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十六家

出版时间:2008-11  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  作者:吴鲁芹  页数: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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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本集子里面的文字,去年(1980年)在《中国时报》开始连载的时候,总题目是:“我谈、我访我喜欢的当代英美作家”。第一篇刊出的日期是九月十一日,我曾经写了简短的“卷首语”,现在先抄在下面:看上去这一系列浮光掠影的“印象记”,势必成“卷”,谨冠以“卷首语”,作一交代。今年十月,《中国时报》创刊三十年,创办人面嘱送一份贺礼,我哪里会写祝寿的文章,叨光两顿午餐之后,勉强得到一结论:就是我可写点我所喜欢的当代作家。每月一人,一年一打。凡是谈喜欢的事和人,作家与作品,都容易办。“我谈、我访”的“访”字,是为了增加一点真实感。

内容概要

  《英美十六家》收录作者1980年访问或介绍英美16位作家的文章,其中不乏大家,也有今天不常见的若干作家。以作者一贯的娓娓道来的语气,再现作者与受访者之间相谈甚欢的场景,中间穿插作者对作家或作品的见解,文学研究者读来会受启发,一般读者则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享受到了吴氏恬淡从容的文风。

作者简介

吴鲁芹(1918-1983),字鸿藻,散文作家,英美文学教授。上海市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外文系,先后任教于武汉大学、贵州大学、台湾师范学院、淡江英专(今淡江大学)、台湾大学等,策划英译当代中国文艺作品。1956年与友人联合创办《文学杂志》。1962年赴美,任教于密苏里大学等。主要作品有散文集《美国去来》、《鸡尾酒会及其它》、《瞎三话四集》、《余年集》、《暮云集》及报道访谈当代欧美作家的《英美十六家》等。

书籍目录

杂七搭八的联想自序英国篇:劳埃·傅勒丹·戴文约翰·魏英乔治·布凯南布列姬德·布劳菲阶·比·普里斯特莱金斯莱·艾密斯大卫·戴启思美国篇:贝拉德·马拉默德伊·碧·怀特玛丽·麦卡赛约翰·契佛索尔·贝娄罗柏·潘·华伦艾琳娜·克拉克约翰·欧普戴克附录 读者投书

章节摘录

艾琳娜·克拉克是1913年7月在洛杉矶出世的,自小就住在新英格兰,她说她是百分之百的新英格兰人,她丈夫华伦是百分之百的南方人。我在谈玛丽·麦卡赛女士那篇文章里谈到著名的瓦萨女子大学,艾琳娜·克拉克也是瓦萨毕业的。“我们同一个时期,但是不同班,玛丽大约比我高一班。”毕业之后,先在纽约一家相当大的出版公司当编辑,二次大战期间,在华盛顿的战略服务处工作,也是文字方面的事,1952年与罗柏·潘·华伦结婚,那时华伦已经是耶鲁大学的教授,“所以我不需要离开我的新英格兰!”接着我想问她夫妇二人都是作家,彼此是不是互有影响。我告诉她我在英国见到一位作家,是诗人,小说家,他太太也是小说家。这位英国小说家告诉我他们夫妇的习惯,是朗诵自己的原稿给对方听。听的一方如果对某一句或者某一段不满意,就提出意见,斟酌一番。“你们两位是不是也商量彼此的作品?”艾琳娜·克拉克说:“我们是各人写各人的,互不干扰。你看到我们两人各有一间工作室,在谷仓的两端。就好像一间是在新英格兰,一间是在田纳西或者肯塔基,不过朗诵的事近半年每天晚上都有。我的眼睛不行了,简直就不能读书。他每天晚上读诗给我听,不是他自己的诗,是古人的,昨天晚上他就读了一点但丁的诗。”艾琳娜·克拉克的写作范围,只是小说与非小说两类。她的第三部小说,是以新英格兰的另外一州韦芒州做背景的。我问她何以放弃了她住了大半辈子的康州。她说:“你可能不知道我们在韦芒外乡下有一座木屋。我们夏天常住到那边去,瑞德说那是他隐居的地方。事实上,他到那边去也还是工作,乡下的环境好,屋旁就有潺潺的小溪流水,我们在那边一住就是几个月,而且几乎每年都去,所以对韦芒州我也有熟悉的地方。”艾琳娜·克拉克的第三部小说,虽然是以韦芒州的一个小乡镇为背景,实在把这个故事移到凡是务农为本的小乡村,也都适用。现代社会的病症所带给小乡村的威胁,是共同的。只是新英格兰诸州的传统价值观念要深一点,引起的冲突也就更尖锐一点。书中的若干主要人物,并不是韦芒州的土著,他们不同的宗教信仰,或者觅取不同宗教信仰的体验,增加了这本书的哲学意味。有些是决非善类的过客,有些是青年人,受过好的教育,可是受不了社会上人吃人的那种竞争,逃避现实,逃到韦芒州来,以为那是世外桃源。另外做房地产生意的,坐了自备飞机在上空看了又看,他们不是来看这世外桃源的风景的,他们是为了开发这个地区,想造成像鸽子笼那样一小撮住宅,然后就有了房地产买卖。可是作者不是用思古之幽情的眼镜观察的。旧日的韦芒州,老一代的韦芒州有它的价值在,但是老的旧的也不全都是好的,新的也不全是可怕的,它们的对峙局面给作者表现出常人不可及的聪明才智。我说我不敢批评她三本长篇小说的长处和短处,不过对第三本我似乎有-特殊的感觉,那就是她的叙述节奏比较快,和以前的两本比较起来,这一本她是用快的节奏说故事。艾琳娜·克拉克说:“你说的可能是对的,你是接连一本一本读下去的,而且是在三四个月之内读的,我写这三本小说,前后相差三十几年,你的感觉应该比较敏锐一点。至于何以会有这种现象,我想和故事本身也有关系,另外还有一点心理因素,我年纪老了,我总想赶快做完-件事,这也会影响节奏的,写这本小说的时候,我的眼疾还没有坏到这种程度,再坏下去,我就只能用口述了。”艾琳娜·克拉克最享盛名的~本书是《洛克麦尼凯的牡蛎》,曾经得到一九六五年非小说类的全国杰出书奖,凡是喜欢吃海鲜的,大约都知道牡蛎之为物,洛克麦尼凯在法国北部,据说该地所产之牡蛎,在全世界是数一数二的。艾琳娜不是吃吃就算了,开始对这一地区所产的牡蛎发生兴趣,于是进而研究探讨,这小动物是怎么培养的,这还不算,愈陷愈深,从动物的背景历史,到这一地区的神话传说,都加以搜罗、整理,最后就是研究这些培养牡蛎的渔民生活,当然没有他们的辛勤,这一区的牡蛎说不定就不可能达到如此的地位。

