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作者:蔡智恒 页数: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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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写在《夜玫瑰》之后《夜玫瑰》在2002年11月初版,距今刚好满五年。为了再版我又重读一次,在12万字中大约删去400字。原以为会删去更多,但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觉它相当完整且赘述很少。虽然很多人从夜玫瑰这名字推论出这可能是部酒店小姐的回忆录,或是肚皮舞娘的血泪史。但很遗憾,它只是一部平凡的小说。或许有人有异议,认为它包含了土风舞、水利工程、灵异事件、一只神奇的狗,所以应该不算是平凡的小说,而是奇怪的小说。《夜玫瑰》全文共分14章,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每章的异体文字连起来约1万1千字,也是独立而完整的故事。那是一个关于“学姐”的故事。主要的部分将近11万字,主角是“叶梅桂”。这两个故事整合得不错。(我可以说实话吗?)于是《夜玫瑰》明显分为两个主要场景:跳土风舞的广场、七c的客厅。一个是回忆的过去,一个是正在进行的未来。请试着想象舞台的一端灯亮了,一群年轻男女跳着土风舞,说了一些话,然后灯暗;另一端灯亮了,一男一女坐在客厅中的沙发交谈。借由灯光交替,故事往下进行。《夜玫瑰》的源头,其实只是那个关于学姐的故事而已。在大一时,我们班曾参加土风舞比赛,这是成大新生的传统。比赛完后一星期,土风舞衽为所有参赛者举办一个晚会。我跟班上同学在晚会里玩得不亦乐乎,直到听见:“请邀请舞伴。”那年我才18岁,天真而害羞。(没错,我也曾天真害羞,就像杀人犯也曾蹲在地上玩泥巴一样。)我连跟陌生女孩开口问路都会不好意思,何况是邀她跳舞呢?所以我有些惊慌失措,想逃离现场。有个学姐发现了我,面带微笑直接向我走来,牵住我的手融入圆圈。那时响起的音乐。要跳的舞,便是夜玫瑰。我根本不认识那位学姐,她也没自我介绍。她只是脸上挂着温暖的笑容,一步步引导我跳夜玫瑰这支舞。舞跳完后,她说:“学弟,以后别害羞,要大方一点。”然后笑了笑,便走了。或许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我日后常想起这段往事。并同时忆起当时愉悦的气氛。以前常有个想法,希望能再次遇见那位学姐,然后跟她说声谢谢。日子久了,学姐的面貌和声音已经模糊,即使在路上擦肩也不认得。渐渐的,我将这种感激之情转移到夜玫瑰身上。也许将来某天,我成了公司的高级主管,带着客户到酒店应酬时,说:“把你们店内花名叫夜玫瑰的小姐叫来坐台。”然后我给她很多小费,算是聊表谢意。没想到最终我完成了《夜玫瑰》这部小说,我很有成就感。也才算是了却心愿。每个人经常被偶然交会的人或是偶然发生的小事改变人生。我很感激那位学姐,她让—个害羞的小男生,开始学习大方与自在。虽然现在有点学习过了头。《夜玫瑰》这题材其实相当难写,尤其它又刚好在《檞寄生》之后。很多人认为《檞寄生》是我作品的高峰,它的波峰甚至比《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高。于是在浓烈的《檞寄生》之后,《夜玫瑰》显得特别平淡。我以为这就是生活的味道。人生在浓烈之后,往往能体会平淡才是真味。就像吃了一顿烤猪排后,你不会期待接下来的是海鲜火锅。最好是来杯热茶、热咖啡,或是甜点也行。《夜玫瑰》原本就是“寂寞”的小说,所以场景与氛围不能绚烂。如果你问我:以“寂寞”为题,是否暗示作者很寂寞?关于这点,李白做了解释。李白的《将进酒》中有句:古来圣贤皆寂寞。说的就是像我这种人。啊?我说溜嘴了。请你装作没看到,也当我没说。