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1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美)约翰·狄克森·卡尔 页数:339 译者:景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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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任何一本小说中,都会有一个或者若干个“谜”,比如,那对情侣是不是最后能走到一起,那个青年能不能报了杀父之仇,或者未来究竟发展成怎样一个世界,等等。人类都有好奇心。因此一个个谜团也就吸引着读者继续读下去,直到翻开最后一页。侦探小说可以说是将谜团最大化的一种类型小说。整本书就是一个大谜团——解开谁是凶手之谜。而在此过程中又包含着各式各样的小谜团:没有留下凶手脚印的沙滩、不可能进出的密闭空间、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待到最后一章名侦探娓娓道来事件的真相,读者才恍然大悟,感叹世间竟然有如此巧思。 自1841年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发表《莫格街谋杀案》以来,侦探小说经历了一百六十余年的发展。这期间不仅出现了阿瑟·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达谢尔·哈米特、雷蒙德·钱德勒等享誉世界的大师人物,还衍生出了许多流派和子类型。比如解谜推理、硬汉侦探、法庭推理等等。其中解谜推理是爱伦·坡时代便诞生的,历经一辈辈大师潜心雕琢,称得上是侦探小说中的正统,也被称作“本格派”(日文说法,即正宗、正统)。 解谜推理在1920年代掀起高潮,成就了侦探小说史上的“黄金时代”。在那个“名探满街走,名作天天有”的时代里,有三个名字最为耀眼,即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和约翰·狄克森·卡尔。他们笔下的作品代表了解谜推理的最高峰,时至今日还广受追捧。这时期作品的特色是崇尚推理和谜团,要给予读者公平的线索,让他们和虚构的侦探拥有同等解开案件真相的机会。
内容概要
吉姆·安士伟第一次去见未来的岳父胡弥。忐忑不安的小伙子接过胡弥递来的威士忌,没想到喝了一口就昏倒在地。醒来后,他发现胡弥已经倒地身亡,胸口插着一支箭,正是原来挂在墙上的一支,箭上只有安士伟的指纹……屋子的房门从里面紧锁,窗户也从里面闩好——于是在这不省人事的十五分钟,安士伟成了案件唯一的疑犯。 作者只用十几页的篇幅介绍案情,然后迅速转至法庭的审理和辩论过程。亨利·梅利维尔爵士大显身手,使得这一经典的密室故事精彩环生,令人目不暇接,大呼过瘾!
作者简介
景翔,工科毕业,服役后曾从事计算机程序设计工作,后转入新闻界,退休后延续自五十一年开始之翻译工作。为重度推理迷,曾催生「推理」杂志。在推理小说之译介方面,重要译作有:《纳粹大谋杀》(领导);《艳阳下的谋杀案》(远景);《EQMM精选四○年代推理代表作》(林白
书籍目录
序幕 可能发生的经过所做之真实证言请看第五号照片在那黑暗的小走廊里要么有一扇窗户,要么没有又不是食人魔的洞一截蓝色羽毛站在靠近天花板的地方老熊还没有瞎红色袍服毫不匆忙传被告私下商议从发现之点翻关键之处打印台是关键射箭手的时间表犹大之窗的形状墨我亲自染的色在那个小窗口陪审团的裁决实际发生的经过附录 英美法系刑事诉讼程序简介
章节摘录