编辑推荐

《英美十六家》的作者吴先生是小品文的大家,可以和梁实秋先生媲美,更是林语堂大师的传人。他流露在文中的幽默感,在我心目中和他翩翩的绅士风度配合得天衣无缝,令我这个新竹来的土包子可望而不可及,在真正的尾酒会上一其实我参加得极少一更不敢接近。其实鲁芹先生听说还是很随和的,而且温柔敦厚,满肚子学问,却从不露武功。以东方风范面对西方文学的博学鸿儒,在闲逸的话语中有丰富的智慧和心灵的光辉,在信笔挥洒、嬉笑诙谐中见巧妙勾连和缜密严谨。董桥、刘绍铭、李欧梵、余光中、陈子善、叶兆言、孙甘露、傅月庵深情推荐。一位有学养、有风度的散文家,功力匀于字行间,情思入于化境。轻松地游走在中外优秀文章之间,既有西方的随笔传统,又有中国的散文精髓,非但处处都是学问,而且处处都有哲理。他的作品是字斟句酌的艺术品,不是即兴挥洒,而是将储藏多年的学问、智能、幽默和性情融合而成。他无论写装电话、写买书、写自己的懒散、写卑微的小襟人物,都远超出看似狭窄的主题。他写的是一种抗拒轻、俗的人生态度。会心的读者能在他的“我”中找出自己。写的是生逢今世,面对各种“新世界”的讶异、抗拒,终于妥协的无奈,以“人的尊严”为最基本底线。——齐邦嫒(台湾大学外文系名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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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条)

 
 

