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2 出版社:花山文艺出版社 作者:伊沙 页数: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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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黄金在天上》中黄金在天上舞蹈,命令我歌唱。一个摇滚乐人的成长历程,一段苦涩的青春,一份火热的兄弟情义。从落魄漂泊到大红大紫,他彷徨、奋斗、成功、沉沦、毁灭,最终归于平淡,诗歌和摇滚不过是诠释这个疯狂世界的两种方式,回归则是与别人、世界以及自己的最终和解。 作者历时一年多写就《黄金在天上》,事关理想的追求,艺术的探索,爱情和友情的期待,以及对信仰和时代的深层思索,是一部活色生香、酣畅淋漓的好看小说。
作者简介
伊沙,原名吴文健。男。1966年生于四川省成都市,198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现居陕西省西安市在某大学任教。已经出版的主要著作有 文集《伊沙作品集》(三卷);长篇小说《江山美人》、《狂欢》、《中国往事》;中短篇小说集《俗人理解不了的幸福》、《谁痛谁知道》;诗集《饿死诗人》《伊沙这个鬼》、《我终于理解了你的拒绝》、《伊沙诗选》、《我的英雄》、《车过黄河》,长诗《唐》;散文随笔集《被迫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无知者无耻》、《晨钟暮鼓》等。有作品被译为英、德、日、韩、瑞典、荷兰、希伯来、世界语。是目前中国文坛十分罕见的全天候实力派作家。
书籍目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庄岩:“地瓜!昨是你……” 刘解放到“B大”来找我的那个傍晚,我正和女朋友蔡琳在宿舍里头亲热呢! 就是在晚饭之后的那段时间。 我们“B大”到底是学风浓厚的百年老校,一吃罢晚饭,学生宿舍立马走空,基本上就没啥人了,不是去了教室就是去了图书馆。 我和蔡琳正好利用这个空当。 蔡琳并不在“B大”而是在美院就读。她下午就大老远的从美院赶到“B大”来,跟我在蚊帐里头磨磨蹭蹭了半下午,就是为了等到晚饭以后的这段宝贵时间。现在,这个时刻终于到了!春宵一刻值千金!等最后一位同舍同学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我自床边一跃而起,一个箭步跨至门口,一把将门关住、锁死,然后掉转头来,朝着蚊帐里头已经等得心急火燎的女友扑过去…… 这在这时候,从我脑袋的正后方,在一片寂静之中响起了异常清晰的敲门声! 这凭借以往的经验,当即作出决断:不予理睬,任他敲去,敲上几下,无人开门,以为没人,也就不敲了……与此同时,我还作出了如下判断:觉得这是对门或是隔壁宿舍的某位同学,不太知道此时此刻本宿舍内的情况…… 那门还在敲着:敲上两下,间隔两秒,又是两下,声音由轻渐重…… 这个声音对我构成了极大的干扰…… 那敲门声还在顽强地以其自身的节奏持续着,越来越大,越来越不耐烦! 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想到如此固执的敲门者一准儿是我们宿舍那个极其古怪的“老六”——这个早中晚要刷三回牙午睡还要洗上一回脚的小处男是宿舍里最不懂事的,每回成琳来找我约会,他都爱赖在宿舍不走,坚决要当电灯泡,还爱当着成琳的面展览他那可恶的洁癖——洗脚:把他那双像女人一样白皙的小嫩脚伸到倒满了热水的洗脚盆里泡着,两只脚丫相互搓着,一边洗一边跟成琳拉话……每一回都是被在场看不过眼的同学强行拉走。走了一阵半路忽然返回的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无非是忘带参考书之类的小事情……正因如此,我才想起门外这个固执的敲门者一准儿是他! 一想起他,我就有点气不打一处来了!一跃而起,朝着那扇还在被敲打着的门直冲过去——我真想拉开房门,将这孙子一通暴揍! 