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风流

出版时间:2008年11月  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  作者:庄信正  页数: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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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尽量写出一点情趣——这是本书所收五十二篇专栏文章执笔时最基本的宗旨。虽然主要在谈经典作家和作品,心里念念不忘的是爱好阅读的社会大众。过去一年,在发表过程中从识者和不识者直接间接得到的反映显示,至少在相当程度上,这一点是做到了。  约翰生博士尝说:“我乐于同普通读者看法一致;因为在所有奥妙阐释和高头讲章之后,要决定诗艺荣誉谁属端赖读者的普通常识:它未受种种文学偏见的腐化。”善哉斯言!难怪吴尔夫夫人引之为她论文集《普通读者》的书名,并用作书前的格言。她这两部书渊博精辟而又平易亲切,我视为典范,至少同她一样以普通读者为对象。  经典(Classic)是“人们赞而不看的书”,马克·吐温所下的这有名的定义倒不全是玩笑,卡尔维诺也郑重其事地说过类似的话。大约是人之常情,这个现象很普遍。我自己就是现成的例证:从小爱书,凡是名著总想拥有一册,到手却往往束之高阁,敬而远之。布瑞的巨制《希腊通史》五十年代在台湾买到,一九六。年随我来美国,辗转去过三州四城;一九七四年从洛杉矶大搬家时嫌重卖给旧书店,今年三月在纽约的旧书店再度买到,书我之间已有四十多年的因缘。应该算作旧识了,却又颇有陌生之感,深以当年未能通读为憾,现在人已老大,恐怕只能随时打开翻翻了。后悔无用,随时翻翻总比从前那样敬而远之要好一些。  马拉梅(Stephane Mallarme 1842—1898、)曾唉叹:“哎,肉体感到忧伤呀!而我已经把所有书都读过了。”当然是诗人的夸张笔法。在二十一世纪初的现在,古今中外各种经典用“汗牛充栋”形容已不为过。一部二十四史从何读起?希腊罗马古籍,莎士比亚全集,但丁的《神曲》,吉朋的《罗马衰亡史》,狄更斯、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普鲁斯特的长篇说部等等又从何读起?即使一个人从小别的什么也不做,要通读世界所有名著也是不可能的。惟其如此,我认为读者大众对经典著作理应敬仰却不必畏避,大可随时随地随意打开,看看目录或索引,读些片段,浏览一下大体内容。鲁迅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叫《随便翻翻》,其中直陈:“这方法很可以冒充博雅……殊不知就为了常常随便翻的缘故,却并没有本本细看。”其实连大文豪约翰生博士也习以为常地略读跳读,一般读者更不妨抱着好奇和欣赏的心理“随便翻翻”,看看人们交口称颂的书到底在说些什么。用帕斯卡尔(Pascal1623—1662)关于信不信上帝的打赔的说法,我们打开一部经典作品只可能有两种结果:要是不喜欢,我们毫无损失;要是喜欢.自然会有裨益,甚至影响一生。  上一世纪西方文学界不少人对传统上的某些偏差起而反对,对象主要是所谓“已故白人男子”作家,遂导致“多元文化主义”。随即惹起保守主义者的反击。但显而易见,双方的出发点都偏离文学而带着浓重的政治意味。