  •   先说吴鲁芹的英文水平。能驱车赴英美与诸作家面谈,英文程度似乎毋需多言。英语不是母语,却能表达自如,于我恐终余生也难企及了。国人学英语,多是过考试关,圈涂ABCD的成绩虽高,不足以说明运用能力,达到吴先生水平的已是少数了。再说文学素养。吴先生是科班出身,又师承名家。英美文学本是他的“初恋”,几十年间情不移。对英美“文”市,了如指掌,品评作家作品,如数家珍。教授外国文学而饱读似吴先生者,恐怕也不是太多。第三说说古文功底。在我看来,鲁先生用古文如“趋谒崇阶,一聆雅教(P80)”“行有余力”“相与大笑”等,并非绞尽脑汁刻意仿古,多是泉思汩汩自然流淌。“时光容易把人抛”“长安居大不易”等镶嵌于上下文中也少见斧凿痕。“命也!命也!(P122)”“不如此,何以遣有涯之生?(P31)”等,有其必要的功用,如幽默诙谐,这形成文章风格,也是做人的风格。而我们时常见到,有些英语文章的汉译,用古文似乎只有一个目的――摆谱,根本不考虑“古装”形式的必要性,有时与白话的兼容也成问题。第四是写作能力。这里不说他对文字的敏感度和驱遣能力,只就其文章布局和风格说几句。十几篇访谈并无雷同。入题有急有缓,尾声有长有短,在采访的描述中还要适当插入作家介绍。在谈到契佛时说,他风格“简洁、自然,好像毫不着力,但是他每一个字每一句都细心安排了的”,而我觉得...吴先生的访谈也相似,尽管读起来幽默轻松像是信笔写来不着力,即他自己说的“只写不出气力的文章”,但我认为也是精心安排了的。朴素中洋溢着幽默,从容里蕴含着功底。第五是采访技巧。吴先生曾自谦说自己的访问“杂乱无章”,“这种访问的方式,新闻学教授恐怕不会给我及格分数”。可被采访者喜欢这种“以文会友的漫无边际的清谈(P33)”。就连朋友觉得不易采访的索尔·贝娄,吴先生也能谈上一下午,而没有触怒他“暗示逐客之令(P197)。”比较一下我们的记者先生“你没拿到金牌,是不是很难过?心里是不是觉得对不起全国人民?”之类的提问,孰优孰劣,应该很清楚了。吴先生的采访没有列出一二三四,没有机器录音,但我觉得恰恰应该得高分。采访不是审问,需要背景知识,需要心理学作基础的交流技巧,需要平等与尊重。而这些吴先生都不缺。第六是人格魅力。这是我想要谈的一个重点(且听下回分解^_^)。单就一方面,能超过吴鲁芹的可能不在少数,可是,诸方面综合起来,吴先生出类拔萃是显而易见的。吴鲁芹的书,《英美十六家》是我读的第一本书,也是唯一的一本。管孔之见,能否窥一斑而知全豹,不敢说,有兴趣者可读其他书以验证。[...] 阅读更多 ›
  •   4年以前读他的几个散文集子,读到深夜,意兴不减,中文好,是好的译者,又精通人文,是大家,可惜生命态度过于散漫,未能完全施展在文学方面的天才。我仍然喜爱这样的人,他不是急于事功者的朋友。
  •     读吴鲁芹的书,最初是读的一本《暮云集》,淡淡的亚麻色,薄薄的一小册,上海书店出的,便随手从架子上抽了下来,封面甚是雅致,又喜它名字清雅,想起一句“朝云暮卷”,不由得翻看,看了几页,竟不能罢手。想并不曾听说过此人,细看简历,乃是台湾又去得美国的,大陆不常闻,也就不奇了,安安静静的又看下去,一口气一个晚上也读完了。
      吴是陈通伯的弟子,颇有其师风格,吴文可谓中西合璧之成,足见博闻强记,却又无砌藻之虞,只觉的底蕴悠然,文字里淡淡的透着温和,让人读着心下里莫名的亲切,如同白发之人伴着最悠远的钟声述着陈年之事。听者不一定记得些许,但单单那感觉,便然人觉得有几分留恋。
      于是,便又去找吴其他的文集,《英美十六家》亦不厚的,两百多页,夏志清做的二十五页的代序,李欧梵的书评也只能印在封底上。从序中亦知遍访名家之不易,其中大部分名家已经斯人已逝了,看过目录,我却只挑得素日里略有所闻的翻来。吴将大家生平和所访之经过娓娓道来,实比那些传记有趣生动,仿佛作者从书中走出来一般,偶尔几处幽默趣事,让人不禁莞尔。而写到作者为怀特背中国古诗中的悼亡诗,寥寥几笔更感鹣鲽情深,而书中所及之人如今已多半辞世而去,连作者亦不在了,难免心下凄然。
      读罢,便又去搜了书中所写几位名家的简历,聊以记之。(偷个懒,简介网上拉的,如有舛误,包含一下)
      