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夜玫瑰》一开始不到两百字的叙述中,出现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这是我故意的,很无聊吧?我果然是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还有一个更任性的地方,就是我把水利工程的专业知识写入小说。很多人说他们看了头很痛,有的人甚至装死,然后跳过。这表示作者的能力不够,不能将枯燥的专业知识与小说完美结合。但文中所举的李白《将进酒》诗句、李冰的都江堰、美国密西西比河的裁弯取直等例子,这几年不断有读者告诉我,他们从中得到领悟与能量。虽然小说中的主角是寂寞的,但作者却因为这些鼓励而不寂寞。我念了13年的水利工程,毕业后也一直从事水利工程的相关研究。在台湾有很多默默奉献的水利工程师,他们像清澈的水,滋润这块土地。我将主角柯志宏的背景定为水利工程师,并借由他口中说出:“水利工程存在的意义,不在于被重视,而在于被需要。”希望能与所有水利工程师共勉。很多人以为文中的两条线——学姐与叶梅桂,最后应该要交会。最好是柯志宏牵着叶梅桂的手逛街时,碰见学姐背着孩子在卖玉兰花。突然间天色变了,乌云迅速团聚,天空响起几声闷雷。柯志宏不自觉松开牵住叶梅桂的手,愣在当地久久不能动弹。但叶梅桂却与学姐扭打在一起,而孩子则在地上放声大哭。坦白说,学姐与叶梅桂如何相遇的念头也曾存在于我脑海中。但如果这样处理,那就是小说,而不是生活,也不是人生。大部分人的一生,都会有所缺憾,也正因缺憾,让我们更成熟或是更珍惜一切。“就让学姐在我记忆中的广场黑夜,娇媚地绽放;而让叶梅桂在我往后生命中的每一天里,娇媚地绽放,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有个朋友说他看到时很感动,然后说学姐和叶梅桂不同时出现才是对的。因为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最后他叹口气说我变成熟了。我说他疯了。后来仔细想想,也许我真的变成熟了。但即使我人变成熟,仍然是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夜玫瑰》文中出现这样的对白:“念水利工程当然做水利工程师,难道去当作家吗?”这是对自己的警惕,当然也算是一种任性的自嘲。当一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好像也不错。蔡智恒2007年11月于台南
内容概要
为了工作来台北打拼的工程师,找到了他在陌生城市的第一个棲身之所,叶梅桂是他的房东。工程师在叶梅桂的眼中读到了属于自己的寂寞,在叶梅桂如井般深遂的眼神中,启动了柯智宏脑中大学社团学姐跳舞的身影。那是大一时,学姐帶他跳的第一支舞以色列的民谣《夜玫瑰》,学姐翩翩舞姿深深打动着他。 台北生活的每天每天,白天的工作是精密逻辑思考的,晚上和叶梅桂的交往是温馨的,也是惊险万分的。面对神秘刁蛮的叶梅桂,柯智宏那大刀阔斧的治水本事也派不上用场,只随着叶梅桂的一切起舞。別忘了还有可爱的狗狗小皮。
作者简介
蔡智恒,昵称:痞子蔡。 1969年出生于台湾嘉义县。 1998年发表第一部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掀起全球华文地区的“痞子蔡”热潮。
章节摘录
