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之死

出版时间:2012-6-1  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  作者:海明威  译者:殷德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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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海明威全集:午后之死》中对斗牛做了极为详尽且十分有趣的介绍,指出斗牛是—种雕塑,更是—种“绝无仅有的艺术家处于生命危险之中的艺术”,并从斗牛引申开去,论及了小说创作的一些理论和具体原则,以及他对死亡的深刻见解。
《午后之死》首次阐述了冰山原则,即“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午后之死》和《危险夏日》是海明威两本重要的关于西班牙斗牛的专著。

作者简介

作者:(美)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厄纳斯特·海明威(1899—1961)美国著名作家,20世纪20年代美国“迷惘的一代”最重要的代表作家。海明威出生在美国芝加哥附近的一个小镇,父亲是位医生。他从小对打猎、捕鱼、绘画和音乐等充满兴趣,尤其是渔猎几乎伴随他的一生,对他的创作及特殊性格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来到意大利战场参战,身上多处负伤。战后,他作为美国驻欧洲记者长期居住巴黎,并在这段时期写下大量文学作品,显示出杰出的才华。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海明威曾赴西班牙、中国等地报道战事,积极参与反法西斯的军事行动。“二战”结束后,他定居古巴。1954年,因《老人与海》获诺贝尔文学奖。1961年7月2日,海明威因患多种疾病和精神抑郁症而开枪自杀,结束了他传奇的一生。他的代表作品还有《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白象似的群山》、《尼克·亚当斯的故事》等。海明威是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

书籍目录

第一章至第二十章术语释义汇编评论员对整个西班牙斗牛的几点看法美国斗牛士——锡尼·富兰克林的简评西班牙、法国、墨西哥以及中南美洲平时比较常见的斗牛日参考书说明解释

章节摘录

我曾经听说过斗牛过程中马的悲惨遭遇,所以当我头一次看斗牛时,就预感到会有些恐怖,可能还会感到不舒服。这一点在所有我读到的有关斗牛场的资料里都着重描述,大多数作者都斩钉截铁地谴责斗牛是一项既愚蠢又残忍的运动,而即使那群把斗牛赞许为一项技艺的展示、一场精彩的表演的人,也不赞同骑马斗牛,还会对这项运动心怀愧疚之感。马死于斗牛场一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我觉得大体上来说,站在现代基督教的道德观点来看,斗牛是应当存在的运动。毋庸置疑,斗牛始终都是危险的,斗牛者时刻都有发生意外的危险,十分残酷;斗牛还总伴随着死亡。而现在我也不应尝试去为其辩护,只是把我所发现的关于斗牛的实情诚实地表述出来。我必须完全傲到或努力做到坦诚真实地讲述这些,如果有人读完后感到厌恶,觉得这是某位缺乏他们即读者的细腻感觉的人写的,我只能解释,这些事可能是真实的。但无论是谁读过它,当他或她见过书中讲到的事,并且真切明白自己对这些有何种反应时,就能得出这些真实的结论。    关于斗牛,我记得葛特鲁德·斯泰因,有一次她说对何塞利托很佩服。她给我看了几张照片,有何塞利托在斗牛场的照片,还有她自己和艾丽丝·托克拉斯的合影,她们俩坐在巴伦西亚斗牛场木围栏后的第一排,下面就是何塞利托和他的弟弟加利奥。那时我刚刚从近东赶来,在近东,希腊人打断运货牲口的腿,把它们都驱赶进码头旁的浅滩中,正从士麦那城。撤退。我还记得当时说,那些马太可怜了,所以我不爱看斗牛。那时我正尝试写作,但我发现要不受别人意识或别人告诉你应该有什么感受的影响,把自己切身的真情实感写出来太难了,而最难的还是把真实发生的事和它令你体会到的都完整表述。你写新闻稿,写当天发生的事,那么及时性本身就能赋予当天发生的事一种感情要素,因此仅凭及时性,你就可以传递感情。可真实情况是如果运气好,你才能写出足够好且能引发读者共鸣的作品,并能让其持续一年甚至十年。我一直没能掌握,所以当时我非常努力地尝试创作,希望能有所获。P2-3

