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3 出版社:同心出版社 作者:和平 页数:435
前言
有朋友推荐我读一下和平的小说《亲爱的罪人》,它确实没有让我失望,超出了我的期待,甚至于部分地改变了我对中国同类侦破、悬疑小说的看法。有两类作品,以前我对它们评价不高,一是革命历史题材创作,在西方称为战争小说;二是20世纪80年代后兴起的侦破小说,我们称之为法制文学,西方命名为犯罪小说。不同的称呼已意味着不同的趋向、艺术阈值和肌理深入的追求,让人失望的则是我们作品的模式化、肤浅和受种种限制而想象力的萎缩。这种情况近10年来可能已有所改变,不过真正能让人满意、惊异、怦然心动、难以割舍乃至为之震撼的作品还是很少。前一类战争小说暂且不讨论它,当前市场流行犯罪和悬疑小说则是在我们的和平发展时期格外有吸引力并让人关心的创作。注意到国外的畅销书作家,譬如我们熟悉的阿加莎·克里斯蒂、西默农、迪伦·马特、谢尔顿、罗宾·科克、约翰·格里森姆,乃至近年风靡一时的丹·布朗等,他们都是一些专业性、高智商的知识分子,而在我们看来,似乎只有那些写不了“纯文学”“严肃文学”的作家,才去写“通俗文学”或畅销书,这是我们的认识的第一个误区。实际上,出现一个优秀的畅销书作家,要比当前不断涌现的纯文学“新星”困难得多。通俗文学创作,包括侦破、悬疑、犯罪小说,间谍小说,大量的社会问题小说和一部分战争小说,如赫尔曼·沃克的《战争风云》,在西方便被归入通俗畅销书,而在中国可能要被视为史诗般的创作;但不管怎样,通俗创作都是在一定艺术规范内的创作,表现了一种社会普遍审美意识。譬如强烈的正义感,道德感,邪不压正,罪犯一定要受到惩罚等。它要维护我们已有的审美情感,强化、丰富,有时也补充我们既有的审美意识,自然便受到欢迎,引起普遍的共鸣。可既然是文学创作,它在表现人的情感、深入人的心理,进而开掘人性方面,便和纯文学并没有什么区别,它和不断创新的“纯文学”是一种动态交流的关系,互相影响乃至一定时候可以互相转化的关系。把纯文学创作和上述类型畅销书、雅和俗对立起来,是我们认识的第二个误区。实际上,许多纯文学作家其作品所提供的社会生活、历史认识、心理乃至人性表现方面可能还远远不如上述畅销书作家所做出的贡献。和平的《亲爱的罪人》也是这样一部做出了自己贡献的小说。 《亲爱的罪人》书名是矛盾结构,意味着作家要做一种不同寻常的深入。它语言生动,闻其声如见其人,生动性就在于贴近人内心的起伏。作为一部悬疑和破案的小说,其情节的扑朔迷离和人物关系的纠葛复杂,以至于疑团重重自不待说,但它却坚持用第一人称“我”、作品中的一个人物,一位从警校毕业刚三年的女警察海棠的角度叙述故事;这不仅是作品的特色,增加了叙述难度,同时也表明它不避忌主观性,主观的眼光,主观的感情,目的也是为了更贴近人物的心理。任何有说服力的人性开掘,都是来自于心理的深入。这种叙述方式,一开始便孕蓄着矛盾,表面看是一个警察破案的故事,以及我们所熟稔的社会众生相,故事呈示底下则暗涛汹涌;一个接一个的“命案”,一环连一环的“报应”,都激起情感波澜,使这部悬疑侦破小说又可以转化为广义的情感小说。《亲爱的罪人》中对立的双方似乎是方哲、唐安以及由此牵出的克奇、丁瑶、少义等,可真正的第一号人物应该是海棠,她热情、好奇、善良、聪慧,如同“邻家女孩”,除了职业身份之外,更有一种健全的人性。由于这一主人公的存在,使读者也可以参与到故事案件之中,判断和思索,完成一个开放的结构。 和平的小说超越了一种简单化的模式,把爱情、友情、恩情和道德、犯罪、法律等因素结合在一起,便呈现出了一种更为真实、复杂的面貌。当我读到《亲爱的罪人》三分之一的时候,我以为对于案件的性质、内容自己已经了解,其实不然。能把悬念、谜底保持到最后,如同那些写侦探小说的大师那样已属不易。再进一步,读完全篇,我有些感动,它并非仅是一种智力游戏,那就更为不易。