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常升起

出版时间:2012-6  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  作者: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页数:317  译者:张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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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海明威全集: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刻画了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战争创伤的英美青年迷惘的形象。他们浪迹巴黎、西班牙等地,在酒吧、斗牛场等场合寻找刺激及解脱。作者凭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  《太阳照常升起》讲述美国青年巴恩斯在一战中受伤,失去性能力,战后在巴黎任记者时与英国人阿施利夫人相爱,阿施利夫人一味追求享乐,而他只能借酒浇愁。阿施利夫人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阿施利夫人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夫人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

作者简介

  海明威,1899年7月21日-1961年7月2日,美国小说家。  海明威被誉为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作为“新闻体”小说的创始人,一向以“文坛硬汉”著称。其早期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成功塑造了美国“迷惘的一代”。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他塑造了摆脱迷惘、悲观,为人民利益英勇战斗和无畏牺牲的反法西斯战士形象(戏剧文学《第五纵队》、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20世纪50年代,《老人与海》塑造了以桑提亚哥为代表的“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倒”的“硬汉形象”,并由此获得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海明威崇尚简洁的写作风格。对20世纪美国乃至世界文学的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章节摘录

  罗伯特·科恩曾经是普林斯顿大学重量级拳击冠军。倒不是他的这个拳击冠军的称号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只是在当时,这对科恩来说的确是件了不起的事儿。其实,科恩并不怎么爱好拳击,事实上他非常讨厌拳击,但是因为犹太人的缘故,他在普林斯顿大学时常感到低人一等和羞怯。为了消除这种心情,他一直忍着痛苦,一丝不苟地学习拳击。生活中的科恩是个腼腆、厚道的年轻人,平时从来不在健身房之外的其他地方跟人打架。但是每当想到自己能够把所有瞧不起他的人都打败,他就有些自鸣得意。毫无疑问,科恩是斯拜德·凯利最引以为豪的学生。不管这些年轻人的体重是105磅,还是205磅,斯拜德·凯利都喜欢把他们当做次轻量级拳击手来教。这种教学方法就好像是为科恩量身打造的,他的动作确实很敏捷。看他学得很好,斯拜德马上安排他跟比较厉害的对手对打,结果对手给他留下了一个终生扁平的鼻子。这件事让科恩对拳击更加反感,但因为这让他的鼻子变得好看了一些,甚至带给他某种异样的满足感。离开普林斯顿大学的前一年,因为读了太多书,科恩的眼睛开始近视。他班上的同学,没有谁记得他。他们甚至都记不得有他这样一个重量级的拳击冠军。  我一向信不过那些坦率、朴实的人,尤其是他们讲的那些没有任何纰漏的事,因此我始终对罗伯特·科恩当过重量级拳击冠军这件事持怀疑态度。我想他从来没当过什么拳击冠军,有可能是他的脸曾被马匹踩过;不然,也可能是他母亲怀他的时候受过惊吓,或是看见了什么怪物;要不然,就是他小时候曾在什么东西上撞过。但最终,还是有人从斯拜德·凯利那里为我证实了他的这段经历。斯拜德·凯利不但记得科恩,还常常问起科恩后来过得怎么样。  从父系来说,罗伯特·科恩出身于纽约一个富有的犹太家庭。他的母亲,也是一个古老世家的后裔。在进普林斯顿大学之前,他到军事学校补习并担任该校橄榄球队的边锋,表现十分优秀。在那里,他从未意识到自己的种族问题;在进普林斯顿大学之前,他从来没有因为是一个犹太人,而感到自己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他是个厚道、和善的年轻人,十分内向,这让他很痛苦。于是,他借助拳击发泄这种情绪,带着痛苦的自我意识和扁平的鼻子,离开了普林斯顿大学,和碰到的第一个对他好的姑娘结了婚。五年的婚姻生活里,生了三个孩子。妻子很富有,而他们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他不仅几乎将从父亲那儿继承的五万美元挥霍殆尽(其余的遗产留给他母亲了),人也变得冷漠无情,惹人生厌。就在他打定主意遗弃妻子的时候,妻子却先他一步狠狠地抛弃了他,和一位袖珍人像画家私奔了。好几个月以来,他都一直在犹豫要不要离开妻子,又担心这样会不会对她太残忍,所以一直没有下定决心。而她的率先离开:对他而言倒是一次沉痛打击。  罗伯特·科恩跟妻子办好离婚手续之后,便动身前往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开始从事文艺工作,用他所剩无几的遗产,赞助了一家文艺评论杂志。这家杂志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卡默尔创刊,后于马萨诸塞州的普罗文斯敦停刊。刚开始,科恩只是一个幕后老板,他的名字仅仅作为顾问之一被登在扉页上;到后来,却成为唯一的编辑。杂志靠他的钱出刊,他很享受当编辑的权力。当不得不因为杂志开支太大而放弃这项事业时,他自觉遗憾万千。  ……

编辑推荐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所著的《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为他树立了杰出文体家和重要作家的声名。小说言语精简,意绪沉沉,准确捕捉并界定了一个时代的风貌,书中“迷惘一代”一词旋即被用来指称挣扎在一战后精神废墟里的年轻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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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9条)

 
 

