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灾害通史(清代卷)

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郑州大学出版社  作者:朱凤祥  页数:684  字数:9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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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中国灾害通史·清代卷》以清代严重自然灾情为切入点,探讨了有清一代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特征,阐释了自然灾害频发的自然与社会原因,述评了清政府有关灾荒应对的诸多举措,对自然灾害在清代社会变局、经济发展、人文意识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双方的互动关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本卷共分六章,另有绪论和附录,共八个部分的内容。其中绪论部分重点评介了清代灾害史研究的学术成果,指出了该书研究的基本方法以及研究清代自然灾害的现实意义。第一章简要介绍了自然科学工作者所提出的“明清宇宙期”和“清末宇宙期”理论,用以指导该书的研究;第二章主要分析了清代水灾、旱灾、虫灾、地震、风灾、雹灾、霜冻、疫病、火灾等九种基本灾害类型的时空分布情态及部分灾害的应对措施;第三章剖析了清代自然灾害的总体特征,探讨了清代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基本原因;第四章主要从清代救灾的基本程序、救灾措施、备荒措施等方面,从宏观角度对清代荒政作出总体评价;第五章探讨了清代自然灾害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以及灾害与当时社会的互动关系;第六章为《清代灾害年表》,该表以《清史稿》所载灾荒史料为中心,将有清一代水灾、旱灾、虫灾、地震、风灾、雹灾、霜冻、疫病、火灾等九种灾害的灾况、相应的古今灾发地址、史料的具体出处等,按年代先后分条排列,作为此前诸章节对清代自然灾害统计和分析的基本依据;年表中的“备注”栏对史料中明显的错字及年代错误进行了校正。附录部分则以图表的方式,对清代行政区划、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清代灾发地现属省份等作简要说明,便于读者理清清代灾发区域和现属地之间的对应关系。    本卷史料翔实,分析透彻,观点鲜明,适合研究人员阅读参考。

书籍目录

绪论上卷 第一章 明清和清末自然灾害群发期   第一节 “明清灾害群发期”概念的提出   第二节 明清宇宙期   第三节 清末宇宙期 第二章 清代自然灾害分论   第一节 水灾概况   第二节 旱灾概况   第三节 虫灾概况   第四节 地震概况   第五节 风灾概况   第六节 雹灾概况   第七节 霜冻灾害   第八节 疫病灾害   第九节 火灾和其他灾害 第三章 清代自然灾害总论   第一节 清代自然灾害的总体特征   第二节 清代自然灾害基本原因探析 第四章 清代救灾措施与实践   第一节 清代救灾的基本程序   第二节 清代的救灾措施   第三节 清代防灾减灾措施下卷 第五章 自然灾害与清代社会   第一节 灾害与清代君主政治   第二节  自然灾害与清代经济   第三节  自然灾害与清代人口   第四节 清代灾异文化透析 第六章 清代灾害年表附录 清代和现代行政区划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上卷第一章 明清和清末自然灾害群发期“灾害群发期”(宇宙期)的概念是由自然科学工作者首先提出的。他们在从事自然灾害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史上,有那么几个较长的时间段,表现出各种自然灾害十分严重而频繁的现象,这种灾害呈多发、群发而持久的趋势,被称作“灾害群发期”(宇宙期)。这一概念的提出,对中国自然灾害史的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并作为一种先进理论为灾害史研究者所借用。第一节“明清灾害群发期”概念的提出一、“灾害群”的相关术语灾害学上有很多名称相近但内涵不尽相同的相关术语。从事灾害史研究,必须搞清这些术语的真正含义,才能将其作为理论用以指导实际的研究。比如“灾害群”,与其相关的概念就有群发期、群发性、灾害链、因果链、同源链、串发性、共发性、原生灾害、次生灾害、衍生灾害等。群发性: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不是孤立的,它们常常在某一时间段或某一地区相对集中出现,形成灾害频繁或众灾共生的局面,这种现象称为灾害群发性,或称为灾害的时空群发性。