编辑推荐

海明威编著的《午后之死》内容介绍:我曾经听说过斗牛过程中马的悲惨遭遇,所以当我头一次看斗牛时,就预感到会有些恐怖,可能还会感到不舒服。这一点在所有我读到的有关斗牛场的资料里都着重描述,大多数作者都斩钉截铁地谴责斗牛是一项既愚蠢又残忍的运动,而即使那群把斗牛赞许为一项技艺的展示、一场精彩的表演的人,也不赞同骑马斗牛,还会对这项运动心怀愧疚之感。马死于斗牛场一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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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8条)

 
 

  •     观看斗牛的人可以分成两大类,借用心理学的术语,一类人认同于动物,即把自己放在牛的位置上;另一类人则认同于人,与斗牛士声气相投。所以主张动物权利者,应该前往西班牙巴斯克的小城毕尔巴鄂,据导游欧内斯特•海明威介绍,毕尔巴鄂的人们热爱公牛,讨厌斗牛士。“要是在毕尔巴鄂人们喜欢上了一个斗牛士,他们就买一头比一头大的公牛让他斗,斗得他最后闯祸为止,不是坏了名声就是送了命。这时候那些毕尔巴鄂的好事者就会说:‘瞧——一个个都是一样的货色,都是胆小鬼,都是冒牌货。给他们几头大一点的公牛,他们就原形毕露了。要是你想看看大公牛到底有多大,脑袋上的牛角有多粗,牛怎么样将脑袋伸过围栏,让你觉得牛好像要扑到你怀里,看台上的观众有多野蛮,那些斗牛士怎样让牛吓得死过去,一句话,要看个究竟,那你就得到毕尔巴鄂去。”
      
      尽职尽责的导游海明威还介绍了公牛的爱情。他专门写过一个短篇叫《忠贞的公牛》,说公牛作为一种动物是一夫多妻的,但偶尔也会碰上一夫一妻的。有一头用于配种的好公牛忠贞地爱上了一头母牛,对其它母牛不理不睬,于是被恼火的主人送上斗牛场,英勇战死。对这个听来伤心的故事,海明威开解说:“所有的故事,要深入到一定程度,都以死为结局,要是谁不把这一点向你说明,他便不是一个讲真实故事的人。特别是关于一夫一妻制的所有故事都以死告终……如果两人你爱我、我爱你,那么他们是不会有幸福的结局的。”你要查一查这导游的履历,才知道他对此感触颇深,他不仅在《永别了,武器》中把忠贞的女主人公写死了,自己更是乱爱无数,还结了四次婚。
      
      归根结底,海明威自己是绝对以“人”为中心的,尽管他宠爱过许多猫、四只狗、两匹马,但是他猎杀过的狮子、羚羊、野牛、大鱼远远超出。在《非洲的青山》里,他曾直白地写道:“我不在乎杀死任何东西,任何动物,只要杀得干净利落,反正它们早晚都得死。”理解了这一点,也就理解了海明威对西班牙的乡愁,这个国家热爱斗牛,因为这个国家的人们对死亡感兴趣,他们不讳言死亡、不装作死亡并不存在,他们稍微花一点钱就能在午后看到死、看到避免了死、看到不肯接受死、看到愿意去死、看到死的诸般面孔。海明威本人从青年时代开始,在西班牙观看了三百多场斗牛,目睹过几千头公牛被杀,写了两部关于斗牛的专著,自带干粮跟着斗牛士巡回全西班牙。在他看来,斗牛“是一门绝无仅有的艺术家身处生命危险的艺术,是一门表演的出色程度完全有赖于斗牛士自尊的艺术。”想起不相干的女诗人普拉斯的一句诗:“死,是一门艺术,我要使之分外精彩”。在这个意义上,海明威最后用猎枪轰飞自己天灵盖的死法,真是爷们儿。据说,听到这一噩耗时,他的朋友、斗牛士胡安•贝尔蒙德只说了三个字:“干得好!”
      