  •     一、迷惘:顷刻一声锣鼓歇
       斯泰因女士使用了一种个盖棺定论的判断句,你们是迷惘的一代。
         “迷惘”作为一种精神状态,相比起视作理性上的思想困境,我更愿意把它视作一种感受,如同在皲裂土壤中艰难存活的植物,是一种干渴的、焦灼的、无望的感受。迷惘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底色,而每一个迷惘的人都仿佛失去了故乡。
          或许只有罗梅罗是一种异质的存在,这个角色也因此充满玫瑰色的光芒,是年轻所独有的生命气息。他未必了解自身的魅力。就像普鲁斯特笔下怀孕的女工,并不会意识到自己在劳作中所体现出《受难图》中的圣母气质。他忠诚于自己的信仰与事业,但他未必了解这份事业带来的观感上的意义,是一片虚无中的寄托,是一种充满生的力度,是一种命运面前的勇者态度。而偏偏是这种不自知,或许才是他最大的可爱之处。
         科恩起到反衬性质的作用,但我依稀觉得他也是可怜的。他像是一个处在语境之外而横冲直撞的人,他对几乎身边的每个人都缺乏认知和理解,却又在自己的一套坚不可摧的逻辑中自成体系。这种感觉是奇怪的又是可笑的,以至于让我情不自禁地对这个角色的怜悯大于反感。而最后那场决斗无疑是富有隐喻性质的,暴力的胜利同时宣告着灵魂的溃败。
         而我认为杰克是最可敬的。横亘于杰克与博莱特关系之间的最大阻碍,在于杰克的伤病,相比起普通的伤病,这一伤病更具有精神上的摧残意义。它意味着一种隔膜,使之在爱欲的折磨之中永远得不到释放;它意味着一种屈辱,使其世俗意义上的男性尊严受到伤害;它更意味着一种永恒的孤寂,是一种联系形式和一种延续形式的永久丧失。
         这一切都归因于战争,而当战争碾压过去,我们才发现,所有罗曼蒂克的崇高幻想都是不存在的,那些抛头颅洒热血者只不过是国家机器中一枚僵硬运作的零件。但过去之后的疼痛是持久的,甚至是永远无法平复的。杰克无疑是伟大的,这种伟大在于理解。在于对无能为力的命运勇于承受的同时拒绝妥协,并且是在清醒的认识它之后。
         海明威对这种态度无疑也是赋予敬意的,但他最终却选择了一种完全相反的方式。枪声回荡在1961年,并没有太重的悲剧意味。我难以在这两种态度里做比较,也难以说人究竟可以被打败还是可以被摧毁。但无疑,这种方式更决绝,也更容易。
      二、战争:悬置的过去时
         故事开始,战争已经是过去时。遍览小说始末,对战争的提及和描绘只存在于杰克的零星回忆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杰克在某个无眠之夜回忆起在意大利住院时慰问军官的演说:
         “你,一个外国人,一个英国人(任何外国人在他看来都是英国人),做出了比牺牲生命更重大的贡献。”讲得多精彩啊!我真想把这番讲话装裱起来挂在写字间的墙上。他一点没笑。我猜想他是在设身处地地替我着想哪。“多么不幸!多么不幸!”
         米兰•昆德拉举过一个政客涕泪长流看着孩子跑过草坪的例子,他说:“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容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媚俗”是个复杂而有趣的概念,我隐隐约约在某些镜像中找到了这一概念的影子,比如这场充满讽刺的喜剧式慰问。一场革命一次战争,似乎都易于蒙上一层媚俗的表象。
         所以战争真的成为了过去时吗?或许没有,至少战争是一个“悬置”的过去时,它如日月星辰般悬置于精神的大地之上,阴影覆盖了每一个人的脸庞。那些无休止的宴会与畅饮,那些令人血脉溃张的拳击和斗牛,那些冗长而使人乏味的永远离不开饮食男女的对话……生活的内容似乎变得流于表面,但这种肤浅的表层所掩盖的或许只是内里不愿被承认也不愿被直视的空虚和创楚——战争的无意义感带来了空虚,空虚使得创楚更加难以平复;反过来,战争的残酷给肉体和精神带来双方面的创楚,创楚使得空虚成为一个隆起的硬壳,成为一道无法褪去的疤痕。
         在阅读过的并不多的书籍中,大致接触过三种战争观。第一种涂满了理想主义色彩,以昂扬的近乎主流的姿态登场,它既存在于公民教育里,存在于主旋律电影里,同时也存在于五四文人充满热情的每一个措辞里。我相信这是大多数未曾经历过战争的人对战争的第一印象。第二种充满了小女人气质和冷眼旁观的嘲讽,比如《小团圆》里那个可以详细复述每一件衣服的每一处花边,却记不清那场香港之战的张爱玲,她潇洒地把经历战争比作硬板凳上的犯困,比如《飘》中拥有猫一般气质的斯嘉,她会穿着黑色丧服在募捐会上心满意足地跳一场痛快的舞,丝毫不顾爱国主义者投来的目光。或许因为女性作家太懂得生活细琐之处的生趣,而我也同为女生,尽管我对这种过于主观化的战争观并不认可,却也觉得不失为一种可爱可亲的自私。第三种则是《太阳照常升起》里的空虚与创楚,在一些更为直面痛感的战争作品,如《细细的红线》、《生于七月四日》等,都做出过反思与批判。
         我时常好奇,如果以战争为背景拉开一道幕布,舞台上的民众又会呈现出怎样的表情和面目?第一种观点容身在一种大我的模糊中,可以是非正义战争里的被洗脑分子,也可以是正义战争里的理想主义者,正是这些人的存在,才有了战争从孕育到生长到死亡的过程。第二种观点容身于一种小我的清晰中,毕竟战争只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闹剧般的变数,平稳才是生活的常态。对于广大的民众而言,相比起严肃却又荒谬的各种主义各种党派,还是衣食住行来得实在而迫切。
         相比之下,第三种无疑显得挣扎而痛苦,它衍生于大我和小我的矛盾中,同时在遭受大我的欺骗之后失去了小我;它所面对的是大我与小我断裂之间的一道深渊。这也是杰克等人的不幸之处。
         战争对于和平年代的人们意味着什么?时间抹平一代人的记忆,再嘶哑的战火也会变成旷远的回声。
         战争对于海明威意味着什么?会不会是一种爱恨交加的感情。这个男人终此一生都在反战,但他的体内永远蛰伏着斗志,他热爱东非的猎狮,热爱西班牙的斗牛,但这种斗志放之生活是有点可怕的,他对太多作家表现过文人相轻的蔑视,对太多女人表现过近乎绝对的控制欲。而战争作为一种最壮烈的斗争,无疑是他愿意用一生去阐释的命题。
         
      三、巴黎:先前的更伟大的神明的感情
         1926年,海明威出版了《太阳照常升起》,在此之前他穷困又籍籍无名,身上带着一战留下的创伤,在舍伍德•安德森的说服下来到巴黎,结识了菲茨杰拉德等一众好友,和大自己八岁的哈德莉在一起。
         1927年,两人离婚,作为补偿,《太阳照常升起》的版税全部归给哈德莉。
         1942年,海明威在给哈德莉的信中写:
         “想想看,如果我们生不逢时,不能在年轻的时候拥有巴黎。你还记得吗,我们去昂吉尔看赛马,我们第一次自己去潘普洛纳看奔牛,还有那艘好得不得了的大船列奥博迪那,还有科尔蒂纳丹佩佐,还有黑森林……昨天晚上我睡不着,所以我就想起了我们做过的所有事情唱过的所有歌:……再见了,凯瑟琳•凯特小姐(对哈德莉的爱称)。我是多么多么爱你。我之所以可以说这样的话,因为这件事与你还有你了不起的保罗(哈德莉后来的丈夫)没有任何关系。因为这种对于先前的更伟大的神明的感情是无法转移的。”(——见玑衡《两个世界的三封信》)
         我始终念念不忘这一段话,念念不忘那种叙事的语调,“想想看,如果我们生不逢时……”,念念不忘那饱含感情的一长串修辞,“先前的更伟大的神明的感情……”。我不知道时隔多年海明威会用怎样一种方式缅怀巴黎。或许他可以用一种写作者独有的目光,用可以转化为文字的记忆去赋予每一个酒吧每一座花园独有的符号和标签。或许他可以用一种凭吊的感情,重构起所有的声与光与色与气息拼凑的绚丽背景。
         再或许,这在无形中已经成为了一种信仰,和人生中第一位妻子一起晃过的街道,在难捱的饥饿中参观过的橱窗,开不完的沙龙与聊不完的创作……即使多年以后,换了爱人有了功名,昔日朋友纷纷决裂老死不相往来,巴黎依旧是1926年的古老的巴黎,在日益老去的人们面前,它显现出一种虚幻的年轻。
         在这种苍老与年轻的参差对照中,“先前的更伟大的神明的感情”会那样自然地流动而出,它是暧昧的高尚的独一无二的肌肤可亲的,任何一种回忆都不足以取代。
         在这座舞台上,博莱特,杰克,科恩…一个个角色依次通过命运的聚光灯下,他们的喜怒哀乐被折射出不同的色彩。他们的故事发生于这座伟大的城市,而他们的悲欢离合无形中也是在为一座城市做传。
      
