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1 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 作者:卫斯理 页数: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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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头发”写于一九七八年,这部作品有相当特殊的意义,在卫斯理故事中,地位独特——它是在休息了六年之后又开始续写的第一个故事。六年之后,故事的风格,有了显著的改变,以后一系列的作品,也有显著的不同。代表着写作人风格转变的作品,自己自然对之十分喜爱。 “头发”的题材极其异特,其中A、B、C、D代表了什么,明眼人自然一看就知道。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对各种宗教,连粗浅的认识都没有,一切只凭相像。大半年前,突然悟到了基督教的道理,自然看法大不相同,但这次也只是小作修订,并未曾改写——也不准备改写。“头发”是原来在明报发表的名字,后来在台湾报纸连载,被改为“无名发”,颇有“无以名”之感。后来又用道这名字出了单行本,这次,自然改回原来的名字。 有问:“一九七二年到一九七八年,卫斯理没有故事,干甚么去了。答案就在故事中:“离开人间,到天堂去了!
内容概要
《头发》写于一九七八年,这部作品有相当特殊的意义,在卫斯理故事中,地位独特。它是在休息了六年之后又开始续写的第一个故事。在一颗遥远的星球,居住着人类的祖先,严格的说,人类是被他们制造出来的。他们在不断进步发展的过程中,已经抛弃了所有邪恶的念头和意识,而且科技的发展已经可以使他们利用头发控制思想光束随意离开肉体,来达到永生……。
作者简介
卫斯理,是香港著名作家倪匡所篇写之科幻小说《卫斯理系列》中的主角,小说以他第一人称叙述。据倪匡自己所说,他是乘车经过香港湾仔区大坑大坑道时,望见了卫斯理村的门牌,因此得到主角名称的灵感。在《原振侠系列》中,卫斯理被称为“那位先生”。
书籍目录
第一部 杀了人还问被杀者是不是死了第二部 一个万万不能有光亮的地窖第三部 在王宫中见到怪事第四部 怪异莫名的“圣物”第五部 第一个怪梦第六部 在南美洲发生的非常事故第七部 第二个怪梦第八部 看来是死亡其实是永生第九部 夜探王宫发现国王的秘密第十部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第十一部 第三个怪梦第十二部 和国王的一次详谈第十三部 三个怪梦第十四部 深入七层充满奥秘的石室第十五部 意外地到了“那边”第十六部 实验室中制造肉体维持永生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部 杀了人还问被杀者是不是死了 收到利达教授来信的那一天是年初五。利达教授是我所认识的人之中,最不通世务的一个。而且,除了本身的专门知识,其余生活上的事,如同婴儿一样。他是一个出色的植物学家,毕生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研究当地的植物。有一个时期,我因为对植物的“感觉”极有兴趣,曾经远赴他的实验室,和他成了好朋友。 利达教授从南美的来信,看了有点令人啼笑皆非:“小儿柏莱,留恋尼泊尔,不肯回来,请就近找他回来。”这个不通世务的植物学家,多半以为我住在亚洲,尼泊尔也在亚洲,所以有“就近找他回来”之请,却不知道我住的地方和尼泊尔相距没有一万里,也有八千里! 我看完了信,交给妻子白素,白素笑了笑:“人家叫你的事,你总要做到的!” 我摇了摇头:“他这个要求不近人情,我会回信告诉他,尼泊尔离我住的地方很远。而且,我只不过在前年前见过那位柏莱先生,当时他十五岁,西方青年爱耽在尼泊尔不肯走的,大都是嬉皮士,长头发,长胡子,我根本没有法子从上万个嬉皮士中,认出他的儿子来!” 白素笑眯眯地瞅著我,并不表示意见。