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岳麓书社 作者:蔡元培 页数: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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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蔡元培是我国近代民主主义革命家和教育家,历任教育总长、北京大学校长、中央研究院院长等职,冶中西学术于一炉,集新旧思想于一身,被毛泽东誉为“学界泰斗,人世楷模”,有《蔡元培全集》行于世。 此本《中国伦理学史》是第一部系统整理和研究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发生、发展及其变迁的学术著作,也是蔡元培先生代表性理论著作之一。书中将中国伦理学史划分为三个时代,系统介绍了我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伦理学界重要的流派及主要代表人物,阐述了各家学说的要点、源流及发展,并以科学的方法辨析其优长与缺失。其为中国近代伦理学的建构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借鉴。 此次重新出版,以1933年3月商务印书馆印行的国难后第一版为底本,并以2005年上海古籍本为参校本,进行了编辑整理。我们在遵循古籍整理通行原则的基础上。尽量尊重历史文献的原貌,以基本保存其时代特征。
书籍目录
绪论第一期 先秦创始时代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唐虞三代伦理思想之萌芽 (一)儒家 第三章 孔子 第四章 子思 第五章 孟子 第六章 荀子 (二)道家 第七章 老子 第八章 庄子 (三)农家 第九章 许行 (四)墨家 第十章 墨子 (五)法家 第十一章 管子 第十二章 商君 第十三章 韩非子 第一期结论第二期 汉唐继承时代 第一章 总说 第二章 淮南子 第三章 董仲舒 第四章 扬雄 第五章 王充 第六章 清谈家之人生观 第七章 韩愈 第八章 李翱 第二期结论第三期 宋明理学时代 第一章 总说 第二章 王荆公 第三章 邵康节 第四章 周濂溪 第五章 张横渠 第六章 程明道 第七章 程伊川 第八章 程门大弟子 第九章 朱晦庵 第十章 陆象山 第十一章 杨慈湖 第十二章 王阳明 第三期结论附录后记
章节摘录
第二章 唐虞三代伦理思想之萌芽 伦理思想之基本我国人文之根据于心理者。为祭天之故习。而伦理思想,则由家长制度而发展,一以贯之。而敬天畏命之观念.由是立焉。 天之观念五千年前,吾族由西方来,居黄河之滨,筑室力田,与冷酷之气候相竞,日不暇给。沐雨露之惠,懔水旱之灾,则求其源于苍苍之天。而以为是即至高无上之神灵,监吾民而赏罚之者也。及演进而为抽象之观念,则不视为具有人格之神灵,而竞认为溥博自然之公理。于是揭其起伏有常之诸现象,以为人类行为之标准。以为苟知天理,则一切人事,皆可由是而类推。此则由崇拜自然之宗教心,而推演为宇宙论者也。 天之公理古人之宇宙论有二:一以动力说明之。而为阴阳二气说;一以物质说明之,而为五行说。二说以渐变迁,而皆以宇宙之进动为对象:前者由两仪而演为四象,由四象而演为八卦,假定八者为原始之物象,以一切现象,皆为彼等互动之结果。因以确立现象变化之大法,而应用于人事。后者以五行为成立世界之原质,有相生相克之性质。而世界各种现象。即于其性质同异间,有因果相关之作用,故可以由此推彼。而未来之现象,亦得而豫察之。两者立论之基本,虽有径庭.而于天理人事同一法则之根本义,则若合符节。盖于天之主体.初未尝极深研究,而即以假定之观念,推演之,以应用于实际之事象。此吾国古人之言天,所以不同于西方宗教家,而特为伦理学最高观念之代表也。 天之信仰天有显道,故人类有法天之义务,是为不容辨证之信仰,即所谓顺帝之则者也。此等信仰,经历世遗传,而浸浸成为天性。如《尚书》中君臣交警之辞,动必及天,非徒辞令之习惯。实亦于无意识中表露其先天之观念也。 天之权威古人之观天也,以为有何等权威乎。《易》曰:“刚柔相摩,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干道成男,坤道成女。干知大始,坤作成物。”谓天之于万物,发之收之,整理之,调摄之,皆非无意识之动作,而密合于道德。观其利益人类之厚而可知也。人类利用厚生之道。悉本于天,故不可不畏天命,而顺天道。畏之顺之,则天锡之福。如风雨以时,年毂顺成,而余庆且及于子孙;其有侮天而违天者.天则现种种灾异,如日月告凶、陵谷变迁之类,以警戒之。犹不悔,则罚之。此皆天之性质之一斑见于诗书者也。 天道之秩序天之本质为道德。而其见于事物也,为秩序。故天神之下,有地祗,又有日月星辰山川林泽之神,降而至于猫、虎之属。皆统摄于上帝。是为人间秩序之模范。《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此其义也。以天道之秩序,而应用于人类之社会,则凡不合秩序者,皆不得为道德。《易》又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言循自然发展之迹而知秩序之当重也。重秩序,故道德界惟一之作用为中。中者,随时地之关系,而适处于无过不及之地者也。是为道德之根本。而所以助成此主义者,家长制度也。 家长制度吾族于建国以前。实先以家长制度,组织社会,渐发展而为三代之封建。而所谓宗法者,周之世犹盛行之。其后虽又变封建而为郡县,而家长制度之精神,则终古不变。家长制度者,实行尊重秩序之道,自家庭始,而推暨之以及于一切社会也。一家之中,父为家长,而兄弟姊妹又以长幼之序别之。以是而推之于宗族,若乡党,以及国家。君为民之父,臣民为君之子,诸臣之间,大小相维,犹兄弟也。名位不同,而各有适于其时地之道德,是谓中。 古先圣王之言动三代以前,圣者辈出,为后人模范。其时虽未谙科学规则,且亦鲜有抽象之思想,未足以成立学说,而要不能不视为学说之萌芽。太古之事邈矣,伏羲作《易》,黄帝以道家之祖名。而考其事实,自发明利用厚生诸述外,可信据者盖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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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伦理学史》是第一部系统整理和研究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发生、发展及其变迁的学术著作,阐释并论述了从孔子到王阳明二十八位思想家的伦理思想,附录中列叙了戴震、黄宗羲、俞正燮三人的道德学说。该书以科学的方法分析和评价了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及其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各家的伦理学说,辨析其优长与缺失,审度其弃取与抑扬,既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又合情合理,褒贬有度。尤有意义的是,蔡元培在此书中将法兰西革命中所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同中国古代的道德观念进行比较,主张中西汇通,互相学习……《中学修身教科书》是蔡元培对伦理学所作出的又一重大贡献…… ——刘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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