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99-04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作者:周振想
内容概要
本书共分为二十五章,主要内容包括:刑法的适用范围、犯罪概念、犯罪的主体要件、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的客观要件、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等。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一、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刑法的适用二、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刑法的适用三、刑法的溯及力问题第二章 犯罪概念一、使用迷信方法企图伤害他人是否构成犯罪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三、行为刑事违法性的认定第三章 犯罪的主体要件一、精神病患者的刑事责任二、未满十四周岁人的刑事责任三、醉酒人的刑事责任四、聋哑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第四章 犯罪的主观要件一、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二、犯罪故意三、犯罪过失四、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第五章 犯罪的客观要件一、危害行为及其方式二、因果关系第六章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一、正当防卫二、防卫不当三、防卫过当四、紧急避险第七章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一、犯罪既遂二、犯罪预备三、犯罪未遂四、犯罪中止第八章 共同犯罪一、共同犯罪的故意二、片面共犯三、共谋行为的认定及处罚四、胁从犯的认定五、教唆犯的认定第九章 单位犯罪一、单位犯罪的由来和发展二、单位犯罪的罪过与范围第十章 一罪与数罪一、一罪与数罪的认定二、继续犯与连续犯三、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四、牵连犯与吸收犯第十一章 刑罚的种类一、死刑缓期执行二、未成年人死刑的适用三、剥夺政治权利四、驱逐出境第十二章 量刑一、量刑二、减轻处罚的适用三、免除处罚的适用第十三章 量刑制度一、累犯二、自首三、数罪并罚第十四章 行刑制度一、缓刑二、减刑三、缓刑犯的减刑四、假释第十五章 刑罚免除制度时效第十六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一、投敌叛变罪二、武装暴乱罪三、颠覆国家政权罪四、间谍罪五、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十七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二、放火罪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五、非法出借枪支罪六、破坏交通设备罪七、劫持船只、汽车罪第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四、销售伪劣种子罪第二节 走私罪一、走私文物罪二、走私假币罪三、走私淫秽物品罪四、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五、变相走私的犯罪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一、虚报注册资本罪二、商业受贿罪三、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伪造货币罪二、变造货币罪三、持有假币罪四、高利转贷罪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六、洗钱罪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一、集资诈骗罪二、贷款诈骗罪三、票据诈骗罪四、信用证诈骗罪五、信用卡诈骗罪六、保险诈骗罪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一、偷税罪二、抗税罪三、骗取出口退税罪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一、假冒注册商标罪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二、强迫交易罪三、倒卖车票、船票罪四、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十九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故意杀人罪二、诱逼他人自杀案件的定性三、间接故意杀人与其他罪的界定四、故意伤害罪五、过失致人重伤罪六、强奸妇女罪七、非法拘禁罪八、绑架罪九、拐卖妇女罪十、报复陷害罪十一、强迫职工劳动罪十二、侮辱罪十三、破坏选举罪十四、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二十章 侵犯财产罪一、抢劫罪二、盗窃罪三、诈骗罪四、抢夺罪五、侵占罪六、职务侵占罪七、挪用资金罪八、敲诈勒索罪九、故意毁坏财物罪十、破坏生产经营罪第二十一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一、妨害公务罪二、招摇撞骗罪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四、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五、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六、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七、聚众斗殴罪八、寻衅滋事罪九、传授犯罪方法罪十、聚众淫乱罪十一、赌博罪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一、伪证罪二、打击报复证人罪三、扰乱法庭秩序罪四、包庇罪五、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六、收购赃物罪七、破坏监管秩序罪八、脱逃罪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二、骗取出境证件罪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一、盗掘古墓葬罪二、倒卖文物罪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非法行医罪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二、非法占用耕地罪三、滥伐林木罪四、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贩卖毒品罪二、窝藏毒品罪三、非法持有毒品罪四、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五、欺骗他人吸毒罪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组织卖淫罪二、强迫卖淫罪三、传播性病罪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第二十二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二、阻碍军事行动罪三、破坏武器装备罪四、破坏军事设施罪五、破坏军事通信罪六、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七、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八、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九、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十、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十一、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十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十三、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十四、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十五、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十六、伪造、变造、买卖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十七、盗窃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十八、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十九、战时拒绝、逃避军事训练罪二十、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二十一、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二十二、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二十三、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二十四、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第二十三章 贪污贿赂罪一、贪污罪二、受贿罪三、行贿罪四、挪用公款罪第二十四章 渎职罪一、玩忽职守罪二、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四、私放在押人员罪第二十五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一、战时违抗命令罪二、隐瞒军情罪三、投降罪四、战时临阵脱逃罪五、擅离军事职守罪六、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七、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八、违令作战消极罪九、军人叛逃罪十、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十一、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十二、战时造谣惑众罪十三、逃离部队罪十四、武器装置肇事罪十五、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十六、盗窃武器装备罪十七、遗失武器装备罪十八、虐待部属罪十九、遗弃伤病军人罪二十、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
编辑推荐
《刑法学案例》一书对案例的采用与研究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新案新说,即对现行刑法施行以来处理的新案,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进行分析、研究;二是旧案新说,即对现行刑法施行以前处理的案例,按照现行刑法进行分析、研究。无论是新案新说,还是旧案新说,在分析、研究时均注意进行原刑法和现行刑法的比较研究,以及国内与国外,历史与现状的比较研究,从而使本书不仅仅停留在对个案的简单分析上,而且在进行个案分析的同时,注意刑法学理论的系统、深透与全面。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