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同法论

出版时间:2008-8  出版社:黄和新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08出版)  作者:黄和新  页数: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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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合同法是能够彰显现代市场经济法律基本理念和价值基础的重要法律门类,它所在的民法法域一直是法哲学的重要观念的发祥地。从一定意义上说,合同法的理论研究状况可以视作反映一国民商法学研究总体水准的晴雨表。因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颁行为契机,紧紧围绕营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的市场秩序这一主题,进一步拓展中国合同法的理论研究,依然是今后相当长时间我国法学界需要重视的一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法学理论工程。一定社会的经济文明体系与作为制度安排的法律之间的联系,应当是显而易见的。传统的经济文明与人治主义亦步亦趋,市场经济则与法治密切相联。只有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权关系上的规定性,才能真正领悟完善合同法律体系、深化合同法学理论研究,进而推动合同法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权关系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定性:第一,它反映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契约关系。市场经济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在契约关系中,当事人双方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存在及其价值,对自己的行为在不受到外来干涉的条件下自由地加以选择,懂得这种选择的内容和意义。因此,契约关系中的当事人在地位上是平权的,法律假定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并依此赋予人们同样的权利能力,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人。这种契约性的社会关系体现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物的依赖关系无非是与外表上独立的个人相对立的独立的社会关系。”①这种社会关系是各个独立的参加者以商品货币为媒介而结成的分工合作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广泛发展,人的依赖关系被粉碎了,个人从这种关系下解放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个人。但是,从物质生活的生产来看,他们又是不独立的,存在着以货币为媒介的生产和消费需要上的全面依赖性,发生着经济生活中的社会分工关系。

内容概要

  《中国合同法论》是作者在硕士研究生课程的讲稿《合同法专题研究》、合同法实务研究著作《怎样排解合同纠纷》和《你所关心的合同法律问题》、对合同法作理论诠释的《新合同法详解与应用》以及近年来发表的合同法学研究论文的基础上撰写的理论专著。从全书合理的布局、多角度的引述论证、重视比较研究及对合同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关注和分析来看,作者为著就本书倾注了不少心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

作者简介

黄和新,男,法学博士,教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学位委员会委员、民商法学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兼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江苏省及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业务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扬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多年来从事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出版了2部专著,主编了7部著作和2套丛书,并有9郜与人合著的著作;住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先进个人”、南京师范大学“教学十佳”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上作者。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论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合同与债、合同法与债法总则第三节 合同分类的意义及方法第四节 合同法的概念和本质第五节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第六节 合同法的地位和功能第七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第八节 合同法律关系第九节 合同法的体系第二章 合同订立论第一节 合同订立概论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形式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第四节 合同订立的方式第五节 合同成立的要件、时间和地点第六节 格式条款第七节 缔约过失责任第三章 合同效力论第一节 合同效力概论第二节 合同生效的条件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时间第四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第五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第六节 可撤销合同第七节 无效合同第八节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第四章 合同履行论第一节 合同履行概论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主要规则第三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第四节 权利移转、风险负担与合同履行第五节 合同履行中的保全制度第五章 合同担保论第一节 合同担保概论第二节 保证第三节 抵押第四节 质押第五节 留置第六节 定金第六章 合同变更和转让论第一节 合同变更和转让概论第二节 合同变更第三节 合同权利的转让第四节 合同义务的移转第五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一并转让第七章 合同终止论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论第二节 清偿第三节 合同解除第四节 债务相互抵销第五节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第六节 债权人免除债务第七节 债权债务混同第八章 违约责任论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论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第三节 违约责任形态及其法律后果第四节 违约责任的形式第五节 免责事由与免责条款第九章 合同法适用论第一节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第二节 合同的解释第三节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第四节 合同的监管第五节 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六节 合同争议的诉讼或仲裁时效第十章 合同法分则各论第一节 买卖合同第二节 保证合同第三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四节 赠与合同第五节 借款合同第六节 租赁合同第七节 融资租赁合同第八节 承揽合同第九节 建设工程合同第十节 运输合同第十一节 技术合同第十二节 保管合同第十三节 仓储合同第十四节 委托合同第十五节 行纪合同第十六节 居间合同主要参考文献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初版后记修订版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论第三节 合同分类的意义及方法一、合同分类的意义合同的分类,是指基于一定的标准,将合同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合同为交易,交易的方式纷繁复杂,合同的类型也便多种多样。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它们分类,便于人们认清各类合同的特征,对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的不同要求,应具有何种法律效力等。应当指出,合同的分类,在广义上包括了学理分类和法律分类。前者指以一定理论标准,对合同种类加以分类;后者指以一定立法标准,对合同类型加以区分。在狭义上,合同的分类则指按一定理论标准,对合同种类加以分类。本章关于合同的分类使用狭义概念,而《合同法》分则的合同种类的划分,属于法律分类。总体而言,合同的分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合同立法的科学化、合同法的妥当适用、合同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以及合同法理论的完善。第一,合同的分类有助于合同立法的科学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分类找出具有典型性和成熟性的合同,明确合同立法应规定哪些典型合同,暂时不规定实际生活中存在的某些不成熟的合同;二是通过分类明了每类合同在成立、效力等方面的特殊性,为有针对性地设置特殊的合同规则提供理论依据;三是通过分类清楚各类合同之间的排列规律,使合同法分则的体系合理化。第二,合同的分类有助于合同法的妥当适用,既是指在典型合同的纠纷中,法官、仲裁员等裁判者可将争议的合同纠纷归入到相应的类型中,找到其所在的典型合同规范,并联系合同法总则的规定,确定出合同权利的法律基础;又指在非典型合同的纠纷中,法官、仲裁员等裁判者视情况不同而决定类推适用或结合适用或吸收适用典型合同规范,妥当解决合同纠纷。

后记

后记照例是宣泄著书劳顿感受之篇幅,但我在此只想表达一个意思,那就是衷心感谢所有对我关心、支持和帮助的人们。我的博士生导师公丕祥教授作为南京师范大学的党委书记、校长,党政事务十分繁重,但他仍在百忙之中为本书作序,这也是公师第三次为拙著写序。每个序言都是富有学术见地的精彩篇章,每个序言都充满了公师对我的殷切期望,每个序言都让人领略到公师令人敬慕的学术风范。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的领导、老师及同仁,多年来对我关爱有加,他们的鞭策和鼓励无疑是我尽力做点尚不能称为学问的学问的重要动力。'近几年来,许多听过我讲授《合同法专题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及研究生课程班的学员们经常与我探讨合同法中的一些理论及实务问题,协作研究,提出了诸多颇有价值的教学、研究意见和建议,他们促使我对有关问题作深入思考和潜心研究。这是地地道道的教学相长,应当说拙著也融人了他们的智慧。江苏正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常就因合同引发的经贸纠纷与我商讨,协同 办案,这使我有了更多的从现实生活中汲取理论营养的机会。越是疑难复杂的 案件越有讨论的必要,而讨论的过程往往是一个理论探索的过程,如此,我在研 究过程中便有了更多的理论上升华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可能。没有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总编辑李晏墅教授和徐蕾老师的大力支持和辛勤 劳动,本书很可能在21世纪方得付梓。我的爱人秦美琴副教授不惜牺牲自身的教学科研时间,承揽了很多该由我 做的家务,还为本书做了大量的资料整理及校订等方面的工作。要不是爱女黄 臻小朋友在学校和家中有良好的表现,恐怕又会牵扯我不少的精力。最后,我要感谢的是将对本书提出真诚批评、指正的读者,他们肯定是本书修订再版的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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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同法论(修订版)》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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