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作者:慕容雪村 页数: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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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从小到大,我一直有一个文学梦,经常会尝试写点什么:诗歌、散文、小说,偶尔会发表一两篇,更多的留在了自己手里。二十八岁那年偶然手痒,写了《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从此改变了我的一生。人在二十八岁时会有许多困惑,有一些永不可解,成为永恒的谜案;另一些渐渐释然,成为人生中无关痛痒的笑柄。但在二十八岁时我并不明白,所以焦灼、彷徨,还有一点蠢不可及的忧伤。但我坚持下来,写完了那个故事。读者和朋友们给了我一些声誉,远远超过了我之应得。在二OO三年,我讲了一个庸俗的故事:一个人如何发财,又如何迷失了自己。这本书叫《天堂向左,深圳往右》,它并不成功,然而我也为之自豪,因为它毕竟是我的。 此后我走了很长一段弯路,不知该写什么,也不知该怎样写。讲故事并不难,但我已渐渐厌倦。二OO五年我写了一本《多数人死于贪婪》 (《伊伺樱桃》),这是评价最糟糕的书,却是我最喜欢的,在我愚钝的心中,仍然以为它触中了当代生活的核心:在这个金钱搭建的世界里,我们是否应该甘心做一枚硬币?写完《多数人死于贪婪》,我开始了一段很长的旅程,到拉萨、到三亚、到青岛,最后又回到拉萨。万里如咫尺,我在这咫尺之间看了很多,也想了很多,偶尔在电脑上敲两下,两年下来,也积累了二十多万字,东方朔说读够四十四万言,可为天子大臣。我没有当官的勇气,但六年来写了五六十万字,仅以字数论,差不多可以当东方曼倩了。《原谅我红尘颠倒》曾有很多名字,开始在网上连载时,取名叫《谁的心不曾柔软》,后来改名多次, 《红尘婆娑》、 《沧海横流》……《满城衣冠》。最后一个名字出自辛弃疾的词: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这是我最喜欢的诗句,豪迈风流,侠风袭人。没想到很多读者都对此有歧义,读成《满城衣冠禽兽》,这误解就深了,干脆作罢,还是叫《原谅我红尘颠倒》。文集中还有一本我的随笔集,名叫《葫芦提》,这个词就是“糊涂”的意思,郑板桥说人生难得糊涂,那只是一时激愤之言。我想人生还是应该清醒,虽然有太多事我们无能为力,但至少也该明辨是非。
内容概要
三块钱的东西卖三百块,你说他是骗子;三块钱的东西卖三百块,再开张发票,那 就成了商业。 这世界有三种谎言最可恶:广告、广告,以及广告。 “阿琉达希卡”是什么?一种化妆品。这个词什么意思?没意思。 这世界骗来骗去的,骗子都被骗子骗了。 股评家都是好人啊,拿着庄家的工资冒充散户的亲戚。 骗人不是罪恶,骗不成才是。
作者简介
慕容雪村,中年男人,生来不是益鸟,只会发出刺耳的叫声。满世红紫娇艳,其人只愿在角落里冷冷地翻着白眼。沧浪水清,可为碧波渔夫,沧浪水浊,扁舟浮于江湖。
章节摘录
第一章 路易威登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家又脏又破的小馆子里。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到一半,我拿出一支派克笔来显摆,说这笔真好写,你猜值多少钱?这举动确实有点轻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讽地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我十分没趣,讪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说其实不值什么钱,这是吉利剃须刀的赠品,那剃须刀才卖25元。这时感觉有人看我,我扭过头,一个又瘦又干的中年人正盯着我笑,说你喜欢笔啊,我点点头,他走过来坐下,掏出一支黑底白花的钢笔来,说喜欢笔的肯定不是坏人,这个就送给你吧。我又诧异又害羞,红着脸推辞,说这怎么好意思。