我循着纸上的地址,来到这条位于台北东区的巷子。尝试了四次错误的方向后,终于找到正确的地方。按了七楼之C的电铃,没人接听,但两秒内大门就应声而开。电梯门口贴着“电梯故障,请您原谅。多走楼梯,有益健康”的字条。我只好从堆放了八个垃圾桶的楼梯口,拾级而上。爬到七楼,看见三户人家沿直线排列,中间那户的门开了五公分左右。我走了九步到门口,推开门,走进去。看了一眼,阳台铁架上的六盆植物。夕阳从西边斜射进来,在阳台走道和盆栽的叶子上,涂满金黄色。转过身,然后屈身脱去皮鞋,走进客厅。“打扰了。”我说。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客厅的摆设,一条黄色的长毛狗,向我扑过来。我双手马上护着脖子,蹲下来。“小皮!不可以!”耳边传来女子的低喝声。然后我感觉那条狗正在舔我的右手掌背。“你在做什么?”女子应该是问我。我缓缓放下双手,站起身,摸了摸正跟我摇尾巴的狗。客厅有五张蓝色沙发,左、右各一张,中间三张。沙发成马蹄形,围绕着一个长方形茶几。女子坐在中间三张沙发的中间,右脚跨放在茶几上,看着我。“自卫。”我回答。“这样为什么叫自卫?”她又问。“一般的狗都是欺善怕恶的,会采取主动攻击的狗很少。”“是吗?”“嗯。所以当狗追着你吠时,如果你转身向它靠近,它反而会退缩。”“如果你转身靠近,而它并未退缩时,怎么办?”“问得好。这表示你碰到真正凶猛的狗,或是疯狗。”“那又该如何?”“你就只好像我刚刚一样,护住脖子,蹲下来。”“为什么?”“很简单啊。除了脖子不要咬外,其他地方都可以咬。”“你这小子有点意思。”她坐直身子,收回跨在茶几上的右脚,笑了起来。“小子?”“我通常叫不认识的男生为小子。”“哦。”“请坐吧。”她指着她左前方的沙发。“谢谢。”我坐了下来。“小皮好像很喜欢你。”“应该吧。”“可是它是公狗呀。”“公狗也可以喜欢男生啊。”“那母狗怎么办?”“这跟母狗有关吗?”“当然哕。如果公狗都喜欢男生,那母狗不是很可怜吗?”“母狗不会可怜,因为母狗可以骂人。”“怎么说?”“母狗的英文Nbitch,外国人常用bitch来骂人。”“小子,你到底是来干吗的?”她微蹙着眉,双手交叉抱住胸前,眼睛直视着我。“我是来租房子的啊。”“那你为什么一直跟我谈狗呢?”“大姐,是你一直问我狗的问题。”“大姐?”“我通常叫不认识的女生为大姐。”原本坐在地上听我们说话的小皮,开始走到我脚边,闻着我的裤子。“小皮真的很喜欢你。”“嗯。”我又摸摸小皮的头。“你也喜欢小皮吧?”“嗯。这只狗很乖。”“什么叫‘这只狗’?它对你这么亲近,你却不肯叫它的名字?”她提高了音量。“是是是。”我赶紧补了一句,“小皮真乖。”“所以我决定了,房间就租给你。”她站起身说。“可是我……我还没看到房间啊。”“哦?房间不都长一样?都是四方形呀。”“我还是看一下好了。”“你真不干脆,枉费小皮这么喜欢你。”“大姐……”“别叫我大姐。我叫叶梅桂,梅花的梅,桂花的桂。”“那月租呢?租屋广告上只写:月租可商议。”“这里共有两个房间,房东开的租金是一万五,所以我们各七千“你不是房东?”“不是。我住这里两年多了,房东在国外。”“既然月租已定,那还‘商议’什么?”“水电费呀。”“哦。水电费怎么算?”“我觉得水电费由我们三个均分。你觉得呢?”“三个?”“嗯。你、我、小皮。”“小皮要付水电费吗?”“它也是这里的一分子,为什么不付?”“可是它毕竟只是一只狗。”“狗又如何?我们都要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不能偏袒。”“说得好!它当然要付。”我竖起大拇指,敬佩她的大公无私。而且小皮如果也要付水电费,我就只需付三分之一,何乐而不为呢?“不过考量到小皮目前还没有经济能力……”“经济能力?”我张大嘴巴。“所以小皮的分,由我们两个人帮它分摊。”“这不公平!”轮到我站起身,提高了音量。“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你竟然跟狗计较水电费?”“这不是计不计较的问题,而是……它是你的狗啊。”“但小皮也喜欢你呀,你不觉得,你该报答它的喜欢吗?”“你说来说去,水电费还是只由我们两人均分。”“小子。”她笑出声音,指着我,“你终于变聪明了。"小皮这时突然站起,前脚搭在我裤子的皮带上,张开嘴,吐出舌头。”“你看,小皮也同意了。依照资本社会的民主法则,已经二比一了。”“它这样未必叫同意吧,搞不好是同情。”“同情什么?”“同情我啊。”“好啦,男子汉大丈夫别不干不脆的。就这么说定了。”“大姐……”“我说过了。”她打断我的话,“我叫叶梅桂。”我还没开口说话,她转身进了房间。