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10 出版社:内蒙古文化出版社 作者:春十三少 页数: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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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爱与乐的彼岸》:在眼泪的上游,看见彼时痴迷执著的自己,毫不计较时光的河如何蜿蜒曲折……书璐是电台读书节目的主持人,因为一段被人辜负的爱情,她自我折磨,乃至对爱情有了恐惧和迷惘。书璐遇到了家修,撇开普林斯顿的经济学博士等光环,他只是一个沉闷无趣的男人。第一次见面,他和介绍人从专家的角度谈了整整四十分钟的银行基金,她只能看杂志打发时间;第二次见面,两人在图书馆各自忙了一下午,似乎都忘记彼此的存在; 第三次、第四次……他们成了图书馆固定的组合,平淡充实,却丝毫没有所谓爱的激涌。两个完全陌生的人走到一起,成为恋人或者夫妻,需要怎样的维系和勇气?或许有些时候她是怯懦自卑,他是讷于表达,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之间没有爱。在鼓起勇气走入婚姻之后,他们有;中突但也学会了理解,他们试图从对方的身上寻找自己。
作者简介
春十三少,典型的双鱼座人。 喜欢平凡的生活,却又不甘于平凡;喜欢追求浪漫的感觉,却又认为浪漫是最不真实且没有安全感的。于是人生就在追求与放弃的矛盾中循环往复,没有尽头。 尽管经历过失败与挫折,却从来没有气馁,并且愿意相信爱情仍然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
书籍目录
CHARPTER 1 书路漫漫 CHARPTER 2 哈利波特 CHARPTER 3 亲历历史 CHARPTER 4 婚礼的成员(上) CHARPTER 5 婚礼的成员(下) CHARPTER 6 向左走向右走 CHARPTER 7 流波上的舞 CHARPTER 8 海边的卡夫卡 CHARPTER 9 小王子 CHARPTER 10 爱玛 CHARPTER 11 倾城之恋(上) CHARPTER 12 倾城之恋(下) CHARPTER 13 爱与乐的彼岸
章节摘录
书路漫漫 每一个周六,书璐总是在中午十一点过九分的时候醒来,她把这个准确的生物钟归因于卧室窗台的角度。 当初第一次来看房子的时候,是家修说,这个角度很好,阳光会中午以后才照进房间呢。 醒来之后,她总是挣扎着起床,然后去冰箱找些吃的,一边吃一边看昨天的报纸。 她只花几分钟来决定今天要穿什么衣服,然后背着大包就出门了。 通常这个时候,家修仍在工作。她会去书城,找一些书,好在她的节目中介绍。 每个周六晚上十一点到十二点的时间,是属于“书路漫漫”的,也是属于书璐的。 最初这档节目是由两个人来主持的,一个叫“书璐”,一个叫“曼曼”。但是,一直以来书璐都觉得这个名字很老土,她情愿是叫做“每周一书”,或者“图书精选”。她们的开场白总是“大家好,我是书璐……我是曼曼。” 后来小曼不再主持了,她为了纪念这个好搭档,反而一直保留着这个名字。 下午五点左右,书璐来到办公室,准备晚上的稿子。她总是去楼下的餐厅买一客洋葱牛肉饭,一边吃一边读稿。 待到十点,她会坐在录音室外听同事的节目。九点到十一点是一档音乐节目,男主持“阿宽”是她的大学同学,女主持“乐乐”则是阿宽的太太,但是听众们却从来猜不到,多有趣。 她想,她之所以爱上这个工作,是因为做一个电台主持人既满足了她的表现欲,又能够把自己藏起来。 “Hi,”阿宽趁广告时间出来抽烟,“圣诞节快到了,有什么打算?” 书璐笑了笑,没有回答。 “我跟乐乐打算去西藏,你有兴趣吗?” 书璐摇摇头:“我今年没有假期了。” 阿宽耸耸肩,又长长吐了一口烟:“美国好玩吗?” 书璐九月份请了年假去美国旅行,那段时间就是乐乐帮忙代班的。好笑的是,乐乐的粉丝根本没有认出那是她的声音。 “是资本主义的乐园。” 阿宽吹了个口哨:“我们是社会主义的乐园。” 这个时候,导播老赵示意阿宽归位,他又猛吸了一口,然后狠狠灭了烟,回到录音室。 九点,时间是属于书璐的,她喜欢坐下后寂静无声的感觉。 “晚上好,这里是‘书路漫漫’,我是书璐。每个周六,我都坐在这里为你们介绍图书,如果你还没有决定想要看一本怎样的书,那么不妨听听我的节目。” 书璐将话筒放低些,用一种愉快的口吻说:“在开始今天的节目之前,我想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可爱的曼曼前天深夜在遥远的法国顺利产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婴儿,至于是女孩还是男孩,我会在节目的最后告诉大家。