他一直笑,说拿着吧拿着吧,这笔挺好写的。然后神神秘秘地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 我那时刚大学毕业,总以为自己有两层楼那么高,其实决不会比北大的双料博士懂事更多,也不知道这笔值多少钱,糊里糊涂就收下了。不过我可没发现自己有哪一点像他,我虽然长得不太像人大代表,毕竟青春逼人,比他年轻,也比他健康,要拿他跟我换,我还真就不大愿意。当然,他要有个千儿八百万的,那就另说。天知道我多想当个有钱人。再说他长得也不特别像李嘉诚,再说李嘉诚也不会到这种地方吃饭,再说,嘿,我倒是认识李嘉诚,可惜李嘉诚不认识我。 过了不久,我就从原来那家单位辞了职,在一个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员的差事,每天拿着那只笔写写划划的,感觉确实是好写,又流畅又顺滑,拿在手里也沉甸甸的,顶部还镶了一块玻璃,每当太阳照上我的桌子,它就一闪一闪地发亮,看起来是挺不错的。 有一天公司开会,我做会议纪录,记完了拿给老板签字,顺手把那支笔递了过去,他开始没在意,拿起来龙飞凤舞地画了个押。然后表情就有点不对,拿着那支笔上下端详,端详了半天,阴沉沉地开了口:“你这么有钱还打什么工?”这话一听就不是好话,我心想这老板是吃错药了吧,结结巴巴地跟他解释,说我大学刚毕业,父母都是普通职工,哪有什么钱?他撇着嘴冷笑,说你装得倒挺像,不过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们庙小,容不下大神,你还是走吧。 这样我一下子就失业了两三个月,心里一直纳闷,不明白老板为什么炒我,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说我有钱,说实话,我做梦的时候倒是有不少钱,可惜政府不准那钱流通。就我这模样,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200元,只有手里的包算是高级皮包,因为它的英文名就叫“Gaojipibao”,夜市上买的,值40元呢。想来想去,肯定是那支笔出了问题,但一支笔贵又能贵到哪里去?又不是汽车。一支派克卖二十五,这支笔即使翻上十倍,二百五也顶天了。我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手提Gaojipibao,再加上一个二百五,怎么就成了有钱人? 大城市的生存压力实在是大,我身上就那么几个钱,连着几个月没工作,眼看着就要弹尽粮绝。我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自尊心还挺强,不到万不得已不肯跟家里开口,一天天地硬捱,吃也不敢吃,穿也不敢穿,买包洗衣粉都得计算半天性价比。一到晚上我就躺在床上激励自己,想秦琼卖过马,孔子断过粮,老梵高都差点饿死,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况且我兜里还有几百块呢。不过心里确实焦躁,又急又愁,天天低着个头在路上撒摸,想要是能捡个钱包就好了,说来可怜,那些日子我把脖子都扭错位了,糊了一头膏药,也没看见那个该死的钱包。 有一天在人才市场挤了几个钟头,总共也没递出去几份简历,心里又懊丧又委屈,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早饭没吃,又忙活了一个上午,我又渴又饿,看别人在那里大吃大喝,肚子响得像有千军万马在那儿擂鼓,恨不能等他们走了过去舔盘子底儿。顶着大太阳走了半天,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卖菠萝的,花一块钱买了根盐水菠萝,几口咬嚼下肚,感觉稍微舒坦了点。这时突然有人拍我肩膀,说又看见你了,最近还好吧? 我当时并没认出他来,还以为是打劫的呢,双手紧紧地抓着我的高级皮包。他笑得也有点不自然,说我上次送过你一支笔,你忘了?我恍然大悟,赶紧说你好,你好你好,他点点头,说我正想找人陪我吃饭,不知道你有没有空?这真是干柴遇上烈火,瞌睡碰到枕头,我也顾不上矜持了,连声说好啊好啊,跟着他就进了饭店。 还是那种又脏又破的小馆子。我不歇气地干光了一盘红烧肥肠,一盘回锅肉,一大碗汤,吃了满满三碗米饭,撑得直打饱嗝。