      一、E.B.怀特(1899-1985)生于纽约蒙特弗农,毕业于康奈尔大学。多年来他为《纽约人》杂志担任专职撰稿人。怀特是一位颇有造诣的散文家、幽默作家、诗人和讽刺作家。对于几代美国儿童来说,他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写第一流的儿童读物 《小斯图亚特》(1945) 和 《夏洛特的网》(1952)。一代又一代学生和作者熟悉他,因为他是 《风格的要素》这本书的合著者 (兼修订者)。该书是关于作文和惯用法的很有价值的小册子,最初由在康奈尔大学教过怀特英语的小威廉.斯特朗克教授撰写。散文 《自由》于1940年7月首先由《哈泼斯》杂志发表。当时美国尚未加入反对纳粹的战争,世界正处于纳粹──苏联条约的时期,无论左派或右派都忽略了极权主义对民主的威胁。这篇散文收入怀特的文集《一个人的肉食》(1942)。
      
      二、索尔•贝娄(1915—2005),美国犹太裔小说家。出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拉辛城。父母是来自俄国的犹太移民。贝娄九岁时,随父母到芝加哥定居,就读于芝加哥大学和西北大学,获人类学和社会学学士学位。二次大战期间,他曾在商船队服役,战后在明尼苏达大学、纽约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任教,现为芝加哥大学教授和社会思想委员会主席。贝娄的作品主要有长篇小说《挂起来的人》(1944),写一个应征入伍的人在等待去部队期间的心理活动;《奥基•马奇历险记》(1953),写的是一个年轻的芝加哥犹太人的经历,本书被认为是贝娄的成名作,曾获全国图书奖,《雨王汉德森》(1959)用现实主义的手法描写了一个百万富翁在内心“我要,我要”这一欲望驱使下来到非洲,在那里所经历的各种奇遇;《赫索格》(1964)表现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60年代动乱中的苦闷与迷惘,描写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危机,《洪堡的礼物》(1975)则描写了两代作家的成功与失败,反映了当代美国各阶层知识分子的精神感情和情操。进入八十年代,贝娄还创作了长篇小说《院长的十二月》(1981)和《更多的人因伤心而死》(1987)。前者以芝加哥和布加勒斯特为背景,将所谓的“自由社会”和“警察国家”加以比较。后者侧重揭示当代文明对人的生活的侵蚀。此外,贝娄还写过长篇小说《受害者》(1947),中篇小说《只争朝夕》(1956)《偷窃》(1989)和《比拉罗赛内线》(1959),短篇小说集《莫斯比的回忆》(1968),《失言者》(1984),剧本《最后的分析》(1965)以及一部非文学类的游记《耶路撒冷来去》(1976)。贝娄的作品包含了丰富的内容,他善于描写高级知识分子,尤其是犹太裔知识分子在当代美国社会荒谬的处境中的思想状态。1976年,因其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三、约翰•契弗:(Cheever.J.)(美)(1912——1982),美国现代重要的小说家,生于马萨诸塞州昆西市,读大学预科时因叛逆被学校开除。1930年了表第一篇小说《被开除》,从此一发不可收拾。1957年发表第一篇长篇小说《华普肖一家》,之后发表《华肖丑闻》、《弹丸山庄》。自选集《约翰•弗短篇小说集》于1977出版,获得了1978年全国图书奖和普利策小说奖,1977年,长篇小说《猎鹰者监狱》问世。契弗一生著述丰富,尤以短篇见长,有“美国郊外契诃夫”之誉。
      
      四、马拉默德(1914~1986)
        Malamud,Bernard
        美国作家。1914 年4月26日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一俄国犹太移民家庭,1986 年3月18日卒于纽约。毕业于纽约市立学院,后勤工俭学获得哥伦比亚大学英文硕士学位。1939年起在大学执教,并试写小说 ,50 年代成名。其作品有《 店员》、《新生活》、《房客》、《杜宾的选择》、《上帝之恩》等长篇小说,以及一批内容丰富的短篇故事集。他自幼受俄国文化影响,文笔兼具契诃夫与海明威之风,简洁明快,幽默隽永,又带有卓别林的“ 忧郁抒情诗意 ” ,想象丰富,情感深厚 。他极善勾描美国犹太社区贫寒百姓的众生画像,创造出令人难忘的小店员、杂役、鞋匠、裁缝与潦倒文人的形象 。侧重表现对人性善恶 、因果报应、道德良知的感悟。他笔下的小人物大多朴实善良 , 历经磨难而同情之心不泯;又往往糊涂可怜,苦苦赎罪却难以获得重生。马拉默德以其怀旧色彩与传统观念,具有强烈的反省启迪意义。他多次荣获创作大奖,曾担任美国作家协会常务理事与国际笔会美国分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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