好了,先来看看本周的新书吧。” 玻璃幕墙外的导播室里,大家都相视微笑,“书璐”最爱卖关子。 她介绍书的时候从来不需要稿子,她可以很简单明了地告诉你她看过的某本书的大致内容,同时可以轻易地从故事情节、作者的用意、谴词造句等等方面进行评论,听过她的介绍,听众都可以立刻判断出自己是不是喜欢这本书。 书璐每天要看超过两本书,看的时候她都会做笔记,有些是出于兴趣,有些则是为了工作。她大学毕业一年,就开始做这档节目,家修总是说她看书时太囫囵吞枣,他会认真仔细地看每一页,好像每一句话都值得琢磨。 趁着广告时间,书璐开了会儿小差,家修是不是也坐在收音机前听着她的节目呢? 一定是的。 他说过,你的节目,我会认真听。 曹书璐与裴家修相差十岁,他们的相遇,缘于姐姐书玲的婚礼。 那是一九九六年的圣诞节,书璐还是双十年华的“美少女”。令她印象非常深刻的是,他是唯一一个在祝福新人时,也十分严肃的来宾。她甚至猜想,他是否是书玲的前男友,“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的故事会否在姐姐的婚礼上出现? 但当时在她看来,裴家修只是她生命中一个不起眼的过客。 彼时她刚开始自己的初恋。 易飞是学生会主席,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他们经常一起在晚自习的时候画宣传海报。 书璐对像他这样的“风云人物”并不太在意,那时的她是有些清高的,或者说,大学里文学院的女孩都颇有些清高。她们总是觉得,气质与内涵都是用读书的多少来衡量,即使美如李嘉欣,若不识得辛波斯卡,也只能被冠以“草包美人”的称号。美人再美,也是一个草包。 书璐幻想中的白马王子是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而易飞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轻浮的公子哥。但她暗地里想,这也难怪,每天周围有那么多“痴头怪脑”的女生围着他转,他怎么会不漂起来。 “你字写得很好。”易飞在书璐背后说。 她敷衍地回答:“谢谢。” “你是不是不太喜欢我?” 她未料到他会这样直接,一时之间又想不出打圆场的话,只能又敷衍他:“还好。” “那就是不太喜欢了?” 她手下的笔一抖,差点把字写坏了。她决定不回答,就当默认好了,她是不习惯说别人坏话的,无论是背后还是当面。 “为什么?”易飞好象跟她扛上了。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她也不客气地反问。 “难道不需要吗?” 他们两个大眼瞪小眼,谁也没有说话。 从那以后,书璐就常常觉得易飞在跟她作对,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没有人会去费劲讨好讨厌自己的人。他经常把她画海报的时间排在最后,等到她能够使用办公室的时候常常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以后,办公室只有他们两个,他也从来不帮忙她,只是自顾自地看书或者做作业。 不过他都在她回去以后才离开,直到后来她才知道,易飞会等她走了之后锁门,然后悄悄跟在她后面直到她安全到达寝室。 那一年圣诞节前,学生会组织所有干事去学校的礼堂联欢,不知道是谁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总之当她还自顾自吃着桌上的零食,听到有个男生问:“那就说说你喜欢哪个女生好了。” 一阵起哄之后,易飞微笑着吐出三个字:“曹书璐。” 当时会场里一下安静下来,只听到喇叭里播着BrainAdams的“EverythingIdo,Idoitforyou”。但书璐连这歌曲也听不到,她感觉自己仿佛什么也听不到了…… 后来,易飞告诉她,或许在说出她名字的那一刻他仍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爱着她,但当他看到她目瞪口呆,朱唇微启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然后,书璐做了一件即使多年后回想起仍旧令她无地自容的事情——站起来拔腿就跑。 那天晚上她气喘吁吁地奔回寝室,连喝了两大杯水,三号床的室友问她:“你遇到鬼了?” 她摇摇头,这简直……根本……不可能! 整个晚上,她心乱如麻,辗转反侧,竟一夜无眠。 接下来,她躲了易飞整整两个半月。