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酸

出版时间:2008-10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作者:饶雪漫  页数:262  
Tag标签:无  

前言

  我还有可以尖叫的权利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人,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划,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玉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站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在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里。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那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那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他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长不大的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应该可以不错的吧。  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齐秦得意地说:“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  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  新年快乐,我爱你们。

内容概要

  《甜酸(新)》讲述的是两个高中女生之间的故事。田丁丁是一个平凡单纯的女孩,笃信爱情和友情的存在,为了友情可以不顾一切。林枳是优等生,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漂亮女孩,却其实身世可怜,与心如死灰的母亲和暴躁的继父一起生活,一切都需靠自己的手段争取。林枳偶遇童年的伙伴周楚暮,被周的不驯和温柔所吸引,遂坠入一场不计后果的恋爱,为了周楚暮,她逃课、陪酒、偷钱,甚至不惜利用自己的最好朋友的田丁丁。田丁丁心甘情愿地为自己的好朋友付出着,丝毫没有怀疑被利用。直到林枳怀孕,堕胎,一切的秘密仿佛再也无法遮掩……

作者简介

  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70年代。已出版作品50余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享有“文字女巫”之称。代表作有《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左耳》、《沙漏》等等,并主编少女杂志书《漫Girl》。作品多次登上全国各地(含港台地区)畅销书排行榜,小说《天天天蓝》在日本出版。