她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意,尽管口中说不去,但是心里,早已经打好了如何采取行动的主意。我只好摊了摊手:“好吧,我就替他去走一遭,将那位柏莱先生找回来。多则十日,少则七天,一定回来!” 白素又耸了耸肩,不作表示,我也没有再说甚么。到尼泊尔去找一个人,听来不很容易,但是对我来说,还是小事一桩。我也不写回信,因为利达教授所住的地方十分偏僻,一个月也收不到一次信。我想,人找到了,逼他回去,比写信要快得多了!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家,只带了很少的行李,白素特地在我的行李中塞了一条毡子,那是准备给我到了尼泊尔之后披在身上,效法那些整天抽大麻、练“沉思”的嬉皮士之用。 航机在印度的几个地方略停,就直飞加德满都。到达目的地之后,我先在酒店安顿了下来。别看尼泊尔这个小地方,加德满都也有它进步的一面,酒店的设备,应有尽有。稍为休息了一下,向酒店的经理问明了几个嬉皮士聚集的地方,就开始找人。 第一天,没有结果。第二天,也没有结果。 第三天,我驾著一辆租来的吉普车,驶向近郊的一座古庙。天气相当冷,远处雪山巍峨,我将衣领翻高,扣紧,在不平整的道路上驾车疾驶,忽然看到前路上,有一个身形矮小的尼泊尔人,站在路中心,双手挥动著,大声叫嚷。当我紧急刹车之后,车子离他大约只有五六呎距离。 我心中咒骂了一声,瞪著那个尼泊尔人。那家伙却若无其事,笑嘻嘻地走过来。他的样子很普通,有著山区生活的人那特有的粗糙皮肤和皱纹,以致很难分辨出他的真实年龄。我一停下车,那家伙用十分生硬的英语迎了上来:“欢迎!欢迎你来到尼泊尔!” 我心中不禁又好气又好笑,这家伙,他自以为是甚么人?是尼泊尔的国王?我只是闷哼了一声:“甚么事?” 那家伙听我一问,立时装出了一副十分神秘的姿态来,向我凑近了些,如果不是在这时候我伸出了手,阻止他的进一步行动,他一定会爬上车来了。他右手抓住了支撑车篷的铁杆:“尼泊尔是一个古老的国家,先生,远比你想像中还要古老! 在这个古老的国度中,可以说到处全是宝物,只要你识货的话 ” 他才讲到这里,我已经明白是怎样一回事了!这家伙是向游客兜售“古物”的那种人!所以我毫不客气地伸指在他的手背上一弹,那一弹,令得他像是被蛇咬了一口似地缩回手去,瞪大了眼望著我。我立即大声道:“我不识货,你去找别人吧!” 我一面说,一面又已发动了车子。那家伙有点著急,拉住了车子不放:“先生,我有的是真正的古物,古得没有人能说出它的年代来!先生!” 他在说著的时候,我已经发动了车子,向前驶去。他仍然拉著车子不肯放,神情也极其焦切,跟著车子在跑,语音也愈来愈急促:“先生,那件古物,你一看就会喜欢……我的名字叫巴因,就住在前面的村庄里,你甚么时候有兴趣,可以来找我!” 当他讲到最后几句话的时候,因为我早已将车子加快了速度,他奔跑的速度没有法子追得上,所以松开了手,一面跑,一面还怕我听不到,所以直著喉咙在喊叫。 我根本连头也没有回,而且对这个尼泊尔人,一点兴趣也没有。这种向游客兜售“古物”的把戏,以各种方式进行,如果说我会上当,那才是天下奇闻! 车子继续向前驶,不多久,我就将这个尼泊尔人完全忘记了。一小时之后,车子到了那座古庙的前面,我在离庙门还有一百码处就停了车,抓起了一只早就准备好的皮袋,向前走去。 那座古庙的建筑十分辉煌。往日,一定有过它极其光辉的日子。但是现在看来,实在是太旧了,旧得它原来是甚么颜色的也无法辨认,看去是许多深浅不同,给人以极度残旧之感的棕色。 庙门外是一个相当大的广场,长满了杂草,一簇一簇乾黄的枯草,正好被在庙门外晒太阳的嬉皮士用来作天然的坐垫。 我一面向前走去,一面仍像以往两天一样,高举著手中的皮袋,大声叫道:“柏莱?利达!柏莱?利达是不是在这里?” 嬉皮士认为他们自己与众不同,像我这样子和他们打扮神情不同的人,如果和他们打招呼,一定是十问九不理。可是手上抓一个这样的皮袋,那就大不相同。因为这种皮袋是当地人要来放大麻的,而大麻正是这种人绝不可以少的!我的举动,看来就像是在找柏莱?利达这个人,替他送大麻来了,那当然会引起他们的兴趣。 果然,我才叫了两次,所有人的目光全向我望来。一个胡子和头发完全纠缠在一起,连面目都分不清的大个子,摇摇晃晃,向我走了过来,从一大蓬胡子之中,吐出了含糊不清的声音,道:“你找谁?” 我重覆了名字一次,那大个子指了指他自己,说道:“我就是!” 