她经常走神,人有些恍惚,三号床更怀疑她得了忧郁症。易飞来找过她很多次,都被她想各种办法推辞了。于是他打发学校广播台的一个小干事来给她送东西,据说条件是这个小干事可以在每天中午十二点到一点在学校的广播里播他自己编的音乐节目。于是从那时候开始,每天中午大家在校园里奔走的时候都能听到一个兴奋的声音说:“各位同学好,我是阿宽……” 不过易飞送来的东西她一次也没收过,阿宽总是哭丧着脸回去,也不知道他是怎样交差的。 同时,书璐也开始成为学校里的知名人物,三号床说自己去选修公共课的时候有别院的同学向她打听书璐有没有跟易飞交往,书璐问她是怎样回答的,三号床抖抖肩膀,说:“嘿嘿,我就告诉他们——我拒绝对这件事发表评论,同时我代表曹小姐拒绝对这件事发表评论。” 直到二月十四号,她中午路过操场的时候突然听到学校广播里阿宽说:“接下来这首歌,是易飞点给曹书璐同学的,希望她会喜欢……”接着传来了那首“EverythingIdo,Idoitforyou”,书璐感到自己恨不得打个地洞钻下去。 下午上课的时候,民法老师破天荒点了名,当叫到书璐的名字时,她喊了声到,老师却没有继续点下去:“请举一下手好吗?” 书璐愣愣地缓缓举手。 老师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面带微笑地说:“中午的歌满好听的。” 书璐感到,她情愿一辈子钻在洞里不要出来。 那天下了课,她没有回寝室,而是找了一间没人的教室躲在角落里发呆。她问自己,究竟在躲什么,究竟在怕什么?想了半天,她也找不到答案,她只知道,自己是真的有点怕了易飞。 不知道过了多久,书璐抬手看表已经是八点了,她收拾了东西打算去食堂看看还有什么可吃的。今天的学校好像有点冷清,大概因为是情人节的缘故,大家都出去玩了。 走过图书馆旁通往寝室的路,路灯将她的影子照得长长的,一瞬间,她竟感到有些寂寞。 突然有人紧紧抓住她的手,抬头一看,是易飞。 路灯下,他的面容显得有点憔悴,不像是她认识的那个志得意满的学生会主席。 “你……为什么总是躲着我。”他的声音有点沙哑。 “……没有。”她竟只懂得喃喃自语,在他面前,其实她还是有点自卑的,清高只是为了掩饰这种美来由的自卑。 “你知不知道我很辛苦?” “……”书璐看着他,说不出话来。她的心里,竟有一丝丝心疼。 然后他便毫无预警地吻住了她,吻得她再也不想放开了。 回忆到这里,书璐闷闷地想,她和易飞之间有太多浪漫的事,每一件写出来都仿佛是某本言情小说的俗套情节,多了就觉得有些敷衍。不过他们的结局并没有落俗套地“王子公主幸福地生活”,又或者,王子与公主确实幸福地生活了,只是这个公主不再是她,而换成了三号床。 很多年后,书璐仍记得跟易飞在一起时地某些浪漫而动人的情景,不过那对她来说就像是在看某出爱情电影,不太真实。 失恋的时候,她每天要吃五顿,一个月内胖了十公斤。有一天她站在镜子前,看到自己的样子,情不自禁地留下眼泪。于是她又开始节食,每天做很多运动,想瘦回来。 在这样生理与心理的双重折磨下,她终于被家人送进了医院。医生说她差点胃穿孔,她不在乎,不过看到父母担心的样子,她还是有些后悔。 姐姐被妈妈派来劝说她,她一边听姐姐的教诲,一边敷衍地点头。其实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只是想要颓废一下,不然就无法纪念这段对她来说“刻骨铭心”的感情——只是后来事实证明,很多当时我们觉得刻骨铭心的事,最后未必如我们想象中这么重要。 然后突然有一天,姐姐跟她说:“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 她做梦也想不到,书玲带来的是这个严肃而不苟言笑的老男人。 坐在咖啡馆里,她想,家人一定是急疯了。 “你好。”裴家修绅士地欠了欠身,然后落座。 两人相对无话。 书玲干笑了两声,说:“Harry是我们在普林斯顿的同学,他很厉害,是经济学博士,现在在银行做事。” 书璐猛吸了口橙汁,也捧场地干笑了两声,心想:比起跟他约会,或许她更愿意听听他的外汇分析。 “这是我妹妹曹书璐,去年刚毕业,现在在电台工作。”书玲好像并没有觉得冷场,仍饶有兴味地介绍着。 家修礼貌地微笑了一下,书璐惊奇地盯着他,原来这位大叔是会笑的。 接下来,是没有预告的冷场,头顶有一群乌鸦飞过…… 书玲为了活跃气氛,绞尽脑汁想找话题,但不知怎么会说起汇丰的基金,接下来的整整四十分钟就成为两位经济学家间专业的分析评论与交换意见的时间。书璐完全插不上话,于是顺手从旁边的书架上拿些杂志来看。 他们的第一次正式见面就这样无惊无险地度过,书璐甚至记不起当时看了一本怎样的杂志。回到家后父母问她怎么样,她敷衍地说还不错,于是他们又分头打电话给书玲,想追问情况。