         一场战争冲洗过的世界会自我修复,重新盖出新的建筑,理想遗失在废弃的断壁残垣里,人们冠名为“迷惘的一代”。而我依然困惑的是,似今日这般歌舞升平一片盛景,我们是否真正逃离了“迷惘”二字?我们倘若还能借的理想之名,又要寻找何方土地借以安放?
         答案或许还是写在《传道书》里:
         “凡事都是虚空。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
      
  •     理解不来这种文学发展里程碑的作品,况且现在都不是迷茫的时代了。嗯,要目标明确。
      
      和读《在路上》的感觉很像,一堆人漫无目的的晃荡,最后估计也是个没有结局的结局。不同的是在路上更显出一些朝气更适合我这个年纪读吧,反正至少是看完了。这本书净是些暧昧情人小三备胎的混乱关系,简直感觉在看人物关系复杂的电影。
      
      刚好在半本的时候停下看不下去了。也能过两天有心情了会读完也说不定
  •      一九二四年的夏天,在法国巴黎众多酒吧里的一间,美国作家格特露德.斯坦正在与身旁的海明威争辩(也许一口苦艾酒激起了她的气愤和同情,沉沦中的年轻人让她倍感失望):“你们全都属于一类人。你们这些在战争中当过兵的年轻人都是一样。你们是迷惘的一代。你们蔑视一切,喝酒喝到醉死方休……”其中那一句为其戴上头衔的“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被海明威放在了小说的扉页。
      
       所有翻开这本书的读者,都会这样称赞:这真是漂亮的一句话。而且的确像一句酒后的话。我会想到一个酒桌,中国长辈对着中国孩子说:你们这一代就要垮掉了。网络游戏成为了流行的爱好,相反那些捧着书本阅读的学生,却因为有了这样一个“陈腐”的叫人想笑的习惯,在大学校园里步履匆匆、抬不起头。所有的嘴巴都在说:这个孤僻的人,我真讨厌他。中国长辈喝醉了,苛责中国孩子,可是在酒水被撤下、整个房间一团和气的时候,他的眼睛重又丢失了刚才的迫切,他和一本书的距离仍然是那么遥远,尽管他曾充满勇气。昆德拉说:无所事事的人是失落的人,他厌倦,永远在寻找他所缺少的行动。
      
       这正是海明威那个时代年轻人的缩影。士兵海明威从战场上走下来,从一个国家的欺骗中走出来,痛苦和疾患让他清醒,当初为着世界美好的一腔热忱原是徒劳。他痛恨战争,心情苦闷,然而没有办法勇敢的面对自己,面对未来,于是在无所事事里给自己宽慰。“不想找工作,不想上大学,什么事情都不想做。他成为了一个没有目标的人。”
      
       所以海明威写了这样一本小说,并非为酒馆、恋爱和钓鱼、斗牛的享乐主义沉迷,而是让我们明白,爱上一种颓废而美丽的生活是多么的容易。在你读到法国多情的酒水和女郎而不禁迷醉,在你为巴斯克人一连几天的斗牛狂欢惊讶向往的时候,你该明白海明威的深意,他是为了我们才把这句话放在了显要的位置: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小说讲述了美国青年杰克.巴恩斯在一战中受伤,失去了性能力,流亡法国,成为了一家报馆的驻欧记者。虽然和活泼、放荡的英国人勃莱特.阿施利夫人彼此深爱,可是在那可耻的原因之下只能压抑。整日在酒吧和咖啡馆里,嗜酒如命,无所事事。“在这种地方谁也不知道要干什么”。没有理想的日子毁灭着年轻人的激情。
      
       相信这本书的第一部分是让人震惊的。在我读的时候,最深刻的感觉就是,这些人每时每刻都在饮酒,每一句话、每个段落、每一页都是醉的,他们一边沉醉,一边胡话,在高亢的声音里掩藏着自己心中的悲哀。
       杰克的朋友比尔.戈顿这样总结道: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之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你在各家咖啡馆来回转游。
      
       于是这本小说来到了更为迷人的第二部分:狂欢。为了寻找失却的热情,杰克.巴恩斯,挚友比尔.戈顿,深爱的勃莱特,她的破产家丈夫迈克尔,还有那个令人讨厌的缠着勃莱特不放的犹太人罗伯特.科恩,一行五人来到西班牙狂欢。潘普洛纳,圣福明节,巴斯克人在疯狂的舞蹈,英俊的斗牛士优雅的舞着红色法兰绒,把短剑刺向残暴公牛的心脏。一切都是这样的迷人,包括那些爱情的纠葛,都是戏剧的——爱上一个斗牛士,无论勃莱特是多么的放荡,你都会因为这个美人勇士的佳话喝上一杯甜酒:因为这是狂欢的力量。这是节日的力量。在狂欢的时候,你不是你自己,你是另一个你,一个被振奋的人,一个精神得到解脱的人。
      
       正在他们欣喜若狂,以为终于获得了新生,太阳又将升起的时候,伟大的圣福明节结束了。大街上空无一人。死去的公牛周围不再有跳舞的民众。法国人驱车回到法国,英国人乘船回到英国,美国大使一声不吭的回到美国大使馆。
      
       没有永恒的节日,却有永恒的困境。这时小说来到第三部分,狂欢后的人们从梦境掉落到现实:荒谬的爱情结束了,空虚的日子又会到来,金钱又开始成为一种负担。在第三部分很短的篇幅里,作为读者,无法不被这样的落差感伤、唏嘘。勃莱特独自一人在马德里的旅馆,房间零落不堪,斟满酒杯,期盼那个真正爱你的人能够来带来安慰。可是竟然因为一场愚蠢的战争,相爱变成了这样困难的事情。海明威这样悲哀的写道:
      [我拿出钢笔,用印刷体写着:
      马德里蒙大拿旅馆阿施利夫人
      乘南方快车明抵 爱你的杰克
      