他一直没怎么动筷子,就喝了几口矿泉水,笑嘻嘻地看着我猛啃大嚼。买完单后我有点脸红,羞答答地说你都没吃什么,还让你花钱。他笑,说我胃口不大好,不过看你吃得那么香,心里可真高兴。 吃完饭他开车送我,那车不知道什么牌子,反正不是桑塔纳,又宽敞又舒适,开起来也没什么声音,我问他:“你一定很有钱吧?”他摇摇头,说有什么钱,我现在就是个开车的。一听这话我就觉得亲切,说我爸也是开车的,还是他们厂长的专职司机哩。他嘿嘿地笑了一声,说那他开得肯定比我好,我只敢开小车,还开得很烂。我有点骄傲,想那当然了,我爸可是他们厂里的安全标兵,几十万公里无事故,刹车也不会这么一轴一轴的。转念想起爸爸的名言,随嘴就教训起他来:“给领导开车,眼要亮,耳要明,嘴要紧……”他头也不回,说这是你爸教的吧,我点点头,他白牙一闪,微微地笑了一下,笑得我有点尴尬,想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说这些干什么。忽然想起了那只笔,就掏出来问他:“这笔是不是很值钱?”他说咳,不值什么钱。我说总比派克值钱吧,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奇怪地看看我,连声说差不多,差不多。然后就不理我了,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我心想也是,一个司机,用我爸的话说,一个车夫,能用多贵的笔呢?不过还是挺感激他的,不管怎么说,人家都算请你吃了一顿饱饭。 下车时他给我写了一个电话,说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吧,大忙帮不上,小来小去的不要客气。我郑重其事地把那张纸揣进兜里,他又露出了那副神神秘秘的表情,再一次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我心里好笑,脸上也在笑,说是,发现了,咱俩是挺像的。他大笑起来,很得意的样子,挥挥手开走了,我想一定是他们老板等着用车,这人倒真不错,不认不识的,开这么远送我,又帮我省了四块钱。 几天后我就找到了工作,那是一家英国公司,给的工资不错,当然活儿也够累。我失业了那么久,找到工作跟找到亲妈一样,加班加点地干,老板也比较欣赏我,试用期满加了一次薪,到年底又加了一次,很快又提拔我当了个小头目。我腰里有钱,手上有权,慢慢地就有点志得意满,对下属也不大客气,每天吆五喝六的,还觉得自己挺上档次。有一次坐公司的车出门办事,忽然想起了那个人,这么久没联系,也不知道他混得怎么样,要不介绍他到公司来开车吧,那样我就成了他的上司啦。想到这里不知为什么就笑了起来,搞得司机都有点困惑,说你没事傻笑什么。我的领导权威受到侵犯,老脸十分挂不住,训斥他:“好好开你的车,话那么多!”他一下子转过了头,脸上连连抽筋,像个被上帝狠扁了一顿的唯物犯。 过了一个月,公司安排我接待一位伦敦来的客户,聊了一会儿,那客户突然把我的笔要了过去,打开,合上,合上,打开,足足揣摸了有五分钟,然后抬起头来夸我:“oh,rich guy”(有钱佬)。鬼佬想必是识货的,我心里一动,问他:“这支笔很值钱?”他点点头,指着自己的皮包,说你这支笔啊,足够买下五个这种皮包。我心里又是一动,拿过他的皮包上下打量,研究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真妙奥义,红着脸又问:“你这皮包是什么牌子?”旁边他的助理一下子笑起来,说可怜的家伙,你连LV,路易威登都不知道?世界闻名的奢侈品啊,至少值人民币一万元。 我的天啊。 第二章 万宝龙 那天回家后,我把所有的抽屉都翻了个底朝天,每个口袋都掏了一遍,就是没找到那个该死的电话号码。已经这么久了,天知道我把它丢到哪去了,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想不起来,只记得他挺瘦,比我矮几公分,至于眉眼五官什么的,感觉就像是脑袋被砖拍了,拍得一片空白。我当时的模样真是难描难画,又惭愧又害臊,隐隐约约地还有点恨他,想这家伙,明明是有钱人却成心骗我,说是什么司机,司他个狗屁的机。恨完了他又开始恨自己,想瞎了我的狗眼,皮鞋里长灵芝,腋窝下生钻石,天上掉大款,人间最不可能的事都让我撞上了,居然还视而不见,白白把他放跑。