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万卷 作者:饶雪漫 页数:271 字数:17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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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我的记性一直很坏。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热病,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划,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坫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存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苫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罩。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耶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邪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也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长不大的孩子。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应该可以不错的吧。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齐秦得意地说:“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新年快乐,我爱你们。饶雪漫 2007年12月于江苏镇江
内容概要
小说生动描写了妖精七七,暴暴蓝,优诺三个女生,铺陈出一幅让你爱之痛之的纯美青春画卷,直抵青春最深处。该小说在花衣裳网站和《男生女生》杂志一连载即受到了无数读者的青睐,才写到一半就有六家以上的出版社相中,希望可以出版此书。春风文艺社以首印十万的良好条件拿下本书的出版权,旨在掀起新一轮“青春文学”的高潮。
作者简介
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七十年代。已出版作品五十余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享有“文字女巫”之称。代表作《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左耳》、《沙漏》等,多次登上全国各地(含港台地区)畅销书排行榜,小说《天天天蓝》在日本出版。
书籍目录
妖精七七暴暴蓝优诺有些事我没说刀尖上的舞蹈相遇抑郁的B小调雨后你走得有多远盛夏的果实飞翔的速度流离我们的城堡附录
章节摘录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被林涣之找到了。他朝我抬抬下巴,我乖乖地上了他的车。他一语不发地开车,和往常一样,在他非常非常生气的时候他总是一语不发。我受不了这种沉默的折磨,于是我开口说话:“找我是不是又花了你不少钱?”“是。”他说。“你不用来找我。”我说,“我可以过得很好。”“是吗?”他看穿我说,“就凭你兜里耶几块钱?”我涨红了脸,猛然意识到也许这些天他都在跟着我,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才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接下来的话更是证明了我的猜想,他说:“你住的那家宾馆虽然便宜,但热水老是供应不上,你要是往前走二十米就会发现有家三星级的宾馆。单人间打折,又好又合算,而且更安全。”我把头低下来,一直一直地低到双膝上,连愤怒都失去了力气。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不是他的对手。真的,已经很多很多年了,我一直都记得那个下午,那个下午下很大很大的雨,雨混浊而粗暴,将孤儿院的窗玻璃打得肮脏不堪,我敢保证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那样铺天盖地的雨,像是要把整个世界给活活地淹没。林涣之就靠着那扇窗站在那里,目光从我们十几个孩子的脸上一一扫过,然后,忽然地指住了我,说:“就她。”“七七?”院长说,“这孩子有点孤僻,脾气也不大好。”林涣之并不回答,而是走过来.在我的面前蹲下,伸出手对我说:“你叫七七?握个手好吗,以后将由我来照顾你的生活。”“有公主裙穿吗?”我问他。罗宁子被人收养后曾回来看过我们,她穿着漂亮的公主裙,给我们每个人吃糖,我把她给我的糖狠狠地扔到厕所里。“有。”他咧开嘴笑了,“从此以后,你要什么有什么。”