没多主,她从房间走出来,抛给我一串钥匙,我在空中接住。“你随时可以搬进来。”她右手一指,”你的房间就在那里。”说完后,她又转身准备进房间,走了一步,突然回过头:“夜玫瑰。”说完后,她走进房间,关上房门。浓黄的灯泡亮光,略显刺眼的白色水银灯柱,映着广场上围成一圈跳舞的人,脸孔黄一阵白一阵。音乐从一台老旧的收音机中传出,虽然响亮,却不刺耳。旋律不是爱来爱去的流行歌曲,也不是古典音乐,像是民谣。曲调非常优美,听起来有种古老的感觉。这跟我们这群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女,似乎不相称。乐声暂歇,随即响起一阵鼓掌声,众人相视而笑。不知是拍手为自己鼓励,还是庆幸这支舞终于跳完?“请邀请舞伴!”一个清瘦,嗓门却跟身材成反比的学长,喊出这句话。我突然觉得刺耳。看了看四周,热门的女孩早已被团团围住。有的女孩笑着摇摇手,有的则右手轻拉裙摆、弯下膝表示答应.学长们常说,女孩子就像蛋糕一样,愈甜则围绕的苍蝇愈多。我只是一只小苍蝇,挤不赢那群绿头苍蝇。只得效法鲁迅所谓的阿Q精神,安慰自己说甜食会伤身。然后缓缓地碎步向后,离开广场中心。邀舞的气氛非常热闹,我却想找个地方躲起来。2我,28岁,目前单身。从台南的学校毕业后,当完兵,在台南工作一阵子。后来公司营运不佳,连续两个月发不出薪水,之后老板就不见人影。同事们买了很多鸡蛋,我们朝公司大门砸了两天。第三天开始撒冥纸,一面撤一面呼叫老板的良心快回来哦。当同事们讨论是否该抬棺材抗议时,我决定放弃,重新找新工作。没想到正值台湾经济不景气,一堆公司纷纷歇业,也产生失业荒。在台南找工作,已经像是缘木求鱼了。彷徨了一星期,只好往台湾的首善之区——台北,去碰碰运气。很幸运,在一个月后,我收到台北一家工程顾问公司的录取通知。是收拾好细软,离开了生活二十几年的台南,上台北。是收拾好细软,离开了生活二十几年的台南,上台北。台北后,我先借住在大学时代的同学家中。他是我的好朋友,我曾帮他写过情书给女孩子。他很慷慨热情,马上让出他爷爷的房间给我。这怎么好意思,那你爷爷怎么办?”我问。“我爷爷?你放心住吧,他上个月刚过世。”我无法拒绝同学的好意,勉强住了几天。每天晚上睡觉时,总感觉有人在摸我的头发,帮我盖棉被。后来想想,长期打扰人家也不是办法,就开始寻找租屋的机会。连续找了三天,都没中意的房间。我其实不算是龟毛挑剔的人,可是我找的房子连及格都谈不上。环境不是太杂,就是太乱,或是太脏。而且很多房子跟租屋红纸上写的,简直天差地远。例如我曾看到写着:“空气清新、视野辽阔、可远眺海景”。到现场看房子时,我却觉得即使拿望远镜也看不到海。“不是说可以看到海景?”我问房东。“你看……”他将右手不断延伸,“看到那里有一抹蓝了吗?”“是吗?”顺着他的手指,我还是看不到海。“唉呀,你的修行不够。”房东拍拍我肩膀,“心中有海,眼中自然就会有海。”“啊?”我还是莫名其妙。“来住这里吧。这里的房客都是禅修会成员,我们可以一起修行。”“有没有不必修行就可以看到海的办法?”“你还是执迷不悟。”房东叹了口气,“我们抬起头就可以看到月亮,但这并不代表我们离月球很近,不是吗?”“所以呢?”“所以我们不能用肉眼看东西,要用‘心’来看。”他盘腿坐下,闭上眼睛,缓缓地说:“来吧,执著的人啊。请学我的动作,先闭上眼睛。”接着双手像蛇,在空中扭动,画出几道复杂的曲线,最后双手合十:“摒除杂念,轻轻呼吸。看见了吗?夕阳的余晖照在海面上,远处的渔船满载着晚霞,缓缓驶进港口。听见了吗?浪花正拍打着海岸,几个小孩在海堤上追逐嬉戏,有个小孩不小心跌倒了在叫妈妈。而沙滩上的螃蟹也爬出洞口彼此在划拳……”我不敢再听下去,赶紧溜走。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关门的声音?随着晚上睡觉时被摸头的次数愈来愈多,我愈心急找新房子。昨晚睡梦中,好像听见有人说了一句“小心着凉”。结果今天早上睡醒时,我发觉身上盖的是红色的厚棉被,而非入睡前的黄色薄被。