左派人士固然可能矫枉过正,右派分子表面上理直气壮地捍卫传统,骨子里则意在维持固有道德乃至既得利益;等而下之,就仿佛在应和极端主义政客和教棍了,只怕还不如激进派正大光明。文学史上总难免会出现一时的风尚,时过境迁,常常会成为过眼云烟,经典却仍屹立不动——它们是通过历代检验考究才得以流传下来的。  马拉梅另有一句名言说,“宇宙存在是为了要完成一本书”,在他眼里书成了万物之灵了。换句话说,我们都为了读书而存在。《普通读者》第二辑最后一篇《怎样读一本书?》结尾一段说:  但是有谁是为了达成一个目标——不论这目标是多么理想——而看书的?难道就没有一些事我们纯粹出于欣赏喜爱而做的吗?难道没有一些乐趣其本身就是目的吗?“阅读”不就是其中之一吗?至少我往往梦见在最后审判那天那些伟人——征服者和律师和政治家——都来领取皇冠、桂冠或永留青史的英名等奖赏的时候,万能的上帝看见我们腋下夹着书走近,便转过身子,不无欣羡地对彼得说:“等等,这些人不需要奖赏。我们这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给他们。他们一生爱读书。”  初读这段话时我深受感动,几乎流泪。  二00一年七月二十四日,纽约。

内容概要

  《文学风流》是庄信正“三少四壮”的专栏结集。书中信手拈来的文学掌故使经典文学展露活泼丰富的一面;写少年就有诗才的华兹华斯与爱默森中年都有江郎才尽的感叹、写乔伊斯与波赫士如何博闻强记,波赫士甚至称百科全书是最佳文学体裁之一、写好名的文人王尔德、惠特曼如何「爱出风头」、写文人相轻,如杜斯妥也夫斯基讨厌屠格幼夫,甚至在作品里对屠氏冷嘲热讽、写经典大作当年稿与今日的赫赫名气不成正比,《战争与和平》甚至是借钱来出版,细腻之处更有普鲁斯特的失眠、席乐偏爱烂苹果气味、罗兰巴尔特对母亲的眷恋等等……

作者简介

  庄信正,山东即墨人,1935年生。台湾大学外文系毕业,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比较文学博士。曾于肯萨斯大学、南加州大学及印第安那大学主讲文学,并在加州柏克莱大学从事研究和写作,发表过三册专论。后任职联合国,现已退休。着有《异乡人语》、《尤力西斯评介》、《海天集》、《流光抛影》、《展卷》,并编有《近代中国小说选(1918-1949)》等书。

书籍目录

自序 献给普通读者魅力神奇鬼才才尽读与写宝库百科全书懂不懂不朽的“死语”译诗影响生前身后名伪大作家爱与憎扦格姓名交关笔耕秋日,乡问,榻上缪斯福水祸泉强记与健忘铁窗盲丑懒失眠怪癖羊癫风哲人之死柏拉图哲人与诗人师生大哲与大帝最有智慧的人最高尚的罗马人西塞罗数数学利器斯芬克斯忘川洪钟柳夜莺母亲墓志铭真理奇迹SERENDIPITY乔伊斯与《牛津英语词典》布鲁姆日“夜市”

章节摘录

  神奇  李贺二十六岁短命而死,其诗现存二百四十一首,仅占生前全部作品十之四五,却已经光彩夺目了,所以比他晚生十三年的杜牧痛惜地说:“使贺且未死,少加以理,奴仆命骚可也。”他十四岁即以乐府歌诗见重于世,写作时间首尾该有十来年;英国的朋斯、济慈和法国的蓝波(Jean Arthur Rimbaud)则都是在短短二至六年内创造出传世之作,情况更加奇异。  济慈和李贺一样只活了二十六年,十八岁开始写诗,二十四岁便因贫病交迫而停笔,倘若维吉尔、但丁、乔叟、莎士比亚和弥尔顿也只写到这个年纪,其成就不可能与他相比。一八一九年四月济慈写了名作《无情的美人》和《心灵颂》;五月更是丰收,不到三个星期赋成英国文学史上四首伟大的抒情诗:《夜莺颂》、《希腊古甕颂》、《忧郁颂》和《懒惰颂》。