      这样处理看来可以解决问题了。就是这样。送一个女人跟一个男人出走。把她介绍给另一个男人,让她陪他出走。现在又要去把她接回来。而且在电报上写上“爱你的”。事情就是这样。]
      
       事情就是这样,是如此悲观的语气。这不是一本爱情小说,可是爱情的主题把迷惘一代的无力和悲哀写的淋漓尽致。都说读一本小说,是读情节,是把自己未曾体验过的事情真切的体验一次。也是读情绪,把自己置于其中,同情一些人,再同情自己。所以我爱这本小说,它让我体会到了盛大狂欢的美感,斗牛的暴力美学,英勇鏖战的男性意志,与此同时,我可以欣赏到爱情的多种悲剧美:犹太人科恩面对爱情的执拗和愚蠢,破产家迈克尔面对爱情的赌气和无奈,当然,还有杰克和勃莱特,它们的爱情哀伤而令人痛苦。
      
       海明威的小说结尾是十分迷人的,我也就呈上来,作为这篇书评的结尾。
      [“唉,杰克,”勃莱特说,“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
      前面,有个穿着卡其制服的骑警在指挥交通。他举起警棍。车子突然慢下来,使勃莱特紧偎在我身上。
      “是啊,”我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潘普洛纳的太阳终灭,希望你仍然是一个斗牛士。
      
      2013-10-20
      
      
  •     从单向街买的,断断续续看了有一两周。海明威的小说虽然平淡,但是很有味道。接连又看了他的太阳照常升起,非常喜欢,书中的男主人公很让我动容,看着自己爱的女人和老伯爵度假,和自己的朋友偷情,最后亲自把心爱的女人送到年轻帅气的斗牛士手中,最后又是自己把她从无钱付酒店的窘态中救出来,然后亲耳听心爱的女人说,她要找迈克去了,我想主人公心在滴血。
  •     文笔流畅、情感哀而不伤,蛮喜欢。
      挺纠结勃莱特究竟爱不爱杰克的,感觉他们若即若离的。阻碍究竟是什么?结果刚百度了一下,发现男主居然是没有性能力的!我是看得有多囫囵吞枣!所谓“永远也无法真正结合”原来是指这个!
      是在控诉战争的吧。
      对比《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同样因战失去性能力的丈夫,《太阳照常升起》的男主人公要“乐观”多了。对悲伤的呈现,不能说是含蓄的吧,大概是有种“男子汉”精神在的。喝酒、看斗牛赛,走走停停,淡然得让人感伤。谁在意他们内心的感受?
      只能说,谢谢“太阳照常升起”这句。
  •     小说简介
      全小说主要以法国和西班牙两地作为背景。 表述了以Brett(Lady Ashley) 身边的男人们: 他自己Jake Barnes 一个生活在法国的美国作家,Robert Cohn 一个boxing冠军,Bill Gorton 一个美国作家jake的好朋友 Mike Campbell 一个地位很高但破产的伯爵 brett 未婚夫, Romero 在西班牙认识的19岁matador 出名的斗牛士
      
      Book 1:
      as the opening scenes, 作者把地点定在了paris的各个cafe里面。简单描述了jake与这位大学同学robert cohn的亲密友谊,交代了robert的前女友Frances, 也引出了jake与brett那种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
      
      Book 2:
      故事情节开始真正发展: while jake and Bill spent five days of fishing in Burguete, Cohn is chasing Brett and Mike anywhere in Pamplona. After 5 days, they rejoined the group to drink heavily and went to enjoy the fiesta and bullfighting.在本章节 作者简介表述了人们当时antisemitic的色彩, 引出了本文中另一个勇猛的斗士 Romero
      
      Book 3:
      描述的时aftermath of fiesta。 各自离开pamplona 回到paris。 虽然brett一直没有和jake在一起, 但当在san sebastian 收到brett的telegram时,jake立马赶到了mardrid。 虽然brett说她决定和mike重新走到一起,但最后那朦胧模糊的结局说明了另外一种possibility:
      Brett said "we could have had such a damned good time together"
      ... ... The car slowed suddenly pressing Brett against me.
      "yes" I said "Isnt it pretty to think so?"
      
      The thoughts:
      1. 地球永存
      表述的是一战后人们的生活 postwar generation "the lost generation"
      全文出现次数最多的场景就是每天在cafe,bar喝酒,alcoholics,不稳定的生活,random的浪漫主义享受生活。 一开始很接受不了。觉得他们这些作家每天的生活真的就像rotten一样。 而且全篇为中心的女主是一个玩弄感情,自己都觉得是goner的prostitute。 而男人们在西班牙的各种酒后fight也是我觉得不可理喻的。 然而我想这就是海明威想要给读者展示的他所批判的那个阶段的american value。 对比起不付钱的brett,破产的mike,jake成为了小说的中心人物, 靠自己能力挣钱工作的journalist 帮助brett付款。 就像海明威告诉他的编辑max perkins一样, 与其说他所描述的人物是lost generation 不如说他们时battered。 与其说是goner after world war one 不如说the earth abideth forever. 这也是为什么为了强调该主题, 海明威用了sun also rises 为主题 instead of fiesta。 隐晦的表述了jake barnes 我们的男主人公在富有的不真实的亡命国外者的环境下努力新生活的精神理念
      
      2. 凄美之爱
      That was it. Send a girl off with one man. Introduce her to another to go off with him. Now go and bring her back. And sign the wire with love. That was it all right I went in to lunch. 最后那一幕仿佛是一幅我眼前的油画 两个在特别时期的蓝颜坐在出租车上,男主抱着女主,女主柔情的而又舒适的靠在男主那可靠结实的肩膀, 一起看着远处明亮的太阳穿过周围纯净无染的小镇。
      
      3.斗士之志
      全书海明威用的最多笔墨就是在描述他们在hotel montana度过的fiesta和bull fight。 虽然个人不是很喜欢bloody bull killing or heavily drinking. 但通过作者细腻的描写, 每个人物都是很真实的。 他的散文文笔也是很直白表述的。 然后就是这样的写作方式, 从细节上展示出了romero与jake的斗士之志与不怕残酷现实的勇敢之气。
      
      Vocab:
      goner, rot, chaps,tight,Bayonne, swell bum, botin
  •     海明威所处的时代应该正是美国的历史上的迷惘的一代,这个时代的文学经常使用现实主义手法来描写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不系统的交代人物的身份,由一个主人公的角度讲述,没有正式的结尾。看这本书,让我感到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漫无目的,慢慢走向死亡,生活就像一潭死水,表面由各色的生活垃圾充斥着,却找不到出路。
  •     读得仓促。当时怎么就选了这本书呢?我很少看名家名作,估计是因为这书名吧,太阳照常升起,总让人感觉欣慰稍稍增加了勇气。
      