我笑了笑:“请问,你父亲叫甚么名字?” 那大个子眨了眨眼,答不上来,我挥了挥手令他走开,那大个子居然想伸手来抢我的皮袋,被我一抬脚,在他小腿上重重踹了一下,痛得他怪叫著,弯下身来。立时又有几个人向我围了上来,声势汹汹,可是没有甚么特别的行动。 我一面向前走,一面又叫著柏莱的名字,又大声宣布:“谁能带我找到他,这袋东西的一半是他的!”这样的“赏格”显然引起了他们的兴趣,一阵阵交头接耳声传来,又有几个人奔进庙去,不一会,更多嬉皮士,男女都有,从庙中涌了出来,七嘴八舌地向我问了很多问题,可是没有一个人知道柏莱在哪里。 我心中暗叹了一声:倒霉,只怕这一天又要白费了。幸好这座庙,看来历史悠久,倒可以不虚此行。那些嬉皮士还在向我纠缠,被我大喝一声,又伸手推倒了三四个身形高大的,其余人才渐渐散了开去。 我向庙中走去,尼泊尔的庙,建筑体制大致相同,和中国古庙的深邃不同,给人的感觉是神秘而浅窄。可是这座古庙却不大相同,一进门,一个天井之后,就是一个相当大的大殿,在大殿两侧,都有门通向内。我随便拣了一扇门走了进去,那是一条相当长的走廊,两旁的墙,全是木质的,上面满是浮雕,可是残缺不堪,几乎凡是可以弄下来的部分,都叫人弄走了。 走廊中十分阴暗,我一直向前走著,来到了走廊的尽头,才看到另一扇残旧的木门。 正当我要推开那道木门之际,我听得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人喘著气,向我奔了过来。我转过身来,看到是一个身形矮小的嬉皮士,他在我面前停下:“先生,你在找柏莱?” 那矮个子仍在喘气:“柏莱?利达,有一个父亲在南美洲的柏莱?” 我松了一口气:“就是他,你可以得到酬报!” 走廊中的光线很黑暗,直到交谈了几句之后,我才看清了那嬉皮士的面貌,他看来年纪很轻,虽然头发很长,可是胡子却稀稀落落长不齐全。从他的神情来看,并不像是在撒谎。当我说他可以获得酬报之后,他咧大了嘴:“柏莱是一个怪人,他没有朋友,据他说,他只将自己的名字告诉过我一个人 ” 我不耐烦听他叙述他和柏莱之间的关系,所以打断了他的话头:“你带我去见他就是!” 那矮个子点了点头:“你有车,我可以带路!不过……不过……” 矮个子好像还想说些甚么,可是我因为已有了柏莱的下落,所以十分兴奋,不等他讲完,就急急向外走去。 矮个子急忙跟在我的后面,一到了走廊外面,那群嬉皮士又挤了上来,好不容易才推开他们到了庙外,上了车,由矮个子指路,我驾著车,驶出了大约十多哩,来到了一条十分荒凉的河边。那河的河滩上全是乱石子,在冬天,河水很浅,附近非但没有房屋,而且连一点有人居住的迹象都没有,我心中不觉十分愤怒,转过头来盯著那矮个子:“柏莱呢?在甚么地方?” 我已经准备好了,一当那矮个子有甚么应对不善之处,我就一拳将他打下车去,并且将他独自留在那荒凉的河边,以惩戒他骗人之罪。 可是,矮个子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伸手向河边一堆拱起的乱石一指:“柏莱就在那里,一个月前,是我亲手将他葬下去的!” 当时我真的呆住了!这是我绝对未曾料到的事!我要找的人,已经死了!我不知自己呆了多久未曾出声。那矮个子却已经下了车,来到那一堆石子面前,迎著风,长头发飘动著,用一种十分伤感的语调道:“柏莱,你好,你到达目的地了没有?为甚么我一直没收到你的信息?”我定了定神,也下车来到了那堆石子之前。矮个子还在喃喃自语:“辛尼看你来了,你究竟是不是已经达到了目的?你 ” 我听到这里,实在忍耐不住,大声道:“帮我将这些石子搬开来!” 那矮个子怔了一怔,我又厉声道:“辛尼,听我的话,快动手搬石子!” 辛尼又呆了片刻,才不出声,抿著嘴,用力将石块搬开去,我也帮助他动手一起搬,不一会,堆在地面上的石块全已搬开。石块下的土质很松,我从车上取下了一条铁杆,掘著土,不多一会,就看到了我要找的人:柏莱?利达。 这时候,辛尼的神情显得十分异样,只不过当时我只是注意柏莱的尸体,向他看了一眼,并没有再去思索他的神情为甚么如此古怪。 我用手拨开了尸体上的浮土,整个尸体,用一幅旧毡包裹著,尸体已经腐烂了一大半,有一股极其难闻的臭味,冲鼻而来。而且当我用手拨开浮土的时间,许多头地鼠,闪著惊惶的目光,吱吱叫著,四下散逃开去,这种情形,实在很令人恶心。 