要是那个号码没丢该多好啊,交上这样的朋友,哪怕是给他当马仔,当跟班,给他拎包、擦鞋、洗三角裤,甚至,哪怕只是到他公司里打工…… 那支笔我倒是搞清楚了,英文名叫mont blanc,就是阿尔卑斯山的主峰勃朗峰,中文译作万宝龙,算是笔中的极品,最便宜的都要卖1800多,够我吃半年的。至于我的这支,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全球仅有四支,白金笔尖,纯金笔冠,顶部镶的那可不是玻璃,而是整整一克拉钻石,至于价钱,嘿,各位观众,请允许我先卖个关子,广告语:买我一个关子,收获一份惊喜,这事你不亏。 那时我已经交了个女朋友,湖北人,长相一般,身材动人,我长相也一般,身材还不怎么动人,所以也没什么重新建构的欲望。从认识到上床,总共也没花几天时间,然后就住到了一起,每天一起上班,晚上回来一起做做菜、散散步,好的时候像一个壳里的两颗花生仁儿,闹了别扭她就有点变态,拉着一张公务员似的脸跟我算账:我收过她什么贿赂,她为我洗过多少双袜子,我碰过她哪个部分,等等,统统都要计费,价格还比较宰人,所以我一直没觉得中国移动有多么差劲,他们至少还双向收费呢。到了这年的春天,她父母到南海边视察,顺便在我们的出租屋里划了几个圈,提出了三点感想、五项建议、六大规划,除了不大赞同我的品相,背地里建议我重新回娘胎整改,其它也没什么可挑剔的,所以就正式谈起结婚的事来。生活看来也就这样了,不可能像娃哈哈一般纯净,不可能像农夫山泉一样甜,更不可能像美的电风扇那么美,不过我还是经常会想起那个面孔模糊的他来,如果那个号码仍在,我会不会有另一重天地?跟有钱人交往,总该有点传奇色彩吧?我也不指望当神仙,只要能蹭点燕窝吃,没事的时候吹上一通牛就可以了:“我有个朋友……”可惜啊,大好的机会,眼睁睁看它溜走,过了那个村,就再也没有第二家分店了。 很快就到了年底,我的公司进行了一次大调整,从亚洲全线撤资,队伍遣散之前一人发了几万块钱,我来得早,级别也高,算小半个官僚买办资产阶级,遣散费很是可观,有十一万多,我拿七万交了个首期,剩下的钱搞装修、买家具,也折腾了个八八九九,租房住了这么多年,一直受房东迫害,现在终于有自己的窝了,想起来就高兴,成家立业啊,我的业虽然立不大住,家总算成了一个。但下岗也挺愁人,一想到那蚂蚁窝一样的人才市场,我的头皮张力就有点大。在心里叫着名字宽慰自己,说叉叉啊,你工作也有几年了,胡子不少,年纪一把,有经验也有业绩,总不至于再去卖马吧。所以一直没怎么当回事,乐观得像头戴着避孕套穿越沙漠的骆驼。 没想到这岗一下就是大半年,到最后弹尽粮绝,全靠我女朋友那点薪水顶着,房也供不起了,按揭拖了六十天,拖得银监会大怒,声称要抄我的家,只好厚着脸皮跟家里要钱,父母虽然答应得挺爽快,口气也是怪怪的,像被尼姑敲了竹杠的老善人。每天从人才市场落空而归,看什么都有点不大对劲,每个人都像是我的债务人,女朋友的脸上也多了几分虚无,把我吆过来喝过去,粗声大气的,分贝一直保持在比较高的水准,以至于后来有一天,她对我说她门牙有点松动。我的乾纲振之不起,在自家屋檐下小心翼翼地猫着腰,每天做饭、刷碗、拖地,把她的袜子洗得比天使的肚皮都白,同时提供各种款式的特殊服务,卑躬屈膝得像候补明星看见大导演,还是连个笑脸都换不回来。我又委屈又生气,有时候甚至想当个解构主义者,想虽然花了你几个钱,不都是暂时的吗?你住我的房子怎么不说呢?我随便租给谁,不都得有个千儿八百的,还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还可以免费迫害房客,吃他们的剩余价值。 有一天我甚至想把那支笔卖了,走了几家典当行,有的给八千,有的给一万,最后一家出价最高,一万五,我左讲右讲,讲得舌头都皴了,他们才同意再加三千块,要签合同时我又后悔了,想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大用它,但一万八实在是太低了,还有,万一哪天我再遇见他呢?万一他问我:“嗨,小子,那支万宝龙去哪儿了?”我总不能说我把它当了吧?想着想着就跑了出来。 没工作,心情不好,上半身基本闲置,下半身的活动却越发频繁,可能也是因为我的服务过于殷勤,三来两去的就搞怀孕了,眼下这环境,人困马乏粮草短缺,估计生不出爱因斯坦来,就是生出来成活率也不会太高,我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呢,更别说孳息了。