据他挚友布朗回忆,济慈住在他家,附近有夜莺筑巢。那天早上他在一棵李树下坐了两三小时,回到屋里,把几张纸条放在几本书的后面。经布朗问起,回说是刚才听夜莺歌唱有感而作的句子。布朗发现纸条紊乱,字迹潦草,遂由济慈协助整理成篇。由此可见那二十来天当中诗思泉涌之状了。所谓“五大颂诗”只有《秋颂》属稿于当年九月。无独有偶,里尔克一九二二年二月在三星期内写成五首《杜伊诺哀歌》和另一代表作《献给奥菲士的十四行诗》上下两卷。  济慈生于朋斯死前一年。一八一八年夏,他与布朗去苏格兰徒步旅行,七月凭吊了这位前辈诗人的故居,写了几首悼念诗。其一《写在朋斯诞生的农舍》首行“这一千天的躯壳”照字面可解为济慈预感到自己只能再活这么多天;无论如何,他确是两年半后以肺结核去世,比朋斯少活了十一年。  朋斯是苏格兰乡下一个佃农的儿子,他父亲虽然穷,却很注重他的教育。父亲去世,他继续种田,家计窘迫如昔。人很早熟,十五岁初恋,写了现存的第一首诗。尝说他认真恋爱之前从未想到要成为诗人,此后在农耕之余也勤于笔耕。情妇之一珍·阿摩怀孕,她父母嫌他太穷,不准二人结婚,并一状告到法院索求赡养费;朋斯窘迫不堪,决定移民牙买加,行前把所存诗稿结集出版,希望至少赚笔川资。结果喜出望外,书大为畅销,非但不必流亡国外,而且跃身为文坛新秀。  他这第一本书极其突出的特色是已经收有许多杰作,几乎所有最好的长诗都已出现。他名利双收,荣归故土,珍的父母待若上宾,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却继续拈花惹草)。此后主要着力于收集民间歌谣,虽然没有放弃写诗,但除了代表作《汤姆·奥桑特》及另外一二篇之外全是败笔。朋斯诗现存六百多首——包括三百多首民谣——中最成功者差不多都写成于一七八四年夏天到一七八六年秋天两年期间。  为什么呢?他致友人信里曾归咎于婚姻,说那“九个吉普赛女人”(指缪斯诸神)因嫉妒他做了幸福的丈夫而躲开了。事实并不这么简单。婚后他当上税务官,表面看起来成家立业,生活安定,有可能减少了创作的动力和压力,但收入微薄,至终和济慈一样死于穷愁。有人推断他江郎才尽,另外也有人认为他晚年在歌谣方面的工作毋宁说顺理成章,是创造性的进展。  蓝波比朋斯和济慈还要异乎寻常,恐怕文学史上很难找到执笔时间这样短、作品这样少而影响这样大的作家。他的诗仅有一百四十首左右,都是二十岁以前三四年之内写的。十五岁受到中学老师的启发开始吟咏,少作《十七岁的诗人》为其名篇之一;显然带自传性,写小时候怨恨母亲的管束,并且情窦初开,有了性欲,也有了诗兴。次年五且产量激增,名诗《被窃的心》该是此时完成。他根据自创的革命性信条赋成《醉舟》,这是他最有名的诗,也可能是十九世纪法国最伟大的抒情诗。九月离家出走(已非第一次),带着此诗前住巴黎,经已成名的魏尔伦(Paul Verlaine)介绍,立即在文坛扬名。二人开始同性恋爱,后来在布鲁塞尔争吵失和,魏尔伦枪伤蓝波被判坐牢,双双落得声名狼藉。蓝波还乡,十八岁写了《地狱一季》。他先寄了若干份去巴黎,随即赶去看反应,但四处碰壁,铩羽而归,愤而把所有文稿焚毁。《彩饰》是一八八六年魏尔伦编印的,那时蓝波已远去阿比西尼亚,并未征求他同意。魏尔伦说这四十二首散文诗是一八七三至一八七五年间的作品,但很多人反对,认为该是写于一八七二至一八七三年问。  蓝波的笔墨生涯二十岁戛然而止,直如昙花一现。他转而到处做工赚钱,不但唾弃自己的著作,而且贬文学为可笑可嫌的勾当。至终钱未赚到,贫病而殁,一如朋斯和济慈。  