书籍目录

PART 1 田丁丁PART 2 林积PART 3 尾声附录

章节摘录

  PART1田丁丁  梧桐又黄了,大雁又南飞了,秋天又来了,我们又开学了。  我还记得,那是高二上学期的秋天,语文老师林庚给我们布置最老土的话题作文:理想与现实。我的开头是:我愿成为一个问题少女,然而我却循规蹈矩这么多年。  林庚在我的这句话下面划了一条重重的红杠,并在旁边打了一连串的问号。这些问号飞舞蹁跹,东倒西歪,一个比一个夸张,一个比一个笔迹潦草。我甚至能够想象,他是怎样用两根指头将一支笔高高直立起,漫不经心地在我的作文本上胡乱写意。  可是,除了这些蒙太奇般的问号,他却没有给我任何评价。我知道他是懒得评价,在他看来,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女中学生有脸写下如此不知所云毫无斗志的作文,实在是孺子不可教也。  我也只是可惜,他竟读不懂我字里行间的真情实意。  当然不怪他,其实不只是林庚,很多人都对我懒得评价,这其中包括我的死党林枳以及我的老妈罗梅梅女士。如果说罗梅梅对我恨铁不成钢是多年以前就有的事,而我的同桌美女林枳则是最近才开始对我失望的,她总是在下课的时候歪着头问我:“田丁丁,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是啊,让你说我什么好呢?  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恋爱了。  更要命的是,我没有爱上Rain没有爱上郭小四没有爱上吴建飞没有爱上飞轮海没有爱上183club,我爱上的是一个年近三十相貌普通喜欢穿一件白色运动背心在操场上打篮球的老男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的语文老师林庚。  准确地说,我没有恋爱,只是暗恋,而已。  爱上自己的语文老师,爱上一个永远表情温和的老男人。敢问,全世界还有比我更土的十七岁的女生吗?  林枳看着我的眼睛,表情忧伤地问我:田丁丁,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我,想,告,诉,他。  “好吧。”林枳低声说,“你最好换了短裙去他家,问他题目。”  她把玩笑开到我的限制级,我的脸红得像蕃茄。她得逞,把头埋在手臂里咕咕地笑。我看到她雪白的脖子,忍不住想伸出手掐一把,看看她是红还是痒。美女就是美女,脖子都美得让人嫉妒到发狂。而田丁丁就是田丁丁,就连恋爱都是这么没有浪漫感。可怜我是真的爱林庚,我迷恋他上课时微带儿话音的普通话,迷恋他手指轻叩黑板提醒我们注意听讲时的神态,迷恋他微笑时眼角细密温顺的纹路,甚至迷恋他高高举起课本时的那双布满青筋的双手。如果他不经意和我的眼神相撞,我就有一颗想要去死的心。  天中的秋天永远充满了变幻莫测的色彩,黄的草红的跑道,男生天蓝色的球衣和少女粉红的球鞋,组成一块巨大的调色盘,等待成为一幅好看的油画。但我是没有色彩的,灰色的我淹没于灰色的教学楼中,唯一庆幸的是我还有林枳,她参与我的喜怒哀乐,知晓并洞悉我的一切,没有她,我猜不到我的生活该有多么单调,就像开水就着白面包。  夜里七点是晚自修的时间,但我忽然想逃课。因为晚自修没有林庚,林庚去了南京,那里有个为期一周的青年教师交流培训班,据说他是做为骨干,被特别招去的。三天没见到林庚,我像是被人抽去了筋,全身软弱无力。更没脸皮的事情是,我给他发了三条短消息,有问好的,有装模作样问问题的,他均没有回我。  不回就不回,他以为他是谁?  只是,我再也无心向学。  林枳说好吧,我就舍命陪君子,今天我们都逃课,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里?  “算了。”林枳说完这两个字,一双大眼睛仿佛被点亮一般,流光溢彩。  我知道“算了”。那是学校附近一个著名的酒吧,那里出过无数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故事在天中流传,经久不息。但是,那绝不是一个普通女生应该去的地方。这一点,我相当相当的清楚。  “不是想做问题少女吗?”林枳用挑衅的眼光看着我说:“怕了?”  “怕……个屁!”我犹豫了一小下,终于说了粗话。  那天我真的穿了短裙,牛仔的。裙子是林枳的,她说她穿太大了,会从腰上滑下去,而我却费了老大的劲儿才把腰上的扣子扭起来。在林枳的指挥下,我还化了淡汝,用她的金粉在眼睛附近狠整了好几下,林枳看了哈哈大笑,终于肯评价我:“像孙悟空。”  孙悟空就孙悟空。谁叫林庚你离我十万八千里,我今晚就要大闹天宫。  我摇着短裙和林枳一起,趁着门卫转身的空档,偷偷溜出校门。如果现在被如来佛罗梅梅女士看见,我一定会被压在五行山下永世不得超生。不过如果是那样,我会不会就会从此不再想念老男人林庚呢?我忍着内心的折磨转头看林枳,这才发现她光记得折腾我了,自己脸上干干净净的,和她比起来,金光闪闪的我简直就像个小丑。  “你为什么不化妆?”我跳到她身前质问她。  “楚暮喜欢我素面朝天。”她优雅地说。  她叫她楚暮。她有权叫得这样亲热。因为周楚暮不是别人,周楚暮是她的男朋友。  boyfriend。俗称BF,或者蝙蝠。  我没有见过周楚暮,但从这学期开始,这三个字就已经在我耳朵边成了茧。