群发性可以指一种灾害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相继发生,也可以指多种灾害,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相继发生。灾害链:一种灾害特别是重大灾害发生后,会由此连锁引发其他一种或多种自然灾害,这种现象称为灾害链。一些学者将灾害链分为因果链(串发性)、同源链(共发性)等。因果链或串发性灾害链是指在一种灾害发生后,会诱发另一种灾害;同源链或共发性灾害链是指基于同一原因在一些地区同时发生的一系列灾害,或者说,一些地区接连发生的灾害,具有相同的致灾因子(同源)。由“灾害链”的概念又引发出原生灾害、次生灾害、衍生灾害等概念。灾害链中最早发生的起主导作用的灾害称为原生灾害;而由原生灾害所诱导出来的灾害则称为次生灾害,次生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的特点;一些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之后,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和谐条件,由此还可以导生出一系列其他灾害,这些灾害泛称为衍生灾害。灾害链与灾害群发性的概念,有着基本相同的内涵,难以截然分开,有时候被灾害史研究者交互使用。如果要说它们之间的区别,灾害链主要是考虑灾害发生之问的时间关系;灾害群发考虑的是灾害发生时空上的集中。这两种考虑都是试图解决灾害成因及预测预报问题,实无本质区别。二、“明清灾害群发期”概念的提出自然灾害的群发期,有不同的时间尺度,可以是几年、几十年,也可能是百年、几百年乃至上千年;同时又有不同的空间范围,可以是小区域的(如一地或数地、一省或数省等),也可能是全国性甚至全球性的。灾害群发的时间尺度和地域尺度都没有固定的标准。灾害群发期、群发性、灾害链作为灾害学的常用术语,在灾害史研究中早已被广泛地使用,但是综合自然灾害群发期,现在一般称宇宙期,其概念则出现较晚。综合自然灾害群发期是指自然灾害的发生在时间上的频次和空间上的分布并不是均匀的,有着活跃期与平静期的相互交替,自然灾害,特别是大的自然灾害明显集中在少数几个时期。最早发现的综合灾害群发期是“明清灾害群发期”,或称为“明清宇宙期”,后来有学者进一步称之为“自然灾异群发期”。1963年,地质学家王嘉荫教授在《中国地质史料》一书中,对陨石、流陨、雨土、地震等自然灾异,按1世纪为时段,进行频次统计。结果表明:陨石坠落次数和陨石雨次数,峰值出现在16世纪;雨土在15世纪、16世纪、17世纪、18世纪、19世纪发生的频次分别为6次、6次、11次、9次、5次,17世纪为峰值;地震的情况是,“1600—1700年间发生地震次数最多”。可见,陨石、流陨、雨土、地震等自然灾异在16、17世纪均有着明显的峰值。其间呈现出自然灾害十分严重而频繁的现象,如严重低温、大旱、地震、洪水、蝗灾、瘟疫、饥荒等频频出现。后人建议称其为“嘉荫期”或“明清灾害群发期”。王嘉荫教授多次强调,学者们应该进行多种现象间的“横向研究”,以期获得更多和更深层次的认识。1972年,竺可桢发表《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一文,指出,从公元前约3000年到公元1900年近5000年中,我国共存在四个低温期,即公元前1000年、公元400年、公元1200年和1700年。在公元1400~1900年这500年问,“我国最冷的期间是17世纪,特别是以公元1650~1700年最冷。例如唐朝以来每年向政府进贡的江西省的橘园和柑园,在公元1654和1676年的两次寒潮中,完全毁灭了。在这50年期内,太湖、汉江和淮河均结冰四次,洞庭湖也结冰三次。鄱阳湖面积广大,位置靠南,也曾经结了冰。我国的热带地区,在这半个世纪中,雪冰也极为频繁”。王嘉荫教授的发现以及竺可桢先生《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一文的发表,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很大影响。美、苏、英、日等国书刊竞相介绍竺可桢的文章。国内一些自然科学工作者,把王嘉荫教授和竺可桢先生的研究成果结合起来,将历史时期中国气候变迁的考察转向宇宙天体,用天文气候学方法探讨历史气候的变迁。1978年,任振球、李致森在“全国气候变化学术讨论会”上,提交论文《行星运动对中国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影响》,从九大行星会合周期出发,着重探讨行星运动对我国气候变迁百年振荡的影响。该文提出,竺可桢指出的我国近5000年的四个寒冷期,“均出现在九大行星会合处于冬半年,且地心张角较小时期”。1665年的弧最小,为430,相应地,在其临近时期中,我国和北半球出现了3000年来最冷的17世纪低温期。我国还发生了明末特大干旱,黄河出现历史最洪水,以及华北地区发生最严重的地震活动。