于是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今天一定要找到新房子。“雅房分租。公寓式房间,七坪,月租可商议。意者请洽……”这是一张红纸上的字,贴在电线杆上。我把上面的电话号码抄了下来。虽然这是我今天抄的第八组号码,但我决定先试这个。这份租屋广告写得太简短,连租金都没写,表示出租的人没什么经验。通常有经验的人会写交通便利、环境清幽、邻里单纯、通风良好之类的。我还看过写着:欢迎您成为我们的室友,一起为各自的将来共同打拼。更何况这张红纸就贴在环保局“禁止随意张贴”的告示上面。这表示出租的人不仅没经验,而且急于把房间分租出去。应该可以“商议”到好价钱。于是我打了电话,约好看房子的时间,然后来到这里。也因此,我认识了叶梅桂,或者蠊,夜玫瑰。但当我听到她说出“夜玫瑰”时,我突然像被电击般地僵住。因为夜玫瑰对我而言,是再熟悉不过的名字了。就像看到自由女神像,会想到纽约一样,在我回忆的洪流里,夜玫瑰就代表我的大学生活。那是最明显的地标,也是唯一的地标。叶梅桂走进房间后,我过了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我依她右手所指的方向,来到我即将搬进的房间。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橱,嗯,这样就够了。 书桌靠窗,往窗外望去,可以看到阳台上的绿意,还有一些蓝天。走出房间,来到厨房,厨房里有冰箱、电磁炉、瓦斯炉还有微波炉。厨房后还有一个小阳台,放了一台洗衣机,叶梅桂也在这里晾衣服。客厅里除了有沙发和茶几外,还有一台电视。除了室友是女的有些奇怪外,其他都很好。临走前,敲了敲叶梅桂房间的门,她似乎正在听音乐。“我走了。明天搬进来。”小皮汪汪叫了两声后,她隔着房门说:“出去记得锁门,小子。”“叶小姐,我也有名字。我叫……”话没说完,她又打岔,“叫我叶梅桂,别叫叶小姐。别再忘了,小子。”算了,小子就小子吧。正准备穿上鞋子离去,叶梅桂突然打开房门,小皮又冲出来。这次我只是蹲下来,双手不必再护住脖子。“小皮想跟你说再见。”“嗯。”我摸摸小皮的头,“小皮乖,叔叔明天就搬进来了。”“喂,小子。你占我便宜吗?”“没有啊。”“我只是小皮的姐姐,你竟然说你是它叔叔?”虽然有些无力,但我还是改口,“小皮乖,哥哥明天就搬进来了。”我站起身,小皮也顺势站起,又将前脚搭在我裤子的皮带上。“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小皮这么喜欢你?”她先看了看小皮,再看了看我。可能是她视线移动的速度太快,还来不及变化,因此看我的眼神中,还残存着看小皮时的温柔。甚至带点玫瑰刚盛开时的娇媚。从进来这问屋子后,叶梅桂的眼神虽谈不上凶,却有些冷。即使微笑时,也是如此。她的眼睛很干,不像有些女孩的眼睛水水的,可从眼神中荡漾出热情。她的眼神像是一口干枯的深井,往井中望去,只知道很深很深,却不知道井底藏了些什么。有个朋友曾告诉我,一个人身上有没有故事,从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来。每个人都可以假装欢笑愤怒或悲伤,却无法控制眼神的温度,或深度。似乎只有在看着小皮时,叶梅桂才像是绽放的夜玫瑰。我还没看过叶梅桂像玫瑰般的眼神,所以她问完话后,我发愣了几秒。不过才几秒钟的时间,却足以让她的眼神降低为原来的温度。“小子,发什么呆?回答呀。”“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养过狗的关系吧。”“是吗?那你现在呢?”“现在没了。我养过的两只狗,都死于车祸。”我说完后,又蹲下身摸摸小皮的头。“你会伤心吗?”我们沉默了一会,她又开口问。“别问这种你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我有点生气,同样是养狗的人,应该会知道狗对我们而言,像是亲人。亲人离去,怎会不伤心?“对不起。”她说。