      海明威是个会讲故事的人。先跑个题——记得有篇文章评价小说质量高低,提到了米兰昆德拉,说他的小说特点是把自己的理论大段大段地夹杂在故事情节中。就像一边讲故事一边将自己的见解告诉别人。那时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放在家里唯一的“名著”。这话自然引我发想。继而那评论的人又写到,像《羊脂球》这种读来仿佛这人就在你旁边就是你自己,无需费口舌解说容读者自然而然地体味才算是真正会讲故事的人。我啄磨着这话,于是读了《羊脂球》,但因为个人偏好或者翻译的语感问题吧,我反倒没有那么大的感想。论角色亲切的话,我倒更喜欢《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回归主题,当我读《太阳照常升起》的时候,我总算明白了那评论人说得道理。不必繁琐介绍,不必高谈阔论,娓娓道来,仿佛是身边某人讲给你的传闻和亲身经历,不会隆重介绍出场人物,把你当作已经知晓了他心头故事的人,而他说着说着你果然知晓了角色们的微妙关系。就像前世有缘的两人今生来聚,不必费心解释只是一个问候两人皆已了然,多美的境界。
      
      故事的开端用大篇幅介绍了男配角——科恩,接着才把主线引到了主角巴恩斯自己身上。整个小说是以主人公的视角来写的,所以或者海明威认为,当一个人叙述另一个人的故事的时候,我们作为旁观者反倒把叙说者本人姿态了解个透彻?无论如何,主角巴恩斯是个智慧内敛而幽默的人,除了身体残缺几乎毫无缺陷。正因如此才能成为勃莱特这样生性风流而热情的女人的避风港?他的爱情,不,所有在故事中的爱情都混乱到没有底线。巴恩斯只是更加隐忍,爱,和痛苦,或许我们可以归结为他的残缺?一个无法满足勃莱特欲望而深爱着勃莱特的男人最好也不过如此吧?如果主角身体健康,是个正常的男人,这故事就不符合逻辑,与勃莱特感情的“纠结”也就变成了同科恩一样的“卑微”。所以,缺陷是个借口。
      海明威的小说中“打不垮”的角色,最明显地体现在了勃莱特的斗牛士小男朋友——罗梅罗的身上。为了勃莱特斗牛士和拳击手之间的对决。罗梅罗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科恩。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没有评论的评论——“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 。 
      读到最后发觉,这大概也并不是一般励志的书。结尾仓促得让人难以接受。——唉,杰克” 勃莱特说,“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前面,有个穿着卡其制服的骑警在指挥交通,他举起警棍。车子突然慢下来,使勃莱特紧偎在我身上。“是啊,”我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我读不懂其中的深意只觉得累了。勃莱特也累了罢。
      “送一个女人跟一个男人出走。把她介绍给另一个男人,让她陪他出走。现在又要去把她接回来。”“这样也挺好的。”好吧这就是故事的全部。
      
  •     我并不是读了这本,而是2012年刚出版的一本。我觉得翻译的很好。前文也没有多余的介绍。
      切入正题。我刚刚读完海明威的两本书,一本是《永别了,武器》,另一本就是《太阳照常升起》。
      虽然说,海明威是以硬汉著称,但是这两本书里的男主角没有一个称得上是"硬汉”,相反,他们是非常怯懦的人。也许只有《老人与海》里的圣地亚哥才是一头老雄狮吧。
      《太阳照常升起》的故事其实很乏味,你会从开篇一直看到最后发现他们只干固定的几件事——喝酒,聊天,旅行。当然旅行之中有两件事让人觉得略微有趣,一件是钓鳟鱼,另一件是看斗牛。
      全书花了小半边的篇幅写斗牛士的斗牛表演,其实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人很容易被疯狂的公牛刺伤。斗牛士罗佩罗是个帅气的小伙子。他的技术很娴熟。但是,他说如果不把牛杀死,就会被牛杀死。也许作者在这里有些寓意在里边。就像高三的学生写下的座右铭——今天你不玩命,明天命就玩你。
      故事的几个主人公看起来真得整天无所事事,花大把的时间去喝酒,喝咖啡,游玩。他们都写小说,靠卖书为生,其实就是编故事,包括这一篇故事。可是这篇故事真得没有意思。也许偶尔掺杂的几句名言警句有用。
      比如:
      当回味到生命过得太快,而我还没有真正生活过,我便无法忍受。
      即使你的身体从一个地方游移到另一个地方,却无法逃避自己的灵魂。
      白天的时候你冷酷地对待一切非常容易做到,但到了晚上又是另一回事。
      毋庸置疑:我们不会活太久,我们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庆幸,相信并且感恩吧。
      如果你想看一篇稍微精彩点的故事,我推荐你看另一本《永别了,武器》,这一本稍微有趣一点。起码还有个较为明确又正常的爱情。
      提到爱情,我忽然想到,其实《太阳照常升起》也有一个爱情故事,其实,不止一个,是两个,甚至三个,甚至四个。
      里边有个整天围着勃莱特(女主角)而迷失了自我的肖恩,有一个和勃莱特保持友谊关系的“我”(杰克),有一个和勃莱特生活的迈克,还有一个是勃莱特突然爱上的斗牛士罗佩罗。
      其实,勃莱特可能谁也无法爱上,她已经结过两次婚,可能被爱或爱过很多次,但是,可以肯定,她无法真正爱上任何人,她的生活已经被毁了。除了像杰克一样四处流浪以外,不能做任何事。
      人人试图在有生之年过得更有意义,但是四处走走,就是对生命的负责吗?在旅途中就会找回自己失落的灵魂吗?
      如果你想看《太阳照常升起》,我劝你别看了,因为你多半会看不下去。
      
      
      
  •     “对那些把幸福当做太阳的人来说,黑夜已经降临,但对什么也不期待的人来说,一切也全然可喜。”(索尔南多·佩索阿)
      ——题记一
      
      
      “黑雨滴一样的鸟群
      从黄昏飞入黑夜
      黑夜一无所有
      为何给我安慰”
      (海子《黑夜的献诗》片段)
      ——题记二
      
      
      在《太阳照常升起》一书中,作者海明威借一个不足轻重的小人物——比尔之口,道出了主人公巴恩斯的形象:
      
      “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之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你在各家咖啡馆来回转游。”
      