林枳喋喋不休的时候我疑心她是在做梦,但林枳这样的美女拥有如此这般的爱情也是完全应该的。他们应该是青梅竹马,小时候在一条街上长大,他弄坏过她的小辫,她撕碎过他的纸飞机。后来他们分开,十几年后重遇,帅哥变成流氓,美女依旧是美女,但是他们顺理成章地相爱。让所有知情者都羡慕不已。  当然在我们学校,我是唯一的知情者。  这是美女兼优等生林枳的天大的秘密。  偶尔逃学,用一个字形容,爽。两个字形容,真爽。几个字形容:真他妈的爽。可是,我却忘了我早该积累下来的一个经验,那就是,每一件想像中很爽的事情总是会在事实中变得很不爽。这不,当我和林枳一同走进“算了”的大门,我就忽然很想打喷嚏。我攥紧拳头,拼命克制。这才忽然想起来,我原来是对酒精过敏的。酒吧里浓重的酒精味着实让我头脑发胀,全身软得冒泡。  就在这混乱的时候我居然清晰地想起往事一桩。爸爸年轻时闲得无聊,有一次喝完酒,对着刚满月的我打了一个酒嗝。我就像中了蛊,一个喷嚏接着一个喷嚏,打得脸白成透明色。罗梅梅以为我快死了,把爸爸暴打一顿,哭着闹着要跟他离婚。而我打了半个小时,却自动恢复正常。  从此爸爸喝酒都是极力回避我。  再再后来,我只是在记忆中回忆爸爸的酒味,因为他在我七岁的时候跟着别的女人走掉了。这是罗梅梅女士毕生最大的痛和耻辱。动不动就吵着要离婚的她却被别人莫名其妙地甩了,不痛苦不耻辱才怪。但奇怪的是,我却没有那么恨他。  也许我是个需要父爱的女孩子,所以才会在林庚的身上找到安慰。当他俯身跟我说试卷上一处错误的时候,我就有种要流泪的冲动。  是不是真的很夸张?  但,我总是无比深情地想,他是懂我的吧,对我的欣赏,他是受用的吧,只是,他为什么要不理我?想到这里,我就又开始想流泪,泪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喷薄欲出。我难受得几乎要死掉,而林枳却完全没有发现。她只顾拉着我往里屋走,我脚步散乱地跟着她,而脸上却是泪水涟涟。  林枳推开里间包厢的门,昏暗灯光下,红红眼圈中,我只看到一个脸埋在垫子中的人。他好像睡着了,整个人放松地躺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林枳忽然松开我的手,轻手轻脚地走向前,我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林枳的脚步,探头想看个究竟。可就在林枳的手快要碰到他脸上那个垫子时,他却忽然整个人弹坐起来。  “哈!”他飞快地拿掉垫子,在林枳的脑袋上狠狠打了一下。一只手伸出来拉林枳,林枳轻轻地尖叫一声,娇笑着倒在了他的怀里。  林枳没有骗我,传说中的周楚暮,果然帅得不像话。  在一边傻掉加吓倒的我,忽然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一个喷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我的身体里发出了。  “啊嚏!”  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外加一张充满泪水充满五颜六色金光闪闪的脸。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周楚暮时发生的一切。  “丁丁,你没事吧?”林枳惊呼起来。我羞得无地自容。此刻田丁丁唯一的念头就是夺过周楚暮的垫子盖到自己头上,再不出来。  “嗯嗯,我有点头晕,低血糖,你知道的。”我心慌意乱地解释着,尽管我自己也不知道打喷嚏与低血糖头晕有什么关系。我只想给自己找个借口,迅速离开“算了”,让刚才的窘态统统算了吧!而且,瞧瞧瞧他们现在的样子,我呆在这里算什么呢,简直太丢人了!就当我用面纸卖力地擦脸,想装作若无其事地离开时,周楚暮叫住了我:“你就是丁丁吗?”  天啊!他知道我的名字。  “你好。”我努力地作出从容的样子,至少不能让林枳丢脸。  “呵,你好。”说着,周楚暮向我伸出了右手。  我不知道他这个“呵”是什么意思,高兴?嘲笑?无所谓?总之,田丁丁小姐对这个含义丰富的“呵”很不高兴,跟男生握手,跟一个帅哥握手,这对田丁丁来说还是第一次。但看在他是林枳“BF”的份上,我还是象征性地伸出手指碰了碰。周楚暮却哈哈大笑着,一把用力捏住了我的手掌。我窘得满脸发烧,烧得通红。林枳也跟着哈哈笑,然后用甜得让我害怕的声音说:“楚暮你别这样,丁丁胆小,你会吓坏她的。”  谢天谢地。周楚暮终于放开我,坐回到沙发上,大声说:“妹妹们,来来来,陪哥哥坐坐。”  他当他是谁?!  我轻声对林枳说:“我出去一下。”然后,没等她反应过来,我就撒开脚丫子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是的,是这样的。田丁丁的问题少女生成计划,从第一步开始,就宣告彻底失败。  然而你一定要相信我,当我捏着沾满鼻涕眼泪的面纸走出“算了”的大门时,我没有一点沮丧。相反,更多的是轻松。我一路踢着小石子,哼着小曲儿走在回学校的路上,盘算着回去看一会儿语文书,把《离骚》再默写一遍。正当我为自己天衣无缝的学习计划满足地笑起来时,手机偏偏“声不逢时”地叫了起来。  我接起电话,里面传来的声音却几乎让我跌倒:“田丁丁,你死翘翘了,居然逃课,老班今天查人头了!”  “哦,”我仍然故作镇定,说:“没事!就他那眼神,也许压根没发现我呢。”  “不幸!”前桌庄悄悄的声音无比悲痛,“他问我你去哪了。我说……”  “说什么?”  “说你拉巴巴去了。”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没想到,原来庄悄悄成绩比我还差,关键时刻却还是能够急中生智的。可是我马上意识到不对:“那林枳呢?”  “林枳?哼!”她不屑地说,“让她去死!谁帮她谁就是脑子有巴巴!”说罢,她粗鲁地挂了电话。  我有点儿心累。其实我早就料到是这样。除了老师,周楚暮和我,或许还有她父母,这个世界上喜欢林枳的人还真是少之又少。  这叫什么来着,人在高处不胜寒?  为了不让林枳出事,我还是决定告诉她一声。可是,纵是我一遍一遍地拨林枳的号码。传来的声音依然是:  “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人接听。”  “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人接听。”  “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人接听。”  ……  就在我绝望地准备重新杀回“算了”把林枳拖出来时,林妹妹的电话打过来了:“喂,你说出去一下,去哪儿了?”  “没事。”我干巴巴地答,“老班今天查人数了。”  她反应迅速地说:“也就是说,今晚你肚子痛,我送你去医院了?”  “哦……好吧。”我说,“那你好好约会,我先回了。”  她在那边嘻嘻地笑,笑完后说:“好吧,好吧,你不回来也好。”  什么叫“你不回来也好?”  我顶着一塌糊涂的可笑妆容,在华灯闪烁的大街上踽踽独行,滑稽的短裙在夜风中一摆一摆。经过我的人大多忍不住回头捂着嘴看我,偷偷地笑。回味着林枳那句意味深长的话,我想起了林枳和周楚暮。他们现在正在干什么?聊天?唱歌?喝酒?接吻?还是……  我为自己委琐的想法彻底脸红了。  林庚,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离爱情到底有多远?是不是真的十万八千里,我倾尽年少的所有热情也无法和它靠近的距离呢?  我永远记得,刚进天中的田丁丁有多么紧张多么老土多么无所适从。开学第一天,我穿着我初中的校服走进了天中的大门——这是罗梅梅女士的要求。她说,天中不是一所追求虚荣的学校,我一定要穿着朴素才能赢得老师的好感。而且,这身衣服还能保证我被其他进入天中的初中同学认出,罗梅梅说:“多几个朋友总没坏处。”  我看着某保险公司的“中级客户经理”罗梅梅,她眼角的鱼尾纹,因为这段时间发动所有亲朋好友买一只新的保险,又显得密实了很多。  虽然知道她的“朴素论”和“朋友论”都是瞎扯,我还是叹了一口气,穿上了初中的校服。  结果就是这身衣服让我在开学第一天成为全班的异类——如果说不是笑柄的话。  进了天中我才知道,原来重点中学的女生,并不是只读课本的。  她们都很美,各有各的美法。我简直怀疑她们的书桌里都存着大摞的《时尚》、《瑞丽》,教会她们怎么样梳妆打扮。  开学第一天,天中还没来得及发放校服,大概所有高一的女生,都利用了这个最后狂欢般的机会,穿出了她们最得意的衣服,扮演了一场活色生香的秋季游园会。  相形之下,我深蓝色的初中校服,简直土到不可原谅。  农家土布的颜色,轻飘飘的化纤面料,长到遮住小腿肚的裙摆,完全不知所云的剪裁,裹着我有点发育过度的小腹,不用人说,我也知道,每一个从我身边经过的人,都会含义深长地扫我一眼,眼神里只有三个字:土包子!  就像是故意要加深我的自卑,当班主任公布了排坐表,我才发现,我的新同桌,是一名名副其实的超级大美女!  当她穿着一身橙色碎花的淑女屋吊带裙向我款款走来时,我真的以为,自己错误地来到了某电影拍摄现场。  而现场的明星,毫无疑问,就是这位光彩夺目的林枳。  我诚惶诚恐般对她咧嘴大笑,她却好像没看见,从书包里掏出手机,焦躁地看了看时间。  我的笑容僵在脸上。  这出奇不顺利的第一天,让我确信,我在天中的三年高中生活,不会是罗梅梅幻想的鲜花簇拥,而绝对会是,荆棘密布。  果然,第二天中午我在天中食堂吃饭,一个男生端着饭盒在食堂里一路小跑,像一颗失控的彗星般,直直地撞到我身上,哗啦一声,饭盒里的西红柿炒鸡蛋,就平均分配到了我和他的鞋子上!  “你走路没长眼睛啊!”我们同时气急败坏地叫喊。  可是,当我们义愤填膺地揪住对方的时候,却又不约而同地发出惊叫:“原来是你!”  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诡异,偌大的天中,我没遇上任何一个跟我同班的初中同学,却与幼儿园时期的“青梅竹马”丁力申,以一份西红柿鸡蛋的形式,华丽地相逢了!  当然,我不会和他说话,更不会跟他攀亲叙旧。  不管和谁相遇,田田丁都是寂寞的无人关注的田田丁。  综上所述,开学直至一周,我几乎都还没跟任何人说过话。当然,这也包括我的同桌,超级大美女——林枳。  我穿着我的旧校服和她默默共处一周,我发誓,那些日子我想得最多的就是,如果她是那光芒万丈的太阳,我就是一朵平淡的白云;如果她是皎洁娴静的月亮,我就是旁边一颗暗淡的星星;如果她镁光灯下风情万种的舞者,那我就是她飞扬起的裙裾。  她的长相气质,实在不需我再多做排比。整整一周,她都保持着她淑女的矜持,我也保持着我的傻傻沉默。  直到第二周的周一,体育课考核垫排球。  ……