在一月四号,星期六的傍晚,一个准备结婚的年轻男子到格鲁斯维诺街的一栋房子去见他未来的岳父。这个年轻男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不过比大多数的人略为有钱些。吉姆·安士伟个子很高,脾气很好,一头金发。他有那种一般人都喜欢的随和个性,对人了无恶意。他的嗜好是看谋杀推理小说,就跟你我的嗜好一样。他有时会喝得太多,有时会出乖露丑,也跟你我一样。最后,因为是他亡母的遗产继承人,所以在别人眼里是个黄金单身汉。在看以下这件谋杀案时,最好把这些事实记在心里。这些就是他拜访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这件事背后的事实。在索塞克斯一场圣诞节的家庭派对中,安士伟认识了玛丽·胡弥。他们之间的爱情来得突然而认真:早在初见面的十二个小时之后就谈到这件事,元旦那天,他们就订婚了。为此,安士伟的堂哥——雷金纳上尉,也就是他们的介绍人,还想要向他拿五十镑。安士伟给了雷金纳一张一百镑的支票,还做了其他类似这样的事。玛丽写信把他们订婚的事告诉她的父亲,她父亲回信来祝贺她。这实在很让人高兴。艾佛瑞·胡弥先生是首邑银行的董事,也是这家银行在圣詹姆士分行的旧任经理。可不是一个会对这类事情等闲视之的人。他这个人可以说是既正直又疑心很重。从他在北方一个工业小镇开始他的职业生涯时就已经显现出来。因此,在一月四号那天,吉姆·安士伟必须离开一天到伦敦去办事,然后预备去见他未来的岳父。他只有一件事弄不明白。早上九点钟,玛丽到火车站给他送行的时候,他不明白她的脸为什么那么苍白。那天傍晚六点刚过的时候,他在往格鲁斯维诺街去的路上还在想这件事。他不必和艾佛瑞·胡弥联络。那位老人家自己在当天下午就打了电话到安士伟的住处,邀他到家里来。他很客气,但是令人感到冰冷而一本正经,让安士伟模糊地觉得应该是很合于当时的情况:“考虑到我所听说的那些事情,我认为我们最好把和我女儿有关的问题解决一下。今晚六点方便吗?”这实在不像“嗨,来见个面”,安士伟想道。这老家伙至少该请他去吃晚饭吧。而且,他赴约也迟到了:一场白色的大雾阻碍了交通,他的计程车只能慢慢蠕动,回想起玛丽害怕的面孔,他不禁狐疑。去他的,胡弥不可能是那样一个讨厌的人吧!如果他真是如此的话,他这个听话的女婿准备告诉他该在什么地方放手。接着他告诉自己说这太无聊了,他为什么要紧张呢?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年代,要说还有哪个会因见到新娘子的家人而紧张的话,那只有在喜剧里才看得到。这可不是喜剧。格鲁斯维诺街十二号是一栋很坚固、黄色砂岩所盖成的房子,有着很不方便的窗前阳台,和他原先想象的一样。一位很传统的管家请他走进陈设很传统的门厅,门厅里回响着一座大型挂钟的滴答声,钟上的指针指着六点十分。“我——呃——姓安士伟,”他说,“胡弥先生约我来的。”“是,先生,请把帽子和大衣交给我好吗?”就在这时候,吉姆毫无来由地掉了手上的帽子。那是一顶常礼帽。一路滚到了门厅的那头。他感觉自己脸红到脖子根,尤其是想到自己像个大傻瓜似地站在安静的门厅里,而那位管家十分镇静地过去把他的帽子捡了回来。他脱口就把心里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说了出来。“我的大衣就穿着,”吉姆·安士伟很唐突地说。在他说这句蠢话的时候.语气很蛮横,“带我去见胡弥先生。”“是,先生,劳驾走这边好吗?”要带他去的那个房间在屋子后面。在他们经过大厅那道大楼梯时,他看到有人在上面看他。他觉得那是一个戴着眼镜、相貌可人的女子。那想必是艾蜜莉亚·乔丹小姐,玛丽曾经说过.她和她父亲在一起有好多年了。他想着不知道那位老先生的弟弟,史本赛·胡弥大夫,是不是也在那里对他检视一番。“——来见您,老爷,”那位管家说。他的向导打开了一间大房间的门,里面布置得像间办公室,只不过有个小柜子。房间正中有一张很摩登的平桌面书桌,桌上还亮着一盏很摩登的台灯,另外一个让人觉得这里像个办公室(或者甚至像是一间保险库)的地方,在那两扇窗子上:两扇窗都装了遮板。而遮板看来是钢铁做的。这个地方是由上个世纪一间挑高而冰冷的后客厅改装而成,黑色的壁纸上一度有过金色的花纹,另外还有几把勉强可坐的椅子。在房门对面的那面墙,有一座白色大理石的壁炉,华美而毫无装饰。房间里唯一的装饰品固定在这座壁炉上方的墙壁上:三支箭矢,摆成一个三角形。原先一度染成三种不同的颜色,而且好像刻有日期;可是每支箭后面的羽毛看起来都干枯而扭曲了。在那三角形的正中,是一块铜制的饰板或是奖章。玛丽·胡弥的父亲由书桌后面站了起来,灯光照在他脸上,他显然刚刚才把棋盘收起来,把棋子放进盒子里,他把盒子推到一边。艾佛瑞·胡弥是个中等身材、骨架很大的男人,六十多岁了还活力十足,眼神沉郁,仅剩的一些灰黑头发,小心地梳理得横过巨大的头颅。他穿了一套灰色苏格兰呢的西装,里面是高高的老式硬领,打了条歪七扭八的领带。