      书中除了一日的观念外,没有透露出太多时间,但是比尔酒后对他做出一番评价之时,已在故事的中段。我们回到本书的开始,看看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美国青年杰克·巴恩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身负重伤,战后旅居巴黎,是一家美国报馆的驻欧记者。战争给他带来了精神与肉体上的双重灾难。精神上的创伤是战后他那些旧有的人生设定,如道德维系,伦理观念,人生理想过早失落了——此或仍可归诸二十世纪虚无主义浪潮下无可避免的结局。身体上满是创伤的巴恩斯丧失了性能力,这是作者对虚无感下个人悲惨境地的有意深化——作为本书主角的巴恩斯既不能从形而上寻索一丝半点存在的意义,也丢掉了从肉体上寻欢作乐的可能。战争只是具化他以及他那一辈人走向虚无的原因而已。
      
      如此设定的双重桎梏下,巴恩斯的确在向着更深处沉沦。比尔是明眼人,所以有了故事进行到一半时那一段评价。
      
      
      
      在酒馆中巴恩斯结识了书中唯一一位女主角勃莱特(还有一个比尔的女性朋友埃德娜,但无关紧要),并迅速爱上了他。“迅速”这个词未免有点滥调了,准确地说杰克对勃莱特的爱是由浅至深,从热烈到深沉的,但说两人很快坠入情网恐怕并没有失义。勃莱特是一个任性、自由、恣意、放荡的姑娘,勃莱特显然“不知道她真的想要什么”。即便知道,恐怕他也不能满足。作者这番凉苦得有些残忍的用心,使得巴恩斯甫落情网即坠身进退维谷间,或可有助于我们理解后来巴恩斯为何除了宽容一无所有。他对勃莱特的意义在故事开始之初便奠下基调。巴恩斯唯有宽容,也只能宽容。
      
      勃莱特原是阿施利夫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当过护士,在战争中失去了爱人。战后她乔居巴黎,过着纸罪金迷、恣意放纵的生活。阿施利先生大概就是此时与她结婚的。
      
      巴恩斯接二连三地目睹自己深爱的勃莱特在交际圈里如鱼得水的生活,以及同柯本、迈克尔去了圣塞瓦斯蒂同居的情形。在此之前,勃莱特先后结过两次婚,也先后离过两次婚。这一切巴恩斯都看在眼里,但只能装作若无其事。他的丧失了性能力这一件事,书中几乎没有着墨,两三笔便轻描淡写过去。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作者的一种隐喻,暗示着他对勃莱特的某种欠缺。两人动情之初,巴恩斯就有了原罪。
      
      故事里巴恩斯勃莱特以及他的情人迈克尔、爱慕者柯恩,巴恩斯的朋友比尔等人四处旅行。到日内瓦,去西班牙,不一而足。面对勃莱特四处招风引蝶以及同行的几位朋友(除比尔外)对她的觑觎,一概采取了隐忍的态度,而这又源于巴恩斯内心身处有关自己的选择。
      
      
      
      小说开篇讲述的不是主人公巴恩斯,而是配角罗伯特·柯恩的成长经历。早期他的标签大概有以下几个: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拳击手,因为拳击而留下的一个扁平的鼻子。出身非常富有的犹太家庭,在军事学校补习过,玩橄榄球时是非常出色的边锋。厚道,和善,非常腼腆。结婚五年,生了三个孩子,和有钱的妻子冷漠地过着生活。从书中我们得知柯恩“对拳击一点也不爱好,实际上他很讨厌拳击,但是他仍然痛苦而一丝不苟地学打拳,以此来抵消在普林斯顿大学被作为犹太人对待时所感到的低人一等和羞怯的心情。”虽然看起来他的荣誉是多种多样的,但巴恩斯打心眼里看不起前者。书中第二段就说:“我对所有坦率、朴实的人向来信不过,尤其是当他们讲的事没有漏洞的时候,因此我始终怀疑罗伯特·柯恩大概从来也没当过中量级拳击冠军,也许有匹马曾踩过他的脸,要不,也许他母亲怀胎时受过惊吓或者看见过什么怪物,要不,也许他小时候曾撞在什么东西上。”尽管同柯恩相比,巴恩斯似乎是那样一无是处。
      
      作者在书中有意设置的另一个与巴恩斯比较——仅仅因为他们都先后是勃莱特的情人——的人物是年轻的斗牛士佩德罗·罗佩罗。海明威这样描述二人的相见:
      
      “蒙托亚(旅店老板,斗牛爱好者)翘翘门,把门推开。这是一间幽暗的房间,只有朝小巷的窗户透进一丝亮光。有两张床,用一扇修道院用的隔板隔开。开着电灯。小伙子穿着斗牛服,板着脸,笔直地站着。他的上衣搭在椅背上。人家快把他的腰带缠好了。他的黑发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他身穿白色亚麻布衬衫,他的随从给他缠好腰带,站起来退到一旁。佩德罗·罗佩罗点点头,当我们握手的时候,他显得心不在焉,非常端庄。蒙托亚说了几句我们是斗牛迷,我们祝愿他成功等等的话。罗梅罗听得非常认真,然后朝我们转过身来。他是我平生所见最漂亮的翩翩少年。”巴恩斯对于这位十九岁的小伙子无疑是很欣赏的。
      
      小说中另外两个人物——比尔与迈克尔,只是作者为了故事不那么沉重而作出的可爱点缀。贯穿全篇的是巴恩斯、柯恩、罗佩罗三位男士与勃莱特之间的事。海明威在这本不足十五万字的小说中不遗余力希望表达的重点,概是如此。
      
      柯恩被勃莱特的美貌吸引,于是苦苦追求。倘若本书的时间设定不在二三十年代,而是随便置于某个时空,那么这也许是个愚蠢动人的爱情故事。但在故事的特定时代下,主流是迷惘,青年们“想要用爱情、友谊和寻欢作乐来解脱精神上的痛苦,企图在富有刺激性的活动中使自己振奋起来”,这种一本正经,毫无情趣的单相思自然逐渐为书中各个人物鄙弃。
      
      罗佩罗与女主角勃莱特的关系则有点罗曼蒂克,在故事后半段勃莱特因为厌恶了柯恩“像一头蠢驴般”的纠缠以及迈克尔不能再满足她好奇的欲望后,仍旧因为占有欲又迅速恋上了前者。由于她自身致命性的弱点,这一段关系也难以持久。全书着力较深的几段感情素描,只有巴恩斯与勃莱特的关系最为漫长,但它处处留情却又空白死寂。巴恩斯当然是爱勃莱特的,这一点凡参与主要情节的各人都心知肚明(巴恩斯的隐忍为他带来了这些人对此表示沉默的尊敬),可巴恩斯也有弱点啊。他的弱点即是他永远不能留下这一个流星般的女人,他永远无法满足这个女人如此丰富、冲动以及对万事万物兴趣浓厚的欲望。他同样心知肚明,所以选择在勃莱特处处留情的时候当一个旁观者。他对勃莱特是种欠缺。
      
