教训一、民族工作成就二、民族工作教训第六章 “文化大革命”时期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工作(1966-1976)第一节 民族干部遭受迫害一、“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冤案及“挖肃”运动二、“内蒙古二月逆流”冤案三、“新内人党”冤案第二节 民族工作惨遭浩劫一、符合内蒙古区情的“三不两利”特殊政策被否定二、内蒙古东3盟西3旗的错误划出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民族工作的教训一、坚持民族区域自治不动摇,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二、坚持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㈩发,在各项工作中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三、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实质和长期性,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的各种矛盾……第七章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工作(1976-1992)第八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工作(1992-2005)第九章 新世纪新阶段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及展望第十章 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工作的巨大成就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的经验教训宁夏篇第一章 宁夏概况第二章 第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宁夏地区的民族工作(192l-1937)第三章 抗日战争时期党在宁夏地区的民族工作(1937-1945)第四章 解放战争时期党在宁夏地区的民族工作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宁夏地区的民族工作(1949-1958)第六章 自治区成立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民族工作(1958-1976)第七章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民族工作(1976-2005)结语参考文献《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发展研究》第二编(新疆 西藏篇)《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发展研究》第三编(广西 云南篇)

章节摘录

一、社会民主改革抗日战争胜利后,为消灭封建制度,彻底解决土地问题,中共中央于1946年5月4日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著名的《五四指示》),要求“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根据《五四指示》,内蒙古东部解放区在中共中央东北局、西满分局的领导下组织并发动群众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以彻底肃清封建剥削和封建特权制度、解放生产力为目的的社会民主改革运动。由于长期以来“蒙古民族社会经济形成多种经济形态”,主要有“一、农业经济。二、游牧经济与少部分地方原始性的游猎经济。三、过渡经济,即半农半牧经济与一少部分地方之半农半猎经济”,①因此内蒙古地区民主改革必须分阶段分层次进行。(一)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在内蒙古的社会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当时已有四分之三的人口从事农业或正在转向农业。在已经解放的纳文慕仁盟的东南部、兴安盟东部、昭乌达盟和察哈尔盟南部地区以农业为主;哲里木盟、卓索图盟以及绥远省的大部分地区已经成为典型的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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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发展研究(全3册)》由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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