唐安在审讯中对海棠谈到她和方探长的关系时说:你由崇拜他到爱他到怀疑他,你不信任他,因为你不了解他;你们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又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值得完全信任。”那是对立双方两个同样坚强的灵魂之间的较量,一度让海棠非常惶恐不安。情理与法律的抵牾、冲突,自然是《亲爱的罪人》的内在的矛盾。我认为一个坚强而又明智、成熟又自信的社会不应该回避犯罪背后的历史的、社会的、精神及心理的等种种复杂的因素。法律是刚性的,不容置疑;但情理在生活中也是有力量的,它会慢慢地补充和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最后,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理想,爱与对善、恶的处置,建立一个公正、美好的世界的目标,它更是有力量的。我想,这可能才是这部创作的追求,和它不懈长存的意义。 从《亲爱的罪人》这本书的内容来看,作者对于她笔下的人物和生活内容是熟悉的,有相当的素材的积累,才有如此.独特的构思。我认为中国的警察应该感谢和平,因为它真实地塑造了一批当代警察的形象,或者说多少改变了人们心目中警察的形象和恢复了警察应有的形象。中国的读者或许并不很了解警察,敬而远之或避而远之者都有,甚至于还有些“偏见”,受过去法制不健全时传闻的影响,认为警察多少有些特权,多少有些“仗势”欺入;和平的小说则是从内部打开了这一生活领域,她写了一批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警察。真正把人当作人来描写,更人性化而非符号化,便取得了超出以往同类作品的成就。我记得自己以前曾看到过一篇报道,美国的联邦调查局到美国高校去招募联邦警察,各名校学生报名踊跃,以至于调查局优中选优。联邦警察就是大学生心目中的优秀分子,并非旧社会的“打手”,而是允文允武的人才。零七年的时候,我还参加过一次何家弘所著的“犯罪悬疑小说系列”的研讨会。何家弘先生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本人又是教授、法学专家,担负了许多重要的职务,他有兴趣从事这样的“通俗”小说的创作,自然地又表现了高出一截的眼光。同样,去年麦家的小说《暗算》,那是写间谍与情报工作的作品,也获得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证明了传统意义上的畅销书,通过作家的努力,也能登上优秀文学的殿堂。现在再回到谈和平的作品,我觉得小说中的海棠这一人物尚未完成,还有发展的空间。也许正是由于这一“未完成性”,作者便可以继续写下去,形成如克里斯蒂、西默农或是约翰·勒卡雷这样的围绕着一个人物的系列创作。我的意思是,希望能有更多的知识分子精英能够从事大众小说的创作,提升它的品位,吸引和感染读者,这样,我们就将看到一种别一样的小说风景。 是为序。 吴秉杰 (中国作家协会创作与研究部主任,著名文学评论家)
内容概要
《亲爱的罪人》中一起桃色案件!年轻美丽的女警丁瑶自杀了!是因鼎鼎大名的方探长始乱终弃!传言遍布警局,震惊了刚毕业的外事女警海棠。真是情杀吗抑或是凶杀自己仰慕的偶像是国际大鳄困惑、怀疑与爱恋交织于一身,让她在与他共事侦破一个个离奇涉外案件的同时,犹如行走于云端,不知哪步即是深渊。云里雾里似乎丁瑶之魂附身,而谜底的诱惑又如鸩毒之于久渴之人,让她欲罢不能,愈陷愈深……
作者简介
和平,毕业于警察学院,从事过多年公安工作。1991年开始文学创作,创作出版了纪实文学《一九一九匈牙利狂想曲》、电影剧本《我的香格里拉》、长篇小说《闯荡俄罗斯》(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其中《闯荡俄罗斯》改编后又被一小说连续播讲节目采用;还翻译出版了《斯皮尔伯格传》,改编了电视剧《情系今生》等。