      我想,即便勃莱特处处留情,她毕竟还爱着巴恩斯,她需要一个人永远为自己守候。如此,就构成了一对奇妙的两级。巴恩斯有了将这段感情继续下去的理由——勃莱特对他的依赖回应了他对勃莱特亏欠的爱。他们难以分离,也无法在一起。
      
      于是,巴恩斯在维持二人感情的前提下转向了隐忍——这似乎于不妨害前提本身是无可逃避的悲哀出口。那些目睹勃莱特如何反复无常后生发的情感:妒忌、失意、孤独、无奈、空虚、耻辱以及绝望等等,在无声的忍受中成了他的隐痛。当然,巴恩斯背负起十字架的举动也为他赢得了某种尊敬。
      
      终究是人,巴恩斯于勃莱特未必没有怨怼。在书的第四章中他收到了一封陌生的来信——是结婚请柬,因为看到请柬上端印有一个纹章的顶饰,暗自想到:“正如齐齐有一个希腊公爵说文头衔一样。还有那位伯爵。那位伯爵很有意思。勃莱特也有一个头衔——阿施利夫人。勃莱特见鬼去吧!你,阿施利夫人,见鬼去吧!”但这不满也仅是无奈的牢骚而已。
      
      罗佩罗是经过巴恩斯认识的勃莱特(当然是后者的请求)。在勃莱特与罗佩罗私奔的几个月后,巴恩斯几乎是预见性地收到了勃莱特发来的电报。总共两封,内容一致:“能否来马德里蒙大拿旅馆我处境不佳勃莱特”。巴恩斯看到电报后,立即订了一张到马德里的快车车票,并回了一份电报:“马德里蒙大拿旅馆阿施利夫人乘南方快车明抵爱你的杰克”。
      
      说是预见并非由于此时的巴恩斯对她还有什么特别的期待。他只是在处理一个问题:“这样处理看来可以解决问题了。就是这样。送一个女人跟一个男人出走。把她介绍给另一个男人,让她陪他出走。现在又要去把她接回来。而且在电报上写上‘爱你的’。事实就是这样。我进屋吃中饭。”而勃莱特关于杰克仅有的想象,或云期待,正是这种在全书中数不胜数的赶来收场,“解决问题”。仿佛一个无限重复不断演示的动作,如《百年孤独》中那个患有失眠症的民族在不断讲述着阉鸡的故事。波莱特可能真的爱他,但这对二人似乎都无关紧要。巴恩斯爱她,所以才以这样近乎自戗的方式挽救那无可挽救的感情;勃莱特爱他,仅仅是需要在自己放纵过后,有人来打扫残局,而巴恩斯正是这样的人。总之,对于后者的感情我们难以知道,而有关前者的内心我们又不忍理解。不妨插一句:柯恩思慕勃莱特美貌的感情于我们倒是既可得知,又能理解。书中对柯恩的恋爱心理描写有很多,如:“他是那么深信勃莱特在爱他。他要待下去,以为忠实的爱情会征服一切。”在此之前,他对弗朗西丝有着几乎如出一辙的想法:“我不能这么做。我对她还得尽某种义务。”恐怕读者除了反感也不能得到更多吧。
      
      
      
      
      我手中这本《太阳照常升起》是上海译文二零一一年版,不过翻译倒是在八十年代初就完成了。属于再版。译者在前言中阐述海明威的创作特点时说道:“海明威曾一再把自己的创作比喻成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看得见的部分只是八分之一,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则是八分之七。’他从不直接披露自己对人物和事件的态度,甚至对人物的行为动机和心理状态也很少进行解释和说明,而只是‘客观地’、‘照相机地’描绘出人物在某种感情支配下本能的乃至下意识的活动,造成富有实感的画面,使读者从这种直接经验中去体验隐藏着的思想感情。这就使海明威的小说包含着丰富的‘潜台词’,具有意在言外、‘余音缭绕’的艺术效果。《太阳照常升起》的主要价值就在于它的‘潜台词’,亦即潜在‘水下’的主题。”以此观照,自然作为主角的巴恩斯,不会谈论他的心思,但在细节内,即那“八分之一”里,有不少可供读者窥探。我注意到两个情节,第一处是:
      
      “我又开灯看书。我看屠格涅夫的这本书。当时我知道,喝了过量的白兰地之后,在心情过分敏感的情况下读书,我能记住,而且过后我会觉得似乎是我亲身经历过的一样。我会终身难忘。这是你付出了代价能获得的又一件好东西。直到天快亮时我才睡着。”
      
      另一处是:“我步行穿过广场到旅馆,一路上感到似乎一切都变得陌生了。好像过去我从没见过这些树。过去我从没见过这些旗杆,也没见过这座剧院的门面。一切都面目全非了。有一次我从城外踢完足球回家时有过这种感觉。我提着一只装着我的足球用品的皮箱,从该城的车站走上大街,我前半辈子都住在这城市里,但一切都不认识了。有人拿耙子在耙草坪,在路上烧枯叶,我停住脚步看了好大一阵子。一切都是生疏的。然后我继续往前走,我的两只脚好像离开我老远,一切似乎都是从远处向我逼近的,我听见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我的脚步声。我的头部在球赛一开始就被踢中了。此刻我穿过广场时的感觉就跟那时一个样。我怀着那种感觉走上旅馆的楼梯。费了好长时间我才走到楼上,我感到好像手里提着皮箱。屋里的灯亮着。比尔走出来在走廊里迎着我。”
      
      
      战争的背景为全书奠定了迷惘基调。穿插在故事的主线有两条,第一条是一干人等与勃莱特的情感纠葛,第二条是记录众人在各地见闻所组成的游记。有着记者与画家经历的海明威出色地完成了这两条主线的构建,或者说海明威的独特经历使他对小说全篇有了如此安排。二者之中第一条主线是全书重点。当然,情感纠葛毕竟是冰山一角,其下隐藏了什么则有待读者考虑。
      
      巴恩斯对爱情的态度,我想到两个词可以形容:一个是伟大,一个是无能。于勃莱特的情感如果可以称为宽容,那么无疑他是伟大的;而这宽容在局外人的我们看来,又不免是过火的。或者说超过了我们平日有关宽容的想象。此时他又是无能的。书中为我们袒露的这两点皆基于以下一个事实:他爱勃莱特,却无法满足他。这就使伟大与无能两个词都可以用在巴恩斯身上。这两样头衔下,隐痛愈加明显,悲哀则愈发深沉了。
      
      
      
      《太阳照常升起》以一个异常伤感的对话结尾:
      