编辑推荐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渴望两样东西:一是在书架上找到自己想曼的一本书,二是找到一个可以边走边谈的朋友。  那个时候的我没有实现这个愿望,所以我希望,今天的我能够给十七岁的你们这两样东西。  希望我写的书是你们要找的那本,希望我就是那个你们可以边走边谈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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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5条)

 
 

  •      高一时候读的这本书,距现在7年都要过去。当时特别的感动,不是为情节,而是因为遇见林枳这样的故事角色。
       我从小到大都是个内心比同龄女孩早熟的角色。小学时候我很认真的听课,告诉自己,比你漂亮的人没你聪明,比你聪明的人远没你漂亮。后来如愿以偿,有了一个名校学历,和不错的外形,so?
       我的生活里有很多的不完美,当然,还有一些别人无法企及的东西。可是,大多数时候,我并不快乐。田丁丁有她的幸福,她是那种容易满足的小女生,因为简单,所以幸福来的很容易。
       时隔很多年,又走到了人生的岔路口,发现很多习惯惊人的相似,在我紧张的时候,特别喜欢将情绪赋予文字。确实回不去的曾经了,那些勇气,和输得起的资本。我今年22岁,说这些,是不是为时过早?
       累。
       到头来发现,我拥有的都是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很炫目很光彩,心里却空洞洞的。
       现实太残酷了,大多数的青春,都拍死在了沙滩上。很残酷的是,在没有盲目尝试之前看到结果,虽然会有人善意的提醒你,可是你有时无法感激告知你真相的人。因为你还是个孩子。
      
      
      