我对自己的身世了解甚少,除了知道自己姓叶,在孤儿院里,他们都叫我七七,叶七七。林涣之领养我后并没有要求我跟他同姓,只是为了上学方便替我另起了一个学名,叫叶小寂。寂寞的寂。我明白,他是寂寞的大人,我是寂寞的孩子。我们相依为命。九岁的那年,我有过一次骨折,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撞断了我的手臂,那种疼痛对一个九岁的孩子而言是难以忍受的。做完手术,我在昏暗的病房里醒来,看到他立在窗前的背影,第一次感觉到“安全”这个词的含义所在。他听到我的声音,走到床边,俯下身子对我说:“七七,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你。”“我的手还能动吗?”这是我最关心的。“能。医生向我保证,它会跟以前一样。”“我想吃冰淇淋,现在。”“好的。”他温和地说,“你想要什么都可以。”他没有食言,真的给我一切我所想要的东西,答应我很多无理的要求,甚至包括在高二的时候休学一年。其实这是我的花招,我不想念书了,我一坐到课堂上就头昏脑涨,不然,我也绝不会在数学课上把那个老师扔向我的粉笔头重新扔回到了他的脸上。更不会和我不喜欢的那个男生在教室里拥吻,那个男生长得像某个明星,有很多人追,最夸张的一次是有个女生为了索要他的签名而追他,一直追到男厕所的外面。可我发誓,我真的没有一秒钟喜欢过他。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弄不清楚,到底是叫曾伟,还是曾炜。我就这样洒脱地离开了学校。麦子来看我,我把门关起来不见她。她是医生,也是林涣之的老朋友,比林涣之要小十来岁。因为我的“骨折事件”他们相识,当年,她是我的主治医师,后来不知怎么就成了我们的“家庭医生”。林涣之和我一样,生平最怕的事情就是上医院,所以一有点小病小灾的,麦子多半会随叫随到。她的医术好像还行,最主要的是打针不疼,她一面说着“七七你喜欢不喜欢游泳我们有空去海边”一面就将针管神不知鬼不觉地戳到我的胳膊里,然后轻快地说:“好啦,明天就活蹦乱跳了。”日久生情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麦子就这样慢慢地喜欢上了林涣之,认识我们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可是她一直一直也不嫁人。我也知道,她不喜欢我。我偷听到她对林涣之说:“你要小心七七,带她出去玩玩,要是发展成抑郁症,那可就麻烦了。”“别瞎说。”林涣之骂她。“我是医生,还能吓你?”林涣之沉默了。后来,他就说要带我去欧洲旅行,他把护照都办好了,可是我却死活也不愿意去,我就是不让他们遂心。麦子来劝我,说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话。我恶狠狠地说:“闭嘴!你想去你直说!”她愣了好一会儿,眼泪就要出来,林涣之叹口气,把她拉走了。不上学的日子,我并不爱出门,而是常常在网上,偶尔和林涣之吵嘴,比如他让我去什么英语口语培训班,或者指责我的服装太过前卫时。每一次吵完,我都筋疲力尽。我不是没有想过要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但实际上却是一目比一日走向糟糕。这不,糟到必须离家出走,才有可能解决问题。当然只是短暂地解决,除非有一天,我真正而完全地离开那个家。我跟林涣之说我饿了,要去“圣地亚”。他握着方向盘说:“没问题。”我知道他会迁就我,这是他的弱点,他总是以迁就我来映衬出自己的宽容和伟大,心甘情愿地被我屡屡利用来证明他当初无悔的选择。可惜我并不感激他,我不止一次没有良心地想我宁愿在孤儿院里长到今天,也许平庸也许无奈却肯定不会伤痕累累。那一顿我吃得很多,仿佛只有吃才可以搦毙我所有的不快。林涣之却全无食欲,在我的对面慢悠悠地品着一杯炭烧咖啡。我一面死吃一面禁不住东张西望,偌大的餐厅里并没有一个单身的男子,那个叫布衣的,也许压根就没有来。不过我倒是真有兴趣想看看他到底长什么样子,这个唯有本事在网上逗得我哈哈大笑的男人,到底会是何方神圣。趁着林涣之去冼手间,我悄悄地开了手机。为了避免被找到,手机很多天都没开了。刚一打开短消息就蜂拥而至。无数条都是以前那个姓曾的自以为是的帅哥发来的: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TNND!我一愤怒就又把手机给关掉了。还是没有一个人看上去会是布衣,这个世界真是充满欺骗,让人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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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的金色城堡》是饶雪漫历时一年创作的倾心之作,小说生动描写了妖精七七,暴暴蓝,优诺三个女生在青春路和情感路上的坎坷的曲折,这是饶雪漫最擅长的“少女题材”,她精灵一样的文字将少女内心的寂寞和盼望宣泄得淋漓尽致,铺陈出一幅让你爱之痛之的纯美青春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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