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8 出版社:周执前、 何一民 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 (2009-08出版) 作者:周执前 著 页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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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世纪中叶,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已经完成了城市化进程,百分之八十左右的人口工作、居住、生活在城市当中。当20世纪即将结束的时候,全球已经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口工作、居住、生活在城市当中,而包括中国、印度等在内的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若干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进程也已经进入高速发展期。因此,21世纪被称为城市的世纪,城市在国家和地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甚至当今世界,国家与国家的竞争,地区与地区的竞争,更多地表现为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竞争。以城市带动区域的发展、以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正在成为国家和地区领导人的战略选择。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也推动了城市研究的兴起,城市历史的研究日渐受到关注。20年来,中国城市史研究在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中国城市史研究的兴起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对学术研究领域的开拓和创新。同时,中国城市史研究本身也需要不断地开拓与创新,才能保持活力和持续发展。因而如何从一个新的角度、新的视野来看待中国城市史研究,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内容概要
城市史是世界历史的一个分支,城市史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以文明发展为线索,勾勒出城市萌生、发展与逐渐成熟的进程,并揭示出这一进程即人类社会架构作为一个整体的运动与变迁的规律性与阶段性。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在人类还处于野蛮时代的时候,是没有城市的。正是随着人类从蒙昧、野蛮时代走向文明时代,通过各种物质创造活动和社会交往活动,城市才开始逐渐产生。在距今一万年至七八千年前,人类在农业、新石器、陶器等方面所进行的三大技术创新,奠定了人类文明起源的物质基础。在距今七八千年至五千年前,三大文明要素——铜器、城市、文字进入生成期。铜器是人类在经济基础上的首要文明要素,城市是人类在社会交往上的首要文明要素,文字是人类在精神文化上的首要文明要素。三大文明要素的生成和成熟,标志着人类社会进人文明时代。城市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有机体,它的出现是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远在城市出现之前,原始社会居民聚居点就孕育了早期城市的雏形。由于社会分工及早期商品交换的出现,加之部落群体、阶级之间斗争的需要,“城”与“市”得以产生。尽管二者最初有着较大区别,但随着社会发展,“城”与“市”的职能相互交叉,“市”连着“城”、“城”倚着“市”的格局逐渐形成。而城市既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也是人类文明的载体。马克思曾指出:城市的出现,“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全部文明的历史并一直延续到现在。”研究城市史也就是研究文明史。
作者简介
周执前,男,1966年9月生,湖南湘乡人。1988年于湖南师范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97年于湘潭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于四川大学获得历史学博士学位。曾于1988年至1994年在西藏林芝地区波密县中学任教。现为长沙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法制史、中国城市史的研究工作。发表《中国古代城市管理法律初探》、《中国古代城市法》、《从康有为到梁启超:中国近代权利观的产生与变异》等论文20多篇。
书籍目录