书籍目录
第一部第二部第三部
章节摘录
那天天很闷,老天不肯送一点点风给我们,我在学院里的小树林里背书,那些逻辑概念快把我绕疯了,我心里有些烦,说不上的那个劲儿,也许是种征兆吧。世界上的事,很多都是有征兆的,只是我们往往当时感觉不到而已。 小树林深处隐隐传来一段对话:“你认识丁瑶吗?”“丁瑶?分局刑警队的内勤?”“对,我刚刚听说她自杀了。”“啊?自杀?什么时候?”“昨天晚上。” 我的耳朵猫一样地竖了起来。我认识丁瑶,她未婚,看上去有二十六七岁,但谁说她有三十岁了,也许吧。从辈分论她算是我的师姐,人长得很漂亮,有剧组曾经邀请她去拍过电影,当然是演女警察,她演得很差,不做作却拘谨,比那些假警察演得还假,但这符合她的特点,她本来就是个拘谨的人,言语不多,跟所有人说话好像都是就事论事,一笑开始,一笑结束。 对她,我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因为我们没有过多接触过,她在刑警队,而我在外事处,仅仅是认识而已。可好端端的,她怎么会忽然自杀呢?我屏着呼吸听着,那边的话好像被树林挡住了一些,听起来断断续续的,但被我收听到的那几句话,还是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听说她的死与方探长有关。”“刑警队的方探长?”“是啊,听说,他们俩关系暖昧,有人说丁瑶死前曾与方探长谈过一次。分局政治处已经开始调查这件事了。” 天呢!方探长!我蒙了,我不知道后面的话是我无心再听,还是说话人已经走了。我只记得那一刻,我满脑子都是方探长,那个我进分局后一直崇拜的大英雄…… 任何地方,人们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精英,比如医院里有手术高手,足球界有人肯出大价钱购买的“香”脚,股市里有眼光独到的分析师,而在我们那里,最能破案、面对死亡最面无惧色的人就是精英。当然也有人佩服那些升迁有术的人,但我不是,我是喜欢真英雄的,哪怕他再不得志。方探长就是这样一位真英雄,他二十多岁当片警时就因为工作有方而被分局看上挑去做了预审员,然后是预审处处长,不久他又被刑警队的头头儿看上硬把他挖去做了刑警队大队长。在那里,他大显身手,战功连连,好几次都与死神擦肩而过。分局的人把他看做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少壮派和大权在握的实力派。对于那些信仰“不经历风雨就看不到彩虹”的人来说,这家伙似乎也太顺点儿了。 尽管有关他的故事大部分都好像是被人演义了的传说,但我还是佩服他,也可能是因为他长得就像一个大英雄吧。他三十七八岁,身材魁梧,目光犀利,厚厚的嘴唇见棱见角,任何时候都是一副充满自信的表情,在有些人眼里,那是一种专横跋扈、目中无人的表情。但像他这种完全靠实力而不是靠背景上来的人,锋芒外露似乎又合情合理。假如不是因为他早早就娶了青梅竹马的陆云做妻子,想必方探长一定会成为众多年轻女警的追求对象。 还是说那天听到的事吧,实在是太离谱了!他的内勤自杀了,并且是由于他?由于一个任何男人都可能犯的普通而愚蠢的错误?外人不知道,在我们那里,绯闻是最能毁掉一个人的,绝不像社会上那么通情达理。说关系暖昧是好听的,难听的我也别说了。苛刻地对待生活中的感情纠葛,是我们那里的一大特色。无论你有怎样的业绩,只要沾上这种事,你会立即威信扫地,你如果不把自己说得清清楚楚,摘得干干净净,再想晋升那基本就是没门儿的事,何况这愚蠢的错误发生在两个名人警察身上。就方探长而言,仅仅锋芒外露和战功赫赫就已经够刺眼了,加上这等涉及人命的桃色事件,他不成为警界大“明星”才怪呢。最最麻烦的是,他已经结婚了,有妻子有孩子,而且妻子也是警察,还是个全市局颇有威望的派出所所长。 老天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去打击这么一个完美的英雄呢?这不公平!