可是,等我真的将房门打开——气得我扭了半天才扭开,却发现门外站着的不是可恶的小脸惨白的“老六”,而是一个黑黑瘦瘦的小个子,我一下怔住了,随口叫出了他的名字——不,是绰号: “地瓜!咋是你……” 成琳:什么行李都没带,只背着一把吉他 “你他妈的!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来!” “怎么?你有事儿?” “是有事儿!” “什么事儿?” “好事儿!” “你有事儿就去办你事儿!我先待着。” “现在没事儿了——被你给搅黄了……进来呀!站在外头干什么?” 我在半掩的蚊帐里整理身上被翻弄得乱七八糟的衣裤——这副惨相若是被人偶然撞见的话,八成会以为我是刚被歹徒蹂躏过呢!我有些恼火——那是你身体深处的欲望之门在全然洞开又被砰然关闭之后的压抑和难受所引起的,心里头有点迁怒于庄岩:于吗要把这个可恶的敲门人放进来?有什么话不能站在门口说完吗?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他打发走嘛! 我在整理自己:头一遍很快,听到蚊帐外边两人的谈话没有马上结束的迹象,就又把自己仔细整理了一遍,这一遍连头发也给捋得顺顺的了,但外面的谈话还是没完没了——反而谈得热烈起来!我透过蚊帐望见:两人竟在桌边坐下了,还抽起了烟……庄岩啊庄岩,你这个多嘴多舌的大嘴(他的绰号就叫“大喷”),真是见了什么人都热乎,见了什么人都能聊啊! “成琳,收拾好了没有?”庄岩在帐外叫我,吓了我一跳,“收拾好了就出来吧!来的不是外人……” 我没看清来者是谁,但也只好出去了,先是低头在地上找鞋、穿上,然后才抬起头来:只见庄岩和一个黑黑的小瘦脸正面对面地坐在桌子的两端吞云吐雾……庄岩先向来人介绍我:“地瓜,这是成琳——你还记得吧?初中时咱们不是都在一个班嘛!高中她转到美院附中上的……” 那个“地瓜”点了点头,说了声:“记得。咱们班的黑板报都是她画的,老得全校第一。” 庄岩扑哧一声笑了:“你的记性真不错,还能记得黑板报!”接着向我介绍他:“这是地瓜——就是刘解放,初中时咱不都在一个班嘛!到了高中,你转走以后,我俩还在一个班,他现在在咱长安机械学院上学。” 我这才正式打量了那个被庄岩称之为“地瓜”的小黑瘦脸一眼,心里头也是扑哧一声笑了:你别说,这个绰号起得可是真有水平!这位老同学的脸形很像地瓜的形状,脸色则很近似于地瓜皮——还是烤焦了的地瓜皮!如此生动有趣的一个形象摆在我的面前,但我却实在想不起来我曾有过这么一个同学了,甚至不觉得我先前曾在哪里见过他——也许这跟我只在初中阶段与之同过学有关,那个时候,估计这块“地瓜”还没长成形吧! 我没有作出任何认出对方的表示,感到尴尬的却是庄岩,连忙向“地瓜”解释:“她就在初中跟咱们在一个班里待过,估计是时间一长有点忘了……地瓜,光顾寒暄了,我都忘问你了——吃饭了没有?” “没……没有。” “那走——咱们吃饭去!楼下这个小门外头有家桂风米粉店,是一对桂林来的夫妻开的,非常地道。” 我们仨准备离开宿舍下楼去,离开时庄岩发现这个“地瓜”从长安来,什么行李都没带,只背着一把吉他,庄岩让他把吉他先放下,他还不肯放,说:“还是背着吧,背着比较放心。” 下楼时我走在他俩身后,视觉上受到了一点刺激:两人身高的反差太大了!哪里像是同学啊?庄岩是个大个子,有着讨女孩喜欢的一米八五的身高,并排而行的“地瓜”比他矮一头,顶多也就一米六五的样子,跟我差不多高……这时候,我又看见了这个小个子身后背着的那把红棉牌吉他——这令我对其貌不扬的他有了一点好感,大概是从儿时起自己就是一个背画板的人,对“文艺青年”有一种本能的亲切与好感吧? 即便如此,我也没有跟他俩一起吃饭的兴趣——晚饭已经吃过了,还就是在这家桂风米粉店吃的,我到现在还在打嗝呢!打出的嗝里还一股排骨汤粉的味道呢!再说我还得赶上大老远的路穿过大半个北京城回到美院去呢!走到楼下,我把我的打算跟庄岩说了,他还十分多虑地悄声问我: “你没有不高兴吧?突然就来了!” 我连忙回答说: “没有没有。” 刚才的恼火完全是生理上的反应,谁会反感自己的男朋友是个热心肠呢?我对庄岩的喜欢肯定包括他的这一点。 我们是在楼下的那个小门口分的手,他们去米粉店,我去公车站,庄岩还想先陪我到公车站把我送上车,被我拒绝了。 刘解放:“没事儿,我出来躲躲。” 其实,我刚才乍一眼看见成琳的时候,也不曾想起她是谁,我也就那么糊里糊涂地点了一下头罢了。