安士伟起先很不喜欢他那对突眼中的表情,但那种表情变了。“这样就可以了,戴尔,”他对管家说,“去把车子替乔丹小姐开过来。”他的声音毫无表情。而他转过来望着他的客人,脸上既不热诚,也无敌意,同样没有表情,“请坐,我想我们有很多话要谈。”胡弥等到房门关上了,然后靠坐在他书桌后面的椅子里,看着自己的两手,他的手指很粗,指头圆钝,但保养得很好。他突然继续说道:“我看你是在看我的奖品。”安士伟的脸又红了,只觉得有什么事非常不对劲,就把眼光从他主人身后墙上的几支箭矢那里收了回来。他注意到三角形最底下的那支箭上满是灰尘,黄棕色的,刻着“一九三四”的年份。“你对射箭有兴趣吗?先生?”“我小时候在北方,就拉四十磅的弓,像这里的男孩玩板球和足球一样。我发现在这里还很流行,”那浑厚的声音停了下来。艾佛瑞·胡弥似乎在考虑着每一个念头,就好像他在绕着打转,加以审视,有如一个人在看一栋房子似的。“我是皇家射箭协会的会员,也是肯特郡护林官协会的成员。这几支箭都是射箭大赛的奖品,是肯特郡护林官协会年度大会里的比赛,最先射中金标——”“金标?”他的客人重复了一遍,觉得这样的强调有点恶意。“就是靶心啦,最先射中靶心的就成为下一年这个协会的护林官长。在十二年里,我赢了三次。这些都还是很好的箭,可以杀得了人。”安土伟强忍下瞪着对方的念头,“很有用,”他说,“可是我说呀,先生,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到这里来偷东西的,也不是来杀人的,除非真有那个必要。重点是,我想要娶胡弥小姐。而——呃,事情怎么样?”“那是很荣幸的事,”胡弥说着,第一次露出了笑脸,“我能不能请你喝一杯加苏打水的威士忌?”“谢谢你,先生,”对方很宽慰地说道。胡弥站了起来,走到小柜子旁边。他拔开了酒瓶的塞子,加苏打水调了两杯很薄的酒。端着走了回来。“祝你财源茂盛,”他继续说道,表情有些改变,“詹姆士·卡普隆·安士伟先生,”他把这位客人的全名说了一遍,两眼一眨也不眨地正视着他,“我很坦白地跟你说,那件婚事会有好处,可以说对双方都大有好处。你也知道,我已经答应了,我完全找不到任何反对的理由。”安士伟凑着酒杯口说了旬什么——“我有幸见过已故的安士伟夫人,我知道你们家族的经济状况很稳定。所以我准备告诉你……老兄,老兑,你怎么了?你疯了吗?”安士伟看到他的主人把酒杯举到一半就停了下来。脸上露出惊愕的表情。可是他眼前看来很怪异,好像有什么烧灼着他的喉咙,然后沿着他的两肩,再往上到了他两边的太阳穴。他的头开始发晕,眼前的一切都在打转,书桌向前倾倒。他试着站起身来,知道自己一定是倒靠在桌子边上,在他失去知觉之前,最后疯狂的念头是知道他的酒被下了药:但即使是这一点,也被他两耳里的轰响阻绝在外。即使是在痛苦中,仍有着一连串不曾中断的想法,“那杯威士忌里有什么东西”不停在他脑海里打转,好像和他一起苏醒了过来。他坐起身子,感觉到他的背卡在一张硬背椅子里,他的头似乎一路旋转着往天花板升了上去,在他恢复视力之前,他必须先压抑住胃里那种作呕的感觉。那花了一段时间,而亮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对着光眨了好几次眼。原来就是那盏有个弧形绿色灯罩的台灯。一阵全然的恐慌,继之而来的是:模糊地想起自己置身何处。接着他一下子全记起来了。就在胡弥正在祝福那场婚事的当中,有什么使得他的客人失去了知觉。胡弥想必放了什么在他的威士忌里,可是这太荒谬了。胡弥为什么要放什么在酒里呢?胡弥人又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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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938年,全书以打官司的形式叙述,案情紧凑,悬疑力十足,每章节末透露新的惊人的线索往往让我不得不追着读下去,法庭上律师针锋相对,字字玄机的人物对话非常的有震撼力,这也使它成为了一本异常精彩的法庭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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