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6 出版社:浙江中国美术学院 作者:乔治·扎内奇 页数:414 译者: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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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十分愉快地为《中世纪艺术史》的中译本写这篇简短的序言。撰写这本书时我是伦敦大学中世纪艺术史教授,所以本书当然主要是为大学生所写的,不过我同时也兼顾到那些对研究这一久逝时代的艺术抱有极大兴趣的读者。本书于1975年在纽约的首版颇为成功,后来重印了若干次。不过,我从未料到这本书会被介绍给中国读者。对我本人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补充和值得高兴的事情。感谢陈平先生在翻译我的著作中所付出的劳动。在写这本书的那些年中,我对于中国艺术比以往有了更多的了解。这要归功于我的女儿,那时她开始在大学学习中国艺术和考古学,也学习汉语和日语。最终她与一位同学科的同学结了婚。通过他俩以及他们的中国朋友和日本朋友,我对于我们所谓的“远东艺术”有了密切的接触。我女儿工作于著名的伦敦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的远东部,她正在撰写论述远东艺术的专著和文章,最近主要从事日本艺术的著述。她的丈夫专门从事于中国艺术的研究,为一家著名的出版社工作,目前正在编一部世界艺术百科全书中的中国部分。尽管我现在从大学退休,不再从事教学,但依然在进行研究与写作。我享受着家庭生活的欢乐,以及像园艺和旅游之类的乐趣。说不定我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去中国访问呢。我希望我的著作有助于中国读者理解并欣赏处于这一十分重要的构成时期的欧洲视觉艺术。对彼此文化的相互了解,会使生活更为丰富多彩,会使各民族间产生更深厚的友谊,这是我们的全部希望之所在。
内容概要
西方中世纪艺术是人类精神的瑰宝,它呈现出极为丰富多彩的面貌。在时间上中世纪艺术跨越了一千年的历史;空间上则涵盖了东起黑海东岸,西至不列颠,南起北非,北抵斯堪的纳维亚的广袤地区。在艺术史上,没有哪一个时期拥有如此巨大的时空跨度,构成如此多彩的艺术画面。中世纪艺术是一种“上帝的文化”,尤如一座大教堂,其中,壁画、镶嵌画、雕刻、抄本彩饰画、陈设艺术、手工制品……构成了这座伟大“教堂”的装饰。本书作者乔治·扎内奇,西方著名中世纪艺术史专家,伦敦大学艺术史教授,曾任考陶尔德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牛津斯莱德讲座美术教授、普林斯顿高级研究院访问学者、伦敦古物爱好者协会副主席等职。他学识深广,著作等身,对于中世纪艺术的研究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本书译者陈平,1954年10月出生,南京人,1990年在中国美术学院获美术史论硕士学位,2001年在该校获美术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史论系教授、系主任。
作者简介
作者:(英国)乔治·扎内奇 译者:陈平
书籍目录
中文版序原编者序原作者序第一章 早期礼拜场所和前君士坦丁艺术第二章 君士坦丁大帝与4世纪艺术第三章 8世纪之前的东部与西部艺术第四章 “黑暗时代”的艺术 A.意大利的伦巴第艺术和前加洛林艺术 B.西班牙的西哥特艺术 C.墨洛温艺术 D.早期爱尔兰的盎格鲁--撒克逊艺术第五章 加洛林文艺复兴第六章 中期拜占廷艺术;亚美尼亚与格鲁吉亚艺术第七章 奥托艺术第八章 “第一罗马式”与穆萨拉比艺术第九章 晚期盎格鲁一萨克逊艺术和维金艺术第十章 罗马式艺术 A.法国与西班牙的早期罗马式艺术 B.勃艮第的罗马式艺术 C.意大利中部和南部的罗马式艺术 D.意大利北部和罗马式艺术 E.法国西南部与西部的晚期罗马式艺术 F.诺曼底的罗马式艺术 G.德国的罗马式艺术 H.斯堪的纳维亚和中欧的罗马式艺术 I.十字军教国的罗马式艺术第十一章 晚期拜占廷艺术第十二章 哥物式艺术 A.早期与盛期歌特式建筑 B.雕刻、金属制品和绘画中的“过渡”风格 C.辐射式建筑 D.城镇与城堡 E.13世纪的哥特式雕刻 F.法国与英国的宫廷风格第十三章 晚期哥特式专业词汇表文献目录索引译后记/修订附记彩图
章节摘录
在维金人接受了基督教信仰之后,坟墓中便不再放置随葬品了。因此,随着他们的改宗,我们关于该时期维金人艺术的知识就主要依靠一种不同的材料,即宗教性质的材料。伦敦的墓碑[tomb-slab]说明了原本是异教的艺术适应了基督教的需要。甚至更令人惊讶的是一件出土于冰岛弗拉泰滕加[Flatatunga]的木镶板(图198),上面雕刻着灵厄里克式的叶饰和带有后光的人像。到了11世纪中叶,最后的维金本土风格,即乌尔勒斯风格发展起来了,该风格所偏爱的一种母题是纤细的、丝带状的造物,造型优雅,曲线流畅;另一种母题是蛇状怪物,它有一条前腿,第二条腿在尾部位置上。乌尔勒斯纹样的关键部分是一种缰绳形状的要素,与动物交织在一起,端部是一片小叶或一个小脑袋。位于乌尔勒斯[urues]的挪威木构教堂[stayechurch]是一座纪念碑,该风格就得名于此。这座教堂有若干件木雕,如门与门框(图199)是取自11世纪第三个25年间所建的早期建筑的制成品而重新加以利用的。就其优雅与纯熟的技巧而言,乌尔勒斯雕刻可与出土于奥塞堡的器物和《林迪斯法恩福音书》的动物交织纹样相媲美(见图96)。插图:
后记
本书的翻译,缘自译者有感于国内西方中世纪艺术研究的落后状况,有感于我们中世纪艺术知识的贫乏。中世纪是“黑暗世纪”,这一“神话”可追溯到文艺复兴初期的人文主义者彼得拉克,并一直被西方近代学者奉为正统观点。布克哈特虽未与他的前辈一样对中世纪极端憎恶,但从他对于中世纪富有诗意的描写中,透出了中世纪不值得认真对待的倾向:在中世纪,人类意识的两方面——内心自省和外界观察都一样——一直是在一层共同的面纱之下,处于睡眠或者半醒状态。这层面纱是由信仰、幻觉和幼稚的偏见织成的,透过它向外看,世界和历史都罩上了一层奇特的色彩。①对于中世纪的贬抑基于如下认识:古代是充满了创造力的天堂,中世纪是黑暗的地狱,文艺复兴是人类的新纪元,而学术的复兴、社会的进步是以复兴古代文明为基础的。这种认识使得中世纪在人们的观念中越发“黑暗”。简单的结论固然省事——但毕竟会造成无知与偏见。贡布里希曾经指出,中世纪之所以黑暗,部分原因就在于我们对它知之甚少。②但是,历史终究是不能割裂的。现代经济史、政治史、城市发展史等研究表明,中世纪是基督教文化、日耳曼文化和地中海文化相融合的时期,它为整体意义上西方文明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即使在所谓“最黑暗的时期”(通常指中世纪前600年),也孕育着欧洲辉煌的未来。古典传统在中世纪延续了下来,正如基督教传统在文艺复兴时期延续下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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