遥远的记忆中隐约有那么一个小女生,画儿画得不错,老在市里拿奖,我们班后面的黑板报永远都办得很漂亮,用一位老师的话说:“像彩色宽银幕电影”——便是她的杰作。可是我不记得她原来的样子了,很难将记忆中模模糊糊的这个人和刚才那个丰满成熟的女大学生联系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女大十八变”吧? 我怎么还记得初中时他俩的关系就不错?就有点黏黏糊糊的……如今都在北京上学,终于搞在了一起——到了这会儿,我自然已经明白了他俩是在谈恋爱,是男女朋友的那种关系,但还没有意识到:刚才他俩躲在男生宿舍的蚊帐里,半天不开门,究竟是在干什么?因为我还没有经验嘛!我在二十岁的这个冬天,还是他妈的一个货真价实的童男子,头脑中没有这根弦,也就没有这样的意识——也就意识不到我搅黄了别人的好事需要向人家道歉。难怪当我俩在那家暖和的桂风米粉店里一屁股坐下来的时候,身边一没成琳,庄岩满腹的牢骚就发作了: “地瓜,你狗日来的真是时候!对我简直就是一种摧残!你真是连一点起码的人道主义都不讲!” 我还是没有完全听明白他的话,以为自己只是到达的不是时候强行中断了别人的幽会而已。 庄岩把服务员叫过来,要了凉菜和啤酒,还专门给我要了一盘肉丝炒粉和一碗排骨汤粉,在来的火车上我基本上什么都没吃,已经饿坏了,也顾不上跟他说话,一口气先把主食消灭干净——好吃!真是好吃极了!然后才开始和他一起喝酒、交谈—— “你咋这时候有空儿到北京来玩了?时间不对啊——十一月——前不着暑假后不着寒假的……咱中学同学一般都是在这两个时段来找我,一般都是我晚回去一阵儿先陪他们玩玩,然后大家一起回长安。” “老庄,我……不是来玩的……” “到北京不是来玩的——那你是来干啥的?有事儿要办?” “没事儿,我出来躲躲。” “躲躲?咋啦?你犯啥事儿了需要出来躲躲?” “在学校打了一架——出手重了点儿……” “有多重?” “没多重——只是把腰给打断了……” “这还不重?不过你倒是叫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了嘿,不可能吧?就凭你这小身板,凭你这把子力气还能把人家腰打断?你被人家打断还差不多吧?咱俩又不是没在一块打过架,你哪回不是猫在后头等着别人打?” “不是我亲自打的,我叫了一个人,也是咱中学同学——就是咱们政治老师的那个胖儿子……” “就那个体重两百斤的家伙?” “是。” “那可是个心狠手黑的家伙!我在学校那会儿都不敢招他。” “太狠了!一条凳子横着抡过去,对方就歇那儿了——我已经后悔叫他了!” “现在怎么着?警察要抓你?” “我不知道,这是前天晚上发生的,昨天下午我就上火车了,来不及知道学校那边的反应。不过你想嘛,就算警察不抓我,我这个学也上不下去了。” “你估摸的没错:这学你肯定是上不下去了,你找人把人家打成那样你还想没事儿——天下哪有这样的便宜事?我告诉你:最后学校这边的处理结果不是开除就是劝退——你这学肯定是上不成了,另外,我觉得警察也肯定要抓你,因为你才是主犯,是元凶,你脚底抹油跑出来的决定无疑是英明的!” “老……老庄,这下我可就指望你了——我在北京真的是举目无亲!” “那我就正式问你一遍,你可得跟我说实话:你没有……闹出人命吧?” “没有。” “真没有?” “向毛主席保证——真没有!” “是这样地瓜,如果你手上有人命,你吃完这顿饭喝完这瓶酒以后就赶紧走人,该去哪儿去哪儿.我就当没有见过你,你可千万别害我!如果没有,如果只是像你刚才说的打断了腰啥的,我就帮你在男生宿舍找张空床,你暂时先在这里躲一躲,你看好不好?” “好好好!谢哥们儿了!” 庄岩:“我的中学同学刘解放要给大伙唱首歌……” 我们对门宿舍有个男生上到上学期后半段的时候,精神上出了一点问题,其症状表现是:一下课就跑到楼下的这个小门外头坐在马路牙子上数过往的车辆。一个名牌大学数学系三年级的学生满足于将每天所数汽车的数目加起来,到后来据他自称已经数够了一亿,期末考试也是门门功课红灯高挂,被学校劝退回家休学一年去治病。人走了,床就空下了。这天晚上,我们在桂风米粉店喝完酒回到宿舍,我去给投靠上门的刘解放寻找空床时首先便找到了这张床,刚好我有两床被褥,就让他过去睡了。 我带他过去,见他还带着来时所带唯一一件行礼——就是那把吉他,我让他扔到我们宿舍去,或在墙上找个钉子挂起来,他说:“不了,还是跟我一起睡吧。”