只好去医院打胎,她气得像小布什吃多了饼干,又打饱嗝又翻白眼,哭个不停,大意是说我为穷不仁,瞎折腾,既耽误了她的锦绣前程,又浪费了她的无敌青春,哦,还有钱财,好像我独自就能完成生孩子这么艰巨的任务似的。我稍有微词,她就断言老天一定会派雷公来眷顾我,眷顾多次,还发誓以后坚决不向我提供犯罪空间,“你倒是快活了,我,呜呜呜,我怎么办?” 那天在医院里足足医治了三个钟头,出来后她连路都不会走了,瘫在台阶上不断地用手指拧麻花玩,每过半分钟就长啸一声。正好是下班高峰期,出租车赶着交班,左等右等都打不到车,她一会儿哭一会儿数落,我心里也焦躁得很,倔头倔脑地回了两句嘴,她弓着腰顽强站起,眼看着就要发生武装冲突,这时路对面突然停下一辆黑色轿车,一个瘦瘦干干的中年人摇下车窗,远远地对着我招了招手。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一个问题:如果老天开眼,让我再见到他,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装酷肯定不行,也不是我的强项,人家有钱有地位,总不至于反过来讨我的好吧?再说我长得也不特别像秦钟,秦钟白白嫩嫩的,说话都带着兰花味儿,我黑黑糙糙的,闻起来就像放了半年的油条,再说他也未必喜欢这调调;一味奉承也不是办法,哪个有钱人不是被人追着拍马屁呢?想来想去还是应该不卑不亢,这样一来不至于太下流,二来也给自己留有余地,其实这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 两年没见,他好像更瘦了,也老了很多,笑起来一脸皱纹,问我:“你女朋友?”我说是,赶紧介绍,说这是谁谁谁,这是——他也有点尴尬,说咳,名字就是个代号,没什么重要的,上车吧,我送你们回家。 一路都在闲扯,他挺细心,说你女朋友脸色不好,不是生病了吧?我犹豫了一下,想干脆说实话,说我们不小心怀上了,刚打完胎,刚才正为这事吵架呢。还没说完,我女朋友就拿眼瞪我,他哈哈大笑,说你这个人很有意思,很有意思。我高兴得有点飘忽不定,笑了半天,最后强忍住,故意拿话逗他,说你们老板现在不用车啊,他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说我们老板出国了,我开车出来逛逛,然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像想明白了什么事一样。 谈起现状,我就不住地叹气,说我现在失业、供房,女朋友又刚打了胎,实在是困难得很。心里暗暗祈祷,想他会不会大发善心,一下子给我个百八十万的。我发誓,我当时就是那么想的。他不怎么说话,只是不断点头,我女朋友听不下去了,在我腿上狠狠地掐了一把,她身负重伤,内力倒丝毫不失,掐得我几乎怒吼。不过那意思我也明白,是批评我不知分寸地乱说话。 我到家了。他停下车,笑眯眯地问我:“我上次给你的电话号码,你弄丢了吧?”我红着脸点头,说早就丢了,不怕你不高兴,我连你长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了。他大笑,又一次说我有意思,挺像他的。这就更有意思啦,我美滋滋地望着他,看他在纸上刷刷地写了几个数字,然后递给我,说拿着吧,这次你要是再弄丢了,我就再也不载你了。 老天作证,这次就是谁给我五毛钱,我也不可能再把它弄丢。 第三章 宾利 回家后我女朋友还在埋怨,说那个人是谁啊,你怎么什么都跟他说?好像跟你也不熟啊。我点点头,轻描淡写地告诉她:“我原来认识的一个朋友,给老板开车的。”她撇撇嘴,像是打胎打落了牙齿,公然藐视我的社交范围:“我想你也不会认识什么有档次的朋友,原来只是个司机啊。”说完咂咂嘴,无限神往的样子:“那车,我的天,他们老板一定特别特别有钱。”她是卖汽车的,经常自诩为此行当里的多闻第一、神通第一、头陀第一,等等,排名远在观音菩萨之上。用个比较差劲的比喻,我总感觉她对汽车比对我的身体更敏感,虽说不至于摸摸方向盘就怀孕,想来也差不了多少。如果在我肚子里装个发动机,身上套一圈铁皮,再安上俩轱辘,她说不定也会觉得我俊俏可喜,不再那么虚无。 我赶紧虚心请教:“那你说说,那是辆什么车?值多少钱?”