      
      附:
      
      老太太说:“你知道,我对你越了解,就越加不喜欢你。”
      海明威答:“了解一位作家始终是一个错误。”
      
      读来莞尔。
      
      吃到美味的蛋,不满足,总还惦记着生这个蛋的鸡,看到鸡在窝里的真相,又大大失望——这大略是热心读者的普遍遭遇吧。记得某个夏天,我通读了能够找到的所有有关海明威的资料,最后整明白了一件事:他之所以表现得比纯爷们儿还要纯,是因为矫枉过正,是因为在童年时期,他的母亲喜欢给他作比较女性的装扮。因此上,战争,狩猎、钓鱼,斗牛,酗酒,飞车,皆是为了证明他自己的“男性气质”而已。怪道他笔下的男主人公们阳刚得过火,却又活动在细腻的忧伤的整体氛围之中。老实说,自从崇拜变成了怜悯,我对他也就没了兴趣。
      
      这本书是繁琐的“斗牛手册”,最是那些荡出去的闲话好看,比如著名的“冰山风格”,比如对福克纳的明褒暗贬,还有对战场的描写,对青年时代旅行西班牙的记忆,都不错。时而蹦出来的胡说八道也很提神,比如这句:“不能把一个严肃作家跟一个板着面孔的作家混淆起来。一个严肃作家可能会是一只秃鹰或一只兀鹰,甚至是一只鹦鹉,但是一个板着面孔的作家始终是一只可恶的猫头鹰。”
      
      
      杰弗里·迈耶斯的《海明威传》里,说海明威东非之行共捕获三头狮子,一头水牛,二十七头别的动物。动物保护主义者,来吐口水吧。
      
      
      
      
      
  •     
      一
      
       在海明威关于西班牙斗牛的专著《死在午后》的第十九章中,他列举了数名当时的公牛杀手,将其情况研究综合后得出:一名高明的公牛杀手须有“气节、勇气、强健的体格、优秀的作风”等品格,尤其是勇武的精神受到很大的重视。对于勇,海明威的区分极为细致,比如尼卡诺•比利亚尔塔的勇,海明威称之为“近乎疯狂的勇,那疯狂是冷静的勇所莫及的”,比如利特里,他“勇而无生气”,并因紧张,而“不能持续很久”。海明威还有一番总结:“他(马诺洛•马丁内斯)的勇几乎是幽默的。比利亚尔塔的勇是自高自大的勇,福耳图纳的勇是愚蠢的勇,苏里托的勇是神秘的勇,而马丁内斯的勇是装腔作势的勇。”
       描述路易斯•弗雷格的那一部分中,海氏对勇的阐释尤为生动,他将路易斯•弗雷格的勇称为“我所知道的最奇怪的勇”,并写道:“假如品质有气味,那么勇气的气味我觉得是烟熏的皮革的气味,是一条冰冻的大道的气味,是大风撕裂浪尖时的大海的气味”。
       我欣赏这一段的叙述,觉得他是确凿地刻画出这种品质的气味的,值得让人叫好。但事实上,难以理解的一点是,上述提及的三种气味我都未曾嗅到过,任一种都未有。这要如何解释?难道我们阅读中的兴奋喜悦都是虚假的吗?
       比如“一条冰冻的大道”。福州实在是个热的可以的地方,据说是“四大火炉”之首,冬季最低时也不到零下的,“冰冻的大道”这样的画面我从未亲眼目睹过,更不用说它的气味。但“大道”这个词汇中所隐含的“笔直”、“宽阔”,以及“冰冻”而非“冰凉”或者“寒冷”所带来硬度和光亮,二者交叠处产生的是一种粗线条的硬朗。我所臆想的背景是深夜或者黎明前的黑暗,天空蓝灰阴沉。这样的印象或许来自哪一部反映上世纪美国三十年代的电影,但更可能只是我对两个词语的分离理解而后意象叠加。新闻里看到过“冰冻的大道”的,雪全然不是我所想象的冰冻、硬而反光,道路的积水、脏也超出了我的想象,总之全然不是我所设想的那股“气味”。
       又比如朱自清在《荷塘月色》中的通感:“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有时我甚至觉得是当时小提琴“奇怪”的译名给了此处通感以奇异的魅力:“梵”、“婀”、“玲”,莫名地凭空生出西域琵琶妙音,飞天身姿曼妙的景象,给人以光影轻灵舒畅的联想。
       甚至是白居易《琵琶行》中的那句比喻:“四弦一声如裂帛”。“裂帛”是未遭遇过的,但足可以想象丝绸的质地与“裂”所暗示撕扯、瞬间的崩坏,两者相叠加产生的强烈冲击。
       在我看来,比拟形式的体会是意象的叠加,而不依赖直接的个人体验。
      