他如此珍爱这把吉他,让我觉着好生奇怪,就问他:“你啥时候学吉他了?我记着咱们上中学那会儿音乐课考试的时候,你跟我都是只张嘴不发声,老师还给过不及格的。”他嘿嘿一笑,“老庄,找机会我给你亮一嗓子,让你听听我现在唱得如何。” 这个“机会”不用去“找”,很快自己就来了。 两天以后,正逢周末,赶上我们宿舍的一个同学过生日,大伙买了吃的喝的来,在宿舍里给他搞了一个party。刚好成琳也来了,来赴我俩的周末约会。由于经常来,活泼开朗爱热闹的她已经跟我们宿舍的人混熟了,成了活跃气氛的一大主力。刘解放也应邀参加了这个活动,初来乍到的他显得十分沉闷,坐在一个角落里,不怎么说话,只是独自剥着花生在吃,抱着一瓶燕京啤酒在喝——我一边跟大伙热闹,还不忘照顾一下他:我看他第一眼时,跟他碰了碰啤酒瓶;我看他第二眼时,劝他别光喝酒也夹点桌上的菜吃;我看他第三眼时,不光看到了他本人——他那一瓶啤酒下肚后已经变得红扑扑的地瓜脸,还看到了靠在他腿边的那把永不离身的红棉吉他,我忽然想起了什么,就凑过去跟他小声说:“地瓜,你不是要给我亮一嗓子吗?现在就是个机会,你敢不敢当着大伙的面唱?弹一支曲子也成啊?” 我之所以要先在私底下小声征求他的意见,是预感到他会拒绝——凭我对他过去的了解,他一定会毫不犹豫表情酷酷地拒绝类似的提议,在我们共同的中学时代里,身为班长的我老是主持我们班的各种活动,在那种集体性的公开场合中,他对我的如此提议从来都是拒绝的,也从来没有见他在班里的联欢会上表演过什么节目……但是这一次,我却预料错了:换到今天这样一个对他来说全然陌生的场合,他却没有马上拒绝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将酒瓶放到桌上,拍了拍手上的花生皮屑,伸手操起琴来就开始调弦,他调得十分认真,时间也稍微长了些,等调得差不多了,他才抬起头来,用那双青蛙般的眼睛(他的地瓜脸上确实长了这么一双眼睛)望着我,声音不大但却底气十足地说:“那就开始吧。” 我差点被吓着,赶紧站起来,在一瞬间便回到中学联欢会上主持人的那个角色中去了,我拍了拍掌,对众人说:“静一静!大伙静一静!我的中学同学刘解放要给大伙唱首歌,不管唱得好不好,都是他的一片心意,就算是他送给咱们寿星的一件生日礼物吧!” 随着一段弹得略显生涩的前奏,他便开始唱了——等他一开唱,我悬着的心也就放了下来:还不错!至少不会给我丢人! 一曲唱罢,头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站起来喊“好”的是我的女友成琳,其他人的反应比较平淡,只是很有礼貌地鼓了几下掌。 我打心里为我的老同学鸣了一点不平:我觉得地瓜至少跟我们数学系的“头号歌星”属于同一水平,当然,比我们“B大”在首都高校歌曲大奖赛中拿过冠军的“校级唱将”还是有所不如。我是觉得大伙的反应应该更热烈一点才对。
媒体关注与评论
伊沙是徘徊在食堂和厕所之间的一位诗人,堪称“地狱诗人”。 ——莫言(小说家) 伊沙是一个天生的小说家,并且天生是写长篇小说的。他的坚韧、命大、“结结巴巴”和孜孜以求表明:这是一个有着“冠军相”的家伙。 ——韩东(诗人、小说家) 我认为2006年最好的长篇小说是诗人伊沙所著的长篇小说《狂欢》,它比余华的长篇小说《史弟》更贴近我们这个时代,我喜欢阅读有共鸣感的东西。 ——赵凝(小说家) 在天涯网站连载时有读者觉得这部小说不像小说,像纪实,还有的直接说是在写自己的生活——如果这种看法普遍的,那也是对的。能把虚构的小说写得像真实的生活,那不是作家追求的最高境界么? ——明明(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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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实在太高太远,真的不敢想要能够活着升天,某歌星读完《黄金在天上》,与绝交十年的作者摆酒言和、抱头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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