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8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有限公司 作者:文聘元 页数: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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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书《对世界的基础性分析》是《哲学——对世界的解释》的第一卷。《哲学——对世界的解释》总共有下述五卷:第一卷是《对世界的基础性分析》;第二卷是《对人的基础性分析》;第三卷是《对知识的分析》;第四卷是《对语言的分析》;第五卷是《对信仰的分析》。在《哲学——对世界的解释》里,笔者试图建立一个具有公共性的哲学体系。所谓公共性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语言的公共性。在本书的语言里将看不到那些意义模糊、犹如朦胧诗的哲学名词,这些名词往往只有思想者自己或者某个紧密的小团体里的人才能够理解(有时候我甚至略怀恶意地想:说出这个词的人是否自己也明白其含义),而这是在当今哲学研究中相当普遍存在的现象,似乎没有这些词汇就没有哲学本身;二本书没有结构奇特、不遵守语法常规的句子(有时候我甚至也略怀恶意地想:说出这个句子的人是否自己也明白其含义),这样的句子在当今的哲学研究中同样普遍地存在,似乎没有这样的句子哲学就不成其为哲学,或者至少不可能成为“专业”的哲学。而本书恰恰不具有上述两种特点,也就是说,它是由一些意义相对明确的词汇并且是以符合通常的语法结构的句子组合起来的。这样的特点也构成了本书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不懂哲学史、不懂当今流行的哲学的人也可以读懂它。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本书是写给所有人看的,您可以懂也可以不懂哲学史,但只要您希望以一种哲学的方式去理解这个世界,那么,本书就能告诉您如何以一种哲学的方式去理解世界,并且构造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以哲学的方式认识、解释世界的模式。这就是本书的第二个公共性。
内容概要
本书《对世界的基础性分析》是《哲学——对世界的解释》的第一卷。在《哲学——对世界的解释》里,笔者试图建立一个具有公共性的哲学体系。 就是不懂哲学史、不懂当今流行的哲学的人也可以读懂它。本书是写给所有人看的,您可以懂也可以不懂哲学史,但只要您希望以一种哲学的方式去理解这个世界,那么,本书就能告诉您如何以一种哲学的方式去理解世界,并且构造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以哲学的方式认识、解释世界的模式。
作者简介
文聘元,湖南人,1969年生,1998年获北京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已出版作品50多部,约1300万字,其中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出版20部。现为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书籍目录
序言第一章 有关哲学的基本问题 一、为什么会有哲学? 二、为什么应该有哲学? 三、哲学存在的意义 四、哲学研究的对象 五、哲学研究一切事物,它的含义是什么? 六、什么是事物——事物是性质的集合第二章 对本质的分析 一、什么是本质? 1.对性质的分析 2.对“根本”的分析 二、本质有什么特性? 1.本质具有必然性 2.本质具有多样性 3.本质具有同一性 三、如何分析事物的本质? 1.如何询问某个事物的本质? 2.如何回答某个事物的本质? 四、事物究竟有些什么样的本质? 五、为什么本质是哲学研究的对象?哲学的本质与科学的共性有何不同? 六、什么是哲学实际上的研究对象? 1.哲学中意的、喜欢研究的对象 2.特别地指给哲学要研究的对象 3.哲学必须研究的对象 七、哲学只研究事物的本质吗?除了事物的本质外,哲学还研究事物的其他性质吗? 八、对事物之本质的总结第三章 事物之类 一、什么是类?它有什么特点? 1.广义的类 2.狭义的类 二、什么是分类的规则?有些什么模式的分类法? 1.个人的类 2.组织或集团的类 3.自然形成的类 4.行业或学科的类 三、什么是哲学的分类?它的标准又是什么? 1.根据地域的哲学分类 2.根据时间的哲学分类 3.根据某位哲学家的思想特色或者某个思想流派的特色的哲学分类 4.综合型的分类 四、如何对世界进行哲学分类? 1.什么是“世界”? 2.对世界分类的第一个规则,即存在方式的分类 3.对世界分类的第二个规则,即以人一我为中心的分类 五、对事物、东西与对象的分析第四章 论存在 一、存在的基本含义 二、存在是一种性质 三、事物存在的方式之一——作为物质而存在 1.事物有三种可能的存在方式 2.作为物质而存在必须满足的条件 四、事物存在的方式之二——作为意识而存在 1.对纯粹意识的分析 2.对意识的分析 3.物质与意识的关系 五、事物存在的方式之三——作为信仰之在而存在 1.信仰之在的特点 2.信仰之在的定义 3.信仰之在的种类 4.对灵魂的分析 5.对地狱与天堂的分析 6.对神仙精灵与妖魔鬼怪的分析 7.对作为造物主的上帝的分析 8.对两种特殊信仰之在的分析 六、对物质与意识的分类 1.对物质的分类 2.对意识的分类 七、对具体事物之存在方式的分析 1.本真的存在方式 2.对一些特殊事物存在方式的分析 八、存在之意义. 1.“意义”之含义 2.“存在”之含义 3.不同事物作为物质、意识或者信仰之在而存在时的意义 4.同一事物具有不同存在方式时有不同的意义 九、如何证明事物以何种方式存在? 1.对于能够以物质的存在方式存在的事物X,即其本真的存在方式是物质的事物X,如何证明其是以物质的存在方式存在? 2.对于不能够以物质的存在方式存在的事物X,即其本真的存在方式不是物质的事物X, 如何证明其为什么不能以物质的存在方式存在? 3.对于其本真的存在方式是意识的事物X,如何证明其本真的存在方式是意识? 4.对于其本真的存在方式是信仰之在的事物X,如何证明其本真的存在方式是信仰之在? 十、结论跋
章节摘录
如果仍要这样坚持的话,那么也许要这样定义物质: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这里的物质是组成物质的最小的微粒,并且这种微粒不能是质子、中子与电子等具体的微粒,而且必须是不能被人造的并且同时又是组成物质的最小微粒,它们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也正因为存在着这种组成物质的最小微粒并且它们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我们才能证明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如果这样定义物质的话,那么就是一种典型的独断论以及循环论证了,因为为了要定义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首先就要假定存在着这样一种组成物质的最小微粒,它们乃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然后才按照这个假定去定义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对物质的定义事实上已经包含在那个假定之中了,所以说,这种对物质的定义,即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本身也就成为一种奠基于假定之上的结论,当然它自身也就成为一种假定。一旦只是一种假定,它作为定义也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因为我也可以作别的假定呢,例如我同样可以假定有一种组成物质的最小微粒,它是有生命的,是红色的,然后我对物质进行如此的定义:任何物质都是生命,并且是红色的生命。这有道理吗?可以成立吗?当然不能!为什么呢?原因就在这里:哲学应当尊重科学、服从科学所得出来的结论,并且在其对于事物的分析之中体现这种科学的成果。如果哲学执意忽略科学,不尊重科学发展的成果,那么哲学同中世纪神学的因为《圣经》说夏娃是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根肋骨而造出来的就执意断言男人比女人少一根肋骨有什么区别呢?如果现在对物质的定义依然坚持是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那么就同现在依然坚持因为《圣经》说夏娃是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根肋骨而造出来的就执意断言男人比女人少一根肋骨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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