鬼才  汤玛斯·查特顿(Chatterton,1752—1770)在世界文学史上可以列为最奇异的人物之一。他是英国西南部古城布里斯托尔一个小学教师的遗腹子,生计赖寡母在家开小学和替人缝纫勉强维持。从小耽于幻想,落落寡合;五岁进慈善学校,被认为愚骏不可教。八岁去另一慈善学校,是变相的职业训练所,管制严酷如监牢。七年毕业,订契约给一律师当学徒,为期七年,形同卖身。  查特顿初识字便靠《圣经》自修出阅读能力,继而发现了斯宾塞的《仙后》,非常喜欢。他家在教堂附近,历代担任司事一职。教堂里放着许多羊皮纸印的中古世纪文献,他父亲生前经常拿些回家在上面重新写字。查特顿倒对原有的文字极感兴趣,积极抄录,研究其笔迹、拼法和措词,从而创出一套古英文语汇,并学会画纹章图案。当时人们爱收集古史和家谱方面的资料,他为了赚钱——可能也为了好玩——开始伪造文书起来。  十一岁查特顿就用自创的古英文写诗。学徒工作看来并不很忙,他会抽暇吟咏。十二岁那年虚构出一位十五世纪诗人“汤玛斯·罗利”,杜撰他的“逸著”向本地和全国报刊投稿,反应不恶。他胆量大了,竟把“罗利”的英国古代绘画史寄给当时文坛重镇沃尔浦尔,要求帮助发表,并暗示还有些逸诗可以继续供应。沃尔浦尔很兴奋,立即要他寄来;同时托专家(包括大诗人格雷)鉴定第一批稿件,结果断定是假的。收到第二批以后沃尔浦尔毫不容情地揭穿,并冷嘲热讽,叫查特顿安分守己。其实沃尔浦尔已先有过类似的行径。他的代表作《奥特朗托堡》初版未署作者本名,伪称是从意大利文译的;成了畅销书以后他才出头显露真面目。  失去沃尔浦尔的支持对查特顿当然是个严重的打击。他接连去信要求退还稿件,对方置之不理。查特顿写了一封辛辣的诗简,其中问他“《奥特朗托堡》是谁作的?”但因姐姐劝阻,没有付邮(沃尔浦尔至终把稿件退还了。现存“罗利”诗比较重要的有《布里斯托悲剧》和《吟游诗人之歌》等)。  查特顿人小志大,当学徒固然不甘,连故乡也使他窒息,决心远走高飞。灵机一动,想出妙计。他写一短简给朋友,说不愿意活了,威胁要自杀,却故意把信放在办公室桌上让人看到;果然雇主大惊,情愿解除合同还他自由。不到一星期他就去了伦敦。起初以为可以靠卖文为生,但是有伪造文书的恶名,他不受欢迎;有文章被接受也要等发表——常常拖延很久——才能领到稿酬。生活渐渐不能支持,人又孤傲(“我的成分中二十之十九是自尊”),拒绝接受施舍。终于身心交瘁,四个月后服砒霜自尽,享年十七岁九个月。  人死了,文才却被发现。有人责沃尔浦尔太过残酷,对查特顿的死该负责任;他写文章为自己辩护,改口承认查特顿是卓越的天才,是个“神童”。约翰生此前曾率先识破苏格兰诗人麦克弗森的伪作,他也很快看穿查特顿;后者死后八个月博士和鲍斯威尔旅游途中去布里斯托尔,看到一些手稿,证实了自己的结论。他贬查特顿为“庸俗无知的小子”,又说他是“我所知道的最不寻常的年轻人”(查特顿有一个短篇小说几乎是逐字逐句由约翰生的《随笔》中抄袭来的)。  及至浪漫主义兴起,查特顿成为反叛精神的化身,受到该派所有重要诗人的敬重和悼惋。布雷克深深受其影响,始终表示欣慕。华兹华斯生在查特顿死的那一年。其名篇《决心与自主》中“我想起查特顿,这了不起的孩子,/怀着自尊而泯灭的失眠者”成为有名的句子,至少已有两本查特顿传借用“The Marvelous Boy”作书名。柯勒律治(Coleridge)比查特顿晚生二十年,从小喜欢他的作品,十三岁在作文课上写了悼念诗,后来扩增为《哀查特顿之死》,为他的遭遇鸣不平,痛惜他身怀绝才而过早夭折:“噢查特顿啊!但愿你还活着!”显然他对此诗十分重视,不断加以修订,直到去世为止。