      
  •     饶雪漫的书文笔说不上多好,但对我这样怀念十七八岁又恰好在这个阶段有过恋爱的人来说,有着熟悉的气息。
      她停留在那个年纪,永远是17岁的思考方式。
      初长成的身体,懵懂的思考与猜测,花样无序的世界。对爱情与友情的向往。
      勿怪林枳爱渣男,那个年纪的我们谁不爱痞痞的小帅哥。悸动,然后放弃家庭、自尊、甚至生命。那是17岁的思维方式。可能不是好的,但我觉得是美的。
      田丁丁与林枳,可能参杂着些许利用,林枳对这个没开窍的小女生的,但最终变成了真正坚固的感动与友情。这些年,我们哪一个真心朋友不是这么一步步转化过来的呢。这种友谊,可能比趣味、志向都相投的两个人的友情更坚固。林枳成熟,活泼,田丁丁沉静、懵懂。互补,绝配!
      想了半天不知道这么给这本书打分。还行?它给我一种特别的感觉,想要回到17岁,翻翻它就能再次感觉到。推荐?它真心算不上值得所有人一读的书籍。
      饶雪漫所有的书都描述了一个世界,属于80后那个17岁。为了她带给无数如今已为人夫、为人妻,或是远离校园打拼的这一代,为了她给我们留下的感觉,推荐女生们一读。
      如果你觉得这书肤浅,可以搁置一边,如果它让你想起了课间某个身影,某次林荫小径上的邂逅,与我一样嘴角还能拉出一个遗憾或者会心的笑,这种感觉足够了,不了解的人不知道。
  •     高中时很喜欢的一本书,很喜欢里面的林林,很很想念你-jojo~,我以为周楚暮会回来,也坚信他会回来找林林,这些只能自己想象了,因为你没有回来,平淡的文字,堆砌着我一个人的情绪...因为有共鸣所以才喜欢这本书喧染的情感!
  •      喜欢如此重视友谊,不记怨恨的可爱的田丁丁,喜欢为了爱不惜一切代价的气质美女林枳。
       纵使如此,倘若我是林织,我不会为一个这样的男人而背叛朋友失去理智~宁愿做一个像田丁丁一样可爱单纯的女孩子~
       曾记得,这本书,我是在高一时读的,当时很喜欢如此单纯的田丁丁,觉得从她的身上能找到我的影子~总体来说,很喜欢这本书~
  •     我的青春里,充斥着甜酸的味道。  友情,那么纯粹。  她的爱,缠绕缱绻。  所有的不容置疑,  都会是一路开花。  他们,如此坚定不移。
  •     当初看时,我还是一个初二的女生,对一切都充满幻想,幻想我的生活中ide王子,这本书看的我哭过,那个丁丁傻得让人心疼。。。。。。。。。。。。。。
  •     林枳和吧啦,有着一段相似的人生轨迹,但林枳拼命粉饰着表面的优秀和美好,即使这一切都是虚假的。而吧啦抛弃一切虚伪,永远展示最真的自己,毫不在意别人的眼光。最后吧啦选择毁灭自己,在弃世的一瞬绽放出生命中最盛大的光华,而林枳却选择回归从前的人生轨迹,平平淡淡度过余生,也许林枳更像是真实存在的人,而吧啦这样的女孩子,只能存在于小说中,用生命的代价,让无数的人为之叹息缅怀。
  •     楚暮对林枳来说,是一种毒。让林枳的爱情,变得如此卑贱,无奈。     为了这样一个一无所有,滥情好赌的男子,林枳甘愿放弃家庭,朋友,尊严,未来甚至生命。 这样的爱情,感动不了人     因为,     太不值得          林枳     只有放弃那个让你心痛的人,你的人生才会有1万种可能
  •     甜酸》讲述的是两个高中女生之间的故事。田丁丁是一个平凡单纯的女孩,笃信爱情和友情的存在,为了友情可以不顾一切。林枳是优等生,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漂亮女孩,却其实身世可怜,与心如死灰的母亲和暴躁的继父一起生活,一切都需靠自己的手段争取。林枳偶遇童年的伙伴周楚暮,被周的不驯和温柔所吸引,遂坠入一场不计后果的恋爱,为了周楚暮,她逃课、陪酒、偷钱,甚至不惜利用自己的最好朋友的田丁丁。田丁丁心甘情愿地为自己的好朋友付出着,丝毫没有怀疑被利用。直到林枳怀孕,堕胎,一切的秘密仿佛再也无法遮掩……
  •     读这本书我几乎是哭着把它读完的 ,故事里的所有情节都是自己真切的 能感受的到的,好像就是在读自己身边的故事,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沉重
  •     那个来不及学坏的盛夏光年,第一次触碰饶雪漫的文字,只一眼,我就知道,有些沦陷是无可救药的。纯白到无以复加的故事情节,美好又忧伤的文字,在那些字里行间,我们总能找到许许多多的似曾相识。西蒙波娃说,“我厌倦了贞洁又郁闷的日子,又没有勇气过堕落的生活”。回溯到那一瞬即逝的十七岁,我也是来不及学坏呀,就那样按时长大了。我只是有点小悲伤,悲伤自己的少女时代,消失得这样措手不及,却又不容置疑。
  •     我是欲哭无泪的,对于丁丁的一切,这种经历是谁都无法去轻松承受的。我想,结局,她是疯了的吧,这应该也是一种解脱。
  •     这个封面的模特很好看,我很喜欢这样感觉的。 果然是青春疼痛小说,看完了是有隐隐作痛的。 结局有点峰回路转,但是不是我想要的。呵呵。 我还喜欢这个书名:甜酸。青春最美好的两种味道。 里面两个女主人公我都挺喜欢的,像是青春时期的两个自己。
  •     周楚幕是爱着林枳的。但他不能带给林枳困扰。他会在该回来的那天回来的。而在这中间。田丁丁一定会陪着林枳的。
  •     也许我们的一生会遇到爱情,友情,亲情的相互交赤,但是,我依旧相信,时间能沉淀所有,我们在悠悠的岁月中,会逐渐忘记曾经受到的伤害,好好的,好好的,和爱自己与自己爱的人幸福的生活。
  •     雪漫就是这样,这个文字女巫,就是喜欢写青春伤痛的小说,这本《甜酸》也不例外。甜酸,我想应该跟书中的两个女生的名字有关:田丁丁,林枳。看,田——甜,枳——酸。喜欢田丁丁的单纯,为朋友的奉献,和美女林枳的为爱的追求的勇气。可以为读者带来又酸又甜的心灵感受。
  •     尝遍青春的酸甜苦辣,我也好,林枳也好,丁力申也好,但愿我们只记得其中最美好的两个字。  成长有阵痛,但归根结底还是一件幸福和美好的事情...
  •     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丁丁为了自己认为的那份友谊可以承受一切,可最后得到了什么?那种欺骗我最容忍不了,就算林枳有她的苦衷吧,两个命运都不怎么好的孩子,可是也不能选择区利用自己的好朋友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最讨厌这样的人。现在只希望自己的生活中不存在这样的人。看完后,有点气愤,又有点无奈。。那是一种无法表达的感觉。。。
  •     呵呵,还记得以前看这本书的时候说,封面上的这个男生很像我们班的一个同学啊,好怀念读书时候的那种感觉啊。。。
  •     看着本书的时候
      我应该算是在读很久以前的书了吧.
      在看甜酸的时候也在看姐姐的守护者.
      两本书的写作手法是相似的.
      让我感到新奇与一种新的阅读享受
      很好~
      青春的田丁丁气质的林枳
      我感到的是青春浮华之后的悲哀
      我看到的是鱼与海鸟相爱的不可能
      我只是希望青春不会暗涌而来
      我希望有自己的价值.这样以后的自己会获得更坦荡的生活.
  •     恩,雪漫写的书大多都属于青春疼痛那个系列、  看完之后总会让人有种心疼的感觉、  恩、感觉书挺好看的吧、  和我们生活很贴近、  恩、不错的、
  •      饶雪漫的书基本上青春后面都有疼痛两个字,其实看见疼痛两个字就知道一定不是什么好结局的故事。这个饶雪漫一贯的风格。
       有的人说这是一本高中生读物,没有意义,故事情节也很老套。翻开书的时候我也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我每页看得飞快,每句话看一半都知道后半句说的是什么似的。
       可是越往后读,就觉得也许这真的是青春。一个单纯而没有意义的青春。我记得,《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的导演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表达的是什么,他有什么意义。当时导演就说,这个故事没有意义,完全就是写青春,写青春中我们干的那些傻事。
       也许《甜酸》也一样,可能可以这样说,饶雪漫写的青春疼痛系列应该都是这样。。。
       我们的青春,很懵懂,很冲动,很单纯,很值得回忆。。。
  •     高中的时候
      只要是饶雪漫的书都会买来看
      现在偶尔再拿起看不免觉得有点幼稚
      所有的故事情节我基本上都能看到以后
      可她的每本书我都还是读了
      甜酸
      并不让我觉得那么真实
      这样的林林
      这样的田丁丁
      现实生活中哪会有呢
      
