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5 出版社: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 作者:李宁 页数:300 字数:3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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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试图运用法学、政治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全面阐述当代中国宪法与传统政治文化、近代西方法律文化的关系,把当代中国的宪法文本和制度内容与客观历史条件、各种具体部门法、人们的实际社会观念、现实客观事件等结合起来进行讨论,阐述宪法范围内的公民权利、所有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党政关系等问题,以形成当代中国宪法学的新的理论特色。
作者简介
李宁,女,1977年生,河南商水人。2005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当代思想史。在《中州学刊》、《当代中国研究》、《江苏大学学报》、《广西社会科学》、《徐州师范大学学报》、《邓小平理论研究
书籍目录
导言 一、选题的缘起 二、当代中国宪法学研究回顾 三、本选题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一章 中国传统法典的法理基础与政治学分析 第一节 传统法典述要 第二节 传统法典的法理基础 第三节 传统法典的政治学分析 一、中国传统法典的“天人合一”观念 二、皇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 三、皇帝、官、民的不同法律地位第二章 近代宪法与宪政的发展历程及基本特点 第一节 从传统法到晚清宪法 一、清末宪政思想和宪政运动 二、《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 第二节 从晚清宪法到民国宪法 一、民国制宪概述 二、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三、民国宪法的历史价值 第三节 近代中国宪法和宪政的基本特点第三章 当代中国宪法概述 第一节 《共同纲领》的制定及其内容 一、《共同纲领》的制定 二、《共同纲领》的内容 第二节 1954年宪法的制定及其内容 一、1954年宪法的制定 二、1954年宪法的内容 第三节 1975年宪法的制定及其内容 一、1975年宪法的制定 二、1975年宪法的内容 第四节 1978年宪法的制定及其内容 一、1978年宪法的制定 二、1978年宪法的内容 第五节 1982年宪法的制定及其内容 一、1982年宪法的制定 二、1982年宪法的内容 第六节 当代中国宪法的历史特点第四章 当代中国宪法的法理依据 第一节 关于法的概念、起源和本质 第二节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第三节 法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第四节 法与政策的关系第五章 当代中国宪法的政治理论依据 第一节 关于“人民” 第二节 关于民主 第三节 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 第四节 关于国体 第五节 关于政体 第六节 关于选举和选举制度 第七节 关于宪法和宪政 第八节 关于党政关系第六章 当代中国宪法中的公民权利 第一节 当代宪法中的公民和公民权 第二节 平等权 一、什么是平等和平等权 二、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平等权 第三节 言论自由 一、什么是言论和言论自由 二、当代社会生活中的言论自由 第四节 出版自由 一、什么是出版和出版自由 二、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出版自由 第五节 新闻自由 一、什么是新闻自由 二、当代社会生活中的新闻自由 第六节 迁徙自由 一、什么是迁徙和迁徙自由 二、当代中国的户籍制度与迁徙自由 第七节 宗教信仰自由 一、什么是宗教和宗教信仰自由 二、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宗教信仰自由 第八节 财产权 一、什么是财产权 二、当代社会生活中的财产权第七章 当代中国宪法中的所有制问题 第一节 经济制度及其与宪法的关系 一、什么是经济制度 二、经济制度与宪法的关系 第二节 所有制理论的演进 第三节 当代宪法规定下的所有制第八章 选举、人大制度与政治协商会议 第一节 选举和人大制度 一、什么是选举和选举权 二、民主革命时期的选举权问题 三、新中国的选举权问题 四、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地位和职权 第二节 政治协商会议 一、政治协商会议的起源 二、建国前后的政治协商会议第九章 当代宪法中的司法体制 第一节 建国初期人民司法体制的确立:1949—1956 第二节 人民司法体制被破坏:1957—1976 第三节 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司法体制第十章 党政关系 第一节 党政关系的含义 第二节 建国前党政关系的历史状况 第三节 建国后党政关系的发展 一、建国初期的党政关系 二、反右之后的党政关系 三、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党政关系 第四节 当代社会生活中党政关系的几个方面 一、党与人大的关系 二、党与政协的关系 三、党与政府的关系 四、党与司法的关系 五、党与社会团体的关系第十一章 社会进步与宪法的完善 第一节 修宪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修宪历程 第三节 当前社会发展中的宪法问题及可能的修宪走向附录 周恩来文化思想研究——1949-1962 我随李老师读书——读《李良玉历史研究与教育文选》 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中国传统法典的法理基础与政治学分析第一节传统法典述要法律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经过了一个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其中,由于宗教、道德、政治等多方面的影响,使法律在不断的变迁过程中,具有不同的形式特点以及逐渐积累起来的法律的基本精神,由此产生了不同的法系,诸如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等。据相关史书记载,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黄帝时代。据记载,“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日法”。由此可见,“法”是为了统一号令和奴役战败的部族而创制的五种惩罚措施。到了尧舜禹时期,刑罚制度已十分完备。随着父系家长制度的发展,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及其特征就逐渐渗透到当时的法律中。发展到西周时期,法律既包括习惯法,也包括成文法。西周的《周礼》涉及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典章制度和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礼节、仪式等。有的相当于刑法典,如《九刑》和《吕刑》。除此之外,还有统治者颁布的誓词、命令等。它们具体形式虽有差别,但都具备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制定的。春秋战国时期,商鞅认为“法”起源于“民乱”、“私利”。他说:“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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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宪法论》由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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