济慈《致查特顿》也是其最早诗作之一,也伤悼他“极可悲的命运”,结尾说世上的好人会保护他的名誉,不让卑鄙小人诋毁。在一封信里把查特顿同弥尔顿相提并论,说比较喜欢前者的“本土性音乐感”。雪菜悼念济慈的长诗《阿多尼斯》则把查特顿同济慈相提并论。拜伦与约翰生相反,说“查特顿从来不庸俗”。查特顿的老乡骚塞编了他的全集,并帮过他姐姐很大忙。在法国,维尼的《查特顿》(一八三五)是他的成名作,也是浪漫主义戏剧杰作之一。少年福楼拜有一阵子总是身怀匕首,以便忽然决定追随查特顿于地下时使用。  浪漫主义运动过后勃朗宁写过长文《论查特顿》,一生对他表示推崇。先拉斐尔画家兼诗人D·G·罗塞蒂也揄扬不遗余力,尝云“不知道查特顿就不会了解现代浪漫派诗歌的肇端”,甚且说如非短命早死,他可能会成为英国文学史上唯一足与莎士比亚分庭抗礼的大家。  王尔德精读过查特顿,认为他是“伟大艺术家”,曾以他为主题作过演讲,结尾宣读了一首未发表过的诗,颂赞“高贵的查特顿”。另外计划在查的母校立碑纪念,没有成功。  才尽  “征南幕下带长刀,梦笔深藏五色毫。”(李商隐)关于“梦笔”,仅南北朝就有江淹和纪少瑜两个著名事例。文通晚年不幸又梦见郭璞,告诉他那五色毫是暂借性质,硬讨了回去:“尔后为诗,不复成语。”(《诗品》)才尽的传说并不止于江郎。南朝宋明帝喜欢舞文弄墨,却不愿意别人胜过他,于是善解圣意的鲍照笔下故意“多鄙言累句”,当时也说成“才尽”,其实是假装的。与沈约同时的任叻文采很有名。人们称为“任笔沈诗”,任很不服气,拼命写诗,立意要超过沈,无奈用典太多,又转为穿凿,遂被视为“才尽”。  江、任的事都发生在迟暮之年,该与智能衰退有些关联。西方的缪斯原是天神和记忆女神所生的九个女儿;这点很值得注意,因为文才也好,灵感也好,首先要有健全的记忆力。看来尤其诗人年轻力壮时期比较容易有神来之笔。英国华兹华斯的“anti-climax”(骤然衰落)近似“江郎才尽”,而也发生在迟暮之年。他为诗所下的定义是“宁静时所记忆的感情”,但早期的感情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到了中年,他渐渐失去先前的创造能力。一八0四年表示已有老大之感;一般认为三年后出的诗集标志了他诗作的终结,连友人和爱慕者如兰姆和济慈都看出不对来了。一八一九年雪菜指出他每况愈下:“最初是崇高,感人,可敬,深邃;继而转为乏味;又转为沉闷乏味;现在就只是乏味了——噢这样厉害的乏味!极端正统的乏味。”到十九世纪二十和三十年代,华氏笔下越来越带说教的倾向,更难逃陈腐之讥,有人甚至嘲他不少诗篇近似当前欧美报刊上的读者投书。  华兹华斯殁后几星期,马修·阿诺德与一友人去他生前所住的“湖泊地区”游历,写了一首诗谈华氏诗思枯竭的现象。不久又写了一首,其中阿诺德省悟到自己也已青春渐逝,诗才转弱;那年他才二十九岁。从一八五四年开始诗作日益减少,四年后在一封信里坚持要达成最理想的境界,就需要“把整个生命献给诗”,而他为家累和公务所羁绊,无法做到;一八六。年代末期几乎完全停止写诗。五十年代改弦更张,从事文学批评。丁尼生曾在信里托友人劝他不要写散文而继续写诗,其实何尝是他自己情愿;一八六一年在家信中曾对母亲说计划在五十岁以前结束议论文字,再认真写十年诗,两年后又说夏天过后想专心写诗,直到死前两年还希望能在诗的方面有新的成绩,但最后二十年余生当中他只完成三两首好诗。其一《垂老》抒发身心的种种衰颓之苦。他尝说:“如果写诗不能像树上长叶子那么自然,就不如不写。”他似乎履行了个人的信念。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转而变成大批评家,《文化与无政府状态》和《批评论文集》等名著的作者。  