她一道歉,我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也不知该如何接腔,气氛有些尴尬。没想到她也蹲了下来,左手轻抚着小皮身上的毛,很轻很柔。眼神也是。“你知道吗?我以前并不喜欢狗。”“那你为什么会养小皮?”“它原本是只流浪狗,在巷口的便利商店附近徘徊。”她举起小皮的前脚,让小皮舔了舔她的右脸颊,然后再抱住它。“我去买东西时,它总是跟着我。后来我就把它带回来了。”她显然很高兴,一直逗弄着小皮。 我猜测叶梅桂决定要带回小皮时,心里应该会有一番转折。由于是初次见面,我不想问太多。也许她跟我一样,只是因为寂寞。寂寞跟孤单是不一样的,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而寂寞却是一种心理状态。换句话说,被亲近的人所包围时,我们并不孤单。但未必不寂寞。“听过一句话吗?”我穿好鞋子,站起身说。
后记
写在《夜玫瑰》之后《夜玫瑰》在2002年11月初版,距今刚好满五年。为了再版我又重读一次,在12万字中大约删去400字。原以为会删去更多,但在阅读的过程我发觉它相当完整且赘述很少。虽然很多人从夜玫瑰这名字推论出这可能是部酒店小姐的回忆录,或是肚皮舞娘的血泪史。但很遗憾,它只是一部平凡的小说。或许有人有异议,认为它包含了土风舞、水利工程、灵异事件、一只神奇的狗,所以应该不算是平凡的小说,而是奇怪的小说。《夜玫瑰》全文共分14章,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每章前面的文字连起来约1万1千字,也是独立而完整的故事。那是一个关于“学姐”的故事。主要的部分将近11万字,主角是“叶梅桂”。这两个故事整合得不错。(我可以说实话吗?)于是《夜玫瑰》明显分为两个主要场景:跳土风舞的广场、七C的客厅。一个是回忆的过去,一个是正在进行的未来。请试着想象舞台的一端灯亮了,一群年轻男女跳着土风舞,说了一些话,然后灯暗;另一端灯亮了,一男一女坐在客厅中的沙发交谈。借由灯光交替,故事往下进行。《夜玫瑰》的源头,其实只是那个关于学姐的故事而已。在大一时,我们班曾参加土风舞比赛,这是成大新生的传统。比赛完后一星期,土风舞社为所有参赛者举办一个晚会。我跟班上同学在晚会里玩得不亦乐乎,直到听见:“请邀请舞伴。”那年我才18岁,天真而害羞。(没错,我也曾天真害羞,就像杀人犯也曾蹲在地上玩泥巴一样)我连跟陌生女孩开口问路都会不好意思,何况是邀她跳舞呢?所以我有些惊慌失措,想逃离现场。有个学姐发现了我,面带微笑直接向我走来,牵住我的手融入圆圈。那时响起的音乐、要跳的舞,便是夜玫瑰。我根本不认识那位学姐,她也没自我介绍。她只是脸上挂着温暖的笑容,一步步引导我跳夜玫瑰这支舞。舞跳完后,她说:“学弟,以后别害羞,要大方一点。”然后笑了笑,便走了。或许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我日后常想起这段往事。并同时忆起当时愉悦的气氛。以前常有个想法,希望能再次遇见那位学姐,然后跟她说声谢谢。日子久了,学姐的面貌和声音已经模糊,即使在路上擦肩也不认得。渐渐的,我将这种感激之情转移到夜玫瑰身上。也许将来某天,我成了公司的高级主管,带着客户到酒店应酬时,说:“把你们店内花名叫夜玫瑰的小姐叫来坐台。”然后我给她很多小费,算是聊表谢意。没想到最终我完成了《夜玫瑰》这部小说,我很有成就感。也才算是了却心愿。每个人经常被偶然交会的人或是偶然发生的小事改变人生。我很感激那位学姐,她让一个害羞的小男生,开始学习大方与自在。虽然现在有点学习过了头。《夜玫瑰》这题材其实相当难写,尤其它又刚好在《檞寄生》之后。很多人认为《檞寄生》是我作品的高峰,它的波峰甚至比《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高。于是在浓烈的《檞寄生》之后,《夜玫瑰》显得特别平淡。我以为这就是生活的味道。人生在浓烈之后,往往能体会平淡才是真味。就像吃了一顿烤猪排后,你不会期待接下来的是海鲜火锅。最好是来杯热茶、热咖啡,或是甜点也行。