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2-8 出版社:人民公安大学 作者:陈鸿彝 编 页数:398 字数:324000
前言
在如火如荼的高等教育改革中,教学改革是核心,。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又是难点。作为教学内容改革的组成部分,教材内容的整合与更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公安大学本科专业现行公安业务教材基本上是20世纪90年代初编写的。这些教材在确立公安学科的地位,培养合格人才以及指导公安工作实践等方面曾发挥过重要作用。然而,形势的发展使得这些教材必须修订或重新编写。其一,在1999年6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11月第二次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就深化公安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出了新的部署。我们的教材建设必须在此基础上重新定位。其二,我校许多课程的教材涉及到法律问题,而目前我国法律体系处于不断完善中,近10年来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比较多,教材的编写和修订必须与新的法律相一致。其三,由于近些年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生活变化迅猛,公安机关面临的斗争形势非常严峻,而我们的理论却跟不上形势发展,有些理论严重滞后公安工作实际,无法指导公安工作实践,必须予以修正。鉴此,公安大学党委适时作出决定,编写这套“21世纪警官高等教育系列教材”。
内容概要
本书对古代治安的介绍,就力求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总体上作宏观把握,对历代治安思想、治安法理与治安体制、治安方略、治安措施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中国近代治安,则是在引进西方近代警察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百年近代史不同发展阶段的治安需要而构建起来的。在复杂的国内外斗争形势下,治安管理业务逐步展开,治安观念逐步明晰,治安法规逐步建立,治安机构日见强化。为此,本书相关部分就较多地注意介绍控治安制度、治安机构、治安立法及治安管理业务。同时,必须指出,自从中国共产党创建工农民主政权之时起,就揭开了人民治安的新篇章,本书对它也作了初步介绍。不过,我们的学力毕竟有限,研究也有待深入,在整个治安史上,许多课题还没有真正展开,希望在今后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中能逐步完善它,敬请专家们不吝指教。
书籍目录
引论 中国治安史与治安研究第一章 上古:中国古代治安的孕育 第一节 原始社会的公共安全及其管理 第二节 夏代:国家权威的形成 第三节 商代:王权意识与治安管理 第四节 西周:社会群体的政治组织 第五节 西周的治安管理第二章 春秋战国:中国古代治安的草创 第一节 管仲的四民分居和闾伍制 第二节 子产的大治安思想与实践 第三节 李悝的《法经》和战国的刑禁 第四节 商鞅的政治实践与治安思想 第五节 关塞城防与王室禁卫 第六节 《周礼》:对国家治安体制的构想第三章 先秦治安的理论探讨 第一节 先秦民本思想的治安学价值 第二节 老庄学说:对社会秩序的哲理批判 第三节 孔孟之道:对国家治安的理发引导 第四节 兼爱与尚贤:墨子的治安方略 第五节 隆礼重法:荀子对新秩序的呼唤 第六节 钢常与法禁:韩非勾画的法制社会第四章 秦代:中国古代治安的成型 第一节 封建治安体制的确立 第二节 国家治安的法律规范 第三节 户籍与交通邮驿管理 第四节 秦代的治安罚法第五章 汉代:封建治安的体系化 第一节 汉初的治安形势 第二节 儒表法里的治安术 第三节 朝廷与京师的治安管理 第四节 地方郡国的治安机构 第五节 汉代的籍登录 第六节 社会治安的严重败坏第六章 六朝:动荡年代的社会治安 第一节 治安法理的新收获 第二节 六朝的治安行政 第三节 黄白籍与土断 第四节 强化治安的若干措施第七章 隋唐:中国封建治安的大发展第八章 宋元:中国封建治安的更新第九章 明清:中国封建治安的集大成(上)第十章 明清:中国封建治安的集大成(下)第十一章 晚清:封建治安体制向近代警察制度的蜕变第十二章 南京临时政府:近代治安制度的基本形成第十三章 北洋政府:半殖民地社会的治安管理第十四章 国民政府:近代治安制度的全面确立第十五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亿治安结束语
章节摘录
一、改革行政体制。成民之事商周以来,地方行政采取“分土封侯”制,形成了天子一诸侯一卿大夫一士的统治结构。在这种分封制下,诸侯享有邦国内的行政、军事、外交、经济、文化等全部权力,卿大夫也享有采邑内的统治权,形成一种“独立王国”的格局。管仲执政后,对地方行政体制进行了改革。《国语·齐语》与《管子·大匡》都记载着:管仲将齐国国都临淄分为二十一个“乡”:即三个工乡,三个商乡,十五个士乡。城市居民按身份职业分片居住,手工业工人世世代代居于工乡,商人则世居商乡,士农则永居士乡。十五个士乡又划分为三个片。这三个片内,以户为单位,五户组成一轨,十轨为里,四里为连,十连为乡。每家出丁一人为甲士;一里有甲士五十人,配备战车一辆。一连有甲士二百人,由连长率领,备四辆战车。一乡有甲士二千人,四十辆战车,称为一旅。五旅组成一军,临淄共组建三个军,分别称中军、上军、下军。京都以外的广大国土称做“鄙”,划分为五大政区,称为“属”。三十户为邑,十邑为卒,十卒为乡,三乡为县,十县为属,全国分为“五属”。这样,由下而上形成的五级地方统治网络,覆盖了整个齐国,齐国四十五万户居民就各有统属了。齐桓公发令说:“各保治尔所,毋或淫怠而不听治者。”这是“领土国家”的意识在行政区划上的落实。齐桓公又让乡大夫与属正定期汇报辖区内“不慈孝”、“不长悌”及“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予以惩处。这样推行的结果,便形成了一种良性社会生活秩序;“匹夫有善可得而举,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罢士无伍,罢女无家”,社会风气走上了轨道。它是对社会基层治安的有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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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治安史》:21世纪警官高等教育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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