我取出了一条手帕,包住了口鼻,然后揭开那幅旧毯,看到尸体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我一眼就看到尸体的右腕上,有一双银镯子,我俯身将银镯子取了下来,镯子上刻著“柏莱?利达”的名字。而且,这双银镯子我曾经见过,镯上刻有南美印地安人的图案,是柏莱的父亲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这个躺在那样冷僻河边的尸体,就是柏莱,那是毫无疑问的事了!刹那之间,我心中十分感触,我在想,我应该用甚么方法去通知利达教授,他才不至于太过伤心,看来,我又得上南美去走一次了! 我当时想得十分出神,以致连辛尼是甚么时候来到我身后的也不知道,直到他忽然开口,向我问了一句话。他问道:“先生,柏莱……他死了么?” 我陡地转过身来,在那片刻之间,我有一股不可遏制的恼怒。这种恼怒,当然是由于辛尼这个愚蠢之极的问题而来的! 一个人的身体,埋在地下一个月,已经大半腐烂了,他还在问这个人是不是死了! 我一转身来之后,双手齐伸,抓住了他的双臂,先用力将他的身子摇了几下,然后大声喝道:“你看他死了没有?如果这样子还可以不死,你要不要试一试?” 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辛尼被我这样粗暴地对待,可是他的神情却既不发怒,也不惊惶,只是显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喃喃地道:“本来是该我的,可是我争不过他,我一直争不过他,所以被他抢先了!” 我听得辛尼这样说,不禁呆了呆。这两句话,我每一个字都听得明明白白,可是整句话的意思,我却全然莫名其妙!我道:“你这样说,是甚么意思?” 辛尼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柏莱的尸体上:“我再问你一次,柏莱是不是死了?” 又是那个令人恼怒的蠢问题!可是这时候,我却看出事情一定有古怪的地方,辛尼一定知道一些有关柏莱之死的秘密,如果我再发怒,他可能永远保守这个秘密,不再说出来。 所以我居然并不气,反倒用一个更蠢的回答,来答覆他那个蠢问题,我说道:“是的,他死了!” 在听到了我的回答之后,辛尼的神情,突然变得激动起来,声音也有点发颤:“他……真的死了?一点有生命的迹象都没有了?他……在骗我?还是我们两人犯了甚么错误?如果……他死了,那么,算不算是我杀他的?你说,先生,算不算?” 我本来就觉得辛尼的神态十分奇特,讲话也有点语无伦次,可是却无论如何,也料不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刹那之间,我觉得事情远较我想像之中来得严重,我的脸色一定也变得十分难看,因为辛尼在向我望了一眼之后,不由自主在向后退去,我怕他就此逃走,是以他一退,我立时一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臂。 辛尼一被我抓住,立时失声叫了起来:“那不能算是我杀他的,不能。” 辛尼的神情如此慌乱,以致我不忍再对他厉声呵责,但由于他在不断挣扎,所以我也并不放开他,只是用另一双手在他的脸上轻轻拍了两下:“镇定点,辛尼,镇定点,你做了些甚么?”我还怕他不明白我的意思,又补充了一句:“你对他做了些甚么?” 辛尼吞了一口口水:“没有甚么,在他……这里……”他先指了指柏莱的尸体,又指了自己左乳附近的位置,继续道:“刺了一刀!” 辛尼所指的那个部位,正是一个正常人的心脏部分!而辛尼说“只不过在他这里刺了一刀”,“只不过”!辛尼真是杀人凶手,柏莱是他杀死的了! 事情发展到这一地步,那是我无论如何料不到的。辛尼自称是柏莱的最好朋友,可是他却在柏莱的心脏上刺了一刀,杀死了柏莱! 刹那之间,我的脑筋十分混乱,想到了很多事情,自己以为已抓到了一点头绪。辛尼是嬉皮士,柏莱也是。嬉皮士之间,有很多肮脏的。不但是吸大麻,性关系混乱,也有不少嬉皮士是同性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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