《夜玫瑰》原本就是“寂寞”的小说,所以场景与氛围不能绚烂。如果你问我:以“寂寞”为题,是否暗示作者很寂寞?关于这点,李白做了解释。李白的《将进酒》中有句:古来圣贤皆寂寞。说的就是像我这种人。啊?我说溜嘴了。请你装作没看到,也当我没说。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夜玫瑰》一开始不到两百字的叙述中,出现了一、两、三、四、五、六、七、八、九、拾。这是我故意的,很无聊吧?我果然是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还有一个更任性的地方,就是我把水利工程的专业知识写入小说。很多人说他们看了头很痛,有的人甚至装死,然后跳过。这表示作者的能力不够,不能将枯燥的专业知识与小说完美结合。但文中所举的李白《将进酒》诗句、李冰的都江堰、美国密西西比河的裁弯取直等例子,这几年不断有读者告诉我,他们从中得到领悟与能量。虽然小说中的主角是寂寞的,但作者却因为这些鼓励而不寂寞。我念了13年的水利工程,毕业后也一直从事水利工程的相关研究。在台湾有很多默默奉献的水利工程师,他们像清澈的水,滋润这块土地。我将主角柯志宏的背景定为水利工程师,并借由他口中说出:“水利工程存在的意义,不在于被重视,而在于被需要。”希望能与所有水利工程师共勉。很多人以为文中的两条线——学姐与叶梅桂,最后应该要交会。最好是柯志宏牵着叶梅桂的手逛街时,碰见学姐背着孩子在卖玉兰花。突然间天色变了,乌云迅速团聚,天空响起几声闷雷。柯志宏不自觉松开牵住叶梅桂的手,愣在当地久久不能动弹。但叶梅桂却与学姐扭打在一起,而孩子则在地上放声大哭。坦白说,学姐与叶梅桂如何相遇的念头也曾存在于我脑海中。但如果这样处理,那就是小说,而不是生活、也不是人生。大部分人的一生,都会有所缺憾,也正因缺憾,让我们更成熟或是更珍惜一切。“就让学姐在我记忆中的广场黑夜,娇媚地绽放;而让叶梅桂在我往后生命中的每一天里,娇媚地绽放,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有个朋友说他看到时很感动,然后说学姐和叶梅桂不同时出现才是对的。因为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最后他叹口气说我变成熟了。我说他疯了。后来仔细想想,也许我真的变成熟了。但即使我人变成熟,仍然是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夜玫瑰》文中出现这样的对白:“念水利工程当然做水利工程师,难道去当作家吗?”这是对自己的警惕,当然也算是一种任性的自嘲。当一个幼稚而任性的作者,好像也不错。蔡智恒2007年11月 于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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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曾经以为,写完十二万字的《檞寄生》之后我应该不可能再写出十二万字的小说。正确地说,我以为我不会再写小说。不过,这部《夜玫瑰》却跟《榔寄生》有着某些相似的巧合。首先,它们的篇名都是三个字;其次,它们都是植物;最后,它们都是十二万字。我必须先说明这是种“巧合”,以免你觉得我下次写的小说,大概是《喇叭花》、《郁金香》《紫罗兰》之类的十二万字小说。《夜玫瑰》本来不叫做《夜玫瑰》,起码在三年前左右,我第一次有欲望想写这个故事时,它并不叫《夜玫瑰》。而是叫另一个名字。另一个不是Ⅸ夜玫瑰》的名字。至于叫什么,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因为在三年前,我只是在电脑的文件档里,留下几句话然后存成“无doc”。过了三年,再重新看“无.doc”内的文字时,我决定把它完成。