      我们下楼,穿过楼下餐厅来到街上。一位侍者去雇车了。天气炎热、晴朗。大街的一头有一小片有树木草地的广场,出租汽车就停在那里。一辆汽车沿街开来,侍者的上半身探出在一边的车窗外。我给了他小费,吩咐司机朝什么地方开,然后上车在勃莱特身边坐下。汽车沿街开去。我靠后坐稳。勃莱特挪身紧靠着我。我们紧紧偎依着坐在一起。我用一条胳膊搂住她,她舒适地靠在我身上。天气酷热,阳光普照,房屋白得刺眼。我们拐上大马路。
      “唉,杰克,”勃莱特说,“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
      前面,有个穿着卡其制服的骑警在指挥交通。他举起警棍。车子突然慢下来,使勃莱特紧偎在我身上。
      “是啊,”我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阅读至此,恐怕谁都要唏嘘不止。作为旁观者的我们面对戛然而止的故事,既不能表示同情,也无法贡献愤怒。一旦我们不再涉身故事之时,伟大或无能也就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对于故事中无论是巴恩斯抑或勃莱特,或者柯恩诸人,我们内心的投射无一例外地反照了自己。爱情本身无可忧惧,倒更像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某种期待,或云毫无期待,将我们置于黑夜,即便翌日如昨,那太阳照常升起。
      
      
      
      
      
      后记:芥川龙之介在《尾生的信义》中写尾生等待相约的人不来,最终被潮水淹没,感叹道:“数千年后,此魂魄历经无数流转,不得不再度托生人间——是乃现宿于我身之魄,所以,我生于此现代,却不能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我昼夜过着懵懂如梦的日子,却又一心等待着会有什么奇物将至——犹如尾生薄暮时分在桥下终生等待着不来的情人一样。”
      
      在读完《太阳照常升起》后,不知怎么想起了这个故事。
      
  •      我看的这个小说实际是叫 Fiesta,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两个名字,查过确认这就是 the sun also rises.
       挑这个来看纯粹是因为英语水平有限,图书馆里我能看懂的书太少,海明威一向以简洁的语言风格著称,自然选他了。
       没有去猜测过剧情是什么样的,就那么顺着剧情一点点走。
       碰巧了,特别巧。在奥地利旅游的时候正好随身揣着这本书,在维也纳回布达佩斯的火车上默默地看,突然出现了一个情节:
      "Well, " I said."I heard u had a wonderful trip."
      "Wonderful," he said."Budapest is absolutely wonderful."
      "How about Vienna?"
      "Not so good, Jake. It seemed better than it was."
      然后我就乐了,刚在奥地利呆了四天,花了两天在维也纳,一路感叹着维也纳比布达佩斯好太多,却看到这样的情节。周围坐着一半奥地利人一半匈牙利人,不知道他们看到这个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还有一段。
      Brett turned to Bill.
      "have u been in this pestilential city long?"
      "just got in today from Budapest."
      "How was Budapest?"
      "Wonderful. Budapest was wonderful."
      "ask him about Vienna."
      "Vienna,"said Bill," is a strange city."
      我又忍不住乐了,坚定地要把这书看完,这种应景的巧合感让我对情节有了更多好奇。
      具体的情节大家都耳熟能详,没什么好说的。
      值得感叹的一点是能在这样的环境里读到这样的书让我觉得很幸运。书里描写的欧洲市井风貌,出门就真的能看见,即使有单词不认识,直观的感受也足以弥补单词的障碍。
      书里写着,他们坐火车去西班牙,沿途平原上远近不同的红顶白墙小房子,于是火车上的我也看向窗外,真的有差不多的小房子,一样的细节,一样的风景,一样的装饰,一样的习俗,一样的服务生,一样的食物。但是,快100年过去了。
      书中的人物一九二几年在西班牙在巴黎的生活就是 吃饭晒太阳看风景看书睡觉参加嘉年华去海滩游泳去河边钓鱼喝咖啡喝酒参加派对。
      快100年过去了,我接触的欧洲人的生活依然如此。
      时间在这里并没有留下很多痕迹,也没有太大的改变。几十年如一日的日出日落,休闲,舒适,无欲无求。
      嘉年华的斗牛,奔牛,吃喝玩乐和各种服饰装饰丝毫没有过时的感觉,在80年后的今天依然如旧,甚至更显时尚,这些人是怎么过日子的。。。。。。
      斗牛去年也才刚刚被取消,怎么读这书都感受不到时间的差距,这些人这些事都像发生在身边。当然,除了战争,以及战争带给当事人的直接创伤。
      情节总的说来平平淡淡,但是非常吸引我,忍不住想起了亦舒,没什么可比性,就是忍不住想起了亦舒。言情小说,除了亦舒,别人的一本都没读过。
      都是那样淡淡的口吻,客观的态度,叙述着那些一件件发生的生活中的事。有可能我英语太烂,也许人家海明威的口吻不是淡淡的。
      
      我喜欢fiesta这个名字,用西班牙语或者意大利语念,特别得劲儿。
      哈哈,就像piazza这种词的发音一样得劲儿。
      
  •      海明威大概是自然主义,美国式的自然主义和现实主义我是非常中意的。当然讨论这些学院派的内容并没有什么意义,只是需要一些词来形容海明威的腔调罢了。海明威的腔调和冷峻搭不上边——仅从译文来看,然而这文字中的内涵确实冷峻,是严肃和痛苦的。不管是年收入十万刀的美国人还是年收入一千元的甘肃人我们都面对着痛苦烦恼无聊和一切促使人自杀的东西。只是物质的丰富更会让人去思考那些更没有答案的问题,当然也有人不想这些,这不坏,最好不要想。我以为任何了不起的小说最后总要触及到那几个为数不多的哲学问题诸如幸福,意义等等。你说,我爱一个人爱的死去活来结果痛苦和饿的死去活来的痛苦比熟为高级?但其实没有高级,痛苦总是痛苦,只不过前一种痛苦更无解罢了。我们都是迷惘的活着,没有什么意义,即便加缪说人之伟大正在与其知生命无意义而依然活着如孔子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然而这话不过是自我安慰,因为生命依然是无意义。叫我看,任何其他任何动物相同,生命的意义唯活下去而已,你若执意要求出高于此的意义,必要付出代价。即便如海明威般了不起的人,最后还不是用猎枪结束自己的生命,当然这是好的,我只是说,人都是要死的。
  •   他们所追求的真相何尝不是我们的迷茫
  •   抱歉
    看到巴恩斯在酒馆认识女主之后看不下去了……
  •   水下的八分之七。突然明白了那些客观描述下面不动声色地感情。
  •   @雨飘泥香 这一点恰是全书最动人的地方。
  •   我昼夜过着懵懂如梦的日子,却又一心等待着会有什么奇物将至——犹如尾生薄暮时分在桥下终生等待着不来的情人一样。
  •   看得英文原版。八分之一和八分之七,怪不得,断断续续看到酒馆的时候不得不上来看哈剧情和人物关系了······
  •   写的挺好,就是男主早在战争中就认识女主了,不是在酒馆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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