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精要

出版时间:2002-9  出版社:郑州大学出版社  作者:沈贵明 编  页数:322  字数:388000  

内容概要

本书努力从博大精深的合同法理论中掘取精华,阐释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本书在体 系结构上独具特色,既不是对合同法所有问题的全面论述,也不是对某一项制度的专门研究,而是对合同法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的精心阐述;本书的批撰写别具匠心,既不是对法律规范的注释,也不是纯理论的研究,而是对合同法规范内在原理的深刻揭示和可操作性的具体阐述。    本书可供理论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人员使用,也可作合同法教学用书。

作者简介

沈贵明,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河南省法学会理事、副秘书长,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研究方法为经济法,公司法和破产法。主持省、厅级规划项目5项,公开发表论文18篇,主编、副主编或参加撰写专著10部,代表作有《市场经济与新经济法》、《中国经济组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与合同立法  二、合同法的性质与作用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四、合同的解释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与成立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二、合同的内容  三、合同的形成  四、格式条款  五、合同成立概况  六、缔约过失责任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一、概况    二、合同的生效  三、合同的效力待定  四、责见代理合同与代表人越权合同  五、合同的无效  六、合同的撤销第四章  合同担保制度  一、概述  二、保证  三、抵押  四、质押  五、留置   六、定金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与原则  二、瑕疵合同的履行  三、与第三人相关的合同履行  四、合同的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  五、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六、合同履行的保全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权利的转让  三、合同义务的转移  四、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和转让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概述  二、清偿  三、解除  四、抵销  五、提存  六、免除  七、混同第八章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与性质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违约行为  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五、责任竞合  六、免责事由后记

章节摘录

  1.订立格式条款合同应遵循的规则  (1)遵循公平原则《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格式条款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不能规定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相对方只承担义务;也不能规定对一方当事人明显有利,而对相对方明显不利。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与相对方订立合同时,应当充分尊重相对方的意志,不能迫使相对方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如果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违背公平原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依据公平原则认定该条款无效或变更该条款。  (2)提示和说明义务原则在实际生活中,有的格式条款并未与合同文件合为一体,而是张贴在经营场所;有的虽与合同的其他内容在一起,但是太过简单不易被人注意;还有的格式条款涉及专业方面的知识,如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非专业人员难以知晓格式条款合同的真实含义。对格式合同中一些有关免责条款、限制责任的条款,如果相对方没有注意到或理解发生错误,就容易产生纠纷。因此,《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就免除和限制责任条款向相对方作出足以引起其注意的提示。如果相对方要求提供方对免除和限制责任条款做出解释时,提供方应当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说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尽到提示义务或者拒绝说明的,则该条款不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确认提供格式条款方向相对方作出的提请注意行为是否合理?要从格式条款的形式、提请注意的方法、提请注意的时间等方面来具体认定。首先,在格式条款的形式上,应当有足以引起当事人注意的条款印象,如果相对人无法注意到格式条款的存在,或对涉及自身利益内容的格式条款难以引起重视,这就表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提请注意不充分。其次,在提请注意的方法上,当事人可以采取个别提请注意或公开张贴公告两种方法。但是原则上以个别提请注意为主,公开张贴公告只是例外。再次,提请注意必须是在合同订立完成之前。因为只有在合同订立之前,消费者知道了格式条款的存在及其真实含义,才会决定是否订立合同,提请注意也才会有意义。最后,提请注意必须足以使相对人注意剖格式条款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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