      二
      
       回到文起时海明威所提及的勇气的味道。海明威评论弗雷格的勇:“这种勇是无法摧毁的,就像大海那样,不过他的勇不含盐分,有也是他自己血液里的盐,而人的血液虽也有盐的性质,但尝一下是甜的,会叫人作呕……这种勇不会激发你:它没有感染力。你看到了这勇,你佩服这勇,知道这个人勇敢,但是不知怎么的,仿佛这勇气是一种果子酱并不是一种葡萄酒,或者说是放在嘴里的盐和灰的滋味。假如品质有气味,那么勇气的气味我觉得是烟熏的皮革气味,是一条冰冻大道的气味,是大风撕裂浪尖时的大海气味,然而路易斯•弗雷格的勇气却没有那种气味。他的勇气是凝结的、滞重的,它底下有薄薄一层难闻的、湿漉漉的东西……”
       海明威所定义的“勇”是干燥的,除了“烟熏的皮革”、“灰”等等这样粗颗粒和气味呛鼻的比喻,被否定的“果子酱”的对立面“葡萄酒”在巴什拉尔论述意志的梦幻的结尾处被指出,是太阳和大地的汁液,它的基本状态不是潮湿的,而是干燥的。罗兰•巴特在《葡萄酒与牛奶》中写道:“在红色的形式之下,它有着血的古老实体,即浓而有生命力的液体”。结合下文的几个比喻,海明威理想的“勇”是干燥、澎湃、具有感染力和刺激性而且机敏的。固然这切合传统概念中对勇的大致印象,一贯的“硬汉”风格,但所谓“勇”不可以是女性化的吗(谢谢某同学的提示)?过分干燥就易于断裂粉碎,勇也可以是含水分的、柔韧的、灵巧的,是雷阵雨前暴风携卷而来的湿润空气的气味。
      
  •     骑士是与战争有关的,而斗牛士则与人们的娱乐有关,但两者都充满了血腥的味道。读了这本书,会发现斗牛中那些解说员,剑杀手等等的生活是多么趣味横生。这本书能让你真正明白斗牛士怎么一回事。
  •     几个月前看到了张照片,使我对“勇敢”这词有了探索的兴趣。
      
      分别从2个途径查了勇敢的意思:
      
      1.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北京.PP1517:
       【勇敢】yǒnggǎn 不怕危险和困难;有胆量:机智~|~作战
      2. 金山词霸2002:
       勇敢 yǒnggǎn
       (1)[have nerve;brave;courageous]∶有勇气,有胆量
       勇敢精神
       (2)[brave person]∶勇敢的人
       国中勇敢
      
      当我看完海明威的《死在午后》之后,我却对勇敢这词有了新的感悟。《死在午后》可以说是一部写西班牙斗牛的专著。斗牛是海明威很喜欢的一项活动,于是在他众多的小说中都或长或短地提到斗牛。我第一次看的是在《太阳照常升起》,接着是在刚看完的《死在午后》还有正在看的《危险的夏天》。
      