总序:加强中国城市史研究的意义一 从人类文明史的角度来看城市史研究二 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提供新的研究平台三 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点:城市史研究的新趋势绪论一 选题意义与缘起二 基本概念与范围界定三 本书相关主题研究的述评与突破点四 研究理论与方法五 研究的思路和基本框架第一章 清代以前城市管理机构与法律制度概述第一节 清代以前的城市发展与城市管理特点一 清代以前的城市发展二 清代以前城市管理特点第二节 清代以前城市管理机构概述一 国家管理机构及其法律规定二 半官方半民间管理组织概述第三节 清代以前城市管理法律制度概述一 国家法律的主要内容二 民间法的主要种类三 法律文化:礼法合第二章 清代前中期城市管理机构与法律制度变迁第一节 清代前中期城市的发展一 清代前中期城市发展情况二 清代前中期城市发展对城市管理的要求第二节 清代前中期城市管理之国家法律制度变迁一 清政府城市管理法律政策的调整二 清代前中期城市管理的弊端第三节 清代前中期城市管理之民问机构与民间法律制度变迁一 城市民间组织和民间法大量产生二 城市民间组织和民间法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能第四节 清代前中期国家与民间社会的互动一 清代前中期国家对民间组织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扶持二 清代前中期国家与民间组织的关系是一种互动的关系第三章 清代后期城市管理之国家机构与国家法律制度变迁第一节 外力冲击与晚清城市发展一 清代后期城市发展概况二 传统城市管理体制与城市发展的冲突第二节 西方近代城市管理机构和法律制度的引进一 西方近代城市管理体制的特点二 租界的设立与西方近代城市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的引进三 外力冲击与天津城市管理机构和法律制度变迁第三节 国家权力的下延与扩张:清代后期城市管理之国家机构和国家法律制度变迁一 清代后期城市管理之国家机构和国家法律制度变迁概述二 警政的开办与城市管理机构和法律制度变迁三 商法的制定与城市经济管理法律制度变迁第四章 清代后期城市管理之民间机构与民间法律制度变迁第一节 社会权力的上升:清代后期民间组织和民间法律制度变迁一 城市民间组织大量增加二 民间组织的城市管理功能进一步扩展,规则进一步完善三 民间组织及民间法与城市管理机构和法律制度变迁第二节 国家与社会权力的相对平衡: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与城市管理机构和法律制度变迁一 清末的地方自治运动概述二 地方自治运动下城市管理机构的变迁三 地方自治与城市管理法律制度变迁余论 清代中国城市管理机构与法律制度变迁的特点一 变迁的结果: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二 变迁的动力:内力与外力的相互作用三 变迁的方式: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相结合四 变迁中的路径依赖与打破:历史与现实的统附录附录一 清代芜湖徽商会馆章程附录二 三善堂旧订规条附录三 南浔镇育婴堂规条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一从人类文明史的角度来看城市史研究城市史是世界历史的一个分支,城市史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以文明发展为线索,勾勒出城市萌生、发展与逐渐成熟的进程,并揭示出这一进程即人类社会架构作为一个整体的运动与变迁的规律性与阶段性。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在人类还处于野蛮时代的时候,是没有城市的。正是随着人类从蒙昧、野蛮时代走向文明时代,通过各种物质创造活动和社会交往活动,城市才开始逐渐产生。在距今一万年至七八千年前,人类在农业、新石器、陶器等方面所进行的三大技术创新,奠定了人类文明起源的物质基础。在距今七八千年至五千年前,三大文明要素——铜器、城市、文字进入生成期。铜器是人类在经济基础上的首要文明要素,城市是人类在社会交往上的首要文明要素,文字是人类在精神文化上的首要文明要素。三大文明要素的生成和成熟,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城市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有机体,它的出现是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远在城市出现之前,原始社会居民聚居点就孕育了早期城市的雏形。由于社会分工及早期商品交换的出现,加之部落群体、阶级之间斗争的需要,“城”与“市”得以产生。尽管二者最初有着较大区别,但随着社会发展,“城”与“市”的职能相互交叉,“市”连着“城”、“城”倚着“市”的格局逐渐形成。而城市既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也是人类文明的载体。
后记
拙著是在我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2003年9月,我入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我国著名城市史研究专家何一民教授,本书是我四年来在业师指导下的学习心得。不知人生是否真的有命运安排,25年前填报高考志愿,对历史很感兴趣的我毅然以四川大学历史系作为自己的第一选择,无奈因为自己的愚钝而未能如愿。然天意垂怜,2003年,我与川大历史文化学院再没有擦肩而过。19年的守望,终于没有空付流水。是否命里有来终归有,还是人生前日所为之奋斗的目标,须到今天才能实现;今日所奋斗的一切,在后天方可以得到回报?然而随着学习的深入,才发觉自己选择的草率。面对博大精深的历史学,本科和硕士阶段所学非历史专业的我曾经迷惘、彷徨和退缩。但我知道,人生是没有退路的,唯有持之以恒。四年中,我不敢丝毫懈怠。在跌跌撞撞、诚惶诚恐之中,终于完成了30多万字的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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