当然,这对丁瑶也不公平,她那么温柔、和善、年轻、漂亮,那么勤勤恳恳地工作,好名声跟随她快三十年了,却突然因为这么一个事件断送了年轻的生命和前途,真叫人惋惜!当然,这对方太太更更不公平,她爱丈夫、爱孩子、爱工作,她招谁惹谁了?以前他们在大家心目中是一对很让人羡慕的夫妻,突然发生了这样的丑闻,这让她这个一所之长的脸往哪儿搁?当然,还有我,对我也不公平啊,为什么就不能让我崇拜的人一直都完美下去呢? 也许你会猜,我那时是不是也在暗恋着方探长?其实,当时我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人都说,女人的爱是从崇拜开始的,那自己对方探长的那种偶像式的崇拜也就是爱了吧?或者是要爱了吧?不过从逻辑上说,不是所有的崇拜都是爱,我当时的崇拜也可能属于另一部分里的。我赞同这句话: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其实喜欢和爱不过是一种感觉的两种程度而已,就好像是一座桥,就看你让不让自己走过去。有时候,心可以走过去,人却不可以走过去,因为桥上有个叫“道德”的法官在那里守着。总之,先别管我了,毕竟那会儿被扯到这桥上的人不是我,而是丁瑶。 两个月后,我结业了,在重返分局的路上,我又听到了两个有关方探长的重大新闻。 前来警院接我回分局的是我们处的同事李克奇,一个天生聪明和习惯性愤世嫉俗的小伙子。他长得有点对不起别人也对不起自己,不知道大家是因为长相还是因为他的怪脾气,似乎都不太喜欢他,但我还是挺喜欢他的,因为他很有特色。他读过很多书,什么都知道,说话口气虽然有点吹,但减去“泡沫”部分,他知道的事似乎还是挺多,同事开他玩笑说“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他似乎对任何事都有与众不同的见解,专门喜欢与上司或权威人士抬杠,而且不分场合,而且经常获得最后的胜利。因此头头儿们一般不敢对他的意见掉以轻心。我个人判断,依他天生的个性,当官好像不太容易,但这不妨碍他做个好警察,因为思路怪异的警察常常会把罪犯的思路搞乱,当然了,也常常把自己人的思路搞乱。 这天,路上堵车堵得厉害,我们的车不是在开,而是在挪一就是我走着回去估计也跟开车的时间差不多。克奇跟我讲起了那起桃色事件,不是我问他才说的,而是他自己说的,虽然我也正想要问。所以我判断,这件事在最近这段时间是警察内部最受关注的一个事件。他告诉我:方探长被撤职了,不再是刑警队大队长了,他被调到了我们外事处,而且已经离婚了。 “啊?调、调我们这里?”这真是难以置信!撤职!离婚!到我们处!我不知道哪件事更让我惊讶。 “真不知道头头儿们是怎么想的,他又不会外语,干吗叫他到这儿来?难道我们这里是收容所吗?” 我知道克奇一向不喜欢刑警队的人,但我却不知道他那么不喜欢方探长。是同性之间那种天生的排斥吗? “这么说,他跟丁瑶之间有事是真的了?” “那还假得了。”他肯定地说,“撤销他的大队长职务,是分局调查组在调查后作的决定,如果是假的,分局会这么做吗?他老婆会跟他离婚吗?” “可即便,即便两人之间真有什么,也、也不至于死人啊?” “这就是了。” “是什么了?” “这就是事情的复杂性,也许这并不只是婚外恋那么简单。” 我仔细地看着克奇的脸,想从他的脸上看出他的思路。他的表情似乎有些轻蔑,我熟悉这表情,每当他跟谁抬杠的时候就是这表情,但我相信此刻他肯定不是想跟我抬杠,在他眼里,我们的智商不是一个等级,根本就不值得他费神去赢。那此刻他怎么会是这种表情呢?是不是他心里有个要对付的“敌人”? “克奇,你是什么意思?你是说除了感情纠葛还有别的什么?” “我是说,看问题不能只是看表面。假如换了你,你会仅仅因为爱不成自杀吗?即便是被你爱的那个人狠狠地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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