书璐关上房门,褪下特地穿上的高跟鞋,猛地倒在床上。 她感到一丝疲倦,不是身体,而是心灵。她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产生了一种迷惘,究竟,成为恋人成为夫妻,需要怎样的维系与勇气? 她不懂。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她以为什么都是可以学的,学了就会懂。可是爱情,她不知道怎么学,所以更加不会懂。 或者,爱情根本不需要懂。 九月,台里准备筹划一个新的读书节目,领导推荐了书璐去考,最后确定留下面试的,只有她和一个叫陆小曼的女孩。 在试场外,她见到了这个留着长发的女孩。第一眼看到小曼,书璐觉得她看上去更像忧郁的黛玉,而不像那个有点泼辣的诗人太太,但后来她终于知道,此陆小曼比起彼陆小曼更加泼辣。小曼笑起来有两个很深的酒窝,一下就掩盖了她忧郁的气质,书璐一直觉得,她真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 面试之后,台里决定由她们两个搭档主持这个读书节目,节目的名称就叫做“书路漫漫”。于是书璐开始忙起来,每天去图书馆查阅资料,回到家的时候经常已经十一二点,不过她却偷偷地有点享受这样的忙碌,好像人生终于有了一个小小的目标。 星期六早晨,姐姐打电话来,说要约书璐和家修再出去一次,她找借口说要去图书馆便回绝了。过了一会儿,姐姐又打来,说家修也要去图书馆查资料,所以叫她们下午一点在上图门口碰面。 书璐看着手中被姐姐挂断的电话,有点百思不得其解,书玲究竟是用了什么方法把老男人逼出来的? 无论如何,书璐还是在一点的时候准时到了上图,裴家修已经等在那里了,他穿了一身标准的马球休闲装,她突然有一个疑问:他是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是这样一丝不苟的? 两人一起上楼去了资料室,令书璐有点吃惊的是,他竟也有上图的读书卡,在书桌前坐下后,还拿出一本大笔记本和一叠资料——原来他是真的来查资料的啊。 书璐突然有些汗颜,她虽然不愿意跟老男人约会,但是他的学识和教养令她很崇拜,无论如何,他绝不是一个令人讨厌的人,相反书璐觉得能够从他那里学到很多东西,所以也不感到有些排斥了。 她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两人就这样各自忙了一下午,好像都忘记了彼此的存在…… 到了吃饭的时候,收拾了一下,书璐提议去对面的面馆,家修没有反对。 在面馆里,她们不约而同地点了叉烧面。书璐想或许自己该说些什么,便问:“你怎么认识我姐姐姐夫的?” “留学生同学会。”他抿了抿嘴,回答的时候脸部线条没有那么严肃了。 “你真厉害,经济学博士。” 他微笑了一下,只说了句“Thankyou。”就再也没下文。 书璐突然好笑地想,怪不得这位仁兄一把年纪了还没结婚,原来是闷葫芦一个,不过既然没把他当约会的对象看待,书璐也开始肆无忌惮起来:“你平时就这么闷的吗?” “还好。”原来他敷衍起来也喜欢跟她用一样的词。 “你平时看书吗?” “当然。” “看什么书?” “都看。” “言情小说也看吗。”书璐存心问。 家修顿了顿,像是在回想,然后说:“我比较喜欢看张小娴。” 书璐目瞪口呆地望着他,虽然她并不知道张小娴是谁,但看起来他并不是在敷衍她。 “那……你比较常看的是什么书?” “财经类。” 书璐干笑了两声,看来普林斯顿的经济学博士并不是那么高深难懂的人:“如果有人抢了你的信用卡,问你密码,你也会照实说吗?” “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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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中见真情是最难的,这对作者的文学素养有极高的要求。故事不能拖沓,却要交代清楚,脉络清晰,人物要丰满又不能用力过度。我觉得作者都做到了。现在这样正面的、温暖的、无第三者的文真是极少,感谢十三少给我带来的清新和感动。 lseabella 我为什么喜欢这篇文?大概是因为我喜欢作者笔下平淡却又不矫饰的感觉,叙事不浓烈,很多人可能不会喜欢这样简单不煽情的写法,不过这样举重若轻其实更需要笔力和底气,毕竟它并不等同于笔力弱、眼界窄的作者经常会表现出来的那种漂浮和急躁——Violaat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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