爱默生比华兹华斯年轻二十七岁,一八三三年和一八四八年两次去英国都曾踵门拜访过华氏,一生爱读他的作品。他自己九岁开始写诗,三十年后日记里已经自伤老大,提到“老年的痛苦”。一八六六年出第二册诗集,朗诵其中一首《忒尔弥努斯》(Terrnjnu——罗马神话中界标之神),他儿子听了很惊异,因为他外表上看起来健壮活跃,而诗一开头却说“已经是老的时候,应当收帆了”,接下去不断宣泄垂暮之感。据他儿子回忆:“他悟到——而我们没有——自己写作的日子所剩无几了。”那年爱默生在日记中也发出这样的哀叹:“是我追求缪斯,还是缪斯追求我,我发现二者有天壤之别:这就是老年与青春之间丑恶的差异。”  爱默生勤于笔耕,著作等身,中年却已感觉疲惫,几乎封笔。他女儿认为他写了上面所引的日记后次年开始记忆力减弱,再过五年完全丧失。那年惠特曼在巴尔的摩听他演讲,对这位奖掖过他的前辈大失所望,发现他仍在唱二十多年前的陈旧老调。惠特曼向友人抱怨:“我们都爱喝第一次冲的好茶……而爱默生的茶像琼浆玉液——但要是冲第二次,乃至第三次第四次,我们说什么好呢?”诗固然不能写了,连散文也会在二三十页当中有些句子重复出现几次,演讲时会若无其事地把同一页念两遍。他本人也知道,自称为“一个失去才智的人”。到了最后连自己的作品都记不得了;有次重看多年前的散文,非常欣赏,不禁对女儿说:“啊呀!这些东西真是写得很好。”  斯威夫特晚年翻看他的代表作之一《澡盆的故事》深为感动,赞说“老天爷!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多么有天才啊。”另一方面,他晚年诗作却特别出色,尤其六十四岁那年被认为最有成就,是个异乎寻常的事例。七十五岁时他被宣布心智和记性已不健全;七十八岁去世,比爱默生少活了一年。  读与写  据陆游回忆,“我生学语即耽书,万卷纵横眼欲枯”,晚年退休乡居则“万卷诗书消永日”。这样,他的创作自然受到深远的影响:集中现存的近万首诗直接谈书的不计其数。蒙田也从小嗜读,一五七一年停止公务活动,住进亡父遗留的楼堡;大概最初只拟博览群书(他自称拥有一千卷),但看多了,人又爱思考,便提笔写起来,遂成不朽之作《随笔集》。他坦承经常援引古圣先贤的话,因为他本人“没有办法说得那么好”;如果想借以提高自己作品的身价,那就该当“再加引一倍”。甚至说他的书只不过是“把别人的花弄成一束”,他自己只不过“提供了捆扎的带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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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风流》精选庄信正近年随笔作品,谈文论艺,对许多著名文学作品作出了深入浅出的阅读评价,令读者重新认识文学经典,是时下难得一见的回归文学本质的优秀作品。  庄信正,台湾大学外文系毕业,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比较文学博士。曾于肯萨斯大学、南加州大学及印第安那大学主讲文学,并在加州柏克莱大学从事研究和写作,发表过三册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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