一边在心里盘算:桑塔纳卖八、九万,他这辆车,怎么也得顶二十辆桑塔纳吧,天,这可就是一两百万啊。她扬扬下巴,让我把茶几上的一摞汽车杂志递给她,然后翻到其中一页,说就这个,你自己看吧。 那是一辆十分迷人的轿车,银色;银色轿车上坐着一个十分迷人的美女,肉色;肉色美女上点缀着三小片十分迷人的布料,缝在一起勉强够做顶帽子,还是给婴儿戴的,红色;红色帽子下是两道十分迷人的眼神,不知道什么色,给人的感觉是凶巴巴的,凶得都有点含蓄了。 本……本特雷?我拼了半天。她纠正我:“宾利!那叫宾——利!”驽钝如我,虽然与宾利素无交情,但看说话者的表情就可以断定:宾利此物决非凡物,你想啊,需要翻着白眼、梗着脖子、眼望三十六重天才能说出来的词儿,会是个什么词儿?我羞愧地笑,她继续上课:“你知道奔驰吧?”“知道,当然了。”“你觉得奔驰好不好?”我口水直流,“好啊好啊就是好啊……” 她冷笑一声,摆一个万夫莫开的造形,手指轻轻抚摸着迷人女郎身旁的“B”字标志,语声渐渐迟缓,渐渐浑厚,酷似电视台的播音员老师:“与宾利相比,奔驰,哼哼,奔驰就是垃圾!”我说:“太夸张了吧?有那么狠吗?” 播音员老师又哼一声,不屑于回答我的弱智问题,像是从来都没见过我一样。过了半晌,大概是内伤发作,造形摆不起了,她歪歪斜斜地靠到床上,嘬着牙花子教训我:“跟你这么说吧,宾利这个词,只是说给极端高贵、极端傲慢的人士听的,你有资格傲慢吗你?你听都不配听!” 我谦虚得无地自容,才发现傲慢原来是这么高不可攀的美德。她长叹一声:“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座驾!我告诉你,你那朋友开的不是一般的宾利,那可是宾利雅致728!728你懂吗?最高级的宾利!值多少钱值多少钱?”她把所有的手指(如果她没错,我想应该是十二个)都伸了出来,“1200万!” 我得承认我没做好思想准备,或者说,我只做了200万的思想准备,一受到1200万当量的打击,我立刻就靠到了墙上。1200万。我结结巴巴地——这个词没错——我结结巴巴地想:我工资最高的时候,也不过8000块一个月,这家伙一辆车,我得不吃不喝干120年!我一生的价值,我流血流汗,胼手胝足,积劳成疾,矽肺、秃顶、肾衰竭、腰间盘突出,……,所创造的价值,他踩踩油门,轮胎一辗就全没了。愚公率领庞大的家族,辛苦几辈子只刨了一个小土包,举头却发现面前横亘着喜玛拉雅山,我的祖母啊。我嘟嘟囔囔地说:“……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她不理我,双眼望向天花板之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他们老板要是肯包我啊,我就一脚把你蹬了!” 这话真让人心碎,琐碎的碎。那一瞬间我想的事可真不少,想得脑袋都硬梆梆的。首先是人口素质问题,觉得现在的中国女人,唉,传统美德全都丢了,说起话来简直就是个残酷的资产阶级。接着想到了那个“扇尸”的段子:2400年前的中国有一对恩爱夫妻,丈夫要死了,对妻子说:你改嫁至少要等我的尸体凉了。说完就死了,那妻子是个左倾主义分子,像1958年一样冒进,老公刚闭眼就拿起了扇子,使劲地扇啊扇啊。这事间接证明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比如我现在死了,我亲爱的女朋友就用不着那么累,直接把我塞冰箱里就行了。所以21世纪的道德就是冰箱的道德,新飞冰箱吧,新飞广告做得好,不如新飞冰箱好,因为每个冰箱都能装下一个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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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死于贪婪》作者慕容雪村,极尽讽刺了人贪婪的丑陋。这黑暗的黑暗中这苍白的脸/这血红的血中这酸楚的心/这冰雪下的花蕾/这盘中的婴孩/这无人掩埋的尸啊/一条路还在生长/一条无声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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