      适合高中以内的学生看
      
  •     我还记得,那是高二上学期的秋天,语文老师林庚给我们布置最老土的话题作文:理想与现实。我的开头是:我愿成为一个问题少女,然而我却循规蹈矩这么多年。
      
        林庚在我的这句话下面划了一条重重的红杠,并在旁边打了一连串的问号。这些问号飞舞蹁跹,东倒西歪,一个比一个夸张,一个比一个笔迹潦草。我甚至能够想象,他是怎样用两根指头将一支笔高高直立起,漫不经心地在我的作文本上胡乱写意。
      
        可是,除了这些蒙太奇般的问号,他却没有给我任何评价。我知道他是懒得评价,在他看来,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女中学生有脸写下如此不知所云毫无斗志的作文,实在是孺子不可教也。
      
        我也只是可惜,他竟读不懂我字里行间的真情实意。
      
  •     看甜酸的时候会让我想到很多事情,仿佛这个故事里的细节就发生在不远处,发生在那些看得见的地方。因此,这也是最让我燃起想写的欲望的一本书。
      正如我在左耳终结里的评论所说,在看甜酸前面的整整一大段的时候我并不认为作者写得有多好,当然,情节除外。那时候我始终觉得田丁丁的形象很有些混乱,塑造地很不成功。但是当我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回想起来这个世界上应该是有“田丁丁”存在的。
      真正让我觉得精彩起来的是结局。是林枳站在莲花大厦上从周楚暮口中说出的对居里夫人的简介,他说,这些他都研究过了,他还做了笔记。那一瞬间我才明白周楚暮原来是这样一个人,原来前面对他的了解并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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