      《死在午后》把斗牛的每个细节都说得很清楚。从斗牛的养殖,牛和斗牛士们的入场,长矛手、短标枪手以及剑杀手的动作、技巧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书的后面有个很详细的西中对照词汇表,解释了斗牛活动中各种专业或相关词汇,还有个斗牛时间的列表,你甚至可以把《死在午后》当做个旅游手册。书中说得最多的当然是斗牛的主角——剑杀手,也就是主斗牛手,最后用红披风和剑杀死牛的那人。准确来说,剑杀手所用的大红披风不能这样称呼,应该叫做“穆莱塔”。
      
      精彩的斗牛有两个很重点的因素——斗牛要勇敢,剑杀手也要勇敢。勇敢指的是什么呢?明知道危险但也依旧勇往直前!怎么样得斗牛才叫勇敢呢?根据海老的叙述,当斗牛被长矛手的长矛所刺伤以后依旧保持它的凶猛,努力朝着它的初衷直至把马和马上的长矛手的掀翻或捅死,那样的斗牛就叫做勇敢。不勇敢的斗牛当受挫以后就犹豫或逃避会给斗牛带来很大的危险,因为不知道那样的斗牛会在什么时候突击,剑杀手也不可能上演一场很精彩的斗牛。什么样的剑杀手才叫勇敢呢?我觉得应该分为2个方面。斗牛的时候剑杀手以静制动,剑杀手不能像短标枪手那样“溜走”,所以剑杀手可以不很强壮,他要站着不动依靠穆莱塔把牛斗起来,最终制造一个必然的悲剧——斗牛被杀。勇敢的剑杀手能够很贴近斗牛,做出很连贯流畅的表演,在某个程度上越接近斗牛的剑杀手就越勇敢,当然这必须有个前提,即斗牛一定要是货真价实而不是经过特别培养的“半斗牛”等。剑杀手杀牛无数,根据海老的介绍,没有一个剑杀手(当时的)是没有受过伤的。被牛角捅伤以后的剑杀手很多都会怕了,没之前那么勇敢了,不再使用或少使用危险的招数了,他们选择用安全稳当的方式把牛杀死。不勇敢的人怎么当剑杀手呢?也许有人会这么问,那么谁又真的不怕死不怕疼呢?不可能!某些越挫越勇的人你大概可以说他们爱上了那种刺激了,或者他们不愿输给斗牛,要报复。斗牛是个十分危险的行当,即便是最有技术、经验的人也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会死在斗牛场上。
      
      如此所来,是不是“勇敢”暗含着一种必须经历困难或者甚至必然将遇到困难而依然发起挑战的意思呢?于是继续引申开去,是不是勇敢有种连绵不断,输掉了在爬起来继续,屡败屡战的意思呢?很长一段时间,勇敢给我的感觉就是有点盲目地奋力去做某事,至于后果我没去深究,大概会很傻地失败掉。但看完《死在午后》以后我感觉到勇敢可能本身就包含着打不死的意思,原来勇敢是个很坚韧不拔的东西。
  •   他对斗牛士是真心有爱。
    《太阳照常升起》里,抢女主角的是个斗牛士。
    短篇小说里,纯写斗牛士的《世界之都》很靠前。
    《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里若干紧张的对峙,其实也很有斗牛小说的风范。
  •   对好斗牛士,他是真心崇拜。《危险的夏天》里他那粉丝面目更是展现得彻底。
  •   呃,《太阳照常升起》里,抢了男猪脚女朋友的,也是斗牛士。
  •   他曾直白地写道:“我不在乎杀死任何东西,任何动物,只要杀得干净利落,反正它们早晚都得死。”
    ··········
    这说明他至少是支持动物福利政策的。
    那么 为何不是安乐死 而是非要充满恐惧而血腥的猎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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