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作者:陈永华 主编 页数:543
内容概要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官职业化建设中,不断提升法官的政治涵养、理论素养、人文情怀和工作能力。人民法院的调研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法院和法官这一群体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上海铁路法院在28年的变迁历程中,自强不息,坚持做大、做强,不断拓展铁路法院的业务管辖范围,开创了全国铁路法院系统的多项先河:上海铁路法院的法官肩负神圣的职业使命感,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积极探索法律的真谛,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调研工作,为铁路法院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和智力支持。 扬铁路法院之长,创铁路法院之特。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建院28周年之际,对两级法院的调研成果进行汇编出版,其中既有关注司法前沿的学术论文,也有关注审判实践的调研文章,既有涉及铁路法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调研课题成果,也有关注司法实践热点、难点的精辟论述,全方位展示具有专门法院特色的上海铁路法院司‘法理论与实践经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更有很好的司法实践指导意义。
书籍目录
序综合篇 积极应对改制,把握职能定位,在新起点上谋求铁路法院的新发展/陈永华 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做好和谐铁路建设的司法保障——访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钟润才 发挥铁路法院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访蚌埠铁路运输法院院长杨江鲁 以创新求发展,以规范促提高,开创宁铁法院工作新局面——访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院长郭中英 着力锻造队伍素养,强化为民司法能力——访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韩耀武 从铁路法院实际出发,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访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孔国平 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陈永华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全方位参与铁路治安综合治理/王法祥 上海铁路法院实施审判质量效率指标评估体系的实践与思考/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课题组 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模式创新的研究与实践/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课题组 法律框架下司法听证制度的运用及构想/黄昭铨范红星 论法官释明权在审判实践中的扬或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课题组 铁路法院宣传工作定位问题之思考/茅鹤振陈丽群刑事篇 如何适用缓刑的探讨/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课题组 论赃款赃物刑事追缴的适用与完善/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课题组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身份识别问题探析/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课题组 倒卖车票的现状调查与对策思考/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课题组 刑法中因“委派”而生的“准国家工作人员”的理解与司法认定/韩耀武张伟忠 逻辑与现实:刑事司法裁判之方法选择/程亭亭沈建坤 量化量刑法的探讨/戴家永 持有型犯罪研究/倪振良 运输型犯罪探析/沈建坤 列车上抢劫定性与量刑的思考/许雄峰 “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标准的法律适用/顾军伟 试论“物权行使说”在认定铁路盗窃案既未遂情节中的运用/赵勇 吸毒者运输毒品行为定罪处罚若干实务问题研究/顾军伟 ……民商事篇执行篇
章节摘录
版权页:1.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为追回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法律赋予司法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采用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各种强制性措施开展追赃行动,因此追缴在程序上就表现为对财物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司法保全措施,具有司法强制措施的性质。在这个意义上,刑事追缴是司法强制措施的观点是正确的。课题组将刑事追缴的这一层面称为程序性刑事追缴。2.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犯罪分子犯罪所得已查扣在案并被移送到人民法院,或者因各种原因未被司法机关查扣在案,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分子构成犯罪的同时,判决认定查扣或者未查扣在案的财物属于赃款赃物,同时判决予以追缴,此时追缴就表现为一种刑法上独立的刑事制裁措施,在实体上是一种可供执行的裁决,具有刑事司法制裁的性质。课题组将刑事追缴的这一层面称为实体性刑事追缴。目前,理论上和实务中均充分注意到了刑事追缴在程序上的性质,但对其实体上的性质却较少述及。并且,由于理论和实务界对刑事追缴的双重属性未加区分,造成对刑事追缴理解和实践运用过程中的混乱。课题组认为,由于刑事追缴在程序和实体层面具有不同的含义,因此司法机关实施程序性刑事追缴和实体性刑事追缴在追缴主体、对象等方面均亦有所不同,对此我们应予充分注意:1.程序性刑事追缴的主体和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64条的规定,追缴的对象应是“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包含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及一般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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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司法理论与实践》由文汇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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