因为如果有些文字,经过了三年,看到时的感觉依然不变的话那大概就值得去完成。于是我花了八十个夜晚,写成《夜玫瑰》。过程中,没什么特别的事发生,除了打破两个杯子以外。写《夜玫瑰》时,我很专心,但心情会放轻松,以免太“用力”。就像打棒球一样,投手投出最快速的球时,并不是最用力。所以比起《榔寄生》,《夜玫瑰》的节奏显得轻快许多。至于《夜玫瑰》写得好不好,我就不怎么在乎了。因为我最在乎的是,我是否仍持续“创作”。在我的定义中,创作跟写作是不太一样的。也许我可以侥幸写出一篇洋洋洒洒、优美工整的作品,但只要作品中没有我的灵魂,没有我与其他人明显不同的地方,那它就只是“写作”,而不是“创作”。创作这件事,对我而言,就像是一个人去攀爬喜马拉雅山而不带氧气筒。过程是孤独的,而且常会呼吸困难。可是我真的是很想写。我在网络上创作,并因为网络而被人认识。于是很多人会从网络上写信给我,告诉我,他想写东西。可是他写不出来,写不下去,写不满意。我总会回信问他:“你真的想写吗?”如果是“想”,而且是“很想”,那么你就是澎湃的长江。你看过长江要流人海时,却怕被几根小木柴挡住去路的样子吗?我总觉得,网络的创作园地像辽阔的草原,网络写手应保有野生动物的野性,靠自己的爪牙和速度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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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玫瑰》由万卷出版公司出版。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而真正的寂寞应该是,连自己都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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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寂寞 悠悠(读一些书) “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但寂寞是一种,你无法将感觉跟别人沟通或分享的心理状态。而真正的寂寞应该是连自己都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对于这个类型的书,原本始终算不得我的珍藏版的,最多就是看过丢下忘记了,隐隐的留下那个太过玄虚和故作巧合的情节和对白而已,但是也许只是因为写在封面上的以上一段话,使我拿着它的手变得爱惜,然后搬走了堆在床头的成摞的童话,成为本周偶的最爱床头书…… 他说是一个寂寞的人写给寂寞的人的书,他说就像《小王子》一样,每个人都会拥有自己深爱的那一多玫瑰,他说寂寞像眼睛中的一汪死水,就算脸上绽放了午夜玫瑰般的妩媚,还是掩藏不住眼中空无的寂静,寂寞人特有的眼神…… 寂寞的人喜欢水舞,一种能够给人归属感的集体舞,但是他们的最爱还是夜玫瑰,对于这只早做铺垫的舞,我很难想象它的样子,但是我终于知道,就像天上的星星,不管明亮夺目的,还是黯然无光的,都可以一样的寂寞…… 因为叶梅终于让我想起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我终于找到一朵,只为我绽放的夜玫瑰。”原来爱一个人那么清彻。 对于我喜欢的书,会爱不释手,每天看一点,情节还在曲折中,我也只能写到这里,如果你也是个寂寞的人,或者拥有读懂别人眼睛和寂寞能力的人,都可以试试去体会寂寞,但愿也可以在某个街角的转弯处驻足,对着那个迎面而来的人微笑,要知道,在这个看似陌生和寂寞的城市里,那朵只为你绽放的夜玫瑰就等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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