20世纪80年代初,一批学者利用种类丰富的自然灾害史料进行广泛的相关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徐道一、安振声、裴申等人在研究中注意到,中国、日本、朝鲜有关地震、气象、太阳活动、陨石、彗星、火山喷发等自然现象的历史记录,有非常明显的相关性。他们得出初步结论:“这些现象表明宇宙因素在那个时期起了作用”。于是建议“把这个宇宙作用较为明显突出的特殊时期称为明清宇宙期”,“并暂定以1501—1700年作为明清宇宙期起始和终了期”。这样,“明清灾害群发期”又有了“明清宇宙期”的称呼。此后,“明清宇宙期”的提法为众多学者所接受,他们在广泛的综合研究基础上,从天象、地象、气象、水象、生物象、人体象等方面进行证认,取得十分肯定的结论。其主要成果有:李树菁的《明清宇宙期宏观异常自然现象分析》、徐道一、李树菁等人的《明清宇宙期》、任振球、张国栋等人的《群发性地球异常事件》、任振球的《全球变化——地球四大怪圈异常变化及其天文成因》、高建国的《自然灾害群发期的发现和进展》、徐好民的《地象资料•征兆地质学•地震预报》、《地象概论——自然之谜新解》、宋正海、高建国等人的《中国古代自然灾异动态分析》、《中国古代自然灾异群发期》等等。这些学者通过对地震、陨石、彗星、太阳活动、太阳黑子、行星回合、极光、天鸣、天鼓鸣、天火及异光等多种天象或地象进行研究,证明了明清宇宙期的存在。他们对明清宇宙期的全球性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而且也得到了公认的结论。“明清宇宙期”被认证后,自然科学工作者从宇宙天体及地球的方方面面去进行综合研究,在研究过程中,还发现有夏禹灾害群发期(公元前4000年前后)、两汉灾害群发期(公元前200~公元200)、清末自然灾害群发期等。也就是说,在中国历史上存在四个较大的灾害群发期,按时代先后,现在一般称为夏禹宇宙期、两汉宇宙期、明清宇宙期、清末宇宙期。这些发现,极大地推动了中国自然灾害史的研究和发展。它不仅带动了国内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从更深的层次、更广的领域去探索和研究自然灾害的成因机制以及自然灾害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而且也促进了灾害史研究领域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合作与交流。可以说,这种研究对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发展,也具有重大的意义。第二节明清宇宙期中国古代四大灾害群发期的发现是了不起的成果。自然科学工作者以几千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为纵坐标,广泛搜集有关天象、地象、气象、生物象、植物象等资料,然后进行遴选、归纳、分析、对比,找出各种现象出现的“峰值”以及综合自然现象的“峰值”,最后才得出这样的研究结论。比如,1984年,徐道一、李树菁、高建国等人所撰《明清宇宙期》一文,收集了我国近两千年来陨石、彗星、太阳黑子数、气温、海啸、地震等时间变化的资料,绘制成“中国陨石频数”、“中国彗星频数”、“太阳黑子相对数”、“中国气温”、“北海海啸频数”、“中国大震频数”等综合图,然后通过分析计算,得出相应数值或结果:“从四世纪以来太阳活动最低峰在十七世纪,太阳周太阳活动最高年强度的最低值在1693年”;彗星活动变化在“十六世纪有大峰值”;“我国陨石(包括流星)数量在十五~十七世纪呈现一个很显著的峰值,以十六世纪为最高”;“公元前2900年以来九大行星会合的地心张角,其中以1665年的会合地心张角最小,仅430”;“1500年以后我国史书记载的天鼓鸣或天鸣资料特别多,根据收集资料,从1501到1623年至少有25次之多,其后在1628~1644(崇祯年间)出现的天鼓鸣更为频繁”;“北海海啸在十六~十七世纪时是一个明显的高峰期”等等。最后根据这些数值或结果,证明了明清宇宙期的存在。1988年,李树菁把许多地象资料和天象资料结合在一起考察,进一步论证了明清宇宙期的存在和明清宇宙期内“异常自然现象”的多样化。其后,更多的学者参与了“明清宇宙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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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灾害通史(清代卷)》起自先秦,迄于清代末年,共分八卷——先秦卷、秦汉卷、魏晋南北朝卷、隋唐五代卷、宋代卷灾、虫灾、雪冻等灾害的具体情况、时空分布、频次规律波及区域、危害程度、相互之影响及其有关规律进行探讨,且阐述了古人面对灾害的种种认识即灾害思想,以及当时社会的救灾举措、防灾理念等。每卷之后,还附有自然灾害年表,而且增列有古今地名对照,让读者节省翻检之劳,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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